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老地方 > 短文 > 好文章 > 正文

小说短篇

2022/12/14好文章

小说短篇(精选17篇)

许诺

文/宋星宇

电影业的主力

我不是美女,真的不是。也不优异。没有很好的口才,写小说能发出去也是少数。为了分数,我在校学生会新闻部写点新闻报道,顺便也为了毕业时简历增加点东西。

“我是俗气的吧?”有一天我不自主的问华。他正在研究一道力学题,被我问的莫名其妙。“我很俗,为了学分去写新闻,为了赚点稿费编些和自己无关的言情故事,很俗。”

“哈”他被逗乐了“我也很俗白癜风 ,为了以后能给小锦买带落地窗的大房子,带她去周游世界,拼命地学习,研究这些力学的问题。”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落地窗,喜欢周游世界?”

“这还用说,瞧你写的小说‘和 引发白癜风是不是缺少铜引起的爱人醒来在有落地窗的大房子里,让世界每一处都因为我们而呈现爱情的生机’”

这些是刚入大学时写的,我记得当时催林强去我空间里看,看没看倒是未知,不过林强从未提起。

“华,你喜欢的是白癜风饮食治疗方法平淡的生活吧?”我问他。

“当然,找一个喜欢的女孩子有一个可爱的孩子,物质充裕,我做称职的丈夫和父亲”华对未来有一种陶醉。“小锦,答应我,不要离开我。”他用大大的手掌握住我的手。

牛皮癣

我逼他做题,一个人跑到楼下去,想林强不可抑制。

他曾经对我描绘未来,他是电影业的主力,我写小说,给他拍电影,我们做一对人人羡慕的夫妻。

我和他也探讨过平凡,不哪些是白癜风的症状平凡的问题。他的脸骄傲地上扬,看看那些小市民,为了升职买房劳碌,妻子斤斤计较,丈夫晚归就胡乱猜忌。我要做一个不平的人,晨晨你也别太俗气。

或许当时被他的锐北京中鼎牛皮癣气所吸引,我还撒娇地说要做他的不俗气的小夫人,争取写小说一举成名。

哈,多么稚气的许诺。青涩女孩

我自认为没有写小说成名的才气,我是一个俗女子等不到他的电话就生气,在他的淡漠里耐不住寂寞做了别人的夫人。

泪水流淌,为什么北京市肾病医院很多事情都不符合理想?

“小锦,我不逼迫你,真的”华在背后抱住我。他的白衬衣上有墨水,他和我一样是俗世的人。

如果忧伤会说话

文/冯娟

台湾作家陈雪的小说《桥上的孩子》讲的是一个冗长的故事。主角是一个小女孩,但中间涉及她的情人,家人,她成长的时代,环境,还有负累重重的各色生活。但,同时,这也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故事自始至终都在讲述一个小女孩的逃离和她的内心成长。在故事中,她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她就像一个单薄,瘦削,苍白的影子,在时光的角落里变换着身姿,抽离,藏匿,写作。在人生境遇里无措,慌张,颠沛流离。

在女孩还小的时候,家里突遭变故,殷实的小户人家仓皇破产,妈妈远走他乡卖笑求生,沉默的父亲开始在街边摆摊讨生活。小小年纪的女孩便负起了照顾弟妹的责任,她要帮他们洗澡,煮饭,像个小妈子。周末或者假日还要去夜市帮忙看摊卖衣服,并且远不止这些,她敏感的心,还要承受其他亲戚或者乡人对母亲的诋毁,对巨变境遇的冷嘲热讽,袖手旁观的冷漠和炎凉。

女孩的心灵无法承受这严酷的现状,她要逃亡。但,怎么逃呢。她起初是躲在一个怪爷爷的院子里,躲在那里读书,听爷爷讲故事。后来的躲,是躲在她的想象里。在闹市的街头,她站在父亲的摊位前,不叫卖的时候,她就靠着想象编着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安慰自己。她期待会有一个人,或者一种力量,能带她脱离这冷硬陡峭的现实,带她走,带她离开,但去往哪里,其实她心里并不清楚。她就在这种纠结分裂的力量里慢慢长大,一方面,在外人的眼里,她是乖巧的能帮助父母做生意和照顾弟妹的大女儿,但另一方面,在她自己的内心里,她疲惫苍老绝望无助又痛苦,时时刻刻想着要走开。

她以为,长大后,她就可以过一种自由的生活。但大学毕业了,她忽然才发现,她无法适应其他任何正常的工作,做店员,做KTV的DJ,做表行的业务员,做服务生,她都尝试了,也都放弃了。像她说的,我逃离了沉重的生活,但却无法躲避负重的内心。最后,她做回了在自己很小的时候就学会的工作,像父亲一样在夜市卖衣服。一成不变的忙碌杂乱奔波的生活,仿佛又让她回到了那让她无助厌弃的童年。但这个时候,她开始写作,写小说。

童年我是依靠想象度过那些艰苦的时刻,而后来,我则是在买卖的空当,收摊后回家的时刻,牺牲着睡眠,不断地写着小说,依赖每一个进入小说世界的时刻平复着辛苦工作之后身心的疲惫。每天晚上收摊后,无论多累,我一定强迫自己坐在电脑前面写小说,没有人逼我,只是如果不这样做,我就觉得我自己的生命只余下赚钱,我就会被买卖衣服的行为吞没,我很快就会没有办法继续,就会想跑掉。

她在文中真诚而又绝望地如是记录自己的生活。

读至此处,我猛然地就热泪长流。我理解她,深刻地理解她,那么深刻地痛彻心扉地理解她。这孤单无助又倔强的孩子,在滞重粘稠的忧伤浓雾中,一直如此顽强地与颓败的生活对抗,在强硬的现实面前,她的力量渺小,瘦弱,单薄,但她却并不放弃。她要救赎自己,这决心令人充满勇气。她不允许自己的灵魂沉沦下去,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心灵干瘪下去,她要饱满,她要生机,她要宁静生动鲜亮活泼的自由,她从来没有放弃追求那永远在别处的完美生活,哪怕现实苍凉荒唐,哪怕曾经的一切让她心生悲伤。她简直是我心里的英雄,她就是一个斗士。

她终于借助作品吐露真言。她说,从桥的这端走到那端,孩子一直保留着逃亡的动作,直到有一天她开始写作,从慌乱无奈的现实中逃脱,从不断的买卖之间进入故事。对,她永远是这样在抽离,在抽离中写作,在写作中重新为自己建造一个世界。

网上的评论说,《桥上的孩子》这本书是作者陈雪的自传体小说,我知道,艺术虽然来源于生活,但往往高于生活,超越生活,但我宁愿痴痴地相信,书中所写所记的任何故事都是真实。整本书,作者都是以谈话的方式在展开,她与自己谈,与她生命里曾经经历的一个个伴侣谈,他们是她生活的亲历者,也是见证者,参与者。我喜欢这样叙述故事的方式。

《桥上的孩子》虽然基调低沉,背景灰暗,但它却具备更多的热忱和真诚,它是在讲自己的故事,仿佛那一个人,就坐在你的对面,捧着自己热乎乎滚烫烫的心对你说,喏,你看,它就在这里。

这个时候,任你怎么控制,眼泪还是会流下来。

那些人,那些事

文/醉笑陪君三万场

无意中翻开手机相册,看着相册中,那熟悉的笑脸,思绪一下子涌叻上来,这才觉察到,似乎我还从未记载过有关于在那个小天地里所发生的事,以及那可爱的人儿,不免会觉得有些遗憾。那么,此刻,我便拿起笔,去书写关乎那些人的记忆,以弥补长久以来那片记忆的空白,纵使印象有点模糊,至少,情感是真的。

忽忽,你们有木有想起,我所说的那个小天地是何处?恩,没错哒,就是咱们的亲亲寝室1-11。

记得不,在那个小小的天地里,我们曾一起吃,一起喝,一起睡,一起畅谈着我们所有感兴趣的话题,一起高歌我们喜欢的歌曲,一起在寝室里面嬉戏,一起踏着时间的节拍上课,一起等待着下课铃声响起,然后,回到寝室,继续我们未完的事情…

同样,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住着几个俏皮的鬼灵精,上演着属于我们的乐趣、看好呐,成员分别是下面的这几位:

小凤。一个对朋友,对事情特真的人。一直以来,她都是老好学生的代表(褒义),在她的身上,散发着一股纯朴憨厚的气息,她从不与人攀比,如今,似乎已经很难找到像她这样的人儿。和她在一起,你会感到最平凡的快乐。所以,得一直保留那份特有的气质哟!

Beauty。一个顽强却又偶尔自卑的女孩。不否认,她的自卑,是来自于她异于常人的残疾,或许,正因为如此,她常常会多想,是否人们对她,出于的只是一种同情?其实,无须如此,对她,我从来都是真心实意的。呵呵,总的来说,她是坚强的,有上进心的,就冲她在学习上的那份冲劲儿,我是敬佩她的。所以,她得一直这么走下去。

蕊蕊。呵,一个性格与我无好大差异的女生,都是那么的大大咧咧,嘻嘻哈哈的。可谓是直爽吧。而我与她最大的互动便是来自于对偶像的喜爱。无论在教室还是在寝室,她谈论的对象不外乎就是王皓-乒坛的神将。我当然也会附和她一起拉。只是,相比,我更喜欢张杰-一个唱跳俱佳的歌手。那时,由于对他的狂迷,一时兴起,写叻一篇『为杰沉沦』的日志,给她看叻之后,她便一直嚷嚷着也要为王皓而写。终于,让我等到叻她的那篇『皓月当空,王者无敌』、恩,不错,那就继续朝心目中的偶像奋进吧。

丽霞。一个酷爱轻音乐的女女,一个擅长写作的女女,在她的文辞里,永远都充满叻诗意。她该朝写作这方面行进的。

思猫。‘喵’…她就是一**,在寝室里面,我似乎总受到她的欺负,但我偏偏就躲不过。她,和我一样,就一典型的小说迷,具体来说,还略胜我一筹。和她最大的交集点就是不停地谈论看过的小说,她不断地催我买小说,我还真就是充当着买小说,提供小说给她看的角色,偏偏还乐此不疲。

彬雪。和她交流不算太多。但在我的印象里,她是一个特自恋的人,在寝室里,每天做着保养皮肤的工作,忙得可是不亦乐乎呵。还有,她喜欢看鬼故事,吼,吼,吼。

罗绮。(我在内心里一直都叫她绮罗,绮罗,绮罗,多好的一个名字呵)她也是一搞笑的人,人小鬼大的,常常做着让你啼笑皆非的事,说着让你哭笑不得的话。突然,想起这么一首歌“回头看,不曾走远,依依目光此生不换,要分散,不习惯,怎么算,都太难,分开之后更勇敢,愿这爱世代相传”,没错,这是仙剑3的片尾曲『此生不换』,在寝室里,不厌其烦的唱着这首歌,后来,便称做和她代表作。不知道,她,有没有有想起来叻?

这便是我记忆中的她们咯。很高兴,高中那段时光,与她们一起度过。因为有叻她们的加入,高中,不曾孤单…

我对自己这么说过:每一个路过的人,可以选择爱我,恨我们,关心我,鄙视我,忘记我,因为,这些都不是我所能够控制的事儿。她们于我,虽然已成过客,却又是真实的存在过,所以便会将此珍藏住。

如今,彼此各奔一方,便祝福那些人儿,一切过得都好。

记忆中的读书热

文/王敬礼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新中国的建立,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在青年中掀起了一股读书热的浪潮。当时持续了多年的战争已结束 一大批反映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长篇小说相继出版,人们怀着对英雄的崇拜、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幢景,捧读了这些优秀作品,像《林海雪原》、《苦菜花》、《红岩》、《夜和春风斗古城》、《烈火金刚》、《英雄儿女》等。

当时经济条件还很差,多数人没有钱买这些小说,只好借着读,借时就说好最多看几天,因为好多人都等着看。借来之后如获至宝,白天下地干活,休息时谈论的是小说的故事情节。中午和晚上抓紧时间看,特别是晚上,点上小小的煤油灯,一直看到深夜。思绪随着故事的情节变化着,主人翁笑,我们亦笑,主人翁哭,我们也会泪流满面,在与作者的共鸣中度过了一个个漫漫长夜。以后这些名著又分别拍成了电影,随着电影的普及,又把这股读书热推向了高潮,不少村庄建立图书室,红红火火的读书热持续了十几年,至今从那时过来的人对这些小说仍记忆犹新。这股读书热增强了人们的爱国心,鼓舞了大家走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好祖国的热情,同时提高了全民的文化素养。

如今,记忆中的读书热,已过去半个世纪,但这美好记忆会永远珍藏在我们的心里

穿梭生活

文/阎建设

周末,我应邀参加在某星级酒店举行的网友聚会。说实在话,我对于这样的聚会一直没有多大兴趣,但拗不过组织者一再要求,只好答应参加。

那天,聚会上的男人个个西装革履,油头粉面;女士人人华衣霓裳,时尚端庄。轮着讲话时,有的直白坦荡,有的温文尔雅,有的含蓄内敛。聚餐时,我们围坐在一张巨大的餐桌旁,小口吃着叫不出名字的稀奇古怪的菜。聚会组织者一个劲儿地劝大家再多吃点啦,多吃点!没有人响应他。所有的人表现都很矜持,筷子仿佛是千斤重担,很难伸出去。

就这样,聚会在不温不火、不咸不淡的氛围中结束。出了门,就露馅了。有人挺胸腆肚地走向自己的专车,服务生低头哈腰地抢在他前面去开车门;有的去坐公交车;有的三五成群,边走边大声讨论刚才的话题;还有的舍不得离开,坐在大厅的沙发上闲聊……好像刚刚还是一把整齐的筷子,瞬间解开了捆绑的带子,哗啦一声,东倒西歪散落开来。

坐公交车去星级酒店,看着好像有点很没面子。但又有谁规定去酒店必须开豪车呢?日常生活中如一些会议、生日聚会、请客,往往就是把一些完全不搭调的人临时凑到一起。他们并不都在同一个生活档次上,心灵不平齐、工作不平齐、精神状态也不平齐。只是在相处对话的这一特殊时段里,大家必须保持一致罢了。记得曾经看过一篇关于洗澡的小说,小说记录了两个在澡堂泡澡的人,从陌生到无话不谈,再到仿佛知己好友的过程,但小说结尾处写到两个人出了澡堂穿上衣服的瞬间,却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人。这篇小说就像一面镜子,把我们的生活和心态展露得一览无余,也让我们看到了生活中的虚伪。

这种夹生的感觉需要我们渐渐习惯。微妙、生涩、陌生、熟悉、模糊、清晰……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穿梭生活吧。在社会丛林里,人们划出一个又一个阶层,等级森严,但当我们模糊了这些所谓的条条框框,内心没有了这样那样的等级界限,穿梭生活必当坦然、自由许多!

谁与寂寞推杯换盏

文/木槿577

红绿灯闪闪烁烁,车辆行人走走停停。她一个人在路旁等待着绿灯,望着川流不息的车辆,熙熙攘攘的人群,她的心头莫名其妙的涌出一股酸涩的伤感。

漫长的人生路上,也许连她自己都记不清路过了多少人,留给她多少回忆,多少故事。心,早就看不到了,她自己都不知道她的心里到底还有什么,没有什么,想要什么。或者这颗心还能承受多少,还能支撑多久。

心情一下子沉重了起来,她默默的回到家,将东西随手丢在一旁,颓然的走到了书房里,抚摸着一架子的小说,哭了。

凉风吹过拂起窗帘的一瞬间,阳光照在她的脸上,她忆起:曾经的他总会在那样一个温暖的午后,陪她席地而坐,看一本小说。更多的时候是她在看小说,他在看她。那时候的阳光总是暖的,屋子里到处飘着温馨的阳光气息。空气中的纤尘安静的飘来飘去,就连那些静默着的书籍也仿佛在微笑着,一切都是美好幸福的模样。

那时候的屋子从来不会让人觉得空,从来不会让人觉得冷。

从回忆中清醒过来,她苦笑,站起身来,倒了一杯红酒,仰头,一饮而尽。

前几天,她偷着查了他的套餐使用情况,他又开了新的家庭网。一个月三百分钟的套餐仅仅十天他打掉了139分钟。她想大概他是和那个女生在热恋着的吧。热恋着的人大都是这样,有些说不完道不尽的话。只是这个阶段而已,她想:只是这个阶段而已,过了热恋的劲儿,什么都不在了,再没有那么多话了,因为,曾经,曾经他们也是这样。

那时候他们一天发十多条长长长长的短信,且从不重复,也从不厌烦。那时候他上班的地方管的严,他就偷偷跑去厕所给她打电话,一个上午跑好几次,一次跑半个多小时。被人发现了,就罚款,那时候他一个月就一千多的工资,除了罚的所剩无几。可是他们快乐,他还是给她买小说,他知道他的她爱小说,爱小动物,他们的家里养着乌龟,她叫它小王八旦。每次她喊乌龟的时候他都会笑,很低俗的名字,可是恋爱中的人自会品出一种温馨的味道来。

每次去逛街,他都会给她买兔子玩偶,兔子玩偶做不到太大,他就给他买好多,毛绒绒的,红红的眼睛,白白的绒毛和她凑在一起,有着生命原始的单纯与美好,他宠她,像个小孩子一样。

她又饮下一杯酒,红红的液体滑进喉咙,她隔空碰了碰酒杯,很寂寞的姿势,像烟花一样凉。爱情真是个奇怪东西,它让人何其坚强,又让人何其脆弱。热恋时她觉得山崩地裂,大火攻城,水漫金山都不怕。可是人走茶凉,只是脑海里偶尔窜出一个关于他的片段,她都能与寂寞为伍,变着样的作践自己。

凉风从窗户外不断的吹进来,她就那样坐在冰凉地上,一杯接一杯的喝着,她是有胃病的,她想:他看到她这样一定是会心疼的,会生气的,会骂她的。想到这,她仿佛看到他张牙舞爪斥责她的样子,她想,那也是好的,她笑了。可是,她又忽然想起他已经不在了,且永远永远永永远远不会再回来了。手一仰,又是一杯酒。她笑了,笑得像桃花一样绚丽,她说:“寂寞,干杯。”

这个傍晚,她丢掉了所有人前的伪装。和着泪与寂寞与回忆干了又一杯。后来,她倚在书架上沉沉的睡了,脸上的泪,她忘了擦,就让那凉风拭干她脸上的泪吧,反正没人会替她擦。让她睡一觉吧,虽然明天的她会头痛欲裂,会胃疼的满地打滚,就让她这么睡着吧!至少现在的她梦里一定是没有忧伤的。爱一个人,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不然是记不住的。

谁知道这夜,这世间的人是怎么一个样子。她心心思念的他,也许正抱着电话挂着开心的笑容与另外一个女生煲着无聊的电话粥。抑或者他也会偶尔想起她,然后当成极其伤痛的过去述说给现在的女朋友听。以博取现在的女朋友的同情。或者他已经完完全全将她忘记了。男人嘛,只在爱时才深爱。

这夜,她与寂寞推杯换盏,我与文字把心浅诉。

我是看客,不是我看破红尘,是红尘把我堪破。

无知的文学

文/追乐居士

最近看了一些名著与名人录等书,激起了一些遐想,也好像明白了些什么。关于"文学"这两个字我一直都弄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起初以为它是讲理论的,通过文字来表达作者的思想与主见的。那是小时候的想法,那时的想法是比较模糊的,加上老师上课也不怎么听讲,那时哪里想着听课了,无时无刻都在着玩,总是玩不够;但学习成绩还算可以,大概是瞎蒙的吧!所以只懂得写几个字,到现在还经常写错字,其它的都不太懂。由于读书不多,很多东西都是出了社会才知道的,闲的时候看看书上上网,后来发现了有小说,后来又发现了让我非常兴奋的哲学,逐渐的懂了很多东西;只是让我感到奇怪是直到现在我还不清楚什么叫文学?

之前我以为看名著看名人录会让我懂得很多东西很多知识,看着看着不想看了,因为它们并不能让我懂得什么,不是没用的就是过时的;当然也有让人看了回味无穷的,因为写得太好了。我想用粗人的方式去说一下;所谓的名著就是写得好的小说而已,它的价值就是给人们茶余饭后取乐的,年代久一点可以让我们了解一些历史,其它对我来说没什么价值可言,不能吃不能喝的 ;当今社会取乐的方式何其多,旅游、聚会活动、看电视电影等等,这些不是更刺激更省时?还有那些诗词、文章,古代的时候写得一篇好文章就可以做状元,就可以做大官,现在呢?虽然我不懂得什么叫文学,更不懂得什么叫艺术,但我懂得这个世界不断的在发展不断的在进步,人们的生活、工作方式都在不断的变化,思想也应该跟着变化。鲁迅先生也一直倡导去旧迎新的,其中"无声的中国"等都是值得我们去借鉴、参考的。

在这里我不是要扼杀文学,也没有这个能力和魄力,因为我也喜欢文学,也喜欢看书,我也很喜欢一些文学作品;比如小说的经典《红楼梦》,有一种让人流连忘返的感觉,还有古、近代的一诗词,如《木兰诗》那么多的豪迈,毛泽东的《泌、园春雪》可谓是气破山河、古今全无的,当然也有一些国际上名文名著,托尔斯泰、雨果等等。文学自然有文学的好,只怕误解了它的价值和用意就不好了,或者分不清好坏、弊利。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沉迷于小说之中,甚至已经无法自拔了;由于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小说也出现五花八门的景象,足以吸引各类人群。因为我喜欢看书所以也看过一些小说,但是我觉得得到的比失去的要多;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切是不知道得到了什么。喜欢看书是好事,但这要看是看什么书了,记得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一句话,"读书好,好读书,书读好,读好书。"我觉得读一些论理文章、现代哲学、心理学、等一些贴近现代贴近生活的书还好一点,要是专去看那些杂七杂八的小说可就不好了。

最近看了一部叫作心理犯罪的美国电视剧,剧中有一个青年男子由于看了一部科幻小说制造了很多炸弹危害市民,甚至要杀了自己的母亲。那部科幻小说大概是这样的"随着科技的发展,自动化越来越高,各类的自动机器、机器人越来越多,有代替人类、危及人类的可能……"就这样那个男子就用极端的方式去阻止自动化,要求政府停止所有自动化设备的生产。虽然这是电视剧,我倒得很贴近现实。

根据一些研究机构报道说,我们大部分人都有心理病症,只是不明显而已,专业人士称之为亚健康;然而这些通过一定的刺激就容易产生严重的病症,危害身心。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富士康的员工跳楼事件,连连十几跳让人听得毛骨悚然,虽然报道不知是否属实,我们暂且就事论事,如果这些人真的是自杀肯是精神有一定问题的,然而引起问题的原因有很多。人刚到这世界大多都是健康,很多思想很多问题都是通过各种渠道补充的,其中喜欢读书的人思想可能就会更丰富了,因为文字是最容易传播思想的;如果没有过滤好就什么都流进脑子里去了,好的、坏的、对的、错的都进去了,搞不好就激变了,这也是有的。所以说读书看书不能什么看什么读,不能好的也学坏的也学,有些东西虽无大害,但也没什么利益,反而白白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过时的我们不要,没用的我们不要,不好的我们不要。

十年后

文/木子新听

一语成谶,故事简单收场。如果十年后,你依然还会遇见,我们一起唱光阴不老。

十年后,十年后你在做什么?对着电脑屏幕处理小小的问题,左手端起陶瓷杯,喝下淡淡的咖啡。眉头稍皱,然后再轻轻放下,或许你还会觉得现在的自己还像很多年以前的自己一样。依然会在灯光里扑朔迷离,对着天空挥洒无所谓的汗水,可现在你却害怕刺目的阳光,你说那会让人浑身不自在。你说话的语气渐渐不再像你,尤其是你听到这句话后,嘴角不自然上扬的弧度。

十年后多么遥远,渴望也不可及。何必想那么远。想到这里悄悄关掉了电脑。夜晚越来越黑。多像是曾经的我们。

什么样才是生活,远离键盘的日子大约有三个月。以为离开键盘会活的更加开心,后来明白有一个词语叫痴心妄想。戴上耳机,打开播放器,手敲击键盘的那一刻,有一种感觉涌进身体里,就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我知道全身的细胞又开始苏醒。恍若一场隔世的梦。

我有一个小小的梦想,有一天把自己写过的文字全部整理出来,留给自己。如果有一天工作累了,突然打开看到了十八岁的那年,他在一个一个夜晚留下的臆想,会不会开心的轻松一笑?想想那时应该是十年之后了吧。那么久远,还会不会记起,亦或者忘记。就像有一天突然听到了曾经非常喜欢的一首歌,心里的悸动,是开心还是会浮想联翩。最后得到一句:认识感情动物。但愿十年后的自己不会被生活磨得遍体鳞伤。暗自祷告。

每天晚上打开一瓶纯牛奶,一口一口喝下,然后就开始发现又过了睡觉的时间。熬夜,好遥远的名词。也许十年后的此刻,会和一群人在一起通宵。突然明白一眼看穿的生活了然无趣。无聊。所有人都在偷偷笑。结局草草收场。

十一点的天空不是墨黑色的,今晚知道了。听了几首回忆从前的歌曲,属于忧伤的那种氛围。心里明白原来自己还是喜欢这样的歌曲的。曾有一段时间尝试去听摇滚,后来发现自己错了。不过摇滚确实很好听,喜欢李白这首歌。没有理由。喜欢敲击架子鼓的声音,喜欢断断续续的激励。一瞬之间,所有一切都变得澄澈。天空永不落幕,裹满青色的记忆。

一张A4纸可以打印一千多字吧。记得写了五六页的小说,后来放弃了。或许永远都只会看别人的小说,等到自己来落笔,会觉得陌生。或许只是因为自己不善于讲别人的故事,只剩下悲伤的义务。感触最深的一本小说是《夏有乔木,蔚然成风》。因他喜欢上了小说,虚构的世界,充斥的爱或恨或假意或真心,都只在小说里存在。读完后生活一如既往前行,改变的是那颗心,多了一份对爱情的向往。

还好,还有梦可以做,只愿长梦不醒。晚安,我的世界。

十年后,你会不会许我拥你入怀,为我裹紧风衣。

被人否定时

文/梁秋红

读初中的时候,我很喜欢写诗歌。姐姐说她有个同学也喜欢写诗歌,还发表过。那时候的我,觉得能发表文章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就央求姐姐把我写的诗歌拿给她的同学看。结果姐姐的同学看了之后说,我那根本不叫诗,还说写诗是靠天分的,意思是我没有那个天分。我原想如果姐姐的同学能认可我的诗歌,那么我也投稿试试,没想到一下子就给否定了,我的自信心瞬间被打击为零。在那之后有很长时间,我都不再写诗了。可一个人的爱好是很难改变的,感觉心里有,不写不快,于是我又开始写了。一次偶然,我的诗歌发表在了报纸上,那一年,我十七岁。

十九岁参加文学笔会,看到文友们写小说,我的心也痒痒起来,好不容易写了一篇,却被一个文友劝诫道:“好好写你的诗歌吧,小说你是扯不圆的。”难道我真的写不成小说吗?不,我偏不信那个邪。笔会结束后,我全心研究,看了许多小说,然后才开始动笔,当我第一篇小说发表后,我高兴地落下了眼泪,那一年,我二十一岁。被人否定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我们不是神仙,不可能做到尽善尽美。只要不是刻薄的全盘否定,我们都应该虚心接受,但千万不可就此颓废,而应该相信自己,勇往直前。即使所有人都否定了自己,自己也要相信自己。正所谓:树根断了,不要紧,棵树依旧直立;树干断了,就没救,棵树就会倒地。

当然,在很多时候,我们被人否定了心里会很难受。其实一旦想开了,就不再难受了,反而应该可喜,因为训练自己“闻过则喜”的淡定,你会发现,那正是高山的一道风景。当别人做得不够好时,我们也要有能力接受他人的不完美,要让自己保持淡定:别人不完美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静听风吟,为我独醉

文/浅浅的你和我

看着窗外和煦的阳光,再看看毫无生机的房间。心一紧,便义无反顾地推开门,走出去……

采集一束鲜花,抖落风尘遗留的斑驳,用温情浸染,插入岁月的花瓶,浇灌以真诚,使其随时光随芳。

抬头望望天空,心中不禁开朗。

继续走着,走着……

走到一座公园,看着熟悉的设备,从前的记忆顿时涌上心间。一阵微风吹过,轻轻地闭上眼,享受着风的抚摸,贪婪地吸收着风中杂夹的青草的独特香味。半响,突然觉得脸颊一阵阵温热。一睁眼,拿出镜子,惊奇地发现----脸红了。脑子忽的闪现8个字----静听风吟,唯我独醉。

再看一眼天空,我已坐在秋千上荡着。荡着,荡着。迷迷糊糊间似听见风中竟杂着以前我在这个公园的欢声笑语,不禁弧度张开。

再细细地听,便想起了如何想写小说的经历。当然!写小说之前要看小说。

让我最开始接触爱情小说的人,是小学同学小薪。也不知道要不要感谢她。因为自从看了爱情小说,便一度沉迷,一天不看就

觉得生活没了滋味。就这样,从四年级到六年级,整整三年的时间深中爱情小说毒。当然啦!任何事情都有它的正反面。生活虽有了目标与追求,但终究追求的并不是什么好的目标,所以我也因此成绩一落千丈,让本来就是不太喜欢读书的我,变得更不喜欢了。

但也是这样,我才有了萌生写小说的想法,也知道了像《花火》,

《后来》,《映小说》等的文学天地。

经过生活的转折,以及利益上的转向,我已不再痴迷于普通的言情小说,而是唯美的小说了。并且,我已决定写小说,散文,童话主打青春,次打哲理,爱情。

不知不觉中晚霞已爬上天空,这时,我便踏上了回家的路。

哼着小曲,突然想起网上看到的一段话:人之所以不愉快,是因为面对繁杂难以掌控自已的心,寄托的太多,被忧虑所困扰,走不出飘渺的思绪,被情绪左右,被纠结缠绕。生存需要踏出脚窝的印痕,而不是寻找灵魂的依附。放下纠葛是为了更好地理清脉络,坦荡风雨是为了更好地明辨自我。放下不是不问世事立地成佛,而是便于更好的融入,找回生存的价值观。任何时候都不要卑微自已的心,不傲驯与人,也不委求于人。做人可以不出色,但不能失去本色,活出自我才是生存的原则。

是啊!活出自我才是生存的原则!

忽然,一阵风吹过……

咸咸海的味

文/夏夜的橙橙菌

“小时候~妈妈告诉我~大海,是我故乡~大海啊大海~使我生长的地方~海风吹~海浪涌,随我漂流四方~”似乎,生长在海边的孩子都会自然而然的唱起这首歌,这首歌,伴随着我们的童年。

在书城闲逛的日子,偶然间发现一本书,白色的封面,一条蓝色的鲸大半身在封面,一条似掀起了巨大浪花的鱼尾在封底,用的是环境友好型纸张,小小的一本书,夹杂在众书之中。随手翻看着一本样书,厦门、涠洲岛、东屿……一座座小小的岛屿,耳边,似能听见涨潮时奔跑前进的哗哗的浪花声,“翻开这本书,你会闻到海的味道。咸涩微凉,是海水,还是被风吹凉的眼泪?”

很久,没见到以海为主题的文章或小说了,很干净,很沁凉。似能感受到海水的涌动。

这是一本献给母亲的书,作者曾在此书中提及:她曾告诉我她喜欢读我写的小说,并非我写的多好,只是一个人坐在沙发上,看我写的文字,就感觉我正坐在对面和她交谈。六篇散文,六篇小说。适合在夜深时阅读的文章,静静地,只听得潮水在涌动,是在涨潮?还是落潮?是窗外不远处的海潮声?还是内心翻涌的潮水?

像是日记体的散文,自己所闻、所见、所感,融于寥寥几字间,却包含了一路走来的坎坷与欢笑,包含了许多想说而未曾与人诉说的话语,包含了渐渐长大,站立起来所见的视野。不论散文还是小说,总带有一丝海味,一丝哀愁,写了几篇关于同性恋的小说,虽说反对同性恋者,却也是第一次见到把同性恋写得那么美的,那么地……悲凉。

合上书,印象最深的仍是散文,不过两三页,却更令人感动。小说部分的前两篇很细腻,总透着一股冰蓝色的哀愁,时不时地似针刺着自己的泪腺。许是自己亲历过厦门的海吧,白天随着人流踏入公车,由着其兜兜转转地沿着环岛路缓缓而行,大海、游人、远处的岛礁。公车驶入大桥,夏日的阳光下,白色的大桥由这端沿着湛蓝的海伸向那端,海水迎着阳光,反射着粼粼波光,似有许多宝藏愿与人分享,捧至你眼前。行走在环岛路,行走在厦大,寻找情人谷,走过幽静的沥青路,无限的绿山,巨大的水库,沿山而建的游廊,三两人影正栖荫垂钓。

夜晚更是热闹,环岛路两旁的路灯起来迎接人们,曾厝垵的小巷交错拥挤,中山路的游人如织,西洋建筑沿路而立,不宽的道路曲折蜿蜒,房屋在目之所及似连为一体。鼓浪屿隔海而望,自有其一番天地。夜晚正涨潮,提着凉鞋踏入层层向前扑的浪花,感受着浪花夹带着泥沙的凉爽与自在,卸下一身疲惫;感受着一层又一层浪花褪去时携走的脚底的砂砾,仿佛要深陷沙滩,又仿佛将被浪花连同带入无尽的、在夜光下灰白的海面,夹带着泥沙。尽兴将归,公车无站立之处,迎着海风,在橙黄的灯光下,缓缓走回住处也自得其中。

所有的声音都会被海浪所淹没,所有的不安和小情绪都能被大海所包裹。

最初的坚持

文/疯丫头

有谁还会记得最初的梦想,有谁为之努力过,做出行动?刚到这个网站来,很多人都不认识我,我只是一个小小的简单人物。小时候,不知道什么叫做梦想,看到别人吃着烧烤,就梦想着成为一个赚大钱的人。过一久,看电视里的警察们都很帅气,又梦想着成为一名警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自己的成长,慢慢的,上了初中,我有了一个像要努力,并付出行动的梦想,我想要写小说。

从初一开始,我慢慢的接触到了很多的杂志以及小说,看多了,心中就有了想法,也就开始着手写了。记得第一部小说,很青涩,很简单,名字很土,女主角叫水仙香,这是我小时候扮家家酒常用的名字。或许是受不了朋友们的嘲讽,我生气的把写好的那本小说撕了,但并没有放弃继续写小说。

整个初中,我写了三十多部小说,只要听到别人的故事,我就可以写出一部小说来。那时的我,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才有那么大的动力,似乎握住了笔,就停不下来。

高中三年,并没有写很多,只是简单的构思而已。并开始接触网络,在网络上开始发小说,得到很多人的支持,也第一次,有了一大批的读者。那时,很激动,很兴奋。写到现在,从初一开始,写到大二,我坚持了那么多年,似乎,并没有放弃过。

人在成长,也许是高中写得少了,灵感很难找了,有时候对着电脑,几个小时才打出几百来字,但我不想放弃,因为我喜欢写,喜欢编造一个美好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之中,有我想要的结局,有我想要表达的东西。今年回家,发现初中,高中写的,几十部小说,全没了。翻遍了整个家里面,也没有找到。那个时候,就像是丢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一直大哭,大哭。

原来,我的那些小说,被我妈妈丢掉了,她以为我不要了。知道找不会来之后,我更加难过。老妈也在安慰我,说,有思维,有想法,你还怕写不来吗?虽然是这样,可是,我还是忍不住难过,因为,那是我整个初中,整个高中,所创造出来的,那些就像是我孕育出来的生命一般。

大一,我写了一部,30多万的小说。大二刚开学,新书已经写了几万字。写完这部之后,停笔一年多。我不会把小说当成一种职业,而是一种兴趣。在现实的世界中,只有有工作,有金钱,才可以把心思花在兴趣上。不过,无论将来怎么样,我都不会放弃我的兴趣,并会让它陪伴我到老。

读一本“三无”的小说集

文/贺建军

读书是件幸福的事,读好看的小说尤甚。

我有许多小说家朋友,余同友是其一。每每相聚,他们谈论短篇小说的叙事结构语言等的时候,我一般是不敢随意插话的。谁叫咱是“贵人”呢——人贵有自知之明。短篇小说比中篇小说还要难写,读小说咱还凑合,写小说咱就差得远啦,故而有自称“贵人”之说。每每问到我的时候,我就和他们聊户外远行聊打羽毛球,找他们没那么拽的事情说。或者是,干脆端起杯来,喝酒。

我与余同友在同一层楼上班,与他所在的办公室隔着一条长长的走廊,门对门,他坐在最南边的窗边,我坐在最北边的窗边,我们称之为“隔廊相望” 。若是新一期的《清明》杂志刚出刊堆满我的房间时,这个“望”便望不见了,声音是能听到的。见他成天忙着接电话打电话,或是出差开会,真不知道他哪儿还有时间能潜心创作出如此多的精品力作。

余同友给我的感觉是位聪慧从容且朴实无华的学者,属于能静心读书静心写作的那种。众所周知,文章好写,想写好难,成为精品更难。摆在我案头的是余同友新近出版的短篇小说精品集《去往古代的父亲》 ,厚重得很。随手翻阅,无所谓当红名家做序,无繁琐累赘的前言、后记,无当今名人题写书名。我喜欢。用作品说话,无需其他。我笑着对余同友说——你这是三无产品啊。同友大笑。

翻看新书的头一篇,就是短篇小说《去往古代的父亲》 。意想不到的是,余同友居然由网络游戏入手,从刀光剑影江湖恩怨血泪情仇,再回到细琐与繁复的现实生活中。小说中个性鲜明的“父亲” ,刚退休时惦记着要过田园生活,不由让我想到了我的父亲。在我十九岁当兵去的第二年,父亲退休了。在父亲退休前,我家六十多平方的小院早已翠竹亭亭满园春意。我的父亲与小说中的“父亲”一样——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由此引起读者的心理共鸣,这篇小说的代入感可见一斑。

高铁、微信、手机、QQ等时尚的现代元素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对应着线装古书、收云、九九消寒图、田园等朴素的古代元素。尘世的喧嚣,现代与古代的激情碰撞,让“父亲”无所适从。“父亲”坚守着风花雪月的纯粹美好与匡扶正义的道德操守。

不愿拆迁,不愿住三十层的高楼,“父亲”还要住带小院子的房屋,一定是要带土的院子,只有泥土的芬芳,才能让“父亲”神清气爽平心静气。或者,面对线装古书,“父亲”也是安静的。而“父亲”的春天,在竹影摇曳的山谷,在碧波轻漾的小溪,在如梦如烟的远山,在泼墨挥毫书韵留香……

所有这些传神的描绘,不知不觉中就把读者带入纯美的情境。可爱的“父亲”向往着回归自然,往古代走去。而“父亲”的失踪,“我”与姐姐急切的找寻,无不传递着温暖与亲情。

失去了“田园”的“父亲”,到底是不是故意失踪的呢?余同友在小说中娓娓道来,给读者展示出一幅浓墨重彩舒缓相宜的水墨江南风情画卷——在水色澄碧波光闪闪的秋浦河上,“父亲”驾着一叶孤舟,荡漾着,走向了古代……

余同友的小说,不光是语言有弹性结构有张力情节有韵致,还能让人长见识。譬如“收云”,又如“九九消寒图” 。就拿“收云”来说吧,那是古人在夏日里拿土陶坛子收集大山深处的云气,带回家供人享用。寥寥数笔,“父亲”古朴清雅的君子形象与温文儒雅的人文气质跃然纸上。

读一本好书,恍如是与智者抑或师长的倾听和交谈,收获岂止一二。《去往古代的父亲》这篇接地气的好看小说,让我有了更多的悦读的兴致与期待。待稍闲之时,再细细品茗赏读,享受精彩。

我自己的小说

文/爱值五角钱

一个十九岁的小女孩在结束自己花儿一般的生命影响了我,更告诫人们;家庭的温暖与理解远远大于父母给与生命的感激,给予孩子生命的是负责,抚育孩子成长是职责,可灌溉孩子心灵健康的成长是不可替代的天职。 雪儿是一个可怜的女孩子,从小在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里长大,做姐姐的雪儿从小就很体贴父母的能力,为弟弟总出做得很突出,十四岁时就放弃这个所谓生命的起跑线,放弃自己心爱的课本,放弃这个温暖的教室去帮妈妈分解家里的负担,哪怕是为妈妈拾一份柴火,也是份力量,可这些心事只有自己能懂的,爸爸妈妈每天为家庭奔波忙碌着,根本不会注意到孩子的心情,在他们眼里认为女孩子读书是一种奢侈更是一种浪费时间,尤其在农村,最终还是要嫁人的,读书一样的洗衣做饭,生儿育女,在父母眼里这些事很普通,不值得 一提。

几年过去了女孩也长大了,亭亭玉立的一个清纯女孩,尽管身上穿着不是名牌衣服,可女孩的的清纯气息抹灭不了内在的青春信息,有一天爸爸妈妈告诉雪儿,咱家城里亲戚需要一位保姆,活儿不是太累,孩子,这是咱亲戚照顾咱才会这样说的,最起码给你自己挣个生活,雪儿听了默默接受了,对于这个陌生城市她充满了好奇,充满了憧憬,面对这样的家庭雪儿觉得这是一项必须做的任务,最起码可以减轻爸爸妈妈一小部分的负担,就这样雪儿的城市生活开始延续了,雪儿是个很懂事很勤快的孩子,在亲戚家脏活累活抢着干,半年过去了,雪儿从来没有半句怨言,什么烦心事事都会被她的微微一笑冲淡了,亲戚看在心里乐在嘴上,尤其雪儿身上那种无邪与单纯的气质引起男主人对雪儿的热情,常常夸奖她是个好女孩,经常给她买点衣服,零食什么的,单纯的雪儿以为这就是所谓的亲戚关怀,欣慰的接收着所谓的‘照顾’,可是好梦不长,噩梦就随之即来,有一天晚上雪儿在梦中酣睡着,突然感觉衣服被揪扯着,朦胧着看到一个巨大身体压着自己,她本性的挣扎着,可毕竟力不从心,本来瘦小的雪儿就没多大的劲,更何况对方是一位七尺男人,努力的挣扎还是没逃脱魔掌、就这样敏一生的贞洁被这禽兽不如的亲戚糟蹋了,命运造化人,命运从来不给好人打折,第二天雪儿绝望了,花季般的少女虽然不知道做女人是意味着什么,但她清楚的知道,贞洁是女人一辈子的稳妥,一辈子的见证,她恨自己的命运是如此无可奈何,可又能怎么办?总不能不活了吧?受了屈辱的雪儿没敢声张自己的凌辱,她惊慌的收拾着自己的行李忍着悲痛回到了老家,进家门就抱着妈妈放声大哭,把自己的委屈和家里人宣泄了一番,原本以为父母会很气愤,会为自己找个说法去,可谁曾料想雪儿的父母很平静的告诉她;这些不算什么,我们早料到会有这么一天的,只要他敢做咱们就不怕没钱花,咱去讹他去,咱姑娘不是让他白睡的、、、、、

后面的话敏模糊了,雪儿听了如晴天霹雳,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父母内心是如此的丑陋、肮脏、所有的寄托、所有的期望、所有的未来顿时瓦解了,崩溃了、这样的人生还怎么去续写?心灵的创伤怎么去平衡?怎么去弥补?一直以来雪儿以为所谓的亲情就是相互理解沟通, 齐心协力去尊重,去维护,可现实中的的生活让她精疲力尽,这时的她累了,不想去想,更不想追究了、没意义,自己的亲生父母都觉得自己的价值是微乎其微,追究起来只会让自己变得更丑陋,更卑微、、、她选择了放弃,放弃这个世界曾经给予的希望,给予的憧憬,甚至是未来,她悄悄的买了一瓶安眠药,静静的躺在床上,静静的等待离开、、、、、

一条美丽而又年轻的生命就在弹指间结束了,结束的平静,她唯一留下的只是父母的悲痛和自己的遗憾,在她日记最后一页有这样一句话;这个美丽的世界我来过了,很美、所有的万物很和谐,只是我来的有点早了,倘若有来生;我希望这个和谐的画面永远定格在此刻,即使有我的加入却不会影响万物的徘徊,都是自然的,平静的、、、

唉、我看完了之后很忧郁,是父母的错吗?还是社会给予的信息太稀少了?或许更应该说是对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吧,在这个法治社会必须自己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去声张自己生命的价值,不是说在富贵贫穷的边缘上只有放弃生命才会赢得尊严,一切都是平等的,作为父母有责任去倾听孩子的内心世界,不是表面的奢华与慷慨。在孩子的成长旅途中就好像是一个人在汪洋大海里寻找陆地,很迷茫,倘若找到一只漂泊的小船就会觉得离岸边不远了,会顺着小船的足迹寻找下去,甚至连前面是否会有旋涡都分不清,生命谈何保障?父母是大海里的调方向的风帆,给予方向的正确指导,才会使孩子在大海里有期望,有信心的找到生还的机会,只要给予的方向是正确的,途中呛点水,遇点风是很正常的,所谓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到彩虹?其实只要用心去关怀自己的身边的每一个人,是对自己作为一个标准人负的责任不需要回报的、不管你作为父母、子女、妻子或丈夫、都有责任去尽到你的本职责,别用别人的标尺来衡量你自己的长短,要用自己的天赋回报给与你生命的付出,正确的灌溉你给予生命的健康成长、、、、人其实很简单,只不过活着并不是只为了自己。

在时间的缝隙里

文/阿眉

东野圭吾的新作《解忧杂货店》是本令我意外的书。

本来打算照例每天看一会儿慢慢看完的,从第一行读起半小时后,却发现被情节吸引到简直没办法扔开书去做别的事情,两小时过去,一口气读完全书的我合上最后一页抬起头来,不知说什么好。当然是非常好看的,只除了——不太像东野圭吾其他几本名作的手笔。如果您领略过他《嫌疑人X的献身》末尾石神呕出灵魂的嘶吼中毫无救赎的绝望,以及《白夜行》最后雪穗“一次都没有回头”带来的彻骨寒意,就会发现和上述两个结尾相比,这本新作《解忧杂货店》的结尾,简直甜美到犹如童话,甚至可以说,这整本书,都是一本甜美如童话的……呃……推理小说。作为着名推理小说作家,东野圭吾自己曾经说过:这世上绝大多数的小说都可以算是推理小说。

僻静的街道旁有一家杂货店,只要写下烦恼投进卷帘门的投信口,第二天就会在店后的牛奶箱里得到回答,再荒唐的问题也一定会得到回应,从无例外。某天夜晚,三个刚偷了别人东西的青年逃跑路上躲进这家杂货店,惊魂未定间,卷帘门的投信口有人扔进来一封信……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对很多人来说,剧透推理小说是足以招致朋友反目的恶行,对情节的介绍也只能到此为止,还可以透露的是,这本小说用一个夜晚串起了数十年的时间跨度,有着复杂的时间线和人物关系,读来却逻辑分明毫不费力,看似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物事件随着情节推进渐渐拧在一起,编织成一张精密的大网,而这,这本来就是东野圭吾的拿手好戏。

其实,虽然人物众多,但那间铁门上锈迹斑斑,却散发出爷爷等候孙女回家般暖意的浪矢杂货店,才是这本小说的主角。想起导演李安的名言:“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其实李安不止一次用过这个句式:“当我拍《卧虎藏龙》时,我曾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青冥剑’,2003年我拍《绿巨人》时,我也曾说过‘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绿巨人’。”继续套用一下,也可以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间解忧杂货店。当然很可能并不是杂货店,也不一定是给人回信的信箱。只是同样一处充满温暖和信任的所在,收藏着某些特定的人共同拥有的难忘回忆,即使他们素不相识。小说中的浩介和晴美就是这样,两位陌生男女深夜在偏僻的杂货店门口相遇,晴美在本能地警戒后,只要看到浩介手上的信封,表情就立刻放松下来,知道对方和自己一样,也是受惠于这间杂货店的人。“今晚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来这里?浩介忍不住想道。也许对很多人来说,浪矢杂货店的存在,对他们的人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因此读完东野圭吾这本《解忧杂货店》后,回想起来最百感交集的,是那段出现在33年后网络上的文字:“致知道浪矢杂货店的各位:9月13日凌晨零点零分到黎明之间,浪矢杂货店的咨询窗口复活……”“浪矢杂货店”像一个神秘的密码,把小说中的人物召集到一起,组成一个奇幻神秘又温暖甜美的故事。而在小说之外,如果有一道时间的缝隙悄悄裂开,你我的心中,又有一间怎样的解忧杂货店默默等待着复活——在心灵深处,在时光远处,被记忆着,被怀念着。

温故知新

文/梁嘉欣

我读书有这么一个癖好:不喜欢读借来的书,如果借来的书真的值得一读,那我就必须去弄一本属于我个人的。

原因无它,阅读一本书于我而言,并不是一次性的事情。在我看来一本好的书必须经得起反复的品读,而且对于作为读者的你来说,在不同的年龄段,你的思想意识也会有所不同,这样子的话我相信你对同一本书的阅读体验也会有所转变。毕竟如果一本书是用作者自己真正的经验和思想去完成的话,那这书就和一种完整的人生一样,永远有新的意义等待发现,永远能够拉着我们的手去重新审视自己。我想,这也是孔子他老人家所提倡的“温故而知新”这种学习精神在阅读过程中具体化、形象化的表现吧。

以阅读金庸的小说为例,金庸的武侠小说是我最爱品读的书籍之一。从最初小学三年级连字都还没识全就开始阅读他老人家的小说,到现在出来工作几年了,都还在读他的小说,连大学毕业时写的毕业论文也是与他的小说有关的。当然,如果每一次的阅读都是同样的阅读体会的话,那也就此失去了重温的意义。

其实每一次对金庸小说的重温,都是一次全新的体验。从最初开始阅读时,只在意那些刀光剑影快意恩仇的武打情节;到后来进入青春期开始对男女情感有了朦胧的体验之后,再翻金庸的小说,觉得里面尽是儿女情长的言情描写,那时注重的也不再是那些武打情节的描写,而是对小说里那些描写细腻感人的男女之情产生了共鸣,并时常把《神雕侠侣》中那句经典的名言常挂口中:“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其实,也就是借金庸先生小说的酒杯,浇自己块垒罢了;而上了大学,进入中文系以后,通过系统地学习,再来重读金庸的小说,已经不再单纯的把它当成小说来读,在阅读的时候,时不时就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小说的语言特色、对小说人物的分析、体会小说的中心思想……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专业病”。

可时至今日,你要问我觉得自己是否已经熟读了金庸先生的小说,我的回答一定是“不”。我现在只有二十六岁,人生都还没开始走多少步,而我的阅读体验也跟我一样年轻,远未够火候。就好比以前总觉得在金庸的小说里,最好的情感描写莫过于杨过与小龙女的旷世之恋。可前些天在看《倚天屠龙记》时,当灭绝师太告诉张无忌,她的师父、峨眉派的创始人“小东邪”郭襄的徒儿叫做风陵师太(杨过与郭襄初次相逢的地点就是风陵渡口)时,恍然大悟道原来郭襄对杨过的爱是如此的细水长流。就像马伯庸所说的:“金庸小说里大情大悲的桥段很多,若论最微妙、最隐晦同时也最让人感叹的原来是这一段。初读不以为意,再思之,如有牛毛细针刺入心中,隐隐小痛,却移不走,抚不平。”

一本好书,是经得起时间的推敲的。你只有通过反复阅读,才能汲取它的真正价值。读书需温故知新,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浅夏如是 给我时间和空间

文/月朗

自从玩博客明显感觉每天的时间不够用。总是想呆在电脑前面看看别人的世界。也想发发博文。

后来又手痒痒写小说来。结果是时间更不够用,睡眠明显减少了,做什么都要付出代价,我终于理解冥王星疯子的意思了,也许我也疯了。

小说发表在起点中文网上,开始的心态是单纯的,希望一直是这个单纯的心态慢慢向前走。有人支持说坚持写下去就是了,我想说我真的很感谢你的这句鼓励,你不让我回复你,我只能在这里表达一下我内心的感激之情了。

时间不够用!就是不够用!工作,孩子,家庭!呵呵,我也只能一笑了之,今晚不写小说了,发篇博文与认识的不认识的你交流一下内心的感受,疏通自己的情绪何尝不是一件惬意的事情。

今天看了一篇博文,大叔说的意思是他博览群书,但是有时候就是写不出博文来,所以经常看,偶尔发文,我想说的是我怎么那么多话可以写,我不看书,不学习,我也满腹牢骚,都是口水,没有一句有文采有档次有水平的,如果你看见这句话请一笑了之吧,因为我承认我就是个话痨。

此时即将12点,我竟然还是没有睡意,原因一是我想写这篇博文,二是我躺下来脑袋里面一直在构思那个该死的小说,停不下来,做梦好像也在构思,但是看看自己写的小说也就是那个水平,但是看在我认真的这份劲上请大家给我一个赞吧。

总之我感觉写小说上瘾,因为你总想去给故事中的人物构造情节,灵感不分时间地点涌上心头,又怕过了那个时间点没有那个灵感,所以总想时刻记下来,可是你懂得,不可能随时随地打开电脑,只有手机备忘录比较实用,但是时间在哪里?

写着写着都想哭了,好想谁都不要打扰我,给我一个安静的空间,给我一段时间,让我晚上好好睡觉,白天就写我想写的这部小说吧。睡眠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已经好几年没有熬夜过了,熬夜还是学生时期的家常便饭。

我只想说,我爱你,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