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精选18篇),希望这些优秀方案,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依据教委教师奖励基金分配方案,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根据从事教学工作性质的不同,将学校全体教师分为理论教师和实习教师两部分,各自独立进行教学考评。
理论教师教学考评以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量为依据;实习教师教学考评以教学质量、教学工作量和完成临时性任务为依据。
二、教学考评各部分分数权重:
1、理论教师:教学质量60%,教学工作量40%。
2、实习教师:教学质量50%,教学工作量30%,完成临时性任务20%。
三、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1、教学质量考核项目及权重
1)理论教师:包括五项,其中课堂教学30%、教案评比30%、作业批改10%、学生评议教师10%、教学常规检查20%。
2)实习教师:包括四项,其中课堂教学30%、教案评比30%、学生评议教师10%、教学常规检查20%。
2、说明:
1)课堂教学由教学研究室负责,组建听课评委小组,听课评委采取课堂听课的形式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打分。
2)教案评比、作业评比由综合办或实习办负责,平时检查与期末集中检查相结合。
3)学生评议教师由学生依据授课、辅导、作业等项不记名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打分,综合办或实习办组织。
4)教学常规检查,综合办或实习办组织,检查教师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视教师违纪情节依据“教学常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扣分。
以上考核项得分加权计算,得到教学质量分数。
四、教学工作量得分计算办法
1、教师工作量上半年计算3-6月份,下半年计算9-12月份各四个月的课时总量。
2、最高课时量得分为100分,最低课时量得分为40分,其余教师的课时量依据插入法计算其课时量得分。
五、综合评定办法
1、理论教师按教学质量占60%、教学工作量占40%计算总分,并排序。
2、实习教师按教学质量占50%、教学工作量占30%、完成临时性任务占20%计算总分,并排序。
3、依据综合排序,进入总数前65%的`教师为获奖教师。
4、教师奖励基金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为20%、30%、50%。依此确定获奖教师名单,并报教委办公室。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xx〕137号)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东部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温政办〔2016〕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设立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基础教育公办与民办学校。具体奖励方案如下:
一、奖励原则
树立全面、全程、全员、绿色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全面导向、改革导向、增量导向”的奖励原则,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机制。
(一)“全面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质量观,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坚守学校安全、德育、体育、减负等工作底线。
(二)“改革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向改革要质量,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扎扎实实推动课程改革、课堂变革、教学新常规建设并取得成效的中小学校得到奖励。
(三)“增量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关注学业成绩的增量,在不同学业成绩基础上追求增量,增强学校主动发展意识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预期目标
通过奖励,引导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教学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学校与教师积极性,扎实推进课程改革与课堂变革,不断改进学校德育、智育、体育、艺术教育等工作,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达到以下标准:
(一)义务教育学业合格率达到省均水平。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前四水平。
(三)高中学业水平的合格率达到97%,高考录取率达90%。
(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课堂变革、教学新常规建设、校本研训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五)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达标达到95%、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奖项设置
主任教育教学奖励资金列入区财政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设以下三类奖项:
(一)学业质量奖(76万)。奖励学业质量高或提升幅度大的公办与民办中小学校。小学学业质量奖约26万元、初中学业质量奖约30万元、高中学业质量奖约20万元。
(二)精品项目奖(16万)。奖励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学新常规建设、校本研训示范校建设成效显著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项目组成员。精品项目分精品课程、精品教改项目(包括教育评价改革项目)、教学常规管理精品校、校本研训精品校,每学年评出8个项目,每个项目奖励2万元。
(三)优秀成果奖(8万)。奖励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论文、课题)、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得者;市一等奖及以上艺术节与科技节作品的指导教师、市“小数学家、小科学家、小文学家”的指导教师。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业质量奖、精品项目奖的学校必须要具备以下前置条件:
1.平安校园考核不低于850分,年度内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学生体质健康合格达95%及以上或比上年度提高2%。(高中数据采用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高校新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3.认真践行“四品八德”教育,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具体行动。
(二)申报学业质量奖的'学校,学业评价指标达标有以下要求:
1.小学:当年度小学学业合格率达到区均值及以上,或学业合格率在全区排位名次比上年度有进位。
2.初中:(采取团体捆绑式评价)当年度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前20%、T总分、后20%)至少有两项指标达到市平均水平或比上年度有提升。
3.高中:当年度高中学考累计合格率要达到93%及以上或增长率达到4%及以上且高考录取率达到88%以上。
(三)申报精品项目奖的学校,具备以下条件:
1.精品课程。依据学校课程规划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评价、管理,做到科学、有效、精致,在两个年级及以上实施。
2.精品教改项目。根据学为中心教学改革方向,开展课堂变革、作业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取得很好成效;或推广与深化“基于作业单的互助课堂”项目成果, 成效显著。
3.教学常规精品校。根据市教学新常规,结合我区“基于作业单互助课堂”项目成果与学校实际,积极推进教学新常规建设,成效显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校本研训精品校。认真落实市、区有关校本研训要求;基于校情,创新开展校本研训工作,亮点鲜明、成效显著。
(四)申报优秀成果奖的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度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2.申报成果奖项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
3.获奖艺术节作品、科技节作品、“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参与指导,有完整指导活动记录。
五、奖励办法
一学年奖励一次,奖励考核期为当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一)学业质量奖的奖励办法
1.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根据学业评价指标计算积分,再根据积分计算出各校学业质量奖的金额。(具体见附件:学业质量奖的计算方法)
2.学业质量奖发给学校,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奖金分配方案发放给教师。
(1)学校奖金分配方案要注重毕业年级,兼顾基础年级
(2)学校奖金分配方案要向一线教师特别是教学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
(3)学校奖金分配方案兼顾那些认真落实教学常规、课堂质量高、深受学生欢迎的非考试学科教师的贡献。
(二)精品项目奖的奖励办法
1.精品项目认定程序。
(1)学年初由学校申报创建精品项目并提交方案与工作行事历。
(2)学年中由文教体工作局组织督导组进校督促与指导精品项目的培育。
(3)学年末由精品项目考核组对申报学校条件与项目成果进行认定,择优确定精品项目。
2.精品项目奖发放给学校,由学校根据项目组成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益予以分配。
(三)优秀成果项目奖的奖励办法
1.市一等奖:论文500元/篇,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1000元/人,艺术节指导奖、科技节指导奖1000元/项目,课题成果奖2000元/项目;市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指导奖 3000元/生。
2.省二等奖、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国家一等奖分别按市一等奖的1.5、2.0、2.5、3.0倍数计算奖金。同一项目取最高奖,不重复累加计算。
3.优秀成果奖直接发放给有关教师本人。
六、保障措施
(一)区财政要保障每年100万的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资金。若当年度质量奖励发放总额不足100万,财政按实际金额安排预算。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资金不列入绩效工资范围。
(二)文教体工作局要成立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小组,确保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实施奖励方案。
(三)文教体工作局全程监督主任教育教学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奖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截留、挪用、挤占。督促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提高奖金的使用效益。
(四)文教体工作局根据我区教育发展,可视情况对本奖励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好地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本方案自20xx年8月7日起开始实施。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3
为了全面贯彻县教育局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关精神和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落实教学上的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合理的原则。
2、坚持以学年统一组织的考试为依据原则。
3、坚持以统一考试科目平均分成绩为主原则。
二、具体激励方法
(一)评优评先
1、上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三名直评为校(中心校)优(校优,将纳入职称加分项,等同于镇优加分);
2、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前两名评镇优,第三名评校优;
3、县优名额将对毕业班倾斜,其中语、数、英第一名直评县优,其他学科其他名次综合考虑;
4、下学期期末考试各年级各学科第一名直评为年度考核优。
(二)物质奖励
1、上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包括毕业班)前三名,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
2、下学期期末考试,以全镇小学成绩排名为依据奖励各年级各学科(毕业班除外)第一名奖4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注:以学籍年报数为参照,核实与考数(有住院手续和智障证书可以核减与考数,其他情况一律不考虑)。不考虑基础等因素。
3、下学期毕业班,以小考成绩为依据,在平原组列第六名以上开始设名次奖,奖前六名。第一名7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名40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如果在平原组第六名以后则按其他年级一样只奖前三名,金额与第2点相同。如进入平原组前四名,则毕业班在以上基础上翻倍计奖。英语奖金按语、数的60%,综合科按语、数的40%计奖。
(三)设提高奖
1、计算办法:1至5名每提高一名计10分,6至10名每提高一名计8分,11至15名每提高一名计6分,16名以后每提高一名计4分。分段计分,以总分排名,奖前三名。提高得分累计低于20分不参与此奖。
2、奖励办法:前三名评为校优(等同于镇优,),奖金相应对照物质奖励的1和2点,如出现并列情况则奖金共分,证书照发。
3、此提高奖毕业班也一视同仁。
4、提高奖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执行。
三、说明
1、本方案如与上级文件抵触,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2、本方案解释权归中心校。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4
为表彰在全镇教学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教师,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当年评选方案要求,蒙阴县教体局关于教学质量奖的通知要求与教学质量奖评选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原则
(一)师德为先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二)质量核心
教学质量奖为教学专项奖,要以教学质量作为评定的主要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要改进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突出结果评价,注重过程评价,兼顾专项评价,全面反映教师的教学成绩。
(三)面向一线
教学质量奖评定对象为一线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其中一线专任教师(实际带课量必须达到规定课时数)不低于 85%,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按兼职单独申报推荐。
(四)注意均衡
教学质量奖的名额分配要兼顾学段、年级、学科,兼顾城乡。原则上按照各学科专任教师数确定名额分配比例,农村教师名名额不得低于平均比例。
(五)学校评选
学校根据各自实际,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各自实施方案,确保评选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二、评选标准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师德高尚,在教师、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二)评奖学年度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因私请假不超过 15 天。
(三)教学扎实认真,成绩突出。
1、本学年教学质量在本校本学科处于领先地位,在本县区处于前列。
2、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前列,参加教科研系统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获市级一等奖以上,参加或辅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得团体前六名、个人前三名的成绩。
3、教学质量在本校处于前列,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获市级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并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4、教学管理人员中所分管教学工作在县区处于领先地位,或指导青年教师获省级以上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比一等奖以上。
5、教学研究人员在教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绩,或分管学科教学质量在全市全县处于领先位置。
6、在教学领域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学校要成立 7 人以上专家和一线教师组成的.推荐委员会(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教师不少于80%),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学术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学校根据推荐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结合参加竞争推荐人员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的考核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人选须在学校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2、教学质量奖名额的分配
本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原则,既要考虑到各年级,又要考虑到各学科,不得集中到某年级、某学科,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每学科推荐比例(按县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学校管理人员根据每年名额累积按比例占用名额。分配比例均按四舍五入进行(因名额较少如管理人员在教学成绩中已经取得不再单独占用)。学校在评选过程中务必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不得突破和自行调剂分配的名额。学校将成立审核小组进行审查。
3、评选办法
按教师20xx-2022年纯教学成绩量化按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分配,如遇成绩相同,看综合量化成绩,仍相同由评审委员会民主评议产生。其他方面教学质量奖按相应学科与部门在上级文件成绩基础上按成绩顺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教学质量奖。
1、有违法违纪和教学违规行为,受到查处者;
2、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教学活动,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教辅资料谋利者;
3、利用工作时间从事个人经营性活动者;
4、有其他师德表现不良者。
5、所管辖区域出现重大责任安全事故与恶劣影响的校园欺凌事件的。
6、近三年取得市及以上同级教学质量奖的不再参与评选,工作不满三年的不参加评选。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打造学校信息化课改教学特色,提高我校信息班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信息班老师的团结协作精神,体现工作绩效,特制定20xx年上期初中信息班工作奖励方案。
二、评价方法
1、奖励对象与项目
(1)奖励对象:初中信息班文化课科目的现任教师(21人)、班主任(6人)、年级组长(2人)
(2)奖励项目: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的教研奖、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教学成绩奖)、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主要包括班主任、年级组长的德育、教学管理奖)
2、奖励办法
(1)根据信息班文化课老师们一学期来的教研、教学管理x台使用、教学成绩、以及管理状况来制定人均奖励金额标准。
根据老师们20xx年上学期里所做教研、教学管理x台使用、教学成绩的实际情况,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各任课教师人均奖励金额学校定为500元,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也为500元,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
(2)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由三部分奖项按相关比重合成(教研奖占奖励金额的20%,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占奖励金额的30%,教学成绩奖占奖励金额的.50%)。
三、具体奖励方法
1、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
(1)教研奖
第一部分:教师示范课或公开课或校际交流课(包括上交教案、反思、课件)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第二部分:教师论文、心得、校内评优、校外评奖等情况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2)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
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从教师使用新老版101网校x台发布公告、讨论、资源、测试、作业、答疑、文件等个数累计,再按照各学科课时系数折合,折合后按7元/个计算。
(3)教学成绩奖
教学成绩奖参照四次考试数据(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按照每次平均分的名次设定积分,老师的积分累计后再按积分相对应的金额进行奖励发放。(一个人教整个年级信息班的老师按照平均值发放)
初二年级两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语、数、外、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语、数、外、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15分(20元/分),物理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初一年级四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20分(15元/分),语、数、外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2、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
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按照班级德育管理和教学管理后班级总成绩等数据参考发放,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发放。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6
一、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定性定量、考评结合、监管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评估对教学的规范、激励、导向作用,确保有效教学管理顺利实施,促进教学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和教学效益的不断提高。
二、考核内容
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包括以下三项内容:一是教学管理(100分);二是教研工作(100分);三是教学质量(200分)。各项内容考核细则附后。
三、 考核办法
(一)教学管理考核 (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管理考核细则》(见附件1),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结合教学视导和目标管理实地考核计算赋分。
(二)教研工作考核(100分)
县教研室根据《石台县中小学校(含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研考核细则》(见附件2),按完整学年度,依据平时掌握、教学视导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计算赋分。
(三)教学质量考核 (200分)
1、小学考核
(1)考核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学科(思品与社会、科学)。
(2)参加考核学校:各中心学校、实验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期末质量检测、学科抽测成绩(若未进行学科抽测,其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计算)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各学科权重为:语文0.4,数学0.4,英语0.1,科学0.05,道德与法治0.05。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学科质量抽测60分(没有抽测时该项分值纳入期末质量检测)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抽测学生数计算各校的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为分满分,最低分为0分。
= 2 x GB3②期末质量监测成绩140分
依据抽测范围内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考核成绩(语文、数学等学科)实行综合量化评价,按全县及各校实际在校生数测算,确立各校平均分系数、优秀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各项考核得分最高分满分,最低分0分。
2、初中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农村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全县初中质量抽测学科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毕业(升学)考试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初中招生考试人数,对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县各科的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②全县初中质量检测成绩80分
按七年级在校生人数对各校的学科考试成绩实行综合量化评价,计算各科平均分系数和优秀率系数。均分、优秀率所占比重为7:3,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满分,最低0分。
3、职教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池州市生态经济学校。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专业课。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市、省、国家级示范高中学校对口高考成绩、推荐就业为主要依据,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对口高考成绩120分
依据应参加对口高考考试人数(不少于当年毕业生数65%),对对口高考成绩做出综合分析,确立全市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参数(以考取本科数据为统计依据)。升学率、实际录取人数所占比重为8:2,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70分,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2 x GB3②学额巩固20分
以年度毕业学生数与当年入学学生数为指标,计算学额巩固率,巩固率x20=实际得分,计入考核得分。
= 3 x GB3③推荐就业成绩60分(就业班就业50分、社会培训10分)
按推荐就业在校生人数对就业现状实行综合量化评价,确定就业率、巩固率、就业薪资等。其中就业率10分(就业率=实际就业学生数应当就业学生数)、巩固率25分(期末实际就业人数期初实际就业人数)、就业薪资(不少于3000元/月)15分。社会培训10分,以学员满意度为依据,由参与有关社会部门来考核。
4、普高考核
(1)参加考核学校:石台中学。
(2)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地理、历史、物理、化学、生物。
(3)成绩考核按完整学年度计算,以石台中学当年应届生高考一本、二本达线率为主要依据(艺体类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要同时达线),实行综合量化评价。
(4)具体操作方法:
= 1 x GB3①完成本科达线目标情况。以近三年的一本达线率与二本达线率的平均数作为考核参数,确立教学质量考核目标,两者权重比例为6:4。
= 2 x GB3②完成一本达线目标120分。以近三年一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 3 x GB3③完成二本达线目标80分。以近三年二本达线率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当年完成一本达线目标系数,系数等于1其考核基本分为目标分值的80%,系数每上升或下降1个百分点,考核分增减1分。每项考核最高为满分,最低为0分。
(5)附加分
当年考取清华、北大的考生,每一人加5分,可累加。
四、考核的实施与保障
全县教学工作考核由县教体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教研室负责实施,相关股室配合进行。
考核结果在每年10月完成统计并公布结果。
为避免有关考试弄虚作假、成绩不真实情况发生,保证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小学毕业年级质量监测由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并保管试卷,施教区初中教师担任主监考、各小学互派副监考。抽测年级由教体局派人监考、保管试卷。初中学科质量监测实行各初中学校交叉派人监考,县教体局下派巡视员,试卷由巡视员全程保管。统测和抽测年级的阅卷、登录、分析由县教研室组织完成。石台中学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当年应届生参加高考的考生为主要依据,池州生态经济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依据市、县局统计口径及学校、社会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实行。
对集体舞弊、大面积雷同试卷、不按统一规定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扣除该校当年考核得分30-50分。
奖惩办法
1、小学考核前5名、初中考核前3名的学校,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考核。石台中学、生态经济学校考核得分达到初中考核前3名学校平均水平,则颁发“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奖牌。
2、对获得“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优秀学校”的单位,对其在本学年度在教学管理与质量考核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管理负责人(包括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或教研组长等)授予“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六、本办法由石台县教学研究室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7
为了强化教师质量意识,激励教师不断奋发进取,勤奋工作,确保我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保证中小下达的毕业班各分数段质量目标达成,并在此基础上有所突破,进而提升我村小学在全镇范围内的`办学地位,结合我校校情实际,特制定以下毕业班奖励方案:
一、奖励范围:
1、全县毕业班检测考试,成绩以教体局评比公布数据为准,各类奖励以本镇六年级成绩评比结果执行。
2、奖励对象:
(1)、语文、数学、综合学科(品社、科学)。
(2)、奖励项目:a/合格率;b/单科三率和;c/中小下达的质量目标(分数段人数)
二、具体办法:
1、合格率:
本校合格率位居全镇前4名进行奖励,依名次分别奖励班主任100元、80元、60元,50元。
2、单科三率和:
单科三率和位居全镇各教学班前三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80元,第二名奖励60元,第三名奖励50元。
备注:综合科成绩奖金由品社、科学科老师平均分配。
3、质量目标的完成:
中小下达我校各分数段人数达标标准:
各分数段每超一人依次奖励班级30元、25元、20元、15元、10元,按人数累计计算;未下达分数段每进入一人,从高到低依次奖励50元、45元、40元、35元、30元,按各段人数累计计算。
备注:本目标奖励属班级奖励,由班主任根据进入学生各科成绩高低进行分解,分配到教师个人,品社、科学占总奖金的三分之一,再从三分之一中进行平均分配。
三、几点说明:
1、月考成绩按照中小奖励政策执行,本校不再设奖;
2、本奖励方案属本校奖励政策,与中小奖励方案不冲突,获奖教师双重受奖(中小奖励和本校奖)。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8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教学氛围,依据教委教师奖励基金分配方案,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根据从事教学工作性质的不同,将学校全体教师分为理论教师和实习教师两部分,各自独立进行教学考评。
理论教师教学考评以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量为依据;实习教师教学考评以教学质量、教学工作量和完成临时性任务为依据。
二、教学考评各部分分数权重:
1、理论教师:教学质量60%,教学工作量40%。
2、实习教师:教学质量50%,教学工作量30%,完成临时性任务20%。
三、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1、教学质量考核项目及权重
1)理论教师:包括五项,其中课堂教学30%、教案评比30%、作业批改10%、学生评议教师10%、教学常规检查20%。
2)实习教师:包括四项,其中课堂教学30%、教案评比30%、学生评议教师10%、教学常规检查20%。
2、说明:
1)课堂教学由教学研究室负责,组建听课评委小组,听课评委采取课堂听课的形式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打分。
2)教案评比、作业评比由综合办或实习办负责,平时检查与期末集中检查相结合。
3)学生评议教师由学生依据授课、辅导、作业等项不记名对本班任课教师进行评议打分,综合办或实习办组织。
4)教学常规检查,综合办或实习办组织,检查教师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视教师违纪情节依据“教学常规考核实施细则”进行扣分。
以上考核项得分加权计算,得到教学质量分数。
四、教学工作量得分计算办法
1、教师工作量上半年计算3-6月份,下半年计算9-12月份各四个月的课时总量。
2、最高课时量得分为100分,最低课时量得分为40分,其余教师的课时量依据插入法计算其课时量得分。
五、综合评定办法
1、理论教师按教学质量占60%、教学工作量占40%计算总分,并排序。
2、实习教师按教学质量占50%、教学工作量占30%、完成临时性任务占20%计算总分,并排序。
3、依据综合排序,进入总数前65%的'教师为获奖教师。
4、教师奖励基金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为20%、30%、50%。依此确定获奖教师名单,并报教委办公室。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9
为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激励我县中小学校及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切实加强校本研修,不断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共小金县委小金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阿坝州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特修订《小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奖励办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教育局党组书记分管副局长
成员:教育局副局长各股室负责人
二、资金来源:
县人民政府划拨资金
三、评奖类别:
教育教学质量奖,教研、教育科研成果奖。
四、评比类别学校划分
(一)小学
综合学校办学规模(学生人数不低于150人,不含学前班人数)、办学条件、师资结构、同时结合上一学年教学质量排名等情况,将全县23所小学划分为一、二、三类学校,其中一类学校1所,二类学校5所,三类学校17所.规定:汗牛小学、窝底小学、潘安小学为三类学校;营盘小学、城关二小为二类学校,另三所根据前一年教学质量实行动态管理。
一类(1所): 美兴小学
二类(5所): 城关二小、营盘小学、沃日小学、达维小学、新桥小学。
三类(17所):日隆小学、日尔小学、结斯小学、老营小学、崇德小学、美沃小学、沙龙小学、宅垄小学、新格小学、两河小学、抚边小学、木坡小学、八角小学、双柏小学、汗牛小学、窝底小学、潘安小学。
(二)初中
中学设一类学校1所、二类学校2所、三类学校2所;
一类(1所):小金中学
二类(2所):美兴中学、达维中学
三类(2所):木坡中学、汗牛中学
五、评比办法及奖项设置
A:教育教学质量奖
(一)教学质量单科奖
凡参加州、县统测的小学、初中、高中教学质量检测的所有学科设教学质量单科奖。
1、参评条件
(1)班学额巩固率不低于98%(以学年初《师生情况统计表》的学生人数为准);学生正常流动情况,须在学年统测“编号造册”之前出具有力的证明,交教研室审核、认定,方可有效。
(2)班级学生人数不少于15人。
(3)学年统测学科平均分小学必须在60分以上,且属于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前列者;
(4)小学一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4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二、三类学校方可参评;二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2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三类学校方可参评;初中一类学校、二类学校学科分值须降低2个百分点后且高于下一类别学校方可参评;小金中学(包括高中)网络班学科分值须降低15个百分点后且高于其它类别学校(普通班)方可参评。
(5)高中参加州统测科目平均分需高于同类学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方可参评。
2、成绩计算
小学:学科分值=参考分值×10%+合格分值×40%+优生分值×30%+平均分值×20%
初中:学科分值=参考分值×10%+合格分值×50%+优生分值×20%+平均分值×20%
高中:考试成绩以平均分计算。
3、奖项设置
小学: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一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三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两名、三名。
初中: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全县各类学校各年级各学科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
高中:参加州统测的学科,符合以上参评条件的,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一名;由县、学校自行组织考试的学科,分别评出一等奖一名。
4、奖金额度
一等奖奖金不低于6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400元,三等奖奖金不低于200元。
(二)中考教学质量奖
小金中学每年中考不少于4人进入全州前50名,方可获以下所设奖项,少于4人则不予奖励。达维中学、美兴中学、木坡中学、汗牛中学只要达到以下奖励标准则予以奖励。
1、升学率奖:以学校上线人数(即仅指通过招办录取的提前批、示范性、一般高中的学生上线人数)计算升学率,超过本校上一年升学率的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5000元。
2、升学奖:在本县读满三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考成绩在州内评比奖励标准。
获全州前1—1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15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1500元。
获全州前11—2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10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1000元。
获全州前21—3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8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800元。
获全州前31—50名,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6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600元。
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绩,制定奖金分配方案,具体落实到每一位教师。
(三)高中教学质量奖
在小金中学读满两年以上的考生,每年高考不少于7人硬上三本线,方可获以下所设奖项,少于7人则不予奖励。
1、高三升学率奖
以学校升学人数计算升学率,超过全州升学率的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5000元。
2、高中升学奖
(1)在小金中学读满两年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其高考成绩硬上当年省控相应批次分数线后的奖励标准:
硬上一本线:每一名奖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20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20xx元。
硬上二本线: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10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1000元。
硬上艺体本科双线、三本线: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5000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500元。
硬上一专线:每一名奖励任课教师集体奖金不低于20xx元;奖励学生个人奖金不低于200元。
(2)高三单科奖
以州成绩评定奖励为依据,进行相应奖励。
学校根据任课教师业绩,制定奖金分配方案,具体落实到每一位教师。
(四)毕业年级教学质量奖
以州成绩评定奖励为依据,进行相应奖励。
(五)教育质量综合奖
1、评比条件:
小学、初中一二类学校须按单科参评条件降低规定标准后,纳入三类学校进行全县统一评比。
2、成绩计算
小学:年度成绩=学年末统测综合分值+秋季抽测学科综合分值
初中:年度成绩=学年末统测综合分值(七年级综合分值×30%+八年级综合分值×30%+ 九年级综合分值×40%)+秋季抽测学科综合分值
3、奖项设置
(1)学校教学质量综合奖:
小学设一等奖1名、奖金不低于1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不低于8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奖金不低于6000元。
初中设一等奖1名、奖金不低于10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不低于8000元。
(2)小学、初中教学质量升类奖:
参加州、县统测的中小学校,在州内、县内评比由下一类别学校升为上一类别学校的,给予升类奖,奖金不低于3000元。
(3)小学、初中教学质量升位奖:
参加县统测的中小学校设升位奖,以上一年小学、初中综合测评排序,前10位每提升一个位次的给予不低于500元升位奖,排名10位以后的每提升一个位次的给予不低于300元升位奖。
B、教研、教育科研成果奖
(一)课题:凡立项研究并正式结题的科研成果(以结题证书、成果获奖证书为依据),获省级一等奖,奖金不低于50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4000元;三等奖,奖金不低于3000元。州级一等奖,奖金不低于25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20xx元;三等奖,奖金不低于1500元。县级一等奖,奖金不低于1500元;二等奖,奖金不低于1000元。
(二)课件、教学设计、课例等:凡获省级等级奖的给予600元奖金;凡获州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0元、400元、300元的奖金。
(三)论文:获省级等级奖的给予300元奖金,获州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0元、150元、100元的奖金。
如在此项奖中,有获国家级奖的,将给予高于省级奖的奖励。
(四)教师能力竞赛:获州级奖的给予州级相同奖励,获县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0元、400元、300元的奖金。
特别说明:凡属教育科研成果奖的获奖项目,必须是经过县教育局上报的,方可有效。
六、奖励办法
1、为获奖者(个人或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并由学校依据颁奖文件的获奖名次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2、为获奖者(个人或集体)颁发“奖金”。
3、教师获奖者与其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和评职晋级、评优选模、聘用等挂钩,在其他同等条件下,获奖者优先。
本办法自20xx年起试行。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0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学子们勤奋读书,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经研究,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奖项设置
(一)全县教学质量奖
1、初中
初中学校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分别给予人均奖励8000元、7500元、7000元;获县二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6000元、5600元、5200元、4800元;获县三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4500元、4300元、4100元、3900元、3800元。初中学校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进步奖,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1000元。学校没有获县奖励,如果综合评价排位达到18名,按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1000元,综合评价排位每进1名(计算到全县排位13名),人均加奖100元。(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奖励方案,并于20xx年1月报慈善会平山办事处备案。下同)
2、小学
中心小学校本部、洋潭学校小学部、石塘学校小学部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分别给予人均奖励4500元、4300元;获县二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3500元、3400元、3300元;获县三等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分别给予人均奖励2500元、2400元、2300元、2200元。其它小学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奖一等奖,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4300元;获县二等奖,人均奖励3400元;获县三等奖,人均奖励2300元。如果全镇小学获全县集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另加奖10万、7万、5万。小学获得惠东县教学质量进步奖的学校,按获奖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800元。学校没有获县奖励,如果学校总分平均分全县排位达到100名,按学校教师总人数,给予人均奖励800元,总分平均分全县排位每进5名(计算到全县排位70名),人均加奖100元。(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二)优质生源奖
1、各初中学校学生在当年高中招生考试中进入全市前1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10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1-2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减去进入全市前100名的)每人3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201-5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2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501-30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元奖励给各学校。(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2、全镇各小学学生六年级统一考试进入全县1-2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201-5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2000元奖励给各学校,进入全县501-3000名(含并列)的,按进入的人数每人300元奖励给各学校。(此项奖金奖给学校,由学校制订具体分配方案。)
(三)学科优秀奖
1、在高中招生考试中,学校如果没有获县奖励,但学校单科成绩(参考率达按县教育局要求,一分三率排位的和除以4)全县排位达到全县综合评奖一、二、三等奖的相应的名次(相当于1-3名、4-7名、8-12名),按该科教师总人数,按上述(一)1项的标准金额60%对学科组给予奖励。
2、在全县六年级统一考试中,学校如果没有获县奖励,但学校单科成绩(平均分)全县排位达到全县综合评奖一、二、三等奖的相应的名次(相当于1-9名、10-30名、31-66名),按该科毕业班教师总人数的50%,按上述(一)2项的标准的60%金额对学科组给予奖励。
(四)年度教学业绩优秀、良好科任教师、班主任奖
按《安墩镇中小学年度教学业绩优秀、良好科任教师及班主任评选办法》(试行)进行评比。
(五)中小学优秀学生奖
1、每学年奖励一次在全县统一考试中各年级成绩排位前50名的学生,每学年奖400名,发给荣誉证书,要求学校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2、每学年奖励一次在全县统一考试中各年级成绩进步(一年级的与上学期对比,其它年级的与上学年对比)大的20名的学生,每学年奖160名,发给荣誉证书,要求学校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奖励。
3、各初中学校学生在当年高中招生考试中进入全市前100名(含并列)的,给予学生每人5000元奖金;在全县排名前100名的学生,给予学生每人2000元奖金;排名前300名的,给予学生每人1500元奖金;排名前500名的,给予学生每人1000元奖金。学生获多项奖的,领取最高奖金,不重复计算。对获本项奖励的学生,均发荣誉证书。
4、美德少年奖。各校按在校生10%的比例报送名单。
(六)考取本科以上大学生奖
20xx年对籍贯或原籍在安墩的考取博士的学生给予每人5000元奖金;考取硕士的学生给予每人2000元奖金;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生给予每人2万元奖金;考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学生给予每人3000元奖金;考取其它重点院校或一般本科院校(由县考试中心界定)的学生给予每人1000元奖金。
(七)在全镇各学校课堂教学人人过关校本部培训活动中获得课堂教学一等奖、二等奖的(由县教研室评定)每人分别奖励1000元和600元,同时给学校同等金额奖励。获得班主任主题班会课一等奖、二等奖的(由县德育研究室评定)分别奖励每人1000元和600元,同时给学校同等金额奖励。
(八)对从县城到安墩支教的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班主任、优秀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以证书及教育局教研室或德育办的证明为准),给予1000元的奖励。
(九)在全县小学六年级第二学期综合竞赛或期末统一考试中获得全县前100名的学生,如果在安墩初中学校读满三年,每人给3000元奖励。
二、奖金支出说明
本着节约高效,没进步不奖,小进步小奖,大进步重奖的原则使用好资金。20xx年全镇所有学校奖金总额原则上不超100万。如超100万,则第(一)至(四)项奖金按比例折减。
三、各学校的奖励方案应根据本方案于20xx年2月底前制定好,并报慈善会办公室备案。制订本校的奖励方案时要发扬民主,充分征求教师们的意见。
四、本方案解释权在安墩镇桑梓助学慈善会。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1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关键,也是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切实调动各校尤其是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过中心小学研究通过,特制定该奖惩办法
一、参评年级:各小学所有年级。
考评科目:一、二年级考评语文、数学两科;三、四、五、六年级考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
二、奖惩办法:
在镇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按同年级同学科班数的7:2设奖。
(一)教师奖惩:
一至五年级、六年级科学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及以下150元。
六年级语数英三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班级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镇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单科教学成绩: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内,中心校在全镇通报批评;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绩效工资50元,任课教师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平均分超过80分,不予处罚;二、三年级进步五名,四、五、六年级进步三名不予处罚。)。
教干质量检测成绩位于全镇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职务。
(二)学校奖惩。
1、学校成绩与学校领导的职务任免、奖惩相挂钩。
(1)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中心小学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四次(两学年)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免去学校校长职务。(按学校平均分排名,定点校和教学点分别考核,从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算起)
(2)定点校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1000元,第二名奖校长800元,第三名奖校长600元。教学点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500元,第二名奖校长400元,第三、四名奖校长300元。
(3)班级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的学科超过三分之一罚校长600元,超过二分之一罚校长800元,。
2、学校不得隐瞒学生人数,隐瞒一名学生罚学校100元,全校隐瞒学生超过10人,除经济处罚外,对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考试成绩。
3、考试时,如发现教师有作弊行为,任课教师成绩按0分处理,扣绩效工资1000元。学校质量检测成绩按该科最后一名成绩降10分计算,每作弊一科扣学校综合考评分2分。
本办法经全体校长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2
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文化”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
组长:肖昌明
副组长:姚本前、陈明海
成员:肖昌茂、肖昌明(小)、蒋世锦、田昌万、全胜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2、各类竞赛奖。
3、抽考成绩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取消原来的目标管理奖。
四、资金来源
按学生人数在公用经费中向各校抽取。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1、优胜奖设置(按均分),取录名次原则上如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况变动。
语数:一、二年级:一等奖2名(240元),二等奖2名(18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2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1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综合课(兼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2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1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综合课(专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2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1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注:
①、一等奖内均分相差5分者,降为二等奖,二等奖增加个数;二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10分者,降为三等奖,三等奖增加个数。三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20分者取消奖励。等次下降的差价加到一等奖上。
②、无考试成绩人员按人平数发放。
2、成绩进步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100元(或本期均分差与该班产生后最高一次的均分差缩小5分的.按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二)竞赛奖
1、全能竞赛类
①、县级:一等奖每生奖200元,二等奖每生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②、镇级:各年级各层次奖励人数: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7人。
一、二年级:一等奖每生奖80元,二等奖每生70元,三等奖每生60元。
三至六年级:一等奖每生奖140元,二等奖每生120元,三等奖每生100元。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奖励对象:原则上是班主任和音乐教师):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语文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美术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单项第一名:100元,单项第二名90元,后面依次类推。
区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设人才贡献奖:每人次40元。
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班主任及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20元,第四名奖100元,第五名奖80元,第六名奖60元,第七至十名奖50元。
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按班主任与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20元,第三名奖100元,第四名奖80元,第五名奖60元,第六至八名奖50元。
(上母片可另外制定)。
4、县“三独”竞赛(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后面的奖励依次类推。
(三)抽考奖
获局奖励的奖金全部用于上下半年参与评价的相关学科、年级教师。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
为打造学校信息化课改教学特色,提高我校信息班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老师们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信息班老师的团结协作精神,体现工作绩效,特制定20xx年上期初中信息班工作奖励方案。
二、评价方法
1、奖励对象与项目
(1)奖励对象:初中信息班文化课科目的现任教师(21人)、班主任(6人)、年级组长(2人)
(2)奖励项目: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主要包括任课教师的教研奖、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教学成绩奖)、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主要包括班主任、年级组长的德育、教学管理奖)
2、奖励办法
(1)根据信息班文化课老师们一学期来的教研、教学管理x台使用、教学成绩、以及管理状况来制定人均奖励金额标准。
根据老师们20xx年上学期里所做教研、教学管理x台使用、教学成绩的'实际情况,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各任课教师人均奖励金额学校定为500元,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也为500元,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
(2)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由三部分奖项按相关比重合成(教研奖占奖励金额的20%,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占奖励金额的30%,教学成绩奖占奖励金额的50%)。
三、具体奖励方法
1、信息化课改班教学奖
(1)教研奖
第一部分:教师示范课或公开课或校际交流课(包括上交教案、反思、课件)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第二部分:教师论文、心得、校内评优、校外评奖等情况占教研奖奖励总金额的50%。
(2)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
教学管理x台使用奖从教师使用新老版101网校x台发布公告、讨论、资源、测试、作业、答疑、文件等个数累计,再按照各学科课时系数折合,折合后按7元/个计算。
(3)教学成绩奖
教学成绩奖参照四次考试数据(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按照每次平均分的名次设定积分,老师的积分累计后再按积分相对应的金额进行奖励发放。(一个人教整个年级信息班的老师按照平均值发放)
初二年级两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第一名3分,第二名2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语、数、外、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语、数、外、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15分(20元/分),物理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初一年级四个信息班按照每次考试(第一次月考、期中考试、第二次月考、期末考试)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累计给老师积分,因政、历、地、生各学科一个老师教,因此政、历、地、生四次考试老师积分都累计为20分(15元/分),语、数、外则按每次考试实际排名累计积分。
2、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
信息化课改班管理奖按照班级德育管理和教学管理后班级总成绩等数据参考发放,年级组长的管理奖奖励金额由每班班主任人均奖励金额的15%合成发放。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和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原则
充分发挥督导评价导向和激励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切实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规范科学可持续发展。
三、评价对象
对县域内从幼儿园到普通高中学段的公、民办学校(园)实行分组评价。共分六组。
(一)高中组为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部;
(二)初中组为初级中学、完全中学初中部、一贯制学校初中部;
(三)小学组为局属小学、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和各乡镇中心小学校本部;
(四)乡镇村小组随机抽取乡镇中心小学辖区内1所小学(不含教学点)进行考核,且一年内不重复考核;
(五)幼儿园组为局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以及随机抽取乡镇学区的1所民办园,民办园一年内不重复考核;
(六)其他学校(园)组包括青少年活动中心、特教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其他幼儿园由职能股室单独评价。
四、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五、评价方式
(一)学校自评。学校建立自评领导小组,制订自评工作方案,发动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家长等参与自评工作。自评应做到真实、客观,既要总结成绩与经验,也要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发展对策。按照学校发展概况、规划实施的主要成绩、年度目标达成程度分析、年度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得分理由及失分原因、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新学年(期)目标调整等方面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督导办)。
(二)随访评价。督导室成立评价专家组在学校自评的基础上,重点对办学行为、课程改革与实施、学校管理以及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情况进行“四不两直”检查。原则上每学期开展一次,采取听取汇报、实地验证、查阅材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推门听课等方式,按照评估细则进行赋分。
(三)集中评价。主要考评学生、教师、学校教育教研获奖情况、总结性材料(自评报告)等,每学年一次。学年结束,局督导办会同局有关股室进行集中评定。
(四)综合评价。在完成上述三项评价工作后,对下列各项指标进行评价,一并汇总。
1.党建引领(意识形态(党建团建、队建等)。局党建办联合局团工委评价赋分。
2.开学工作(规范办学)。教育股结合开学工作检查、“双减”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教育股、体卫艺股结合“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评价赋分。
3.学额巩固。教育股评价赋分。
4.中职招生。教育股根据初中学校完成县教体局下达的职教招生任务情况评价赋分。
5.德育与劳动教育。教育股评价赋分。
6.信息宣传。由局办公室(信息宣传中心)根据各校(园)学年度内报送信息的.质量与数量进行评价赋分。
7.学区工作。督导办联合教育股评价赋分。
8.学前教育。教育股评价赋分。
9.安全管理。办公室评价赋分。
10生源稳控。教育股依据有关文件,对全县小学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和全县中考生源稳控情况进行赋分。
11.教育质量监测。根据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县教学研究室出台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奖惩办法予以评估。
12.体育与体质健康。体艺卫股评价赋分。
13.特长发展。监测中心对参评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体育与艺术教育进行监测、评价赋分。
14.教师发展(教师聘任、研修与培训)。人事股会同县教师进修学校,结合教师聘任、研修与培训等开展情况评价赋分。
15.支教工作。人事股评价赋分。
16.满意度调查。人事股组织,根据参评学校(园)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17.特色校园创建。教育股评价赋分。
18.文明校园创建。办公室评价赋分。
19.新优质学校创建。教育股评价赋分。
20.奖励与处罚。
1.奖励。参评单位在某一方面获重大奖项奖或因工作突出,年度内在市级以上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媒体上报道宣传学校的做法的,按照等级进行赋分,累计封顶10分。
2.处罚。由教体局纪检组、办公室、人事股等提供依据。学年度内学校教职工个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每人次扣5分,扣完10分为止。凡因学年度内各单位在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节能减排、统计造假、党风廉政、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脱贫攻坚等方面被问责或被上级通报的;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评估细则扣分外,均实行“一票否决”,该学年度不得被评为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先进单位。
六、评价赋分
(一)高中、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局属小学(中心小学校本部)、村小。所有评价项目得分之和就是该校本年度办学质量督导评价的最后得分。其中教学质量分是以县监测中心提供的参与监测的各年级得分为基数,分别按比例折算后(高中满分为60分,初中、小学满分为50分),再取平均值,即为该校的教学质量得分。
(二)中心小学。校本部办学质量得分的70%(不含教学质量分),加上样本校办学质量得分的30%(不含教学质量分),再加上学区学前教育评价得分、学区集中评价分值和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分即为中心小学办学质量督导评价的最后得分。其中中心小学(学区)教学质量分以全学区参与监测的各年级总评得分为基数,分别按比例折算后(满分为50分),再取平均值,即为教学质量得分。
(三)完全中学和一贯制学校。高中部、初中部、小学部分开统计,初中部纳入中学部分评比,小学部纳入局属小学和校本部评比。
(四)幼儿园。根据评估细则,结合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进行评价,并确定等次。
(五)特教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主要采取实地查验方式,重点对工作计划的落实、年度报告的提交以及有关表彰奖励等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等次。
七、评价结果
(一)评价等次。办学质量督导评价结果采用等级评定,分六组,即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乡镇村小组、幼儿园组和其他学校(园)组。各组按工作实际和相应比例分别设立“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个等次。
1.“优秀”等次学校(园)数量为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85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取同类学校(园)数量的30% (并列计入)。
2.“良好”等次学校(园)数量为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75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取同类学校(园)数量的30%(并列计入)。
3.“合格”等次学校(园)为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60分及以上的学校(园)。
4.“不合格”等次学校(园)为考核得分占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学校(园)。
(二)结果公开。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和市教育局。
八、结果运用
依据《教育督导条例》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将督导报告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规定,设立五河县中小学(园)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奖,督导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园)年度考核、校干考核、奖惩、任免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一)每学年对办学质量督导评价情况进行通报并表彰,对获得优秀等次单位授予“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先进单位”称号。
(二)对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得分在同类学校(园)中倒数第一的,由县教体局会同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并限期一年整改;对连续两年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得分在同类学校(园)中倒数第一或连续三年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得分排名后三位的单位负责人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调整或问责。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5
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教育理念,引领学校“教学质量文化”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狠抓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此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一、评价奖励组织机构
组长:肖昌明
副组长:姚本前、陈明海
成员:肖昌茂、肖昌明(小)、蒋世锦、田昌万、全胜
二、奖励分类
1、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2、各类竞赛奖。
3、抽考成绩奖。
三、奖励方式
实行等级奖,取消原来的目标管理奖。
四、资金来源
按学生人数在公用经费中向各校抽取。
五、具体奖励细则
(一)期末教学质量优胜奖、进步奖。
1、优胜奖设置(按均分),取录名次原则上如下,但可按注解中的情况变动。
语数:一、二年级:一等奖2名(240元),二等奖2名(18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2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300元),二等奖1名(220元),
三等奖2名(150元)。
综合课(兼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2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140元),二等奖1名(110元),
三等奖2名(80元)。
综合课(专职):
三、五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2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四、六年级:一等奖1名(200元),二等奖1名(120元),
三等奖2名(70元)。
注:
①、一等奖内均分相差5分者,降为二等奖,二等奖增加个数;二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10分者,降为三等奖,三等奖增加个数。三等奖中与第一名均分相差20分者取消奖励。等次下降的差价加到一等奖上。
②、无考试成绩人员按人平数发放。
2、成绩进步奖:(当前名次-该班产生后的最高名次)×100元(或本期均分差与该班产生后最高一次的均分差缩小5分的`按提高一个名次计算)
(二)竞赛奖
1、全能竞赛类
①、县级:一等奖每生奖200元,二等奖每生奖180元,三等奖160元。
②、镇级:各年级各层次奖励人数:一等奖3人,二等奖5人,三等奖7人。
一、二年级:一等奖每生奖80元,二等奖每生70元,三等奖每生60元。
三至六年级:一等奖每生奖140元,二等奖每生120元,三等奖每生100元。
2、才艺表演类
①、表演类(奖励对象:原则上是班主任和音乐教师):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②、手工制作(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③、书法类(奖励对象:语文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④、绘画类(奖励对象:美术教师):一等奖20元,二等奖15元,三等奖10元。
3、运动会:
县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县里取到哪一名,学校奖励到哪一名。单项第一名:100元,单项第二名90元,后面依次类推。
区级(奖励对象:当前辅导教师):设人才贡献奖:每人次40元。
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班主任及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名奖150元,第三名奖120元,第四名奖100元,第五名奖80元,第六名奖60元,第七至十名奖50元。
校级(奖励对象:原则上按班主任与体育教师比例5∶5):团体总分第一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20元,第三名奖100元,第四名奖80元,第五名奖60元,第六至八名奖50元。
(上母片可另外制定)。
4、县“三独”竞赛(奖励对象:辅导教师):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后面的奖励依次类推。
(三)抽考奖
获局奖励的奖金全部用于上下半年参与评价的相关学科、年级教师。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6
为了强化教师质量意识,激励教师不断奋发进取,勤奋工作,确保我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保证中小下达的毕业班各分数段质量目标达成,并在此基础上有所突破,进而提升我村小学在全镇范围内的办学地位,结合我校校情实际,特制定以下毕业班奖励方案:
一、奖励范围:
1、全县毕业班检测考试,成绩以教体局评比公布数据为准,各类奖励以本镇六年级成绩评比结果执行。
2、奖励对象:
(1)、语文、数学、综合学科(品社、科学)。
(2)、奖励项目:a/合格率;b/单科三率和;c/中小下达的`质量目标(分数段人数)
二、具体办法:
1、合格率:
本校合格率位居全镇前4名进行奖励,依名次分别奖励班主任100元、80元、60元,50元。
2、单科三率和:
单科三率和位居全镇各教学班前三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80元,第二名奖励60元,第三名奖励50元。
备注:综合科成绩奖金由品社、科学科老师平均分配。
3、质量目标的完成:
中小下达我校各分数段人数达标标准:
各分数段每超一人依次奖励班级30元、25元、20元、15元、10元,按人数累计计算;未下达分数段每进入一人,从高到低依次奖励50元、45元、40元、35元、30元,按各段人数累计计算。
备注:本目标奖励属班级奖励,由班主任根据进入学生各科成绩高低进行分解,分配到教师个人,品社、科学占总奖金的三分之一,再从三分之一中进行平均分配。
三、几点说明:
1、月考成绩按照中小奖励政策执行,本校不再设奖;
2、本奖励方案属本校奖励政策,与中小奖励方案不冲突,获奖教师双重受奖(中小奖励和本校奖)。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7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关键,也是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切实调动各校尤其是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过中心小学研究通过,特制定该奖惩办法
一、参评年级:各小学所有年级。
考评科目:一、二年级考评语文、数学两科;三、四、五、六年级考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
二、奖惩办法:
在镇组织的教学质量检测中,按同年级同学科班数的7:2设奖。
(一)教师奖惩:
一至五年级、六年级科学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及以下150元。
六年级语数英三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班级平均分不及格的`,全镇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
单科教学成绩: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内,中心校在全镇通报批评;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绩效工资50元,任课教师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平均分超过80分,不予处罚;二、三年级进步五名,四、五、六年级进步三名不予处罚。)。
教干质量检测成绩位于全镇后三名的,免去其所任职务。
(二)学校奖惩。
1、学校成绩与学校领导的职务任免、奖惩相挂钩。
(1)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中心小学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四次(两学年)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免去学校校长职务。(按学校平均分排名,定点校和教学点分别考核,从20xx——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算起)
(2)定点校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1000元,第二名奖校长800元,第三名奖校长600元。教学点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500元,第二名奖校长400元,第三、四名奖校长300元。
(3)班级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的学科超过三分之一罚校长600元,超过二分之一罚校长800元,。
2、学校不得隐瞒学生人数,隐瞒一名学生罚学校100元,全校隐瞒学生超过10人,除经济处罚外,对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考试成绩。
3、考试时,如发现教师有作弊行为,任课教师成绩按0分处理,扣绩效工资1000元。学校质量检测成绩按该科最后一名成绩降10分计算,每作弊一科扣学校综合考评分2分。
本办法经全体校长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心小学负责解释。
小学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8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服务于我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xx〕137号)及《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区东部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xx-2018年)的通知》(温政办〔20xx〕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设立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奖励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基础教育公办与民办学校。具体奖励方案如下:
一、奖励原则
树立全面、全程、全员、绿色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全面导向、改革导向、增量导向”的奖励原则,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机制。
(一)“全面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质量观,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坚守学校安全、德育、体育、减负等工作底线。
(二)“改革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向改革要质量,通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让扎扎实实推动课程改革、课堂变革、教学新常规建设并取得成效的中小学校得到奖励。
(三)“增量导向”。奖励方案要引导中小学校关注学业成绩的增量,在不同学业成绩基础上追求增量,增强学校主动发展意识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预期目标
通过奖励,引导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教学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学校与教师积极性,扎实推进课程改革与课堂变革,不断改进学校德育、智育、体育、艺术教育等工作,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达到以下标准:
(一)义务教育学业合格率达到省均水平。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前四水平。
(三)高中学业水平的合格率达到97%,高考录取率达90%。
(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课堂变革、教学新常规建设、校本研训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五)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达标达到95%、综合素质显著提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奖项设置
主任教育教学奖励资金列入区财政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设以下三类奖项:
(一)学业质量奖(76万)。奖励学业质量高或提升幅度大的公办与民办中小学校。小学学业质量奖约26万元、初中学业质量奖约30万元、高中学业质量奖约20万元。
(二)精品项目奖(16万)。奖励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学新常规建设、校本研训示范校建设成效显著的幼儿园、中小学校项目组成员。精品项目分精品课程、精品教改项目(包括教育评价改革项目)、教学常规管理精品校、校本研训精品校,每学年评出8个项目,每个项目奖励2万元。
(三)优秀成果奖(8万)。奖励获得市一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果(论文、课题)、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获得者;市一等奖及以上艺术节与科技节作品的指导教师、市“小数学家、小科学家、小文学家”的指导教师。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业质量奖、精品项目奖的学校必须要具备以下前置条件:
1.平安校园考核不低于850分,年度内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学生体质健康合格达95%及以上或比上年度提高2%。(高中数据采用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高校新生体质健康合格率”)
3.认真践行“四品八德”教育,有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与具体行动。
(二)申报学业质量奖的学校,学业评价指标达标有以下要求:
1.小学:当年度小学学业合格率达到区均值及以上,或学业合格率在全区排位名次比上年度有进位。
2.初中:(采取团体捆绑式评价)当年度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前20%、T总分、后20%)至少有两项指标达到市平均水平或比上年度有提升。
3.高中:当年度高中学考累计合格率要达到93%及以上或增长率达到4%及以上且高考录取率达到88%以上。
(三)申报精品项目奖的学校,具备以下条件:
1.精品课程。依据学校课程规划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评价、管理,做到科学、有效、精致,在两个年级及以上实施。
2.精品教改项目。根据学为中心教学改革方向,开展课堂变革、作业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取得很好成效;或推广与深化“基于作业单的互助课堂”项目成果, 成效显著。
3.教学常规精品校。根据市教学新常规,结合我区“基于作业单互助课堂”项目成果与学校实际,积极推进教学新常规建设,成效显著,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校本研训精品校。认真落实市、区有关校本研训要求;基于校情,创新开展校本研训工作,亮点鲜明、成效显著。
(四)申报优秀成果奖的个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当年度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
2.申报成果奖项由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
3.获奖艺术节作品、科技节作品、“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指导教师必须全程参与指导,有完整指导活动记录。
五、奖励办法
一学年奖励一次,奖励考核期为当年9月1日—次年8月31日。
(一)学业质量奖的奖励办法
1.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根据学业评价指标计算积分,再根据积分计算出各校学业质量奖的金额。(具体见附件:学业质量奖的计算方法)
2.学业质量奖发给学校,由学校根据本校的奖金分配方案发放给教师。
(1)学校奖金分配方案要注重毕业年级,兼顾基础年级
(2)学校奖金分配方案要向一线教师特别是教学业绩优秀的教师倾斜。
(3)学校奖金分配方案兼顾那些认真落实教学常规、课堂质量高、深受学生欢迎的非考试学科教师的贡献。
(二)精品项目奖的奖励办法
1.精品项目认定程序。
(1)学年初由学校申报创建精品项目并提交方案与工作行事历。
(2)学年中由文教体工作局组织督导组进校督促与指导精品项目的培育。
(3)学年末由精品项目考核组对申报学校条件与项目成果进行认定,择优确定精品项目。
2.精品项目奖发放给学校,由学校根据项目组成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效益予以分配。
(三)优秀成果项目奖的奖励办法
1.市一等奖:论文500元/篇,优质课、班主任基本功大赛1000元/人,艺术节指导奖、科技节指导奖1000元/项目,课题成果奖20xx元/项目;市小文学家、小数学家、小科学家指导奖 3000元/生。
2.省二等奖、省一等奖、国家二等奖、国家一等奖分别按市一等奖的1.5、2.0、2.5、3.0倍数计算奖金。同一项目取最高奖,不重复累加计算。
3.优秀成果奖直接发放给有关教师本人。
六、保障措施
(一)区财政要保障每年100万的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资金。若当年度质量奖励发放总额不足100万,财政按实际金额安排预算。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资金不列入绩效工资范围。
(二)文教体工作局要成立主任教育教学质量奖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估小组,确保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实施奖励方案。
(三)文教体工作局全程监督主任教育教学奖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奖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截留、挪用、挤占。督促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奖金的激励作用,提高奖金的使用效益。
(四)文教体工作局根据我区教育发展,可视情况对本奖励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好地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本方案自20xx年8月7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