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敬佩的同学日记
老地方整理的我敬佩的同学日记(精选4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我敬佩的同学日记 篇1
我班上有一个同学学习不是很好,但是每当我想起他,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新学期开始了,同学们都有了新的同桌,但是老师把我转到了一个差生。这让我很不情愿。他很脏。我很讨厌他。他写作业的时候,我不小心碰了他的胳膊,他没有怪我,把字擦掉重写;有时候我用力推他,直到把他推倒在地。他每天早上很早就来学校,朗读课文,看见我来了,笑着跟我打招呼,我都不理他。
有一件事让我刻骨铭心:有一天上数学课,忘了带数学课本,急着翻书包找不到。正在这时,我同桌把课本移到我桌上,说:“我们一起看吧!”这时,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激动地看着他,不知道说什么好。
还有一次,放学后,我高高兴兴的走回家的路。突然,天空布满了乌云,刮起了大风。雨下得很大,雨砰地落在地上。我急得背着书包跑回家。但就在这时,一把红色的`大伞遮住了我的头。乍一看,原来是我同桌。他说:“雨下得很大。我们一起去吧!”我暗暗想:我同桌真的很好,但是我以前对他的态度真的不应该是这样。我想向我的同桌学习。
我为有这个乐于助人的同桌而骄傲。以后我们会互相帮助,互相学习。虽然他现在已经转学了,但是每次想起他,帮助别人的精神都会激励我前进。
我敬佩的同学日记 篇2
有的人敬佩自己的亲人,有的人敬佩一心为病人治病的医生,有的人敬佩辛勤的老师,而我却敬佩我的同学柴新鹏。
我的同学柴新鹏个子不高,亮晶晶的眼睛,洁白整齐的牙齿。
柴新鹏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记得有一次上数学课,数学老师让我们用铅笔画出三角形的高,并且要下课完成。我看了看表,离下课只有10分钟的'时间了,我赶忙打开文具盒,在里面不停的翻着,可是还是没有找到铅笔。于是我心里想,找不到铅笔,看来只能向别人借了。
我二话不说,转过头来,对同桌说:你能不能让我用一下你的铅笔。同桌用狠辣的目光瞪我了一眼,冷酷无情的说:“只要你能说出一百个理由,我就把笔借给你。”我一听,无可奈何的说:”好,我不用你的笔,行了吧!”说完,我就转过头来,自言自语的说:”不借就是不借,还卖能,真骄傲。”我又看了看表,时间已经过了二分钟了。正当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的时候。
突然,耳边传来了一个声音,”赵仕鹏,你怎么不写呀?”柴新鹏奇怪的问。”没有笔。”我无精打采的答道。”你怎么不早说呀?”柴新鹏在书包里找了找,拿出一个笔说:”你先用这根笔吧。”我拿起笔,认真的写着,连谢谢也忘了说。
这就是我敬佩的同学柴新鹏,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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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扎着一个马尾辫,厚厚的刘海像一帘瀑布从额头上垂落下来。一双杏核眼,水汪汪的,高挺的鼻梁下面便是那一张红红的樱桃小口。每到课外活动时间,我们就会看到窗台边的课桌旁她伏案挥笔的身影。
我之所以敬佩她,是因为她有一项看家本领——绘画。她一年级就开始学习绘画,到现在已经学了整整四年了。如今,她在各种绘画比赛中总能力压群芳。
我们俩约好了大课间去操场散步,当悦耳动听的铃声在教室里回荡时,我边收拾书本边应和道:“小媛,我们走吧!”咦?怎么过了这么久都没声音?我回过头来看到她正挥动着画笔在纸上勾勾画画。走过去一看,她正在轻描细画,仔细地勾着。很快,“张飞”便跃然纸上了。我挑逗着她说:“哈哈,哪个人睡觉还睁着眼睛啊!”本以为她会生气,可令我出乎意料的是,她先是仔细打量了一番,然后皱着眉头把纸揉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是我一时疏忽,我太粗心了!”她那红通通的脸蛋都把天边的晚霞映红了。我还没回过神来,她便拿出一张纸又开始勾勒起来……
是啊!她的画技不是与生俱来的。不知道她通过了多少个课间、多少个节假日的努力练习才换来的这累累硕果!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女孩,你喜欢吗?
评语:小作者笔下人物特点鲜明,一位眉清目秀的小女孩,经过长期的刻苦磨练后最终能够在“战场”力压群芳,战绩赫赫,这都离不开平日的坚持。然而“人无完人”,小画家也有疏漏之处,但从作者描述的事件中恰恰能体现出小媛在绘画上一丝不苟的态度让作者心生敬佩之情。该文章中心明确、重点突出、结构合理,是一篇上乘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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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晨,我的同桌,他的名字与他的性情十分相符,每天嘻嘻哈哈的,真可谓“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他可真是个独特的人啊。
“啊哈哈哈哈……”。这不,今天刚来教室,只见季晨一会从凳子上跳起来,把头伸出窗外。一会又从前门出去,从后门进来。左看看,右看看,一会儿跟这个玩,又一会儿跟那个玩。玩得“根本停不下来”。
你也许会问,这个天性好动,爱笑的人,是什么样的呢?季晨同学身高一米八,十分壮实。头发披在额头上,形成一个变形的留海,鼻梁上还架着一副圆圆的眼镜,一副欢喜的样子。
他以前是我的同桌,爱玩,不爱学习,经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不过他认真起来还真是没完没了的。记得有一次,物理课上,老师提了一个问题。季晨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但过后有人对季晨的观点不太认定,季晨就开始了自己长篇大论。老师课都讲完了,他还在那儿一丝不苟的说着,听得同学们都累了。不过,最后证明他的确是正确的。
然而我特别钦佩他的乐于助人和他的细心。
我们都喜欢打篮球,打完渴了,他就自己掏钱买红茶,如果钱不够,他宁愿自己不喝。打扫环境卫生,人数不够时,他自己自告奋勇去打扫,可真是个热心肠。同学谁生病了,他也总是第一个冲上去帮忙。
我的这位好朋友,别看他是个男孩子,但他的心比针尖还要细呢。我们初二时把书放在一起,每次上课时找不到书,但他总能帮我找到,坏了的笔他总能修好,他的笔不曾丢过一根……
这就是季晨,一个独特的人。作为曾经你的同桌,我希望你改掉不爱写作业的习惯,能够变得更加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