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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的日记400字

2024/05/12日记大全

老地方整理的蟋蟀的日记400字(精选4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蟋蟀的日记400字 篇1

最近,我读了乔治·赛尔登写的第一本书,他写的这本书还得到了1961年的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没错,这本书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而被带到了繁华的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遇到了两个善良、忠实的朋友——塔克老鼠和亨利ma猫,还有一个爱它的主人----男孩玛利欧。柴斯特犯了很多错误,但它的朋友们都没有嫌弃它,并且帮它渡过了所有难关。后来,它演奏并创作很多美美妙的'歌曲,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音乐家。可是成了名之后,柴斯特并不快乐,它不喜欢每天都被人盯着,并且不管它心情怎样,都要为人们演奏奏。后来在朋友的帮助下,柴斯特终于自由了,回到了自已的家乡。

有了友谊,沙漠可以变成绿州;有了友谊,荒地也可以变成一幢幢高楼。蒙田也说过:“友谊的臂膀长得足以从世界的这一头伸到另一头”。

我们应该向柴斯特、塔克和亨利学习,要向它们学习对朋友的感谢之情,要向它们学习对朋友的忠诚,要向它们学习助人为乐的精神、高尚的品品质。我们跟朋友就应该和平相处,不是吗?

让我们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吧!

蟋蟀的日记400字 篇2

每年到了秋天,田园里就会有许多的蟋蟀。去年秋季的一天,我跟妈妈去田里拔花生时,发现了几只大蟋蟀。于是,我就把它们捉回家。然后用纸盒精心地为它们做了一个房子,就算给它们安了个家。

每天,我都在菜园里摘一些又大又新鲜的菜叶喂它们。听别人说,秋天一过,蟋蟀就会死去。我想创造出一个奇迹,每天和它玩,帮它们锻炼身体,对它们地关怀真是无微不至。

有一天,妈妈带我去城里二妈家。我兴奋得忘乎所以,竟忘了给蟋蟀喂食。当时我以为只玩两天就会回家的,但是好客的二妈硬是把我们留在她那儿足足玩了五天。我心想,蟋蟀肯定死了。回到家后,我第一件事就是看蟋蟀怎么样了。打开盒子一看,我不禁惊叫起来:蟋蟀怎么只剩下一只大的呢?盒子没有它能爬出的洞,别的蟋蟀呢?我仔细观察,呀!怎么这儿剩下一只蟋蟀的硬壳,那儿留有蟋蟀的`一条腿,难道小蟋蟀是被它吃了?我疑惑不解,蟋蟀不是食草动物吗?

我赶忙查阅了《少儿百科全书》,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蟋蟀本身是杂食动物,由于肉食缺乏,为了生存,渐渐习惯食草了。如果草没有了,它也是会吃肉的,立时,我茅塞顿开。

原来蟋蟀不是食草动物呀!

我发现了蟋蟀的秘密,简直太高兴了!

猜你喜欢1:蟋蟀的日记

昨天晚上,我去广场捉蟋蟀。

我们生活区那个广场有灯,有草坪。晚上一开灯,蟋蟀就跑到灯底下,有好多只。

我看见一只蟋蟀在地上蹦蹦跳跳,立刻把右手五指并拢弯曲成金钟罩的样子,扣下去,因为好久没捉蟋蟀,竟然让它给飞走了。哼!我就不信你不落下来。果然,它落了下来,我悄悄地用手扣下去,哎呀!又让它飞走了。不一会,它又飞了回来。这次,我格外小心,弓着背,弯着腰,用尽全力扣了下去。我扣得是那么准确,一下子就把它扣住了。我感到它在我的手掌下乱蹦。我小心翼翼地拿着这来之不易的蟋蟀,仔细一看,个头还挺大。我把手漏开一道缝,轻轻地把蟋蟀放进盒子里去。我终于抓到了第一只蟋蟀,心里真美呀!

我又去抓第二只蟋蟀。唔,那儿有一只,我的手迅速扣住它。咦?他怎么不在我的手掌下乱蹦?是不是没扣住?我疑惑的想。但我刚把手拿起来,这只蟋蟀却“呼”的一声,飞走了。噢!原来它在耍我呀!

啊!那儿有一只,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扣过去。哎呀,用力过猛!那只蟋蟀被我扣成了一团肉酱!嗯!看来下次扣的时候要小心点。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开始,我还不太熟练,但抓到了三十多只蟋蟀时,我几乎是手到擒来。偶尔,有一只能飞走,但它一落下来,我马上就能抓住它。

我还善于在空中拦截。一只蟋蟀飞来,我立刻闪电般挥起手,拍过去,只听“啪”的一声,把它拍到地上。在它还没飞起来时,快速抓住它。

我抓蟋蟀的`本领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不论是空中、地上、高处、低处的蟋蟀,我都能抓住。

快回家时,我挑了12只身强力壮的大蟋蟀留下来,这些可都是明天蟋蟀大战的参赛成员。然后,我把剩下的100多只蟋蟀全部放了,以保证大自然生物链的平衡,等他们长大了还可以再来捉。

最后,我带着12只身强力壮的大蟋蟀,快乐地回家了,真期待明天的蟋蟀大战哦!

猜你喜欢2:时代广场的蟋蟀日记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由美国著名作家敲治·塞尔登在1961年编著斌出版的一本小说,将数量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不寻常的友谊。这本书出版后得到大量好评,还活的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并被选入1900~1999全球五十本最佳童话书,奠定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的地位。

这本书的主人公并非人类,而是一只毫不起眼的小蟋蟀。它因为贪吃被人连同篮子一起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并结识了老鼠塔克和亨利猫,并在他们的帮助下每天用收音机来学习曲子。感动了小主人的妈妈,还用歌声帮助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蟋蟀柴斯特的音乐天赋被一位音乐家发现了,并登在报纸上。从此它变成了纽约市最著名的演奏家!然而当他功成名就后却觉得满心失落,,开始思念家乡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最后它在朋友的帮助下重新回到了深爱着的故乡!

可能有人会觉得奇怪,柴斯特明明那么受欢迎,每天都有上千万的人细细聆听它的演奏。难道这样不好么?其实柴斯特得到万众瞩目的时候,就失去了最基本的自由。一个人失去自由就相当于是去了灵魂,蟋蟀也如此,所以它选择离开繁华的都市回到它安安静静的故乡,自由自在的放声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