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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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市《关于延迟复工的通告》要求,现就我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要求,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企业复工相关内容
(一)复工时间节点
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疫情管控形势严峻的区镇,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可适当再延迟复工时间。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海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如涉及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必须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南通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企业复工标准
企业在复工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海前两周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岗员工行程登记表》(见附件1),签订《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凡来自或者有湖北、五汉、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员工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来海。原则上,江苏省外员工不得回厂工作,如确需回厂工作的,经审核同意后,企业需安排实施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购置必需的防控物资,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必须有7天的使用量并动态保证;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4.涉稳评估到位。企业要对职工住宿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认清当前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背景下,职工难以进入村、居的实际,预先统筹安排职工住宿问题,严防发生员工来海后无地居住或与当地村居民发生冲突。凡稳评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复工。
5.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6.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三)复工审核流程
各区镇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复工。
2月10日前,企业复工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xx〕2号)精神,逐级进行审批;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核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手续,加快审批流程(见附件3)。规模以上企业由驻厂干部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1)、《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规模以下企业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安排驻厂人员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报备,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2)、《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六个到位”复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人员排查的全面性、现场防控的可靠性、应急预案(范本见附件7)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复工标准的'企业,按规定流程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
(四)复工前期准备
1.健全工作机制。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应在拟复工前,按照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见附件8),复工后每日向属地政府报告,没有变化的实行“零报告”。参与复工生产的员工需追溯满14天每日监测无异常,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申报复工。企业应及早研判生产和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复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必须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厂区,外地员工不提前返厂待命。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晰可控。
3.明确防控职责。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管委会)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和员工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各区镇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复工后期督查
企业复工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停产整改决定。各在产及复工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不得违反或降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标准。
三、其他事项
(一)建立派驻联系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对规模以上企业,从部门的机关干部中集中选派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驻厂上班;其余企业由各区镇负责派驻,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服务企业保障生产经营,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强化部门整体联动
发改、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各区镇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发改、交通、住建、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要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 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 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 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 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 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 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3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xx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4
为积极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企业应必须确实有效隔离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再结合本地区的疫情防控需要并且经过公司住所地防疫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确保企业平稳过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分步、分期、分批次的复工,保障各项预防处置工作落实到位,制定如下参考方案:
一、明确责任主体并健全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企业必须承担疫情预防处置主体责任,要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场所及企业人员的疫情防控,健全本公司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长: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副指挥长: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
公司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某行政总监或人事总监
公司疫情防控成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复工复产前期防疫准备
1、制定应急预案。复工企业需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积极采取疫情防控应对措施,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应急管理、出入管理、餐饮管理、出差管理、会议管理等各项防控预案到位。
2、强化日常监管。企业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每日填报《复工人员情况排摸表》,并做好所有复工人员健康状况登记。
3、申请复工员工如果与确诊或疑似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必须向企业居住地社区主动报告,必须主动接受为期14天的企业定点隔离点或居家隔离,相关情况同时报所在地街道或主管部门。具体工作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严格执行。
4、掌握员工动态。对市外已返公司住所地的员工、其他城市员工或接触过确凿及疑似人员的员工,制定落实员工分次分批到位方案及防控措施。
5、配备防疫物资。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控物资由企业自行解决。收集官方专业机构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等开展宣传。
6、统计公司储备的.医用口罩、KN90或KN95口罩,防护服(主要以环卫消毒)、防护眼镜,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红外测温仪、血氧仪、喷雾器、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防疫人防技防物资。
7、制订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8、严格场所管理。对于配置值班宿舍的企业,日常管理参照小区封闭式管理要求执行,由企业落实值班宿舍各项防控责任,并及时向所在辖区的街道、主管部门报告。
9、为防范未然,企业需设立隔离点,落实管控措施。同时,在厂区出入口、办公人群集聚区域设立临时体温检测点,做好到岗人员每日健康监测。
三、复工复产防疫工作安排
1、公司各级部门提前统计各自人员预备到岗情况并汇总报告到人力资源部门。从本市区以外员工以及较大疫区返工的员工、相关方(含供应商、物流、业务外包、派遣方)进入公司前须组织医务人员全部检查后无异常方可进入。复工期间必须戴口罩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复工第一天全员健康排查尤其重要,宁可慢不可错。
2、提醒员工在家期间及恢复生产后在疫情管控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
3、员工上班后有任何员工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以及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刻上报各管理层,并立刻进行现场消毒和安排员工及时去医院就医并将确诊结果通知公司。
4、所有员工、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公司前必须接受门卫红外测量体温,门卫负责记录体温,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入场,并报告公司及对接人。外来人员还须自行佩戴口罩(长期业务方公司提供临时预备口罩)。
5、做好外来人员登记确认工作,所有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岗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人等信息。按照政府规定向企业报备自我隔离,公司按照上班考勤,属地管理部门每日通过微信QQ视频抽查居家隔离情况,可以居家办公灵活处理工作事宜。
6、复工复产前,上班前,公司组织医务人员对公司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每天一次。重点区域—更衣室、办公室、生活垃圾堆放处及吸烟点,安排专人每天早晚消毒各一次。中央空调按照技术书采取进风消毒过滤。
7、确认公司集中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食堂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餐具蒸汽消毒。加工环节严格生熟分开。就餐采取分批进行,间距至少保持2米。
8、餐厅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镜和医用口罩、防护鞋。
9、一次性的必须集中扔弃,重复性防护用品必须集中消毒处理,禁止未经消毒反复使用。
10、餐具统一由服务人员配发,禁止自行取拿餐具,不要用自己的筷子和餐具来从公碗和盘子里夹菜,饭菜统一由食堂工作人员分餐取菜。食品留样按照规定执行。
11、在卫生间、食堂等主要场所设置消毒洗手液、肥皂及酒精棉球或消毒湿巾。要求员工饭前便前便后必须洗手或用酒精棉球擦拭,用流水冲洗。
12、门卫、服务人员、保洁、绿化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胶皮手套每日应更换上述防护用品。
13、复工后,公司组织排查对必须的防护用品库存量和核算近期使用量,提前采购,合理库存。该物资作为日常防护物资及应急处置物质按需发放。必要时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废旧换新,防止不合规扔弃传染。
14、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也必须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并且每3小时更换一次。
15、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公司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16、各公司的车间、会议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保持开窗通风(不含中央空调),每天上下午各至少两次,每次60分钟。
17、公司在防疫期停止前,暂时取消或控制人数参加集体活动及大型会议,停止因公出行、聚会等。
18、注意个人卫生,疫情期间尽量减少出行,降低乘坐电梯频率,低楼层乘客可以走楼梯步行,不要在乘坐电梯过程中取下口罩,随身携带卫生纸(手套),可隔着卫生纸(手套)按电梯按钮。卫生纸(手套)使用完毕妥善处置。等候电梯时站在厅门两侧,不要离厅门过近,不要面对面接触从电梯轿厢中走出的乘客。乘客走出轿厢后,按住电梯厅外按钮不让电梯关门,等待片刻再进入电梯。尽量避免与多名陌生人同乘电梯,时间充裕的乘客可耐心等待下一班电梯。尽量不要用电梯搬运物品,减少随身物品与电梯轿厢接触。乘坐电梯后,及时洗手、消毒。
19、工作沟通采取微信、QQ、电子邮件方式,确需要当面交流必须做好防护并保持2米以上。
20、不信谣,不传谣,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瞒报、漏报疫情的,要及时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何更好地做好灾后的快速发展工作,需要多方考虑,企业始终要坚持自主创新,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探索新技术和新资源才能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这次疫情灾害也打乱了很多企业的发展节奏,如何熬过这次疫情灾害,是相关企业面临的巨大挑战,中华民族历来弘扬国难兴邦的乐观主义情怀,在疫情灾害中,相信智慧的中华民族一定会创造出诸多商业模式和商业机会。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中华民族是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的民族,我们坚信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我们一定会战胜这一次疫情!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5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市《关于延迟复工的通告》要求,现就我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要求,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企业复工相关内容
(一)复工时间节点
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疫情管控形势严峻的区镇,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可适当再延迟复工时间。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海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如涉及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必须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南通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企业复工标准
企业在复工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海前两周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岗员工行程登记表》(见附件1),签订《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凡来自或者有湖北、五汉、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员工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来海。原则上,江苏省外员工不得回厂工作,如确需回厂工作的,经审核同意后,企业需安排实施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购置必需的防控物资,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必须有7天的使用量并动态保证;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4.涉稳评估到位。企业要对职工住宿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认清当前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背景下,职工难以进入村、居的实际,预先统筹安排职工住宿问题,严防发生员工来海后无地居住或与当地村居民发生冲突。凡稳评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复工。
5.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6.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三)复工审核流程
各区镇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复工。
2月10日前,企业复工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xx〕2号)精神,逐级进行审批;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核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手续,加快审批流程(见附件3)。规模以上企业由驻厂干部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1)、《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规模以下企业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安排驻厂人员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报备,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2)、《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六个到位”复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人员排查的全面性、现场防控的可靠性、应急预案(范本见附件7)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复工标准的企业,按规定流程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
(四)复工前期准备
1.健全工作机制。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应在拟复工前,按照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见附件8),复工后每日向属地政府报告,没有变化的实行“零报告”。参与复工生产的员工需追溯满14天每日监测无异常,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申报复工。企业应及早研判生产和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复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必须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厂区,外地员工不提前返厂待命。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晰可控。
3.明确防控职责。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管委会)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和员工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各区镇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复工后期督查
企业复工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停产整改决定。各在产及复工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不得违反或降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标准。
三、其他事项
(一)建立派驻联系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对规模以上企业,从部门的机关干部中集中选派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驻厂上班;其余企业由各区镇负责派驻,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服务企业保障生产经营,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强化部门整体联动
发改、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各区镇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发改、交通、住建、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要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7
为进一步落实好我公司的新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重大传染性疾病流行,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针对此次疫情,成立公司疫情防范小组,进行人员管控,环境消毒,疫情宣传,物质筹备等方面工作,确保公司所有的疫情防护措施做到位。
一、工作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立足平时,防治结合,快速反应,依法管理,分层负责,依靠科学的原则。宣传普及新冠状病毒防治知识,建立防控网络,实施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及时治疗“的方针,对与疑似病例及确诊病倒的员工密切接触者要及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1、防控重大传染病发生与流行是我们公司工作的第一要务,一切工作服从防控工作。
2、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指挥。
3、疫情报告零时间,做到情况准确,保证信息畅通。监控求实,不瞒报、不漏报。
4、要求两手抓“工作:求严、求实、求细。
二、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复工期间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进行生产,特成立新冠状病毒疫情防联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xxxx保卫、宿舍管理人员
三、日常防控工作:
加强日常防控管理,使办公场所、厂区和车间场所保持经常性通风换气,搞好卫生工作。具体防控工作分以下几点严格执行:
1、体温检测:落实晨午间体温检测工作,即发烧排查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对公司所有人员每天进行两次红外线体温检测(即晨间上班时和中餐就餐时),监测体温,对体温异常(≥37oC)并有传染病可疑症状的人员,严禁进入车间,及时上报并与医院联系,严格执行清洁消毒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2、场所清洁消毒措施注意事项厂区大门口(门卫室)应配备75%酒精,所有从厂外进入公司人员需要对其手部、手机、厂牌、钥匙进行喷洒消毒;其中食堂工作人员除上述消毒措施外,还需要用75%酒精对衣服进行消毒,且需要更换口罩。
3、配备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喷洒消毒办公楼的公共洗手间需要配备手部清洗液和免洗消毒凝胶(或75%酒精),所有人员均应按照洗手消毒流程清洗和消毒手部生产车间内按照车间现有清洗消毒流程进行消毒;增加对私人衣柜消毒措施:每天2次用75%酒精喷洒后密闭消毒。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文件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要求,强化稳企业保就业,缓解小微企业年内还本付息资金压力,进一步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体方向
完善我行信贷条线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力度。
(一)受众群体。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
(二)适用范围。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三)延期内容。贷款期限能延尽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供分期还本,利息平摊至后续还款日等差异化支持,还本还息日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
(四)延期要求。要求客户签署“稳岗承诺书”,企业贷款延期期间,应当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
二、具体执行标准
(一)延期还本付息标准。根据客户延期还本、付息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客户经理应合理评估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并预期企业未来发展情况,给出合理分析理由。
一是客户目前有能力正常还息,且企业受疫情影响不大,预期客户未来有足够的还本付息能力。可以采取利率优惠政策进行引导,贷款到期后为客户办理无还本续贷。涉及担保的需要与客户及担保人协商处理,保持有效担保或提供替代。
二是客户受疫情影响较大,客户暂时无付息能力。在本期贷款到期前,为客户办理延期付息,可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办理利息分期偿还,分摊还款压力,延期付息期间免收罚息。延期付息最长可延至贷款到期前,如客户贷款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需综合考量为客户办理无还本续贷,结合企业情况合理制定续贷后的还本付息计划。
三是客户生意已经严重受到疫情影响,不确定未来是否可持续经营。先采取短期延息的方式,由客户经理和风控人员重点关注,充分利用好给客户办理延期付息的时间,研究是否可以对这部分客户经营进行资源整合,帮助客户逐步实现还息能力。
(二)还本付息计划方案。可根据客户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为客户制定个性化还本付息方案,以下方案供参考:
一是由按月还息改为按季还息,减缓客户还款压力,扶持客户渡过疫情难关。
二是前三个月无需还息,此三个月利息均摊至剩余月份数归还,减缓客户还款压力,扶持客户渡过疫情难关。
三是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与现金流情况,在贷款到期前自由确定还息日期,2020年9月30日前到期的贷款需在到期前一次性归还本金与利息。
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合理安排还本付息时间,避免集中到期。
三、注意事项
(一)延本延息期间注意落实担保方式延续问题,保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
(二)要求建立延期还本付息专项台账,进行专项统计,密切监测贷款质量变化,对可能出现的信贷风险提前做好预案。
(三)制定差异化还本付息计划,避免集中到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延期还本付息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以全面、深入、细致为原则,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二)确准范围、及时反馈。在央行的大政策下做好到期合理续贷及应收尽收的工作安排;统计符合条件的业务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做好符合政策规定客户的摸底调查;及时反馈问题,做好政策宣传。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9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
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
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0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冠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对我镇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依据《应急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如果发生新冠病毒疫情,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处置,严格消毒,彻底灭源,隔离封锁,溯源追踪,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新冠病毒疫情。各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演练,及时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工作,对复工后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评估、适时预测,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不留隐患。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员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稳防稳控。
二、组织机制和责任主体
(一)组织机制。
我镇成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经贸办、应急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委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开展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各单位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其他指示。
(二)责任主体。
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制定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卫生院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规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情况报告、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出现相关症状病例后的处置。
派出所。负责复工后的疫点封锁、疫源追踪,加强疫点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优先运送应急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维护复工后疫点交通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对不配合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上线严肃惩处。
各村(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辖区人群开展逐户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同时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做好复工人员随访和居家隔离观察等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复工应急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应急管理
(一)报告制度
1、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复产,各单位负责人向镇防控应急处置办报备,经审核符合复工条件后,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方可复工复产。
2、单位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3、单位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附送卫生院。
4、单位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分别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二)排查管理
1、单位要构建与村(社区)、卫生院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镇复工应急处置办牵头,村(社区)、卫生院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
2、单位要配合派出所、移动分公司、卫生院,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行踪和健康信息筛查。
3、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4、对没有离开地区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5、对没有离开地区但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外地区抵人员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由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卫生院、村(社区)配合监管和检测。
7、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凡经我镇及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认的重大项目参与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由单位组织筛查,筛查结果没有问题的正常上岗。
8、从湖北抵人员,虽没有发热症状,仍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从湖北抵人员,有发热症状的,直接交由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三)隔离管理
1、单位要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提供隔离条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单位无法提供居家隔离条件的,可以到市金河宾馆隔离观察,或由各村(社区)与员工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3、村(社区)负责为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开具外出务工证明。
(四)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
2、对确有安排食堂集中就餐需要的,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实施分餐制,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并向镇食安办报备审核。
3、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单位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5、单位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6、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五)防护管理
1、单位要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原则上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单位要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卫生间、员工宿舍等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规范消毒,做好封闭场所通风换气,原则上不使用暖风或空调。保持环境清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单位要督促员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原则不乘坐客运车辆。
4、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5、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方式。
(六)宣教管理
1、单位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主动联系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宣传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3、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四、应急处置
1、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2、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或办公室,以及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由卫生院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到卫生院检测,必要时由卫生院使用专用救护车,做好隔离防护,送往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3、单位要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固定专人负责,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居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4、单位排查出的员工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先行隔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控办和卫生院,按照操作规程,由镇防控办和卫生院分别上报,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确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做好密切接触员工的追踪和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各村(社区),各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后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切实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以防疫情在我镇输入、蔓延、输出和控制疫病传播,确保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二)预防为主,突出实效。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环境整治、消毒灭源、强制检疫、强化堵源、疫情观测和重点员工24小时监管等综合措施,确保复工后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职责,重点督导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无谎报瞒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1
为切实做好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疫情防控第一、安全生产第一”,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两项工作目标,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全市企业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原则上各企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春节期间未停工停产的企业除外)。xx企业复工复产按照惯例安排在召开之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原则
疫情防控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安全生产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牵头落实到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将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
四、重点措施
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具体抓好“六个落实”:
1、严格落实摸底排查。各企业当前要抓紧对xx员工进行摸底排查,已经返回北的全部通知到位暂时不要回,等稳定之后再作安排。对其他员工的疫情防控要严格按照当地卫健和防疫部门要求排查到位,确保涉及疫情防控人员全部落实隔离措施。
2、严格落实健康筛查。各企业每天班前要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体温检测,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疫情防控临时医务室,重点排查职工是否存在身体健康异常,对有疫区暴露史、与病毒感染者及疑似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感冒发热等症状,如发现情况立即及时登记备案,立即联系当地疫情定点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各企业要储备必备的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免费发放给从业人员,进企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企业内部、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对员工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要进行全面消毒,保证工作环境卫生干净。有条件的企业可设立医务室,安排专业医护人员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筛查和科学防护指导。
4、严格落实复工准备。各企业都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实行“一企一案”,企业法人代表要作为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必须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局加强审核把关。指导各企业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召开职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培训会,人手一册发放有关防疫手册,加强员工卫生健康教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方面的复工复产准备。
5、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各企业根据各行业特点和标准,按照“自查自纠、自行验收、属地核查、分级报备”的程序开展复工复产,严格标准对各类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扎实做好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标准,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烟花企业按照省、市安委会加强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有关文件执行。其他企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执行各主管部门制定的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标准。企业在自查自纠、自行验收的基础上,要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签署的疫情审查同意,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6、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xx企业要针对疫情防控特殊形势,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向应急管理局“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应急管理局收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及时快速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其他行业企业按照对应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
五、组织保障
1、“四包”促联防联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示范带动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带头包片、包企业、包重点、包人员,推动社会各方面联防联控。
2、“三到位”促措施落实。各企业要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即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重要岗位人员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到岗到位,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防控措施到位。
3、“五个一律”促从严把关。即凡是存在疫情风险的一律不予复产、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同级政府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凡是停业整顿没有通过验收的一律不能恢复生产经营。
六、有关要求
1、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对直管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指导和督查检查,各地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于2月12日前分别报市应急管理局汇总。
2、其他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安委办,具体由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协调科汇总。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2
为认真贯彻落实《来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安委〔20xx〕5号)、《来宾市应急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来应急发〔20xx〕4号)及武宣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相关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保障我县非煤矿山、危化和工贸等相关企业春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现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自查自纠
各相关企业于20xx年2月15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大培训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二、核查验收
20xx年2月16日我局接收企业的复工复产申请,并组织专家等人员对申请复产复工的企业进行实地核验,经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由于节后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尚未进入良好工作状态,安全防范意识降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且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县安全形势平稳,对服务保障全区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相关企业必须充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工作作风,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始终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疫情排查,各企业要组织力量加大对员工排查力度,重点摸清春节期间员工去向、身体状况、是否接触过疫区人员等情况,特别是近期从湖北等重点疫区返工人员的排查摸底。对春节返乡期间患病、医学观察、疑似病人和传染病人密切接触者,按照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在当地医治、隔离或者观察,严防传播感染到企业。
二是做好自我防护,出门或在室内聚集必须戴口罩,隔断疫情传播途径。各企业要在员工返工前,要落实对员工生活区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消毒措施。员工到企业后禁止举行群体性聚集活动,提醒员工远离人群密集场所。若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人员,要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和县卫健局。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QQ群、标语、橱窗、公告栏、电子屏等宣传平台,及时宣传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类防控措施、注意事项,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号召员工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人人参与、联防联控,增强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春节后全员安全知识大培训,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前置条件,要做到全员覆盖。复工复产前,根据防疫的要求,因地制宜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方案,严格培训内容,可通过专家授课、播放事故案例等方式进行,确保培训具有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集中培训的,每个参与培训的员工之间要保持防疫安全距离。培训结束后,要认真组织考核,从业人员只有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方案、考核内容应收集、整理、归档以便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
3、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企业不带病运行。复工复产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复产复工方案,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员、各岗位员工,会同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介机构对各生产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做好复工生产前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严防企业带病运行。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落实”。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后,方可向我局提出书面复产复工申请。
(1)非煤矿山:做好各类设施设备和现场环境的安全检查,彻底消除停产期间形成的事故隐患,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外来施工队伍和发生变动的人员加强复产前安全教育培训。
(2)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加强复产前作业场所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的监测工作,检查除尘系统以及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并做好作业环境的全面清理工作。
(3)危险化学品:组织生产、设备、仓储、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对危化品生产储存设备、设施、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等进行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复产前要制定严密的开(停)车方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制定处置防范措施,要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要组织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复产前人人参加培训,安全教育不到位不开车。
(4)冶金等工贸行业:对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各种仪表、管道、阀门、危险品储存装置和厂房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切实加强煤气作业场所和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或窒息事故。
(5)烟花爆竹:各批发企业要按照各零售经营点的核定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的相关规定,对春节后未销售完超过平时储存限量的烟花爆竹,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规范的仓储点进行集中存储。
四、落实责任,严把复产程序
(一)非煤矿山企业
1.矿山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2.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考评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矿山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完成相关问题及隐患整改后,形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送属地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自行复产。
3.地采矿山及其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四等尾矿库运行的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会同我局联合审查。
(二)其他相关企业
企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后,应向我局提出复工书面报告,报备复工复产方案。由我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核验人员拿出复工意见报局主要领导,经局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复工的意见后方可复产复工。在现场核验中按行业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不得复产复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一)积极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卫生防疫事件。批准复工复产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卫生防疫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二)遇特殊情况,按上级的要求及时处置。未尽事宜及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复工复产的,请提前与我局相关股室联系。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提高对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工作落地,有效防控疫情风险,加快建立与新形势、新挑战相适应的冷链“物防”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冬季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以冷链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为重点,全力抓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冷链食品本地和输入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预防,管控风险。坚持用风险管理的理念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关口前移、强化监测,抓早抓小、防患未然,最大程度降低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输入和传播风险。
(二)人物并重,全程布防。坚持冷链食品风险防范与从业人员健康防护并重,围绕物流链和产业链从进口、运输、贮存、加工、销售、餐饮等环节逐次加强防控,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织紧织密防控网络。
(三)科学防控,注重效能。坚持运用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其他现代信息技术、检验检测技术等丰富防控手段,提高防控的实效性。同时,在确保冷链物流安全的基础上,避免货物积压滞留,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四)属地负责,多方联动。坚持全面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压紧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联动落实部门主管和监管责任,推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
三、工作目标
以“力争防得住、不传播,确保找得到、不扩散”为目标,全面摸清业态底数、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格开展监管执法、强化精准追溯管理、高效科学应急处置,全力防范冷链物流成为疫情源点,一旦发现新冠病毒污染情况后,确保能够快速精准溯源定位,有效管控风险。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入省关口防控。
加强从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做好口岸环节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加强非从口岸报关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入省管控。在高速公路、国道等主要交通要道设检查点开展排查,严查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无法提供检疫证明,来源不明的进行拦截,由当地联防联控机制调查处理;对无法提供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和追溯信息的,予以贴封、通报,移交货物计划抵达首站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处理,不得直接进入冷库、市场。
(二)加强运输物流防控。
督促指导冷链食品与货物运输企业、冷链运输承运人、快递企业等按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要求,严格信息登记、货物查验和车辆器具清洗消毒,不得承运无法提供“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
(三)加强生产经营防控。
强化入省首站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强化冷库责任,接受进口冷链食品时,严格查验“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实施专用通道入库,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做好货物的出入库记录等工作;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储运、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业主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在进货关口严格查验“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并对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环节冷链食品及外包装等开展采样和核酸检测,排查新冠病毒污染风险,科学确定检测范围、抽样比例和检查频次,结合实际情况按规定开展预防性消毒。妥善处置冷链食品废弃外包装。
(四)加强从业人员防护。
对所有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含口岸、冷链运输和出入库、流通、市场环节)每周完成一次全覆盖抽样检测,一旦发现问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处置;督促冷链物流各环节责任主体强化物资保障,做好从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核酸检测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对直接接触进口冷链的物流人员,推动优先开展新冠疫苗紧急使用。
(五)科学开展应急处置。
在核酸检测中如发现阳性结果,立即组织专家开展疫情风险研判,提出防控工作建议,同步溯源定位,迅速采取冷链食品下架封存、流行病学调查、冷链食品追溯、人员排查、密切接触者隔离、疫点卫生学处理等防控措施,妥善有效应对处置。
五、专项执法
xx年12月15日至xx年3月31日,重点聚焦冷库风险隐患、防控责任落实、物流运输消毒、追溯制度执行、场所环境卫生、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冷链物流疫情防控联合专项检查执法行动。
(一)冷库风险隐患。
重点检查冷库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第三方冷库是否备案,是否落实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是否具备温度监测设备,是否定期测定并记录冷冻冷藏食品温度;是否接受无“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的货物,是否按照相关标准或标签标识要求贮存货物,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二)防控责任落实。
重点检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是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控措施,是否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预防性全面消毒,是否具有“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对没有消毒证明的是否由入省首站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消毒单位实施有效消毒,是否有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售卖。
(三)物流运输消毒。
重点检查冷链物流特别是冷链食品运输车辆、场站的消毒及从业人员防护工作情况,进口冷链货物承运单位是否落实运输环节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消毒处理措施,承运的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
(四)追溯制度执行。
重点检查入省首站、批发企业、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冷链运输企业是否在“省冷链”平台注册,上传冷链食品追溯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完整、准确;检查自建自备冷库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索取并保存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和食品进出库台账;第三方冷库是否留存委托方的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文件,是否如实记录委托方以及委托贮存的产品信息,是否建立食品进出库台账。
(五)场所环境卫生。
以肉品集中交易市场、冷库、商场超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地区,检查是否制定疫情防控指南,冷库及从业人员是否落实清洁、消毒、通风、个人防护等卫生防疫措施,是否存在卫生死角,是否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储备,是否有加强冷链环节疫情防控的措施。
(六)违法违规行为。
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不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防控责任,不落实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无“两证明一报告”和追溯信息而进入冷库或上市销售的;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票据不全冷链食品的;不落实追溯措施,发现问题产品无法精准定位和溯源倒查,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等后果的;不服从、不配合实施有关防控措施和监督检查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对走私冷链食品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明确责任
(一)地方属地责任。
各级政府对本辖区内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要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有力承担起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各市(州)、县(市、区)参照省上做法,结合实际,成立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明确一名政府领导直接负责,市场监管部门为组长单位,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海关、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大数据管理、邮政管理、口岸物流管理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并设立专班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包括从事涉及冷链食品进口贸易、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冷链物流园区等单位和个人)承担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交通运输部和我省规定的相关程序、方法及要求,健全内部疫情防控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冷链食品信息化追溯责任,全面自查整改各类隐患;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措施,强化全员培训和健康监测,定期组织和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有效处置。
(三)部门主管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在本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能职责,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各司其职,围绕本业领域,严格监管执法,主动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互为补充,主动作为,强化职责边界衔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形成全链条防控闭环。
(四)行业组织自律责任。
各类冷链物流和食品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督促指导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根据行业业务范围、特点制定细化操作指南,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行业生产经营行为。通过自我承诺、倡议书、责任书、宣传册等形式,引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参与到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宣传普及冷链物流安全风险防控知识,提高防护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人员经费保障力度,为做好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加强督查督办,对防控不力的及时开展警示约谈、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
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及时通报情况、研判形势,因时因势研究调整完善防控措施,构建起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协作配合、有力有序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格局。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疫情传播风险,要及时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妥善应对处置。
(三)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精心策划,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将冷链物流疫情防控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宣传到位,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和广大消费者全面了解、落实防控规范和相关要求;统一信息发布口径,规范信息发布要求,正面发声,破除谣言,为群防群控营造有利舆论环境;加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加强工作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参与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自我防护能力,严格落实好口罩、消毒液、手套等必备物资,确保一线工作需要。特别是对在监督检查、执法办案中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等感染风险高的一线工作人员,要突出加强防护措施,有效避免工作人员被新冠病毒污染的食品、包装或环境感染的情况发生。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4
为指导企业科学有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企业防控能力,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企业生产秩序,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防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内容,要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
(三)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辖区街道(乡镇)、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一)分类返岗。企业要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目前仍在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暂不返岗;对有其他疫情较重地区旅居史、曾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实行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对省内其他各市返回的无流行病学史、无相关症状的员工,确因生产需要返岗的,可按照“厂区内上班,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的方式返岗。
(二)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要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三)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县(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乡镇)报备。
三、做好防护
(一)防护准备。
统计、购置、储备所需的口罩、消毒剂、手套等防疫物资,定时排查库存量,要确保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均能按规定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废弃防护用品处置。
(二)通风消毒。
1、日常消毒。复工复产前,对企业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2、日常通风。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中央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三)人员防护。
1、个人防护。所有员工、体温检测人员上班期间要全程配戴口罩,作业岗位保持安全间隔距离。企业物业、保洁等要按要求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2、手卫生。企业工作和生活场所要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
3、住宿安排。集体宿舍要尽量减少同房间入住人数,尽量分散布置在四个方位,建议床外围设布帘隔断,避免头顶头休息。集体卫生间要设置洗手消毒设备,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人员管控。
1、减少聚集。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减少会议频次和开会时间。如确需开会的,要选择相对宽敞、通风的空间,参会人员要佩戴口罩。
2、优化招聘方式。提倡线上招聘员工,要做好应聘人员的健康预检,严格核查其过去14天内的流动情况并做好登记等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办理入职手续。
3、通勤安排。鼓励工作人员自驾、骑行或步行上班,尽量减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外地员工原则上14天内不得离开厂区、宿舍或指定区域。
(五)就餐管理。
1、食堂安全卫生。按照食品安全规范执行,不得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
2、规范操作服务。每日岗前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食堂服务人员作业中要统一佩戴手套、口罩、防护鞋等。
3、合理安排就餐。尽量个人单独用餐,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用餐人员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并减少交谈、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食堂餐厅要加强日常消毒与通风。
四、开展监测
(一)落实门岗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企业要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查,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厂区、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二)落实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日常缺勤登记,及时了解缺勤原因。有通勤车的企业,应配专人在员工上车前进行体温测量,发现异常,按应急处置流程及时处置。
五、处置疫情
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一)疫情处置程序。发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可疑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辖区卫生健康部门及主管部门,并采取隔离等措施。
(二)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密切接触者采取暂时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安抚工作。
(三)终末消毒。疫情发生后,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中的《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方案(第二版)》,做好病例生产生活等疫点的终末消毒。
(四)暂停生产经营。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由辖区政府决定。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生产经营措施。
六、开展宣传
(一)广泛宣传。收集有关防疫知识、宣传片和宣传视频,通过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
(二)技术培训。加强体温检测、消杀等相关工作人员操作技能培训。
(三)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预防知识,让每一个员工都知晓新冠肺炎预防知识,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每日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一旦出现任何身体不适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及时就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隔离治疗和调查。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5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节后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复工检查方案,并根据《复工检查方案》在复工前对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
1、开展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2、强化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的复工检查;
3、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
4、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现场电、水、气、安全防护、设备状态、劳保用品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目标
检查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健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要求
1、提升认识,精心组织
要充分认识复工检查工作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前提和有力保障,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状况,精心组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把工作做细、做深落到实处。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要提升对复工安全生产的认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切实强化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到位,认真做好生产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人负责,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安全检查全面细致。公司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规章制度,制定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位。
3、安全生产小组对本次检查负责
要对本次节后复工检查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加大工作力度,排查要记录、隐患要建档、整改有措施,坚决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强化复工前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①、要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复工前组织现场生产人员集中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强调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着力提升生产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对节后新进的新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操作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②、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或操作证过期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确保节后安全生产的顺利展开。
四、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安全生产小组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且各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并复查合格。
用电方面:由动力部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对宿舍、现场及配电区域进行逐个排查,对不符合正式用电要求的私拉乱接的现象进行及时纠正。电源开关、控制箱检查锁具有效。
机械方面:查看加工及辅助设备安全防护是否存在异常,有无漏电现象等异常现象。
现场安全防护方面:现场地面、墙面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因素。
消防方面:对消防设备进行全部检查、更换过期的失效的消防设备,并对消防栓、水带、消防架、消防箱进行逐个检查。
经过各方的努力,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安全及文明施工已整改完毕;
2、现场机械设备已全部维护检修完毕。
3、人员方面: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和《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安全有序复工的通告》的相关规定,为有序推进我城区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区交通运输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乡塘区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卫健局、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各镇、街道各一名领导。
二、复工条件
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责任,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企业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责任机制,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分批到岗安排等内容,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措施。企业要与属地医疗、疾控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日向行业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报告复工情况和员工健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对每名员工近14天的去向进行排查;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建立重点监控类清单,规劝其留在当地暂不返邕复工,鼓励员工延迟返邕上班;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返企员工要排查其抵邕时间,按规定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检测正常、无不适症状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要求,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重点地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企业经营生产办公场所;在岗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企前体温检测,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企业要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制度。
(五)清洁消毒到位。使用空调系统的,应定期清洗,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对不采用空调系统通风的,应采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通风。针对有多人操作的设备,应每班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或部件表面进行消毒;要定时对重点区域(工作台、电梯、食堂、卫生间等)的清洁消毒。食堂应注意食物安全,推行分餐制,避免聚集就餐,要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六)健康教育到位。企业要通过宣传栏、公示栏、微信群等多种方式普及传染病防护知识,让全体员工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有症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教育和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申报审核
(一)企业申报。实行企业复工申报制,企业承诺满足“六个到位”条件,提前三天通过阿里巴巴钉钉搭建的“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向行业管理单位或镇、街道办递交承诺书,并提交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食堂和公司宿舍防控措施方案(无食堂、无集体宿舍的不作要求)。
(二)部门审核。企业上报的相关材料,根据企业类型、规模,分别由城区交通运输局或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方可按复工方案有序复工。相关单位对于认为不符合复工要求的企业要及时提出制止意见。其中,“四上”交通运输企业(“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等四类规模以上企业)需由城区交通运输局审核(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其他交通运输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审核。
(三)网上申报。优先使用钉钉“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线上开展企业复工申请审批,同时可使用邮箱、微信等其他方式进行企业复工认定申请。各企业在钉钉“南宁市西乡塘区企业复工申报平台”填报的材料,城区交通运输局或镇(街道)将通过钉钉进行高效快捷审批。企业可内部使用钉钉建群,作为管理员工的一种方式;每日可使用钉钉统计汇总内部员工的健康报告,并按要求上报给相关审批单位。
四、企业复工时间安排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函〔2020〕12号)规定,城区辖区内除已开工企业和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从2月10日起,实行分类分时段安全有序复工,具体安排如下:
(一)交通运输企业
2月10日起,交通运输企业可以复工。
暂缓复工企业: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驾培行业。
(二)交通建设工程
2月10日起,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存在重大风险确需应急处置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2月24日起,其他工程项目可以复工。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监督检查。城区各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对不满足复工基本条件、不递交复工承诺书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业。
(二)加强协调配合。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街道)要加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公安分局和卫健局要提供涉及重点疫区人员及所在企业名单,由企业重点跟踪,密切联系到人,要求暂不返回南宁。对提前返回的人员,企业应要求其实行14天的居家观察,由专人负责跟踪居家观察情况,并及时报告。
(三)加强服务指导。由城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发改局、卫健局、相关企业所在地的镇(街道)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服务指导,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恢复产能。
矿山复工复产方案10
为使全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行动有序开展,保证夏防行动更加科学、规范,在全镇范围内统一行动时间,统一防疫方法,统一防疫效果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夏季防疫行动各项任务,达到预期效果,根据全镇全年动物防疫计划,制定《20xx年中扬镇重大动物疫病夏季防疫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行动内容
今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行动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年保持在80%以上;羊痘、猪链球菌病、狂太病等疫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牲畜要规范佩戴免疫标识,猪、牛、羊耳标配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使用免疫疫苗合理,免疫操作规范,免疫进度周报按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规定的任务。
二、时间安排
此次夏防行动从7月20日开始,8月20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7月20日-7月25日。根据区方案要求制定本镇夏季防疫行动方案,同时做好免疫物资储备与发放、经费安排、人员组织、技术培训、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和宣传发动工作。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7月26日-8月10日。一是指导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根据本场制定的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二是集中利用半个月时间,重点做好散养户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补免。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8月11日-8月19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8月20日前完成夏防行动总结上报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政府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畜牧兽医站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迅速成立夏防突击队,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各村(居)主任明确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副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具体负责此次动物防疫工作。免疫疫情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各村(居)由一名副主任负责上报本村(居)疫情,如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防疫质量。各村(居)要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积极配合畜牧兽医站防疫突击队,采取集中拉网式的工作方式,防疫工作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牲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
(3)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村(居)包片领导和驻村(居)干部是本次活动的督导员,负责对各村(居)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督导。同时,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村(居)进行督查。对在本次夏季防疫工作中不履行职责、防疫工作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和蔓延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本次动物重大疫病防疫活动列入年终考核,对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防疫工作的单位将通报表扬,对完成较差的单位将通报批评。以强化督查和严格考核来推动全镇重大动物疫病夏季防疫工作,圆满完成防疫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市、区检查验收。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7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按照上级政府部门文件要求和公司员工生产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责任
按照各级政府、公司统一安排,明确公司防控责任,严密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公司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领导,经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__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日常事务。
三、工作措施
1、做好复工后在岗人员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本公司是否有从“一省八市”来上班的员工及其亲属,并及时上报政府部门和公司领导,并做好隔离。
对于目前排除出的从“一省八市”来公司的人员或与其有过接触的员工,不管有没有症状,单位和个人必须上报,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各部门要做好隔离人员后勤保障和监督保卫工作。对于出现发热、干咳症状人员及时移交政府部门,交送指定医院观察,采取专业救治。
2、统一信息上报。每天上午11点前、下午3点前将疑似人员统计表(有发热症状的、有密切接触的、从“一省八市”回来的`)报工业园管委会及镇政府,做到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随时发现,随时上报,并由办公室统一信息,统一上报,做好疫情防控资料管理工作。
3、加强公司消毒防疫工作。办公室负责红外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储备,在公司开展大面积消毒工作,对办公楼、餐厅、浴室、公司大门等公共场所,以及人员集中区域进行全面消毒,各单位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4、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宣传。要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要通过网站、微信、橱窗、短信等途径广泛宣传。保安人员拦卡设岗,执勤人员要配备红袖章,建立来往人员台账登记;并做好温馨提示,将疫情防范措施张贴在员工出行醒目位置。各单位、各部门要教育员工正确认识疫情,科学防范疫情,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5、积极做好疫情预防工作。取消各种大型集会和聚众活动,关闭各类公共活动场馆。劝导员工不走亲访友,不参与聚众活动。
6、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做到勤洗手;家中每天至少开窗自然通风1小时;地面、门把手、桌椅、水龙头用84消毒,碗筷、茶杯每天煮20分钟或用消毒柜消毒;勤洗、晒衣服和被褥;保持房间清洁干净;不吃生肉和野味;饮食要清淡,尽量少吃辛辣刺激性食物,多吃新鲜蔬菜和水果,多喝水,多吃含维生素A食物。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政治性、严峻性,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对员工健康安全负责的态度,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迅速行动,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加强本部门本单位各类人员疫情信息摸底排查,采取网状管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层层落实责任,逐一摸底排查,确保在员工返矿之前完成排查工作,排查结果报公司调度室。
3、强化纪律,严格追责。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以及春节期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自职责,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脱岗、溜岗、延误等失职行为,以及瞒报、漏报、迟报、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进行严肃问责,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8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冠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对我镇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依据《应急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如果发生新冠病毒疫情,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处置,严格消毒,彻底灭源,隔离封锁,溯源追踪,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新冠病毒疫情。各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演练,及时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工作,对复工后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评估、适时预测,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不留隐患。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员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稳防稳控。
二、组织机制和责任主体
(一)组织机制。
我镇成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经贸办、应急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委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开展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各单位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其他指示。
(二)责任主体。
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制定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卫生院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规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情况报告、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出现相关症状病例后的处置。
派出所。负责复工后的疫点封锁、疫源追踪,加强疫点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优先运送应急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维护复工后疫点交通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对不配合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上线严肃惩处。
各村(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辖区人群开展逐户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同时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做好复工人员随访和居家隔离观察等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复工应急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应急管理
(一)报告制度
1、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复产,各单位负责人向镇防控应急处置办报备,经审核符合复工条件后,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方可复工复产。
2、单位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3、单位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附送卫生院。
4、单位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分别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二)排查管理
1、单位要构建与村(社区)、卫生院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镇复工应急处置办牵头,村(社区)、卫生院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
2、单位要配合派出所、移动分公司、卫生院,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行踪和健康信息筛查。
3、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4、对没有离开地区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5、对没有离开地区但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外地区抵人员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由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卫生院、村(社区)配合监管和检测。
7、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凡经我镇及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认的重大项目参与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由单位组织筛查,筛查结果没有问题的正常上岗。
8、从湖北抵人员,虽没有发热症状,仍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从湖北抵人员,有发热症状的,直接交由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三)隔离管理
1、单位要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提供隔离条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单位无法提供居家隔离条件的,可以到市金河宾馆隔离观察,或由各村(社区)与员工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3、村(社区)负责为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开具外出务工证明。
(四)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
2、对确有安排食堂集中就餐需要的,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实施分餐制,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并向镇食安办报备审核。
3、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单位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5、单位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6、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五)防护管理
1、单位要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原则上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单位要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卫生间、员工宿舍等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规范消毒,做好封闭场所通风换气,原则上不使用暖风或空调。保持环境清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单位要督促员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原则不乘坐客运车辆。
4、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5、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方式。
(六)宣教管理
1、单位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主动联系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宣传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3、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四、应急处置
1、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2、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或办公室,以及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由卫生院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到卫生院检测,必要时由卫生院使用专用救护车,做好隔离防护,送往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3、单位要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固定专人负责,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居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4、单位排查出的员工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先行隔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控办和卫生院,按照操作规程,由镇防控办和卫生院分别上报,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确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做好密切接触员工的追踪和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各村(社区),各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后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切实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以防疫情在我镇输入、蔓延、输出和控制疫病传播,确保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二)预防为主,突出实效。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环境整治、消毒灭源、强制检疫、强化堵源、疫情观测和重点员工24小时监管等综合措施,确保复工后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职责,重点督导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无谎报瞒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19
根据省、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按照区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银行业稳步有序复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落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各银行对营业场所复工后的防疫监管负主体责任,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银行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完备的复工疫情防控方案,并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通过。
(二)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
各银行必须服从属地管理,要自觉融入疫情防控网格,建立畅通的联系沟通渠道和协同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处置。
二、复工需达到的标准
一是完善防控机制。签订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强化防控措施、落实主体责任,突发状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是复工人员条件。
1、返岗人员14天内无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史,无公布的中高风险区逗留史,近期连续6次核酸检测为阴性。
2、返岗人员须为防范区内居民,原则上企业实行封闭管理,根据情况逐步放开。特殊情况下,由企业采取“两点一线”“点对点”方式接送返岗人员。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居民一律不得返岗。
三是防护物资齐全。要提前准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控物资和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储备充足,要设置突发应急隔离室,并建立放库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
四是消杀灭菌要到位。做好营业场所及办公区域的卫生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卫生间、垃圾桶和接触类较多的公用设备;空调使用全新风运行并关闭空调加湿功能,并对空调进风口、出风口进行消毒消杀,保持通风换气,并建立健全消毒消杀台账。
五是申请复工的银行,除必须岗位外,其他岗位人员暂时居家。
三、复工后管控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测温验码。在营业场所门口设置专人对所有进出人员测温验码、核酸检测次数及检查口罩佩戴等情况。
二是控制营业网点人员密度。采取限流措施,减少客户在网点滞留时间,保持一米线间距,营业网点内办理业务的客户不得同时超过5人,防止发生聚集性风险并做好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复工人员管理。复工人员返岗后,要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督导复工人员及客户做好个人防护,服务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和避免直接接触。复工人员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天早、中、晚分别对复工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建立健全复工人员健康信息台账。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在营业场所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共场所二维码、疫情防控明白纸,利用墙面和显示屏等宣传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做好日常消毒消杀。日常保持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每天定时对营业场所和办公区域,空调进风口、出风口和接触较多的公用设备等进行消毒消杀并做好记录。
六是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复工人员尽量在行里进行封闭管理,确需返回居住地及外出办理业务的,实行“两点一线”闭环接送,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不必要的会议、集聚等,职工能够实现分批就餐,满足错峰就餐要求。
四、复工程序
1、银行业复工实行向财政金融局申报备案制度。银行向区财政金融局提报《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金融机构疫情防控承诺书》、返岗人员名单和核酸检测情况。
2、返岗时间安排。3月28日早6点起银行复工复产,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封控区、管控区、重点区等区域根据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达到规定标准后,解除管控。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0
当前,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节点,特别是自2月24日起,我镇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届时,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外来办事群众等在内的大量人员将流动聚集,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风险将有所增加。为全面巩固我镇前期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机关干部的生命健康,压紧压实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现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二、科学研究,制定方案。
镇结合本单位岗位职责,统筹考虑自身工作性质、办公特点、人员流动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人员管理
1.职工管理
(1)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与镇卫生院保持信息沟通,及时获得最新的防控方案、标准和要求,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尽量减少外出。确需出行,应全程佩戴口罩,外出返回后及时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3)对来自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实时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等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到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及时申报相关信息,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日常监测。
(4)建立每日健康报告制度。职工健康状况每日登记,落实因病缺岗追踪,杜绝带病上岗。每日上、下午组织测量体温。职工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工作,联系120送至医院发热门诊。
2.外来人员管理
(1)在镇政府门口设置体温检测点和临时隔离点,配备口罩、手持体温测量仪、酒精、消毒液等设施。由党政办工作人员轮流执勤,工作人员戴一次性口罩、手套,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
对镇为民服务大厅等办事人员较多的单位实行人流控制措施,在大厅门口摆放消毒液、酒精、湿纸巾等设施,群众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对来自低风险和中风险地区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要求其全程佩戴口罩,予以放行;发现发热等症状,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上报;对来自XX及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求其佩戴口罩在临时隔离点观察,立即登记并上报,严格实行为期14天的.定点集中、单间隔离观察,一律不得外出。
(2)在镇政府楼下合适场所设置带有专用标识的有盖垃圾桶,收集戴过的口罩及使用过的纸巾。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前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和其他垃圾一并清运处理。
二、就餐管理。
镇政府就餐实行错峰就餐,也可自备饭盒在食堂领取食物后返回各自区域就餐,减少人员接触。要求食堂工作人员落实防控措施,每天对食堂进行消毒。
三、办公管理
(一)提倡网上预约、网上业务办理和无纸化办公。窗口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
(二)尽量减少集中办公、开会等聚集性活动,可以采用网上办公、工作指示板等形式。如需开会,人数不超过30人,人员之间隔两个位置坐开,并佩戴口罩参会。
四、通风消毒等卫生管理
(一)办公室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二)保持办公场所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保持清洁干爽,配备洗手液、快速手消毒剂、擦手纸等设施,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无人使用时开窗通风,每天4次对室内地面、墙面、蹲坑、小便池、马桶等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空间喷洒和表面擦拭消毒。
(三)每日2次对桌椅、台面、地面等可使用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进行表面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以清水抹布擦拭干净。对复印机、传真机、办公电话、电脑等精密贵重物品,可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
(四)对座机、电脑键盘、鼠标、电梯间及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人员接触频繁的公共物品增加消毒次数,每日不少于6次。
(五)当发现肉眼可见少量污染物时,应立即用有效氯为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至湿润作用30分钟后予以清除,再以清水抹布和清水拖布进行擦抹和拖洗。若有呕吐物、痰迹等较多污染物时,立即用可吸水材料(纱布等)沾取5000-10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覆盖包裹后移除,再以5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一次。
五、健康教育
(一)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二)宣传“戴口罩、勤洗手、勤换衣物”等健康生活方式,减少前往超市、菜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
(三)倡导职工居家时开展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1
一、目的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指导各生产企业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
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
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xx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2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项目复工复产流程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建安字〔2022〕4号)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1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4),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
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3-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县广大企业将在近期结束休假,恢复生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县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我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成立由部门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结合行业实际制定部门所属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县工信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金、焦化、机械、制造及商贸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能源局负责煤层气、电力等能源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城市建设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涉牧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负责中小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其它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负责所属行业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
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三是企业要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组办公室和分管县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
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
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
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
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并先行隔离两周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
五是外省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所在乡镇、主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六是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正常生产企业的疫情防控
现正常生产的企业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主要是上班人员的体温筛查全覆盖,重点是做好新返岗工人的检测及隔离等,并实行日报告制度。
五、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县复工复产领导组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企业全面停止“两节”期间的聚餐、文艺汇演等职工群众聚集型文化娱乐活动,能取消的取消,不能取消的延后举办;
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4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维持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局长熊兴华同志任组长,陈闰辉、程敏云、袁盛、余家军同志任副组长,钟武才、杨锋义、钱道彬、王黎明、李健才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
三、工作任务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按照“一断三不断”原则,全力做好复产复工交通运输工作,保障复产复工人员出行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1、在县汽车站门口设置“旅客意向乘车登记点”及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客源流向,为恢复班次或发行应急班次提供依据,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按照“先短线后长线、火车站班次优先恢复”的原则,根据疫情、客源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决定恢复客运班次或发行应急客运班次,前期先酌情恢复崇仁至抚州火车站、崇仁至东乡火车站的班次,再考虑恢复市、省际客运班线。
2、疫情期间,客运班车的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长途客运班车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域,防止交叉感染。
3、密切关注学生返校信息,及时统筹组织制定合符学生返校需求客运班次,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包车返校运输。
4、启动出租车临时应急运输。实行由县运管所统一调配,县交通运输局核发通行证的办法,崇仁县永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组织提供10辆出租车和10名驾驶员,专门用于县城区内急需出行居民的客运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火车站乘车出行(凭火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人群。非上述事由人群,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实行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
5、逐步开展农村客运。参照长短班线客运保障复产复工运输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逐步开通镇村公交营运。
6、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和指挥。严格落实应急储备运力,客运企业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车型,确保应急运输车辆结构合理,在落实4辆后备运力客车(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崇仁分公司)基础上,将逐步增加应急运输客运车辆。客运企业要优先选择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驾驶经验丰富的本地驾驶员作为应急驾驶员。接到本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后,根据应急运输任务情况,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应急保障车辆和保障人员,科学安排运输线路,加强统筹指挥和动态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
7、凭证通行运输。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运输保障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崇仁县临时应急车辆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二)应急运输车辆和场站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将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张贴在车站显眼位置,做好旅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筹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每天坚持做好车辆、站场、充电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要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坚持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上下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对高温发热乘客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5、坚持对每位乘车的旅客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班次时间和体温等信息。
6、所有乘客必须按规定戴好口罩,行车途中驾乘人员和旅客必须全程戴好口罩,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防止交叉感染。
7、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可以在售票系统中通过班次管理把隔位进行留位,直接售卖隔位票。
8、疫情期间,所有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9、所有驾乘人员在复班前必须居家待命,做好每天报告全家人员身体状况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增强政治站位。承担复产复工运输的各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坚决阻击疫情通过客运车辆传播蔓延。
2、做好运输保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客运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承担复产复工的客运企业和相关疫情防控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强化“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好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确保复产复工运输顺利进行。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篇25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建设工程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重点项目后一般项目”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项目复工复产流程
从即日起,我市建设工程开(复)工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参建单位认真自查。各项目参建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自查自纠,按照《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检查表》)进行自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报属地审核批准,同时向监督机构提交复工复产检查表。
房屋市政工程:未开展节后复工的工程要同时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邹建安字〔2022〕4号)要求。
(二)监督机构动态检查。收到复工复产检查表后,各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复工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动态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对存在未开展自查自纠、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等行为的,一律停工并依法处罚。道路交通、水利、电力、房屋建筑和市政等工程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员工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拟新进场的员工必须来自防范区,按照各村(社区)疫情防控要求出行,原则上要求员工进行点对点出行,用工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复工复产前必须对全部员工进行摸底,包括原封闭在项目的员工必须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轮次、结果呈阴性;对于存在未进行核酸检测、密接、次密接、14天内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非绿码人员,不得安排其来项目进行报到。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员工的食、宿、生产均要求在工地内封闭进行。
四、复工复产疫情防控要求
项目参建各方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健全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向属地镇街报告。建设工地所有返岗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报告,服从镇街管理,配合登记、隔离等工作,取得属地镇街相关证明材料后方可返岗工作。
(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项目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及相关责任岗位人员健全。
(三)落实“实名”管理。对进入工地的劳务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全部纳入项目实名制管理平台,实行名单管理,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得私招乱雇或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符合进入条件的临时进入工地人员,应安排专人监护,做好进场登记,划定进场路线和作业区域,作业区域内其他作业人员严禁进入。所有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温测试,生活、作业期间要佩戴口罩。
(四)严格供货车辆和人员管控。供货车辆要按照疫情管控要求取得“通行证”,外来货运车辆货物送达后司机不得下车,卸货后尽快驶离施工现场,对运输物资进行全面消毒处理。生活物资等运输应在门口消毒后交接,避免车辆和人员进入工地。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五)要建立疫情防控档案。档案中应至少包括建筑工程开(复)工返场人员个人登记表(附件2)、进出场人员实名登记表(附件3)、防疫物资领用台账、进场人员专题教育记录、每日清洁消杀记录、疫情检查记录和体温检测记录等,档案整理应清晰完整具备可追溯性,应包括纸质及相应电子影像资料。
(六)集中居住管理。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实现集中居住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施工现场只设1个出入口,专人值守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记录和疫苗接种记录,并测量体温。加强食堂用餐管理,实行分餐制或送餐制,避免人员用餐聚集;加强宿舍区人员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宿舍室长制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减少宿舍间人员聚集和流动。
(七)严格现场消杀。开展施工区域的`密闭空间、办公室、生活区宿舍、厕所、盥洗区域、食堂、会议室、文体活动室等重点区域应保持卫生整洁,勤开窗、常通风并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处理,做好消毒清理记录;现场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八)轨迹闭环管理。进场人员的生产、生活轨迹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统计填写《项目复工复产职工信息清单》(附件4),前期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后期按照疫情政策,落实参建单位人员“点对点”上下班要求,缩小职工活动范围。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九)防疫物资到位。
现场应根据管理及施工人员数量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充。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KN95/N95及以上
颗粒物防护口罩的储存量应满足施工现场总人数3-5天以上使用数量。
2、现场应配备满足需要的喷壶、喷雾器等消杀设备;生活区及办公区应设置洗手设施,配备洗手液;消毒液、酒精等消杀物品储备按照需进行消毒场所使用量计算,应满足3-5天以上使用量。
3、体温测试仪按照每50人/只配备,并存储足够数量的设备以备更换。
4、购置防护服、防护手套、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在生活区、办公区增设医疗废物垃圾桶,标识“废弃口罩收集专用”,桶内套黄色医疗废物垃圾袋。
(十)严格异常情况应急处置。各施工项目如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应立即对现场实施封闭并停止施工,及时将情况上报所属镇街疫情管理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