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的美文
老地方整理的心情的美文(精选10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心情的美文 篇1
慢煮一次生活,慢摇一窗光阴,看过那快节奏的熙来攘往,漂泊了太久的心,灰蒙蒙着岁月的视线,悄然无声间,忆走远,念已淡。时间长风,吹过了北国风光,吹过了江南烟雨,吹散了皑皑白雪,吹动了乌篷船,也带走童真的日子,带走了似水流年。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半生醒来,已是中年。
日子过的真快,自己感觉还没长大,孩子们的身高标记,涂鸦了满墙,一道道,一截又是一截。还未弄清生命的真正意义,岁月收纳了年轮,恍恍惚惚,大半光阴溜走,我已半生。到底是怎么回事?唏嘘不已一响,迁徙的鸟儿,一次次更换了新衣,感言着四十不惑,恍惚醒来,已是半生。
儿时盼望着早些长大,盼望着过年,如今却不怎么喜欢,也不愿提及年龄,忌讳一些“衰落、萧瑟、灭亡”之类的词语。只想糊里糊涂,周而复始着,做着那些忙也忙不完的琐碎事情,便是闲暇之余,也不愿去打牌,不去凑热闹。
旅途中,偶尔增生的薄情与寡义,一次次深刻,一次次理解着,于是学会了保护,远离了笑语喧哗,跳出了熙熙攘攘。留一点时间静静地思考,把握些许彩绘,描绘半亩花天锦地,于纸上。只是为了留住一些清辉,陪伴身旁,即便半夜醒来,窗前依旧是皎洁的月光,什么也未走远,还在眼前。
时不时,想起单纯的童年,那一片湛蓝,一群泥鳅般的孩子们,逮蛐蛐,捉蚂蚱;山涧抓鱼,摸虾;爬树掏鸟窝,摘槐花……如此美好的回忆,从来都是回味无穷的卷语。偏离了高山远黛的清幽,彻底忘记了小桥流水的素净,在人头攒动的涌流中,披星戴月,摸爬滚打,为了生活,马不停蹄,逆水行舟着,一团污浊加身,夜幕降临时,怎就,多了些不知所措!
半生醒来已中年,无暇看书看报,无心凑热闹,感觉一夜醒来,花已败,叶已衰,风已冷。“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飘摇的种子,希望找寻一片瓦蓝,一些透亮的地方,释放叹息的语气,可以舒展开来,坐卧简单。
曾几何时,走在车马喧嚣的路上,猛然间,回头已是半生。回忆的沙漏,流香了童年的列车,却不知不觉,忘记了微笑的密码,从来都是言不由衷,打不开的从前,回不去的初夏。早生的华发,染下了容颜迟暮,年轻已是奢侈的回忆,故土的味道已是遥远的游子梦。韶华易逝了流年,抓不着的日夜,半生年华悄然远走,随即老去。
恍惚醒来,已是半生,什么时候明白了,功成名就是云烟,富贵荣华便是尘土。都是凡夫俗子,难免入了俗世,总也放不下,舍不得,看过的那些景致,热泪盈眶着,惹了云雾缭绕,感慨万千,终究是它们美了日常!
心情的美文 篇2
看完这个故事,说不清楚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只觉得一阵叹息自心底涌上。人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到底什么才是最好的。真的要等到一切都已经归于平凡,才会想起,才会接受这最单纯的幸福吗?下面,一起来看看一个女孩从5岁到30岁会有怎样的爱情感悟吧!
5岁时,我喜欢一个叫仔仔的男生,他有两颗虎牙不算,当他手里有两个红橘的时候,他会把那个大的给我吃。
现在我再遇到他时,他手边有一个五岁的女孩,正在叫他爸爸……
13岁,我暗恋隔壁班一个叫阿昆的男生,阿昆长得像三浦友和哥哥,为了见到他我每天绕道去厕所,一直坚持了两年。
15年后我们再次相遇,他胖得像猪而且也已经成了爹,他看着我就像看白天鹅,我终于知道自己当初有多丑了。
16岁,我觉得自己真的在爱一个人了,我喜欢上了我们的生物老师,他瘦瘦的白白的,身上总有莫名的香味,他经过我的身边时,我总是贪婪地嗅着他白衬衣上的味道。
他提问我,我紧张地张口结舌,还总是特别深情地看他,他说:考不上大学你就傻眼了,结果考上大学我也傻眼了,他结婚了,我失恋了。
19岁,我正儿八经开始人生的初恋,大一时有个男生每天为我占图书馆座位,还给我买小笼包吃。另外,情人节还送我打折玫瑰,我白衣飘飘地坐他的单车前上演着花样年华。
结果呢,大学毕业我们各奔东西,大学的恋情往往是“黄梁一梦”,能够“水到渠成”的不多,想了想,最是难忘他晚自习送来的小笼包。
23岁,我变得聪明而多情起来,想找个“四有新人”,就是有型有款有车有房,或则干脆说就是李泽楷那样的,但那样的人不是给我准备的,于是我降低要求想嫁个“小有钱人”。
后来看了太多有钱人花心的故事,我又被迫降低标准。没有钱,个子高长得帅也行,至少养眼。这样的男人交往了几个,结果长得比我难看的被我甩了,比我长得好看的甩了我,男人女人均是“好色之徒”。
25岁,我终于踏下心来想找个知冷知热的男人过日子,毕竟凡人多是“柴米夫妻”,但这也难。我遇到一个好象和钱有仇的男人,他总怕一夜之前人民币贬值似的,迫不及待地把钱花出去,这样的人我能嫁吗?当然不能。
遇到的第二位男人,小气到让我侧目,我猜他们祖上没准全是会计,他不打折的东西不买,牙膏用完了要死挤,挤完了还要用剪刀剪开,天啊!我怕嫁给他一条内裤也要穿十年,所以,还是快闪。
27岁,我理想的男友条件一直在降低着标准,却仍“独守空闺”。我妈说我这人太挑剔,我说我这是追求完美,那和挑剔是两回事。
30岁,我的嫁人条件简单到和5岁时一样。我希望有一个像仔仔的男生,如果手里有两只红橘,他会把那个大的给我吃,如果我爱吃,他就全都给我,如果我嫌剥皮费事,他就替我剥,如果我嫌吃费事,他就把它们榨成果汁。这种男人具备一颗“平凡爱人”的心,这就足够了,若得此君,夫复何求!
人生就是这样,走了那么多路,只是在原地划了个圈,能够和你相守一生的人并不一定是和你有着轰轰烈烈的爱情,只有那种平平淡淡的爱才是最真,也是最长久的……
心情的美文 篇3
在我的好友列表里,有一个特殊的分组“嫁妆”,里面装着我最好的闺蜜林夕。起因是歌曲《嫁妆》里的一句词:“你是嫁妆/是我最宝贝的收藏/你不点头的男人我不嫁”,那是我和她最爱的歌,也是姐妹之间最浪漫的承诺,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如今的我们渐行渐远。
初见至今,我与林夕相识已有十四年了,从小学到大学都在同一所学校读书,因为身高体型相似,又留着同款的发型,中学时关系最亲密的时候,还经常被人误会成双胞胎,甚至连老师都时常叫错我们的名字,我们家住得近,几乎每天放学都手挽手一起回家。
但是,即便是双胞胎也有迥异的性格,更何况是没有血缘关系的我们。尤其是在中学叛逆的时期,别人越是觉得我们相似,我们就越发较劲似的把自己独特的一面展示出来,她喜欢二次元的动漫、cos;我喜欢三次元的明星、影视剧……每次聊天时聊到各自感兴趣的领域,对方的昏昏欲睡就会引起双方的不满。升高中后,我结交了兴趣爱好相投的新朋友,与“新欢”相谈甚欢,不知不觉中将林夕“打入冷宫”。我印象很深的一次,是某天放学林夕惯例叫我一起回家,我告诉她我今天中午要留校复习,然后跟新朋友一起去了食堂吃饭。从那天开始,我开始频繁地拒绝她的同行邀请,尽管那是没有恶意的、只是单纯的为了冲刺高考做出的选择,但我没有约她一起进入这种新的状态,已经打破了我们曾经的约定。再后来,林夕也开始延长留校时间复习,她不声不响地买了新的习题册,拒绝与我分享,哑口无言的瞬间,我才知道是自己先选择了快人一步,将她落在了曾说好的结伴同行的路上。
后来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原以为会因为同校而升温的友情,却因为不同的校区和专业毫无回暖的征兆。林夕如愿加入了动漫社,而我去了话剧社,尽管我的社团就在她宿舍附近,但我们见面的状况也仅仅存在于偶遇,交流也仅仅停留在社交软件里的寒暄,连电话都鲜少打给对方。
直至毕业,我随男友去了他的家乡工作,而林夕留在了大学所在的城市打拼,就连放假回家我们都很难出来一聚。某天打开她的朋友圈,才发现她已经蓄起了长发,穿着我没见过的衣服,照片的背景对我来说更是陌生。
我后知后觉,曾经说好一辈子不嫁,一起租房工作生活的我们,如今默契的各奔东西。当初以为情比金坚的友情,不需要谁刻意破坏,甚至都不需要理由,只是在时间洪流中慢慢磨光了。也许这就是成长的一部分,一辈子太长,有人来、有人走,没有人会陪谁从起点走到终点,那么,请允许我对这段渐行渐远的友情说声再见。
心情的美文 篇4
世上有一种情,穿越千年也不老;这一种情,不知血液中流淌了多少代;这一种情,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一种情,总扣击着我心灵最深处……
这一种情,时时袭上我心头,如雨露般滋润着我;这一种情,悄悄爬上我的脸上,如阳光般温暖着我;这一种情,满满填满了我思绪,如波涛般荡漾着我。这是一种什么情,是一种乡情,是一种久违的乡情,一种朴实、无华、真挚的乡情,是一种与自己相依为伴的乡情。怀着乡情,寂寞的心田就会感受到一种温馨;沿着乡情,孤独的灵魂就能寻觅到自己根。乡情,故乡之游于思念故乡,难舍的是乡情,割不断的是乡情……
家乡有一条弯弯的小河;家乡有一条弯弯的小道;家乡有一座座连绵起伏的山。思念故乡时,我总独自一人坐在东阳江边看江水流淌。东阳江是古老的,但苍翠的颜面时刻抖动着兴奋欢快的笑容,望着东阳江年轻不老的容颜,童年的感情,童年的事、物在我面前一幕一幕的浮现。那时我的童年,是多么开心、多么的天真、多么的让人难以忘怀。童年生活,多姿多彩。
幼时的我,充满了童年生活的乐趣。当我想着这种乐趣时,满脑子都是一些童年生活过的痕迹。当时尽管农村里没有专门的游乐场所,可我们从来都不缺少玩的天地:如放风筝、捉迷藏、倒四角、摸鱼、捉鸟、掏鸟蛋、放牛、割草、骑在牛背上打仗、吹柳树皮做的号等等。这种孩子野性的生活方式一直伴随着我的整个童年。
每年的春天一到,到处便生机勃勃,万紫千红。于是,我就和小朋友们一起到宽阔的田野上去放风筝。风筝的花样有很多,其中有燕子样的、蝴蝶样的、蜜蜂样的、还有罕见的长蜈蚣样的,五颜六色的,让人目不暇接。有的小朋友甚至牵着两只的、三只的……真是好一番活泼热闹。
童年,真好!生活总是那样的无忧无虑、无拘无束。可惜的是光阴似箭,我的童年早已悄然离去。
心情的美文 篇5
这个世界,人人都很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与心事,找个懂你的人不容易……
生活里有太多的不确定,靠自己,才能无惧艰辛;靠别人,永远缺少安全感。别怪困难时没人扶你,人生就像攀岩,靠别人只会一同坠落。这辈子,真正对你好的人不多,压力再大,也要撑住,担子再重,也要坚持。钱不多,自己赚;没车没房,自己拼;苦了累了,自己扛;你若不勇敢,谁替你坚强?你可以不单纯,但你要真诚;你可以不漂亮,但你要可爱;你可以不完美,但你要真实;你可以不富裕,但你要努力;你可以不温情,但你要真诚;你可以去忧伤,但你要坚强。
有时候,我们会抱着侥幸的心理,将依赖别人变成习惯,但我们不可能永远依靠别人。即使生活费尽心思为难你,你也要竭尽全力熬过去;即使别人想方设法刁难你,你也要坚强勇敢挺过去。做人当自强。自己强,比什么都强。脚下的路,没人替你决定方向;心中的伤,没人替你敷药疗伤。与其仰视别人,不如珍视自己;与其忙碌跑龙套,不如自己做主角。
风雨人生没人替你成长,经历多,懂得才能多;为人处世没人替你掂量,阅人多,见识才能广。人活着,迟早只剩一个人,当父母老去、子女上学、友情离开、爱情不在,也要好好爱自己,好好过生活!不求事事顺利,但求事事尽心;不求控制他人,但求掌握自己;不求形影不离,但求珍惜在心。
记住,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靠自己的人,命最好!
心情的美文 篇6
我们班真是藏龙卧虎,有“读书明星”高杰铭,有课上“百灵”黄致远,有“跑步明星“陈远航……最为有趣的就是我们班的“街舞达人”――陆驰洋。
你瞧,他又高又壮,用“人高马大”来形容他最合适不过了。他的发型是班里最离奇的一个,像一个黑色的碗倒扣在他那张满面春风的帅脸上,看上去可有趣了。他的脸肉鼓鼓、红扑扑、圆滚滚的,像含着两个大肉丸子。最好玩的就要属他的五官了。他的眉毛又粗又短,淡淡的,像两条毛毛虫紧紧地贴在上面。他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大得惊人,再加上两颗大龅牙,显得有些些滑稽。他身体肥嘟嘟的,像是每天都吃几十斤肥肉的“大老虎”,连一个小朋友两只手合抱也抱不过来。肚子大得更是惊人,简直就是名副其实的“将军肚”,摸一摸,弹力实足,像个大皮球。
别看他人胖,但跳起舞来,可是活力四射、风度翩翩的哟。他跳舞时,常常上穿黑T恤,下着牛仔裤,足蹬一双红色球鞋,可谓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在场的观众总能被他紧紧吸引。
新年联欢会上,随着观众们期待的目光,音乐声渐渐响了起来。顿时,大家把目光一起投向了他。只见他在舞台中央缓缓地站起身来,抬起了头,一边有节奏地拍着手,一边踩着凌波微步,左脚向前,右脚在地上摩擦,交替进行,变化着扑朔迷离的舞步。他帅气地绕着舞台向观众打招呼,骤然间,舞台下响起了一阵阵经久不息的掌声……
慢慢的,音乐声欢快起来,他的动作也随之变快了。只见他的手一会儿伸伸直,一会儿弯曲,做着高难度的动作。时而摇着头,头发随风飘扬;时而转身,平移,活像个机器人在走动。瞧,他一会儿弯腰,一会儿拉动手臂,一会儿含胸,甚至有时来了个“双转圈”……真是要多灵活有多灵活。这时,豆大的汗珠从他头上流下,给这张帅脸增添了几分酷劲。观众们看得津津有味,不时传来掌声、欢呼声。
当音乐声跳动时,他又做出不同的、让人眼花缭乱的动作。有时转身,有时踢腿,有时跳跃……他还会迈克尔?杰克逊的太空步呢!只见他微微下垂25度,用左手摸住脑门儿,右手放在腹部,双脚有节奏地向后摩擦并平稳向后滑行……动作既标准又连贯,简直可以用“娴熟”这个词来形容他了,真有些迈克尔?杰克逊的风采呢!观众们也着魔似的,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跳舞……有的观众高声赞叹道:“呵哟!这小伙子跳得真棒啊!”
陆驰洋的街舞跳得真是炉火纯青呀!相信这跟他平时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正所谓“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啊!我敢相信,将来他一定能成为“街舞精英王”的!加油哦!我看好你!
心情的美文 篇7
如果不是夜深时分老朋友的来电,我想自己暂且不回想起关于你的种种。记忆的闸门打开后,就如涛涛不尽的河水,一时半会不会停下来。
有人说,回忆是座桥,而这座桥是慢慢全是孤单的回忆。一瞬间,所有是快乐的,悲伤的,遗憾的记忆如同老电影一般,一幕幕,若隐若现最后都历历在目。
很多年了,终究是刻意不提,不想,屏蔽了关于你的一切。有些事情,有些人,留下伤疤在,想一次痛一次,最后反反复复,倒不如不去想,不去问,心不动则不痛。
老朋友理解我的苦衷,再三致歉可又必须从我这里知道一些状况。可他殊不知,重新揭开的伤疤,依旧需要很长时间来慢慢愈合。只怨自己曾经的太认真,和一直无法释怀的性子。
其实,你身在何处,我们全然不知,老战友退伍之后各奔东西。这些年偶尔会遇到过去的熟人,总会提起你关于我的一段往事,看来不是我无法释怀,大家都没有忘记。
可能,千里之外的你也会时常回忆,或者缅怀那段纯真美好的岁月,这只是我想的。也许你根本就不会忆起,那个有你有我的一段故事,一段岁月。
走过的路,遇见的人,来来往往。可总有一段艰难的路程和那么一个人,记忆深刻,而你却是我那段岁月,那份艰苦里留了最痛伤疤的人,我用很多年来忘却来疗伤,如今老朋友一提,我依旧伤感无限。
好久不见,好久不问,却依然熟悉的脸庞。早没有的恨,早没有的怨,如果可以从头再来,我宁愿不是你给我所有的伤痛。如果没有那段相关你我的往事,我想我们依然是最熟悉的人,可世事难料我们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如今,我们都有了新的故事,都沉浸在新的生活状态里扮演着各自的主角,用了很长的时间学会忘记,被老朋友的这一提起,各种思绪纷涌而来,满满的回忆,无关于恨,无关于爱,可能是真的放下了。可那确实存在过的人,发生过的事情,总归是无法淹没。
如果现在没有回忆那段过往,我一人不知道自己可以如此平静的面对过往了。曾经的歇斯底里和痛恨至极,早都不复存在,如果说是还有想起,也只是平淡的记住最好年华里,你那张稚嫩的脸庞。过去这么久,由衷的想问一句,你好吗?
心情的美文 篇8
我时常会做一些不切合实际的梦。可是梦太短,醒来洗把脸,然后照旧上班。醒来后自己仍在原地,我呆在这个地方整整五年,五年,从十五岁到二十岁。似乎每一天都过得很快,快的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什么;似乎每一天又过得很慢,不知道怎么熬过来的。——题记
我突然想不起来这段时间我做了什么,不,准确的说应该是今年出来,哦,三月份初,急急忙忙的从老家出来找一份工作,最起码要先生存下去,其实工资并不高,一个月除去生活花销,囊中也所剩不多。幸好父母都在这边工作,多靠他们平时照顾依靠,不至于让我流落街头。
接着在贴吧写了篇小说,其实也不算正儿八经自己的小说。前几年看的由电视剧改的小说,结局太悲催了,我身陷其中,唏嘘不已,最终决定大胆编写续文。大神的续文着实不好把握,生怕自己把握不住分寸,写的有些不符合本来人物的形象。虽然中途也遇到不少瓶颈,类似卡文的现象,写写停停,停停写写,可幸亏没像去年开的坑一样弃了。最终坚持下来,历经五个多月终于写完结局。
四月底的时候,钱琴从她老家又过来这边。我们见了一面,回家一趟,她似乎成长了很多,即使她像从前那般爱笑,可眼底深处总有一份惆怅。从前的她其实不是这样的,以前她没心没肺,活泼开朗,一副天塌下来也无所畏惧的样子。残忍的不是时光,不是岁月,是我们历经的沧桑。二十岁的我们忽然明白,已经过了无理取闹的年纪,该懂事成熟了。
五月份的我在澄文看了一篇小说,最初吸引我的其实是书名。《赠我一场空欢喜》一听就是悲剧,我的感觉告诉我结局不会太好,我这里的不太好,其实是说男女主角最终不会在一起,当然这只是我单方面的定义。我喜欢女主的勇敢和执着,尽管她的性格不讨喜,可我心疼她的执拗,萧慕怀是她的一切。是她今生再也醒不过来的梦,患得患失,如履薄冰。那样甜蜜,那样心酸。
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我总是习惯性的刷着网页,追作者的更新,我确实为此沉沦了一段时间。为此认识了小说的作者。她的笔名取的很特别——来时霎,给人一种匆匆而逝的感觉。我们的联系其实并不是很频繁,聊的最多的话题就是小说,时下出名的作家。偶尔我也会向她诉诉生活的委屈和心酸。她总是耐心的听着,在慢慢的开导我的心情。依然记得她在信里给我的最后一句话:记得抬起头,看看温暖的阳光。
六月份七月不知道干了什么,时间就这样悄悄的溜走了,好像就是这样漫无目的的上班下班。琴又重新进了镇茂厂,不,应该说是华茂厂,有天她突然说,那里的一切的一切都突然变了模样,跟她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我只是听着,浅笑不语。可惜我没有时光机,无法倒退回到那个时候,属于我们在一起的,那段美好的时光里。
八九十月份,我和思思聊的甚欢,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跟她聊几句,有时候说说现代小说,聊聊匪我思存,或者唠唠家常,有时候哪怕只是发几个表情也好。我们认识的时间颇长,大概是13年十一月就认识,只是她从前只爱古言,这对于从不看古文的我来说,实在有些不懂,所以交往并不多。
真正聊的投机,也不过是数月之间的事。她人其实很随和。散文总是写的很美,是那种春花秋月感伤的风情。我常常在她耳边啰嗦匪我思存,我最爱匪大的写作风格,以及小说人物,比如风流倜傥的阮正东啊,深情不悔挚爱秦桑的易连恺,霸道强势的莫绍谦等等。她也像是受了我的影响般,渐渐的也对现代小说有些兴趣。现在也转型写现代都市。
十一月份的我,在网上看到某网站的征文,征收短篇文学小说。我大言不惭说也想参赛,思路最初是有的,也有最初的设想,可在动笔的时候遇到各种瓶颈,卡文卡了很久,也没什么好点子,时霎姐姐建议我先放一段时间,等有思路了再动笔。事实上我懒散很久以后,既没有什么好点子,也已经过了参赛的最后期限,索性完成不了,到最后就直接放弃了。实际不过是为自己的懒惰找个理由而已。
十二月一号,父母因工作需求需要搬家,我和弟弟也乐得参与其中,搬家确实需要体力的活,上上下下,从一楼到五楼,在没有电梯的情况下,不知道跑了多少趟。到了最后,我几乎没什么力气上楼,总是上一层,停下来休息很长一段时间。可十岁的弟弟却给我很大的震撼,他跟我拿的东西不相上下,却也不开口喊累叫苦。总之是慌乱无比的一天,虽然有些累,可我又觉得日子过得很充实。
十二月中旬的时候,在公司跟一同事闹了点别扭,事情很小,本来不足挂齿,可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那瞬间,最大的想法就是无尽的委屈,那种说不出口的心酸。明明你知道自己没有错,苦苦的支撑,可还总想躲在角落里哭到天荒地老。世事这般的无常和炎凉,而我这样天真傻气,如何在夹缝中生存?
匆匆逝去一年,总惹人无尽的感慨。我想:亲爱的自己,这一年又委屈了。对不起,我没有过得更好!
心情的美文 篇9
从前,我总是执拗的偏爱着一个星星蒙蒙的雨天,一如远山飘来的丁香,融入一点倜傥的诗意与善感的温柔,梦幻而朦胧。那身若水晶般的精灵从澄净的天空中飞下,直飞向我脚下这一片芬芳的泥土。那雨滴时缓时急地击打在地上,仿佛一首首或空灵或热烈的曲子。我于是常常漫步雨中,任斜斜地雨丝亲吻着我的脸颊。雨滴以其独有的那几分洒脱的飘逸,将我燥热的心情平静了下来。然而当我再次驰骋着空灵的遐思透过那片迷蒙的雨雾时,所有的情感都以变的迟钝而忧伤。
这炎热的夏季令我烦躁不已,我于是常常仰望长空,企盼水晶珠儿的降临。其间似觉时间疾驰如闪电,为了寻梦,曾将自己放逐于一个梦中的雨天,于是发现我的天堂将我内心仅存的那几分空灵与俊逸,也早已洗去殆尽。只留下冷漠的雨点惘然于飘渺的心间,织就着无数挥之不去的烦乱与凄清。于是梦被惊醒了,若一只受伤的羔羊。然而,心却想着,又该怎样再去追寻另一次梦呢?
雨后清新的空气还有些微微的潮湿,折射着动人的彩虹,我望着天空中那恍若隔世的纯美。顿悟,我不可总是沉溺于梦中去遐思迷蒙雨雾的美好,应跳出雨帘,怀想着美好的未来。路旁大树的枝叶还在不断渗出着那清凉的雨滴,滴-答,滴-答仿佛在演奏着一首动人的音乐。
我喜爱雨,因为它给我以人生的思索,让我在恍然间悟出了人生的真谛。
心情的美文 篇10
一个阳光的人喜欢这个世界,而一个阴暗的人会失去了喜欢的感觉。很简单,当我遇到了我不喜欢的事情时,我会觉得活着就会不停被这些事折磨,想起很多悲伤的事情。相反,当我肆意做着我喜欢做的事情时,我会开心地笑着,会不知疲惫地去追求完美,会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会觉得明天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去做,会对未来充满希望。
这是一种令人愉快的感觉,是陪伴我长大的情感之一。
小时候,妈妈总会教我说:我喜欢妈妈!那时候,我知道喜欢是件美好的事情,知道每个人都渴望被喜欢。我会把这两个字挂在嘴边,表达我最直接的.情感。长大一点,我渐渐开始喜欢上娃娃和玩具。走在商场,看到娃娃,我会想得到它。看到我喜欢的东西,打心底儿的开心。我便明白了喜欢最单纯的感觉。
后来,上了小学,不再敢于表达自己的喜欢谁了。仔细想想,其实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在老师和家长的教导之下,喜欢渐渐地变了味道,它是一种浅浅的爱情。比如当你对其他人再说我喜欢你的时候,或许他们会以为你早恋了,也会造成对方的误会。喜欢也成了情侣的专利,不再允许我们常常用这两个字表达情感。
不过,我还是更加倾向于单纯的喜欢。那种感觉是快乐的,是释放的,是令人向往的。有的时候对世事不满,多想想喜欢的事物,哪怕只是想想喜欢两个字也会开心很多。当对世界放弃了时,想到还有人喜欢自己,便又有了活下来的意义。
喜欢,对一些事物感兴趣而产生的好感。在我看来,它不是爱。它不会有那么深刻的占有欲和情感,也不会带来太多怨气。
美好且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