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读后感
老地方整理的《情人》读后感(精选13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情人》读后感 篇1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情人》读后感 篇2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情人》读后感 篇3
情人,若只是一种欲望交流意义上的情人,会简单也肤浅的多。若已经关乎灵魂上的东西,就变得复杂和不好收拾了。欲望本身不是真正的痛苦,是欲望被人赋予道德意义上的评判,道德一旦否定某些事,就痛苦甚至令人绝望。
早熟的杜拉斯在15岁那年,站在湄公河一条渡船上,船的旁边有一辆黑色的轿车,这位比她大12岁的华裔男子主动送她去学校,于是故事开始。他们在一座单间公寓私会,她奉献她的`童贞,之后常在此幽会。男人疯狂的爱着她。第一次,她对他说:我另可让你不要爱我。即便是爱我,我也希望你像和那些女人习惯做的那样做起来。对她而言,她需要的是他的钱,而已。这个安然的女人生活在如此怪异扭曲的家庭背景下,一个绝望病态的母亲,一个嗜赌如命可怖的大哥哥,一个“什么都不理解而什么都怕”的小哥哥。母亲如此羞耻与她女儿的不堪行为,却满足于女儿这种方式下的金钱供应。人生不只是如初见,过程只是为结局做铺垫。中国男人最后与素未谋面的中国姑娘结婚,作为情人的她也是结了婚、生育、离婚并开始写作。当她已经老了,这个男人对她说: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我享受绝望的东西,它有无力之感,变得凄美,它不再落入世俗的冷眼旁观之中,好像绝望的事情本身已经为此付出代价,甚至超乎那种代价了。
语言很破碎、随意,就像破碎、随意的灵。但是这一切又不是失控的,似乎增添了很多维度。不用投以同情或绝望的目光对情人,情人将人之性欲释放出来,把羞耻刺穿剥落交给爱情。罪恶是可以被善所包容。人回归到原本可以获得的欢乐之中。“吻在身上,催人泪下。流泪哭泣竟是对过去、对未来都是一种安慰。”“他呼吸着她的面容。他呼吸着眼前的一个孩子,他两眼闭着呼吸着她的呼吸,吸取她身上发出的热气。”“他怎么说,就让他照他所说的去做,去寻求,去找,去拿,去取,很好,都好,没有多余的渣滓,一切渣滓都经过重新包装,一切都随着急水湍流裹而去,一切都在欲望的威力下被冲决。”
矛盾只是矛盾,似乎不会溶解不会顺应规律循环。的确,这种爱情很新,很强烈,强行的现世力量,打破的只是爱情的形式,却内化了爱情的内容。小小的情人是个爱玩火自焚的人,厚颜无耻和纯洁无暇都是内涵。按照她的绝望,我也只是短暂寻找一点虚妄的情欲。
《情人》读后感 篇4
用了一周零零碎碎的时间,将近13个小时,读完了赵先生的这部长篇巨作。初读实觉无味,洋洋洒洒如历史课本。对于一个爱看故事性书的我来说,可算的上是一种煎熬。小说采用倒序,插叙,以及顺序的写作方式,从赫德成为海关税务总司之后带领他与他的中国情人阿瑶的三个私生子回国开始。三种叙述方式穿插进行,这也是导致刚开始读时觉得混乱的原因之一。往后继续读下去,越来越觉颇有趣味,值得探究,当然也不舍半途而废了。由此,我还一度没忍住把要在这里说的话部分写在的阅读过程中的感想里。
这是怎样的一本书呢?大概是本可以让我时笑时哭,一边气愤一边惋惜,怀有一丝敬佩也有一丝痛恨的书吧。
赫德,如此熟悉的一个名字,我能“与他相遇”,能遇见此书,可以说是机缘巧合,也可算的上是命中注定。因为在我不知道赫德是谁的时候他就在我的脑海里了。一天突发奇想的检索了一下他,这就是我与赫德先生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会面”。
罗伯特赫德,一个来自英国爱尔兰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的文学士,科学奖学金获得者。1854年,19岁的赫德偶得机会去做远东外交部随习翻译,从此拉开了他在华五十年的帷幕。年轻气盛的赫德先生在宁波做任期四年的随行翻译期间,结识了他的中国情人,也是故事的叙述者阿瑟的母亲,阿瑶,一个与他一起隐秘生活了七年并为他育有两儿一女,埋在他心里一生的女人。而对于一个满心事业抱负,只要一个门当户对的婚姻的赫德来说,阿瑶,以及他们的.孩子,无疑不是最好的选择,甚至一度被他认为是他人生的污点,这也就注定了他们一生的颠沛流离,不断地被抛弃再抛弃。所以他回到爱尔兰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简赫斯特,最后也是貌合神离,悲剧收场。从这一点以及刚开始生活放荡的赫德来说,实在让人鄙夷,但从另一方面看,正是他的这些经历让他在随后的时间里一直清心寡欲,满心工作。而且赫德本人非常具有识人眼光,且善于结交,比如恭亲王奕忻就是最好的代表,为他成为晚清海关税务总司以及在海关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1858年,他被派遣至广州领事馆做助理。太平天国运动期间,他向恭亲王提议购买军舰,阴错阳差扳倒了他的顶头上司李泰国,一个傲慢无礼目中无人的英国人。赫德一跃成为代理海关税务总司,随后转正,至此,他的在华政治生涯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事实证明,这个行事谨慎,处事严密周全,眼光长远的英国人,确实担得起大清海关税务总司的职衔。从太平天国运动,义和团运动,以及英国公使的死引发的外交事件等中,都可以看的出这个精明的英国人处理起争端令人佩服。善于利用一切资源,尽最大可能解决一切纷争,因为他深知只有和平才能给他的国家也给大清带来最大的利益,一旦大清不保,这个活着的钱袋子就不在了。在处理两国争端时,这个中国通,以各种变相手段让大清蒙受损失却没有引起大清官员的发对或恼怒,同时也平息了英国人的怒火。赫德在华将近五十年,影响深远。甚至在1908年回国时仍冠海关税务总司职衔。1911年逝世于英国白金汉郡的马洛,清朝追授他为太子太保。至此过完了他跌宕起伏惊心动魄的一生。
其中,小说中关于阿瑟的恋人去世时的一段话,也颇有感触:不要哭,孩子,她是去了永生的天国,一个我们所有人都要去的地方。等到有一天,跨过了生命的子午线,我们所有人都要在那里和亲人重逢。但我们不能自己去寻找死亡,如果我们爱上了死亡,陶醉于它的魅力,我们在生命的黎明就没有一席之地。我们就会变得像深水里的鱼,由于习惯了黑暗而没有了眼睛。
还有他在义和团运动时,面对最艰难的境况说:我们有一半的人会死在武力的魔爪下,还有一半人会因为饥饿吃尽苦头,一个人的一生中很少会遇到围攻公使馆这样的事件,每个人的生活里都会有一些里程碑,就把这当做我们生活的里程碑吧。
也可见其处事态度。
以及他对李鸿章的评判都可让人称其风度,在另一层面上也激起了我想读关于这个风云人物的书籍。
但他认为,尽管李鸿章腐败、不诚实和机会主义,但他是个行动的人,只要他认准的事,就一定会去做好,在这一点上他尊重李鸿章
书中可圈可点的地方甚多,而我对于此书的感悟也只是冰山一角,总是忘性比记性好的我能写这么长的书评算是第一次,虽然总觉得还有什么话没说,那就留着我再次读的时候再说吧。
《情人》读后感 篇5
断断续续看了快一个月了,本来一本不算长的小说是用不着这么长时间的,不过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中间有三个星期都没有看,今天再看起来也完全没有断层的感觉。之前对于《情人》的名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甚至完全没有与书有太多联系起来,将其作为拥有较多独立性的存在。直到再次拿起书一口气读完最后的几百页才豁然理解“情人”这个词起着怎样点睛的作用,修子对于爱情、对于婚姻的看法其实跟我理想中是很像的,当爱情锁进婚姻的契约里就很难保持爱情的纯粹了,所以现在有很多婚后感情破裂的例子,我们能说他们当时都不是相爱的吗,显然是不能的。
在古代,人们的平均寿命很短,封建意识也很浓,所以我们基本不会看到会有感情破裂的婚姻,好像之前每一对人都能从一而终,白头偕老。而现在,人们活到六七十岁实在是太平常了,三四十年的时间里都深刻的`爱着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人的可能性,我想真的不是一个大概率事件。生活的琐碎不仅能磨灭理想,更能浇熄爱情。不是说一起旅行是检验情侣合不合拍的有效方法吗,一起生活能让我们更全面的认识对方。很多时候我们爱上一个人不是爱上了他(她)的全部,我们爱上的只是一部分。所以对于修子不想做妻子只想做情人的想法我还是挺能理解的。“情人”和“妻子”,看起来似乎都觉得“情人”更好看一些(微笑)。当然,我并不是为那些有外遇的人士找借口,也不是提倡外遇,只是想说,如果你已经对自己的爱人做出了承诺,那就别招惹承诺外的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是每个人都应该的。暂时就说怎么多吧,要去吃饭了。
《情人》读后感 篇6
《情人》其畅销之剧足可与《飘》相媲美。一个饱经风霜的女人在白发暮年之际,回眸那段尘封已久的异国恋情,居然有力量把爱与恨演绎得如此动人心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人间少有的奇迹。她在作品里所表现的那种伤痛,那种无助,那种绝望,那种爱到尽头的孤独,使人流涕,使人痴迷。那是一种无法理解但可提察的苍茫恒源的美丽,也是最能震撼读者心灵的核心所在。
一九八零年夏天,杜拉斯六十六岁的时候,一个二十七岁的年轻人走进了她的人生,与她共同编织了她一生中最神奇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看完了这部小说我泪流满面,我被他们那种超俗的爱恋所感动。现在社会情人是一个贬义词,是说有家庭人的情人。而杜拉斯和她的情人都是无婚姻关系的单身男女,其实他们是一种事实婚姻吧。在我心里他们是真正的夫妻。一对男女可以超越年龄的约束和世俗的压力而生活到一方老死真让我感到情爱的伟大与神圣。现在的男人追求的是青春与美貌,寻找的.是肉体的刺激与享受。杜拉斯的情人—扬·安德烈他所追求的是情、是杜拉斯灵魂的美、是杜拉斯的奇异的思想和超人的才华、是杜拉斯人格的魅力!
现在的女人追求的是男人的钱财、男人的权势利益,追求的是物质上的享受。谁还会再为爱情去树立丰碑,坚守一块心中的乐园?男男女女活的好现实,非常现实的活着,平淡了就出去风风火火的玩一玩;家庭是家庭,恋爱是恋爱,分的清清楚楚,又有几人能把爱情进行到老,恪守到死?唯一与忠贞只是嘴边的一个遥远的童话。
在我眼里,情人—杨·安德烈是一位真正的懂得爱的男人,杜拉斯一个快七十岁的女人即使再会保养再显得年轻也不会有少女柔嫩的肌肤和充满激情有活力的身体了。他爱的是她的才华他们在一起的动力是两颗心的交融,心灵的吸引。现代人又有谁还会为品行的高贵,灵魂的纯洁而感动呢?
亲爱的朋友,我为他们高歌!为他们祝福!祝福他们在天堂一样的幸福快乐,做神仙伴侣逍遥自在,享受爱的甜情蜜意.........
《情人》读后感 篇7
作为深受传统文化洗礼的我,实在是对渡边的叙事角度和价值观判断不敢苟同。
修子和远野本身都是极度自私的人,修子自始至终都从利己主义的角度出发,只在乎自己的感觉,渡边更是多次描写到修子单单只是喜欢那个大男子的远野,一旦遭遇到挫折,比如远野的妻子的讥讽,比如远野受伤变的脆弱,便开始对他们之前所谓的爱情质疑和放弃。
只是侮辱了爱情这个词。
在修子的世界中,只要自己心满意足便可以,虽然名义上拒绝远野的金钱,但是却从来不曾拒绝远野物质上和精神上的馈赠。远野妻子说她是窃贼,是多么贴切的比喻。
再看看我们的男主角,对家庭不负责任,对自己的妻子完全的不了解,更谈不上理解。为了心目的欢愉不惜舍弃家庭,更因为受到了一点挫折愤怒的对曾经心爱的人大打出手,这算什么爱情和责任啊。
看完了三观尽毁的书籍,或许可以博得恋爱中的少女的欢心,但是真的要给一星。
作为出版物,至少也应该有一点点鼓励人们的思想吧。
《情人》读后感 篇8
记忆中不是第一次看这本小说,以前潦草的看过一遍,但不够静心。私以为这本书要有一定的阅读品味才能认真的看完,我尽量克制自己不刷网文了,因为网文刷多了的确会影响阅读品味。这本书以后应该还会再看。
很喜欢这本书叙事的时间线和结构、时空打乱,回忆、插叙、倒叙混在一起,维系它们的是爱情,而爱情是用电影一样的语言,镜头般的画面感来表现。写《情人》的时候杜拉斯已经70岁了,都说她生活中的情人与她演绎的爱情故事比她的小说更传奇、更有戏剧性。而那个时候,她文笔纯熟,想要如何表达任她信手拈来。
很喜欢情人这个词,像是融在黄昏时分,懒洋洋的光线里的一种若隐若现的罗曼蒂克,宝贝,你越是抓不住呀,它越是挠人心尖儿。杜拉斯不愧是写电影剧本的,我在想,她在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在构造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在想象中用电影该如何表现每一帧画面了吧。
情人,这两个字轻声读来,是绵长的缠绵。其实不同年纪的女人,都有其独特的味道。而十几岁的少女,带有青春时独有的青草香味,她们是清晨里玫瑰花上剔透的露,是山谷里悬崖上等待开放的桃花,她们不需要做太多,只是不经意的一颦一笑,对一些人来说便是让人欲罢不能的毒药。
“我已经老了。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这个经典的开头我读过无数遍。有时看她的文,料想,我要是男人,我也会无可救药般爱上她。毁灭又如何,如果有人,让你愿意爱她,爱得咬牙切齿,融进每一寸彼此触摸过的肌肤,每一声耳旁轻语过的叹息,每一缕夜晚倾诉过的灵魂,幸与不幸又如何,自此老去又如何,不痛快不罢休。
有些小姑娘呀,像枚小妖精。
《情人》读后感 篇9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情人》读后感 篇10
第一次看杜拉斯的《情人》是两年前的事了。杜拉斯的作品代表着激情和疯狂,以至于第一次看《情人》没有真正看懂,男女主人公爱的取向和作者的创作意图似乎不可思议。
带着这种遗憾,再次看杜拉斯的《情人》是一个月以前的事了,《情人》用梦呓一般的笔触,描写了一段不能理解的'异国恋情。在西贡的湄公河上邂逅了她的中国情人后,她惊心动魄地开始叙述她的爱情。在这种爱情中,甚至有一种灵与肉的冲撞与升华。
故事没有结尾,但正是因为没有结尾才有了《情人》的永恒。
当她看着船一点一点离岸而去时,当她看着那个如此爱她的人永远消失在视野时,当她偷偷躲在船舱里哭泣时……其实,这时我才真正读懂,应该为他们高兴什么,他们永远活在彼此的回忆里,可以在老去时对她(他)说:我还记得你……
《情人》读后感 篇11
对于情人这本书可能期望值太高,以至于读完有点失落,并非我期待的那般,前文这段蛮吸引人眼球,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听着满满的浪漫,笔者用回忆录的手法记录写下类似的`于曾经,她对未来写作如诗的憧憬,却因贫困如洗的现实种种沦陷为小婊咂,对母爱的期待对母爱的失落,母亲的无可奈何,本文也概括对于那个世纪种族与种族间的歧视与人性的的丑陋。
《情人》读后感 篇12
今天我阅读了《意外的情人节》这本书,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课间休息的时候,小熊妹妹和它的伙伴们正在跳绳。忽然,小熊妹妹最讨厌的比利走了过来,它跟小熊妹妹一起跳绳,比利不小心被绳子绊倒了,几个人摔做了一团。小熊妹妹正想去追比利,突然,上课铃响了,大家都回到了各自的教室。珍妮老师说:“同学们,情人节就要到了,我们要举办一场情人节派对,大家要互相赠送情人节贺卡。”“太棒了!”全班同学都欢呼了起来。小熊妹妹想:“我该给最讨厌的比利送什么样的贺卡呢?
等回到了家,小熊妹妹想:“我该给比利的贺卡上写什么?是玫瑰花是红色的,紫罗兰是蓝色的。你这样的大傻瓜是没人要的。还是水仙是黄色的,玫瑰是红色的'。脑子进了水,我也不会要你的。”“你在想什么?”熊妈妈问。小熊妹妹说:“我只是在想要送什么样的情人节贺卡给比利。”熊妈妈问:“比利是你的朋友吗?”小熊妹妹说:“不是朋友,我跟他有仇。”小熊妹妹开始做贺卡了,它在贺卡上写:怪物可以是奇形怪状的。但要说最吓人的,那就非你莫属了。猜猜我是谁?
然而,当比利打开贺卡时,小熊妹妹却忘了看,因为在它收到的贺卡当中,有一张让它惊他不已,那张贺卡上挂满了爱心和鲜花,上面还写着:你愿意跟我做朋友吗?这时,比利走了过来,它说:“小熊妹妹,这是我攒了几个星期的零花钱给你买的贺卡。”小熊妹妹很惊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说了一声“谢谢”。第二天学校开会,它们两个坐在了一起。
读了这个故事我学到了人虽然有坏处,但是也要看别人的好处,就像小熊妹妹和比利一样,比利最后不是变好了吗?
《情人》读后感 篇13
很久没有在两天内看完一本书,实在是因为我读的别的书太长太拗口要读明白太费时,实在是因为这本书太通俗易懂,实在是因为这书太吸引人,人们曾说她的书非常难以理解,她那种写法很独特也很让人感到莫名其妙,我却没有这种感觉,没有这种感觉的,我断定,还大有其人。
今天一口气读完了,我在书的末尾页写下:用一个文字结识另一个生僻的文字,用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沉睡的灵魂。
这本书畅销了几百万册,她也因《情人》这部小说闻名于世,现在的用语叫走红。不过,众所周知,她的个人生活远比小说更富传奇色彩也更为精彩。
一打开这本小说,我就真切地感受到杜拉斯其人她是一个那么真诚的人,我一直觉得,唯饱含深情的人可以打动他的人类同胞。
我喜欢这类的女人,她们活得真实,我喜欢去伪存真的人,像杜拉斯,她爱讲真话,我喜欢这种讲真话讲得那么好的人,我也喜欢活得那么生动和忠于自我的人,不是每一个人都敢,在这里,我倒觉得该感谢她的原生家庭,尽管它糟得不能再糟,可是就是那样的家庭里才能诞生这样一个奇特的有个性的追求真善美同时追求孤独和痛苦的'女子,像我,我就不敢说,我甚至不敢写。她写得那么好,语言那么简练,可是却那么发人深省,可是却那么赤裸裸地揭露人性最阴暗或者最脆弱或者最真实的一面,写得那么淋漓尽致,写得那么没有一丝丝做作,色而不淫,这一部惊世之作。
我读的是王道乾翻译的版本。很好。
我一直在做梦,从不停止做这样的梦,有一天我会以写作为生,有一天我可以不再做自己讨厌的工作,有一天我可以靠着我头脑里这些数不清的句子和片段而支撑我的生活,我的笔我的书可以让我生活到老,一直到死。要是能养活我的两个孩子直到他们长大成人,也未尝不可。
“她是反对的,她认为写作没有什么价值,不是工作,她认为那是胡扯淡——她后来对我说,那是一种小孩子的想法。”
没错 ,读到这里,我觉得我真是太幸运了,这世上还有我的知音存在呢,很多时候我都能引起共鸣。
或许因为,从某种角度看,我的父亲跟杜拉斯的母亲有某种相似之处,他们扮演着一样的角色,我父亲对我喜欢写作的态度,跟杜拉斯母亲对她的那种,如出一辙。
我三十岁了,可我却不敢让父母知道我读的这本书的书名。
还有,我至今没有勇气写我的三十年。我至今还浅尝辄止地写着假惺惺要靠虚构而创作的小说,我为自己不能说真话而痛苦。这种痛苦来源于我懦弱的性格,而这种性格也是原生家庭造成的。
不过,这不妨碍我幸福,是的,我生活得很幸福,我比她幸运,但是也不幸。
我羡慕杜拉斯的大胆,她敢写,她什么都敢,尽管她也有恐惧,她不敢告诉母亲和大哥哥,她也不敢说那些事,但是她敢做。
“这一点我那时(十五岁半)已经对我母亲讲了:我想做的就是这个,写文章,写作。第一次没有反应,不回答。后来她问:写什么?我说写几本书,写小说。她冷冷地说:数学教师资格会考考过以后,你愿意,你就去写,那我就不管了。”
我读着她的这些话,仿佛写的是我,仿佛她那母亲的角色正是由我父亲扮演。我父亲说,只要你不放弃你的教职,怎么样都可以,你看,是不是跟杜拉斯的母亲一样,他得确保我不放弃体制内的工作,确保我能赖以生存下去,我内心里并不反感,因为我彻底的做了一只温水煮着泡着的青蛙。我并不特别痛苦,眼前这份工作除了不是我最热爱的,除了不能让我在旅游淡季出行,其他什么都好。
毕竟,它也并不耽误我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