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六年级日记
老地方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六年级日记(精选4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六年级日记 篇1
星期五的课间,阳光明媚。虽然阳光明媚,但是还有些秋风习习。这时在教室的我想一个问题;是在教室看书呢?还是在外面跳绳呢?我左思右想。终于下定了结论,我还是在教室里看书吧!
我在暖和的教室里,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的“分身案”。分身案不仅有意思还让人感到害怕,恐怕这是我第一次在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里看的最好看的一章节。为什么好看呢?因为他写的就像我做的一样,为什么害怕呢?因为好像我已经进到书本里一样身临其境。有人还会问:“为什么叫分身案?”我会充满自信和得意的回答他说:“一个人为了不让她女儿和外人交流,装成了两样,他有两个身份。一方面他是她女儿的父亲,一方面他装成女儿的恋人。他安排了自己与女儿的婚礼然后失踪。就这样造就了一场离奇的案子。案子压在了福尔摩斯的身上,痛苦悲伤的结局压在了女儿的身上。”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写的详细,严谨,平实,比如:福尔摩斯分析到突破口的时候,作者是这样写的:“九点左右福尔摩斯和华生正吃饭,突然,福尔摩斯大叫道:“经过我对她的观察,我发现了一个线索,那个姑娘的眼睛不大好。所以她父亲的伪装就不易被发现,再加上她母亲的帮助,这件事就骗过了女儿。”这一段文字让我对案情顿时感到恍然大悟。
哦对了,我差点忘记告诉你们。福尔摩斯在现实中并不不存在。只是作者创作出来的一个人。作者是英国人————柯南道尔。这本书背后有一句推荐的话是: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这本书一套共四本。有少儿版的也有经典版的。我建议大家买经典版的,因为经典版的翻译更精彩。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后感六年级日记 篇2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柯南道尔,他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书中的主人公是福尔摩斯,他是英国著名侦探,具有过人的头脑、超强的思维、丰富的知识,令我敬佩不已。书中讲了许多有趣的探案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吸血鬼》一案。
弗格森先生在离婚之后又再娶了一个妻子,因他的妻子如同疯子、如同吸血鬼一般,打自己前妻的儿子、吸自己亲生儿子的血而写信求助福尔摩斯先生,弗格森先生觉得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福尔摩斯通过自己超强的逻辑推理、和十分敏捷的思维能力,让弗格森先生知道,自己是从挂在他家墙上的武器和他们家的那条狗而得知是弗格森先生前妻的儿子因为嫉妒弗格森妻子的亲生儿子,所以下了毒给他,而弗格森的妻子打自己前妻的儿子是因为她亲眼看见他前妻的儿子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下了毒,当然,她吸亲生儿子的血是因为在吸毒,要不然就会致命的。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非同一般的逻辑思维能力,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爱思考、爱探究的精神,遇到问题勇敢地去解决问题,我们的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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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学习了《嗟来之食》这篇文章,读了这个故事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这个故事发生在古时候的齐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大面积的饥荒,有钱人黔熬给灾民施舍食物、大家都乐于接受施舍,因为食物是人生存下来的最基本条件。可在这次施舍中有个灾民宁愿饿死也不接受施舍。在他的思想里那个有钱人的施舍是对他来说是一种侮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受侮辱、他选择了守护尊严、放弃生命。
我很佩服这个人的精神、他为了尊严而不受嗟来之食,可这是带有遗憾的佩服、不希望有的佩服。我觉得为了骨气赔上性命、划不来。人的生命伟大而宝贵、一次性的生命不会有第二次,他应该接受施舍、保护生命再帮助别人、爱护亲人。我在佩服的同时感觉他是很固执的、为什么要理解为嗟来之食、为什么不理解为借来之食。无论是什么之食、首先要选择活下来,活下来再偿还别人的帮助、选择放弃生命的思想是极端的错误。
当年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与饿死不吃嗟来之食的故事形成强烈对比。勾践为了打败吴王、选择的是屈服于吴王、奉承吴王、承受吴王的羞辱、再卧薪尝胆以积蓄能量、利用机会打败吴国,获得胜利。还有韩信甘愿忍受胯下之辱、如果韩信选择不怕死挥剑刺向那屠夫、屠夫死、他也会死,韩信选择从屠夫胯下钻过、避过祸端求得平安,日后跟随刘邦建功立业被封为淮阴侯,他报答了漂母,但并末报复那个屠夫,而是把他找来,任命他为下级军官。
我觉得韩信的选择很正确、如果故事中主人公选择接受食物不被饿死、凭他的个性一定会有所成功,之后再去报答施舍他的人,像韩信那样做该多好呀!可放弃尊严是很难的,想韩信当时的选择也很痛苦。
尊严使一个人变得不再丑陋、使美丽成为永恒,但是相比之下生命更加宝贵,因为一个人的尊严、梦想的实现、成功与否取决于有没有生命,没了生命就没有梦想、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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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这本《爱的教育》这本书时,我发现这里包含了父母的爱、姐妹的爱、同学的爱、师生的爱、对祖国的爱??我还非常喜欢里面的一篇每月故事:6000里寻母一一从亚平宁山脉到安第斯山脉(每月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马尔科的男孩对自己母亲的爱。
一开始说他的母亲到外地打工,一年后寄信说生了病。后来就断了联系,小儿子马尔科就决定寻母。由于母亲与雇主搬家多次,所以马尔科的路便更加遥远了。立尽千心万苦衣衫褴褛、体弱多病的马尔科最后还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帮助她治好了病。每当我读到:他的体力下降,脚磨出鲜血。
这句话时就会悲伤的流泪。我为什么喜欢这篇故事呢?因为它给我上了一堂课,让我珍惜母爱。有些人当我们到国外去读书时,你就会恋恋不舍的离开她。在国外时你常常会想起妈妈让你迫不及侍想要尝尝的大包子。每当睡觉时又想起妈妈每一次睡觉吻我的那一刻。
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能让人幸福的,让我们一起珍惜这份伟大的母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