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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2023/12/15好文章

老地方整理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精选9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1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2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汪曾祺的都称得上是一篇奇文!

一篇优秀的散文,必然深深打上作者的烙印。我们能从字里行间看到作者的人生经历、爱憎好恶、气质秉性、品格风骨。总之,我从作品里,看到了作者自己。

汪曾祺是西南联大的高才生,沈从文的得意弟子,比较典型的学院派作家。我们从《跑警报》的选材里,依然可以发现这样独特的人生经历的影响。

初读文章,我们会发现文章中涉及的内容很多,表面看似乎信手拈来、随口道来、没有什么章法和匠心,如果我们细读下去,我们会发现这一个个故事之间是有着很强的内在关联的,它们被一个灵魂统摄着,那就是汪曾祺的独特的人生经历、独特的人生态度、独特的审美趣味。

文章开头,作者借一个发生在联大师生之间的故事来说明“昆明警报之多”——教授问学生上节课讲到哪里了,一女生回答讲到‘现在已经有空气警报,我们下课’,教授是渊博而率性的,女学生是认真到了有些迂腐的程度但仍然不乏可爱天真的。这就是身为联大才子的汪曾祺的趣味,汪曾祺的记忆。

这样的例子文中俯拾即是。夹着一卷温飞卿或李商隐的诗慢慢走向郊外马姓同学;坐在教室里上课,居然能感觉到五华山挂了三个红球的侯姓同学;在躲避空袭时忙里偷闲用碎石子拼出的对联“人生几何,恋爱三角;见机而作,入土为安”的联大师生;把逻辑推理用到了捡金子上居然成功的哲学系研究生;跑警报时必带研究印视若性命的情书的研究印度哲学的金先生;别人跑警报时痛快洗头的罗姓女同学和在炸弹乒乒乓乓声中神色不动搅和冰糖莲子的郑同学。

汪曾祺笔下的,都是奇人,异人!他们才华横溢,极具个性,有点固执,有点迂腐,有点天真,有点浪漫,率性而为,颇有魏晋文人的风骨和气度。

文中有几处描写,看起来似乎是闲笔,但我以为恰恰是能表现汪曾祺独特的文人趣味和风度的。

一处是对西门驿道的描写。驮着货物的马帮,赶马的马锅头侧身坐在木鞍上唱着呈贡的调子,特别是作者注意到了马锅头的特殊装束,马锅头吹口哨没有撮唇而吹的,鞋帮上都绣着花。斜阳古道上的这种情景,在作者眼中很有一点浪漫主义的味道,会引起远客的游子的一种淡淡的哀愁。

另一处是关于坟头的描写,作者注意到了坟多有碑,碑上除了刻下坟主的名讳,还刻出“×山×向”,并开出坟茔的“四至”。作者说:“这大概也是一种古风。”

第三处是关于马尾松和关东糖的描写。

“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

“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如果不看全文,一定以为这是一个细腻、多情的读书人于富足悠闲的生活中发出的惬意的感叹。但是,放在敌机轰炸、性命攸关的“跑警报”的大背景下,就着实令人惊叹和欣羡了!

《跑警报》是以残酷的日本侵华战争为背景的,但是在文中我们看不到硝烟弥漫,看不到人仰马翻,看不到生离死别,看不到惊慌失措。并不是作者有意美化战争的惨烈,有意淡化战争给人的伤害,与其说作者是在描写客观的侵略和避难场面,不如说作者是在续写内心的感受——无论情势多么紧急,他的内心永远

是平静而从容、强大而美好的。所以,留在他记忆里的首先不是敌机的疯狂残暴,而是斜阳古道上唱着呈贡调子的马锅头,是马锅头鞋帮上的绣花,是“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的“丁丁糖”,是“个大皮薄仁饱”的松子,是有着古风的碑文,是“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

这让我想到了孔子。“孔子穷乎陈蔡之间,藜羹不斟,七日不尝粒。”“不得行,绝粮。从者病,莫能兴。孔子讲诵弦歌不衰。”孔子处于绝境仍能“讲诵弦歌不衰”,汪曾祺承袭了这种儒人的气度和风骨,难怪被后人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汪曾祺是一个多才、浪漫、敏感的旧式文人,同时又是在俗世生活中活得投入而有滋有味的人。所以他才会选择这样一些旁人不会理会、不会入文的材料去写,显示出它独特的审美趣味和境界。这在汪曾祺的很多文章中都有体现。

就像他在《花园》里写的那样:“园里什么花开了,常常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我不爱逛商店,爱逛菜市。看看那些碧绿生青、新鲜水灵的瓜菜,令人感到生之喜悦。”

谈到他被打成右派下放劳动以后的生活,他在《随遇而安》里说,“我当了一回右派,真是三生有幸。要不然我这一生就更加平淡了。”他写“自己成了喷波尔多液的能手”;他用戏剧油彩给工人化妆,“这比粉妆要漂亮得多”;还完成了一部“巨著”——《中国马铃薯图谱》;他给北京的朋友写了一首诗,其中有“坐对一丛花,眸子炯如虎”,并感叹“:“白天画图谱,夜晚灯下读书,如此右派,当得!”

再来体会《跑警报》最后一段话:

他们不知道中国人的心理是有很大的弹性的,不那么容易被吓得魂不附体。我们这个民族,长期以来,生于忧患,已经很“皮实”了,对于任何猝然而来的灾难,都用一种“儒道互补”的精神对待之。这种“儒道互补”的真髓,即“不在乎”。这种“不在乎”精神,是永远征不服的。

正是这种对突然而来的变故、灾难“不在乎“的精神,这种在俗世生活中自得其乐的入世态度,造就了一代奇人和他的奇文。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3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4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5

孔老夫子有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食色性也”。这说明,吃东西和喜欢漂亮的事物是人的本性。因此,吃,也就成了人类永恒的主题之一。

古往今来,关于描写吃的文章多矣,然吾独喜汪曾祺先生的风格。究其根本,在于其文字中充满了对这世界的赞美与感激,对生活的热爱与真诚。

在《故乡的食物》里,作者重点写了一样平常不过的食品—炒米。文章一开头,作者引用了《板桥家书》中的一段话:“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此句一出,顿时让人觉得很亲切!处于社会最下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温暖着彼此的身体与心灵!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描写了在战乱年代的一个小插曲,没有常见的凄风苦雨,也没有常人心目中的离乱之苦,而是用幽默、浪漫的笔触,描写了一个战乱中与炒米相伴的夜晚:“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国民革命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在如此乱境中,还能保持这样的一份淡定,一份安静,一份从容,甚至一份幽默,这是何等的大智慧,大勇气!而这智慧和勇气有来自何处?文中自有交待:“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没有对生活的无比热爱,没有对生命的无比礼赞,怎么会有如此的胸襟与气魄?

《豆汁儿》描写的则是北京城底层人民鲜活的生活画面:“豆汁儿是制造绿豆粉丝的下脚料。很便宜。有了豆汁儿,这天吃窝头就可以不用熬稀粥了。这是贫民食物。豆汁儿摊上的咸菜是不算钱的”。最有趣的一段在结尾处:有保定老乡坐下,掏出两个馒头,问“豆汁儿多少钱一碗”,卖豆汁儿的告诉他5分钱。“咸菜呢?”“咸菜不要钱。”“那给我来一碟咸菜。”寥寥数语,充满了人间烟火的气息,顿时让人感到这世界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可爱,如此的让人留恋!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6

小时读汉乐府《十五从军征》,非常感动。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道逢乡里人,“里中有阿谁?”——“遥望是君家,松柏冢累累。”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羹饭一时熟,不知贻阿谁。出门东向望,泪落沾我衣。

诗写得平淡而真实,没有一句进出呼天抢地的激情,但是惨切沉痛,触目惊心。词句也明白如话,不事雕饰,真不像是两千多年前的人写出的作品,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也完全能读懂。我未从过军,接触这首诗的时候,也还没有经过长久的乱离,但是不止一次为这首诗流了泪。

然而有一句我不明白,“采葵持作羹”。葵如何可以为羹呢?我的家乡人只知道向日葵,我们那里叫做“葵花”。这东西怎么能做羹呢?用它的叶子?向日葵的叶子我是很熟悉的,很大,叶面很粗,有毛,即使是把它切碎了,加了油盐,煮熟之后也还是很难下咽的。另外有一种秋葵,开淡黄色薄瓣的大花,叶如鸡脚,又名鸡爪葵。这东西也似不能做羹。还有一种蜀葵,又名锦葵,内蒙、山西一带叫做“蜀蓟”。我们那里叫做端午花,因为在端午节前后盛开。我从来也没听说过端午花能吃,——包括它的叶、茎和花。后来我在济南的山东博物馆的庭院里看到一种戎葵,样子有点像秋葵,开着耀眼的朱红的大花,红得简直吓人一跳。我想,这种葵大概也不能吃。那么,持以作羹的葵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

后来我读到吴其癋的《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和《植物名实图考》。吴其癋是个很值得叫人佩服的读书人。他是嘉庆进士,自翰林院修撰官至湖南等省巡抚。但他并没有只是做官,他留意各地物产丰瘠与民生的关系,依据耳闻目见,辑录古籍中有关植物的文献,写成了《长编》和《图考》这样两部巨著。他的著作是我国十九世纪植物学极重要的专著。直到现在,西方的植物学家还认为他绘的画十分精确。吴其癋在《图考》中把葵列为蔬类的第一品。他用很激动的语气,几乎是大声疾呼,说葵就是冬苋菜。

然而冬苋菜又是什么呢?我到了四川、江西、湖南等省,才见到。我有一回住在武昌的招待所里,几乎餐餐都有一碗绿色的叶菜做的汤。这种菜吃到嘴是滑的,有点像莼菜。但我知道这不是莼菜,因为我知道湖北不出莼菜,而且样子也不像。我问服务员:“这是什么菜?”——“冬苋菜!”第二天我过到一个巷子,看到有一个年轻的妇女在井边洗菜。这种菜我没有见过。叶片圆如猪耳,颜色正绿,叶梗也是绿的。我走过去问她洗的这是什么菜,——“冬苋菜!”我这才明白:这就是冬苋菜,这就是葵!那么,这种菜作羹正合适,——即使是旅生的。从此,我才算把《十五从军征》真正读懂了。

吴其癋为什么那样激动呢?因为在他成书的时候,已经几乎没有人知道葵是什么了。

蔬菜的命运,也和世间一切事物一样,有其兴盛和衰微,提起来也可叫人生一点感慨,葵本来是中国的主要蔬菜。《诗经·豳风·七月》:“七月烹葵及菽”,可见其普遍。后魏《齐民要术》以《种葵》列为蔬菜第一篇。“采葵莫伤根”,“松下清斋折露葵”,时时见于篇咏。元代王祯的《农书》还称葵为“百菜之主”。不知怎么一来,它就变得不行了。明代的《本草纲目》中已经将它列入草类,压根儿不承认它是菜了!葵的遭遇真够惨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想是因为后来全国普遍种植了大白菜。大白菜取代了葵。齐白石题画中曾提出“牡丹为花之王,荔枝为果之王,独不论白菜为菜中之王,何也?”其实大白菜实际上已经成“菜之王”了。

幸亏南方几省还有冬苋菜,否则吴其癋就死无对证,好像葵已经绝了种似的。吴其癋是河南固始人,他的家乡大概早已经没有葵了,都种了白菜了。他要是不到湖南当巡抚,大概也弄不清葵是啥。吴其癋那样激动,是为葵鸣不平。其意若曰:葵本是菜中之王,是很好的东西;它并没有绝种!它就是冬苋菜!您到南方来尝尝这种菜,就知道了!

北方似乎见不到葵了。不过近几年北京忽然卖起一种过去没见过的菜:木耳菜。你可以买一把来,做个汤,尝尝。葵就是那样的味道,滑的,木耳菜本名落葵,是葵之一种,只是葵叶为绿色,而木耳菜则带紫色,且叶较尖而小。

由葵我又想到薤。

我到内蒙去调查抗日战争时期游击队的材料,准备写一个戏。看了好多份资料,都提到部队当时很苦,时常没有粮食吃,吃“荄荄”,(音“害害”)。我想:“荄荄”是什么东西?再说“荄”读gai,也不读“害”呀!后来在草原上有人给我找了一棵实物,我一看,明白了:这是薤。薤音xie。内蒙、山西人每把声母为X的字读成H母,又好用叠字,所以把“薤”念成了“害害”。

薤叶极细。我捏着一棵薤,不禁想到汉代的挽歌《薤露》,“薤上露,何易皠,露皠明朝还落复,人死一去何时归?”不说葱上露、韭上露,是很有道理的。薤叶上挂不住多少露水,太易“皠”掉了。用此来比喻人命的短促,非常贴切。同时我又想到汉代的人一定是常常食薤的,故尔能近取譬。

北方人现在极少食薤了。南方人还是常吃的。湖南、湖北、江西、云南、四川都有。这几省都把这东西的鳞茎叫做“薙头”。“薙”音“叫”。南方的年轻人现在也有很多不认识这个薙字的。我在韶山参观,看到说明材料中提到当时用的一种土造的手榴弹,叫做“洋薙古”,一个讲解员就老实不客气地读成“洋晶古”。湖南等省人吃的薙头大都是腌制的,或入醋,味道酸甜;或加辣椒,则酸甜而极辣,皆极能开胃。

南方人很少知道薙头即是薤的。

北方城里人则连薙头也不认识。北京的食品商场偶尔从南方运了薙头来卖,趋之若鹜的都是南方几省的人。北京人则多用不信任的眼光端详半天,然后望望然后去之。我曾买了一些,请几位北方同志尝尝,他们闭着眼睛嚼了一口,皱着眉头说:“不好吃!——这哪有糖蒜好哇!”我本想长篇大论地宣传一下薙头的妙处,只好咽回去了。

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现在不是也都很爱吃了么?许多东西,乍一吃,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7

昆明的雨,我经历过很多,可是,以它为题的文章我只见过汪曾祺的这一篇。此前,我和许多昆明人一样,对昆明的雨怀有一种矛盾的心态:当雨无雨之时,盼它;可浸淫太久,又烦它。反倒不如汪曾祺这位外乡人那样,对它一往情深。

1939年,汪曾祺考入西南联大中文系,跟着沈从文先生弄文学,在昆明一呆就是七年。可能是地域的差异和心境的不同罢,他对昆明很有好感。在他眼里,昆明的雨季明亮、丰满,带着浓浓的绿色,很舒服,不使人厌烦,还不时地引发出淡淡的乡愁。不过,让他如此动情的应该是昆明春夏两季的雨。如果雨也有品位高下的话,那么它们称得上是雨中极品。大晴天的,常常不知从哪里飘来几团云彩,把太阳的脸一遮,你刚觉得后背阵阵清凉,说不定雨珠子跟着就落了下来。有两次,我站在南屏街的这边,望着雨水哗哗的淋洒在街对面的房子和梧桐树上,一时间都有些恍惚,分不清自己究竟是置身梦里还是梦外。那情景让人无法忘怀。小时候若遇到这样的雨,左邻右舍的女孩子们总会窜出家门,在雨中边蹦边嚷:“又出太阳又下雨,青蛙出来讲道理。栽黄秧,吃白米……”疯上好一阵子。可惜那些词我没能够记全。两年前我曾遇到过其中的一位,问及那支歌谣,她竟然忘得比我还彻底,殊觉可惜。

到了秋冬两季,昆明的雨就会显现出它性格的另一面,让你有些消受不了。有时候,疾风暴雨骤然而降,风横雨狂,低洼之处顿成汪洋,一些街道水深及膝,连单车都骑不了。每年的这时节,总有几棵挺拔茂盛的银桦树被风连根刮倒,躺在路边为自己的张扬悔恨不已。记得小时候盘龙江也常在这个季节发大水,人们沿着河岸垒起一两米高的沙袋防洪。印象中水位最高的时候,水面与南太桥下的拱顶之间只有一臂左右的距离。河水夹着泥沙像一条黄龙,气凶凶地穿过城区直奔滇池而去。有几个胆大的弄潮儿从南太桥北端的护栏上一个猛子扎下去,众人心头一紧,可没过多久,他们就被激流卷着从桥下不及半米的空隙中冲到了桥的另一头。也许汪曾祺没有遇到这样的雨天,所以,在他的记忆中只留下了缅桂花的幽香、火炭梅的妖艳和对干巴菌的回味。

《昆明的雨》末尾一段,写他游莲花池遇雨,在附近一家小酒店内“浊酒一杯天过午”的情景,读之如画,最是动人,让我心里软软的,有点酸。因为我曾经好几次路过莲花池,车窗外熙熙攘攘,只见店铺不见池,真担心莲花池也像火炭梅那样,只剩下一个鲜为人知的`名词。

汪曾祺作品的特点,是既像散文又像小说,界限不甚分明,正如昆明的季节,不温不火,随意平和;此外,他不事雕琢,没有辞藻的堆积和肤浅低俗的时髦。读他的文章,仿佛在听一位长者茶余话旧,和风细雨,水波不兴,然而于平淡冲和之中蕴含真情,极具张力,有点普洱茶的品性:甘滑淳厚,日久愈香,回味悠长。前人有言:书不可不读,亦不可尽读。汪曾祺的文章也一样,不必尽读。但对昆明人而言,他那几篇昆明忆旧的文章却值得一读。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8

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颇深。

一是学到了一些理论知识。例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之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篇9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