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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喜欢的日记

2023/12/05经典文章

老地方整理的关于我喜欢的日记(精选9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我喜欢的日记 篇1

星期天,我写完作业后,闲得没事干,妈妈心血来潮,说:“听朋友说义城那儿有一个非常不错的草莓采摘园,我们去那里采摘草莓吧。”我听了,举双手赞成这个想法。

我们开着车子在乡间的公路上奔驰着,不一会便到达了目的地。草莓棚里有个暖棚,经草莓主人同意,并告知我们注意事项后,我们一个人拿了一个盒子,便向暖棚走去。

我迫不及待地掀开帘子。走进暖棚,一阵暖流迎面而来。一眼望去,只见一垄垄的草莓就像一队队检阅士兵在等着我们来采摘。一颗颗熟透的草莓红艳艳的,在翠绿的叶丛中晶莹发亮,显得格外美丽!一根细细的茎,茎上长出绿色的叶子,叶子旁边挂着一颗颗红色的草莓,草莓上面整齐地镶嵌着一颗颗小小的`黑点,像一个大型的宝石,非常漂亮。

这时,我眼疾手快地向一个又大又惹人喜爱的草莓跑去,我蹲在草莓旁边,两个指头轻轻地捏住草莓的茎,用指甲用力一掐,这个草莓便成了我的囊中之物。我继续猫着腰寻找着大草莓,口中还念念有词:大草莓,大草莓,快到我的盒里来。经过我的一番采摘后,发现大草莓都藏在叶子下面,这个方法十分有用,不一会儿我们摘了许多草莓,付完钱后我们便回了家。

这真是一个充实的星期天。

关于我喜欢的日记 篇2

冬天的早晨真称心,空气中弥漫着轻纱似的薄雾,窗外的花瓣上挂着露珠,练字贴一张,读寓言故事一则。冬天的早晨真称心。

冬天的食物里最受欢迎的是骨头汤。腊肠是我们的特色,把五花肉切碎,放进肠衣里。想吃时在煮饭前放两根在里面,等饭煲好了,腊肠自然也好了。拿出来切成小片,发在碟子里,可以说是一道简单而又美味的配菜。芋头糍便是我的最爱,早晨外婆把刚做好的糍粑端上来,热气腾腾,葱花均匀的撒在每一块糍粑上。

一边吹着糍粑一边用手拿起来迫不及待的往嘴里塞,咬一口满嘴的油,超满足。菜心,荷包蛋,酿豆腐,都是冬天的点缀。鸡蛋汤,蛋花在汤里飞舞,它是那么的轻盈,那么的自在。最讨厌的是黄酒,那是用米泡在酒里时间久了,盛一勺放在锅里加上一两颗煎得金黄的荷包蛋,煮一小会,盛起来,拿张小板凳坐着门口便开始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大人总说趁热吃,凉了就不好吃了,我一直都不喜欢黄酒的味道,只喜欢吃里面的鸡蛋,每当把鸡蛋吃完,等汤凉了后,捏着鼻子一口气喝完,喝完还不忘吐舌头。

几个小伙伴每人搬一张靠背椅放在火炉旁坐下来,一双双小手伸向火炉,靠太近会烫手,离太远又不够暖,所以总会去抢那最合适的位置。有时还会拿出马蹄放进火炉里,让它烤,等到皮皱起了,表面黑不溜秋的时候,就用钳子夹起搁在桌子上,等它没那么烫时再吃。

一直到那火炉里的柴火烧尽,天黑了,伙伴们才陆陆续续的回家。吃完晚饭,这时已经很困了,洗完脚便爬上床,进入梦乡。

腊肠没剩几根了,吃剩的芋头糍也在簸箕里生了霉,冬天就快过去了。

关于我喜欢的日记 篇3

有的人喜欢高贵的玫瑰,有的人喜欢纯洁的百合,而我喜欢可爱的仙人球。

仙人球的形状是圆的,像一个球,它的根部是深绿的,顶上是浅绿的,上面长着密密麻麻的小刺,像一名绿色的战士,它的生命力如此强大,可爱极了!

它没有花,没有叶,独自生活在一个紫色的花盆里,虽然仙人球不起眼,比不上高贵的玫瑰,可我依然喜欢它。

它有防辐射的功能。

它喜欢在干燥的地方,可不像别的花一直浇水。

它还能吸尘土呢,如果你家有地方脏了,把一盆仙人球放在那,只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差不多就把地上的尘土吸干净了。

有一次,因为我非常的喜欢仙人球,就情不自禁的伸手去摸,“啊!”我大叫一声,“好疼啊!”仙人掌的刺扎了我的手,我想起了前两天我摸它还是软的呢!

我在电脑上找到了仙人掌的的资料,当仙人掌长到四、五、六月份的时候就要用小木棍支撑它。

我还找到了关于它的故事呢!在很久很久以前,在沙漠有一个古老的王国,国王要找一种植物来装扮沙漠,一位大臣找来了一棵松树,可松树没过两天就死掉了。又一位大臣找来了一棵梨树,可是梨树和松树一样死掉了。国王说:“谁能找到能种在沙漠里的植物,我就给谁100两金子。”大臣们都想要金子,所以大臣们找来了桑树、苹果树……可这些树都死了。一年过去了,没有一个人找到合适的植物,最后,一位大臣找来了一种叫仙人掌的植物,种在沙漠里百年不死。国王大喜,立刻赏了这位大臣100金,就这样,沙漠里有了植物——仙人掌!

我喜欢仙人球,不是因为它高贵,而是因为它单纯可爱,我爱你,仙人球!

关于我喜欢的日记 篇4

我喜欢的春节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众多传统节日过的最为隆重的。

除夕的傍晚,我们几个小孩子在叔叔的带领下和姑父及父亲一起到楼下放鞭炮。十二岁的表哥胆子大一些,他放的是散炮,不是那种整齐鞭炮。别看表妹灵灵才三岁多,自己不敢亲手放,但可爱看别人放炮啦!我们还没引着炮捻,她早已把耳朵捂好了,还不住地催着:“快放啊!怎么不点着呢?”你瞧,她比我们还急呢。

妈妈和姑姑、婶婶她们在厨房里张罗着弄饭菜,我们正玩的起劲时,姑姑在楼上叫我们吃饭了!我们这一大堆人马浩浩荡荡地向楼上进发……

吃完年夜饭,大人们把家里收拾完毕,CCTV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就要开始了。哈哈,这里有我最喜欢的节目——小品。看到九点多钟的时候,灵灵嚷着她要睡觉。其实我也有点困乏了,奶奶便让我们各自回房休息了……

第二天早晨天一亮,我赶紧穿上妈妈给我买的新羽绒服,新鞋,从头到脚,甚至袜子都换上了崭新的。收拾好后,我们一家三口就往外婆家赶。一进门,我赶紧对外婆说“过年好”,外婆笑眯眯地递给我一个红包——里面肯定是压岁钱了!我收下红包转递给妈妈,让她帮我收好,回家后还我!

今年的春节我过的真高兴!

关于我喜欢的日记 篇5

有一天下午,我在外婆家观察蚂蚁。我抓了一只非常大的蚂蚁。我把它关在了一个玻璃瓶里,然后边养边观察。因为它的个头特别大,我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巨无霸”。

我发现蚂蚁的身体分三节,第1节是它的头部,第2节是它的.腹部,第3节是它的尾部。它长了8条腿,有趣的是它长两根触须。

我非常喜欢这只小蚂蚁。

以前,我很瞧不起小小的蚂蚁,人们一脚就会踩死它。因为自然课老师要我们捉大蚂蚁做实验,我才开始注意观察蚂蚁。我缠着妈妈给我买了关于蚂蚁的丛书。从这些书里,我学到了很多关于蚂蚁的知识。

世界上有14000多种不同的蚂蚁。这些小小的生命非常有趣。蚂蚁由头、胸、腹、两只触角、三双足组成。触角用来说话,足用来走路和搬东西,腹部可以喷出蚁酸来自卫。蚂蚁很团结,他们成千上万只住在一个家园里,大家都有自己的工作。蚁后专门生蛋,工蚁专门找食物和照顾小蚁,兵蚁专门保卫家,守卫蚁专门向工蚁收集食物。他们工作都很认真。蚁类很聪明,下雨前,它们感觉要下雨了,把家搬到高处去。蚂蚁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爱护它。

关于我喜欢的日记 篇6

我喜欢桂花,因为桂花有独特的香气、形状、和手感,让人爱不释手!

我一觉醒来,发现桂花好像落入了窗前,让我感觉到所有的烦恼,就像被一名清洁工在脑海里清扫干净过一样,使人心情愉悦!我打开窗,随手捡起一朵小小的桂花,放在鼻子前闻了闻,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我又摸了摸桂花的花瓣,发现它不是我想象中的凹凸不平的,而是滑滑的略带一点湿润。看着窗外有无数的桂花落在地面上,像一颗颗小星星闪烁着光芒。我慢慢走近桂花树,风吹动桂花发出“沙沙、沙沙”的声音,我捧起地面一簇桂花,往空中撒去,天女散花一般,美丽极了。

虽然,我们不能直接尝到桂花,但是,我们能吃到桂花做的桂花糕,酿的桂花酒,所以我喜欢桂花!喜欢桂花这独有的味道!

关于我喜欢的日记 篇7

我喜欢夏日的雨,喜欢它的凉爽,喜欢它的痛快,更喜欢它不受拘束的潇洒畅快。

夏日的天是变化无常的,尽管刚才还烈日当空,可是现在,乌云却已布满了天空。滚烫的风夹杂着灰尘和夏日特有的气息扑面而来,空气里到处充满着压抑。闷雷如浪涛般在大海似的天空中翻滚,原本滚烫的风也变得凉爽,树上的鸟儿,也不知去向。路边的小贩也不顾午后的困意,慌慌忙忙收拾着自己的商品。

不久,豆大的雨珠便从浓厚的乌云上落下,打在楼房的屋檐上,接着连成一道珠帘滑落。雨水不停地往下落,一转眼,雨水已汇成小河在马路上流过。响雷如同在身边炸响,轰隆隆的响声,如同千万辆坦克同时开动,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闪电在乌黑的天空中扭动,强烈的光芒把大地都照的亮了起来,一柱巨大的闪电似乎拔地而起,强烈的光芒让人惊心动魄。

雨又大了些,啪啪的打在树叶上,又顺着树叶滑落,滴在了行人的雨伞上。一位骑自行车的行人,一手扶着车把,一手打着雨伞,奋力骑着车子逆风而行。可暴雨已把他的全身淋透。最后,索性不再打伞骑车,沐浴在了暴雨之下,享受着暴雨带来不受拘束的潇洒畅快。

渐渐的,风小了,雨停了,乌云也渐渐退去。留下了一碧如洗的天空和凉爽的气息,泥土也散发出清新的想起。小孩子出来打闹,蜻蜓在湖水中留下一波荡漾的水波,鸟儿振一振两翼,向远方飞去……

这就是夏日的雨,一种凉爽,痛快,不受拘束的雨,我喜欢它。

关于我喜欢的日记 篇8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狗,是爸爸学校里看校护院的小黄。它身上长着软绵绵的黄黄的毛,干净发亮。一对水汪汪的眼睛,像两颗明亮的珍珠滚来滚去,很讨人喜欢。

起初它不认识我。有一次,我和姐姐到爸爸的学校里去玩,它对我很凶,直朝我扑过来,差一点咬伤我的脚,幸亏有姐姐的护看,它才跑远了。第二天爸爸带我去学校,小黄摇着尾巴跑来了,爸爸指着我告诉它:这是自己人,要认下,以后不要咬了,好不好?它看着我,摇摇尾巴,在我的脚上嗅了嗅就走开了。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我渐渐地喜欢上它了。

这狗对我的爸爸很亲热,它每次看到我的爸爸,总会跑过来缠住爸爸的脚汪汪地叫,好像在说:主人,给点吃的。爸爸说:忘记了,给你没有带。它不愉快的走开了。它其实对我也很亲热,有一次,它跑到我跟前要吃的,我只好把刚买的鸡腿给了它,它吃的狼吞虎咽,口中还发出呜呜的声音。我对它说,慢慢吃,别噎着。它吃完了鸡腿,我就逗着它玩,它像风一样的跑,我怎么也追不上它,最后,它在草坪上等我玩。

它平时看起来很胆小,但遇到陌生人,就会大叫,把陌生人吓跑。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狗,一个讨人喜欢、尽职尽责的小狗。

关于我喜欢的日记 篇9

今天,在家里当惯了小皇帝的我要学做家务了,这可是天大的奇闻!平时所有的家务都是“大臣”们帮我料理的。今天,我决定放下“皇帝”的架子,来学着做一做家务。

做什么呢?我看了看胸前的红领巾,它早已不是红旗的一角了,倒像是从煤灰堆里拣来的,都变成了“黑领巾”了。为了不让“大臣”们回来唠叨我,就先把这条“黑领巾”处理一下吧!

回想着“大臣”妈妈洗衣服的顺序,我拿来了一个空盆子,拧开了水龙头,准备接点水,由于水开得过大,“哗”的一下溅了我一身,顿时我成了名副其实的“落汤鸡”。唉,这看似简单的.事,到我手里就变得如此艰难。我吸取刚才的教训,把水龙头开得很小,功夫不负有心人,水终于接满了。

我连忙拿起红领巾,投入清水中,也许因为太脏了,红领巾怎么也沉不下去,我只好把它往水里摁,它总算被浸湿了。然后,我用肥皂把红领巾均匀地抹了一遍,认真地搓洗起来,一下,两下,把我这双娇嫩的“玉手”都搓红了,红领巾还是一片黑一片红,我生气极了,一下子把它扔进了水盆里。可是,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呀,我可不想让“大臣”们笑话。于是,我又拿起红领巾仔细地揉着、搓着,不一会儿,红领巾恢复了它原来的面貌。啊!总算洗干净了。我直起身子,看着鲜艳的红领巾,那高兴劲就别提了!

通过这次的做家务,我体会了“大臣”们的辛苦。我这个“皇帝”也应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