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书为话题日记初三
老地方整理的旧书为话题日记初三(精选4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旧书为话题日记初三 篇1
家里有很多旧书,有的是它们的本来面目,有的是我见证了它们的衰老,还有的,它们的“旧”只是资历老而已,表面还是光鲜如新的。我想,无论如何,它们都将陪伴着我的生命吧。因为它们都曾让我为之驻足,为之欣喜。虽然我的“喜新厌旧”已经成了一种癖好,它们还是静默着,带着美好的回忆,不知它们会不会“白头宫女在,闲话说玄宗”。
上高中时,武胜路新华书店周边每逢周末,就有很多旧书摊摆了出来。只要有空,我就骑车前往,似乎也没有什么同好,一位好友只在开学前要买各科参考书时,才与我结伴,其时就养成了一人逛的习惯。一些古诗文、古小说的选本成了我最初的收藏,徜徉着古文学的世界里,我能很沉静,也希望着能够日子就能如此的简单而纯洁。囫囵了不少古书后,我能看出语文老师偶现的失误,他是个温文尔雅的老者,某个时间开始,几乎我所有的作文都能得到他的很吝惜的高分。
那时的寒暑假,是我看武侠的黄金时间,父亲会主动帮我找同事借金庸古龙的书,我常常是没日没夜的读,厚厚的几大本两三天就能啃完,父亲同事的收藏很快告罄了。意犹未尽之余,在夜市上居然看到卖盗版的武侠小说,金庸的全套作品就这样一套套走进了我的生活,它们现在已经躺在见不得光的黑暗的盒子里,因为实在被我蹂躏的不成样子了。上了大学中文系,还想研究一下金庸,然而终于有始无终,那是一个理想的境界,年轻的我感受过侠骨柔肠,感受过爱恨交织,感受过舍生取义,感受过执着追求……够了,足够了。
刚刚参加工作,热情百倍的去图书大世界买了不少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大部头。虽说打了个八折,价格也不菲。然而装潢之精美,的确可以充充门面,现在它们也堂皇的站在书柜的最显眼处,即使备受冷落,也不失贵族的风度。后来,有学生到我家来借书,我的书籍收藏已经颇有可观的,然而自己好好读过的却是寥寥,我限定了他还书的日子,一方面是珍惜自己的收藏,另一方面,这样才能让他好好的读书吧。书非借不能读的道理,读书人都是深知的。这样的爱书的孩子,实在也算难得了。
也许人生就没有新书吧,新的要变成旧的,旧的不会用更旧来形容了。新是暂时的,旧是永远的。在对每一个旧的回味中,我们都能够体味到得失,感受到人生的不可琢磨的轨迹。
旧书为话题日记初三 篇2
循着一张张泛黄的书页,回望金色沙滩上银铃般渐去渐远的一串串脚印,任凭旧书的海浪时涨时退,沾湿我的裙摆,浸润我的眼角……
“蒲公英,开黄花,风儿来给它理发”,看着这本早已没了封皮的儿歌书,儿时的声音渐渐回想在耳畔。小时候每隔几个月妈妈就要带我去外地看望爸爸,几个小时的车程往往会使小小的我烦躁,每每闹脾气的时候,妈妈总会拿出这本儿歌书和我一起唱儿歌。她那温柔的音韵总会让我安静下来。总觉得她就是风妈妈,带着我这朵小小的蒲公英飘向远方的爸爸。旧书是残缺的,而它记下的爱的旋律却是完满的。
“狗的猫腻”“三克油”“有啊维阿康姆”,念着这些“专业术语”我不禁“噗嗤”一笑。这些极似小品术语的专业英文术语,惟我独创。遥想此书当年因我智慧的结晶红遍大江南北,也为那个将英语书当做天书的时光增添了无数欢笑。再翻开那花花绿绿的初中英语书,不禁惊叹。与里面的插图相比这花书皮只能用朴素来形容。旧书上小人的哭脸被改成了笑脸,笑脸被改成了哭脸,他们的哭笑都由我的阴晴而定。给他戴一副眼镜,更文雅;给她添一把太阳伞,千万别晒黑了;把这个人的头发剃短点,咦?怎么这么眼熟?——这不是朱黄吗?这张无心插柳的朱黄肖像画无疑引起了“真假朱黄”的纷争。甚至有一回老师叫他去照年级前一百名相片时,他说懒得去,叫我把书上的那幅肖像贴在光荣榜上……旧书上每一幅插图都有我彩笔的痕迹,每一个人物的装束都凝聚了我的.灵感,这些笔触真像那位给蒙娜丽莎添上两撇胡子的艺术家,每一笔色彩都是缓缓流去的笔上流年……
静静躺在书架顶层的,是我的故友,我们只在青灯黄烛下交谈。那枯黄干燥的书页,是同三毛静静躺在书架顶层的,是我的故友,我们只在青灯黄烛下交谈。那枯黄干燥的书页,是同三毛穿过小镇阿雍,被撒哈拉的热风吹焦的;那微微模糊的字迹,是同余秋雨苦旅文化,被敦煌飞天浸湿的;那泛着银光的波浪线,是和毕淑敏驻扎西北,被昆仑的冰雪覆盖的……每一本旧书,都是一位故友,越久越深;每一本旧书,都是一坛老酒,愈陈愈香……
合上一张张泛黄的书页,不在回望金色沙滩上银铃般渐去渐远的一串串脚印,任凭旧书的海浪亲吻我的脚丫,抚慰我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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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喜欢看书,非常喜欢看书,但条件一定是旧书。
哈哈,你说我有病?破烂不堪的书有什么看头?
告诉你一个秘密,破书、旧书治病。
记得我刚读小学的时候,也不知为啥,不管老爸、老妈买多漂亮的书,只要放在我面前,我就头痛。医生诊断是:厌书症。
我对书过敏,别人说是墨香味,我嗅到却要呕吐。当我被关进书房的时候,居然没有嗅到“墨香味”,而是淡淡的“霉香味”。
东瞅瞅,西瞧瞧,忽然,一本极为破旧的书被打开,只见红光一闪,眼前出现一幢雕龙画凤的房子。在雕花的栏杆上坐着一个白脸帅小伙子,他的身后站着几个丫环,那丫环们都是白皮嫩肉,瓜子脸、高鼻梁、小嘴巴,真是人见人爱的绝色美女。那小伙子帅更是呆啦,站在绝色美女中都显出鸡中凤凰的仪态。
我最喜欢漂亮的明星帅哥,我猜想一定是来到了什么电视片的拍摄现场。不过,这里面怎么没有一个我认识的明星呢?不是吹牛,书我是不读的,但电影、电视大小明星没有我不认识的。不然,我怎么被哥们、姐们奉为“铁杆追星族”?
我找帅哥打个招呼:“嘿,你们是在拍电视剧吗?”
帅哥目瞪口呆地望着我:“何谓拍电视剧?”
晕!连拍电视剧都不知道,太老土了吧。
“嘿,你是咋样进来的?”一位老妈妈走到我面前:“我们这儿可是贾府。”
贾府?乖乖,难道我进了《红楼梦》?我得长长见识。我问帅哥:“你就是贾宝玉么?”
帅哥很惊讶:“你怎么认识我?”
实话实说,我是猜的。
既然进了贾府,我就得仔细瞧瞧。贾宝玉更是爽快,他邀我在贾府上上下下走了几圈。算了,不多说了,我要认真地瞅瞅真正的贾府。
不知呆了多久,突然听到老爸一声兴奋地大喊,“儿子,你没厌书症,是医生误诊啦!”
是啊!我在书堆里呆了多久?反正天已经黑黢黢的,不过,我觉得今天是愉快的,连肚子也不知道饿。
“既然没有病,那就上学去吧!”老妈不知啥时候站在我的身后。
“我……我真的看书就头疼的。”我争辩。
“别装啦!”老妈从我书包里拿出崭新的课本。
好吧!我只得接过老妈手中的书。
哎哟!我的头又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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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一年一年的买,旧书一岁一岁的增,结果家里堆满了新新旧旧,大大小小的书。
妈妈建议我把这些书都清一下,把那些没有用的课本,练习册全都扔掉,这样好给那些新书腾出些位置。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把一些老掉牙的《三字经的故事》、《少儿百科》和一些早就已经不适用的旧书全都翻出来。
我把它们从大大小小的箱子里“请”到地板上,一本一本的翻阅着。
这是一本《儿童描红》那稚嫩的歪歪扭扭的字已经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模糊,而那段爱的记忆却清晰的封存在脑海里。一只有力的大手轻轻地握在我的小手上,小手拿着笔,一笔一划认真地写着。“宝贝真棒,写的真漂亮!”我扬起自信的笑脸,快乐的笑声充满整个书房……还有一本《儿童简笔画》是爸爸给我买的。记得一次我和爸爸经过书店,因为我小时候爱做些小手工,爱画画所以一眼就看重了这本书。爸爸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妈妈嫌书太贵,爸爸却说;“女儿要买,花多少钱都要把它卖下来。”这本书可不能卖,这是爸爸的希望与爱呀,怎能随便丢弃呢?
翻开小学的数学教科书,一道道用红笔勾画的数学题映入眼帘。“你会做吗?”我迷茫的看着老师,有点想哭的感觉。老师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轻轻地摸了摸我的脑袋说:“不要着急,再晚有老师陪你。这道题要……”程老师呀!不知这次离别又要到何时才能相见。
只记得,在毕业时,您对大家说:“同学们,不要难过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老师并不奢望什么,只希望有缘在次想见时,能叫我一声老师就心满意足了。”
旧书,不是必买的废品,而是一个个“故事家”。一本又一本的旧书,是一本有一本的故事,写出了我成长中的忧伤与欢乐,引发我的回忆与感悟。
我们要做的就是要珍惜现在的“新书”,才能在它变为“旧书”时不留遗憾,留下的只是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