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牛虻》有感
老地方整理的读《牛虻》有感(精选17篇),经小编精挑细选,希望大家喜欢。
读《牛虻》有感 篇1
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警方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平时的日积月累。
读《牛虻》有感 篇2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
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
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
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读《牛虻》有感 篇3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 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 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 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 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 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 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 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 了……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读《牛虻》有感 篇4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 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 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 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 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 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 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 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 了……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读《牛虻》有感 篇5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 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读《牛虻》有感 篇6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读《牛虻》有感 篇7
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牛虻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 。
而我,是把牛虻作为一个理想中的英雄来看待的,甚至连他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是为了衬托某种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哦,一位内心深处没有任何痛苦与创伤的男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对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汹涌澎湃的胸膛,那逆风而行的阴郁却倔强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们只知道当他还被叫做亚瑟的进修曾经幼稚地走进礼拜堂,以忏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跪下来,期望自己在默默背诵的祷文中获得平静,青春的狂热,迷信乃至愚昧遭受到现实的欺骗,在砸碎往昔所虔敬的伪善的十字架后,多悉善感的青年亚瑟的内心留下了第一道伤口──滴血的伤口,他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希望把亚瑟这个令其悔恨,自卑的名字从旧世界的所有熟人的记忆里抹去,以致当初的亲友在大理石碑座上为他刻下了令人信以为真的铭文,所有你的那些波涛和巨浪都已经在我的头上消逝。
暴风骤雨的13年,足够卧薪尝胆的灵魂在舔舐着隐痛中获得新生,眉清目秀的亚瑟消失了,返回林涛阵阵的意大利的山地时,他已经是一位绰号“牛虻”的神秘男人,他以一种成熟的政治家面貌展开了辉煌的斗争……
在灵魂的刺痛中,我的血一点点热起来,彻夜难眠,渴望追随那受伤的鹰一样的背景承担比暴风雨更大的洗礼。当那位脸上带着刀疤一瘸一拐地在崎岖的山路上跋涉的坚毅的身影出现时,我在心底呼唤着“牛虻”的名字我甚至能背诵出原书中的描述:“你看他那下唇的线条,就可以看出他是这样一种性格,觉得痛苦就是痛苦,错误就是错误。这样的人是这个世界所不容的。”牛虻象征着刺激,确实是一个懦弱、虚伪、狭隘的世俗社会所不容的,因为他太尖刻、太强悍了,他自发地抨击会使猥琐的灵魂毫无藏身之地。
这就注定了英雄将与悲剧联系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剧,也无法磨灭披荆斩棘的英雄本色,牛虻被捕在狱中写给琼玛的遗书:“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进修,我就要被枪毙了……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有什么别的心愿呢?”当然牛虻还是有一个额外心愿,那就是要在生命的最后一晚让琼玛明白:“我是爱你的……别了亲爱的。”这是一在死神的阴影压迫下写的遗书,更是一封寄给美丽世界的情书,牛虻在命运所安排的开场上倒下,但他那滚烫的呼吸萦回在字里行间,这是置身于世俗河流的我们无法理解的怎样的一种爱啊!直到琼玛读完这封从死神指缝里泄露的情书,才知道遍体鳞伤,乔装打扮的勇士牛虻,就是被自己的无知与幼稚伤害过的那13年前的美男子亚瑟!
爱情──我必须使用这个如今已经泛滥了的词──不仅没有削弱牛虻的锋芒,反而使他的胸襟更为开阔。爱情不仅没使牛虻的人格产生矛盾,反而使他风尘仆仆的形象更为真实。当牛虻在琼玛面前狠狠咬着嘴唇,仿佛要把它咬破似的藏匿着内心的秘密的时候,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谈论那些花浅月下的肤浅的爱情?
牛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是遥远的'话题。我们早已习惯把那些劫富济贫的侠客称为英雄,把他们想象的无限完美,这是贫血的心灵何其肤浅的认识!面貌丑陋,神情咄咄逼人的牛虻是一位英雄,他思想着的心灵所爆发的电闪雷鸣远不是那些侠客所能比的……我们很难揭晓生活的所有迷底,生活对心灵的磨砺与考验是永无穷尽的,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迟早会帮助我们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贵族。
牛虻给琼玛的遗书没有签名,只写着一首曾经和琼玛一起念过的小诗:“不论我活阗或是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我曾把它抄在日记本的扉页上,这道小诗随着我的心灵一起成长,我很庆幸读到《牛虻》这本书,对于我,它远不只是一册英雄主义的课本,它还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痛苦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生命无法超脱的痛苦,无论是在风中,在雨里,做一只快乐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地──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热……”
读《牛虻》有感 篇8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
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 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
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
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读《牛虻》有感 篇9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
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 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 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 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
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 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 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 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 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 上帝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 了…… 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读《牛虻》有感 篇10
“你还能指望有什么别的说法呢,夫人?‘心脏动脉瘤突然破裂’,这样的措辞是再恰当也没有的了“,用西萨尔的一句话,作者伏尼契结束了《牛虻》,可这戛然而止却令我沉思良久,感触颇深。这部传世百年的革命经典自始至终都透出革命者的英勇斗争和不畏牺牲的精神,主人公牛虻在因被骗而受到同党人的冤枉、知晓自己是善良的蒙泰尼里主教的私生子后,一气之下从意大利远走南美洲,过上了生不如死的生活。辗转回国后,他带头反对神学,在一次执行青年党任务时被捕,在教主蒙泰尼里的同意之下被枪毙,英勇牺牲。处于和平年代重读这本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我仍禁不住热血沸腾。养尊处优的牛虻逃到南美后,落入了真正的地狱,而且一陷就是五年:他给甘蔗种植园里的黑奴搬过东西,他在采银矿当过工,他给人补过锅、打扫过猪圈,他在粗俗杂耍班子中受人折磨……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堕落为腿瘸手残的流浪者,牛虻受尽了非人的折磨。可他没有放弃过,没有屈服过。正如他所说的:“我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
疾病发作时,任凭疼痛践踏他的身体;直面欺骗自己的父亲,硬是抑制住自己的感情;明知执行任务的最终结果是死亡,却勇往直前;在监狱中疼痛发作,还撑着用锉刀磨断四根结实的铁栏杆,为求生努力着……牛虻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被意大利宗教势力和神权至上的社会压迫而奋起反抗的不折不扣的英雄。在奥地利的摧残下,意大利忍受着屈辱和践踏,有进步意识的青年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开始反抗这个黑暗腐朽的社会。牛虻身为党内的一员,展现出了革命者应有的坚强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他带领党内同志秘密运输物资;公开写文章批判教会,毫不留情;生死攸关他掩护同志,却置自己于危险之中……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牛虻死了,他的肉体陨灭了,但那个躯壳曾经承载过的灵魂却永垂不朽,它的光芒照耀世世代代革命者,使其能够谨记他的使命。
还记得牛虻死前给幼时挚友琼玛的最后一封信中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就是牛虻,直面死亡毫不畏惧的牛虻;他是英雄,光芒永垂不朽!
读《牛虻》有感 篇11
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牛虻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 。
而我,是把牛虻作为一个理想中的英雄来看待的,甚至连他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是为了衬托某种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哦,一位内心深处没有任何痛苦与创伤的男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对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汹涌澎湃的胸膛,那逆风而行的阴郁却倔强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们只知道当他还被叫做亚瑟的进修曾经幼稚地走进礼拜堂,以忏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跪下来,期望自己在默默背诵的祷文中获得平静,青春的狂热,迷信乃至愚昧遭受到现实的欺骗,在砸碎往昔所虔敬的伪善的十字架后,多悉善感的青年亚瑟的内心留下了第一道伤口──滴血的伤口,他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希望把亚瑟这个令其悔恨,自卑的名字从旧世界的所有熟人的记忆里抹去,以致当初的亲友在大理石碑座上为他刻下了令人信以为真的铭文,所有你的那些波涛和巨浪都已经在我的头上消逝。
暴风骤雨的13年,足够卧薪尝胆的灵魂在舔舐着隐痛中获得新生,眉清目秀的亚瑟消失了,返回林涛阵阵的意大利的山地时,他已经是一位绰号“牛虻”的神秘男人,他以一种成熟的政治家面貌展开了辉煌的斗争……
在灵魂的刺痛中,我的血一点点热起来,彻夜难眠,渴望追随那受伤的鹰一样的背景承担比暴风雨更大的洗礼。当那位脸上带着刀疤一瘸一拐地在崎岖的山路上跋涉的坚毅的身影出现时,我在心底呼唤着“牛虻”的名字我甚至能背诵出原书中的描述:“你看他那下唇的线条,就可以看出他是这样一种性格,觉得痛苦就是痛苦,错误就是错误。这样的人是这个世界所不容的。”牛虻象征着刺激,确实是一个懦弱、虚伪、狭隘的世俗社会所不容的,因为他太尖刻、太强悍了,他自发地抨击会使猥琐的灵魂毫无藏身之地。
这就注定了英雄将与悲剧联系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剧,也无法磨灭披荆斩棘的英雄本色,牛虻被捕在狱中写给琼玛的遗书:“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进修,我就要被枪毙了……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有什么别的心愿呢?”当然牛虻还是有一个额外心愿,那就是要在生命的最后一晚让琼玛明白:“我是爱你的……别了亲爱的。”这是一在死神的阴影压迫下写的遗书,更是一封寄给美丽世界的情书,牛虻在命运所安排的开场上倒下,但他那滚烫的呼吸萦回在字里行间,这是置身于世俗河流的我们无法理解的怎样的一种爱啊!直到琼玛读完这封从死神指缝里泄露的情书,才知道遍体鳞伤,乔装打扮的勇士牛虻,就是被自己的无知与幼稚伤害过的`那13年前的美男子亚瑟!
爱情──我必须使用这个如今已经泛滥了的词──不仅没有削弱牛虻的锋芒,反而使他的胸襟更为开阔。爱情不仅没使牛虻的人格产生矛盾,反而使他风尘仆仆的形象更为真实。当牛虻在琼玛面前狠狠咬着嘴唇,仿佛要把它咬破似的藏匿着内心的秘密的时候,我们还有什么资格谈论那些花浅月下的肤浅的爱情?
牛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是遥远的话题。我们早已习惯把那些劫富济贫的侠客称为英雄,把他们想象的无限完美,这是贫血的心灵何其肤浅的认识!面貌丑陋,神情咄咄逼人的牛虻是一位英雄,他思想着的心灵所爆发的电闪雷鸣远不是那些侠客所能比的……我们很难揭晓生活的所有迷底,生活对心灵的磨砺与考验是永无穷尽的,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迟早会帮助我们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贵族。
牛虻给琼玛的遗书没有签名,只写着一首曾经和琼玛一起念过的小诗:“不论我活阗或是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我曾把它抄在日记本的扉页上,这道小诗随着我的心灵一起成长,我很庆幸读到《牛虻》这本书,对于我,它远不只是一册英雄主义的课本,它还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痛苦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生命无法超脱的痛苦,无论是在风中,在雨里,做一只快乐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地──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热……”
读《牛虻》有感 篇12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
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
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 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
这番话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 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 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
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 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
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
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读《牛虻》有感 篇13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来源: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平时你对着那些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平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
爱!
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近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读《牛虻》有感 篇14
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警方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注: 改换了原来的姓名。],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 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注: 机:时机,形势。随着情况的变化灵活机动地应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注: 使人神魂震惊。原指文辞优美,意境深远,使人感受极深,震动极大。后常形容使人十分惊骇紧张到极点的故事,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 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注: 顺手把人家的羊牵走。比喻趁势将敌手捉住或乘机利用别人。现比喻乘机拿走别人的东西。]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注: 遇到危难的时候,一点也不怕。],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 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平时的日积月累[注: 一天一天地、一月一月地不断积累。指长时间不断地积累得来的。
读《牛虻》有感 篇15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平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反动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反动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反动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读《牛虻》有感 篇16
今天,我从图书馆中借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牛虻》,讲述的是一个人名叫亚瑟,原本是一位意大利青年团的团员,因为一次回到家中探亲时,被警方逮捕,后来他被释放了,人们却认为他已经背叛了,于是他逃到了南美洲,改名换姓,叫做牛虻,后来的一支探险团发现了他,并将他带回到了他的祖国,于是,重新回到了祖国的他,开始了新的革命事业,好几次,他都遇到了危险,并被逼上了绝路,但他想尽办法运用自己的智慧,好几次脱离了危险,但最后,他因为一次不慎,被逮捕并被枪决了。
我最崇拜牛虻的,是他那过人的智慧,还有他那能言善辩略带幽默的口才,他的同伴们是这样评价他的:“他张口就是笑话,就像一团火一样。”这充分地体现了牛虻的乐观主义精神,即使是在险境中,他也不失幽默。我最崇敬他的,就是他那随机应变的胆识和过人的.勇气,在他的同伴眼中,他有一个神奇的故事,就是:“牛虻穿上当兵的旧衣装到处游荡,装扮成在执行任务时受伤的骑兵,试图寻找他的伙伴。他竟让斯宾诺拉(当时的红衣主教)的搜查队答应让他搭乘便车,并且在一辆马车上坐了一天。他对红衣主教的搜查队讲了许多惊心动魄。说他怎么被叛乱分子俘虏,又是怎样被拖进了山中的匪巢,并说自己受尽了折磨。他们把通缉告示拿给他看,于是他就编了一通瞎话,大谈他们称作‘牛虻’的“魔鬼”。
到了晚上,等到了他们都睡着以后,他往他们的火药上浇了一桶水,接着他就跑掉了,口袋里装满了给养和……看完这一个片段,我顿时对牛虻产生了一种好奇,他并没有那种视死如归的精神,而是蒙骗搜查队,让他搭了便车,搭就搭了,还坐了一整天,坐就坐了,做完了跑时还不忘了搞点破坏,破坏就破坏了,走时再顺手牵羊拿点东西,这让我充分地认识到了牛虻:他没有多么大的勇气,但是他有随机应变的精神,能够临危不惧,而且胆识过人,虽然喜欢耍点小聪明,但是在他的心中对革命事业一丝不苟,忠心不二。从牛虻的故事中,我领悟了一个精神:我们要学会随机应变,要有临危不惧的勇敢,还要有渊博的知识,而渊博的知识,就是要靠自己平时的日积月累。
读《牛虻》有感 篇17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平时你对着那些腐败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平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
是爱!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近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