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同学
老地方整理的日记同学(精选10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日记同学 篇1
我有一个好朋友叫薛xx,他今年八岁了,高高的个子,身体胖乎乎的,走路来一扭一扭的。
他留着一头乌黑的短发,胖胖的脸像红苹果似的,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圆溜溜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一半张大大的嘴巴,笑的时候露出两个小酒窝,非常可爱。
他是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平时总是蹦蹦跳跳,爱说爱笑。他也很调皮好动,只要是活动时间他总要到球活动,有时候我们玩游戏时他常来捣乱。他是个爱吃零食的孩子,经常拿钱到小店铺买自己爱吃的零食。
他很爱打乒乓球和篮球,活动课经常和我们一起打乒乓球。有一次我打败了他,他不肯认输并坚定地说:“我要刻苦练习超过你,把你打败。”从此他晚上经常来学校练习打乒乓球。
薛xx就是这样一个既活泼又可爱的孩子。
日记同学 篇2
在我的班级里,有我最讨厌的同学。他是个男生,个子不高,身材很胖,一双又大又圆的眼镜,皮肤又白又嫩,每天都会穿一件浅蓝色的上衣和一条黑色的裤子。
他爱搞恶作剧。有一天,我们在学校吃饭。我和同学一人喝了一碗汤之后,就去盛第二碗,发现他正把喝剩下的汤倒进了锅里。我们立即告诉了老师,老师狠狠地训了他。
他还喜欢说谎。有一次我写完了老师的作业,拿去让老师检查,等我回来以后,发现我的笔没有了,我心想:一定是他拿走的。我一看,他果然正用我的笔写作业呢!他一定是没有笔用,就趁机把我的笔拿去用了,于是,我让他把那支笔还给我。他不仅不还,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买的,什么都是你的!”我也拿他没办法,等我走后,他一定在那暗暗地笑了。
他还爱打人,惹事生非。有一次,我和同学在操场上玩,我看见他和高年级的同学正在打乒乓球呢!不知怎么回事,忽然,他脱了鞋往高年级的同学头上扔去,又扑上去用拳头打在高年级同学的脸上,可凶了。这一幕被校园值日生看到了,给我们班一下子扣了三十多分呢!
这就是我最讨厌的同学,我真想让他快点改正缺点。
日记同学 篇3
20xx,新的一年我们班的男女生有了巨大变故,我们班有智慧与帅气并存的帅小伙、身体强健的“高大尚”、心灵纯洁的淑女、具有绅士风范的英语学霸······
看,那个个子矮矮的,身体小小的是我们班的领队----王骋林。他小时候背了唐诗300首具有非凡的`思维,数学 、语文、英语、科学样样精通。声音响亮成了我们班众人皆知的“学霸”。
那个前后鼻音不标准的是我们班的“发烧友”----石天赐,他的作业是要老师问才会交的,又是还装作照做把头埋在也抽屉里,找了半天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每天他的作业量是我们的两到四倍,但他好像愿意做一样,作业想不做就不做,总等着受罚。
那个胖胖的,个子中等的是我们班的第二领队----洪业,别看他的手指肥肥的,但他的打字速度是一流的,“刷刷刷”速度还比信息老师更胜一筹。
看那个哼着小调的是我们班的“领头人”----陈书扬,他虽然不是班长但他有“领头人”的风范,哼的小调有强有弱,有高有低,非常具有节奏感。
那个个子最高的是我们班的“高大尚”----王志楠,为什么说他“高大尚”呢?因为他人高马壮站起来一米六多比老师还高上一个头。车子上,本来两个人坐着很舒服,但王志楠一来位置就变的很挤了。王志楠能一个人站两个人的位置,你说他不“大”?“领头人”陈书扬,说过一件事让王志楠的品德更上一层楼:有人吐了大家很多都是不理睬装作没看见,但王志楠看见了却冲上去拿起拖把清
理,扶她去医务室。这就是我们班的“高大尚”----王志楠。
“蚂蚁”,大家一听就会知道她很小个儿,没错!她就是我们班的“蚂蚁飞人”---陈天旖,之所以她有“蚂蚁飞人”的称号是因为运动会,陈天旖跑的飞快,把其他选手全部甩在后面,还破了校园记录!那次运动会过后,陈天旖就成了名副其实的“蚂蚁飞人”。
······
我们班有“领头人”陈书扬、有“肥指”打字王红叶、有“高大尚”王志楠、有“发烧友”石天赐、有“学霸”王骋林、还有“蚂蚁飞人”陈天旖······究竟他们谁是这个世纪的领袖?也许根本没有领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特长,世界是总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把。
日记同学 篇4
我的同学都对我好,可有一位同学对我特别好,大家猜猜,他是谁呢?
他长得胖乎乎的,有一副热心肠。他有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头发短短的。一次,我的钢笔没有水了,就在我冥思苦想不知怎么办时,他突然就把他的钢笔给了我,我问:”你怎么办呢?”他笑呵呵地说:“没事,我还有一支呢。”他还很幽默,一次,他陪我上厕所,上完后他就没了踪影。周围静悄悄的,我虽然壮,但也害怕,就在我要走的时候,他像风一样从门后跳了出来,吓了我一跳。体育课我跑步跑不动了,他说:“你把我当成红烧肉吧。”当时快到中午,我都饿死了,仿佛他变成了红烧肉,“千张红烧肉,”我叫道。10圈跑完了,累死我了,终于解散了,他说:“我给你讲笑话吧,”把我肚皮都要笑破了。
大家猜猜,他是谁?他就是我的同学:赵烁。
日记同学 篇5
我和黄xx是同班同学,每天放学我们都一起回家。
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同学,我很欣赏他。
去年暑假后,我们增添了常识课。一天常识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让我们回家找一条蚯蚓,第二天上课时用。放学后,我闷闷不乐,心想:“我见都没见过蚯蚓,我上哪去找呀?”。正在这时,黄xx追上我,看我一脸不高兴的样子,他问“你怎么了?”我说“不就是因为找蚯蚓的事儿吗”他说“嗨,急什么,我奶奶家的小菜园里有,明天我给你带一条。”说完,我们就各自回家了。第二天,他早早地来到学校,果然他把一个装有蚯蚓的小盒递给了我,我心里很高兴,心想,他真是一个热心的好同学。
他经常在生活上、学习上帮助我,我有病了,他给我送作业、给我补课,我从心里感激他、佩服他,他是我的好朋友。
日记同学 篇6
“铃铃铃”下课铃声响了,同学们纷纷排好队伍走出教室。我站在队伍的第一排,慢慢地往外走。突然,站在我后面的张浩然冲到我前面,由于门太小,站不下两个人,他又跑得太快,,我一下子被拌倒在地。唉哟,真疼!旁边的同学好像都没看到我摔倒在地,像一只只快乐的小鸟在我眼前飞快地闪过。这时,一双可爱的小手温柔地把我扶起来,轻轻地帮我拍掉衣服上的灰尘,然后又把我扶到座位上,说:“林书帆,你没事吧!”“没事。”我抬头一看,白皙的脸蛋映入我的眼睛,圆圆的头上扎着一条长长的马尾辫,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眼睛里闪烁着温柔的光芒。原来是她-----陈铭源。
陈铭源是我的好同学。一年级刚入学时,她是我们班的“识字大王”,我们有什么字不认识,都纷纷跑去向她请教,她也很耐心地教我们。她还是我们班有名的“高嗓子”,平时老师上课读作文都请她来读。她的声音很响亮,读起作文琅琅入口,大家都听得入迷了。她平时很爱集体,乐于帮助同学,象这样帮助同学的事情不止一次发生在她身上,比如,今天李硕故意打到我的肚子,又是陈铭源第一个跑过来扶着我,还严肃地批评了李硕。
虽然陈铭源的年纪比我小几个月,但是在我的心目中,她好像是我的好姐姐,保护着我。你们说,这么好的同学,应不应该去夸夸她呢?
日记同学 篇7
我的同学林孟铠,长着一头乌黑的短发,圆圆的眼睛,每天都穿着整洁的衣服,再看他那张严肃的面孔,总是透着成熟与自信,可爱极了!他是个积极向上,努力学习,乐于助人的人。是我的同学。
有一次,上美术课,就快下课了,但我还没有画完,快画完的时候,我发现我的浅蓝色水彩笔没有水了,这下可怎么办才好呢?在这关键时刻,林孟铠知道了我的浅蓝色水彩笔没有水了,虽然他自己需要用,但是他毫不犹豫地主动把他的水彩笔借给我用。我连忙说:“谢谢你,林孟铠。”林孟铠说:“不用谢,同学之间就应该互相帮助。”
他真不愧是个大队长,而且是个助人为乐的大队长!这就是我的同学—林孟铠。
日记同学 篇8
我们班的姜星磊是“小智星”,很值得我们夸一夸。
“小智星”饱满的额头下充满了智慧;一双眼睛不大,却炯炯有神,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精致的鼻子下有一张红红的小嘴,小嘴一张一合经常让你有“语不惊人誓不休”的感觉。
他的智慧来自广泛的阅读。他的书包里经常有各种各样的课外书,古今中外、天文科技应有尽有。记得在一年级的时候,他就能造出优美的句子:金黄的落叶像秋姑娘送来的信……
“小智星”知识面很广,让人叹服。在上《人自然社会》第七课的时候,罗老师问同学们:“你们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华晨先回答:“我是由一个小细胞形成的。”“小智星”一个劲地喊:“错!错!”罗老师又请“小智星”讲。“小智星”回答:“父亲的精子与母亲的卵子结合,就形成了华晨说的小细胞。”罗老师说:“原来是这样啊?真不愧是我们的小科学家。”
“小智星”是不是很值得我们大家学习啊?
日记同学 篇9
星期五那天,我的同桌愁眉苦脸,因为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他没有抄好,黑板上的家作都被同学擦了。
而且老师说过,家庭作业一个字也不能漏抄。正在同桌焦急的时候,我突然想到老师说过:如果旁边的同学没有抄好家庭作业,请借给他们抄一抄。想到这里,我就毫不犹豫地把自己的家庭作业记录本给了同桌。
同桌接过作业记录本,飞快地抄了起来,等他把家作抄好了以后,兴高采烈地把本子还给了我,接着,他就痛痛快快地玩去了。
日记同学 篇10
青春正弹奏华丽的乐章,我们请仔细聆赏。被课堂压榨了太多美好时光,更要有火中取粟的胆量,能够握住的青春时光不要轻易说失望。
烟花炸开夜空彰显灿烂的彩光,青春何尝不是这样?还没来的及仔细品赏,转瞬即逝便要挥手示意感慨它走的太匆忙。炫美如转瞬即逝的烟火的青春,终究逃不过岁月的魔掌,终将成为过往!但是不要忘记烟火炸开的一瞬间也曾为美丽而绽放!
我想说,不要待我们泪流满面的感慨工作后的生活太刻板的时候回首窥探青春又感慨青春的故事太苍凉。
炫美的青春是上帝赐予每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青春的人儿不会被条款束缚,可以自由自在的飞翔;青春的人儿不用被养家糊口的问题困扰,有充足的精力去无拘无束的创造一切美好;也不用过着躺在摇椅上慢悠悠的摇着蒲扇的生活,可以肆无忌惮的奔跑跳跃,不用担心一不留神会闪到腰。上帝赐予我们拥有炫美青春的机会,不要等成为过往才感慨过去,青春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要牢记,好好的编织一席美好的青春送给未来的自己。若现时敷衍青春,就不要在未来怒斥过往的青春怎样的不公平!
青春是创造美好的光阴。粘土始终是粘土,亲手烧制出瓷器才具有非凡的意义,青春始终是青春,亲手创造出炫美才具有非凡的灵魂!
青春的你可以尝试背起行囊,坐上班车流浪在小同大异的景物中寻找最初的向往:感受蔚然成风的清香土壤;走到大草原上放任心儿放肆的飞翔;融入层层叠叠的丽光,肆意的让大自然呵护;踏着清晨的海浪去迎接黎明初升的朝阳,映红笑脸嫣然的青春面庞;不惜气喘吁吁汗流浃背的爬上高山之巅,然后对着天边热情的喊出青春的激昂。
也可以尝试是不是的写下青春的感想,或许若干年后,当青春成为过往,把青春时的感想集结成册甚至还可以风靡一时,即使不能大卖又能怎么样?茶余饭后拿出青春的记忆细细品读也为自己的青春深感高兴——我的青春往事都出书了!当作一份传家宝似乎都没什么不可以的。
我们始终要给青春树立一个方向,眷恋一个梦想,在青春的路上就不会孤单才会有盛气凌人的架势。并且以青春的名义起誓:为青春始终眷恋的梦想不惜与时代疯狂的碰撞,为炫美青春放射奋斗的光芒,并且当青春成为过往的时候,可以很恬静的告诉自己:青春是眷恋的梦想是那么的真实。
青春若是茶叶,那么人生就是沸腾的开水,没有茶叶的点缀,沸水将平淡无奇,如同人生没有融合炫美的青春,品尝起来索然无味。恬淡的泡起一杯茶水,使人生融合青春的炫美,当茶叶沉入杯底,这样的人生才会包含青春的芳香四溢。
青春是一个不需要赞歌的传奇,因为青春的力量屹立在地球的每一方土地,永垂不朽在每个人的心里。正如我深深的记住的《致青春》里的一句台词说的那样:为青春永垂不朽,干杯!
青春终究成为过往,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份义务在青春最不受各方面的压力的时光为自己写下美好的回忆录。
栽种一棵小树陪伴在青春的路上,互相监督着成长;青春时那段暗恋某人时羞涩的难以启齿的情愫;初恋时光里那甜蜜的、心酸的小时光;或是三五成群的男生去爬山、去斗殴、去上网;三五成群的女生去K歌、去购物、去到大街上炫耀美丽的容颜。将这些青春的小时光刻在回忆录上,种种青春的的迹象映射着青春美好的小时光,在你不知不觉无痛无痒的时候已刻在你灵魂的最深处,挥之不去。
青春,终成过往,做该做的自己,青春不会被任何人、事、物所羁绊!青春只有一次,没有机会后悔,不要让青春等太久,等到自己都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