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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实施方案

2025/01/13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供热实施方案(精选23篇),希望这些优秀方案,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热实施方案 篇1

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据本校实际,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工作的协调和反馈,成员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情况

取暖方式:锅炉房采用电子速热装置取暖,各室为暖气片供暖。取暖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围:全校幼儿园及小学的教室和专业室、功能室。

三、事故预防及报告程序

1.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对锅炉,各室内外等进行巡查,并记录在册,指定专人(我校为任桂林)整理记录定期上报,学校要将相关记录留档备查。

2.事故报告

锅炉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设备等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厂家应急人员报告,请专业人员前来处理,学校做好记录工作。

各室内暖气设备出现漏水、不热等故障时,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让学生做好紧急避险工作,以防发生烫伤、冻伤、感冒等事件

四、应急预案

当出现如停电或其他安全事故时,学校安全取暖领导小组转为安全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立刻拨打电话求助,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事件发生后,做好学生安抚工作,及时查请事件发生起因,做好事件的发展分析、预测,开展救援工作宣传,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减少或不受伤害。

五、工作措施

1.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防烫、防触电等安全教育,让学生拿握安全预防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2.加强对相关安全预防知识的宣传,让师生们时刻注意安全。

3.加强安全课教育,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

4.切实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提高师生预防自救自能力。

供热实施方案 篇2

一、引言

1. 背景和目的:阐述供热系统的重要性和实施供热方案的目的,如提高供热效率、保障居民温暖过冬、促进节能减排等。

2. 实施范围:明确供热实施方案所涵盖的地区或建筑群体。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出发点,确保供热质量和安全。

2. 节能环保: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实现绿色供热。

3. 可持续发展:注重供热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任务

1. 短期目标:明确短期内的供热目标和任务,如提高供热效率、减少供热故障等。

2. 中长期目标:规划中长期的供热发展目标,如扩大供热范围、优化供热结构等。

四、供热方式选择

1. 集中供热:根据地区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集中供热方式,如热电联产、区域锅炉房等。

2. 分散供热: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分散供热方式,如燃气壁挂炉、电采暖等。

五、供热设施建设

1. 热源设施建设:包括热源选择、设备选型、安装布局等。

2. 供热管网建设:规划供热管网的.布局和走向,确保供热管网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供热末端设施建设:根据建筑类型和用户需求,选择合适的供热末端设施,如散热器、地暖等。

六、供热运行管理

1. 运行调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调度机制,确保供热系统的稳定运行。

2. 维修保养:加强供热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可靠性。

3. 节能降耗: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优化,降低供热系统的能耗和排放。

七、政策支持与保障

1. 政策支持: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

2. 资金保障:确保供热系统建设和运行所需资金的充足和及时到位。

3. 人才培养:加强供热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提高供热行业的整体水平。

八、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1. 制定详细的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表。

2. 明确各阶段的任务和责任主体。

3. 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供热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

九、总结与展望

1. 总结供热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和成果。

2. 对未来供热系统的发展进行展望和规划。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供热实施方案框架,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供热实施方案 篇3

市城乡管委为加速推进我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转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xx〕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意见》及《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用户配合原则,强化用户节能意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我市供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从20xx年开始,我市所有新竣工交付使用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取消按面积收费,一律实行按热计量收费;

(二)到20xx年,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三)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已达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除民用计量外,逐步实施工业、商业等领域热能计量工作;

(四)20xx年全市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1000万,其中完成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210万、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器具安装任务400万、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390万。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计量改革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委副主任、市城乡管委副主任段洪和市热力公司经理担任;成员为市供热管理中心、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工程质监站主要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制定供热计量改造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下达改造任务,审核改造方案,考核、督导、检查改造工作进度,批复各级奖励资金、补贴、银行贷款申报,协调解决供热计量改革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型企业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

四、责任分解

(一)结合节能改造同步组织实施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xx年完成210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工程质监站

(二)通过施工图审查和施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单位对新竣工建筑统一安装供热计量器具,20xx年完成400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建设工程质监站

(三)通过动员产权单位,与开发建设、集中供热入网挂钩等方式,推动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xx年完成390万。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热力公司、市供热管理中心

(四)负责供热计量器具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及维护,推进全市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供热管理中心、各供热单位

(五)安排供热计量改造专项资金和居民住宅建筑供热计量周期性检定所需资金,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提供积极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修订完善供热计量收费两部制价格和收费细则。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物价局

(七)建立市供热计量检测平台,监督检验供热计量器具,规范供热计量器具市场。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八)从办理房屋销售和房屋初始登记环节开始,严把新竣工建筑供热计量器具安装关,供热计量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登记发证。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九)从今年起,新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单位用户和居民小区未进行供热计量改造的,不予入网或供热。责任单位:市各热力公司

(十)加强供热计量改革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4月):摸底调查、宣传动员、组织培训、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启动资金。

(二)制定计划阶段(20xx年4月-6月):制定、审批全年供热计量改造计划,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年9月):20xx年7月-10月,组织实施完成1000万供热计量改革任务;20xx年11月-20xx年9月,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具体工作由市区两级住建、管理部门协调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供热单位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2月):20xx年11月-12月,检查验收20xx年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完成情况;20xx年10月-12月,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三个同步”(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分户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明确改造路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公共建筑率先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居住建筑按计划落实项目逐年进行,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坚持整体同步改造原则,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实施改造。

(二)强化建筑设计、工程施工阶段主体责任。对新建建筑,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随建筑一并设计分户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单位要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要求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并将安装情况列入建筑节能施工现场公示内容。监理单位对供热计量安装工程实施监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限令施工单位整改;拒不整改的,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强化竣工验收、房屋销售阶段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新建建筑组织竣工验收时,报请供热单位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对安装的分户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进行查验把关。供热单位查验合格后,对供热计量装置加封保护、查表建档、入网供热。经竣工验收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方可进行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供热计量及节能措施等文字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四)加强工程建设、房屋销售阶段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建筑节能设计认证备案,不批准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不予批准房屋预售;已经建成或者销售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规划认可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对不按规定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和办理设计认证备案、节能专项验收合格书、竣工验收备案、规划认可证、房屋权属登记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强化供热单位计量收费实施主体责任。供热单位对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对不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新建建筑,供热单位不予供热;凡不按政府计划安排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追究供热单位责任。供热单位应与用热单位签订合同,由供热单位负责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维护、更换、定期轮换和计量收费。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要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供热单位应与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生产销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责任。选用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应经济适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并取得节能产品认定和质监部门的型式试验报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用于热量结算点的热量表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行首检和周期性强制检定,并接受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的热计量设施。供热计量装置初次安装费用纳入建房成本或改造费用,维护管理或更换费用纳入供热价格成本。居民住宅建筑供热计量周期检定费用由市级财政保障。

(六)加强供热管网和能耗监测体系改造。为适应供热计量改革的需要,供热单位要对供热管网进行相应改造,安装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控制等调控装置;安装热源、热力站、居住区、建筑物供热计量装置,建立供热系统能耗监测评价体系。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单位能效考核,制定相应能耗指标;对煤炭品质、用量、锅炉供热量和热力站、建筑物、用户耗热量进行计算,实施供热能耗计量管理,对超过能耗指标的供热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供热管网改造和供热能耗监测体系建设由供热单位负责实施,国家和省级安排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中的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费用要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加强供热计量改造工程申报管理。供热单位应于年初向市、区供热主管部门上报当年《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和计量改造实施方案》和《供热系统分户控制和计量改造的楼栋明细表》,待审批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每年4月份开始施工,9月底结束。负责自行维修供热设施的房屋管理单位应承担其管理范围内供热系统热计量改造责任,可通过签订合同,有偿委托供热单位对其房屋进行供热系统分户计量改造;也可与有资质的供热施工单位协商自行对房屋供热系统进行分户计量改造,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向供热单位移交维护、维修和管理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主要领导是供热计量改革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年度供热计量改革目标责任书,建立供热计量改造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行月报制度,将供热计量改造成效列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并作为对供热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供热企业特许经营年度考核必备条件之一。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市供热计量改革领导组每年进行总结评比,对积极推进供热计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问责。

(二)政策配套,有序推进。在供热计量改革推进中,要及时修订《市供热计量改造专业规划》,制定《市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健全《市供热计量审核验收规程》,出台《市供热计量表温控装置的选型采购检定安装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市供热计量改造融资及奖励管理办法》,确保政策配套、有序推进。

(三)广泛宣传,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作用,宣传供热计量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节能减排有关

供热实施方案 篇4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冬季供暖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和重点用户正常用热的紧急情况,确保居民正常采暖和首都社会稳定的大局,根据北京市供热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区供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系统

为加强我区冬季供热工作的领导,成立房山区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刘顺林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张英区市政管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市政管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区建委、区环保局、区质监局、房山公安分局、区燃气中心、区煤炭供应公司。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信息组、物资组、抢修组、信访组(设在区市政管委)。

办公室主任:郭安(区市政管委副主任);宣传组:李学文、孙袁媛;信息组:韩国宇、张春彦;物资组:房山供暖所值班室3人;抢修组:韩国宇、李春来等17人;信访组:韩国宇。

(二)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市政管委:负责重大供热事故紧急处置中的统一协调、指挥和情况汇总、通报;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区政府应急供热资金(以下简称应急供热资金)的具体使用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应急供热资金和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

区国资委:负责协调解决国有企业单位与供热单位的欠费纠纷;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区政府应急供热资金的具体使用工作。

区发改委、区煤炭供应公司、区燃气中心:负责协调解决煤炭、燃气等影响供热运行的能源紧缺问题。

区建委: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设开发出现的供、用纠纷,协调解决物业公司供热或代收代缴热费的矛盾。

区环保局:负责协调解决煤改气中遇到的问题。

房山公安分局:负责协调解决发生重要、重大供热事件和事故时出现的社会治安问题。

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和协调解决区属以外道路供热管线占道施工和煤炭运输问题。

区质监局:负责供热锅炉安全鉴定和煤炭质量检测工作。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

进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热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热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因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件。

1.一般事件:

因供热质量或纠纷,个别人冲动闹事。

2.重要事件:

(1)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甚至可能出现停热或已短时间停热的情况;

(2)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的。

3.重大事件:

(1)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出现停热达到12小时以上并协调无果的;

(2)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集体上街或上访行为的。

(三)紧急事故。

1.一般事故:

因设备事故停热,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

因设备事故停热,12?24小时(含24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

(1)因设备事故停热,24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2)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四)其它紧急情况。

1.供热用煤出现短缺的紧急情况。

2.供热用气出现的紧急情况。

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一)紧急事件处置程序。

1.一般事件处置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热单位立即通知区供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供热办)。

(2)区供热办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置后,将处置情况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

市市政管委供热办(以下简称市供热办),并密切跟踪,关注处理情况。

2.重要事件处置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热单位立即通知区供热办;

(2)区供热办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启动联动协调机制。同时,报告区政府和市供热办,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理后,将处置情况书面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市供热办,并密切跟踪,关注处理情况。

(4)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按程序准备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应急资金,做好对供热企业进行紧急救助的准备工作。

3.重大事件处置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区供热办;

(2)区供热办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市供热办和区政府,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启动重大事件应急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应急资金,对供热企业进行紧急救助;经分析,认为除欠费原因外,供热企业存在严重管理问题,除进行临时紧急救助外,可考虑对供热单位采取临时代管措施。

(4)事件处置后,由区市政管委将处置情况和是否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建议,书面报告市供热办。

(5)对准备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供热企业,由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代管准备工作。

(二)应急事故处置程序。

1.一般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应立即向区供热办报告。

(2)供热企业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热,同时做好影响区域内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恢复供热后,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3)区供热办要掌握事故处理动态,必要时到现场,及时将处理情况向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市供热办报告。

2.重要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认为12-24小时内(含12小时)不能恢复供暖的,要立即向区供热办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及影响程度,并立即组织进行抢修。同时,做好社会宣传解释工作。

(2)区供热办立即向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报告,根据事故影响的规模、程度、时间,决定是否向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报告。

(3)区供热办和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要立即到事故现场,指挥和协调抢修工作,必要时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随时掌握事故处理动态,及时将处理情况向市市政管委和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报告。

(4)恢复供热后,供热企业、供热主管部门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3.重大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认为不能供暖或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的,应立即向区供热办报告并说明情况。

(2)区供热办立即向区市政管委主要领导报告,根据事故影响的规模、程度、时间,决定是否向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市供热办报告。

(3)由区市政管委主要领导带队,市供热办、区有关部门参加,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助供热单位指挥抢修,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必要时通报相关部门,配合抢修工作,区市政管委主任和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到现场指挥。同时,市供热办向市市政管委主任和市政府办公厅报告。

(4)事故处置后,区市政管委立即报告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同时,市供热办报告市市政管委主任,并报市政府办公厅;恢复供热后,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三)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1.供热用煤短缺的紧急处置。

供热主管部门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储煤情况,一旦出现用煤紧张的情况,由区市政管委及时通报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组织协调煤炭的调运工作。

2.供热用气短缺的紧急处置。

燃气主管部门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用气情况,一旦出现燃气紧张的情况,由区市政管委及时通报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组织协调做好燃气的调配工作。

四、可启动的应急机制

(一)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供热特殊情况下,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对应急事故和事件联合进行协调的一种方式。供热期间出现的一般应急事故事件和重要应急事故事件可启动区级联动协调机制,必要时可启动市级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大应急事故事件可启动市级联动协调机制。

(二)信息快速反应机制。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是在供热值班信息系统和组织网络的支持下,对应急事故事件的信息及时处理的一种快速反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和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供热动态预警机制。供热动态预警机制是对可能出现的寒冷天气、不稳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种警示。区供热办要与市供热办、各专业供热单位及重点热源锅炉房有关控制调度部门保持联络畅通,全面掌握市、区供热动态,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随时了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热情况和动态。

(四)事故抢修抢险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是对出现的各种供热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热的一种能力。各供热单位、供热企业必须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针对二次管网以后自管户,遇有紧急事故,其相应供热单位应作为第一抢险援助队伍承担协助自管户进行紧急抢险的工作;对事故涉及面广,自救能力不足时,可由负责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提出,申请专门抢险队伍予以紧急抢险救助。

成立以区市政管委供暖所(以下简称区供暖所)为主的专门抢修队伍作为房山区抢修抢险主要力量,随时解决供热紧急事故。

(五)供热质量评测机制。供热质量评测机制是对供热单位供热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供热质量纠纷进行评判的重要依据,是供热单位加强供热调节,提高供热质量的手段。供热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并规范市、区供热单位测温的频率、时间、测点、数量、方法以及原始记录、统计等工作。各供热单位要按规范要求,组织检查力量和测温队伍,对锅炉房供热情况和用户采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热问题及时处理。对用户的供热质量投诉,要进行实测并记录;对涉及经济赔偿的供热质量投诉,必须有法律认可的第三方见证和有三方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

(六)应急临时代管机制。应急临时代管机制是冬季供热期间,供热企业出现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对供热企业所采取的临时接管的应急措施。区供暖所作为区供热代管单位。

具体接管程序和措施由区市政管委会同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部门研究决定。

(七)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是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的重要保证。各供热单位要根据设备状况,备齐供热设施备品备件;承担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的供暖单位要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区供暖所和区煤炭供应公司为主要应急物资保障单位。

(八)供热应急资金。供热保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应建立供热应急资金,保障我区居民冬季采暖,缓解供、用热双方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主要用于对困难供热单位实行救助,解决供热单位资金不足,不能保障正常供热,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特别是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困难企业职工、拆迁户、低保户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等居住相对集中地区,热费收缴矛盾突出的问题;其次用于启动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时发生的必要支出和应急物资的购置等方面。

供热实施方案 篇5

为做好县城区清洁取暖工作,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有关要求,促进节能减排和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根据《自治县县城建成区清洁取暖和集中供热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工作要求,强力攻坚,切实改善空气质量,计划利用四年时间将县城区平房(包括单户楼房,下同)全部接入集中供热。

二、工作重点

(一)摸清底数。按照县城区范围(南至迎宾街、北至金龙街、东至外环路、西至西山),县住建局和围场镇完成了县城区内未实施清洁取暖用户的摸底工作,其中未接入集中供热的平房户约4200户,50万平方米。

(二)接入计划。根据摸底情况,结合实际,除列入近期拆迁计划的片区外(包括同兴福地、孔家沟、阳光帝景、碧水龙城四个拆迁片区)分四年接入集中供热。

20xx年完成两个片区1668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其中:一片区北至金峰街、南至湖泗汰河、西至凤凰路、东至外环路,二片区北至金峰街、南至桃李街、西至木兰路、东至伊逊河。

20xx年完成两个片区793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其中:一片区北至庙台沟旱河、南至桃李街、西至西山、东至木兰路,二片区北至湖泗汰河、南至汽车南站、西至凤凰路、东至外环路。

20xx年完成两个片区774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其中:一片区北至桃李街、南至迎宾街、西至西山、东至木兰路,二片区北至金龙街、南至金峰街、西至凤凰路、东至外环路。

20xx年完成一个片区967户平房的集中供热入网工程,北至金龙街、南至庙台沟旱河、西至西山、东至木兰路金峰街以北伊逊河。

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但位于年度接入集中供热计划外的平房户和不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的平房户,采取“电代”或生物质方式。

(三)组织实施。县住建局负责接入集中供热工程的组织实施,围场镇负责“电代”或生物质方式取暖工作。

(四)督导验收。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每年县城区清洁取暖替代工作进行督导考核,确保每年10月底前完成当年工作,保证群众安全、稳定取暖。

三、支持政策

(一)接入集中供热

所有接入集中供热的房屋需按照《围场县供热公司平房建筑节能及采暖系统技术改造技术要求》进行节能改造,供热管网建设和用户室内采暖设施改造等达到要求标准。

1.接入集中供热的平房用户,需按照建筑面积向供热公司交纳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

2.接入集中供热的居民用户涉及二次管网(供热换热站到用户井室法兰部分,以下同)新建、改建、扩建的,由县政府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工程费用;接入集中供热的商业用户(指整个院落内有商业行为的用户)涉及二次管网新建、改建、扩建的,由商业用户自行负责建设并承担相关工程费用。

3.房屋节能改造、室内取暖设施改造由用户自行负责。

4.取暖费按平房取暖费政策执行,由用热户自行承担。

5.居民用户(指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困难家庭,新做外墙保温的,按照所做保温的外墙面积每平米补助50元,围场镇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改造户。供热公司对符合以下条件居民用户的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给予适当照顾。

①具有围场镇户籍且与房屋所有权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低保待遇的;

②具有围场镇户籍的五保户。

(二)其他清洁取暖方式

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管道占地

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工程施工中因管道铺设和管道井建设需临时占地的.,涉及的单位和个人要全力支持,不给予补偿。施工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一组织。为进一步推动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工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落实和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等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城区散煤治理,对散煤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县城区无散煤经营;围场镇负责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工程的占地协调、纠纷解决和工程施工的配合,负责“电代”或生物质方式取暖的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并成立推进组织,做好宣传发动、政策解释、组织实施、落实补贴资金等工作。供热公司负责及时接入集中供热、供热保障和施工技术指导等工作。供电公司负责做好电网改造,保证“电代煤”户电力供应。

(二)加大宣传,提高认知。通过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禁烧散煤和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提高居民对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替代散煤的认知度和接受度,积极参与。

(三)强化督导,严格考核。要将县城区接入集中供热等清洁取暖工作作为改善我县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考核范围,强化督导。县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改造工作进行定期督导,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随时掌握工作进度,扎实推进工作。

供热实施方案 篇6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5号)提出的工作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创新改造模式,推进供热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亿平方米改造任务,实现节约1600万吨标准煤。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逐级分解国务院确定的改造任务,落实具体项目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将国家分解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所辖各市(区、县),并将分解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2、各地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具体改造项目,确定项目时应坚持以下几点原则:

(1)按照《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建筑能耗数据1采集标准》要求,对本辖区内既有建筑信息和能耗信息进行调查,优先将节能潜力大的项目确定为改造对象。

(2)采取入户调查、问卷调查、集中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居民、产权单位、供热单位等对实施改造及投资改造的意见,优先将各方主体改造意愿统一、改造资金落实的建筑确定为改造对象。

(3)应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同步实施改造。

(4)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抗震、结构、防火安全评估,对不能保证继续安全使用20年的建筑,不宜开展建筑节能改造,或者对此类建筑同步开展安全和节能改造。

(5)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应力求与城市旧城区改造、建筑物修缮、城市及区域性热源改造等相结合进行。属于城市拆迁范围内的居住建筑不得列为改造对象。

(二)确定城市改造实施方案

1、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制定落实本地区改造任务的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1),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报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备案。

2、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在所辖市(区、县)制订的实施方案基础上,填写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附件2)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报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财政部备案。

(三)组织实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1、灵活选择融资模式

各地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产权单位、居民个人及金融机构等各方面力量,通过企业自筹、受益居民投入、财政支持等方式筹措资金,进行热源及管网热平衡、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建筑围护结构节能薄弱环节等方面的改造。总结国内外实施改造的经验,改造的投资主体和回报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类:

(1)供热企业改造模式。供热企业投资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通过降低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成本,收取新增用户的入网费和采暖费实现投资回报。

(2)节能服务公司改造模式。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改造,可从与供热企业协议的热费价差及改造后节省的能源费用作为收益回报。

(3)单一产权主体改造模式。产权单位投资改造,可通过改造后节省的能源费用实现回报。

(4)居民自发改造模式。居民个人参与投资改造,可通过实施热计量收费降低热费支出获得收益,同时可改善居住环境。

(5)国际合作项目改造模式。改造主体通过申请国际政府间贷款、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等,获得改造资金。

(6)组合改造模式。以上几种模式的不同组合,例如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居民在政府支持和协调下共同实施节能改造,供热企业负责一次管网的改造投资,能源服务公司负责室内供热系统的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的投资,居民负责门窗等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投资。

2、实施节能改造

各地应参照《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另发)制定改造技术方案,并经必要的技术论证,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改造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建筑室内采暖系统热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热计量方式,应优先实行热源计量和楼栋计量。室内采暖系统改造应以温度调控和热计量为手段、实现建筑节能为目的,不应仅局限于热量收费。改造应采用合理可行、投资经济、简单易行的技术方案。特别注意应根据既有室内采暖系统现状选择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改造应尽量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改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既要满足室温可调和分户计量的要求,又要满足运行和管理控制的要求。改造的供热采暖系统,必须明确一处供热企业和终端用户之间的热费决算位置,并在该位置上安装热量表。

(2)热源及管网热平衡改造。热源的节能改造方案应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可行。锅炉、热力站所采用的调节手段应与改

造后的室内采暖系统形式相适应。锅炉房、热力站应对燃料消耗量、供热量、补水量、耗电量进行计量,动力用电、水泵用电、照明用电宜分别计量。燃气锅炉改造时应优先考虑设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室外供热管网改造前,应对管道及其保温质量进行检查和检修,及时更换损坏的管道阀门及部件。室外管网应进行严格的水力平衡计算,当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差值达不到要求时,应在建筑物热力入口处设置静态水力平衡阀。

(3)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可根据建筑所处的气候区、结构体系、围护结构构造类型的不同有所侧重。改造前应首先对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保温材料的厚度,以及相关的构造措施和节点做法等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应优先选用对居民干扰小、工期短、对环境影响小、安装工艺便捷的围护结构改造技术。应首先考虑透明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提高门窗的热工性能和气密性,鼓励业主以参与投资的方式更换原有品质差的门窗。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工程必须确保建筑物的抗震、结构安全、防火和主要使用功能。

4、开展全过程监管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对改造的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对实施主体结构节能改造的项目,应纳入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按照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优化选择施

工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部分必须满足现行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当地建设主管应对改造项目的节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四)加强节能改造考核

各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委托能效测评机构对所辖地区改造项目的实际完成工作量及节能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汇总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将委托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对节能改造项目实际节能量和供热计量实施情况进行抽样复评,对达不到预期节能目标的项目,分析原因,限期由责任方完成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预期目标的,不给予该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奖励。

三、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核定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xx] 957号)文件要求,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核定将以改造工作量和节能效果为基本依据。

(一)关于改造工作量的核定。节能改造的内容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三项,对应的权重系数分别为60%、30%、10%。其中:

1、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内容包括建筑外墙、门窗、屋面、地面及楼梯间等。改造后的主体部位传热系数、门窗气密性应满足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地方标准要求高于国家标准的应满足地方标准要求)。

2、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改造。既有建筑采暖系统的计量改造,在楼前加装热计量装置,室内采暖系统应根据实际系统情况选择不同的计量形式及温度调控改造方式。改造后应具备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的条件,达到用户可以自行调节室内温度的目的。

3、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包括热源、热力站、管网安装计量装置和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等调控装置。此项改造为适应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室内供热系统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对热源及管网热力、水力工况造成的影响而进行,其改造工作量按对应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改造、室内供热系统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面积进行折算。

(二)关于节能效果的核定。节能效果根据实施改造后的节能量确定。

1、改造前建筑采暖能耗基线的`确定。计划20xx年采暖期前实施改造的项目,其能耗基线可依据同类型、同种供热形式的建筑能耗统计数据确定。计划20xx年采暖期之后实施改造的项目,应在采暖季开始之前,在其对应的热源、热力站、改造建筑及小7区内其他非改造建筑楼前安装热计量装置,通过计量确定改造对象在改造前与改造后的采暖耗能。

2、在保证相同室内温度的前提下,以热源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改造的,热源端的节能效果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15%的,节能效果系数为;以热力站为单元,对其所覆盖区域内的供热系统、建筑围护结构进行改造的,热力站节能量高于4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节能量高于3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1;节能量高于20%的,节能效果系数为。

四、进度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6月1日前将分解到所辖各市(区、县)的工作任务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6月15日前,将所辖各市(区、县)第一批和第二批启动的改造项目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备案。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于20xx年6月30日之前,制定完成改造实施方案,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20xx年采暖期开始前完成第一批改造项目,完成第二批项目供热计量装置安装。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各地应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研究、协调、部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可委托当地墙改节能办、供热办等机构负责。

(二)经济激励机制。中央财政已设立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专项资金,对实施改造的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各地财政应按照国发[20xx]15号文件规定,对该项工作予以必要的资金支持,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研究针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经济政策,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三)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各地应依托当地技术能力强的大专院校、建筑科研机构等,为节能改造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完善适应本地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政策措施、技术标准、实施指南等。

(四)考核评价

1、国家层面考核。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将纳入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考核范围,重点审定各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结果将向社会公示。财政部将检查各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对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2、省级层面考核。各省级建设、财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领导责任考核机制,将节能改造目标及任务落实到各级管理机构及人员工作绩效考核中。应对所辖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工作任务完成进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市级财政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3、城市层面考核。各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区)建设、财政主管部门考核改造项目工作量、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国家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每年要定期公布各改造项目的进展情况。

供热实施方案 篇7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根据我校实际,成立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学校指定专人管理各班空调开关。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消防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救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强化管理,使之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并检查各场所用电情况是否规范。

(5)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应急行动

1.应急前准备:

领导小组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消防救护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应急任务。

2.应急过程行动:

(1)领导小组得知消防紧急情况后立即赶赴指挥点,各种救护队伍迅速集结待命。

(2)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3)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4)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供电输电、机房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5)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6)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三、其它有关行动

1.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的思想稳定工作。

2.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迅速了解和掌握学校火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供热实施方案 篇8

1总则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我县主城区共有集中供热企业4家,集中供热热源4个,总供热能力700万㎡。热电联产热源1个,是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区域锅炉房热源三个,分别是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50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8%以上,覆盖居民5.2万户。

目前,主城区集中供热由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4家企业共同承担。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张家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及《河北省供热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冬季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李建富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小宝担任。

2.2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冬季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单位做好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导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驻军及武警部队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第二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供热管理办公室负责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供热单位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4成员单位及职责

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

县住建局:负责《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具体组织、指挥及事后分析、总结全县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全县供热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农村清洁取暖的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本县供热燃料应急调运,农村清洁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实、会议组织、信息处理、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热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交警部门负责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低保户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财政局:今年煤价、气价均高于历史同期价格,供热企业资金缺口大,财政部门负责本采暖季供热资金保障工作,确保供热能够平稳运行。

县市场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县应急管理局:对供热企业生产安全及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供热燃料运输车辆交通保障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及供热锅炉拆除所引发的供热问题,监管供热锅炉按时完成深度治理,并监管供热企业供热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县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电力保障,协助处置因供热用电引发的供热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督导本辖区正常供热;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理、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

2.5供热单位职责

各供热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供热主管部门要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送。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1.1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事件情况。

5.1.2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5.1.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县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5.1.4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发生供热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5.2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和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6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6.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6.2事件调查

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6.3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7保障措施

7.1两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县、乡(镇)两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7.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热单位必须组建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动车、安全防护用品、各类抢修设备、监测仪器、移动电源、警示标志以及各种规格的管材、阀门和水暖件等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热事故自救能力。

7.3应急供热燃料保障、农村洁净煤保供及农村气代煤工程的安全运行与气源保障

建立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抓好洁净煤托底政策的落实,增强洁净煤保供能力,是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县农户能安全温暖清洁过冬,保障洁净煤稳定供应,及时应对上游煤源单位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供应调度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出现紧急情况,出现对全县供煤计划不能满足正常实际需求,且已超出县乡储备调节范围的紧急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7.3.1县发改局积极协调、多方联系洁净煤生产企业,拓宽洁净煤煤源供应渠道。

7.3.2县财政局筹备应急资金,应对极端气候需求量增加、市场价格非正常上涨等情况。

7.3.3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向农户供应兰炭、型煤等洁净煤工作。

7.3.4启动生物质燃料替代清洁煤供应,保障应急需求。

7.3.5考虑电力资源、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区域应急发放液化气取暖器、电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农村气代煤工作要建立三个责任主体,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担燃气经营过程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乡镇、村两级要承担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县住建部门要承担行业督查指导的监管主体责任,以确保用户在安全的前提下温暖过冬。由于气源、气价的市场波动较大,县住建局要协调中燃公司进行气源保障,县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政府预算,保障补贴资金。各乡镇要成立农村气代煤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加强宣传,保证用户安全使用意识,防范各类问题发生,公安部门要对恶意损害燃气管网行为进行罚戒,应急、消防、公安部门要针对农村气代煤进行安全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7.4应急救助保障

县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7.5通信联络保障

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县政府及其供热管理部门、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供热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7.6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单位因客观原因停供弃供的,经协调无效,县政府须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7.7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县级财政应安排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县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县正常供热,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8宣教培训和演练

8.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8.2应急演练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9附则

9.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涿鹿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本预案,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9.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

9.3预案实施时间

供热实施方案 篇9

市城乡管委为加速推进我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转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xx〕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意见》及《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用户配合原则,强化用户节能意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我市供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从20xx年开始,我市所有新竣工交付使用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取消按面积收费,一律实行按热计量收费;

(二)到20xx年,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三)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已达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除民用计量外,逐步实施工业、商业等领域热能计量工作;

(四)20xx年全市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1000万,其中完成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210万、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器具安装任务400万、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390万。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计量改革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委副主任、市城乡管委副主任段洪和市热力公司经理担任;成员为市供热管理中心、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工程质监站主要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制定供热计量改造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下达改造任务,审核改造方案,考核、督导、检查改造工作进度,批复各级奖励资金、补贴、银行贷款申报,协调解决供热计量改革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型企业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

四、责任分解

(一)结合节能改造同步组织实施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xx年完成210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工程质监站

(二)通过施工图审查和施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单位对新竣工建筑统一安装供热计量器具,20xx年完成400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建设工程质监站

(三)通过动员产权单位,与开发建设、集中供热入网挂钩等方式,推动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xx年完成390万。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热力公司、市供热管理中心

(四)负责供热计量器具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及维护,推进全市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供热管理中心、各供热单位

(五)安排供热计量改造专项资金和居民住宅建筑供热计量周期性检定所需资金,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提供积极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修订完善供热计量收费两部制价格和收费细则。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物价局

(七)建立市供热计量检测平台,监督检验供热计量器具,规范供热计量器具市场。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八)从办理房屋销售和房屋初始登记环节开始,严把新竣工建筑供热计量器具安装关,供热计量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登记发证。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九)从今年起,新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单位用户和居民小区未进行供热计量改造的,不予入网或供热。责任单位:市各热力公司

(十)加强供热计量改革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4月):摸底调查、宣传动员、组织培训、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启动资金。

(二)制定计划阶段(20xx年4月-6月):制定、审批全年供热计量改造计划,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年9月):20xx年7月-10月,组织实施完成1000万供热计量改革任务;20xx年11月-20xx年9月,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具体工作由市区两级住建、管理部门协调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供热单位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2月):20xx年11月-12月,检查验收20xx年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完成情况;20xx年10月-12月,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三个同步”(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分户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明确改造路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公共建筑率先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居住建筑按计划落实项目逐年进行,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坚持整体同步改造原则,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实施改造。

(二)强化建筑设计、工程施工阶段主体责任。对新建建筑,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随建筑一并设计分户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单位要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要求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并将安装情况列入建筑节能施工现场公示内容。监理单位对供热计量安装工程实施监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限令施工单位整改;拒不整改的,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强化竣工验收、房屋销售阶段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新建建筑组织竣工验收时,报请供热单位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对安装的分户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进行查验把关。供热单位查验合格后,对供热计量装置加封保护、查表建档、入网供热。经竣工验收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方可进行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供热计量及节能措施等文字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四)加强工程建设、房屋销售阶段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建筑节能设计认证备案,不批准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不予批准房屋预售;已经建成或者销售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规划认可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对不按规定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和办理设计认证备案、节能专项验收合格书、竣工验收备案、规划认可证、房屋权属登记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强化供热单位计量收费实施主体责任。供热单位对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对不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新建建筑,供热单位不予供热;凡不按政府计划安排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追究供热单位责任。供热单位应与用热单位签订合同,由供热单位负责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维护、更换、定期轮换和计量收费。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要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供热单位应与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生产销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责任。选用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应经济适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并取得节能产品认定和质监部门的型式试验报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用于热量结算点的热量表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行首检和周期性强制检定,并接受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的`热计量设施。供热计量装置初次安装费用纳入建房成本或改造费用,维护管理或更换费用纳入供热价格成本。居民住宅建筑供热计量周期检定费用由市级财政保障。

(六)加强供热管网和能耗监测体系改造。为适应供热计量改革的需要,供热单位要对供热管网进行相应改造,安装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控制等调控装置;安装热源、热力站、居住区、建筑物供热计量装置,建立供热系统能耗监测评价体系。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单位能效考核,制定相应能耗指标;对煤炭品质、用量、锅炉供热量和热力站、建筑物、用户耗热量进行计算,实施供热能耗计量管理,对超过能耗指标的供热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供热管网改造和供热能耗监测体系建设由供热单位负责实施,国家和省级安排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中的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费用要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加强供热计量改造工程申报管理。供热单位应于年初向市、区供热主管部门上报当年《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和计量改造实施方案》和《供热系统分户控制和计量改造的楼栋明细表》,待审批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每年4月份开始施工,9月底结束。负责自行维修供热设施的房屋管理单位应承担其管理范围内供热系统热计量改造责任,可通过签订合同,有偿委托供热单位对其房屋进行供热系统分户计量改造;也可与有资质的供热施工单位协商自行对房屋供热系统进行分户计量改造,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向供热单位移交维护、维修和管理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主要领导是供热计量改革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年度供热计量改革目标责任书,建立供热计量改造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行月报制度,将供热计量改造成效列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并作为对供热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供热企业特许经营年度考核必备条件之一。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市供热计量改革领导组每年进行总结评比,对积极推进供热计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问责。

(二)政策配套,有序推进。在供热计量改革推进中,要及时修订《市供热计量改造专业规划》,制定《市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健全《市供热计量审核验收规程》,出台《市供热计量表温控装置的选型采购检定安装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市供热计量改造融资及奖励管理办法》,确保政策配套、有序推进。

(三)广泛宣传,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作用,宣传供热计量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节能减排有关

供热实施方案 篇10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最大程度减少集中供热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集中供热,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在供暖期发生的造成城市居民生活用热无法保障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把安全防护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保障。

2.以人为本,保障重点。

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措施降低、减轻集中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的影响。同时对可能受影响的重点区域、单位、群体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防止集中供热事故次生、衍生事件的发生。

3.整合资源,科学应对。

通过整合集中供热事故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专家,降低应对集中供热事故的成本。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制定科学有效的应对机制和处置流程,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减少处置中的资源消耗和浪费。

4.依法依规,科技支撑。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充分借助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应急组织体系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西安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xxxx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集中供热方面的法律法规,分析、研究集中供热事故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集中供热事故市级层面的应急处置;

(3)指导、协助区县(开发区)开展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事机构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兼任。

主要职责:

(1)传达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指示和批示,对集中供热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提出建议;

(2)负责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件信息的收集、流转,并组织开展统计、分析和研判;

(3)根据集中供热风险信息和事故信息的分析研判结果,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提出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的相关建议,经批准后发布或传达相关信息;

(4)完成上级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及抢险救援情况的发布,处置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舆情;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应急知识宣传。

市委网信办: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测,根据情况开展舆情应对和处置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热电企业发电负荷,组织协调气源,做好热电企业、供热企业等单位生产用气调配和保障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教育系统内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

市工信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可依法实行临时性交通管制。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市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根据情况实施现场管制措施。

市财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集中供热事故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为集中供热事故中遭受伤害的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期间,污染事件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及调查。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建筑的安全鉴定和应急监测;督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应急处置和协助人员疏散避险。

市城管局:承担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职能;协调供热企业开展供热设施的应急抢修;负责收集、报送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处理;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市水务局:负责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应急供水保障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过程中相关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集中供热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供热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导集中供热承压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隐患整改工作;协调特种设备专家制定承压特种设备抢修方案;参与集中供热事故调查,并协调开展承压特种设备的技术鉴定。

市信访局:负责指导责任单位做好群众的信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为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提供气象分析和预测预报。

市消防救援支队:参与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火灾扑救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协助相关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企业职工进行疏散避险;参与对受伤人员的慰问和安抚;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国网西安供电公司: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需要,为处置工作提供电力保障;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电线路、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

西安城投集团:组织下属供热抢修队伍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设施、管线的抢修,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方案;组织下属供热单位开展应急响应期间本单位供热管线、设施的风险监测;协调公交车辆协助人员疏散避险;协调配合进行天然气临时供应;组织下属单位参与应急知识宣传和信息发布。

西安水务集团:负责协调下属单位对集中供热事故周边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风险监测,对受集中供热事故影响的供排水管线、设施进行保护或抢修;协调下属单位进行临时供水。

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督导本辖区内供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预警措施的落实,收集与上报相关事件信息;组织预案启动前的先期处置工作;组织疏散避险和临时安置,协助维持相关秩序和提供临时生活保障,安排镇街、社区(村)做好群众的宣传和劝导工作;协助提供应急处置办公后勤保障;组织或参与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应急工作组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成综合协调、专业处置、宣传舆情、安全稳定、物资保障等工作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向各应急组传达指令,联系督促各应急组工作;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处置需要联络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集中供热事故相关事宜;组织专家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专业处置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事发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制定抢修、抢险等恢复集中供热的对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集中供热抢险救援方案。

宣传舆情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城管局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事中和事后信息,统一进行现场媒体接待;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应对。

安全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现场的安保维稳、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依法及时、有效处置由集中供热事故引起的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物资保障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西安城投集团、西安水务集团、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主要负责保障指挥通信、抢险救援、疏散转移、医疗救助、现场办公所需的装备、设备和物资,并根据需要协调相关装备、设备和物资的生产和征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拨付应急资金;保障因集中供热事故受到影响的水、电、气临时供应。

(五)专家指导组

在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期间,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邀请或聘请供热、抢险救援、舆情应对、应急管理等领域专家组成专家指导组,为集中供热事故的预警行动、抢险救援、风险监测、警戒疏散、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必要时直接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

(一)预防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集中供热安全生产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工作,根据供热特点,梳理隐患风险因素,划分监督管控风险等级,明确监督监管计划,必要时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较大或敏感度高的风险源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对策,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方案或应急预案,做好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二)监测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牵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配合,建立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后,各成员单位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要求。

(三)评估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及时对隐患进行评估,必要时请相关专家对事故产生的原因、不利因素及发展趋势进行会商研判、评估,为下一步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对外地已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四)预警

1.预警发布。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发布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反馈预警信息接收和预警行动落实情况。

当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可能会影响正常集中供热的其他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时,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预警信息转发给各成员单位,并要求其做好相关工作。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的发布可采用文件、电话、短信、传真、社交软件工作群等方式发送,发送时需附《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单》(见附件2),内容包括预警范围、保密要求、联络方式、集中供热风险情况概述、预警措施、发布单位和发布时间等。

2.预警行动。

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发布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根据集中供热风险情况决定采取相应预警措施,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成员单位督导供热企业或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相关单位,配合落实以下一项或多项预警措施。

(1)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预警期间值守工作,要求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开展值守并保持联络畅通;

(2)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确定风险信息报送频次并要求相关单位报送集中供热事故风险信息变化情况;

(3)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和专家指导组,联合制定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并开展相关协调工作;

(4)相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控制方案;

(5)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统计可能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区域周边道路交通、避难场所等情况,检查应急物资、装备和设备,确保其处于可用状态,联络协调抢修队伍,要求其做好响应准备;

(6)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有关集中供热企业对存在隐患的设施、管网进行紧急关停,估算影响的时间和区域;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的指导下发布相关信息,相关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开展受影响区域内群众的疏导和安抚;

(7)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成员单位制定疏散计划,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影响区域内的人员提前撤离,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8)市公安局组织维持治安和交通秩序,清空并封闭高风险区域;

(9)市委网信办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适时发布权威信息,避免造成过度恐慌;

(10)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调集相关应急物资、装备、设备存放于指定地点,并调集专业处置队伍、消防救援队伍赶赴集中供热事故风险区域参与风险控制工作;

(11)市城管局督促有超净排放燃煤锅炉的供热企业存储一定数量的煤炭;

(12)上级指挥机构和市供热指挥部主要领导认为有必要采取的其他措施。

3.预警解除。

集中供热事故风险消除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解除的建议,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或总指挥批准后,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送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首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相关成员单位或区县(开发区)报送的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后,对其进行核实并上报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续报和终报:综合协调组对各应急工作组的应急处置信息进行汇总后,交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整理报送市供热指挥部。其中终报应在应急响应结束后进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在向市供热指挥部报送信息时,应将集中供热事故信息同时上报市应急委值班室,对于影响比较大的集中供热事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上级报送信息。

集中供热事故的首报、续报和终报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报告,随后补报书面报告。电话报送需明确报送单位、报送人和联系方式,书面报告需填写《西安市集中供热事故信息报送单》(见附件3),并采用纸质文件、传真等形式于电话报送后30分钟内提交;供热企业和使用单位(企业)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应于30分钟内报告属地区县(开发区)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

首报内容应包括发生集中供热事故的单位概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情况,事件的类型和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续报内容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抢险救援进展,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医疗救治情况,已经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事发地周边风险监测和气象情况,人员疏散避险情况,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情况等。

终报应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次生、衍生事件风险的控制情况,事件初步调查结果,需要善后处置的事项等。

(二)先期处置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属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集相关人员、队伍、车辆及设备赶赴现场,全力开展抢险救援,防止事态扩大;最短时间了解并掌握事件情况,确定事件等级,及时报告事件发展趋势与应急处置情况;维护现场治安、秩序,疏散、转移或采取措施保护受灾人员。

(三)分级响应

根据集中供热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市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三个级别。

1.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Ⅲ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3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②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8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后,经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研判分析,需要市级部门进行指导、协助处置的,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Ⅲ级响应。市城管局立即组织调动应急资源和力量,指导、协助事发地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必要时,可成立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应对工作指导小组或应急处置专家组,指导集中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①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②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③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交通管制;

④视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集中供热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⑤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⑥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Ⅱ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3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80万平方米以上、150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指挥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统筹多个市级部门共同处置、需要调动市级主要应急资源和力量时,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Ⅱ级响应。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应对工作,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提出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资源力量和响应级别调整的意见建议。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Ⅲ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②安全稳定组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

③通知相关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工作;

④在天然气短缺的情况下,启动超净排放燃煤锅炉进行供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Ⅰ级响应。

①发生集中供热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②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影响面积在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供热。

③集中供热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面积在150万平方米以上。

(2)组织指挥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当集中供热事故的事态发展持续蔓延、危害影响继续扩大、需要继续补充应急资源和力量,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请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Ⅰ级响应在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机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全面组织集中供热事故的应对工作,及时向省住建厅报告集中供热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提出请求支援需求,接受上级工作组的指导,积极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3)响应措施

在采取Ⅱ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采用空调、电暖器等取暖;

②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优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热;

③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④对于供热管网互联互通的区域,可进行热力调剂,保障受事故影响区域内居民用热;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疫情封控期间响应措施

疫情封控期间,发生集中供热事故后,在采取分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应与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保持有效沟通,以便及时、高效处置封控期内发生的集中供热事故。

供热企业应在所在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前办理市政设施抢修通行证,以便于供热抢修工作的开展。抢修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的前提下开展抢修工作。

(四)应急结束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组织专家指导组和相关应急工作组,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情况进行研判,认为事故已全部得到有效处置,风险被已全部排除,且无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时,可作出应急结束的决定,由市供热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应急工作组和参与应急处置的各方力量,终止响应。

(五)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应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科学公正的原则,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或者授权宣传舆情组统一协调、组织报道,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重点新闻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途径,发布事件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要求统一发布。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并根据集中供热事故发展情况,组织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内容应当包括事件概况、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处理进展情况等。

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集中供热事故信息。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善后处置组,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妥善救治受伤人员,慰问伤亡人员家属,统计并抚恤因公殉职人员,保障转移安置人员的饮水、食物、住宿和卫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处置事件现场有毒有害物质,鉴定评估受损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督导保险机构做好理赔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调查、评估和总结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组负责集中供热事故的调查、评估和总结工作,并形成报告。调查、评估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集中供热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影响范围,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责任认定以及对相关责任者的处理建议,防范和整改措施,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等。

(三)现场恢复

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响应结束、现场勘查和污染处置等工作完成后,立即开展现场恢复工作。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现场恢复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现场恢复工作包括供热的恢复,受损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复,疏散避险人员的回迁,集中供热事故影响范围内生产、生活秩序的恢复等。

现场恢复由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需要上级支持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请求。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信息保障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并派专人值守;应急响应期间,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发地报送的信息,并及时将事件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保持全天24小时通信畅通,并按照本预案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事件信息。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集中供热企业抢修队是集中供热事故应急队伍的主要力量,应定期开展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专业抢险能力。如遇产生重大影响的集中供热事故,必要时可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协调供热企业相关抢修资源(包括:抢险救援队伍、大型机械设备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提升抢险效率。

(三)应急资金保障

集中供热企业应保障集中供热风险监控、监测预警、演练培训、抢修抢险等工作的资金需求,集中供热事故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应急处置费用。

市级层面集中供热事故监测预警、预案修编、宣教培训、应急演练等应急管理经费,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提出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审批通过后,由市财政予以安排。

(四)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局根据交通管控相关规定,保障疏散避险、伤员转运、物资运输等通道的开辟和畅通,统一协调公交车、出租车和地铁等运输工具,保障人员疏散避险和物资的运力需求。

(五)治安秩序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对集中供热事故现场开展警戒、维持治安秩序和保护现场等工作,保护集中供热事故周边重点区域、重要场所及设施,保障抢险救援、疏散避险、医疗救援和事件调查的顺利开展。

七、预案管理

(一)宣教培训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供热企业,开展本预案法律法规、应急职责、指挥协调、信息报送、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援、疏散避险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相关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督导集中供热企业结合本预案,开展面向本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和公众的供热安全教育培训,广泛宣传集中供热安全知识,事件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供热企业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抢险抢修技能培训,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做到对集中供热事故应急常备不懈。

(二)应急演练

本预案每3年至少举行1次演练,由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按照《西安市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制定方案和实施演练,并于演练结束后进行评估,也可聘请、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在演练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形成演练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和演练资料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演练对周围公众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实施3日前进行公示,并通报相关部门。

(三)审批与备案

本预案由市政府审批,发布后向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四)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局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集中供热事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应对集中供热事故指挥部负责考核集中供热事故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对集中供热事故信息上报和先期处置及时,采取和落实各项措施得当,有效降低或避免事件损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未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未按要求落实预警措施、未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行动不力、处置不当、贻误时机导致集中供热事故发生或危害扩大;不服从统一指挥,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集中供热事故信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截留、挤占、挪用应急资金等情况的单位或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一)说明

本预案有关等级的表述中“以上”含本级(数),“以下”不含本级(数)。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发布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供热实施方案 篇11

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供热需求日益增长。为满足城乡居民的供热需求,提高供热效率,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环境污染,本项目旨在制定一套全面、科学、合理的供热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城乡居民的供热需求,确保供热服务的普及和质量。

2. 节能环保:采用高效、环保的供热技术和设备,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3. 可持续发展: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循环利用,实现供热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供热系统规划

1. 供热方式:根据当地资源条件和供热需求,选择合适的供热方式,如集中供热、分布式供热等。

2. 热源选择:优先选用清洁能源作为供热热源,如天然气、地热能、太阳能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探索利用工业余热等废弃热能。

3. 热网布局:合理规划热网布局,确保热网的覆盖范围和供热效率。对老旧热网进行改造升级,提高热网的承载能力和安全稳定性。

四、供热设备选型与安装

1. 供热设备选型:根据供热需求和热源条件,选择合适的供热设备,如锅炉、换热器、水泵等。设备选型应充分考虑能效比、运行稳定性、维护成本等因素。

2. 设备安装:严格按照设备安装要求进行安装,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对安装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检测,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五、供热系统运行与管理

1. 系统调试:在供热系统投入运行前,进行系统的`全面调试和测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供热效果。

2. 运行管理:建立完善的供热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供热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

3. 能源计量与监控:建立能源计量与监控系统,对供热系统的能源消耗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供热策略和设备运行参数,实现节能降耗。

六、保障措施

1. 政策支持: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为供热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2. 技术支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供热技术和设备,提高供热系统的技术水平。

3. 人才培养:加强供热领域的人才培养工作,提高供热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七、总结与展望

本供热实施方案旨在满足城乡居民的供热需求,提高供热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通过合理规划、科学选型、精细管理等措施的实施,将推动供热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未来,我们将继续关注供热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不断优化供热系统,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环保的供热服务。

供热实施方案 篇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和各项决策部署,做好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保障广大群众清洁温暖过冬,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根据《运城市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平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采暖需求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落实省委林武书记关于加快地热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指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取暖方式,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生物质、地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鼓励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努力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城市建成区(禁煤区)、城乡结合部要继续巩固改造成果,查缺补漏、确保清零,农村地区要进一步扩大覆盖区域,圣人涧镇、张店镇要确定改造重点区域,实施整村推进,纳入全县年度目标任务。鼓励重点区域外居民进行自行改造,自行改造用户不享受设备补贴,年初确村确户名单内自改户可以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名单外自改户当年不能享受“煤改电”电价政策和运行补贴。

2、坚持因地制宜,以供定改。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条件,根据供热能力、电网改造能力和起源保障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改造路径,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确保改造后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

3、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强化企业在清洁取暖领域的主体地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构建科学高效的责任体系。

二、主要目标

20xx年10月20日前,全县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户数2896户。其中:“煤改电”2096户,“煤改气”800户。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扩大集中供热覆盖范围

县城建成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鼓励集中供热工程向农村延伸。开展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全覆盖行动,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扩网工程,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进一步增加供热能力,对已完成管道铺设的区域,必须全部供热,禁止选择性供热,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

(二)稳妥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工程

按照“以气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在确保气源落实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改造,要切实做到“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加快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做好“煤改气”计划任务和燃气管网建设的衔接,充分发挥储气调峰设施作用,确保气充足留有余量,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三)积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工程

在热力管网以及燃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取暖路线,鼓励推广空气能热泵、地源热泵、热风机等高效比、低功率的采暖设备,禁止招标电锅炉、电暖气等低能效比的采暖设备,降低居民用电成本。加快配套电网改造,做好“煤改电”计划任务和电网改造计划的衔接,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

(四)建立完善清洁取暖稳定运行长效机制

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对全县“煤改电”、“煤改气”用户发放运行补贴,降低居民清洁取暖运行成本,提高“煤改电”、“煤改气”设备使用率。

四、补贴标准

(一)改造补助

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项目按以下补助标准执行:

1、县城建成区“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

2、农村“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

3、县城建成区“煤改气”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7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800元/户。

(二)运行补贴

“煤改电”:采暖用电每度电补贴0.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煤改气”:采暖用气每方气补贴1元,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200元。

对已经实施了“煤改电”“煤改气”的低保户、五保户等农村困难群众,除享受实际取暖补贴外,由县级财政一次性再补贴200元。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及招标阶段(6月30日—7月30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7月底前完成招标工作。

(二)改造实施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开展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求在10月31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具备通气、通电条件。

(三)工程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

“煤改电”由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煤改气”由住建局负责全面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报告。

六、职责分工

县发改局(能源局)负责全县清洁取暖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煤改电”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社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进“煤改电”工作;协调供电公司做好电力保障工作;确保完成20xx年“煤改电”任务目标;负责制定全县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预案,提前研判用气需求。

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的筹措,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确保县级补贴资金足额配套到位,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

市生态环境局平陆分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环境监督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PM2.5下降目标;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聘请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县清洁取暖工程的评估验收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全县“煤改气”改造及供气保障全面工作;制定“煤改气”改造实施方案;承担全县“煤改气”改造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以及验收工作;负责“煤改气”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牵头推进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作;确保“煤改气”、集中供热改造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必须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确保完成全县“煤改气”和集中供热改造目标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修订我县城镇供热专项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暖建设、电网改造、燃气设施等建设用地审批,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

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工作,制定电网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是本辖区“煤改电”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煤改电”专项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煤改电”改造用户验收工作;负责“煤改电”用户一户一档整理成册工作,一式二套;负责补贴资金申请以及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保障实现居民安全取暖,确保本辖区清洁取暖全覆盖;“煤改电”用户燃煤取暖设施、散煤及煤制品全部取缔,改而不用、散煤复燃、重复享受政策等情况坚决不能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社区服务中心是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实施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改造任务完成、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做好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按照补贴政策标准完成本级资金的筹措,用于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现专项资金的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宣传推广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张店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清洁取暖的优点,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展示清洁取暖成果,形成显著示范效应和良好舆论导向。

(四)强化监督管理

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清洁取暖资金使用与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县住建局、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制定相应政策,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大巡查排查力度,每月月底前将当月工作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县清洁取暖办,县清洁取暖办将定期对各单位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五)严肃问责追责

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张店镇政府、圣人涧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在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工作中要公开公正,阳光运行,对改造用户要在改造前和工程验收后分别进行公示,防止出现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确保资金安全和政策实效。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一旦发现有“吃拿卡要”和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要严肃追责。

供热实施方案 篇13

20xx年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

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2、园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抓好学校冬季取暖应急工作。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取暖方式:

(1)采用空调取暖。

开机时间: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2:30—6:00

1、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取暖设备,11月1日开始调试设备、试供暖。保证11月8日前正常供暖。

2、明确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冬季取暖工作,加强对这两项工作的检查,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学校领导、班主任在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发生事故。、坚决消灭明火取暖,消除煤气中毒的隐患。禁止使用电炉取暖,易燃物品要远离火源,防止火灾的发生。

3、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4、各班级,校会、班会对师生进行安全防火、安全用电、预防煤气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5、当空调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三、预防措施

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通过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和把各项消防制度、管理网络图上墙。

2、加强学校消防硬件建设设置灭火器,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学校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

3、经常巡查,排除隐患。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4、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在校园内设置学校示意图,标明消防设施,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

四、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向园长报告,学校领导立即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进行指挥。

①稳定情绪第一、沉着冷静为要,切断电源,广播告知。防止引起全园惊恐。

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同时报宣和镇教育办公室和县教育局办公室。

③打开园门。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幼儿出操线路,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

2、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学生,后撤离同层次学生(离火源进的班级先),再其他层次,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撤火灾发生课间,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其他教师按要求指挥。

五、有关要求

1、沉着冷静指挥。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严密控制疏散速度,以避免造成踩踏挤压,防止幼儿因恐慌导致不比必要的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幼儿不得参与救火。幼儿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

供热实施方案 篇14

市城乡管委为加速推进我市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建筑节能和绿色转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xx〕14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的意见》及《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合理供热、满足群众需求、落实节能减排任务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用户配合原则,强化用户节能意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我市供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从20xx年开始,我市所有新竣工交付使用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取消按面积收费,一律实行按热计量收费;

(二)到20xx年,完成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三)在“十二五”期间,全市已达节能50%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除民用计量外,逐步实施工业、商业等领域热能计量工作;

(四)20xx年全市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1000万,其中完成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210万、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器具安装任务400万、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任务390万。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计量改革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副主任由市住建委副主任、市城乡管委副主任段洪和市热力公司经理担任;成员为市供热管理中心、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工程质监站主要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负责领导组日常工作,制定供热计量改造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下达改造任务,审核改造方案,考核、督导、检查改造工作进度,批复各级奖励资金、补贴、银行贷款申报,协调解决供热计量改革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型企业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全面负责本辖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工作。

四、责任分解

(一)结合节能改造同步组织实施既有非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xx年完成210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建筑节能中心、市建设工程质监站

(二)通过施工图审查和施工验收环节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单位对新竣工建筑统一安装供热计量器具,20xx年完成400万。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建设工程质监站

(三)通过动员产权单位,与开发建设、集中供热入网挂钩等方式,推动既有节能建筑供热计量改造,20xx年完成390万。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热力公司、市供热管理中心

(四)负责供热计量器具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及维护,推进全市供热计量收费工作。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供热管理中心、各供热单位

(五)安排供热计量改造专项资金和居民住宅建筑供热计量周期性检定所需资金,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提供积极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修订完善供热计量收费两部制价格和收费细则。责任单位:市城乡管委、市物价局

(七)建立市供热计量检测平台,监督检验供热计量器具,规范供热计量器具市场。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八)从办理房屋销售和房屋初始登记环节开始,严把新竣工建筑供热计量器具安装关,供热计量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登记发证。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九)从今年起,新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单位用户和居民小区未进行供热计量改造的,不予入网或供热。责任单位:市各热力公司

(十)加强供热计量改革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4月):摸底调查、宣传动员、组织培训、出台相关政策、落实启动资金。

(二)制定计划阶段(20xx年4月-6月):制定、审批全年供热计量改造计划,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20xx年9月):20xx年7月-10月,组织实施完成1000万供热计量改革任务;20xx年11月-20xx年9月,全面完成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具体工作由市区两级住建、管理部门协调产权单位、物业公司、供热单位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2月):20xx年11月-12月,检查验收20xx年供热计量改革任务完成情况;20xx年10月-12月,对供热计量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三个同步”(新建建筑工程建设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既有居住建筑分户供热计量改造与节能改造同步,供热计量装置安装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明确改造路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公共建筑率先进行供热计量改造,居住建筑按计划落实项目逐年进行,既有建筑供热计量改造坚持整体同步改造原则,以热源或热力站为单元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实施改造。

(二)强化建筑设计、工程施工阶段主体责任。对新建建筑,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随建筑一并设计分户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不符合供热计量要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施工单位要按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要求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并将安装情况列入建筑节能施工现场公示内容。监理单位对供热计量安装工程实施监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限令施工单位整改;拒不整改的,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三)强化竣工验收、房屋销售阶段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新建建筑组织竣工验收时,报请供热单位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对安装的分户计量、分室调温和系统调控装置进行查验把关。供热单位查验合格后,对供热计量装置加封保护、查表建档、入网供热。经竣工验收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方可进行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供热计量及节能措施等文字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四)加强工程建设、房屋销售阶段监督管理。各级建设、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建筑节能设计认证备案,不批准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不予批准房屋预售;已经建成或者销售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规划认可和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对不按规定进行规划、设计、施工的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规定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和办理设计认证备案、节能专项验收合格书、竣工验收备案、规划认可证、房屋权属登记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强化供热单位计量收费实施主体责任。供热单位对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新建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对不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新建建筑,供热单位不予供热;凡不按政府计划安排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追究供热单位责任。供热单位应与用热单位签订合同,由供热单位负责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维护、更换、定期轮换和计量收费。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选型购置要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供热单位应与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生产销售单位签订合同,明确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责任。选用的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应经济适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并取得节能产品认定和质监部门的型式试验报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用于热量结算点的热量表应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行首检和周期性强制检定,并接受计量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的热计量设施。供热计量装置初次安装费用纳入建房成本或改造费用,维护管理或更换费用纳入供热价格成本。居民住宅建筑供热计量周期检定费用由市级财政保障。

(六)加强供热管网和能耗监测体系改造。为适应供热计量改革的需要,供热单位要对供热管网进行相应改造,安装水力平衡、气候补偿、变频控制等调控装置;安装热源、热力站、居住区、建筑物供热计量装置,建立供热系统能耗监测评价体系。各县(市、区)供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单位能效考核,制定相应能耗指标;对煤炭品质、用量、锅炉供热量和热力站、建筑物、用户耗热量进行计算,实施供热能耗计量管理,对超过能耗指标的`供热单位限期进行整改。供热管网改造和供热能耗监测体系建设由供热单位负责实施,国家和省级安排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中的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费用要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加强供热计量改造工程申报管理。供热单位应于年初向市、区供热主管部门上报当年《房屋供热系统分户控制和计量改造实施方案》和《供热系统分户控制和计量改造的楼栋明细表》,待审批后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每年4月份开始施工,9月底结束。负责自行维修供热设施的房屋管理单位应承担其管理范围内供热系统热计量改造责任,可通过签订合同,有偿委托供热单位对其房屋进行供热系统分户计量改造;也可与有资质的供热施工单位协商自行对房屋供热系统进行分户计量改造,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向供热单位移交维护、维修和管理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主要领导是供热计量改革第一责任人。市政府与各职能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年度供热计量改革目标责任书,建立供热计量改造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行月报制度,将供热计量改造成效列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并作为对供热单位负责人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供热企业特许经营年度考核必备条件之一。各级各部门要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勇于创新,扎实推进。市供热计量改革领导组每年进行总结评比,对积极推进供热计量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问责。

(二)政策配套,有序推进。在供热计量改革推进中,要及时修订《市供热计量改造专业规划》,制定《市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健全《市供热计量审核验收规程》,出台《市供热计量表温控装置的选型采购检定安装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市供热计量改造融资及奖励管理办法》,确保政策配套、有序推进。

(三)广泛宣传,舆论引导。要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作用,宣传供热计量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节能减排有关

供热实施方案 篇15

为满足辖区群众日常用热需求,切实履行政府对集中供热行业管理责任,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20xx年6月28日修订版)和《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认真实施新条例全面加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市政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西安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西安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统筹规划、优化配置、节能环保、规范服务、强化监督”的原则,规范热力供应企业行为和服务标准,加强监管职能,标本兼治、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强化责任,促进我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管理对象和工作目标

(一)管理对象

未央辖区范围内集中供热的企业经营行为,集中用热的用户使用行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设施建设、经营、使用、安全管理、设施保护等活动的监管,达到规范其经营服务的目标,并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等供热相关法律,查处经营企业违法行为;倡导用热法规及常识宣传,引导用户购买服务、维护使用等行为,并依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等供热相关法律,依法查处影响供热设施安全的行为;通过建立健全集中供热安全事故处理体系,提高集中供热行业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未央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区建住局、区发改委、规划未央分局、国土未央分局、区财政局、环保未央分局、工商未央分局、质监未央分局、区安监局、区物价局、公安未央分局等区级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分管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供暖管理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统筹协调全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安排集中供热管理阶段性工作任务;指导和协调全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通报落实情况,负责区级集中供热大数据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应急联动及专项检查具体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专项整治活动等。

领导小组以例会制度实施研究制定、决策部署等管理工作,原则上每年召开例会二次,分别于每年4月份(供暖期后)和10月份(供暖期前),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召开工作会议时,由办公室请示组长同意后,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小组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联络工作。如发生人员更换情况时,应及时报办公室备案。

四、责任分工

(一)健全本辖区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机构,配备足够的供热管理人员,做到“机构、职责、人员”三落实;配合辖区内用热用户行为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用热信息基础情况;负责供热行业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等工作。及时反映违反集中供热安全的违法行为,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本辖区供热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全区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制定本辖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实施用热事故属地处理工作。在采暖期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处置因群众用暖产生的突发事件。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牵头负责全区集中供热行业管理工作。核发本辖区内集中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受理跨区经营集中供热企业备案;对辖区集中供热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集中供热大数据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辖区运行数据台账,定期向市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牵头组织全区开展集中供热宣传和专项检查活动。在采暖期内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牵头处置因供热企业产生的事故。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

(三)对辖区集中供热工程项目进行审批,并协调集中供热能源的供应事项。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四)配合全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和热源厂(站)及供热管道线位等规划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规划未央分局。

(五)按照我市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及土地使用规划,做好辖区热源厂(站)及其他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国土未央分局。

(六)配合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各级集中供热专项资金奖励补贴的区级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七)依法实施辖区供热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类别、浓度指标等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环保未央分局。

(八)依法实施新能源供热企业(利用干热岩、污水源热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方式供热)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

责任单位:工商未央分局。

(九)依法实施辖区供热设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质监未央分局。

(十)依法负责供热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十一)依法实施辖区供热企业价格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物价局。

(十二)依法对故意损坏供暖设施的行为进行惩治,对造成公共安全隐患的行为依法严惩。

责任单位:公安未央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供热管理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共同推进群众用暖保障工作。要对承担的具体职责,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沟通协调职责,进一步加强供暖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细化落实监管责任。要注重配合,共同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我区对集中供热行业的管理水平。

(三)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权责,尤其是对辖区内群众供暖情况要及时掌握,对供暖问题及时处理,对供暖难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反映。切实将群众供暖保障工作,作为政府服务基础职责,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供热实施方案 篇16

为全面落实国家“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20xx年加快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和供热现状,特制订本方案。

一、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产业集聚区概况

焦作市现有省市级产业集聚区8个,其中市区2个,分别为: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和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县(市)6个,分别为:沁阳市产业集聚区、博爱县产业集聚区、温县产业集聚区、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和修武县产业集聚区。焦作市产业集聚区总规划面积208.1平方公里,涵盖了装备制造、汽车零配件、铝工业、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生物化工等多个优势主导产业。近年来,焦作市产业集聚区按照“四集一转”、“三规合一”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升工程,把加快培育产业集群作为主攻方向,通过组织开展市观摩、筹备迎接省观摩,召开全市项目建设大会,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分解目标,落实任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xx年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58.5亿元,增长28.1%;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4176.4亿元,增长20.2%;入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44家,同比增加70家。

(二)产业集聚区现有热源情况

1、市城区内2个产业集聚区供热情况

市区2个集聚区都在省批复的规划《焦作市热电联产规划(20xx-20xx年)》(豫发改能源[20xx]863号)范围之内,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华润热电公司和焦煤(集团) 电冶分公司;焦作市东部工业产业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焦作万方热电厂和焦作金冠热电厂。20xx年焦作市政府与北京寰慧科技集团签订了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利用社会资本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

2、六县(市)6个产业集聚区供热情况

目前,六县(市)产业集聚区中,博爱县、修武县和武陟县有热电联产规划或集中供热规划,其它3县(市)正在组织开展规划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博爱县产业集聚区:博爱县城区包括产业集聚区,纳入了《焦作市热电联产规划(20xx-20xx年)》中的西部供热区。规划供热热源主要是位于博爱县的华润热电公司。但是,由于特许经营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北京寰慧科技集团管道开口费用高等原因,华润热电公司向该集聚区内企业供热很少,目前主要依靠该区内分散的7台燃气、3台1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供热。

(2)修武县产业集聚区:该区纳入了《修武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规划(20xx-20xx年)》(修政文[20xx]10号)。但是,目前该区没有集中供热,主要依靠区内12台燃气锅炉供热。

(3)武陟县产业集聚区:该区纳入了《武陟县城市暨焦作新区部分区域集中供热规划(20xx-20xx年)》(豫发改能源[20xx]184号)。该区规划供热热源主要是位于武陟县的焦作韩电发电公司2台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和该集聚区内江河纸业公司拥有的3台75蒸吨燃煤锅炉等。

(4)温县产业集聚区:目前该区没有供热规划,供热热源主要依靠区内企业的20台燃气和2台醇基锅炉。

(5)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目前该区没有供热规划,供热热源主要依靠区内企业的5台燃气、5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和2台醇基锅炉。

(6)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阳市编制了《沁阳市供热规划(20xx-20xx年)》,但目前尚未批复。目前该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拥有2个5.5万千瓦机组的沁阳市长怀电力有限公司(沁阳二电厂)依靠区内晋煤天庆煤化工公司的4台220吨燃煤锅炉。该区长远规划热源为正在施工建设的沁阳丹河电厂2×100万千瓦发电机组。

(三)存在主要问题

1、以煤为主的热源结构,造成大气严重污染。

长期以来,受资源和能源政策的影响,焦作市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以产业集聚区为例,现有产业集聚区中69%以上的热源供应依赖分散式燃煤锅炉,主要燃料几乎都是未经洗选的原煤,并且煤质多变,消烟除尘设施不完善,造成烟尘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对大气污染严重。

2、分散式燃煤利用方式,降低了热源使用效率。

分散式燃煤利用方式不仅锅炉占地面积大,而且在实际运行中,热效率低,能源浪费大。据初步调查,2吨/小时以下锅炉热效率68%,4吨/小时锅炉热效率71%,10吨/小时锅炉热效率73%,均远低于集中供热所用高参数高效率的大型锅炉85%以上的热效率,也远低于分布式能源项目90%以上的热效率。而且分散式燃煤利用方式通常不采取烟气回收利用措施,锅炉排烟损失较大,一般热损失在3—21%,进一步降低了热源使用效率。

3、不完善的热源供应设施,影响了产业集聚区可持续发展。

从目前各产业集聚区热源供应情况来看,基本都没有较为完善的集中供热设施,即使部分产业集聚区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也因为价格、资金等原因,不愿投资建设完善的集中供热设施,结果导致集聚区内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只能不断重复投资建设分散式供热锅炉,不但浪费了资源而且导致重复投资。而且从长远来看,缺乏完善的热源供应基础设施,也将损害产业集聚区形象、降低产业集聚区品味,势必影响今后产业集聚区的招商引资和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的必要性及有利条件

(一)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市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热源供应主要依赖消耗较为廉价的煤炭资源提供,虽然一定时期以来这种消费方式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粗放式的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问题,粗放式的热源供应方式不但降低了能源利用效率、浪费了资源,而且也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据有关专家估算,分散式煤炭使用对PM2.5年均浓度贡献度约56%。为了碧水蓝天、为了清新的空气、为了实现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我们十分有必要加快热源结构调整,尤其是对热源需求最迫切、利用量最大的区域——产业集聚区热源结构调整。

(二)有利条件

1、我市拥有较强的电力保障能力。焦作市变电站总数41座,主变总台数77台,总容量6905兆伏安;其中50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2台,主变容量1500兆伏安;220千伏变电站10座,主变20台,容量:3210兆伏安;110千伏变电站30座,主变55台,容量:2195兆伏安。所属输电线路133条,总长度1438.46千米;其中220千伏线路38条,长度632.26千米;110千伏线路85条,长度750.83千米;35千伏线路10条,长度55.38千米,可以有效保障产业集聚区供电需要。

2、我市拥有较强燃气保障能力。

目前为止,在我市境内已建成投运的燃气长输管线共有12条,全长约530公里。分别是:

1、中国石油西气东输一线天然气管道(途径我市沁阳、温县、博爱、武陟),我市境内长55公里,设计压力10MPa;

2、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燃气分公司西气东输豫北支线管道(南起博爱县磨头镇前十里村博爱首站,北至安阳市龙安区安彩高科安玻末站,途径我市博爱、武陟、修武),我市境内长50公里,设计压力6.3 MPa;

3、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博爱为该管线末站),我市境内长22公里,设计压力6.3MPa;

4、焦作市中能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博爱—中州铝燃气管道(首站位于博爱县磨头镇,末站位于修武县七贤镇,途经博爱、武陟、修武等县),我市境内长88.6公里,设计压力6.3 MPa;

5、河南纵横燃气管道有限公司“安阳—博爱—洛阳”天然气管道工程(途经武陟、修武、博爱、沁阳、孟州),我市境内长102公里,设计压力6.3MPa;

6、河南沁济天然气公司沁阳-济源煤层气管道(途径博爱、沁阳),我市境内长26公里,设计压力6.3 MPa;

7、焦作中裕博爱磨头至小尚门站,供应焦作市城区燃气,管线17公里,设计压力3.6MPa;

8、济源中裕公司博爱-济源天然气管线(途径博爱、沁阳),我市境内长28公里,设计压力6.3MPa;

9、孟州高远公司沁阳至孟州段,管线长25公里,设计压力1.6MPa;

10、温县高远公司孟州至温县段,管线长19公里,设计压力1.6MPa;

11、武陟中裕公司,豫北支线2号阀室至武陟门站,管线长12公里,设计压力6.3 MPa。

12、洛阳通豫新奥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博爱—洛阳”煤层气输送管道工程,该项目于20xx年3月开工建设,总投资4.6亿元,途经博爱、沁阳、温县、孟州等,全长85公里,其中焦作段50公里,设计压力6.3Mpa。该条管线20xx年10月建成通气。

3、蓝天工程实施为我们调整热源结构提供难得的契机。为应对日益严重的雾霾空气污染,国家提出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我市也提出了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全市建成区全部完成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和建成区范围内2蒸吨/时及以下205台燃煤锅炉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20xx年10月底前全市范围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到位。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和清洁能源供热锅炉,20xx年取消产业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尽管实施蓝天工程对我市经济发展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但也带来了热源供应供需矛盾的相对缓和,为我们推进热源结构的调整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

三、集中供热基本思路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优化热源结构为目标,大力引进和发展清洁能源,用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以集中供热替代分散供热,逐步减少并严格控制燃煤总量。加快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分布式能源发展,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严禁新建分散式燃煤锅炉,将目前以煤炭为主的污染型热源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为主的清洁型、高效型能源结构;合理引导能源需求,调控能源需求总量,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热源供应体系。

四、各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政策,结合各产业集聚区提供的集中供热规划和产业发展实际,按照“优先利用现有能源、加快发展清洁替代能源、鼓励建设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分布式能源、新能源等集中式能源”原则,有序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确保20xx年基本取消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

(一)焦作经济产业集聚区

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位于焦作市城区南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规划面积26.3平方公里集聚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生物科技和新能源新材料。截至20xx年底,入驻规模以上企业53家。

1、集聚区供热现状

该产业集聚区供热由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应。该公司拥有三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两台建成,备用炉建设中),一台6MW抽凝供热和一台12MW背压供热发电机组,锅炉最大产汽150t/h,汽轮机最大抽气量170t/h。截止目前(20xx-2017采暖季)该公司对外供汽量达:170t/h。其中工业用户:蒙牛乳业(焦作)有限公司用汽30t/h、焦作金叶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用汽35 t/h、焦作卓林数码材料有限公司10 t/h、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工业用汽2t/h、厂区周边小用户5t/h,合计:82t/h。冬季居民供暖已实现集中供暖的有东西区合计供暖面积480万㎡,现阶段用汽97t/h。

2、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热源建设

预计新增用汽情况:预计增加210t/h,其中工业用汽户增加120t/h;预计20xx--20xx供暖季将新增供暖面积150万㎡,折合蒸汽量90t/h。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的3×75t/h锅炉,同时运行也满足不了市场需求,难以保证稳定性和可靠性。一旦停止供汽将会给工业用汽户经济方面造成巨大损失,也会成为制约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20xx年继续利用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热源,未来三年拟另选址新建三台240t/h锅炉,三台5万千瓦背压发电机组,以满足即将发展的用汽和用电需求。

3、大力发展燃气集中供热

鼓励建设燃气供热锅炉,支持建设燃气集中供热锅炉的企业根据热负荷发展情况后续扩建分布式能源站,燃气锅炉作为分布式能源站的调峰备用设施。

4、积极推进电锅炉供热项目

在产业集聚区内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推广电锅炉供热。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要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等应用。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耐材、玻璃制品等行业,推广电窑炉。

5、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供热

鼓励土壤源地热供暖、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项目。

6、协调推进供热管网建设

配套热网应与集中供热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对供热距离超过20公里的热水管网和供汽距离超过10公里的蒸汽管网,要采用长输管网等先进技术。20xx年计划新增6公里热力管网。热力网的主管道应在城市规划指导下,尽量选择在绿化带、河道边,在次要道路上敷设;可采用中、低支架方式,在跨越公路、河流采用高支架或埋地敷设;热力网管道采用单管制、枝状管网、以自然补偿为主。热力管网应做到简明、美观,和该地区总体协调。

(二)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位于焦作市中心城区东部,总规划面积为5.32平方公里。园区主导产业为铝工业和装备制造。园区内有万方铝业、健康元生物医药等上市企业,另有玲珑机械、宝丰电缆、活力橡胶等大批企业入驻。 截至20xx年底,产业集聚区内入驻规模以上企业达16家。

1、供热负荷预测

东部园区范围内健康元生物有限公司为生物医药产业,其余企业基本为制造产业,根据工业热指标推荐值预测园区内的热负荷为:128.35t/h。

2、热源

东部园区热源为万方电厂,万方电厂位于焦作市修武县五里源乡与焦作市马村区交界处,位于园区规划区内。万方电厂电厂装机2×300MW热电机组,电厂采暖抽汽680~820t/h,工业抽汽70~140t/h。电厂已建成投运。

3、管网布置

目前,园区内使用蒸汽供热企业已全部采用集中供热方式进行蒸汽供应,其余规模以上企业生产流程无蒸汽使用要求。

(三)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位于中站区西部,区域范围东起郑焦晋高速公路、西至大石河、南至丰收路、北至浅山区,总规划面积13.7平方公里。主导产业:现代化工、汽车零部件。截至20xx年底,入驻规模以上企业53家。20xx年,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79亿元,同比增长156%;主导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67.3%,税收达到6.7亿元,同比增长63.4%。

1、集聚区供热现状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目前的供热热源主要是华润热电公司和焦煤(集团) 电冶分公司。西部工业园内目前没有完备的供热管网,集中供热程度较差。

2、热负荷及集中供热规划

热负荷:民用住宅供热指标取50W/㎡;各类公建平均供热指标取63W/㎡,工业用热指标依据现状需求确定。初步统计,佰利联公司3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约需蒸汽100吨/小时,多氟多公司3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项目约需蒸汽100吨/小时,未来3年西部产业集聚区蒸汽总需求量约800吨/小时。远期西部工业园供热负荷为11254MW/日(同时系数取0.95)。

热源规划:根据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循环经济节能战略要求,工业园区近期以华润热电公司和焦煤(集团) 电冶分公司为主要热源,远期以龙源电厂为主要热源(规划供应量为1200吨/小时)。

3、供热管网

热力管网管径为DN400-DN700.

主热力管网敷设应尽量避开交通主干道,以减少施工、维修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热水管道均采用直埋方式敷设,穿越河流时可架空或随桥敷设。

(四)沁阳市产业集聚区

沁阳市产业集聚区由沁北产业园和沁南产业园两部分组成,总规划面积23.8平方公里。沁北产业园位于沁阳市西北部,距市区15 km,规划面积9.27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能源化工和有色金属及加工;沁南产业园位于沁阳市区南部,规划面积14.53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新能源和光电信息。截至20xx年底,产业集聚区内入驻规模以上企业106家。

1、产业集聚区供热现状

目前该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拥有2个5.5万千瓦机组的'沁阳市长怀电力有限公司(沁阳二电厂)依靠区内晋煤天庆煤化工公司的4台220吨燃煤锅炉。

2、供热规划

热负荷:沁北产业集聚区采暖期近期设计工业最大热负荷为217t/h,远期为239t/h;沁南产业集聚区采暖期近期设计工业最大热负荷为22t/h,远期为31t/h;

热源:规划以中电投沁怀电厂为基本热源,以晋煤天庆自备电厂、双马纸品自备锅炉房、万都碳素生产余热,作为集中供热调峰备用热源,可再生及清洁能源作为补充热源。

以中电投沁怀电厂作为基本热源对中心城区、沁北产业集聚区及周边镇区集中供热。近期建设规模为2×1000MW,额定工业抽气量240t/h, 最大采暖抽气量800t/h;远期规模为4×1000MW,额定工业抽气量480t/h, 最大采暖抽气流量1600t/h。

3、补充热源

在集中供热管网敷设不到的区域,合理选择热源和供热方式,如天然气、电力、(水源、地源、空气源)热泵供热等;生活热水用户应积极发展和使用太阳能供热。

沁南产业集聚区企业生产用热由各单位自建燃气锅炉房解决。

4、供热管网

建设中电投沁怀电厂热力首站一期工程,规模500MW。蒸汽管网建设:沁北产业集聚区DN200~DN500蒸汽管网,长约8.7公里。

由中电投沁怀电厂敷设蒸汽管网向沁北产业集聚区工业企业供热。蒸汽管网采用枝状布置,规划蒸汽干管沿科技路、北物流大道布设;热水管网采用闭式双管制、枝状布置、热水干管沿紫陵大道布置。

(五)博爱县产业集聚区

博爱县产业集聚区紧邻博爱县中心城区,分为城东和城南两个片区,规划面积为25.42平方公里。主导产业: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入驻河南中汇、好友轮胎、焦作制动器、河南金牌山磨具等规模以上企业38家。20xx年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451.9亿元,是20xx年的3倍。

1、供热现状

供热热源主要是位于博爱县的华润热电公司。但是,由于特许经营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北京寰慧科技集团管道开口费用高等原因,华润热电公司向该集聚区内企业供热很少,目前主要依靠该区内分散的7台燃气、3台1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供热。

2、供热规划

热负荷:民用住宅供热指标取50W/㎡;各类公建平均供热指标取63W/㎡,工业用热指标按每公顷用地0.5t/h估算。

3、热源规划

产业集聚区城东片区以焦作龙源电厂2×60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为热源,在人民路南、松林大道东修建一座热力站为中山路以北的区域供热。在世纪大道南、兴园路东修建一座热力站为中山路以南的区域供热。

产业集聚区南片区规划供热站一处,位于纬三路与博广路交叉口东北角。产业集聚区南片区近期依靠龙源热电厂为主要热源,园内企业的工业热水及企业供热锅炉进行补充。远期以供热站为主要热源,龙源电厂为辅助热源。

4、供热管网

供热干管管径为DN300-DN400;供热支管管径为DN200。

主热力管网敷设应尽量避开交通主干道,以减少施工、维修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热水管道均采用直埋方式敷设,穿越河流时可架空或随桥敷设。

(六)温县产业集聚区

温县产业集聚区位于温县城区的南部,规划总面积21.3平方公里。集聚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和食品生产。集聚区按照“五规合一、四集一转、产城互动”的要求,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xx年末,入驻规模以上企业103家。20xx年集聚区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51.7亿元,增长17.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5.8亿元,增长14.6%。

1、产业集聚区供热现状

集聚区内目前未建设集中供热设施。集聚区内供热热源主要依靠区内企业的20台燃气和2台醇基锅炉。

2、集聚区供热

产业集聚区拟采用锅炉供热供汽,锅炉燃料为清洁能源。工业用蒸汽由2台35t/h 循环液化床锅炉供给,城区居民供暖拟采用1台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供给。

3、供热管网

考虑温县产业集聚区企业现状,供热站至企业热力供热主管网主要为纬二路及纬三路供热管网。

产业集聚区一期蒸汽管网建设16公里,二期蒸汽管网建设根据园区后续规划而定。

(七)孟州市产业集聚区

孟州市产业集聚区位于孟州市城区的西部,规划总面积21.59平方公里。主导产业:装备制造业、生物化工产业。截至20xx年年末,入驻企业372家,现有中原内配公司、金山公司、中原GKN公司、龙峰公司、广济药业(孟州)公司、大地合金公司、奥森公司、华兴公司、河南嘉陵公司、河南豫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规模以上企业104家。

1、产业集聚区供热现状

集聚区内目前未建设集中供热设施,采用分散供热方式。供热热源主要依靠区内企业的5台燃气、5台3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和2台醇基锅炉。

2、集聚区供热规划

热负荷:集聚区内热负荷主要为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气及部分居住、公建的生活用气。工业用热指标按每公顷用地0.2-0.5t/h估算,需供热用地占总工业用地的20%.本区居住人口2.75万人,住宅建筑面积按人均30平方米,20%集中供热,按每吨过热蒸汽可供1.2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计算生活用气。经计算总热负荷为113.6t/h,折减系数取0.8,得到产业集聚区最大热负荷为96.6t/h。

热源规划:规划在兴华路以东、华达路以北新建一座供热中心,最大供热能力为110t/h,占地面积约6公顷。新建热电厂采用清洁能源供热锅炉。

3、供热管网

供热管径为DN325-DN530。

供热管道按枝状布置,主干管设在热负荷集中区,分支管尽量靠近用户。

集聚区供热管道沿集聚区河流和次干道敷设,在工业区内宜采用低支架地上敷设,过路采用地埋方式。居住区尽量采用地下敷设。

(八)武陟县产业集聚区

武陟县产业集聚区位于县城东南部,分为东区和西区两个区,规划面积为22.54平方公里(其中,东区规划面积4.4平方公里,西区规划面积18.75平方公里)。主导产业: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截止20xx年底,集聚区已累计入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

1、产业集聚区供热现状

武陟县现有供热热源主要是位于武陟县的焦作韩电发电公司2台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和该集聚区内江河纸业公司拥有的3台75蒸吨燃煤锅炉等。

武陟县现有蒸汽管网主管12.5km,管径DN500,现状管网仅供部分工业热用户,运行热损耗较大。

西区部分企业由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和江河纸业自备热电站供热。东区供热形式为分散式供热,大部分单位供热采用自备独立锅炉房。

2、集聚区供热规划

工业热负荷:西区统计最大热负荷161.0t/h,其中江河纸业用汽量100t/h,由江河纸业自备热电站直供;东区统计最大热负荷93.0t/h。考虑同时使用系数、热网损失系数与焓值折算系数相抵后综合折算为0.75后得出西区设计工业热负荷为120.7t/h,东区设计工业热负荷为69.8t/h。

热源规划:西区热源是江河纸业自备热电站和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在东区詹郇路和厂顺路西南角处新建2×75t/h清洁能源锅炉,占地约17220平方米,满足产业集聚区东区的工业和采暖负荷要求。

3、供热管网

西区热水管网敷设方案如下:

(1)由江河纸业自备热电站引出DN1200热水管网,沿木栾大道南北分支,向北主管径DN1000至朝阳四路,与韩电DN600管网对接形成环网。DN1000主干网沿朝阳四路向东敷设在广济路向北预留DN600分支,与韩电管网形成环路。DN1000主干网继续沿朝阳四路向东敷设至迎宾大道,沿迎宾大道向北敷设至山涛路,沿迎宾大道向北开DN500分支,DN1000主干网沿山涛路向东敷设至郑焦城际,为华夏新城预留。

(2)DN500管网沿迎宾大道向北敷设至朝阳二路,沿朝阳二路向东敷设至郑焦城际,为华夏新城预留。

(3)沿木栾大道向南DN600分支,沿木栾大道至文化路,沿文化路向东至向东敷设至郑焦城际,为华夏新城预留。

新建热水管网管径为DN1200-DN500,总长度为6.63km。

西区蒸汽管网敷设方案如下:

产业集聚区西区,DN500主干管已经敷设完成,联通韩电及江河电厂,本工程新建管网如下:

(1)新建DN350蒸汽管网由原有主管DN500上引出,沿朝阳二路向东敷设,过工业路变径DN250供孔怀包装厂、郑州交通学院新校区及东坡科技使用,同时沿工业路向南敷设DN300管网至山涛路。

(2)新建DN300蒸汽管网沿山涛路向东敷设,过工业路变径为DN150继续向东敷设,供应产业集聚区、新艾卡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及万德皮业使用;同时由工业路向南敷设DN300主干线至文化路,沿文化路向西继续敷设与原有DN500主干线联成环网,主管线沿工业路向南敷设至建业路,沿建业路东西分别敷设DN250管网,过建业路主管线变径DN250敷设至宜业路,沿宜业路东西预留DN150分支,满足沿途负荷要求。

(3)新建DN250蒸汽管网由工业路向秀路引出,沿向秀路向东敷设至河朔大道,沿河朔大道向南敷设至建业路,与建业路DN250管网形成环路,并为沿途负荷预留,满足用热需求。

(4)新建DN300蒸汽管网从江河换热站引出,沿文化路至木栾大道,沿木栾大道向南至建业路,变径为DN250继续向南至南环路,在建业路和宜业路处分别形成环网。

(5)新建9座汽-水换热站,分别为:郑州职业交通学院、卫校、管委会、北贾村、黄树村、荆辛庄村。

新建蒸汽管网管径为DN500-DN100,管网总长度为18.913km。

东区蒸汽管网敷设方案如下:

(1)产业集聚区西区,新建2×75t/h清洁能源锅炉,引出DN350蒸汽管网,沿詹郇路至汇金大道,由汇金大道向南敷设至昌平路,沿昌平路向西南引出DN300分支,主管网变径DN300沿汇金大道继续敷设中原大道,满足沿途负荷要求,主管网变径DN250,沿中原大道向东敷至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2)新建DN300分支沿昌平路向东南敷设同鑫路,主管变径为DN250沿同鑫路向南敷设至昌达路,变径为DN100沿昌达路敷设至末端用户.

(3)新建5座3万平方米的汽-水换热站,分别位于河南金大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武陟县顺成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百草元兽药有限公司、河南佳怡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宝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供应员工宿舍采暖用。

(4)随着以后产业集聚的发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热源厂内增设换热首站,并对民用采暖进行汽水改造。

新建蒸汽管网管径为DN350-DN100,管网总长度为5.682km。

(九)修武县产业集聚区

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分为南区和西区两部分,规划总面积13.75平方公里,其中南区规划面积7.71平方公里,西区规划面积6.04平方公里。主导产业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纺织、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

1、热源及热负荷

产业集聚区采暖以焦作电厂为热源,工业蒸汽负荷及采暖负荷合并采用蒸汽供热,采暖用户通过设置集中汽-水热换站实行采暖供热。

南区采暖热负荷为188.84MW,西区采暖热负荷为144.68MW。近期工业蒸汽热负荷为60t/h。

2、管网实施

由于焦作电厂机组只能保障场区居民供热,尚无能力对集聚区进行集中供热,故集聚区暂不施工集中供热。

五、保障措施

(一)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鼓励燃气供应企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合理调整天然气气价,制定季节差价,对大用户实行优惠价;对燃煤锅炉改烧清洁燃料,在实施初装费优惠基础上,继续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对集聚区内能源基础设施进行贷款融资,推动集聚区实施能源基础设施改造。

(二)制定严格的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抑制使用非清洁能源

制定并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我市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继续提高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污收费标准,增加氮氧化物排放的收费指标。进一步加强对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关停、拆除力度,强化日常巡视、监测防止已关停分散燃煤锅炉反弹复燃。

(三)加强高新技术在能源供应和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

积极研究并大力推广清洁燃烧技术、洁净煤技术、热泵技术等先进技术,加强能源领域里的科研工作和新技术的引进工作,增加能源开发供应消费中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管理,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对现有用能设备和工艺进行改造、降低产品单耗。

(四)大力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

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其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制定优惠政策,并给予一定投资补助,鼓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强化科技研制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应用先进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改革法规,通过贷款贴息、进行风险投资或减免税收、实行价格补贴和奖励等措施支持和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供热实施方案 篇17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山西省能源局会同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会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清洁取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xx]14号)和xx市能源局会同xx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协调会议等有关要求,为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清洁能源取暖工作,与京玉电厂合作,实施以热电联产为主要形式的清洁能源取暖,全县取暖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明显减少。截至20xx年底,全县城乡建筑取暖总户数32320户,总面积311.6万平方米,热电联产完成17322户,完成率为54%。其中:县城居民建筑取暖户数18779户,建筑取暖面积227.9万平方米,农村居民建筑取暖户数13541户,取暖面积83.7万平方米。城镇冬季主要通过热电联产等集中供热满足取暖需求,燃烧洁净煤小火炉、电取暖等分散供暖作为补充。农村冬季取暖主要以热电联供、“煤改电”、拆迁安置、农作物秸秆、枯树枝和燃烧洁净煤小火炉取暖。从目前看,县城和农村清洁能源取暖发展不平衡,电厂供热能力未充分发挥,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占比偏低,人口分散而不集中,清洁能源供应存在短板且成本偏高,商业模式创新不足,取暖消费方式落后等问题较为突出。

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以保障我县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以工业余热供暖、散烧生物质秸杆供暖为主,“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为建设环境好产业优人民富的美丽右玉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清洁替代。以清洁化为目标,在确保民生安全取暖、温暖过冬的前提下,统筹热力供需平衡,单独或综合采用各类清洁供暖方式,替代或减少城镇和乡村地区的取暖用散烧煤,降低取暖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坚守安全底线,构建规模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

2.节能环保。把节约能源贯穿于供热发展的全过程,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既有建筑、老旧管网和热计量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加强热源、热网及热用户环节的节能管理,推广供热节能新技术,降低城镇供热的总体能耗水平。在大力发展和高效利用清洁能源的同时,继续加强燃煤设施的环保治理,开发并采用先进环保技术和科学管理措施,实现供热用能清洁环保。

3、因地制宜。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从现有能源条件、经济能力、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和发展布局出发,合理确定本乡镇不同区域的供热方式,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方针,充分考虑居民消费能力,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在同等条件下选择成本低和污物排放最少的清洁供暖组合方式,优化供热结构,合理配置供热资源。

4.统筹推进。综合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经济承受能力、工作推进难度等因素,统筹推进县城、四大集镇和城镇结合部、农村三类地区的清洁取暖工作.同一类别地区,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优先推进。

5.政府推动。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清洁供暖领域的主体地位。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要根据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侯等特点,安全高效组织编制和修订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三)主要目标

到20xx年,全县城乡居民建筑清洁取暖基本形成:县城及周边农村以热电联产为主;农村以“煤改电”、“煤改气”,散烧生物质秸杆供热为主,以清洁燃煤小锅炉、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供热方式;加快移民搬迁工作,对符合移民搬迁政策的农户搬入移民新区,减少散烧煤供热户数和面积。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雾霾严重区域的供暖清洁化,形成公平开放、多元方式,服务优化的清洁供暖市场。

根据《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要求,县城建成区到20xx年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到20xx年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到20xx年清洁取暖覆盖率力争达到40%,到20xx年清洁取暖覆盖率力争达到60%。

三、重点任务

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根据本地区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以及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因素,科学编制清洁供暖规划,合理选择清洁供暖方式,扎实推进清洁供暖工作。

(一)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工程。在适合集中供暖的区域,优先以热电联产满足取暖需求,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替代燃煤锅炉。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工程设施建设,做好电厂余热和工业余热回收利用工作。按照环保要求,积极做好燃煤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大老旧一二级供热管网、换热站及室内系统节能改造。采取热电联产供热扩容、“煤改电”和“煤改气”供暖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解决北街村、馒头庄,油坊村、上堡村等10多个县城周边村清洁取暖的问题,改变“周边村”供暖造成的污染包围县城,造成县城二次污染的状况。

(二)稳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在热力管网覆盖不到的区域,选择适宜的“煤改电”“煤改气”取暖路径。在选用“煤改电”的过程中,积极推广空气能等能效比高的清洁取暖设备。电网公司要加大与清洁取暖相关的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合理安排新增“煤改气”规模,按照国家“先规划、先合同、后发展”的要求,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严格按计划、有步骤实施,稳妥推进“煤改气”工程。

(三)科学确定农村清洁取暖技术路径。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要认真总结本地农村住户冬季用能结构、取暖习惯,研究制定适宜本地区农村住户需求的清洁取暖解决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定合适的清洁取暖方式,确保农村住户取暖更合理、更优化、更节能。按照“一户一设计”要求,组织技术力量或中标企业,根据农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提出科学的取暖系统设计方案,确保让每个家庭取暖做到“省钱实用、安全舒适、环保节能”。根据目前技术成熟情况和应用实践项目,引导农村地区住户使用能效比较高的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蓄热式电采暖、高能效低排放燃气壁挂炉等设备或采取“洁净型煤+环保炉具”清洁取暖方式。积极引导乡镇政府驻地村、中心村和旅游村等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改用燃气或电取暖设施。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对偏远的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的平房,进行拆除,鼓励扶持群众搬入楼房,逐年加大拆迁改造力度,减少散烧煤供热的户数和供热面积。实施小型燃煤锅炉(炉具)环保改造,鼓励居民散烧生物秸杆等、实现清洁取暖。民用合格煤配售中心从生产优质合格煤地区选购民用煤,确保煤的质量稳定可靠。要按照“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惠民利民”的原则,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在本辖区内建立一个民用合格煤供应点,为热电联产供热尚未覆盖的区域、不具备煤改电、煤改气条件区域的居民和农村散烧枯树枝(杆)的居民提供优质煤、清洁煤,实现清洁取暖。禁止燃用硫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

(四)严格把控清洁取暖设备和产品质量。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在组织招标时要严格按照程序和相关规定优先选择产品质量好、后期服务优、社会责任心强的知名企业,避免仅依靠投标价格确定中标企业及产品。对近年来发现的设备检测不达标率高、安装不规范、维修服务不到位、投诉多、使用效果不好、存在恶意竞争行为等情况的企业,要排除在招标范围之外。

(五)加强节能保温改造。针对农村房屋老旧,大多保温条件差、热量流失严重等问题,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xx年)》,将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其中,加大农村老旧房屋节能改造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把清洁取暖改造和农村房屋节能、保暖改造紧密结合,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后的.取暖效果。

四、职责分工

企业承担供暖主体责任,提供优质服务。电力、油气、可再生能源、供暖等相关企业,要及时将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并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要求具体实施。要加快电网、天然气供应能力、供热管网建设,与清洁取暖工作进行有效衔接,切实保障采暖季电源、气源稳定供应。要加强电力和燃气管网应急抢修队伍建设,确保在电力和燃气管网发生事故后,能及时出动、快速抢修。

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是做好本地区清洁取暖工作的主体,承担主体责任。清洁取暖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和任务分工,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指导、协调、配合、督促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我县既不在“2+26”通道城市,也没列入汾渭平原城市,没有获得国家清洁取暖专项奖补资金。既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倾斜和支持,更要通过调整现有专项支出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拓宽融资渠道等方式,加大资金保障。

(一)县能源局职责:

(1)制定和完善全县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根据省、市规划调整和我县实施方案推进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对方案适时进行调整。

(2)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编制并实施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清洁取暖调度、统计、通报工作。

(4)负责协调、配合电力公司做好“煤改电”配套电网增容改造工程。

(5)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

(6)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清洁取暖支持政策。

(7)负责指导各乡镇选好“生物质、风能、光能、地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技术路径,做好清洁取暖相关工作。

(8)负责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9)负责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民用散煤合格供应点的布局和管理工作。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责:

(1)负责和国家、省、市发改委协调“煤改电”电价政策。

(2)负责修订和完善我县“煤改电”电价政策、“煤改气”气价政策以及城镇集中供热采暖价格等相关工作。

(3)负责抓好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

(4)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气源调度和协调工作,保障民生用气需求。

(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

(1)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

(2)负责指导协调焦化企业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保供工作。

(四)县公安交警大队职责:负责依法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运输不符合质量标准燃煤货运车辆涉及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五)县财政局职责:

(1)负责制定资金补贴程序和办法,监督资金管理使用,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市级专项资金,支持我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2)负责健全完善并落实清洁取暖不同技术路径的财政支持政策。

(3)筹措冬季清洁取暖省级、市级专项资金,会同县能源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做好全县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和奖补金的下达工作。

(六)县自然资源局职责:

(1)根据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煤改电”工程建设情况,负责“煤改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的办理工作。

(2)做好煤层气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工作。

(3)配合县能源局、住建局做好热电联供相关工作。

(七)市生态环境局右玉分局职责:

(1)负责电厂超低排放标准的制定以及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

(2)负责做好燃气设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及环境监管工作。

(八)县住房和城乡管理建设局职责:

(1)负责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煤改电”工程质量安全和运行安全工作。

(2)负责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煤改气”运营安全工作,严格执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

(3)负责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煤改气”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煤改气”工程技术标准。

(4)负责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农村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和保温工作。

(5)负责做好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

(6)负责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和供热公司做好城市集中供热工作,加快集中供热工程设施建设。

(7)负责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对偏远的集中供热难以覆盖区域的平房,进行拆除,鼓励扶持群众搬入楼房,逐年加大拆迁改造力度,减少散烧煤供热的户数和供热面积。

(九)县交通运输局职责:

负责洁净煤公路运输保障工作。

(十)县农业农村局职责:

(1)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确村确户工作。

(2)负责协调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工作。

(十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

(1)负责做好清洁取暖“煤改电”属特种设备锅炉的质量安全检验工作。

(2)组织相关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洁净煤及配套炉具等产品质量技术的团体标准,引导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进行自我公开声明。

(3)负责对洁净煤生产销售企业的洁浄煤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凡销售达不到煤炭商品煤质量标准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依法打击取缔无照、无手续、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

(4)为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开展产品质量委托检测工作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名单。

(十二)县热力公司职责:

(1)负责完成县政府下达的集中供热扩容、改造和保障工作。

(2)负责统计全县城乡建筑已改造取暖户数,面积,覆盖率。合理制定和布局集中供热区域和面积,逐年加大集中供热面积。

(十三)国网右玉供电公司

(1)负责清洁取暖相关的配电电网改造,统筹“煤改电”工程的规划和实施。

(2)严格执行采暖用电与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

(十四)华润右玉公司

(1)负责“煤改气”相关的配套支线管网和城镇储气设施建设,加密管线分布。

(2)负责争取多种方式、多种主体的气源供应,建立健全燃气初期服务,保障“煤改气”气源的稳定供应。

(3)严格执行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销售价格,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修订和完善“煤改气”气价政策。

(十五)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对本辖区内取暖布局进行摸底排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台账式管理,形成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2)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清洁取暖暖度工作方案,选择适合当地的清洁取暖方式,合理规划、科学布局,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清洁供暖工作。

(3)负责建设并运营辖区内民用合格煤供应点,为热电联产供热尚未覆盖的区域、不具备“煤改电”、“煤改气”条件区域的居民和农村未散烧枯树枝(杆)的居民提供优质煤、清洁煤,实现清洁取暖。禁止燃用硫高于1%,灰分高于16%的民用散煤。

(4)负责引导、鼓励辖区内公众自觉参与清洁取暖工作,做好农村地区民用洁净煤供应宣传工作。

(5)负责加快移民搬迁工作,对符合移民搬迁政策的农户搬入移民新区,减少散烧煤供热的户数和供热面积。

(6)负责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清洁取暖确村确户工作。

(7)负责辖区内清洁取暖用户技术路径的指导和协调,做好清洁取暖相关政策的支持和政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8)负责摸清本辖区内燃用散煤取暖情况(包括取暖户数、取暖面积、一个采暖季散煤消耗量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清洁取暖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更是一个重大环境工程,事关民生。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推进清洁取暖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时至今日,我县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范围逐步扩大,任务更加艰巨、时间更加紧迫,必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拧成一股绳,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扎实推进清洁取暖工作。

二、明确清洁取暖工作机制。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承担清洁取暖任务目标完成的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统筹配合、联动推进,督促,协调和指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按照“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经济”的原则,科学确定清洁取暖技术路径,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上报和组织实施。

三、建立日常调度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按照清洁取暖职责和任务分工,每月调度一次相关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清洁取暖工作推进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遇有重要事项或重大问题时,县能源局会同县大气污染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确保清洁取暖工作顺利推进。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相关单位在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指定专人每月1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梳理汇总到县能源局,县能源局会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工作简报的形式印发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相关单位,并及时将推进清洁取暖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转发,提供借鉴和参考,实现信息交流共享。

五、建立奖惩和考核机制。对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没有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官方媒体及时发布洁净煤供应企业名单及分布情况,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和鼓励公众自觉参与此项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供热实施方案 篇18

供热主要分为集中供热模式和分户供热模式。集中供热是指在工业生产区域、城市居民集聚区域内建设集中热源,向该地区及周围的企业、居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一种供热方式。与集中供热向对应的是分户供热,常见方式有分户锅炉、地板辐射、电热膜等。鉴于我国能源主要是煤炭的实际情况,加之我国“三北”地区是主要产煤区,城市集中供热的能源仍以煤炭为主。

改革开放以来,相关产业得到较快的发展,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相关产品及服务消费将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产业也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当前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为加快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本指导意见。

第一条

规划思路

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坚持走新型产业化道路,加快产业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

第二条

指导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以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研究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

2、坚持创新发展。开发高效适用新技术,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创新行业经营模式,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融合,实现创新发展。

3、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充分结合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条件,分地区、分类型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路线,指导推动产业现代化发展。

第三条

产业环境分析

供热主要分为集中供热模式和分户供热模式。集中供热是指在工业生产区域、城市居民集聚区域内建设集中热源,向该地区及周围的企业、居民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一种供热方式。与集中供热向对应的是分户供热,常见方式有分户锅炉、地板辐射、电热膜等。鉴于我国能源主要是煤炭的实际情况,加之我国“三北”地区是主要产煤区,城市集中供热的能源仍以煤炭为主。

城市集中供热经过多年发展实践,形成以热电联产为主、区域锅炉房为辅、其他热源方式为补充的热源供热格局。城市集中供热热源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大力发展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到现在,是大型区域锅炉房发展阶段。

一般情况下,大型汽轮机组发电热效率都较低,大约在40%左右,然而,使用供热机组热电联产的综合热效率一般可达到85%左右。

我国城市集中供热的建设起步虽然较晚,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增长及综合实力的提升,我国城市集中供热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20xx年,我国已有315个城市建设了集中供热设施。“十一五”期间,我国新建节能建筑累计达到48.6亿平方米,热计量装表累计达到3.6亿平方米。“十二五”期间,我国城市集中供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据统计报告显示,20xx年我国集中供热面积达65.4亿平方米。

目前,我国集中供热已从大城市逐步推广到一些中小城市,逐步形成了以热电联产为主要热源,其他方式热源为补充的局面。且为了使集中供热发展得到政策支持,我国先后出台了《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若干意见》《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意见》等,对快速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事业创造了有利条件。据统计,截止到20xx年底,我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增长到69.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6.4%。

受基建投资力度加大、城镇化加速、供热需求持续增长等因素影响,近年来我国城市集中供热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供热面积和供热量稳定增长。且据预测,随着居民生活条件的不断完善和节能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城市集中供热面积将进一步扩大。

第四条

区域环境分析

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xx%,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xx%,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xx%;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xx%以内。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xx%,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xx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xx%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xx%,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xx%,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xx%,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xx%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xx%,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xx%,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xx%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xx%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xx%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xx%。

当前时期,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诸多发展机遇: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仍是时代主流,世界经济增长态势总体趋好;国家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扶持中西部地区培育新的增长点,支持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城乡协调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城乡基础设施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产业和消费结构加快升级,市场活力动力更加强劲,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空间广阔、潜力巨大。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新常态下面临的挑战更加复杂严峻。主要表现在:传统增长动力逐步减弱,新兴增长动力难以接续,稳增长压力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科技创新能力薄弱,转型升级困难多;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土地等资源供需矛盾加大,保持良好生态环境形势严峻;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低,区位优势和作用未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能力弱;贫困人口多、贫困面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不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城乡协调发展任务艰巨,等等。新常态下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难度加大,必须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的新要求,抢抓新机遇、激发新动力、创造新条件、夯实新基础,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高端化、集聚化、特色化,重点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医疗装备、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家用电器、安全食品加工、文化和旅游等主导产

业,形成一批具有全球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基本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的现代高效产业体系。

(一)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按照“龙头企业—大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产业基地”的发展思路,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为突破口,引导人才、技术、资本、土地等资源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努力将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二)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落实“中国制造20xx”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传统产业新兴化,通过技术工艺创新、信息技术融合和商业模式创新,深入实施“机器换人”行动计划、工业“强基”工程和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瞄准国内外标杆企业推进技术改造,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加快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三)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建设服务业集聚区为突破口,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精细化和优质化发展、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化和集群化发展,全面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四)优化发展现代农业

按照服务城市、改善生态、兴业富民的要求,优化农业空间布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单功能的传统农业向多功能的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着力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都市现代农业体系。

第五条

目标规划

到xx年,区域产业总产值达到xx亿元以上,累计完成投资xx亿元以上。xx年,产业预计新开工xx个重点项目,项目总投资xx亿元,其中:银行贷款xx亿元,企业自筹xx亿元,预计当年完成投资xx亿元。

第六条

主要任务

(一)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以骨干企业为重点,在规划期内培育若干家创新示范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持续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

(二)优化组织结构

支持优势骨干企业以技术、资本、资源、品牌等为纽带,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要素配置效率。支持中

小加工企业发挥机制灵活、贴近市场、专精特新、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优势,加快自主创新,着力发展面向消费市场的产业产品服务。形成个性化发展,大中小企业协调并进的发展格局。

(三)实施重点企业培育工程

加大对产业重点企业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行业龙头企业集聚,鼓励龙头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并购重组。引导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化配套、承担重点产业化项目、参与制定相关标准。

第七条

保障方案

(一)加大政策支持

充分利用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政策,支持产业服务高端产品发展。加大政策对产业各方面的支持。鼓励优势骨干企业推进联合重组,提高核心竞争力,带动产业转型升级。

(二)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体系和制度建设,及时掌握规划指标的实现进度、任务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着力完善创新基础制度,加快建立报告制度和创新调查制度。建立健全规划动态调整机制,根

据监测评估结果,结合技术新进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及时对规划指标和重点任务进行调整。

(三)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在产业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产业应用等方面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加强与国外产业研究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及时准确把握世界产业发展趋势。鼓励企业与国外产业先进企业和研发机构合作,鼓励企业创造条件到境外设立产业研发机构,努力掌握产业核心技术。鼓励跨国公司、国外机构等在本地设立产业研发机构、人才培训中心,争取更多高端产业项目落户本地。

(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产业发展。

(五)激励创新,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要引导企业善于从全球视野、国民经济全局、产业链上下游去发现甚至发掘未被满足的市场需求,寻求行业新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商机,使得行业发展实现从主要依靠数量增长和规模扩张转移到主要依靠自主创新和经营管理制胜的轨道上来。积极组织、鼓励和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上各种科技资源的合作,重点加强产业标准

化体系建设。要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进程,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进一步增强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实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

(六)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产业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工程项目资金,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建立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充分发挥多种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产业建设和经营领域,缓解重点项目一次性资金筹措压力。

供热实施方案 篇19

一年一度的冬季取暖即将开始,全国各地每年因取暖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事件屡有发生,为确保我校在冬季取暖期不发生中毒事故或一旦发生中毒事件有章可循,特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成立防冬季取暖中毒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加强管理,预防为主

1、每天早上提前把火炉点着,待烟放净后学生方可进入教室。

2、领导、教师要加大检查力度,要经常检查各室,如果发现炉子、地炕有漏烟的现象,马上安排人员进行修理。

3、教室要经常通风,确保室内氧气充足,谨防窒息。

三、一旦发生取暖中毒事件,具体职责分工:

1、于培凯(校长)负总责。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负责接待家长和各级领导以及新闻媒体的相关同志,负责事件的调查处理。

2、杜增涛(副校长)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开窗和门通风、紧急救护,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3、王建之(政教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将中毒师生救出现场,维护现场的秩序,负责事件的`调查处理。

4、于珊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疏散未中毒或比较轻的学生,将他们带到安全温暖的地带,负责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

5、赵恒海(后勤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负责将中毒的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负责需转院治疗的师生的用车。

6、岳静负责到现场临时处理,负责到医院护理。

7、范恒梅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负责每隔1--2小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一次,汇报事件的发展和得到处理的情况。

8、王勤志负责维护校内的正常教学秩序,组织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慰,消除其恐惧心理,安心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总之,一旦出现取暖中毒事故,要全员行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将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点。调查后对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供热实施方案 篇20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冬季供暖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和重点用户正常用热的紧急情况,确保居民正常采暖和首都社会稳定的大局,根据北京市供热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区供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系统

为加强我区冬季供热工作的领导,成立房山区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刘顺林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张英区市政管委主任

成员单位:区市政管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区交通局、区建委、区环保局、区质监局、房山公安分局、区燃气中心、区煤炭供应公司。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宣传组、信息组、物资组、抢修组、信访组(设在区市政管委)。

办公室主任:郭安(区市政管委副主任);宣传组:李学文、孙袁媛;信息组:韩国宇、张春彦;物资组:房山供暖所值班室3人;抢修组:韩国宇、李春来等17人;信访组:韩国宇。

(二)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区市政管委:负责重大供热事故紧急处置中的统一协调、指挥和情况汇总、通报;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区政府应急供热资金(以下简称应急供热资金)的具体使用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应急供热资金和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

区国资委:负责协调解决国有企业单位与供热单位的欠费纠纷;配合区财政局做好区政府应急供热资金的具体使用工作。

区发改委、区煤炭供应公司、区燃气中心:负责协调解决煤炭、燃气等影响供热运行的能源紧缺问题。

区建委:负责协调解决涉及居民住宅因建设开发出现的供、用纠纷,协调解决物业公司供热或代收代缴热费的矛盾。

区环保局:负责协调解决煤改气中遇到的问题。

房山公安分局:负责协调解决发生重要、重大供热事件和事故时出现的社会治安问题。

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和协调解决区属以外道路供热管线占道施工和煤炭运输问题。

区质监局:负责供热锅炉安全鉴定和煤炭质量检测工作。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

进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热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热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因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件。

1.一般事件:

因供热质量或纠纷,个别人冲动闹事。

2.重要事件:

(1)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甚至可能出现停热或已短时间停热的情况;

(2)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的。

3.重大事件:

(1)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出现停热达到12小时以上并协调无果的;

(2)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集体上街或上访行为的。

(三)紧急事故。

1.一般事故:

因设备事故停热,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

因设备事故停热,12?24小时(含24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

(1)因设备事故停热,24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2)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四)其它紧急情况。

1.供热用煤出现短缺的紧急情况。

2.供热用气出现的紧急情况。

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一)紧急事件处置程序。

1.一般事件处置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热单位立即通知区供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供热办)。

(2)区供热办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置后,将处置情况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

市市政管委供热办(以下简称市供热办),并密切跟踪,关注处理情况。

2.重要事件处置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供热单位立即通知区供热办;

(2)区供热办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启动联动协调机制。同时,报告区政府和市供热办,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理后,将处置情况书面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市供热办,并密切跟踪,关注处理情况。

(4)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按程序准备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应急资金,做好对供热企业进行紧急救助的准备工作。

3.重大事件处置程序。

(1)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区供热办;

(2)区供热办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市供热办和区政府,并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根据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启动重大事件应急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应急资金,对供热企业进行紧急救助;经分析,认为除欠费原因外,供热企业存在严重管理问题,除进行临时紧急救助外,可考虑对供热单位采取临时代管措施。

(4)事件处置后,由区市政管委将处置情况和是否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建议,书面报告市供热办。

(5)对准备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供热企业,由市、区两级供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代管准备工作。

(二)应急事故处置程序。

1.一般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应立即向区供热办报告。

(2)供热企业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供热,同时做好影响区域内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恢复供热后,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3)区供热办要掌握事故处理动态,必要时到现场,及时将处理情况向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和市供热办报告。

2.重要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认为12-24小时内(含12小时)不能恢复供暖的,要立即向区供热办报告,说明事故情况及影响程度,并立即组织进行抢修。同时,做好社会宣传解释工作。

(2)区供热办立即向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报告,根据事故影响的规模、程度、时间,决定是否向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报告。

(3)区供热办和区市政管委主管领导要立即到事故现场,指挥和协调抢修工作,必要时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随时掌握事故处理动态,及时将处理情况向市市政管委和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报告。

(4)恢复供热后,供热企业、供热主管部门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3.重大事故处置程序。

(1)供热企业发现事故,分析原因后,认为不能供暖或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的,应立即向区供热办报告并说明情况。

(2)区供热办立即向区市政管委主要领导报告,根据事故影响的规模、程度、时间,决定是否向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市供热办报告。

(3)由区市政管委主要领导带队,市供热办、区有关部门参加,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助供热单位指挥抢修,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必要时通报相关部门,配合抢修工作,区市政管委主任和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到现场指挥。同时,市供热办向市市政管委主任和市政府办公厅报告。

(4)事故处置后,区市政管委立即报告区政府主管副区长;同时,市供热办报告市市政管委主任,并报市政府办公厅;恢复供热后,按原报告渠道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三)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1.供热用煤短缺的紧急处置。

供热主管部门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储煤情况,一旦出现用煤紧张的情况,由区市政管委及时通报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组织协调煤炭的调运工作。

2.供热用气短缺的紧急处置。

燃气主管部门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用气情况,一旦出现燃气紧张的情况,由区市政管委及时通报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组织协调做好燃气的调配工作。

四、可启动的应急机制

(一)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供热特殊情况下,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对应急事故和事件联合进行协调的一种方式。供热期间出现的一般应急事故事件和重要应急事故事件可启动区级联动协调机制,必要时可启动市级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大应急事故事件可启动市级联动协调机制。

(二)信息快速反应机制。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是在供热值班信息系统和组织网络的支持下,对应急事故事件的信息及时处理的一种快速反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和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供热动态预警机制。供热动态预警机制是对可能出现的寒冷天气、不稳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种警示。区供热办要与市供热办、各专业供热单位及重点热源锅炉房有关控制调度部门保持联络畅通,全面掌握市、区供热动态,做到下情上传,上情下达,随时了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热情况和动态。

(四)事故抢修抢险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是对出现的各种供热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热的一种能力。各供热单位、供热企业必须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针对二次管网以后自管户,遇有紧急事故,其相应供热单位应作为第一抢险援助队伍承担协助自管户进行紧急抢险的工作;对事故涉及面广,自救能力不足时,可由负责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提出,申请专门抢险队伍予以紧急抢险救助。

成立以区市政管委供暖所(以下简称区供暖所)为主的.专门抢修队伍作为房山区抢修抢险主要力量,随时解决供热紧急事故。

(五)供热质量评测机制。供热质量评测机制是对供热单位供热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供热质量纠纷进行评判的重要依据,是供热单位加强供热调节,提高供热质量的手段。供热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并规范市、区供热单位测温的频率、时间、测点、数量、方法以及原始记录、统计等工作。各供热单位要按规范要求,组织检查力量和测温队伍,对锅炉房供热情况和用户采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热问题及时处理。对用户的供热质量投诉,要进行实测并记录;对涉及经济赔偿的供热质量投诉,必须有法律认可的第三方见证和有三方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

(六)应急临时代管机制。应急临时代管机制是冬季供热期间,供热企业出现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对供热企业所采取的临时接管的应急措施。区供暖所作为区供热代管单位。

具体接管程序和措施由区市政管委会同区发改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部门研究决定。

(七)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是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的重要保证。各供热单位要根据设备状况,备齐供热设施备品备件;承担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的供暖单位要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区供暖所和区煤炭供应公司为主要应急物资保障单位。

(八)供热应急资金。供热保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应建立供热应急资金,保障我区居民冬季采暖,缓解供、用热双方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主要用于对困难供热单位实行救助,解决供热单位资金不足,不能保障正常供热,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特别是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困难企业职工、拆迁户、低保户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等居住相对集中地区,热费收缴矛盾突出的问题;其次用于启动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时发生的必要支出和应急物资的购置等方面。

供热实施方案 篇21

1总则

xx公司xx项目部承担xxxx公司供暖任务,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为此编制此事故处理预案。此预案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企业事故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此预案适用于供热中断事故应急响应的处理。

2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检修部、运行部、综合管理部管理人员

3机构职责

3.1发生事故时,应急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判断事故类别,启动事故处理预案,实施抢修方案,指挥部署协调各部门行动,迅速开展工作。

3.2检修部负责组织检修人员立即到达事故现场,布置安全警戒,根据设备的损坏情况,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进行设备抢修工作;向物资供应组提供设备抢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对事故情况进行技术评估,并对事故抢险进行技术指导;负责需要联系设备生产厂家协助抢修工作的,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3.3运行部负责:及时与值长进行联系,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采取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和系统,保证未出事的管道和设备运行不受影响,按照检修人员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保障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对修复的设备进行试运。

3.4综合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备抢修组提供的所需备品清单,做好备品备件的准备工作,随时满足现场的需要;库内没有的备品应急时联系厂家供货,并随时掌握厂家的发货情况;负责事故现场、抢修现场所需车辆调派,保证抢险物资、抢修设备、材料及时安全运输到现场;按事故抢修现场要求,做好抢险、抢修人员的饮水、吃饭、休息的后勤保障工作。

4危险分析、影响、应急响应及物资资源配备

4.1xx锅炉为xxxx公司冬季供暖的主力热源,一旦发生下列异常情况,造成供热中断,将会引起恶劣影响。

4.1.1 xx锅炉或供热主蒸汽管道发生故障或爆管,需要进行停炉处理或采取隔断措施处理的,可能造成xx和xx供热中断的事故。

4.1.2换热站内设备发生严重故障造成供热机组停机。

4.2供热中断的.影响。

4.2.1严重影响全公司员工的取暖。

4.2.2有可能造成供热管网或设备的冻裂、损坏。

4.3接警与通知。

4.3.1值班员接到事故报警后,应迅速了解掌握如下信息:事故发生的地点、类型、时间等;有无人员伤亡;事故的原因,严重程度及发展趋势等。

4.3.2了解情况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汇报事故情况,并通知有关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情况通报后,应立即组织抢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抢险,并组织运行员工做好事故设备隔离操作处理。

4.4物资资源配备。

应急物资资源有:适合现场使用的阀门、水泵、管材、通信设备、交通工具、维修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等,能够满足事故处理需要。

5事故处理原则、分类及应急处理

5.1事故处理原则:

5.1.1应尽量不停水,采取打卡子等临时措施。

5.1.2如非停水不可,要尽可能缩短停水时间,减少损失。

5.1.3管道处理事故中,最大限度缩小停热面积。

5.2事故分类及应急处理

5.2.1一类事故

5.2.1.1定义:一次管网爆管或启动炉停机,需采取隔断措施,降压放水进行处理的事故。

发生一级事故后要求在24小时之内处理完毕,最长不超过36小时,恢复正常供热。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当班值长,并要求半小时内必须向xx和xx分管领导汇报。

5.2.1.2事故处理为:

5.2.1.2.1迅速查找泄漏点。

5.2.1.2.2根据现场情况,关断泄漏点两侧的截止阀及抽头门。并通知值长,停止一次网循环泵运行。同时二次网系统维持正常运转。并通知采暖用户做好停热准备,如果情况紧急,先停止供热后再通知采暖用户。

5.2.1.2.3制定紧急抢修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抢修。

5.2.1.2.4事故处理完毕后,通知值长。

5.2.1.2.5注水升压后,事故点无异常,恢复供热,将抢修现场恢复正常。在恢复供热工程中,升温要缓慢。

5.2.2二类事故

5.2.2.1定义:一次管网或设备故障,需采取隔断措施,降压后进行的带压堵漏处理的事故。

二级事故发生后要求在18小时内消除故障,最长不超过24小时恢复正常供热。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当值值长,并要求半小时内必须向xx或xx分管领导汇报。

5.2.2.2事故处理为:

5.2.2.2.1迅速查找泄漏点。

5.2.2.2.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通知xx当值值长,循环泵降压运行,同时二次网系统维持正常运转。同时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带压堵漏。

5.2.2.2.3堵漏完毕后,通知xx当值值长,恢复循环泵正常运行。

5.2.3三类事故

5.2.3.1定义:换热站至用户支线管网及站内某台换热机组设备故障,统称为三级事故。

三级事故发生后要求在8小时内消除故障,恢复正常供热。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汇报电厂或煤矿分管主任。

5.2.3.2事故处理为:

5.2.3.2.1迅速查找事故原因。

5.2.3.2.2根据事故原因,采取隔断措施,进行处理。

5.2.3.2.3事故处理完毕后,按照运行规程进行恢复。

5.2.4以上三类事故发生后,如涉及到主蒸汽管道要停汽的,运行人员要及时对主蒸汽管道的疏水阀门进行疏水。在恢复供暖时要缓慢开启主蒸汽阀门,防止换热站内设备出现水击现象。

供热实施方案 篇22

冬季采暖是师生正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冬季供热期间出现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紧急情况,结合本校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机构

(一)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总指挥:陈宪伟

副总指挥:魏万辉

成员:xxx

(二)设立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建立相应指挥系统。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紧急情况的紧急处理组织指挥工作。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

进入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暖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师生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暖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

因供暖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暖或供暖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小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局部设备、管道,运行中断但没有影响锅炉运行或正常供热。

2、一般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影响锅炉停运3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供热。

3、大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单台锅炉停运1天或影响供热4小时以上,没有人员严重伤害的事故。

4、特大事故:设备损坏严重,供暖处于瘫痪状态,造成至少1人重伤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条件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者。

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

(一)一般事件处理程序

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二)重要事件处理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2、管德良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后立即报告闵繁成,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魏万辉报告,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理后,管德良将情况报闵繁成,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三)重大事件处理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的情况后,管德良立即汇报给闵繁成。

2、管德良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闵繁成、魏万辉,管德良及闵繁成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冬季供暖应急指挥部门报告。

四、应急事故处理措施

(一)小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4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

(二)一般事故:立即组织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6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和闵繁成。

(三)大事故:立即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8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管德良、闵繁成、魏万辉。

(四)特大事故: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陈宪伟,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险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争取最短时间恢复正常供暖。并通知管德良、闵繁成、魏万辉由公司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上报陈宪伟。

事故处理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发生。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意毁灭证据及现场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停水、电的紧急处理。及时通知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组织协调好供水、供电工作。

供热实施方案 篇23

为全面落实国家“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20xx年加快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和供热现状,特制订本方案。

一、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产业集聚区概况

焦作市现有省市级产业集聚区8个,其中市区2个,分别为: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和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县(市)6个,分别为:沁阳市产业集聚区、博爱县产业集聚区、温县产业集聚区、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武陟县产业集聚区和修武县产业集聚区。焦作市产业集聚区总规划面积208.1平方公里,涵盖了装备制造、汽车零配件、铝工业、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生物化工等多个优势主导产业。近年来,焦作市产业集聚区按照“四集一转”、“三规合一”总体要求,大力实施产业集聚区建设提升工程,把加快培育产业集群作为主攻方向,通过组织开展市观摩、筹备迎接省观摩,召开全市项目建设大会,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分解目标,落实任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xx年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58.5亿元,增长28.1%;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4176.4亿元,增长20.2%;入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44家,同比增加70家。

(二)产业集聚区现有热源情况

1、市城区内2个产业集聚区供热情况

市区2个集聚区都在省批复的规划《焦作市热电联产规划(20xx-20xx年)》(豫发改能源[20xx]863号)范围之内,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公司;焦作市西部工业产业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华润热电公司和焦煤(集团) 电冶分公司;焦作市东部工业产业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焦作万方热电厂和焦作金冠热电厂。20xx年焦作市政府与北京寰慧科技集团签订了城市集中供热特许经营协议,利用社会资本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

2、六县(市)6个产业集聚区供热情况

目前,六县(市)产业集聚区中,博爱县、修武县和武陟县有热电联产规划或集中供热规划,其它3县(市)正在组织开展规划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博爱县产业集聚区:博爱县城区包括产业集聚区,纳入了《焦作市热电联产规划(20xx-20xx年)》中的西部供热区。规划供热热源主要是位于博爱县的华润热电公司。但是,由于特许经营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北京寰慧科技集团管道开口费用高等原因,华润热电公司向该集聚区内企业供热很少,目前主要依靠该区内分散的7台燃气、3台1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供热。

(2)修武县产业集聚区:该区纳入了《修武县中心城区集中供热规划(20xx-20xx年)》(修政文[20xx]10号)。但是,目前该区没有集中供热,主要依靠区内12台燃气锅炉供热。

(3)武陟县产业集聚区:该区纳入了《武陟县城市暨焦作新区部分区域集中供热规划(20xx-20xx年)》(豫发改能源[20xx]184号)。该区规划供热热源主要是位于武陟县的焦作韩电发电公司2台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和该集聚区内江河纸业公司拥有的3台75蒸吨燃煤锅炉等。

(4)温县产业集聚区:目前该区没有供热规划,供热热源主要依靠区内企业的20台燃气和2台醇基锅炉。

(5)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目前该区没有供热规划,供热热源主要依靠区内企业的5台燃气、5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和2台醇基锅炉。

(6)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阳市编制了《沁阳市供热规划(20xx-20xx年)》,但目前尚未批复。目前该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拥有2个5.5万千瓦机组的沁阳市长怀电力有限公司(沁阳二电厂)依靠区内晋煤天庆煤化工公司的4台220吨燃煤锅炉。该区长远规划热源为正在施工建设的沁阳丹河电厂2×100万千瓦发电机组。

(三)存在主要问题

1、以煤为主的热源结构,造成大气严重污染。

长期以来,受资源和能源政策的影响,焦作市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以产业集聚区为例,现有产业集聚区中69%以上的热源供应依赖分散式燃煤锅炉,主要燃料几乎都是未经洗选的原煤,并且煤质多变,消烟除尘设施不完善,造成烟尘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不达标,对大气污染严重。

2、分散式燃煤利用方式,降低了热源使用效率。

分散式燃煤利用方式不仅锅炉占地面积大,而且在实际运行中,热效率低,能源浪费大。据初步调查,2吨/小时以下锅炉热效率68%,4吨/小时锅炉热效率71%,10吨/小时锅炉热效率73%,均远低于集中供热所用高参数高效率的大型锅炉85%以上的热效率,也远低于分布式能源项目90%以上的热效率。而且分散式燃煤利用方式通常不采取烟气回收利用措施,锅炉排烟损失较大,一般热损失在3—21%,进一步降低了热源使用效率。

3、不完善的热源供应设施,影响了产业集聚区可持续发展。

从目前各产业集聚区热源供应情况来看,基本都没有较为完善的集中供热设施,即使部分产业集聚区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也因为价格、资金等原因,不愿投资建设完善的集中供热设施,结果导致集聚区内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只能不断重复投资建设分散式供热锅炉,不但浪费了资源而且导致重复投资。而且从长远来看,缺乏完善的热源供应基础设施,也将损害产业集聚区形象、降低产业集聚区品味,势必影响今后产业集聚区的招商引资和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的必要性及有利条件

(一)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市的能源结构以煤炭为主,热源供应主要依赖消耗较为廉价的煤炭资源提供,虽然一定时期以来这种消费方式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粗放式的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负面问题,粗放式的热源供应方式不但降低了能源利用效率、浪费了资源,而且也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据有关专家估算,分散式煤炭使用对PM2.5年均浓度贡献度约56%。为了碧水蓝天、为了清新的空气、为了实现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我们十分有必要加快热源结构调整,尤其是对热源需求最迫切、利用量最大的区域——产业集聚区热源结构调整。

(二)有利条件

1、我市拥有较强的电力保障能力。焦作市变电站总数41座,主变总台数77台,总容量6905兆伏安;其中500千伏变电站1座,主变2台,主变容量1500兆伏安;220千伏变电站10座,主变20台,容量:3210兆伏安;110千伏变电站30座,主变55台,容量:2195兆伏安。所属输电线路133条,总长度1438.46千米;其中220千伏线路38条,长度632.26千米;110千伏线路85条,长度750.83千米;35千伏线路10条,长度55.38千米,可以有效保障产业集聚区供电需要。

2、我市拥有较强燃气保障能力。

目前为止,在我市境内已建成投运的燃气长输管线共有12条,全长约530公里。分别是:

1、中国石油西气东输一线天然气管道(途径我市沁阳、温县、博爱、武陟),我市境内长55公里,设计压力10MPa;

2、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燃气分公司西气东输豫北支线管道(南起博爱县磨头镇前十里村博爱首站,北至安阳市龙安区安彩高科安玻末站,途径我市博爱、武陟、修武),我市境内长50公里,设计压力6.3 MPa;

3、山西通豫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 “端氏—晋城—博爱”煤层气输气管道(博爱为该管线末站),我市境内长22公里,设计压力6.3MPa;

4、焦作市中能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博爱—中州铝燃气管道(首站位于博爱县磨头镇,末站位于修武县七贤镇,途经博爱、武陟、修武等县),我市境内长88.6公里,设计压力6.3 MPa;

5、河南纵横燃气管道有限公司“安阳—博爱—洛阳”天然气管道工程(途经武陟、修武、博爱、沁阳、孟州),我市境内长102公里,设计压力6.3MPa;

6、河南沁济天然气公司沁阳-济源煤层气管道(途径博爱、沁阳),我市境内长26公里,设计压力6.3 MPa;

7、焦作中裕博爱磨头至小尚门站,供应焦作市城区燃气,管线17公里,设计压力3.6MPa;

8、济源中裕公司博爱-济源天然气管线(途径博爱、沁阳),我市境内长28公里,设计压力6.3MPa;

9、孟州高远公司沁阳至孟州段,管线长25公里,设计压力1.6MPa;

10、温县高远公司孟州至温县段,管线长19公里,设计压力1.6MPa;

11、武陟中裕公司,豫北支线2号阀室至武陟门站,管线长12公里,设计压力6.3 MPa。

12、洛阳通豫新奥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博爱—洛阳”煤层气输送管道工程,该项目于20xx年3月开工建设,总投资4.6亿元,途经博爱、沁阳、温县、孟州等,全长85公里,其中焦作段50公里,设计压力6.3Mpa。该条管线20xx年10月建成通气。

3、蓝天工程实施为我们调整热源结构提供难得的契机。为应对日益严重的雾霾空气污染,国家提出蓝天工程行动计划,我市也提出了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xx年全市建成区全部完成集中供热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及以下和建成区范围内2蒸吨/时及以下205台燃煤锅炉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20xx年10月底前全市范围内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改到位。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热电联产机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和清洁能源供热锅炉,20xx年取消产业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尽管实施蓝天工程对我市经济发展造成了一些不利影响,但也带来了热源供应供需矛盾的相对缓和,为我们推进热源结构的调整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

三、集中供热基本思路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优化热源结构为目标,大力引进和发展清洁能源,用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以集中供热替代分散供热,逐步减少并严格控制燃煤总量。加快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分布式能源发展,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严禁新建分散式燃煤锅炉,将目前以煤炭为主的污染型热源结构逐步转变为以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为主的清洁型、高效型能源结构;合理引导能源需求,调控能源需求总量,构建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热源供应体系。

四、各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政策,结合各产业集聚区提供的集中供热规划和产业发展实际,按照“优先利用现有能源、加快发展清洁替代能源、鼓励建设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分布式能源、新能源等集中式能源”原则,有序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确保20xx年基本取消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

(一)焦作经济产业集聚区

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位于焦作市城区南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规划面积26.3平方公里集聚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生物科技和新能源新材料。截至20xx年底,入驻规模以上企业53家。

1、集聚区供热现状

该产业集聚区供热由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供应。该公司拥有三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两台建成,备用炉建设中),一台6MW抽凝供热和一台12MW背压供热发电机组,锅炉最大产汽150t/h,汽轮机最大抽气量170t/h。截止目前(20xx-2017采暖季)该公司对外供汽量达:170t/h。其中工业用户:蒙牛乳业(焦作)有限公司用汽30t/h、焦作金叶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用汽35 t/h、焦作卓林数码材料有限公司10 t/h、江苏平光信谊(焦作)中药有限公司工业用汽2t/h、厂区周边小用户5t/h,合计:82t/h。冬季居民供暖已实现集中供暖的有东西区合计供暖面积480万㎡,现阶段用汽97t/h。

2、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热源建设

预计新增用汽情况:预计增加210t/h,其中工业用汽户增加120t/h;预计20xx--20xx供暖季将新增供暖面积150万㎡,折合蒸汽量90t/h。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的3×75t/h锅炉,同时运行也满足不了市场需求,难以保证稳定性和可靠性。一旦停止供汽将会给工业用汽户经济方面造成巨大损失,也会成为制约焦作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20xx年继续利用焦作市高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热源,未来三年拟另选址新建三台240t/h锅炉,三台5万千瓦背压发电机组,以满足即将发展的用汽和用电需求。

3、大力发展燃气集中供热

鼓励建设燃气供热锅炉,支持建设燃气集中供热锅炉的企业根据热负荷发展情况后续扩建分布式能源站,燃气锅炉作为分布式能源站的调峰备用设施。

4、积极推进电锅炉供热项目

在产业集聚区内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推广电锅炉供热。在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要逐步推进蓄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等应用。在金属加工、铸造、陶瓷、耐材、玻璃制品等行业,推广电窑炉。

5、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供热

鼓励土壤源地热供暖、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项目。

6、协调推进供热管网建设

配套热网应与集中供热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产。对供热距离超过20公里的热水管网和供汽距离超过10公里的蒸汽管网,要采用长输管网等先进技术。20xx年计划新增6公里热力管网。热力网的主管道应在城市规划指导下,尽量选择在绿化带、河道边,在次要道路上敷设;可采用中、低支架方式,在跨越公路、河流采用高支架或埋地敷设;热力网管道采用单管制、枝状管网、以自然补偿为主。热力管网应做到简明、美观,和该地区总体协调。

(二)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东部园区位于焦作市中心城区东部,总规划面积为5.32平方公里。园区主导产业为铝工业和装备制造。园区内有万方铝业、健康元生物医药等上市企业,另有玲珑机械、宝丰电缆、活力橡胶等大批企业入驻。 截至20xx年底,产业集聚区内入驻规模以上企业达16家。

1、供热负荷预测

东部园区范围内健康元生物有限公司为生物医药产业,其余企业基本为制造产业,根据工业热指标推荐值预测园区内的热负荷为:128.35t/h。

2、热源

东部园区热源为万方电厂,万方电厂位于焦作市修武县五里源乡与焦作市马村区交界处,位于园区规划区内。万方电厂电厂装机2×300MW热电机组,电厂采暖抽汽680~820t/h,工业抽汽70~140t/h。电厂已建成投运。

3、管网布置

目前,园区内使用蒸汽供热企业已全部采用集中供热方式进行蒸汽供应,其余规模以上企业生产流程无蒸汽使用要求。

(三)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位于中站区西部,区域范围东起郑焦晋高速公路、西至大石河、南至丰收路、北至浅山区,总规划面积13.7平方公里。主导产业:现代化工、汽车零部件。截至20xx年底,入驻规模以上企业53家。20xx年,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79亿元,同比增长156%;主导产业增加值占比达到67.3%,税收达到6.7亿元,同比增长63.4%。

1、集聚区供热现状

焦作市工业产业集聚区西部园区目前的供热热源主要是华润热电公司和焦煤(集团) 电冶分公司。西部工业园内目前没有完备的供热管网,集中供热程度较差。

2、热负荷及集中供热规划

热负荷:民用住宅供热指标取50W/㎡;各类公建平均供热指标取63W/㎡,工业用热指标依据现状需求确定。初步统计,佰利联公司3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项目约需蒸汽100吨/小时,多氟多公司30万套电动汽车动力总成项目约需蒸汽100吨/小时,未来3年西部产业集聚区蒸汽总需求量约800吨/小时。远期西部工业园供热负荷为11254MW/日(同时系数取0.95)。

热源规划:根据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循环经济节能战略要求,工业园区近期以华润热电公司和焦煤(集团) 电冶分公司为主要热源,远期以龙源电厂为主要热源(规划供应量为1200吨/小时)。

3、供热管网

热力管网管径为DN400-DN700.

主热力管网敷设应尽量避开交通主干道,以减少施工、维修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热水管道均采用直埋方式敷设,穿越河流时可架空或随桥敷设。

(四)沁阳市产业集聚区

沁阳市产业集聚区由沁北产业园和沁南产业园两部分组成,总规划面积23.8平方公里。沁北产业园位于沁阳市西北部,距市区15 km,规划面积9.27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能源化工和有色金属及加工;沁南产业园位于沁阳市区南部,规划面积14.53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新能源和光电信息。截至20xx年底,产业集聚区内入驻规模以上企业106家。

1、产业集聚区供热现状

目前该集聚区供热热源主要是拥有2个5.5万千瓦机组的沁阳市长怀电力有限公司(沁阳二电厂)依靠区内晋煤天庆煤化工公司的4台220吨燃煤锅炉。

2、供热规划

热负荷:沁北产业集聚区采暖期近期设计工业最大热负荷为217t/h,远期为239t/h;沁南产业集聚区采暖期近期设计工业最大热负荷为22t/h,远期为31t/h;

热源:规划以中电投沁怀电厂为基本热源,以晋煤天庆自备电厂、双马纸品自备锅炉房、万都碳素生产余热,作为集中供热调峰备用热源,可再生及清洁能源作为补充热源。

以中电投沁怀电厂作为基本热源对中心城区、沁北产业集聚区及周边镇区集中供热。近期建设规模为2×1000MW,额定工业抽气量240t/h, 最大采暖抽气量800t/h;远期规模为4×1000MW,额定工业抽气量480t/h, 最大采暖抽气流量1600t/h。

3、补充热源

在集中供热管网敷设不到的区域,合理选择热源和供热方式,如天然气、电力、(水源、地源、空气源)热泵供热等;生活热水用户应积极发展和使用太阳能供热。

沁南产业集聚区企业生产用热由各单位自建燃气锅炉房解决。

4、供热管网

建设中电投沁怀电厂热力首站一期工程,规模500MW。蒸汽管网建设:沁北产业集聚区DN200~DN500蒸汽管网,长约8.7公里。

由中电投沁怀电厂敷设蒸汽管网向沁北产业集聚区工业企业供热。蒸汽管网采用枝状布置,规划蒸汽干管沿科技路、北物流大道布设;热水管网采用闭式双管制、枝状布置、热水干管沿紫陵大道布置。

(五)博爱县产业集聚区

博爱县产业集聚区紧邻博爱县中心城区,分为城东和城南两个片区,规划面积为25.42平方公里。主导产业: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入驻河南中汇、好友轮胎、焦作制动器、河南金牌山磨具等规模以上企业38家。20xx年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达451.9亿元,是20xx年的3倍。

1、供热现状

供热热源主要是位于博爱县的华润热电公司。但是,由于特许经营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的北京寰慧科技集团管道开口费用高等原因,华润热电公司向该集聚区内企业供热很少,目前主要依靠该区内分散的7台燃气、3台1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供热。

2、供热规划

热负荷:民用住宅供热指标取50W/㎡;各类公建平均供热指标取63W/㎡,工业用热指标按每公顷用地0.5t/h估算。

3、热源规划

产业集聚区城东片区以焦作龙源电厂2×60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为热源,在人民路南、松林大道东修建一座热力站为中山路以北的区域供热。在世纪大道南、兴园路东修建一座热力站为中山路以南的区域供热。

产业集聚区南片区规划供热站一处,位于纬三路与博广路交叉口东北角。产业集聚区南片区近期依靠龙源热电厂为主要热源,园内企业的工业热水及企业供热锅炉进行补充。远期以供热站为主要热源,龙源电厂为辅助热源。

4、供热管网

供热干管管径为DN300-DN400;供热支管管径为DN200。

主热力管网敷设应尽量避开交通主干道,以减少施工、维修对道路交通的影响。热水管道均采用直埋方式敷设,穿越河流时可架空或随桥敷设。

(六)温县产业集聚区

温县产业集聚区位于温县城区的南部,规划总面积21.3平方公里。集聚区主导产业为装备制造和食品生产。集聚区按照“五规合一、四集一转、产城互动”的要求,加快转型升级步伐,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截至20xx年末,入驻规模以上企业103家。20xx年集聚区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551.7亿元,增长17.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25.8亿元,增长14.6%。

1、产业集聚区供热现状

集聚区内目前未建设集中供热设施。集聚区内供热热源主要依靠区内企业的20台燃气和2台醇基锅炉。

2、集聚区供热

产业集聚区拟采用锅炉供热供汽,锅炉燃料为清洁能源。工业用蒸汽由2台35t/h 循环液化床锅炉供给,城区居民供暖拟采用1台75t/h 循环流化床锅炉供给。

3、供热管网

考虑温县产业集聚区企业现状,供热站至企业热力供热主管网主要为纬二路及纬三路供热管网。

产业集聚区一期蒸汽管网建设16公里,二期蒸汽管网建设根据园区后续规划而定。

(七)孟州市产业集聚区

孟州市产业集聚区位于孟州市城区的西部,规划总面积21.59平方公里。主导产业:装备制造业、生物化工产业。截至20xx年年末,入驻企业372家,现有中原内配公司、金山公司、中原GKN公司、龙峰公司、广济药业(孟州)公司、大地合金公司、奥森公司、华兴公司、河南嘉陵公司、河南豫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规模以上企业104家。

1、产业集聚区供热现状

集聚区内目前未建设集中供热设施,采用分散供热方式。供热热源主要依靠区内企业的5台燃气、5台3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和2台醇基锅炉。

2、集聚区供热规划

热负荷:集聚区内热负荷主要为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气及部分居住、公建的.生活用气。工业用热指标按每公顷用地0.2-0.5t/h估算,需供热用地占总工业用地的20%.本区居住人口2.75万人,住宅建筑面积按人均30平方米,20%集中供热,按每吨过热蒸汽可供1.2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计算生活用气。经计算总热负荷为113.6t/h,折减系数取0.8,得到产业集聚区最大热负荷为96.6t/h。

热源规划:规划在兴华路以东、华达路以北新建一座供热中心,最大供热能力为110t/h,占地面积约6公顷。新建热电厂采用清洁能源供热锅炉。

3、供热管网

供热管径为DN325-DN530。

供热管道按枝状布置,主干管设在热负荷集中区,分支管尽量靠近用户。

集聚区供热管道沿集聚区河流和次干道敷设,在工业区内宜采用低支架地上敷设,过路采用地埋方式。居住区尽量采用地下敷设。

(八)武陟县产业集聚区

武陟县产业集聚区位于县城东南部,分为东区和西区两个区,规划面积为22.54平方公里(其中,东区规划面积4.4平方公里,西区规划面积18.75平方公里)。主导产业:装备制造和生物医药。截止20xx年底,集聚区已累计入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家。

1、产业集聚区供热现状

武陟县现有供热热源主要是位于武陟县的焦作韩电发电公司2台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和该集聚区内江河纸业公司拥有的3台75蒸吨燃煤锅炉等。

武陟县现有蒸汽管网主管12.5km,管径DN500,现状管网仅供部分工业热用户,运行热损耗较大。

西区部分企业由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和江河纸业自备热电站供热。东区供热形式为分散式供热,大部分单位供热采用自备独立锅炉房。

2、集聚区供热规划

工业热负荷:西区统计最大热负荷161.0t/h,其中江河纸业用汽量100t/h,由江河纸业自备热电站直供;东区统计最大热负荷93.0t/h。考虑同时使用系数、热网损失系数与焓值折算系数相抵后综合折算为0.75后得出西区设计工业热负荷为120.7t/h,东区设计工业热负荷为69.8t/h。

热源规划:西区热源是江河纸业自备热电站和焦作韩电发电有限公司;在东区詹郇路和厂顺路西南角处新建2×75t/h清洁能源锅炉,占地约17220平方米,满足产业集聚区东区的工业和采暖负荷要求。

3、供热管网

西区热水管网敷设方案如下:

(1)由江河纸业自备热电站引出DN1200热水管网,沿木栾大道南北分支,向北主管径DN1000至朝阳四路,与韩电DN600管网对接形成环网。DN1000主干网沿朝阳四路向东敷设在广济路向北预留DN600分支,与韩电管网形成环路。DN1000主干网继续沿朝阳四路向东敷设至迎宾大道,沿迎宾大道向北敷设至山涛路,沿迎宾大道向北开DN500分支,DN1000主干网沿山涛路向东敷设至郑焦城际,为华夏新城预留。

(2)DN500管网沿迎宾大道向北敷设至朝阳二路,沿朝阳二路向东敷设至郑焦城际,为华夏新城预留。

(3)沿木栾大道向南DN600分支,沿木栾大道至文化路,沿文化路向东至向东敷设至郑焦城际,为华夏新城预留。

新建热水管网管径为DN1200-DN500,总长度为6.63km。

西区蒸汽管网敷设方案如下:

产业集聚区西区,DN500主干管已经敷设完成,联通韩电及江河电厂,本工程新建管网如下:

(1)新建DN350蒸汽管网由原有主管DN500上引出,沿朝阳二路向东敷设,过工业路变径DN250供孔怀包装厂、郑州交通学院新校区及东坡科技使用,同时沿工业路向南敷设DN300管网至山涛路。

(2)新建DN300蒸汽管网沿山涛路向东敷设,过工业路变径为DN150继续向东敷设,供应产业集聚区、新艾卡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及万德皮业使用;同时由工业路向南敷设DN300主干线至文化路,沿文化路向西继续敷设与原有DN500主干线联成环网,主管线沿工业路向南敷设至建业路,沿建业路东西分别敷设DN250管网,过建业路主管线变径DN250敷设至宜业路,沿宜业路东西预留DN150分支,满足沿途负荷要求。

(3)新建DN250蒸汽管网由工业路向秀路引出,沿向秀路向东敷设至河朔大道,沿河朔大道向南敷设至建业路,与建业路DN250管网形成环路,并为沿途负荷预留,满足用热需求。

(4)新建DN300蒸汽管网从江河换热站引出,沿文化路至木栾大道,沿木栾大道向南至建业路,变径为DN250继续向南至南环路,在建业路和宜业路处分别形成环网。

(5)新建9座汽-水换热站,分别为:郑州职业交通学院、卫校、管委会、北贾村、黄树村、荆辛庄村。

新建蒸汽管网管径为DN500-DN100,管网总长度为18.913km。

东区蒸汽管网敷设方案如下:

(1)产业集聚区西区,新建2×75t/h清洁能源锅炉,引出DN350蒸汽管网,沿詹郇路至汇金大道,由汇金大道向南敷设至昌平路,沿昌平路向西南引出DN300分支,主管网变径DN300沿汇金大道继续敷设中原大道,满足沿途负荷要求,主管网变径DN250,沿中原大道向东敷至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2)新建DN300分支沿昌平路向东南敷设同鑫路,主管变径为DN250沿同鑫路向南敷设至昌达路,变径为DN100沿昌达路敷设至末端用户.

(3)新建5座3万平方米的汽-水换热站,分别位于河南金大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武陟县顺成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百草元兽药有限公司、河南佳怡食品有限公司、河南宝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供应员工宿舍采暖用。

(4)随着以后产业集聚的发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热源厂内增设换热首站,并对民用采暖进行汽水改造。

新建蒸汽管网管径为DN350-DN100,管网总长度为5.682km。

(九)修武县产业集聚区

修武县产业集聚区分为南区和西区两部分,规划总面积13.75平方公里,其中南区规划面积7.71平方公里,西区规划面积6.04平方公里。主导产业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纺织、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

1、热源及热负荷

产业集聚区采暖以焦作电厂为热源,工业蒸汽负荷及采暖负荷合并采用蒸汽供热,采暖用户通过设置集中汽-水热换站实行采暖供热。

南区采暖热负荷为188.84MW,西区采暖热负荷为144.68MW。近期工业蒸汽热负荷为60t/h。

2、管网实施

由于焦作电厂机组只能保障场区居民供热,尚无能力对集聚区进行集中供热,故集聚区暂不施工集中供热。

五、保障措施

(一)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鼓励燃气供应企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合理调整天然气气价,制定季节差价,对大用户实行优惠价;对燃煤锅炉改烧清洁燃料,在实施初装费优惠基础上,继续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对集聚区内能源基础设施进行贷款融资,推动集聚区实施能源基础设施改造。

(二)制定严格的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抑制使用非清洁能源

制定并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我市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继续提高二氧化硫、烟尘的排污收费标准,增加氮氧化物排放的收费指标。进一步加强对集聚区内分散燃煤锅炉关停、拆除力度,强化日常巡视、监测防止已关停分散燃煤锅炉反弹复燃。

(三)加强高新技术在能源供应和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

积极研究并大力推广清洁燃烧技术、洁净煤技术、热泵技术等先进技术,加强能源领域里的科研工作和新技术的引进工作,增加能源开发供应消费中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强化节能管理,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对现有用能设备和工艺进行改造、降低产品单耗。

(四)大力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

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其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制定优惠政策,并给予一定投资补助,鼓励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强化科技研制和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应用先进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改革法规,通过贷款贴息、进行风险投资或减免税收、实行价格补贴和奖励等措施支持和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