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老地方 > 短文 > 读后感 > 正文

高三读后感

2024/04/11读后感

老地方整理的高三读后感(精选16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高三读后感 篇1

有这样一个人,出生时相貌如同八旬老者,没有一丝啼哭,没有一丝叫喊,就安安静静的来到了我们的世界。他安静的降临并不代表他便可以被这个世界接受,从出生就受到人们以异样的眼光看待,说他是个怪物,他的出生是那家医院的耻辱,对那个接生医生是一种侮辱。 从出生就引起这样的波澜,注定他的一生不会平凡。

这本书改编的成的电影获得了81届奥斯卡奖,人们因为这项荣誉记住了这部电影,争相去电影院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却忘了回归原本,看看菲茨杰拉德在纸上是如何用语言文字描写着一神奇的事情的。

村上春树评论菲茨杰拉德,说看了他的小说永远是不可思议,好像命中注定一样始终牵扯着自己,看了他的小说,让自己有写小说的念头,菲茨杰拉德就像他的老师,他的大学,他的文学伙伴。

看这本书我看的十分仔细,中文译本反反复复看了很多遍,即使故事已经深深刻在我的脑子里了,我仍然重新回到他最初写作的英文版本,即使有大量的陌生词汇,我仍然孜孜不倦的查阅字典,一个字一个字的翻译,品味不同语言文字的魅力。

返老还童是从古道今人们所梦想的.,但是如果我从出生就有着这样的经历,我又会怎样生活在这些世界呢?读完这本书之后我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出生时面对全社会异样的眼光,上幼儿园因为奇怪的长相不能交到朋友;小学,中学因为超乎同年龄段的智力和长相又会受到歧视;到了上大学的年龄因为年龄和长相不符而被退学。一生的光荣岁月只有到了年过半百的时候,那时候的自己一副俊秀长相,令人羡慕不已,在旁人感叹时光流逝,惋惜自己逝去的青春,没有一个人能相信你是一个已经历了大半个世纪的人了。碰到自己喜欢的人又不能追求,爱与死亡冷酷的纠结着,结局终究令人伤心。

岁月稍纵即逝,我们只能珍惜这如瀑布上的水一般流逝的光阴,返老还童终究是一场美梦,抓紧身边的每分每秒,做有意义的事情,充实自己的精神灵魂。做一场返老还童的梦,朝着菲茨杰拉德向异想天开的幻想小说之路迈进!

高三读后感 篇2

《挪威的森林》里,只有三个人知道尊重自己感觉的涵义。其中渡边、绿子是天生就知道,而玲子则是在渡过痛苦的海洋后才到达彼岸。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她融身于熙熙攘攘、热热闹闹的市井之间,看见一缕白烟,会与第二次见面的渡边说那是高中校工在燃烧女生卫生巾;听到第三次见面的渡边夸自己的厨艺,会马上回忆起当初为买锅而挤掉买胸罩的钱;会在一大群朋友前,讲邻居阿姨打喷嚏把卫生巾打掉在地的趣事。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她也有过挣扎,比如她一开始找的是个中规中矩的“好人”男朋友,不许她吸烟,不许她讲黄色笑话,她自己可能也这样约束过自己,比如在高中阶段,但她发现此路不通时,就任自己尊重自己,不再横加批判。她时时感到在现实社会中窒息,因此她总想在深夜的东京街头爬树——爬得高高的,脱离污秽的空气,自由自在地吸口气。

为何渡边能够尊重自己,我实在不知道,书里也没交待,也许是天生吧。他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我觉得自己周身仿佛紧紧贴上了一层薄膜。由于薄膜的关系,我无法同外界相融无间,而同时他们的手也无从触及我的皮肤。我本身固然软弱无力,然而只要我处于这种状态,他们在我面前也同样无能为力。”抑郁中的渡边最能反映出渡边内心的`真实状况。

尊重自己的人才会真正尊重别人,因此,绿子说渡边“或许你有一种让人心里坦然的能力也未可知”。这句话极富魅力,任何人都想与“让人心里坦然”的人相处。因此绿子能够在渡边面前如此轻松,如此放得开。但因为人们离自己内心太远,往往会不看出谁是“让人心里坦然”的人,只有极少数认清内心的人才能敏锐地觉察出来。也即因此,绿子与渡边的相遇、相爱才显得那么难能可贵。

我个人觉得,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尊不尊重自己,事关生死。

尊重自己的感觉,真实地活在当下——在我看来,这几乎是健康地在现世立足的唯一途径。当然,如永泽那般的“强人”也许对此不屑一顾。

尊不尊重自己的感觉事关生命和轮回。《挪威的森林》里,人物可以分为两类:死者和生者。村上春村让不尊重自己感觉的人都选择了自杀。可能村上认为,不尊重自己感觉——失去自我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或者说失去自我的人虽生犹死。“失去自我即是死”——村上也许这么认为。

从这个意义上讲,玲子是起死回生;永泽只是清醒地弃生择死;玲子的女学生根本就没活过。而东京街头的人群大多也是行尸走肉而已。

每当想到这里,我总是不寒而栗——满大街都是行尸走肉哎;而学校、家长、社会也似乎只能容得下行尸走肉,并以培养行尸走肉为己任。在这个疯狂的世界里,也许只有永泽能被容得下吧。

这样想来,作者村上春树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据说他大三时结婚,然后开起酒吧,26岁时终于大学毕业,32岁转让酒吧,专门写作。每天6时起床跑步晚上10时就寝,与妻子平静地生活、写作——他既尊重自己的内心,又能以此养家糊口——他以尊重自我为途径得以立足于现世社会。真是奇怪,居然有人以尊重自我的方式见容于贱踏别人自我为特征的社会。如果村上能做到这点,这说明,社会并不见得就一定容不下你的自我,关键是你能否坚持你的自我?能坚持多少?能坚持多久?你离你的内心有多远?你能一直能活在你的内心里吗?

这样转而一起,木月和直子真是被自己吓死的——他们怎么就那么肯定社会容不下他们的自我,没有才能的自卑让他们以为自己在现实社会里活不下去。他们自己给自己下了死刑。

从某种意义上讲,世界没有客观,只有主观,因为只有自己才能让客观世界的存在有意义,除却自己,世界再怎样精彩怎么无聊都与你无关。

也因此更欣赏渡边彻或者说村上春树晃晃悠悠生活在大地上的态度。

另外,我还想说,交友、择偶最好选择那些尊重自己感觉的人,因为只有尊重自己才能尊重他人。如果小朋友能够选择的话,最好选择能尊重自己的父母,因为只有尊重自己的父母才能尊重自己的孩子。

高三读后感 篇3

第一次读《红楼梦》时,我还是个小孩子。故事里的林黛玉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不是因为喜欢她,相反的,我从内心十分讨厌这位整天哭哭啼啼,做事刻薄,说话尖锐的“小心眼”。我觉得这样的人不值得贾宝玉对她痴恋一生。

等我长大点了,我又重新拿起《红楼梦》。这时,我才慢慢明白黛玉的诗,黛玉的梦,黛玉的泪。重新读描写她与宝玉的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时,心里生出好些感触:初见时黛玉在心里说的一名“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脱口而出的“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这一问一答注定了这痴情的千古绝唱。

再读,再品。黛玉多愁的泪也有了源头。从小寄人篱下的她,小心翼翼,害怕别人对她的嘲笑。她没有勇气如史湘云,醉卧芍药丛中的青石凳上,却总是“严严实实裹着一床红绫子被”;她没有心气如薛宝钗,写出“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云”。她只愿“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

黛玉的离去,让我一直难以释怀。黛玉深爱着宝玉,他们有着“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结连理枝”的愿望,希望白头偕老。却又无奈上天让黛玉在心上人与另一个女人的良辰吉时,一面是洞房花烛,一面是生死离别。黛玉是苦的,有那么多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在爱的人的注视下离去。她却只能焚稿断情魂归离恨天。黛玉输了,败了,而胜者是那与她心上人结下金玉良缘的薛宝钗。可是,黛玉又在哪里输了呢,她的'才情谁能比拟?她的一颦一笑何人能及?只能怪她生存的社会太黑,黑得如墨。黛玉的泪也只能反射它的黑。

黛玉也是幸运的。世界与封建的黑暗没有玷污这位“珠仙子”,她一直高傲纯净,她可以继续做自己,继续纯洁清高,就如她的诗“质来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浊陷渠沟”!

合上书,闭上眼,一个消瘦苍白的女子慢慢在黑暗中消逝,痴痴地唱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高三读后感 篇4

额仑草原是一个战场,又是一个圣地。这是一个狼性冲天的地方,《狼图腾》用蒙古人最洁净,最豪放的语言,带领我们穿越历史的千年迷雾,描述了一个北部的草原圣地……

我不想讲述这一本书的内容,因为这本书中有无数个狼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寓意深刻。不得不说,在中国儒家思想推崇的华夏农耕文明之下,被厌恶、被唾弃的狼在这本书中是成功的。是狼的狡黠和智慧,狼的军事才能及顽强不屈的性格,才让狼在这个冰天雪地,危机四伏的额仑草原上走下来。

狼是草原民族的兽祖、宗师、战神及楷模;蒙古人是富有狼性的人。当年成吉思汗冲进京城时凭得是什么《是那小小的几千战士《不,凭得就是那一种桀骜不驯的狼性,凭得是在冷酷无情的草原上历练出的毅力!而狼就是蒙古人最好的导师,正是这种精神和毅力,才带来了武则天,大清王朝。

中国人是农耕主义的民族,文章最后很客观的描述了这一点。认为炎黄子孙来到华夏定居时,可能狼性尚存,但是当他们后来面对肥沃的土地和儒家大力推崇的“安居乐业”的农耕主义下,人们确实变得软弱了。后来,蒙古人大举侵犯,占领国都这就等于给炎黄子孙输血。输入狼血,才就造就了一个大元朝。但是,面对华夏大片土地和强大的儒家农耕精神,蒙古民族也被软化了。所以元朝也是败得最快的。到了清朝,被满族人统领江山,为什么小小的满族可以统领汉族《是因为满族人懂得将狼性和农耕文化结合起来,一边与蒙古族通婚,以增加狼性血统,而且保持骑射搏击之术。一边大力推举农耕,增加国家的`财产和粮食。所以才可以统领江山三百年。

最近,有人发现了一条原始的龙,用贝壳拼成的,但我发现其本身并非是现在的龙身,而像一只捕猎的巨狼神化的样子。而1971年在内蒙古三星他拉也出土了一条玉龙。我一瞧,这根本不是龙啊!尤其是头部,完全是狼头,长吻,翘起的嘴角,特别是眼睛,圆眼吊睛,完全是狼独有的特征,还有后面的“龙角”,其实是高耸的狼鬃。这些都是蒙古狼的特征。也只有把狼视为图腾的蒙古人,才可能雕出如此精美的作品。这就说明,龙图腾极有可能是狼图腾演化过来的。而且龙图腾是上下拱动的飞行,而狼飞奔时身体也是上下拱动。这就表示龙并不是由水中的鱼、蛇、蟒、鳄这等低级卵生动物演变过来的。因为鱼、蛇、蟒、鳄行进时是靠左右摆动身体前进,这是本质的区别。狼和龙之间,还有一只叫“饕餮”的神兽,饕餮是传说中的龙的第五子。从正面看,它也十分像狼,圆眼吊睛,而且非常贪食。但是青铜器时代的人们很崇拜“饕餮”,为什么呢《是因为当初人们也爱贪食吗《可饕餮的吃相毫无神圣可言。然而与狼联系起来就明白了,贪食是狼的一个特征,一种代表,真正的狼是威武不屈,桀骜不驯的精神,这才是人们崇拜的理由。然而,后来农耕文化和儒家之人十分不解,为什么那个时代的人们要崇拜饕餮。于是他们将它改造,名为龙,让饕餮退位给龙!

龙和狼同为图腾,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现在呢《草原消失了,狼群没了,难道狼也要成为神话了吗《那有谁还会向往那草原上美丽神圣的腾格里呢《那些永不磨灭的狼性又飞去哪里了呢《当主人公陈阵看到小狼飞奔时,飞去那千万年来蒙古狼灵魂的聚集处-——腾格里时,所有的人都看到了自己心中的狼图腾,看到了人们千百年来向往的额仑草原,看到了永远神秘的腾格里。那狼图腾和蒙古人豪放的性格会永远烙印在我们的心中。

《狼图腾》不是一本书,这是一个对草原、对狼痴迷的、让人悲伤的哭诉,是献给天堂里伟大母亲的礼物。虽仅仅一连串的故事,却体现了作者发自肺腑的感受。

如果我们没有这本书,只有那些恶毒的谩骂和唾弃,那么狼,尤其是蒙古狼——这个中国古代最神秘的图腾,就会像宇宙中那些神秘的、黑暗的物质一样,远离我们,漂浮在腾格里。漠视着我们对他的无知和愚昧,渐渐地变成一个遥不可及而又神秘的,一个曾经出现过的高贵图腾。但是它会在我心中留下了那神秘的烙印,让我去细细品味。

高三读后感 篇5

走进书房,打开书柜,这本已经发黄的《鲁滨逊漂流记》一下就映入我的眼帘。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笛福所写的,本书详细的讲述了一个名叫鲁滨逊·克鲁索的英国人的特殊经历:鲁滨逊,一个年轻的人,他本可以按照父亲的安排,依靠殷实的家产过一种平静而优裕的生活。然而,一心想外出闯荡的他,却当上了充满了危险的职业——水手,在危机四伏的大海上航行。在一次航行中,轮船失事,鲁滨逊孤身一人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但是陷入绝境的鲁滨逊并没有放弃,而是用以人们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勇敢地向各种困难挑战。他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开荒种地,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搭救了野人“星期五”。最终,他遇到一艘货船,成功地离开了生存整整28年的荒岛。

鲁滨逊说过:“上帝让我来到这儿,受这孤独和寂寞,可他却又给了我食物,给了我水和羊群,给了我生的希望。”是啊,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坏事时,我们应当考虑到其中包含的好事,不能丧失希望。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曾经的一篇课文《艾滋病小斗士》,课文中的恩科西得知了自己的病情后,并没有悲观消沉,而是一边顽强的与病魔做斗争,一边关心其他患有艾滋病的儿童,同时还梦想着未来;还有课文《二泉映月》中的阿炳,虽然生活的穷困和疾病在折磨他,但是这泯灭不了阿炳对音乐的热爱和对光明的向往。在生活中,有一些同学遇到一点点挫折就不开心,觉得自己不行,做不到。其实只要乐观的面对每一件事,希望之光就能驱散绝望之云。

鲁滨逊认为,天底下没有什么人类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人类充分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双手,一切难题都将迎刃而解。我们学习知识也一样, 必须相信自己有能力把各个学科学好, 这样在学习过程中才会有一股股动力不断促使我们前进。同时, 还必须在做好每一件事后力求精益求精,好上加好。

鲁滨逊有着自信,自立,自尊,自强的可贵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高三读后感 篇6

读了细节决定成败一书,给自己的是很强烈的警醒的感觉。该书从各个方面,由浅入深,从思想观念出发,到细节产生的差距,忽视细节的代价,由细节的本质到细节的积累,清清楚楚,淋漓尽致地向读者展现了一个全新的观念,从做人,做事,做管理,处处体现了细节的重要性。

细节实质是什么?细节实际上是一种长期的准备,从而获得的一种机遇。细节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积累,也是一种眼光,一种智慧。只有保持这样的学习标准,你才能注意到问题的细节,你才能做到为使学习达到预期的目标而思考细节,才不会为了细节而细节。

细节是生活与事业中一些很小的闪光点,但它的作用却不可低估。有些人奉行做大事,认为自己高人一等,从而忽视小节,结果不但没有提升自己,反而更加失败,因为他们不明白浩瀚大海是由一滴滴看不起眼的小水滴融会而成,茂盛的森林是千百棵树连接而成,骄人的业绩是细小的成功凝聚而成。让我们把握生命中的细节,酝酿过程中的细节之美,只有这样,才会取得不断的成功。

在学习中,如果我们关注了细节,就可以把握了创新之源,也就为成功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看不到细节,或者不把细节当回事的人,对学习缺乏认真的态度,对事情只能是敷衍了事。这种人无法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而只是当作一种不得不受的苦役,因而在学习中缺乏热情。而考虑到细节、注重细节的人,不仅认真对待学习,将小事做细,而且注重在学习的细节中找到机会,从而使自己走上成功之路

注意细节其实是一种功夫,这种功夫是靠日积月累培养出来的。谈到日积月累,就不能不涉及到习惯,因为人的行为的95%都是受习惯影响的。所以我们应该从日常学习生活中的细节抓起,严格要求自己,养成注意细节,一丝不苟的好习惯,在习惯中积累功夫、培养素质。良好的习惯一旦形成,将会成为我们一生受用的宝贵财富, 因为习惯决定行为,行为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与其到时候后悔,不如现在从细节做起,在物理学上可以细分到粒子,生物学上可分到细胞,数学可以从零到无穷大,让我们从零做起吧。我相信,只要我们深到入细节中去,我们就能从细节中得到回报。

最后引用海尔总裁张瑞敏先生的那句话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是不平凡?能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

高三读后感 篇7

午后阳光总是温暖而舒适,我又再一次寻找着熟悉的足迹慢慢摸索着那熟悉的情景。

仿佛还是那位老朋友胡赛尼拿着在诉说他曾经的故事,娓娓道来一段真挚的感情。“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里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哈桑那澄澈而又坚定的眼神,直达另一个少年的心扉20多年来不停歇的煎烤问着懦弱的灵魂。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树荫倾洒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最鄙夷的沉默。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那荡漾着微笑的兔唇男孩在阿富汗这座土地交织成回味悠长的音乐“为你,千千万万遍”!

每个人都可能因为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犯下大大小小的错误。于是缠绕在心里那罪恶感像藤蔓一样层层包裹着自己,有人因此选择勇敢面对,解放心灵,也有人因汹涌而来的舆论和惩戒畏缩不敢向前。

当哈桑被其他富少爷困在角落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却萎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仍不敢挺身而出;但阿米尔因懦弱害怕不敢面哈桑时,是他偷偷把手表和钱放在了哈桑床底下,而哈桑并未说出真相,带着他的沉默离开了;那一刻,我听到的是心碎的声音。

唯有觉醒之际,天长才会破晓,破晓的不止是黎明。

一次次遭遇背叛和伤害,哈桑互到临死还在坚守,我不知道要多么善良纯真的一颗心才能做到那份付出与忍耐。或许那只是幼稚而又可笑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当中年的阿米尔在拉辛汗劝说下,回到阿富汗,却得知那个儿时的玩伴是他弟弟时,他开始救赎。然而时间是洪流猛兽,它可以改变一切。他见到儿时的管家,见到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可他并没有停下,哈桑唯一的儿子落入了儿时的宿敌阿塞夫手中,又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的伤害以致我任何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儿时哈桑与阿米尔最喜欢的玩物时才会不知不觉的笑起来。时光一瞬而过,中年的阿米尔在一群孩子中间追着风筝,笑的无忧无虑,少了童年的玩伴,却多了一只风筝……合上书,脑海又浮现了画面:读后感·在小小的乱石岗上,鲜红的夕阳仿佛要滴出血来,比起夕阳红得更惊心动魄的是石榴滴下的汁水,那是哈桑与阿米尔追着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世界很大,分岔的路口却很多,可能一闭上眼睛,转个方向,人就会迷路。然而,我们或许不能很快的到达了目的地,但我们可以走一条这样的道路,只是为了你,千千万万遍。

高三读后感 篇8

午后的阳光暖暖,透过纱窗,静谧地洒在书桌上。闲来无事,捧起《边城》,感受湘楚的动人景色,体味淳朴的风土人情。

初见,是“溪流如弓背,山路如弓弦,静静的水清澈透明,河中游鱼来去皆可以计数”的恬静美丽。湘西的景色被沈从文这样轻描淡写,笔笔点缀,更增添了引人的韵味。循着沈从文的笔迹,继续追寻着湘西的美,那里有被夕阳烘成桃色的薄云,有柔和如银白色绸缎的月光,有浮在溪面上的,也有揉在杂草间的虫鸣.....温柔、恬静、远离尘世,湘西仿佛将世间一切褒义词都包揽于身。

湘西的美不仅在山水之间,还在于社会之中。原始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竹制的背篓,苗族女孩的围裙和银饰.....博大精深的湘西文化在沈从文笔下展现得淋漓尽致。湘西的美令人心醉,令人神往,湘西文化更引人去探索。在我所到过的湘西土地上,男子女子都有特色的民族服饰,女子带着能发出清脆声音的银饰,男子的衣服也是五彩斑斓,着实印证了“男女垂髫,短衣跣足,以布勒额,喜斑烂服色”。《边城》中的民族风味与之极为相符。神州大地,容纳了56个民族优秀的文化,在这秀美的湘西之地,湘西文化是这文化画卷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山水之美不及人性之美,以自然之明净状写人心之明净才是《边城》的升华。

憨厚热情的祖父,活泼灵动的翠翠,他们和大黄狗相依为命,生活在这美丽的湘西大地。祖父阅尽人事,饱经风霜,却依然保持善良,“从不思索自己的职务于本人的意义,只静静在那里活着”他风里雨里为无数人摆渡,他从不多占别人半点利,推脱不掉的余钱他也会慷慨的买些茶叶、烟草赠送给过渡之人。他极度的热情、善良、助人为乐,令人动容。他的助人、爱人是对自己职务的坚忠,是对自己的要求。在这里,祖父的爱人与自爱达到高度的统一,也令人尊敬。祖父的身上,颇有敬业的味道。

翠翠是祖父唯一的亲人,是爷爷捧在手心里怕化了的掌上明珠,正值豆蔻年华的翠翠天真善良,在情窦初开的年纪爱上了傩送,可最后傩送离家出走,翠翠只能凄凉地守着渡船,盼着心上人的归来,“这个人也许明天就回来,也许永远也不回来了”,翠翠的执着等待,是她对傩送的最纯净的爱,最单纯的爱。天保爱翠翠,他知道弟弟也爱着翠翠,所以他最先提议“歌战”,他也最先妥协,他愿意成全弟弟而让婚,最后意外身亡的他,可谓是为了爱情和亲情殉情。淳朴的亲情,真挚的爱情,这是天保拥有的最珍贵的东西。

个人之美为小,团队之美为重。端午节时,镇上的'人民一起掌控着龙舟的前进,一起为胜利呐喊助威,孩童们一起嬉戏打闹,节日的氛围在大家的欢愉下变得更加浓厚,空气中四处弥漫着湘西人民的团结友爱和纯洁善良。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美丽的湘西就孕育出了一个个淳朴的人儿,在湘西这里,只有传统文化一直歌颂吟咏的美德——敬业,爱人爱己,友爱兄长,团结和谐……没有尘世的喧嚣与嘈杂,没有急功近利,没有金钱腐败,没有享乐迷奢。当代社会的人性,无法经揣测和考验,深究人性本质,也许就暴露了阴险与丑恶。“扶老人被讹”、“为钱烧死雇主妻子孩子”,诸如此类的时间让人们胆战心惊,也让社会温暖不再。《边城》中那些纯净的感情,那个纯净的社会,都是沈从文在告诉我们:“我们的时代要多一些纯净,少一些功利!”倘若我们人人都能真诚,都能忠诚,那和谐的日子的到来哪里还远呢?爱与美,需要被融入社会。

“这些诚实勇敢的人,也爱力,也仗义”愿这是多年以后社会的模样,愿爱与美永存人间。

高三读后感 篇9

米砂能那样直白的表露自己的内心,活的无拘无束。我想,她大概也是很爱很爱学校的。这样才不会想起她的家。因为不放心,而回来看望莫醒醒,恰好而又自然在朋友受欺负的时候挺身而出。

莫醒醒,想来好亲切。活的那么真实。爱低头,会脸红,习惯忍受,会有“间期性暴饮暴食症”,会踏缝纫机,会在米砂没有演出服的时候赶着两天为她做衣服。

多么真实的两个女孩,好象真的在那里见过一样。

看着她们两,曾经也一度怀疑,米砂被报复会不会也因为她总保护着醒醒,不让蒋蓝欺负她。后来摇要头,不太可能。

她们都好可怜。醒醒的'柔弱是披露在外面的,别人看的到;米砂的柔弱却在心中,也许只是一个角落,因为时间太长,因为感受太深所以不被注意?当可怜为形容词而不是动词的时候大概会有人体会到我的感受。曾经一度认为她们的人生有残缺。但,那又抑或是充实?她们拥有很多人一辈子都不会拥有的经历。那么,她们是不是没有白来人间一趟呢?真不知道这种想法是“挺变态”还是事实,一片混乱。可是她们拥有好多回忆。

也许,她们也并不喜欢自己的角色,宁愿与一个一生平凡的人交换。应了《围城》那句话“城里的人想冲出去,城外的人想跳进来”。人有的时候就是犯贱。“面对那些深陷泥沼的人,除了感到愤怒的憎恶,他们也羡慕不已”,奥尔罕'帕幕克如是说。是啊,那些伍优一类的人,就如同一个馋涎欲滴的厨子,在为别人做晚餐。

“我有问你什么吗?”好漂亮的回应。米砂不需要解释的,醒醒也不需要。

她是一点阳光就能照亮无数日子的女孩,在光明中抹煞黑暗;她是在黑暗中踽踽独行的孩子,在黑暗中期盼光明。

当阳光和黑暗相互柔合的时候,不知道她们是否幸福。

沙漏沙沙的向下漏沙子。一行一行,形成了小小的金字塔。不知道是什么颜色的。好象是白色。

“9”是等待中的数字。它接近10,却又是0延伸出的那长长的尾巴。99秒,到底在漏的过程中,都有哪些事情被时间碾成了记忆。

沙漏在等待中不停运转,期待一个美好的结局。

她们的,已然是那漏过的细沙。

高三读后感 篇10

马克思说,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在物质的世界里,你是遵循现世的规则,还是尊重自己的选择?你是追求外部的认同,还是直面内心的感觉?你是迷茫在人群的道德,还是清醒于内心的呼唤?

几乎毫无例外,内心的感觉当然会和规则、外部、道德相冲突,徘徊之间,你几乎丧失对自己感觉的认同——不知道那到底是感觉还是欲望?不清楚自己到底该守还是该退?甚至不明白为什么内心感觉总会违背人群道德,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夹杂着噪音出现,为什么内心感觉总是充满依赖、软弱、恍忽?人们总是相信,自己内心的真实感觉与人群格格不入,为社会所不容。

在觉察与批判之间,绝大数人最终还是犹犹豫豫地放弃了令人不安的内心感觉,转而选择了安全、光明、强大的外部规则——这就像是买了保险一样令人安心——不管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起码人群能够容得下自己。自己容不容得下自己并不重要,关键是要世界能够容得下自己。不然自己该是多么恐慌、无助、无立锥之地,在这世界上没有自己的位置!有时,位置就意味着生!人们一开始以为自己最惧怕的是死,于是趋利避害,或坚决或犹豫地选择了自以为是“生”的方法——以为只要放弃内心的感觉,便能赢得外部的认同。从这个意义上讲,直子、直子姐姐、木月是同一类型的人。

以为放弃自己,就可以赢得世界

放弃自己,也就是不尊重自己的感觉。“不尊重自己”可以是“背叛”,也可以是“忽略”。细分起来,直子姐姐是想以背叛自己感觉的方式赢得外部认同;而直子和木月则想以忽略自己感觉的方式换来世界的一小块位置。

像永泽一样,直子姐姐确实拥有赢得世界的“资本”——“姐姐属于无论干什么都拿第一那种类型。学习第一、体育第一,又有威望又有领导才能。性格热情开朗……很受老师喜爱,得的奖状足有一百张。哪所公立学校都有一两个这样的女孩。”她似乎赢得了能够赢得的一切,她似乎骗过了所有人。但她欺骗不了自己。在以背叛自己感觉赢得周围世界认同的过程中,她因为丧失了自我,而没有价值感,不快乐。“往往两三个月就来一次,一连两三天闷在自己房间睡觉。学校不去,东西也几乎不吃……只是发呆,但不是不高兴。”

一开始,她还能以压抑自己的方式再次投身于现世,“这两三天一过,她就一下子恢复得和平时一个样,神采飞扬地上学去”,但时间久了,她发现这样做只会徒然增加对自己的伤害。当积攒的痛苦越来越多时,她才发现原来背叛自己比死亡更可怕,失去自己比失去世界更令自己恐慌。那么与其用背叛自己的主式换得外部世界的认同,还不如让自己与世界共同灭亡。于是自杀便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以死为生的直子姐姐最终还是死了。

在本质上,直子、木月同直子姐姐是一样的。尤其是直子——“这么着,我从小就决心当一个可爱的女孩”。不同的是,直子、木月资质平平,既无直子姐姐的'聪明、伶俐,好像连取悦于世界认同的资格都没有了。于是,他们觉得自己更要忽略自我,委身于现世。没有才能的自卑,始终紧紧抓住直子的心,让她不能呼吸,感到不配投身于现实社会,也更不配躲在自己的壳里——“只就这点来说,差不多成了一所学校。遗憾的是我没一样东西可教别人。”于是,在自我和现世规则之间,他们来回摇摆,观望不止,犹犹豫豫,一会儿想躲进自己的壳里,一会儿又想干脆硬着头皮,进入现实社会吧。“我俩就像在无人岛上长大的光屁股孩子,肚子饿了吃香蕉,寂寞了就相抱而眠。但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啊,我们一天一天长大,必须到社会上去。”这种矛盾,那份对现世社会的恐惧,在木月和直子都活着时,由于两人的相互陪伴,而有所减弱,不那么尖锐,“至于自我,由于可以相互吸收和分担,也没有特别强烈地意识到。”

但木月是男孩,又是在日本,他知道自己逃无可逃,既不能认同自我,又不想进入现世社会,那么剩下的只有自杀了。直子是女孩,又是在日本,只要找一个好人嫁了,好像就能逃避社会,战战兢兢躲在自我的壳里,可直子在直觉上认为这根本行不通,她认为若不能取得外部现世的认同,自我只有死亡,因为“不能不把欠世上的账偿还回去。”所以,我想即便渡边最后遵守等待直子的诺言,直子也还是会自杀——“如果木月还在人世,我想我们一定仍在一起,相亲相爱,并且一步步陷入不幸。”我一直认为,直子爱的仍是木月,渡边其实是木月的影子。所以这句话还可以换成——“如果渡边君仍在等我,我想我们一定会走到一起,相亲相爱,并且一步步陷入不幸。”直子的幸与不幸在于她敢不敢、能不能尊重自己的感觉,而不在于有没人爱她。

高三读后感 篇11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的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

书的开头是这么写的。有些莫名其妙。我常常会想为什么是这个片段,又是怎样不堪的记忆成为阿米尔一生都放不下的罪过。这样想的时候,我觉得这本书将会是让我真正感到恐惧的一部作品——不是它有多血腥、多残忍,而是它给我带来的将是对人性的深入解剖与无情批判,以及对罪孽一生的救赎。作为一个读者,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感受压抑无比却又无处释放的情感,这种无力掌控自己的感觉让我深深体会到何为内心深处的恐惧。

其实概括这本书讲了什么,会觉得有些俗套。无非就是一个少爷对他看似朋友的仆人做尽了一切难以挽回的错事,最终导致自我心灵的痛苦与灵魂的折磨。而故事的最后,主人公又意外得知二人竟然是兄弟。之后,主人公痛定思痛,走上了一条“再次成为好人”的救赎之路。同时,作者用极其敏锐的笔触深入地描绘了阿富汗移民哀悼失去祖国的心情,并用强烈的画面感直击根深蒂固的传统风俗。让读者透过令人极度不安的人物刻画和场景描写爆发出对祖国同样深刻的爱恨。作者将伦理与友谊、背叛与救赎等文学母题不知不觉地融入情节里,让人回味良久。

如题目所述,追风筝的人看似哈桑,实质上最终追得风筝的人却是阿米尔。他找到了以生命为代价才能获取的意义,从而正视背叛而最终获得心灵的救赎。对于阿米尔来说,摆在他面前的路只有两条——要么是继续过着以前那种暗无天日,将沉重的罪恶感一直压在心里的生活;要么抬起胸膛,勇敢面对,给自己一个机会去弥补生命的缺口。小说似乎也在表达这样的隐喻——每个人,都像是一个风筝,飞得多远多高只要手中还紧握那根线,那远飘的风筝终能回到自己手中。

第一次读这本小说的时候,我是一口气读完的。现在虽然已看过好多遍了,但仍能感受到初读时内心无限的恐惧与惊慌。只能捧着书坐在床沿用深呼吸去抑制想要嚎啕大哭的欲望。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的刻刀,将人性的真实面目刻画得近乎残酷,却又毫不哗众取宠,虚矫赘文。也许我还没有能力去更深刻地解读这本书,但至少我已隐约懂得了为什么这本书有如此大的影响力。

“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

也许有人会觉得结局并不完美。其实,我倒觉得这似乎就是人生的真相。每个人一生都在无限循环地犯错、改正,并在这个过程中最终找到自我。很多时候,承受灵魂拷问的永远是故事中的人,而欷歔感慨的永远是看故事的我们。

高三读后感 篇12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有的人想当画、有的人想当运动员、有的人想当教师、有的人想当歌唱家。但,在英国17世纪的大航海时代,几乎所有的心中都有一棵当船长的小芽,他们向往着到海上去,一些新鲜的东西。而《》的主人公鲁滨逊亦是如此。

鲁滨逊是一个出生于约克的小伙子,他热爱,渴望周游四方,他不顾、的劝阻,自己跑到船上去当水手。可是,灾难的魔爪伸向了这艘船只,除了鲁滨逊以外,没有人幸存了下来。而鲁滨逊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荒岛上独自生活了28年。在这期间,他抓山羊吃、建房子住、还驯服了一个野人:星期五。28年以后,他终于被一艘船只救起,回到了人类世界。

鲁滨逊的顽强让我震撼:在他生活在荒岛的第二年6月19日,他不幸染上了疟疾。在当时,患有这种病的人几乎都会死去。但鲁滨逊幸运地死里逃生了。但也不是事事都不顺鲁滨逊的心:他在无意间遇到了一群野人,这刚好符合他的胃口:他早就想要一个野人做仆人了。他杀死了一些野人,就在剩下的两个野人当中,他了一个四肢均匀、高大粗壮的野人。而这个野人也很感激鲁滨逊的不杀之恩,心甘情愿地做他的仆人。鲁滨逊也对这个野人很满意,给他取名:星期五,因为他驯服野人这一天刚好是星期五。星期五的学习速度不错,很快就成了鲁滨逊的得力助手。

人的一生会很多的磨难,或许是一场灾难、或许是一次的失败、或许是一次的嘲讽,你都不要气馁。鲁滨逊在船只失事以后,担心过自己会不会被野人吃掉;担心过自己以后会不会饿死;也担心过自己会不会太过。但是,他没有,为了继续生活下去,他会打猎,会建房子,会种小麦,会做木工,还会找一些伙伴和自己聊一聊。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将这座荒岛从一个落后的岛屿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生态基地。

失败并不可怕,因为在绝境中可能会擦起的火花;失败并不可怕,去闯,会有不一样的;失败并不可怕,你要相信,风过后,永远都是彩虹!

高三读后感 篇13

信念是生命的源泉,它让小草破土而出,迎接生命的第一缕阳光;它让平凡的蚕蛹挣脱茧的束缚,开始第一次飞翔;它让生命短暂的夏蝉唱响整个夏天;它让坚强的人们战胜巨大的困难。

最近我读了《老人与海》,书中的老人让我非常感动和佩服。他是个渔夫,孑然一身,驾着小船。在墨西哥湾流中钓鱼,连续84天一无所获。我们可以想象一下,84天没捕到鱼是个多么大压力!

小说主要描写了古巴渔夫圣地亚哥,老人生来有一套捕鱼的好技能——视力、体力、技巧等,然而他却不怎么走运,84天都没有钓到鱼,没有人愿意跟他出海,连唯一的小孩也出于父母意愿的关系而被迫离开,留他独自一人漂泊在海上。在他准备放弃捕鱼返航时,终于发现了一条体长十八尺,体重超过五百磅的大马哈鱼。圣地亚哥在没有武器、没有水与食物的情况下,与大马哈鱼之间展开了长达三天三夜的搏斗,最终大马哈鱼被老人杀死。但圣地亚哥在归途中遭到大量鲨鱼袭击,回港时捕获的大马哈鱼只剩骨头的情景。

在生活中,我们碰到了困难 ,也许会去面对;也许会望而却步。比如说刘伟,他小时候双臂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天天练习用脚写字、吃饭……经过他的不懈努力,他终于学会了用脚弹钢钢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一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我们遇到厄运和不幸,与其埋怨命运,还不如鼓起精神和勇气,以坚强的态度与厄运抗争。老人不也是这样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在这本书中,我认识了具有顽强毅力的圣地亚哥和勤快的马诺林。他们真诚的友谊使我感动,马诺林一直在暗中鼓励着圣地亚哥,而圣地亚哥也对生活充满着新的希望,他有一颗感恩的心,在他遇到挫折时他没有气馁,反而感谢磨难,因为一次次的磨难,使他更加顽强!

“要是孩子在这里就好了!”这句话一遍又一遍地从老人口中说出,表明了老人是多么的爱孩子。圣地亚哥在海边时,一直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仿佛如同亲人一般。老人独自出海时,不管是遇到困难,还是得到了收获,嘴中总会念着:要是孩子在就好了。他们彼此互相依靠着,孩子如同是老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他们心连着心,孩子也是老人的精神支柱,两人创造出一层不可破灭的感情。当老人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被周围的人看作是失败者时,孩子却把老人看作坚持不懈、锲而不舍的英雄!

《老人与海》是一个不可战胜的悲剧英雄的真实传奇。忘年之交,是孩子与一位老人之间坚不可破的情感真实写照!

高三读后感 篇14

《边城》这本书的作者是来自我们湖南凤凰的沈从文先生,凤凰地处湘西地带,多与少数民族苗族为主。沈从文先生的作品取材广泛,这本《边城》就是反映了湘西下层劳动人民生活的一部文学经典。

翠翠母亲的死,是老人心里的隐痛,老船夫为了不使翠翠重走其母的老路,却无意中为孙女的婚事设置了一些障碍,导致了一系列的误会,不久,天保为爱离家出走落水而死,傩送寻兄过溪时,又得不到翠翠的一点暗示,便赌气远走他乡。老船夫带着万般的.无奈和无限的愧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也溘然长逝。翠翠忍受着亲人离去之痛,爱人负气出走之苦,仍决定留在渡船上翘首企盼心上人归来。

故事发生在湘西的一个小小的山城茶峒,这里鸟语花香,青山翠竹,古朴的吊脚楼,耸立的小白塔,一脉清流相伴随……翠翠美丽迷人,天真活泼,他的父母因一段私情不被当地的风俗所容许后自尽了。翠翠从小与爷爷在这古老而又清澈的溪水边,小船上,白塔下相依为命。随着年龄的增长,便有了青春期少女同有的心事。端午节,翠翠路遇了刚刚在划船比赛中了头奖的傩送。从此她觉得自己感情上有了一种新的需要,那种朦胧的爱意便在翠翠心中萌发。

两年后端午节前夕,翠翠又见到了傩送,情不自禁的对爷爷说“那人很好。”与此同时,傩送的哥哥天保也爱上了美丽、善良、而又一贫如洗的翠翠。当两兄弟发现自己同时都爱上翠翠时,他们不但坦诚相告自己对翠翠的深情,而且既不愿意按照当地人的规矩,拔刀来一次流血的拼搏,又不愿意像城市怯懦男子那样,拱手将情人奉让。他们公平地凭命运来决定自己的幸福,把选择的权利赋予了翠翠。

《边城》是一部充溢着浓浓湘西土味,乡土味的佳作,作者在渲染大自然的美的同时,更赞美了生活在这淳朴的人们。人与人之间没有图财害命的金钱交易,没有尔虞我诈,逢场作戏的官场交易,有的只是纯真的友谊,真挚的关爱。在当今社会,我们更应该学习这种精神。

高三读后感 篇15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是经老师介绍我才去读的。当我第一次听到这本书的名字,就被它吸引到了。风筝,就如一位天使般的信使,它传递着美好和憧憬,传递着真诚和善良,联系着人间和天堂。我想这其中的故事也一定是美好的。

我满怀期地进入作者所营造的情景,从容平和却暗含忧伤,他用静美的心态讲述着过往。我细细地品读着,觉得意犹未尽,又似乎相见恨晚。

“世间只有一种罪行,那就是盗窃……当你说谎,你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

谎言,并不都是恶的;善与恶之间只是隔着一张纸。一些谎言是为了保全;一些谎言是为了私利;一些谎言是为了逃避;一些谎言是为了沉默。我们无法断论这些谎言是善还是恶,但有一点“事实”却是明确的:一旦我们说谎,我们就剥夺了某人得知真相的权利。文中的阿米尔一生都受着谎言的影响,在真相揭示之前,他当然不会知道父亲对哈桑——一个仆人的儿子为何如此照顾,他当然也不会知道自己的谎言到底会带来什么改变,他唯一清楚的是:时机不到,宁愿生活在“蒙蔽”中!

“为你,千千万万遍!”

当我们欺骗着,愚弄着一个人,一个十分信任我们的人,我们最怕得到的不是他的责备,怨恨甚至敌视,而是他那一如既往的“忠诚”。这种恒久的忠贞令我们窒息,因为没有人会希望得到这种毫无责备的宽恕,这种被包容才真正令人惧怕!但,哈桑就是如此,他习惯于“仆人”的地位,习惯于“忠贞”,于是,阿米尔终于惧怕起来,因为哈桑的忠贞只能显示他的胆怯,懦弱,卑劣与自私,阿米尔那时毕竟还小,他选择了说谎与逃避。他的选择,因为他是个孩子,也许他能得到大人的宽恕,但却无法获得自我的救赎!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让我看到了在如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非常稀缺的一种高尚情感——友情。

“那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我们所犯下的错,只要我们还有一丝道德良心,我们就会决定选择一条可以成为好人的路,去实现自我救赎,去减轻自责,去求得原谅。在文中,当哈桑真正离去,阿米尔终要偿还他欠的爱,鼓起勇气,打败怯懦,在枪林弹雨中,在死神前,救出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并拼尽一切努力,将索拉博留在自己身边,继而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阿富汗人。获救的,不单是索拉博,更是阿米尔自己。

这个故事情节复杂而且厚重,好似一切轮回又回到了起点,最后又重合为一点。风筝也是一样,故事起于它,止于它。风筝让哈桑失去了快乐,却让他的儿子索拉博找回了快乐。我们何尝不是追风筝的人呢?在自我谴责与愧疚中寻找一条自我救赎的道路。在读罢此书后,大喊:和平万岁!友情万岁!

高三读后感 篇16

初读《边城》,是没有丝毫感触的。直到后面读了第二遍第三遍才逐渐有所感悟、体会。毕竟一本写“小地方”“小事情”“小人物”的书是很难让我们一下就理解的。

沈从文不愧是一个大作家,他把翠翠这个乡村少女活脱脱塑造成了一个“大美人”。这美,不是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而是一种纯朴的美,一种初看不然细看入骨的美,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内在美,他强调的是一种人性的自然。然而为什么要将这样一个少女放在一个偏僻闭塞的乡村,我想这是有一定的原因的。如果翠翠生在一个繁华的都市,生活在雕梁画栋里,那么她与众多知识女性艳丽女郎相比,她的美于是就没有那么自然了,或者你甚至就会理解成为愚昧、呆板,这主要是因为环境与之不同,不相符。但翠翠生活在山美水美的农村,那么“人美”似乎就显得顺理成章了,这种环境里的美是纯真的,适合都市人的急功近利悖道而驰的,这就是沈公的高明之处,也是乡村的可爱之处。

小人物没有伟大的事迹,没有惊天动地的成就,他们生活在不断奔流的历史长河中,就犹如细小的水流汇入其中转瞬即逝。

但是,在沈公的眼中这种“小人物”是美的,他们平凡的生活,他们粗犷,但他们率真;他们平庸,但他们朴素;他们是真正的纯如水、洁如雪。他们打渔务农,一辈子,自然自在无拘无束,真诚友好的生活着,也许这就是平凡的美。

这就是边城他让我们在官名利禄中翻腾打滚时,对淳朴的乡村生活充满向往,对自身的人格道德进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