爱情美文摘抄优秀
老地方整理的爱情美文摘抄优秀(精选7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爱情美文摘抄优秀 篇1
懂爱的女人通常输得很惨。
爱情本来就是残忍的,胜者为王。
感情可以转帐,婚姻可以随时冻结,
激情可以透支,爱情善价而沽。
是的,在这细小的都市里,这就是我们的'生活。
今天的长相厮守,只是尽力而为而已。
最安全和最合时宜的方式,还是和自己厮守。
爱情美文摘抄优秀 篇2
诺言是用来跟一切的变幻抗衡。
变幻原是永恒,我们唯有用永恒的诺言制约世事的变幻。
不能永恒的,便不是诺言。诺言是很贵的,如果你尊重自己的人格。
爱是有安全感,又没有安全感。
爱是一种震撼,也是一种无力感。
爱是诱惑,也惟有爱能给你力量抗拒诱惑。爱是忠诚,可是爱也会令你背叛。
爱情美文摘抄优秀 篇3
生活,如果是一朵花,我想,她一定不如牡丹那么雍容华贵,不如玉兰那么纤尘不染,更不会如桃花那么多情浪漫。 生活,如果真是一朵花,它应该是一朵玫瑰花。因为玫瑰有花也有刺,这,正是生活的滋味。
同看一朵玫瑰花,人们的反应各不相同,对玫瑰花的态度,反应着各自不同的人生。
有的人,看到花,心花怒放,为花的.美丽陶醉,为花的香味沉醉,顿时觉得生活就是一片花海,他们在花中流连忘返,乐不思蜀,觉得生活是那么美好可爱,若来了兴致,还会情不自禁地把花摘下来,插在发上,可是,当他们摘花的时候,由于眼中只看到了花,没看到刺,手不幸被扎伤流血,疼痛不已,直到这时,他们才责怪自己粗心大意。这就象我们有些人,由于品质仁厚,纯朴,善良,把所有人都往好里想,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因此,往往被小人所伤,如东郭先生救了狼,如毒蛇咬了农夫一样,他们会后悔,会愤慨,但当伤口渐渐复原,它们照样还是与人为善,痴心不改,还是觉得世上好人多,生活很知足,很快乐,因为,他们丢不掉骨子里的善良。他们相信,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有的人,看到玫瑰花,也会在一瞬间喜欢,但他很快就发现了花下的刺,快乐的心骤然下降,他会想,这花虽好,但有刺可大为不妙,他的眼中一下从花上移开,只盯着那个刺,没完没了,竟忽略了花的存在。他为那个隐藏在花下的刺而惆怅,似乎这刺不是长在花枝上,而是长在他的心上。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任何事情,只看它不利的一面,就如那个老太婆,因为两个女儿一个卖伞,一个卖鞋子,晴天怕女儿的伞卖不出,阴天又担心女儿的鞋子卖不掉,所以,阴天晴天都不快乐。因为有这样的思维,这样生活态度,他的心情永远是灰色,他生活的每一天,都在唉声叹气中度过,活的憋憋屈屈的。
还有一种人,他们既看到花,也看到刺,他们在赏花时,不会离花太近,也不会伸手乱摸,即使想摘一朵,也是小心翼翼的,不会让刺把手指扎破, 他们享受着花带给他们的快乐,又对那尖利的刺,不触摸,不招惹,不讨厌,心平气和,他们甚至智慧地觉得,那尖锐的刺,就是那可敬的‘护花使者’。因为,它让你知道,破坏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花的生命也有有尊严的。它启迪人们,美丽心情也好,美丽生活也罢,不是那么轻易能得到的,得付出心血和努力。它在告诫人们,每一朵花的寿命不过几天,十几天,这么短暂的生命,人们就不要再狠心扼杀了,让花儿们自开自落,吟唱几天生命之歌。
生活是一朵玫瑰,芳香馥郁,娇艳美丽,但同时,那不显眼的刺,也在里面藏着,我们不要做那个盲目乐观者,只见花不见刺,一次次被伤害着,要吃一堑,长一智,不要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两次。也不要做那个悲观主义者,只见刺不见花,还未开放就想到凋落,总为那个刺纠结着,破坏自己美好的生活。我们要做那个智者,对花与刺,都正确对待着。
生活是一朵玫瑰,花与刺总是同时并存着,我们不要妄想只有花没有刺,那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也不要只看刺忽略花,那更是不可取的。生活中有痛苦,有欢乐,有坦途,有坎坷,甚至痛苦会比欢乐多,就象刺永远比花多。明白了这些,当幸福的花儿开放的时候,我们不要忘乎所以,得意忘形,要知道,刺就在那里,对你虎视眈眈呢,一不小心,就被它扎了。而当遇到风雨摧残,落红点点,花绿肥红瘦的时候,我们也不要一味忧伤,甚至痛苦的不能自拨了。因为,那花儿——希望的玫瑰,当你悲观失望时候,正在悄悄含苞呢。
爱情美文摘抄优秀 篇4
今生朋友来世再聚头在这日益浮躁的时代,像我这样静守在文字里的古稀老汉真的不多,其因有二:一、网络传天下,微信满天飞,谁还静守文字的冷漠;二、逛网络,玩微信是年轻人的痴迷,哪有七十岁的老人,天天敲键盘爬格子的蹩脚。有朋友说,看着你的文章,我仿佛置身其中,每每文出笔落,多少文章的意境,真的美妙精彩,你的文采,令我折服。这类朋友的鼓励,其实是慰籍心灵的最好鸡汤,所以每天天不亮就开始在文字的长途中跋涉,做着情感释放的晨练。
我没有想到自己的文字,能够给素未谋面的读者、网友带去欣喜,每每那一刻我的确有些激动,但是,我深知自己在文字的海洋里只是一个初学者,拿文笔与文采相提并论相差甚远,甚至算不上什么文采,偶尔写得一二段好句词,那也只是从书海、网络里拾得的前人或朋友的遗落。我最多是写多了就会驾轻就熟、轻车熟路罢了。
正如读者说的那样,在这充满浮躁的时代,能沉下心来品读文字的年轻人好像真的不多了,看着身边的朋友每天都被手机牵着走,微信当导游,真想多个嘴劝他们一句,却又怕遭受“与你何干”的冷漠刺激。再说自己哪天不都是几个钟头陷在其中,遇到喜欢的好玩的逗趣的还转发得多多益善。
应该承认,我笔下的文字是带着一些浅浅的忧伤韵味,那也许是因为我小时候要饭、吃苦太多的痕迹。喜欢一个人静坐在某个幽静的地方,闲看庭前花开花落,静观天边云卷云舒,网络读者,微信朋友,等我为你送去温柔的春风,顺便带去远方的思念,再托鸿雁为我捎上一声问候,今生做朋友,来世再聚头。
爱情美文摘抄优秀 篇5
张爱玲在小说中写到“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而对于我来说,除了没有别的话可说以外,还缺乏主动打招呼的勇气。
第一次注意到她,是调换座位的时候,长短适中的马尾,姣好的面容,清眸中还透着许淡淡的忧伤,忍不住有种让人怜爱的感觉。我坐在她的对面,中间隔着条过道,虽然很近,但是从来没有说过话,也许是性格使然,即使后来同桌,也是很少主动说话。有一次,在路上迎面碰见,表面看起来很淡定,心里却像小鹿乱撞,努力想打个招呼,却不知如何开口。
我告诉自己,等自己勇敢点,下次遇见一定打招呼。可还没来得及勇敢,当然,也还没等到下一次,我们便毕业了。
有种莫名的难过,但更多的是遗憾,我还没有主动和她说过话,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光里,我常常陷入这种遗憾里不能自拔
慢慢的我以为,以后不会再有什么交集,然而,总是有那么一种巧合,似乎总是冥冥之中的定数,让人欣喜又紧张。我从班群里无意中看到了她的联系方式,加了QQ,忍不住发了一条消息,等着她回复,从来不觉得一分钟有多么长,可是对那一刻的我来说,一分钟却是那么漫长,直到看到消息后,心里比吃了蜜还甜。似组词
在此后很长时间里,我们就这样一直保持联系,后来我和她说起在路上偶遇的事,她说,你知道吗?我当时想和你打招呼来,可你连头也不回,直接就过去了……
原来是这样,因为不够勇敢,才会觉得留下遗憾,也许这就是青春,拥有美好的同时,也存有遗憾,才会看起来如此多彩。
爱情美文摘抄优秀 篇6
药膏,纸巾,笔记本,一本书,再加上一些衣服,看着我那凌乱不堪的床,我就觉得我很对不起生活。
深圳今天降温,长袖衣服出动了。天气一冷,寒风乎乎,冬季的空气里总有一丝丝稻草被燃烧的味道,在路上越走越难过。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也不想深入去知道,我知道自己又会纠缠不清。
当左脸被打了,你就把右脸再伸过去,耶稣说,那是爱,可以感化别人。你可能不相信有人会把右脸再伸过去,但偏偏,有时候就是有人愿意伸出右脸,甚至还要循环地伸出左脸,好似还不够痛楚,不够爽快,也不相信人家还会舍得再打下去。明明在那里获得痛楚,却还要再去获取。这难道不是愚蠢吗?
其实没有意义的事情就不要去做了,把所有无奈接受,负责。什么是没有意义的事?我们或许都有过这样,被一张桌子擦伤之后会很愤怒地回来把桌子锤几下,你说你没有,那么很好,但我有。我曾经这样。但是有一次我锤完之后突然觉得自己很傻,桌子没有知觉,你怎么样做,有什么意义?相反地,你会从力的相互作用中受到更多伤害。所以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学会冷静,忍受,一切会过去。
没有意义的事我们总在做,全家人在一起吃饭,有一锅青菜汤,当所以人都喝了这锅汤之后,你发现里面有一条小虫子。我认为很多人一定会喊出来,哇,有虫。其实我也曾这样,但是后来我想了想,所有的人都喝了,我喊出来,只是会让所有的人都觉得恶心,或者心里有阴影罢了。但是如果我不说,悄悄地把虫子勺出来,那么大家人还是能很美味地吃饭。即使大家都喝了汤,但他们都不知道。那么就跟没虫子一样。所以“哇,有虫”这句话根本没有意义。对于家人,我们总要为他们着想,如果你能一个人去承担所有,那么就不要再说了。
我想我不应该感到难过,那并没有什么意义。生活阳光灿烂,我应该对着它说,我来了。从今热爱生活,热爱劳动。
爱情美文摘抄优秀 篇7
只要提到篮球,我眼睛就发亮。打篮球是我的爱好,因为篮球不但可以锻炼身体,还可以增进大家的团队精神。而我的梦想就是当一名篮球运动员。
现在,打篮球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上体育课时,我会在自由活动打篮球,每当双休日的时候,表哥就会带我去他学校打篮球。
我爱打篮球可不是一般的爱打。有一次,表哥带我去学校打篮球,打得很激烈,到了傍晚时,表哥说:“秀,回家了。”我说:“哥,再等会!”“不行!快!把包背上,回家。”表哥严肃地说,我还是无动于衷,表哥生气地说:“你再不走,我就自己走了,”我把哥说的当成耳边风,心想:反正,你也只是吓吓我,表哥看我还不走,就发动摩托车,旁边的一位大哥哥提醒我:“你哥走了!”我一看,呀!真是,我抄起包就跑。后来,哥总拿这件事来形容我对篮球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
最难忘的要算是上次学校篮球比赛。那天,我们班的同学穿着洁白的'校服,来到操场,“一二加油!”我们为自己打完气后,比赛开始了,“1:0,五年(2)班领先,“裁判员宣布,再下来,比赛进入了高潮,呀!不好,五年(3)班进了一球,我一看,该找机会投球了,乘对方队员不备,我来个“声东击西”法,投进了一球。“现在场上的比分是22:20,五年(2)班领先,”最后,我们以34:20赢了五年(3)班,我们一蹦三尺高,拿到奖状,我们大家笑容满面地照了一张合照。
打篮球会让我的身体越来越棒,而同学们的团队精神也是“更上一层楼”啊!我爱打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