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飘》读后感
老地方整理的名著《飘》读后感(精选15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名著《飘》读后感 篇1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名著《飘》读后感 篇2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名著《飘》读后感 篇3
战争与和平、生与死、爱情,是文学创作中永恒的主题,因为它们之中包含着对人生的思考和体验。而由“畅销书”逐渐成长为经典的《飘》,是这三种元素都具备了的,且由本书拍摄成的电影《乱世佳人》,曾经荣获奥斯卡数项大奖,一九四零年夏初本片在上海上映四十余日,便开了外国影片映演以来未有的记录,由此可见这本书的价值。
关于这本书的主人公郝思嘉,则体现了一个女孩的蜕变过程,她是多变的,她有着父亲的爱尔兰血统,也有母亲的贵族气息。可到底是父亲的狂野、不服输的性格占了上风,郝思嘉在为人处世的过程中,处处显现了她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品性,在这一点上,她的成功是无人能比的`。但她究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到底是要学一套礼节规范的,于是在种种宴会上,她便极力做出有教养的样子来,可性格上的安静是永远也学不来的。她不像别的上流社会的小姐,心里明明想这样做却不敢表达出来,她敢做敢当,知道卫希里要和韩媚兰订婚了,就找了个机会向卫希里倾诉了自己的衷肠。她要让他明白自己是爱慕他的。可在当时,她这样的举动就要被别人给唾骂了。她却有胆量这样做。
郝思嘉虽说是小说中一个虚构的人物,可我感觉她似乎就存在于我的日常生活之中,而且是那样逼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上帝创造了这样一个矛盾体,放纵、优雅,都在一个人物身上体现,使她那样具有野性的魅力,也难怪小说中无数的男性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了。塑造了这样一个人物,也算是作者密西尔女士的一大成功了。
名著《飘》读后感 篇4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它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长篇小说,凭这个背景,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令我感到佩服的不是媚兰的善良与坚忍,也不是瑞德对思嘉无私的.奉献……,而是思索面对困境时,对传统、对道德的勇敢挑战。
战争开始时,思索是父亲的掌上明珠,她以一个在的塔拉农场为家,有上百人供她差遣……,这就是她,一个骄傲而又与别人不同的大小姐。
可是,战争毁了一切,她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落在了她身上。她才19岁,可以想像,这艰难。可是,她却坚强地撑下来了,她面对生活的转变时,那种精神和勇气让我十分佩服。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有人落下山顶时,很多人绝望了,会失去生存的勇气。可是,转变也意味着机遇,能够适应的人,才能在社会上生存下来。
《飘》是部好书,即使过了那么长时间,也适于现在的社会形势。面对转变,改变自己价值观的勇气是哪个时代都需要的,而思嘉正给我们做了一个好榜样。
名著《飘》读后感 篇5
最初是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不理解为什么如此厚重的一本书却单单用一个字来概括全文。浏览了一遍,在不知不觉中被梅兰、思嘉和瑞德各具特色的气质所感染,也不自觉的想细细的看第二遍,第三遍至更多,也惊喜的发现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
除了对场景和人物心理的细腻描写外,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令人揪心的感受和对我认为的三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的塑造
后来,在绝望的尽头,在命运女神再也不会顾及她时,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然而瑞德,他有很强烈的责任心有值得令人依靠的铿锵的胸间;他还有一颗善良,勇敢的心!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名著《飘》读后感 篇6
自从看了《飘》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的爱国,平等,和谐,友善的息息相关,意识到了他们的重要性。正如书中的内容都离不开一个字“家”,更离不开一句话“世界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
书中每一个情节都让我感触极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书中美国南北战争爆发期间,女主人公思嘉原本无忧无虑的生活被打破,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也就彻底结束了。她不得不离开家乡选择逃亡。可她对家乡的热爱超过了生命,于是她冒着连天炮火,在枪林弹雨之下偷偷回到了她的家,那片满是回忆的红土地。这片土地对于她来说格外的的.重要,那是她生长的地方更是她倾注了感情的地方。即使她又跋扈又无礼,但是在危难之中,她仍是选择了和自己的家乡共存亡。从头到尾她只有一句话,“这是我的土地谁也无法抢走”。现在的我们幸福并且无忧无虑的生活在这个约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我们是炎黄子孙,祖国是我们永远的家乡,给予我们一成不变的保护,反之,我们也应该给予祖国关心爱护,保护它。爱国主义是民族精神的核心,我们应该学会燃烧自己,把才华和成就献给了祖国,正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们无时无刻都要忠于自己的祖国,不论何时何地都要为了祖国的发展和利益着想。
书中所提到的的美国南北大战是奴隶制与自由制之间的战争,战争危害到了无辜的人们群众,双方都抱着必胜的决心,互不相让,最后两败俱伤。而战争爆发的原因是因为奴隶制,非裔美国人受到了不平等的待遇,受到迫害和种族上的歧视。书中的女主人公思嘉身边也有黑奴,但思嘉非常友善地对待她,她是思家的嬷嬷,是思嘉精神上的慰藉,她与思嘉一同经历了很多,她在思嘉心里十分重要,当那位嬷嬷选择离开时,思嘉更是含泪挽留。而嬷嬷对于思嘉说的话更是无一不放在心上。他们相处和谐融洽,互敬互爱。就如“所有人生来都是平等的”,在当今的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人,脾气性格也各不相同,民族也可能不同。与我们萍水相逢的路人,对于他(她)的过去我们一无所知,我们之间的联系就是我们生活在同一片大地,我们都是地球同胞,人人平等。只有相互尊重,以平等而友善的目光看待别人,才能像思嘉与黑奴之间那样和谐地幸福快乐地生活。
书中的故事给我们带来启发,不断提醒着我们要具有民族魂,有一颗炙热的爱国之心,同时告诉了我们和谐生活意味着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也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安定,国家才能走向繁荣富强!
名著《飘》读后感 篇7
这本书的开头让人以为这是一个庸俗不堪的爱情小说,看到中间才发现这是一个美丽骄纵但是勇敢果断的女孩在纷乱的战争年代的成长历史,看到最后发现它还是那本庸俗的爱情故事,只不过是包装了精美的外壳,女人写的东西终究还是太不理性。斯佳丽奥哈拉,全县出名的大美人,塔拉庄园的小姐。性格肤浅虚荣骨子里倔强刚强,从小是个被宠坏了的女孩,想要的东西只有阿希礼是她没得到的,自此她惦念了小半辈子,她从没去了解他,只在自己的想象里爱着他,她不知道他是懦弱空泛的。她为此忽视了玫兰妮,甚至恨她入骨。直至玫兰妮死前,她才知道兰妮才是她的依靠,是她能够并肩战斗为她挺身而出的人。
到最后她才明白兰妮是她的爱人,而她从小魂牵梦萦的阿希礼不过是又一个需要她保护的无能的孩子。巴特勒这个人就很奇妙了,他是个无赖,和斯佳丽一样自私残忍无耻而又无所顾忌。但他心里渴望善良渴望美好,他说他深爱着斯佳丽,最后还是能转身离开,就像当初亚特兰大沦陷,他在炮火纷飞的路上抛弃了斯佳丽和一众老小,只为了能去投身一场已经输了的战争。
他终究还是个自私的人阿,别人说他爱的隐忍,说他玩世不恭的表情下全是深爱。但他只不过是一个没有安全感从小被家人抛弃了的`渴望追求些什么的自私的人。我私心里是很希望他和斯佳丽在一起的,但不是以结婚这种形式。他们惺惺相惜志同道合,同为卑鄙小人,理应过得更特别一些。这本书有出彩的地方,可惜结尾太差,斯佳丽是有旺盛的生命力,但她不是无所不能的,她不应该还能扛得住这一切。这不是勇敢,这是没有脑子没有心。
名著《飘》读后感 篇8
郝思嘉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在阳光下,在一瞬间便爱上了其实她终其一辈子都不能了解和能给自己幸福的那个人——卫希礼。在现实生活中,也会经常遇到:“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无法忘掉你容颜”的爱情故事。也许,在那一眼中,看到的是自己压在心底的梦想和人生,于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坚持。只是,对于,一个无法实现的梦,再多的坚持也不过是落花流水。这选择,便真的是只猜到了开头,却无法猜到结尾。
能够在对的時间遇到对的人,恐怕是每一个人心中最完美的爱情,可是,命运有時却让我们在错的時间遇到对的人,比如郝思嘉与白瑞德。只是初時的相遇让郝思嘉怎么也难以把他与爱情联系起来,尽管他一直在自己最困难的時候出现、帮助自己,更重要的一点,是她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她理想中的那个人身上。于是,她总是看不到身边的爱是真实的,才是自己可以把握的,徒任韶光逝去却握不住在手的幸福。
爱情,应该在阳光下成长,应该是理智与肯定的,而郝思嘉始终读不懂自己的.心,也无法了解自己在意的那个男人。她只是固执的把一厢情愿与想象在自己的心中画了一个记号,而这个记号总能阻止她明白自己,明白爱情,明白怎样接受与付出。
爱情,原本需要面对与拒绝。因为不了解自己,不了解自己一直在意的那个人,所以就不明白那偷吻只不过是一种对美的肯定和对现实软弱的逃避。也正是因为不了解所爱的人,反倒让原本不知道爱情的郝思嘉更迷惑。而给予了没有希望的爱情,更让人沉沦。原来,很多時候的纠缠其实也来自于对方的暧昧。
对于那一份无法肯定与获得的爱情,终是在最后让郝思嘉明白那只不过是自己多年的想象,是自己在自己内心深处给那个人穿上了金黄的衣服,是自己的想象让他伟岸。只是真正了解自己和爱恋的那个人后,她也永远失去了她能获得的幸福和那一个真爱她的人。而这時,明白已经太晚。于是,才有了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话语。只是,明天虽然是新的一天,但未必就是有希望的结局。
如果,能明白自己在爱情中要的是什么,懂得自己爱的那个人,或许便不会迷惑,便不会失去真正的爱人与幸福,便永远也不会期待明天,因为把握此時,便是最好的時光。
名著《飘》读后感 篇9
最早接触《飘》是在初中时候的一节计算机课堂上,老师当时在教我们什么知识内容现在已经不记得了,但当时她推荐一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后来我先看了那部长达233分钟由原著改编为《乱世佳人》的电影,又看了原著,此后几乎每过一、两年就会再读一遍,每读一遍都有不同的感受。
《飘》是以美国内战为背景所作的小说,主要讲述郝思嘉这个聪明美丽的女人的传奇故事。虽然是以战争为背景,但本书作者米切尔没有过多的写一些战争上的策略或是一些特别悲壮的场景。作为第一部从南方女性角度来叙述美国内战的小说,《飘》着重描写了留在后方家里妇女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战争伊始,对战争怀有的崇敬心理对战争的全员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历程以战争让我们认识女主角郝思嘉的一些内心。所以,本书中,对于人物内心的描写十分详细且精彩。
自从《飘》诞生开始,外界对于郝思嘉的评论褒贬不一。美国诗人毕晓普说她“吝啬迷信,自私自利。毫不足取”准确地把郝思嘉为人鄙视的一面作了精确的描述,但在这纷繁的社会中,每个人的性格都不是单一的,“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对于我来说,郝思嘉她有一股叛逆的性子,她依赖她的母亲,同时也对她母亲及嬷嬷的教育表示反抗;她喜欢着卫希礼,为了他与父亲交流,被驳回后依旧跟随内心的想法,在宣布卫希礼的婚事那天大胆的与其表白;她不喜欢放弃,性子很倔,和他的爸爸一样,自己认定的事尽全力做;但实际上她心也很好,很善良,在北方的兵进攻亚特兰大的时候,她坚持带着媚兰和白蝶小姐一起逃走,如果说带着自己的“情敌”媚兰是因为自己中意之人的拜托,那么她带着白蝶小姐纯粹是因为良心的不忍。
在《飘》中,郝思嘉的感情线路一直是一个谜一般的存在。有人说《飘》主要写的是郝思嘉与白瑞德的恩爱纠葛,但我觉得说是郝思嘉的蜕变史会更准确,虽然在全书的最后,她承认要重新追回白瑞德,但在开头,她是对白瑞德没有什么好感。如果说,仅仅突出了这个,也忽视了塔拉,卫希礼,媚兰等一系列在郝思嘉生命陪她成长,不可缺少的人。
《飘》的英文名字是“Gone with theWind”,意为“随风而去”,主角的故乡随风而去,美国南方的奴隶制随风而去,主人公的至亲随风而去,至爱亦随风而去。似乎一切都很悲伤。但在这悲情的笼罩下,郝思嘉的乐观成了亮点。全书的最后一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明天”蕴含希望与绝望,但也无论如何,“今天是最糟的一天了,明天不可能比今天还糟了”当你看到这种话的时候,虽然知道,应该是假的,但你的嘴角还是会不自禁的上扬。为什么?我想,它就是郝思嘉的力量。
怎么办呢———
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名著《飘》读后感 篇10
终于利用假期赶在今天把这本大部头读完了,接下来可能就没有大段时间读书了,过完年了,一切都正常了,忙碌的一年又开始了,真好。
读这本书还是颇有些费神的,随着故事的进展心情也跟着跌宕起伏,喜悦,开心,佩服,理解,揪心,愤怒,反思。各种情绪下,也留下了不少彼时彼刻的一些感悟。
对于少年时期的斯佳丽,她漂亮、活泼充满了活力,虽然未免有些轻浮和浮夸,虽然也感叹过她读书太少、缺少内涵,但毕竟少不更事,还是可以理解的。
自从她赌气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起,开始发现她行事的鲁莽,再后来到了亚特兰大,虽然反叛不守规矩,但倒也不让人生厌。
最最喜欢和佩服的是战争中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坚韧、责任感以及强大的执行力,整本书中,只有在这里看到了她的`成长、蜕变,和担当。
再次回亚特兰大,岀于对于饥饿的恐惧,对塔拉和亲人的拯救,她开“丧心病狂”地成为金钱的奴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丢掉了很多珍贵的东西。在这一段中,很多时候让人气愤,她的优点很明显,同样,缺点更是“招摇过市”。个人认为,斯佳丽最大的问题在于她不善于思考和反思,不能及时修正自己,没有在这么的坎坷中真正成熟起来,所以,到最后她也失去了很多。即使她再次回到塔拉汲取力量,如果还是不能很好地思考,不能真正的成熟,性格决定命运,将来的一切也还真难说。
瑞特和兰妮,我喜欢的另外两个人物。瑞特,不管在什么时代,他都能掌握时局,在社会上混得风声水起,只要他愿意。但是,爱上斯佳丽,不知是他的幸还是不幸,长久的消耗和伤害后,无所不能的船长累了,他爱不动了!只希望他离开后,可以真正找回心灵的宁静和快乐。
外柔内刚的兰妮,最容易被忽视的柔弱女子,却一直象是某种精神的存在,她给很多人带来了温暖、快乐和信心,她的离去,总感觉过去的时代真的是曲终人散了。
最后,虽然排版总岀现“院“、“野”的一些错误,但是翻译的文笔还是不错,读来非常有趣。
以史为鉴,以书为镜,学习,自勉。
名著《飘》读后感 篇11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佐治亚州种植园主的女儿郝思嘉,听说心上人卫希礼即将与别人结婚,一气之下嫁给了自己不爱的查理。后来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营里病故了。1864年,北军包围亚特兰大,郝思嘉在白瑞德船长的帮助下逃回老家。可是老家田园荒芜,遭人洗劫,亲人相继病逝。思嘉为了筹到农庄的地产税,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嫁”给了300美元。她后来差点被人xx,甘扶澜、卫希礼等人前去报仇,结果差点丢了命,多亏白瑞德相救,但甘扶澜还是被打死了。第三次婚姻,思嘉嫁给了有钱的白瑞德。两人虽过着奢侈无忧的生活,可她仍然忘不了卫希礼。直到女儿出生思嘉都依旧没有忘记卫希礼。女儿死后,爱她的媚兰也因小产死去了。媚兰死去的那一瞬间,思嘉恍然大悟,卫希礼既不爱她,又懦弱无能,无法在社会中生存;而白瑞德才是真正爱她的人,对她百般宠爱,为她不顾自己的生死,甚至为了不让她伤心,救了她的老情人……但此时,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要挽回瑞德,因为此时她依然年轻美丽,更重要的是,她懂得了爱。
起初我读这本书时,我认为郝思嘉是个敢于追求的女子,后来看到她贪婪虚荣、为了钱不择手段时,我对她的好感荡然无存。当感情与金钱利益冲突时,她毅然选择了金钱,为此甚至把终生幸福当儿戏。但读到她用双手挽回农场,用斤斤计较赚来的钱换来自己与朋友们的生存时,我眼眶湿了。或许她的“不择手段”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确实如此,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大家庭,也保不住祖辈留下来的基业。她为了自己和朋友在社会中生存,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不过正是因为她认为婚姻是一场交易,所以当真爱来临时,她没有珍惜,只顾追求那只会给她痛苦的卫希礼,只顾得利用白瑞德的爱作为自保和赚钱的工具。当她想要珍惜时,爱已不复存在。郝思嘉用双手和婚姻换来了生存和财富,却丢失了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她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这使我联想到了“爱国”两个字。《飘》中其实蕴含了美国那种自强不息、默默反抗的爱国精神。郝思嘉的爱国精神是“阴柔”的,坚定不屈。而中国的爱国精神则是“阳刚”的,体现的是像黄继光、董存瑞那样的勇于为国牺牲。若是我们既拥有中国的爱国精神,又拥有美国的爱国精神,刚柔结合;在国家和谐的时候,做好自己的本分,不做社会的包袱;在国家困苦的时候,自强自爱,支持国家;在国家动乱时,试着帮助国家分忧,共同打击恶势力;在国家战乱时,全力打击敌人,做好国家的精神后盾……那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昌盛繁荣、日渐强大!若是人人都如此爱国,那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来吧!让我们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成为一个同郝思嘉一类的爱国之人!
名著《飘》读后感 篇12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佐治亚州种植园主的女儿郝思嘉,听说心上人卫希礼即将与别人结婚,一气之下嫁给了自己不爱的查理。后来查理参军,不到两个月就在军营里病故了。1864年,北军包围亚特兰大,郝思嘉在白瑞德船长的帮助下逃回老家。可是老家田园荒芜,遭人洗劫,亲人相继病逝。思嘉为了筹到农庄的地产税,不惜勾引妹妹的未婚夫甘扶澜,“嫁”给了300美元。她后来差点被人xx,甘扶澜、卫希礼等人前去报仇,结果差点丢了命,多亏白瑞德相救,但甘扶澜还是被打死了。第三次婚姻,思嘉嫁给了有钱的白瑞德。两人虽过着奢侈无忧的生活,可她仍然忘不了卫希礼。直到女儿出生思嘉都依旧没有忘记卫希礼。女儿死后,爱她的媚兰也因小产死去了。媚兰死去的那一瞬间,思嘉恍然大悟,卫希礼既不爱她,又懦弱无能,无法在社会中生存;而白瑞德才是真正爱她的人,对她百般宠爱,为她不顾自己的生死,甚至为了不让她伤心,救了她的老情人……但此时,白瑞德已离她而去。郝思嘉决心要挽回瑞德,因为此时她依然年轻美丽,更重要的是,她懂得了爱。
起初我读这本书时,我认为郝思嘉是个敢于追求的女子,后来看到她贪婪虚荣、为了钱不择手段时,我对她的好感荡然无存。当感情与金钱利益冲突时,她毅然选择了金钱,为此甚至把终生幸福当儿戏。但读到她用双手挽回农场,用斤斤计较赚来的钱换来自己与朋友们的生存时,我眼眶湿了。或许她的“不择手段”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确实如此,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大家庭,也保不住祖辈留下来的基业。她为了自己和朋友在社会中生存,牺牲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不过正是因为她认为婚姻是一场交易,所以当真爱来临时,她没有珍惜,只顾追求那只会给她痛苦的卫希礼,只顾得利用白瑞德的爱作为自保和赚钱的工具。当她想要珍惜时,爱已不复存在。郝思嘉用双手和婚姻换来了生存和财富,却丢失了人生中最宝贵的东西……
倔强的郝思嘉是美国战后精神的象征。她爱土地,并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这使我联想到了“爱国”两个字。《飘》中其实蕴含了美国那种自强不息、默默反抗的爱国精神。郝思嘉的爱国精神是“阴柔”的,坚定不屈。而中国的爱国精神则是“阳刚”的,体现的是像黄继光、董存瑞那样的勇于为国牺牲。若是我们既拥有中国的爱国精神,又拥有美国的爱国精神,刚柔结合;在国家和谐的时候,做好自己的本分,不做社会的包袱;在国家困苦的时候,自强自爱,支持国家;在国家动乱时,试着帮助国家分忧,共同打击恶势力;在国家战乱时,全力打击敌人,做好国家的精神后盾……那我们的国家一定会昌盛繁荣、日渐强大!若是人人都如此爱国,那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来吧!让我们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成为一个同郝思嘉一类的爱国之人!
名著《飘》读后感 篇13
十六岁是浅尝爱情的一年,眼里只容得下情花轰轰烈烈在绽放。那年里第一次不知不觉中钟情,第一次悄无声息地失恋……,也是第一次读到了《飘》。花季明媚而简单,我像小蜜蜂,无视生活花蕊的奇巧造物,只顾浅浅采集甜或不甜的爱情花蜜。好比那时读《飘》,真正读到心里去的只有斯佳丽苦涩而丰盛的爱情,如同我熟知它《乱世佳人》的中文译名一样媚惑,在暗淡纷乱的时代背景中,带着浓厚亮色飘在十六岁姑娘所能看到的最显眼处,让人感叹又目眩神迷。二十八岁是解读生活的年龄,爱情早已潜移默化地和生活长在一起。连日来,在平淡的日子里操作简单的爱情,那一段把个体命运和情感发挥到极致的故事冷不防在闲暇处冒了头。所以,在想读《飘》的时候适时重新捧起了它。“斯佳丽.奥哈拉长得并不美……”,故事从老地方开始,而今当生活授我以体恤,婚姻授我以头脑,孩子授我以母性的时候,我的心灵不断在玛格丽特优美的文字中发生新的碰撞,继而滋生出许多细小琐碎的思想碎片来。
-磨难-
塔拉的春天是极美的,漂亮的公子哥儿和小姐坐在荫凉的走廊下说笑,猎犬和马匹安静耐心地卧在红土上等待它们的主人。屋里是主妇温柔的话语和黑人们从田里归来的欢声笑语,屋外飘来泥土和植物的芬芳,文字间弥漫着春天懒洋洋的散淡和生机,如果这能是永恒,斯佳丽将是这种生活中最明媚的点缀品,直到她容颜老去。然而,战争来了。
作者笔下的南北战争是美国历史上残酷血腥的重要构成,是中学历史课本上枯燥乏味的必背章节,也是十六岁时翻书的手不耐多停留的文字。可是真正带着对个体命运的关注,走进这场女性笔下的战争,才发现这是些多么生动的场面!五角场大撤离,四辎重军车、救护车、堆满行李的马车充斥街道。黑人和白人小孩无人看管,前者满街乱跑,后者大哭大叫。军队开仓放粮,老小疯狂抢运,成百上千的伤员曝晒在毒日下面,等着被抬走或者死亡……;穿越火场的描述更仿如世界末日的来临。建筑物上空咆哮的烛天火光把黑夜照成斯佳丽,斯佳丽将是这种生活中最明媚的点缀品,直到她容颜老去。然而,战争来了。
白昼,南军中衣衫褴褛的少年无声地倒下,平日里风度翩翩的瑞特狠抽着马背驾驭马车在炼域般的火隧中飞奔。战争再怎么紧迫现实,到了后人的眼光中也就带着艺术油画般的壮美了,就好像作者给斯佳丽的磨难,总是在无奈悲哀中透出摄人魂魄的美。她独自驱车带着病弱稚残的一车人通过封琐线,她抬起接受舞伴的臂向闯进塔拉的北军强盗射出了致命的一枪以求自卫和复仇,她用她挑选衣裙的手在地里寻找一块萝卜以求为全家人裹腹,她竭力在一贫如洗的家里拼凑出一套行头以求讨瑞特的欢心,又不得已使出她全身的爱情招数诱惑一个讨厌的老男人以求保全塔拉……,每一个细节折射出斯佳丽身上的韧性,她那些不被和平认可的任性强悍主见和没心没肺,在磨难的调色下全都绽放出了别样的魅力。
“以后再去想吧,等我能经受得住的时候再去想过去的伤心事。”斯佳丽这句口头禅把她以及同类的人从一味怀旧固守的人群中绝决地提炼出来,打磨打磨,直至她们最终成为重建时期美国精神的重要构成。至此,磨难把斯佳丽由一道美丽的风景升级成真正主宰生活的主人。
名著《飘》读后感 篇14
爱情,亲情,友情的诠释都让人很是钦佩。
斯佳丽的爱情与谁瑞特.巴特勒,和阿希礼,与父亲杰拉尔德,母亲艾伦以及塔拉庄园的所有人的亲情,与玫兰尼共患难的友情,以及十二橡树的从小玩到到大的挚友。
斯佳丽从未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他一直以为钱和阿希礼才是自己真心的归属,一直任性的凭心而定。为了气阿希礼却嫁给了他的哥哥,不久之后的悲剧随着丈夫的牺牲而一直延续,却因为巴特勒的介入使她慢慢的幸福,巴特勒为了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费心去讨好她的姑妈,用自己真正的绅士品格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她只顾着享受他所带来的幸福,一个少女的幸福快乐,却从来不会多想,真的瑞特.巴特勒的宠爱让他处于至高无上的公主
地位,不去为任何一件小事而担忧,这种爱也让人不禁感染,如果现实中也有这么一个人有多好!如果他们之间有一个人能放下他们呢胡思乱想,不顾一切去为爱情,可能结局就不一样了,斯佳丽如果可以放下他的高傲,瑞特放下他的不自信,让斯佳丽认清阿希礼,打破她心中那个坚不可摧的梦幻中的人,那么结局肯定是个幸福美满的大结局,可是瑞特对她的宠爱却不忍伤害她分毫,只想宠着她,却不曾想为他们的爱情种下了毒瘤!埋下了炸弹!多少次的犹豫,
多少次的无奈,
多少次的高傲,
造成了这个痛心的结局!
失去了才知道后悔也是斯佳丽的大忌,但是美貌与智慧,勇敢,坚强与果断又是让人不可忽视的优点,每一次她为玫兰尼做的好事虽然大部分是因为内心那个崇高的阿希礼,但是却让她有了一段不可磨灭的友谊。玫兰尼的善良,内心的坚强,面对友谊和爱情的忠诚度真心被打动,怎么会出现这么好的人呢?确实是有,不过自己要向她学习,却感觉有时候身上有斯佳丽的缩影。
埃伦的善良和玫兰尼真的是如出一辙,他们有着共同的魅力,身上有种光芒!
整体的感觉,每个人都要经历一段成长,有的人的路比较长,有的人的路比较短,但最后都会继续走下去,不管靠的是什么?
漫漫人生路,不论前路是啥?自己都要往前冲。
面对爱情,还是有很多困惑,爱要大声说出来,但是想想每个人都一样,都在等待那份属于自己的爱情,不知道它多久会到,说实话,怕等不到,怕错过,又不愿意去追寻。走好当下路吧!该来的总会来的
潜心学习,让思想更通透,这也是很重要的,继续保持!珍惜自己身边的友情与亲情,用心交朋友!
美貌与智慧并重的美少女,拥有帅气与幽默并重的男朋友,世界一大美哉事件!想想都很幸福,现实是现实,还是努力吧!
名著《飘》读后感 篇15
晚来无事信步闲庭,皎月自亘古寒峰升,云开雾散颇显清明,忆昔异乡有一女,名斯嘉丽,生于和平而活于战乱。
斯嘉丽·奥哈拉,佐治亚州克莱顿城人,父为爱尔兰人,母为法国南部罗彼拉德氏族女,兼二人之长于己一身,然仍有本性留存。
此人之行众说纷纭,一说是其自私自利,唯利是图,损人利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叛逆鲁莽,行事冲动,骄傲自负,爱慕虚荣,任性妄为,阴狠狡诈;另一说则为赞其勇敢顽强,不信命不从命,追求自由,不拘于闺阁礼数,精明能干,聪慧过人,善于利用身边的一切有用之物,坚持不懈,有目标有追求。二者之中,自是次者更为众所推崇,然余窃以为,二者兼而有之,方为斯嘉丽之本。
斯嘉丽生于蜜罐,和平年代、富贵人家,养出了看似端庄优雅聪慧美丽,实则娇蛮任性虚荣自负的女子,她肆意挥霍美,招蜂引蝶,惹得众人为之倾倒,甘愿拜倒在斯嘉丽的石榴裙下,恰是风华正茂时,她喜欢上了那个每次骑马经过塔拉都会同她交谈的温润男子,她以为那就是爱,实际回头想想,那并不是爱,斯嘉丽日后回忆起她喜欢艾希礼的原因,才发现只是因为他与众不同,那时,普通男子很容易便会落入她的圈套之中,而艾希礼则不同,始终是一副淡淡的无所谓的模样,这个态度令她十分迷惑,几次三番想把他套进自己的局里,却不想弄巧成拙,自己陷了进去,如同伏地魔的母亲梅洛普,自己很爱他便以为他也很爱自己,实则不然,艾希礼早便知道自己要与表妹媚兰结婚,可还是同斯嘉丽胡闹,纵容她爱上自己,无法自拔,实话说,艾希礼不爱斯嘉丽么?是爱的。但他懦弱无能,明知自己同她不会有结果,却总是让她以为他是要娶自己的,从而越陷越深,这份感情一直在斯嘉丽的心里,直至媚兰死后她才明白,自己爱的是白瑞德而非艾希礼,但为时已晚,白瑞德不想再付出任何,他失望了,这都是后话,总之少女时期,斯嘉丽喜欢利用自己的魅力去达到目的,且对自己十分自信,骨子里没有一点儿母亲的端庄高贵,而是极为普遍的大家小姐皆拥有的任性自负虚荣,不懂得什么是战争,眼里只有漂亮的衣服以及旁人艳羡、嫉妒抑或爱慕的目光。
直到她向艾希礼表白被拒,大为苦恼,赌气嫁给了查尔斯,结果第二周丈夫就病死,自己还怀了身孕,南北战争又已开始,她才了解了战争的残酷无情,在亚特兰大,那个战火纷飞的城市中,她开始了人生的第二段旅途,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可以说是这段经历的最佳概括了,从小锦衣玉食的人,吃不惯黑面包,可条件不允许她矫情,她认了,但她不认寡妇的身份,她想要自由,讨厌被闺阁礼数所束缚,她哭过,怨过,悔过,痛骂过,但无济于事,我想,若我是她,绝不会因为一时冲动嫁给自己不爱的人,我宁可玉碎不能瓦全,应该说,她会为了气艾希礼嫁给查尔斯,我一直信奉的则是既然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得不到就毁掉,也许不会被旁人所赞同,但我坚信这样总比斯嘉丽追求一生无果要好得多。言归正传,在她绝望的时候,白瑞德出现了,他以捐款的名义邀她跳舞,她很激动,却不能表现出自己有多开心,但她大胆地接受了邀请,这在当时已经算是一个很叛逆的行为了,查尔斯新丧,斯嘉丽本不应答应,但她肯定的回答无疑显示出了她的反叛意识,在白瑞德的引导下,她逐渐脱下了丧服及面纱,做回了当初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女,没过多久,母亲病重的消息传到了亚特兰大,斯嘉丽十分着急,却被已经怀孕的媚兰拖住,她心里又气又恼,身为女儿不能回去照料母亲却要在这个地方伺候着跟自己根本没有什么密切关系的媚兰,可碍于身份和面子,她又不得不留下,没来得及见母亲最后一面,为母亲送终。后来,战线后移,是斯嘉丽为媚兰接生,也是她为了两个孩子能够生存下去与奶牛拼死斗争而胜利获得牛奶,更是她在媚兰虚弱而地里缺人干活的时候不许她来帮忙,自己一个人撑起了整个塔拉的生活,每每看到这一处,我都要忿忿不平,为什么一切都是斯嘉丽所做的,媚兰却是最终的受益者?为什么她什么也不做只会依靠他人活着却被当作精神支柱?利用思嘉对艾希礼的感情,一家人靠在她身上吃吃喝喝。自己什么争议的事都不用干,便在一群早就没落的令人觉得可笑的心理贵族中博得了美名。可以说是把南方传统女人利用男人依靠男人的一面发挥到极致。唯一区别是这次她发现丈夫不可依靠,于是改成利用女人而已。
其实仔细考虑这几章,你会发现斯嘉丽其实很正义,如果她想要拥有艾希礼,大可以在媚兰产子极度虚弱之时掐死她,顺理成章地说她难产而死,艾希礼也自然是她的了,可她并没有,而是悉心照料,事事关心,这难道不是一种正义、一种大爱吗?所有人的目光都在媚兰的圣母姿态上,却没有人知道是谁支撑她活了下来,这不是很不公平吗?为什么斯嘉丽要背负这么多的骂名而媚兰是众人心中的白月光朱砂痣?再细细回味方丹老奶奶的话:“威尔克斯一家过日子靠的是媚兰,而不是艾希礼。”你会发现她所要表达的还有另一层含义:媚兰能够做到不付出一丝一毫就让全家人得到认可得到帮助,实话说来很是讽刺,但也确实是真。斯嘉丽亲自动手干活,她的处境与富二代破产、少年丧母中年丧偶晚年丧子无疑是一样的,但在这种情况下,仍然能够重新站起来的人很少很少,从天堂到地狱,一步之遥,而若是想要重回天堂,则是难于上青天,可能你努力了一辈子也无法回到从前,然而斯嘉丽站起来了,靠的是她的一个原本的富家小姐,摘棉花种地养猪等等等等一系列的事情都是她自己做的,没有人有能力帮她,也没有人愿意伸出援助之手。
自此,斯嘉丽开始了她的第三段人生旅程——算盘里的人生。斯嘉丽为了整个塔拉的生活,纳税时不惜以出卖自己为代价向白瑞德借钱,反遭调笑,而后为了钱夺走了妹妹苏埃伦的未婚夫弗兰克,艾希礼觉得是自己无能而感到愧疚,而媚兰却无动于衷,斯嘉丽好歹也是她的嫂子,她对于改嫁之事居然只字不提就很奇怪。后来斯嘉丽支持弗兰克开锯木厂,为了收益更多亲自前去店铺里查看赊账本,又遇到了白瑞德,受到资助买来了马车以及新的锯木厂,生意越做越好、越做越大,绯闻和议论也就愈加多了起来,但她并不在意,只管做自己的事,有目的性地向前走,有计划也有实施,她自己既是执行者又是策划者,同她一直追求艾希礼的执迷不悟相同,她对于事业的追求也是执着痴迷的,没有谁能够阻挡她前进的脚步,包括艾希礼,她将这份工作做得极好,这充分体现出了斯嘉丽的执着努力,精明能干,同只会说空话的媚兰形成了鲜明对比,我为斯嘉丽所受到的不公平看法感到不平,作者无疑是想要把媚兰塑造成圣母的,可是同斯嘉丽一对比,南方女人爱依赖他人生存的属性过多的媚兰从圣母变成了圣母婊。弗兰克死后,斯嘉丽再次改嫁,同白瑞德结婚,生下了一个女儿邦尼,在二人由于邦尼之死冷战的时候,媚兰就在其中搅和来搅和去,不知道是否是想要同斯嘉丽换下丈夫,因为就算是眼力极佳的白瑞德,也将她看作是圣母一般的存在,只得感叹媚兰心机实在深沉。偏偏是这个时候,上天显示出它残酷,或者说公正的一面。如此会算计的媚兰,在生第二个孩子时死了。所谓人算不如天算。 不过这个女人直到死之前都在算计,竟然还’请求’思嘉照顾艾希礼。之前她从来没有批评过自己的丈夫,这次却说他不能干。可见她一直是了解艾希礼的。为什么不批评他呢?因为她不在乎。她知道要靠斯嘉丽生活,所以装聋作哑韬光养晦,为的就是不要让斯嘉丽发现她丈夫的无能懦弱,在斯嘉丽的眼睛上面罩一个滤镜,好继续盲目地为她们一家做牛做马无私奉献一辈子。她还有孩子,她要牵制住斯嘉丽,好把她和艾希礼的孩子养大。 可是她考虑过没有,斯嘉丽是有丈夫的,她这个厚颜无耻的请求会让白瑞德怎么想?果然,得知媚兰委托斯嘉丽照顾艾希礼后,白瑞德说:”得到了前妻的允许,这就很方便了,不是吗?……媚兰小姐死了。你一定有了充足的理由可以提出跟我离婚,而这样做对你来说对名誉也没有多大损害。你已经没有剩下多少宗教信仰,因此教会也不会来管。那么——艾希礼和你的那些梦想,都随着媚兰小姐的祝福而成为现实了。" 这时,思嘉这个行动的巨人和感情的白痴,终于失去了白瑞德。作为读者,我感同身受地了解到那一根根稻草是怎样压垮这段感情的。如他所说:“你以为只要说一声'对不起',多年来的过错和伤害就能补偿,就能从心上抹掉,毒液就能从旧的伤口消除干净。你得到整个世界却丢掉了灵魂时,还很年轻呢,是不是?”
如果说斯嘉丽是太阳,白瑞德也是。彼此辉映,却也灼伤了对方。也正是此时,斯嘉丽才真正明白了自己内心的感情,她真正所爱的是白瑞德而非她一直以来认为自己所爱的艾希礼,但为时已晚,白瑞德已经失望,离开了她,但就算是这样,她也依旧是她,说出了一句只有她才能说出的话:“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忆罢,忽觉昏暗,却见峰顶皎月云遮雾绕,前路茫茫无行处,但见云烟缥缈朦胧,来处不知何处,去处又将为何亦无可知,罢罢罢,愿作斯嘉丽而行,不顾旁人诽议。
峰出皎月,最为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