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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钢笔

2024/01/15经典文章

老地方整理的日记钢笔(精选8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日记钢笔 篇1

“笔头尖尖,爱喝墨水。种类繁多,每天都见。”你们猜到我是谁了吗?没错,就是我——钢笔!

我——身披大红袄,上面写着PHG,这可是文具中的名牌呢!脚踏一双黑皮鞋,外加一顶红色鸭舌帽,别提我有多神气了!每个星期日主人都会给我喝墨水,那可是我最爱喝的饮料了!主人先把我的“舌头”压到最下面,然后再将我的“舌头”拧上来,让我喝个够。那个鲜美啊,别提有多美味了!而且我还有一个优点哦,那就是从不挑食,无论黑的蓝的,都是我的最爱!

每次写作业时,小主人总是用我写,我很乐意,因为我是在为主人服务嘛!为了让小主人的字写的更加快速、好看,我平时闭目养神,同时努力保护好我的笔尖,使它不受损坏,还要保护好我的小墨盒,要不然,我就再也喝不了墨水了!一旦主人开始用我,我便使出浑身力气,让墨水从细细的笔尖顺畅的流出,这样,我的小主人就能在本子上写出一排排漂亮的钢笔字了,主人的字写得好,也有我一份功劳哦!所以主人也非常喜欢我,每次写完字,就把我放进“小房间”让我美美的睡上一觉。

听了我介绍,你是不是更加喜欢我了呢?好了,时间不早了,让我们后会有期吧,下次有好玩的事情,我再来跟大家分享,拜拜!

日记钢笔 篇2

我有一支心爱的钢笔。

它又细又长,像一位美丽的小姑娘。头上戴着蓝绿色的“帽子”,“帽子”上还有一个小挂钩,可以挂在笔袋上,还可以防止滚动。它身穿蓝绿色的`“连衣裙”,“连衣裙”是用铁皮做的,阳光照在它的身上就会闪闪发亮,这些亮点像一颗颗夜空中的星星,漂亮极了!

当我脱下它的“帽子”时,看见了它又细又尖的小脑袋,有时会有墨水留在上面,像是吃完饭忘了擦嘴的小朋友。当我把笔尖轻轻按下,它肚子里的墨水就会从细细的笔尖缓缓流出,像春蚕吐丝。随着我的书写,作业本上便出现了一个个方方正正的汉字。在它的帮助下,我出色地完成了作业。

它有时也会发点儿小脾气哦,那是因为它“饿”了,而我没有喂饱它,它就会用“罢工”来“抗议”。这时,我会拿出它平时最爱喝的墨水,拧下它美丽的“连衣裙”,用手轻轻压着它的小肚子,几下就把它喂饱了。这样,它又可以为我服务了。

我很爱护它,每次用完,都会帮它把“帽子”戴好。这样,不仅能保护好笔头,还可以防止它滚下课桌,摔伤身体。

我喜欢这支钢笔,它伴我写出漂亮的字,是我学习的好帮手。

日记钢笔 篇3

我的姐姐特别爱连钢笔字,不管是么时候,不管是夏天烈日当头,还是冬天白雪皑皑,她都要练。她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学习。

记得那是一个夏天的夜晚,我无趣的数着天上的星星,而姐姐正在练钢笔字,我便想看一看姐姐已经练了多少了,我小心翼翼的推开了姐姐的屋门,令我大吃一惊的是姐姐已经用了二十六张纸和一瓶墨水。而且二十六张纸写的.满满的。

我对姐姐说:“姐姐咱们一起看电视吧!”姐姐不搭理我,我又把刚刚说的话重复了一遍,姐姐终于开口说话了:“今天晚上我就不看了,练钢笔字心要静,所以请你出去!”我听后不免有些失望,低着头走了出去。

我一边走一边想:“钢笔字有什么好练得,不就跟写字一样吗?”当众敲响十一下时,我从门缝里看到姐姐完成最后一张时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我就暗下决心等上六年级的时候也要像姐姐一样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

日记钢笔 篇4

我是一支钢笔,在世界上,人们是离不开我们的,我们有一支强大的家族,一共分好几种:英雄钢笔、施耐德……而我,就是其中的一名钢笔。

别看我个子矮矮的,瘦瘦的,身高只有5厘米,宽度也只有5毫米。但是,我的作用可大呢!体内的墨水可以坚持三天三夜不换!不像墨囊,只能坚持一天一夜。

我浑身瓦蓝瓦蓝的,身上的蓝漆都是健康无害的,体内有一个吸墨的物体,只要往上一拉,就像一口吃掉一块糖易如反掌。而英雄钢笔要仔细地认真地捏,才能把墨捏上来。

我身上有一个亮点,就是难摔坏,比如,从35楼扔到1楼,顶多也就摔出点儿墨水,笔头毫发无损,而且地上都是石头,我为此十分自豪。聪明的人这时候肯定知道我是谁了吧?没错,我就是易写难坏的施耐德。

下面来讲述一下我的功能,只要打开笔套,握起笔,就能写出精美绝伦的字儿来,就像一把纯天然的锤子,能雕刻出各种栩栩如生的艺品。不像其它的钢笔,有的易坏,有的难握,有的吸墨少。比如,有一个子儿是“鼎”,有其的笔写得很难看,有的才写就没墨了。简直就是一群破铜烂铁!但是,别人做不到,我却做得到!

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很喜欢我呢?但是,我的笔头太尖,要注意不要扎到手哦!

日记钢笔 篇5

我是一支钢笔,有两根食指连起来那么长。我的小嘴——笔尖像一颗瓜子,外衣——笔套是银灰色的,我的肚肠里流动着墨水。

我的主人很爱我,从不遗忘我,经常为我洗脸,清理肠胃。我累了可以休息,饿了就喝墨水,我成为主人生活和学习中最重要的工具。我常常为自己能服务主人而感到自豪。

可是最近几天,主人另买了一支新钢笔,是大红色的,样子比我好看,主人就经常使用新的,我就没有好日子过了。主人在课堂上总是拿着我折腾:拨弄我的小嘴,扭捏我的肚子,用刀刮我的外套,使我遍体鳞伤。我疼痛难忍,像这样下去我会没命的。还好,主人的行为被老师发现了,老师批评主人上课要专心,不玩小东西,及时拯救了我的性命。

从那以后,主人就更冷落我了,偶尔用一下,更多的时间是不理我,好像我不存在。我伤心极了,虽然我不好看,但是我还有用,哪怕把我捐给山区的贫困儿童,我也愿意,我会竭尽全力为主人服务的。主人,求求你,开开恩吧,让我有事可做,不然我的嘴巴生锈了,肠胃干瘪了,我快要成为废物了。

日记钢笔 篇6

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早晨,铅笔伸了伸懒腰,从书包里走出来透透气。看到了一直呆在抽屉里的钢笔。 它对钢笔说:“兄弟,你也太清闲、太无聊了,看看我,整天被主人重用,生活得多充实啊!”钢笔害羞地低下了头说:“是啊!我真羡慕您!” 过了一会儿,它们望到了窗外美丽的风景突发奇想,想各写一篇文章。它们准备好了纸。铅笔用高傲的语气问钢笔:“我们的主人现在上二年级,平时写字都是用我来完成,他非常信任我、依赖我。可是他几乎碰都不碰你,你这么长时间不练,能写好字吗?” 钢笔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说:“我试一试吧!不会的地方多向你学习学习,请您多指导指导我吧!” 铅笔没有回答,开始飞快地、熟练地写起自己的文章。钢笔也开始慢慢地、认真地写起了自己的文章。 不一会儿,铅笔用眼睛瞥了一下钢笔写的字,大笑了起来,边笑边说:“天啊!我从来就没看过写得这么丑的字,东倒西歪的。”

钢笔脸都羞红了,但仍然继续认真地写着自己的文章。 写着写着,“妈呀!”只听钢笔大叫一声,原来它写错了一个字。 铅笔“哼”了一声,说:“看看你真是一身的缺点。你再看看我。”说完,它故意在纸上写了一个大大的字,然后,用橡皮轻轻一擦,就擦干净了,没留一点痕迹。 钢笔竖起大拇指羡慕地说:“您真棒!真了不起!” “那当然啦!”铅笔毫不谦虚地回答。 它们文章都写完了,各自收藏了起来。 过了一年,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天早晨。钢笔和铅笔想起了自己写的文章,想拿出来看一看。 钢笔写的文章依然清晰可见。 “妈呀!”只听见铅笔吃惊地大叫起来。“我的文章哪去了?” 第二天,主人把钢笔轻轻地放进了书包里去上学。铅笔静静地躺在了抽屉里。

日记钢笔 篇7

大家好!我是一支塑料钢笔,别看我现在破旧的躺在垃圾箱里,我原来长得可漂亮了,大家都喜欢我呢。原来的我身穿着橘色的外衣,上面还画着美丽的图案,金属的笔尖写起字来龙飞凤舞。只是现在我的外衣渐渐失去了颜色,图案也被磨掉了,笔尖也被摔断了,再也不能写字了。但是,我一点也不后悔,因为我用我的一生去陪伴了我最爱的小主人。我也有童年、青年和老年,下面就是我的人生三部曲。

童年

童年时,我被摆在商店的货架上最显眼的地方,每个路过的孩子都会多看我几眼,有的还会赞叹着说:“多漂亮的钢笔啊,可是好贵啊。”一天,一个小姑娘走到了货架前,左看看右看看,我知道她一定会看到我的,我就是那么的自信,最终,她把目光落到了我的身上说:“妈妈,我就要这支笔。”就这样,我被我的小主人带回了家开始了一支钢笔的人生。

青年

后来才知道,我的小主人已经三年级了,老师要求用钢笔写字了,我好高兴啊,原来我是我的小主人使用的第一支钢笔呢!小主人把我放在了我的新家——文具盒里,我和各种文具住在了一起,大家相处非常融洽。小主人每天都要用我写字,而且写出来的字越来越美观,所以我当上了文具盒的盒长,作为一个领导,我会在小主人用我写字的时候使出浑身解数小心翼翼地让小主人的字写的好看还不会错,因为我要给其他的文具做榜样。

老 年

小主人渐渐长大了,在我和小主人的共同努力下,小主人的字写的越来越好看了,可我却渐渐的开始力不从心了,终于有一天,一支同我以前一样漂亮的钢笔出现在了文具盒里,我知道我的位置被取代了。我静静的躺在垃圾箱里,不再被人理睬,但我无怨无悔,因为在我陪伴小主人走过的那些日子里,见证了小主人的进步和成长,我感到非常的幸福和快乐。

日记钢笔 篇8

有人喜欢那可爱的毛绒玩具,有人喜欢那炫酷的山地跑车,有人喜欢那憨厚的小狗,但我喜欢的却是一支朴素,又有几分褪色的钢笔。

它穿着褪色的外衣,已没有了那昔日的光辉,它的粗细和小拇指差不多。

这支钢笔已经跟着我三年了,我记得它是二年级期末考试后爸爸送给我的。当它跟着我第二年时,我们之间发生了一点儿小矛盾。

那天早上天气阴沉,当我发现这支钢笔有点褪色时,我的第一念头是想再买一支新的钢笔,当时爸爸看到这支笔时,也同意了我的想法,于是,我们就来到文具店,买了一支同样型号的钢笔。可是新买的钢笔虽然和这支老钢笔型号一样,但是我用的时候无论从什么方面讲,感觉都不如这支旧笔,最后,我还是拿起了这支旧笔,这下才感到这笔杆是“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那笔墨是素之一忽则嫌白,黛之一忽则嫌黑”。自从这次教训后,我特别珍惜这支钢笔,再也没有换过。

还有一次我写作业时,发现它不见了,我想它一定是在书包里,可当我把所有书本全胡乱地堆在书桌上时,也没有发现它任何踪迹,这时,我着急了,在家里翻箱倒柜,床下、本子里、沙发下,什么地方都找过了,也没有找到它。第二天到学校,发现它正安心地躺在桌肚里睡觉呢!当时,我心里充满了“失而复得”的.快乐。

我喜欢这支朴素的钢笔,它是我学习中的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