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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的日记

2024/04/02日记大全

老地方整理的旧书的日记(精选4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旧书的日记 篇1

总爱在书架前停留,翻翻那本爷爷留下的旧书。

书架上有很多书,包装精美的合集,配图彩绘的名著,许多名家大作陈列其上,让这本边角发黄的旧书显得很不起眼。可我最爱取来翻阅的总是这本灰色封面的旧书。

这是一本封面模糊不清的旧书。其上几个刚劲有力的大字,这是当年爷爷用蓝墨水写上去的。翻开这字里行间尘封的记忆,处处可见爷爷用钢笔留下的注解。“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这是我听爷爷念叨最多的一句,也是书中注解最多的一页。想来,爷爷对一句感触尤为强烈吧。

爷爷曾是个支青,作为那个年代的知识分子,戴着厚厚的一圈又一圈的.眼镜,瘦瘦高高的,面色蜡黄,年轻时皱纹已然爬上额头。那个年代,知识不是力量而是危险。从城市到乡村,从乡镇到山上,爷爷一次又一次的被调离家乡,他在山上度过了他的半辈子,临终也还是无法归乡看一眼春风花草香。于是,“无定河”般的归宿,让“春闺”般的故乡始终留在他的梦里,无法触碰。我看得见他的泪水,却无法抚摸他的脸颊,因为,爷爷已然离去。

这本书,爷爷从未离手,“去也终须去,往又如何往,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这一句出自一个宋代名怜之手,不是什么大诗人的作品,却能流芳百世,毕竟这其中所蕴含着的苦情离愁与甘于献身的精神让人不禁落泪。爷爷便是这样一个人,一辈子敬业爱岗,从不抱怨,乐于助人,善意待人,甘于默默奉献,最后,倒在了岗位上………

书中有着无尽的诗歌被人传唱,书中有着无尽的故事不为人知,合上书,让记忆就此封存,待日后回望。

旧书仍置于书架,爷爷仍留在我心中。

旧书的日记 篇2

在买一只板烧鸡腿堡还是买一本书的问题上,很多人对前者毫不迟疑,快餐已经不像当初刚进国门时昂贵罕见,不过是饱腹之选。但当你拿起一本20块的书,买还是不买,常常会在书店徘徊十遍,无法选择,可以去网络书店买嘛,也可以在臭不要脸的文库看个大概,为什么要花这个钱?这20块忽然一下子有了无穷的存在感,令人难以痛下决心。

很早之前,有一天我在书店拿着一本村上的短篇集,开始犹豫买不买,直到后来猛然想到,刚刚吃完的一个冰淇淋跟它价值想当,等于我在五分钟内吃掉了一本书,我却在要不要买这本书浪费时间。很多情况下,你无需把书看得很重要,考虑它值不值,是不是能证明你的品位,会不会造成无处安置的负担。冲破这个障碍,拥有的书会越来越多,旧书马上会成为生活无可取代的一部分。

去年3月去北京,年底离开时,清点出旧书100余本,其中20来本品相破败,说明翻了又翻,剩下一大半半新不旧,还有少数连塑封都没拆。这跟女人的衣柜没区别,你穿来穿去的永远是那么几件,大部分只是穿一穿它的新鲜劲,那些没拆吊牌的则是自己乱花钱的明证。唯一不同的一点是,旧衣服可以统统丢弃,女人永远不能遏制住自己买衣服的冲动。但旧书不同,就算花不菲的快递费,它依然是值得终身拥有的佳侣。

在书上花的时间与钱,永远不能划入浪费的范畴。就算一本极糟糕的书,起码翻了几页后,你知道什么叫糟糕,扔掉它,烧毁它,都是及时行乐范畴,或者送它给与之相配的'人,当成王八对绿豆的人生一大乐事之一。

有一个朋友,同样喜欢买书,家里旧书成灾。但他十分追求品相,看白封皮的书,恨不得焚香沐浴,书买来通通用新书皮包之,讲究每一本书都散发出处女般的清香。有次不小心弄脏他一本书,叨叨扰扰再也不肯让他的书离开视线范围外。

隔了半年,我终于发现跟他已经再没有联系,道不同不相为谋,书终究不过是书,有好书有烂书,好书翻到烂,是种成就感,对待烂书,虽然不用像秋风扫落叶般残酷,也得有无情的态度,该扔该销毁,永远不用客气。对一本参差不齐的书,你要觉得它太沉,不如撕下其中精华几章了事。它不应该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再怎么说,只要能看进去其中的几章,甚至几行字,它总比你刚才吞进去那个鸡腿汉堡来得有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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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有很多旧书,有的是它们的本来面目,有的是我见证了它们的衰老,还有的,它们的“旧”只是资历老而已,表面还是光鲜如新的。我想,无论如何,它们都将陪伴着我的生命吧。因为它们都曾让我为之驻足,为之欣喜。虽然我的“喜新厌旧”已经成了一种癖好,它们还是静默着,带着美好的回忆,不知它们会不会“白头宫女在,闲话说玄宗”。

上高中时,武胜路新华书店周边每逢周末,就有很多旧书摊摆了出来。只要有空,我就骑车前往,似乎也没有什么同好,一位好友只在开学前要买各科参考书时,才与我结伴,其时就养成了一人逛的习惯。一些古诗文、古小说的选本成了我最初的收藏,徜徉着古文学的世界里,我能很沉静,也希望着能够日子就能如此的简单而纯洁。囫囵了不少古书后,我能看出语文老师偶现的失误,他是个温文尔雅的老者,某个时间开始,几乎我所有的作文都能得到他的很吝惜的高分。

那时的寒暑假,是我看武侠的黄金时间,父亲会主动帮我找同事借金庸古龙的书,我常常是没日没夜的读,厚厚的几大本两三天就能啃完,父亲同事的收藏很快告罄了。意犹未尽之余,在夜市上居然看到卖盗版的武侠小说,金庸的全套作品就这样一套套走进了我的生活,它们现在已经躺在见不得光的黑暗的盒子里,因为实在被我蹂躏的不成样子了。上了大学中文系,还想研究一下金庸,然而终于有始无终,那是一个理想的境界,年轻的我感受过侠骨柔肠,感受过爱恨交织,感受过舍生取义,感受过执着追求……够了,足够了。

刚刚参加工作,热情百倍的去图书大世界买了不少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大部头。虽说打了个八折,价格也不菲。然而装潢之精美,的确可以充充门面,现在它们也堂皇的站在书柜的最显眼处,即使备受冷落,也不失贵族的风度。后来,有学生到我家来借书,我的书籍收藏已经颇有可观的,然而自己好好读过的却是寥寥,我限定了他还书的日子,一方面是珍惜自己的收藏,另一方面,这样才能让他好好的读书吧。书非借不能读的道理,读书人都是深知的。这样的爱书的孩子,实在也算难得了。

也许人生就没有新书吧,新的要变成旧的,旧的不会用更旧来形容了。新是暂时的,旧是永远的。在对每一个旧的回味中,我们都能够体味到得失,感受到人生的不可琢磨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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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喜欢看书,非常喜欢看书,但条件一定是旧书。

哈哈,你说我有病?破烂不堪的书有什么看头?

告诉你一个秘密,破书、旧书治病。

记得我刚读小学的时候,也不知为啥,不管老爸、老妈买多漂亮的书,只要放在我面前,我就头痛。医生诊断是:厌书症。

我对书过敏,别人说是墨香味,我嗅到却要呕吐。当我被关进书房的时候,居然没有嗅到“墨香味”,而是淡淡的“霉香味”。

东瞅瞅,西瞧瞧,忽然,一本极为破旧的书被打开,只见红光一闪,眼前出现一幢雕龙画凤的房子。在雕花的栏杆上坐着一个白脸帅小伙子,他的身后站着几个丫环,那丫环们都是白皮嫩肉,瓜子脸、高鼻梁、小嘴巴,真是人见人爱的绝色美女。那小伙子帅更是呆啦,站在绝色美女中都显出鸡中凤凰的仪态。

我最喜欢漂亮的明星帅哥,我猜想一定是来到了什么电视片的拍摄现场。不过,这里面怎么没有一个我认识的明星呢?不是吹牛,书我是不读的,但电影、电视大小明星没有我不认识的。不然,我怎么被哥们、姐们奉为“铁杆追星族”?

我找帅哥打个招呼:“嘿,你们是在拍电视剧吗?”

帅哥目瞪口呆地望着我:“何谓拍电视剧?”

晕!连拍电视剧都不知道,太老土了吧。

“嘿,你是咋样进来的?”一位老妈妈走到我面前:“我们这儿可是贾府。”

贾府?乖乖,难道我进了《红楼梦》?我得长长见识。我问帅哥:“你就是贾宝玉么?”

帅哥很惊讶:“你怎么认识我?”

实话实说,我是猜的。

既然进了贾府,我就得仔细瞧瞧。贾宝玉更是爽快,他邀我在贾府上上下下走了几圈。算了,不多说了,我要认真地瞅瞅真正的贾府。

不知呆了多久,突然听到老爸一声兴奋地大喊,“儿子,你没厌书症,是医生误诊啦!”

是啊!我在书堆里呆了多久?反正天已经黑黢黢的,不过,我觉得今天是愉快的,连肚子也不知道饿。

“既然没有病,那就上学去吧!”老妈不知啥时候站在我的身后。

“我……我真的看书就头疼的。”我争辩。

“别装啦!”老妈从我书包里拿出崭新的课本。

好吧!我只得接过老妈手中的书。

哎哟!我的头又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