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老地方 > 短文 > 日记大全 > 正文

初三下册第二单元续写的日记

2024/05/10日记大全

老地方整理的初三下册第二单元续写的日记(精选4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初三下册第二单元续写的日记 篇1

距上次发生在咸亨酒店的最后一幕,孔乙己已经很久都没有光顾此地了。因为他对打伤的腿没有及时救治,现在的状况已越来越严重,加上没有定居的地方,他整天露宿街头,显得更加苍老了——头发几乎一夜之间变白,脸上的皱纹也比以前更多了。

风,呼呼的刮着,疯狂的肆虐着孔乙己那单薄的身体,脸上的皱纹如同被刀割一样吹的阵阵刺痛,再加上这几天下了点雨,就显得更加阴冷了。这一天深夜,孔乙己独自徘徊在冷清寂静的街头,不知不觉又来到了咸亨酒店的门口,虽然这时的天气很是糟糕,但是咸亨酒店的招牌却显得格外耀眼。孔乙己停住了脚步,坐在酒店的门口,耷拉着脑袋,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孔乙己穿越了时光隧道,来到了21世纪。他独自走在街头,麻木的游荡着。天,还是天,地,也还是那地,一点儿都没有改变。他发现身边的人都用奇异的目光盯着他看,走着走着,他停下了脚步,走进了一家店,来到柜台前:“温一碗酒,来碟茴香豆。”“什么酒什么豆啊?我们这里没有,你到别地去好了,别在这里影响我做生意,走吧走吧!”孔以及最后还是被赶了出来,他回头望着那家店,无奈的摇摇了头,每个人都指指点点的看着他,谈论着他……

闹事的一阵阵嘈杂声惊醒了他,他张开眼睛,发现身边的人和物都还是跟以前一样,没有任何的改变。孔乙己无助的望着天空,目光呆滞。慢慢的,慢慢的,她闭上了眼睛……

孔乙己死了,他真的死了,死得那么悲惨,那么痛苦……他好像是冬天里的雪,等冬天过去了,他也就跟着消失了……

初三下册第二单元续写的日记 篇2

孔乙己“死了”的消息不胫而走,人们虽然倍感意外,却仍然过着自己的生活——流泪,流汗,或是流血——不因孔乙己的离开而改变,正如前文所言,没有他,人们也这样过。

咸亨酒店在骚乱下渐渐走起下坡路,掌柜夙夜忧叹,恐鲁镇第一酒店就这样堕落下去。一天,掌柜算账时突然开口:“孔乙己能给酒店增添新活力”。于是,伙计们纷纷踏上了寻找孔乙己之路。再找遍了猪棚,牛棚后,他们终于在一户人家的后院找到了以手为生的孔乙己——上大人孔乙己。

“不!君子固穷,不可辱!”我再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孔乙己,是从这段嚎叫声开始的。孔乙己挣扎着,在伙计们的“辅佐”下,被“请”进了店里。孔乙己瘦弱不堪,看得出他想涨红了脸分辩,但由于这样或那样的折磨,他脸上已无血色,声音软绵无力。顿时,店内笑声四起,更有甚者,竟开始挑逗孔乙己,但孔乙己只能用低落的呻吟喃喃回答,似乎刚才的一句“君子固穷”,用尽了他全部的体力。我不禁同情起孔乙己,同情起这个叫我写“茴”字的下层知识分子,这个受社会迫害的可怜的人。

不到一刻钟,店内就挤满了人,仿佛一下子从地底下钻出来的。人们议论纷纷,不时有讨论正欢,口干舌燥的人来买杯酒喝——孱了水的酒。一天下来,销售额为往日的数十倍。

看到“小人得志”模样的掌柜,再看看头发凌乱的孔乙己,突然,一种恻隐之心在我心中油然而生。

晚上,孔乙己的挣扎和抱怨,怒吼与哭闹惹恼了掌柜,掌柜出于对“读书人”的“尊敬”,不得已将孔乙己送回了原处,一是了却其心愿,二是在大赚一把后见好就收。

猜你喜欢1:初三校园日记

【评语】夕阳终于隐没在地平线下了,我带着份宁静,带着份从容,踩着校园轻微的鼾声离开了。但那夕照下的校园,却已成为我挥之不去的永恒记忆。

【正文】

默默地,校园在夕阳金色的余晖中站成一幅剪影。

吐出最后一群归去的喧哗,热闹了一天的校园终于宁静下来。带着份跋涉书山的淡淡倦意,我漫步在校园的小道上。

首先映入我的眼帘的是小桥流水,无纹的水面折射着微弱的阳光,让颤颤的散射的明亮融入渐渐变浓的夜色中。横卧的小桥在无声的校园中无声地披上一身微微带金的霞色。那斜长的倒影无语,许是倦了吧,却仍掩饰不了那白天曾涂抹在上面的欢闹。西沉的斜阳被校园假山的山顶拦住,大概是刺伤娇嫩的肌肤,不然,怎么那脸憋得这么红,还洒下几点鲜红的血滴呢?

信步前进,一片充满生命力的绿色越入了眼角,原来是一大片如茵的绿草地。草儿们在夕阳下渐渐变暗、变淡,向无言袭来的暮色过渡着,草儿的气息,泥土的芳香在空气里酝酿着,和着暮色,宛若织成的一件无缝的夜的丝衣也许只的那天边的织女才能织出变柔柔的质感吧!

高大的求真楼终于出现了,静寂中却更见庄严。那镀金的求真楼三个大字闪耀着金光,金光中似乎幻化成追求真知的定义:探索真理,崇尚科学!转视到学苑楼,醒目的菱形校徽呈现在眼前:那是一只翻飞的海燕,奋翅冲破云霄,这应是竹中学子形象的真实写照吧!

夕阳终于隐没在地平线下了,我带着份宁静,带着份从容,踩着校园轻微的鼾声离开了。但那夕照下的校园,却已成为我挥之不去的永恒记忆。

猜你喜欢2:初三写景日记

我们小时候读小学是在农村。那时候的学校环境很优美,四周都是田野。

在四周的田野上,种满了庄稼。密密麻麻的一片绿色。这满地的庄稼是是那么的茂盛,远远望去就像一幅美丽的山景画。充满了一片生机与活力。

那田野上面种植的有小麦,有玉米,还有稻子。每种农作物都有自己的独特。混合在一起显得更加的美丽。

首先是小麦,小麦的人类的主食之一,它可以磨成面粉制作面包、馒头、饼干、蛋糕、面条、油条、油饼、火烧、烧饼、煎饼、水饺、煎饺、包子、馄饨、蛋卷、方便面、馕饼、意式面食、古斯米等食物;发酵后可制成啤酒、酒精、伏特加,或生质燃料。小麦富含淀粉、蛋白质、脂肪、矿物质、钙、铁、硫胺素、核黄素、烟酸及维生素a等。因品种和环境条件不同,营养成分的差别较。

接着是玉米,看着那金黄的玉米,金灿灿的美丽极了。玉米是世界三大粮食作物之一,是世界上公认的黄金食品。原产于南美洲的秘鲁。早在七千多年前就有种植,是当地印第安人唯一的粮食作物,被视为“玉蜀黍女神“的赐物。194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将玉米视为神品,称作“印第安种子“,传插世界各地。玉米传入我国约在16世纪,当时外国人朝见中国皇帝,把玉米果穗作为贡品,国人视为“御麦“。

最后的稻子,一簇簇随风摇摆的稻子,是那么的饱满成熟。稻是人类重要的粮食作物之一,耕种与食用的历史都相当悠久。现时全世界有一半的人口食用稻,主要在亚洲、欧洲南部和热带美洲及非洲部分地区。稻的总产量占世界粮食作物产量第三位,低于玉米和小麦,但能维持较多人口的生活,所以联合国将20xx年定为“国际稻米年”。

看着那田野上的农作物,觉得生活是那么的惬意。我喜欢优美的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