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精选18篇),希望这些优秀方案,能够帮助到大家。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二、建补原则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米,后墙高不低于4.3米,脊高不低于6.1米,温室跨度不低于12米;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四是棚膜建议采用0.15mm无滴、消雾PO膜,透光率90%以上;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8米,建议不低于9跨;开间5米,建议不大于10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4.6米,顶高6.6米,门高应大于2.5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5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0.15mm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70米,脊高不低于4米,肩高1.8米,跨度不低于10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0.13mm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附件4)。
四、工作程序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1)项目须符合副中心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且须符合通州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方向;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3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50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0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5)土地承包合同需经乡镇经管站登记备案(村集体可提供相关土地经营权证明),且剩余年限在4年以上(从申报补贴年份起计算),现阶段正常生产,未曾闲置撂荒,设施建设地块需具备水、电基础条件;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件2),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附件3),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资金补贴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0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15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33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6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20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46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xx年7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核查时间
20xx年8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三)验收时间
20xx年11月,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二)全程督导,严控质量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三)加强监管,科学利用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发展设施农业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加快我旗蔬菜产业体系建设,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改善城乡居民膳食结构,全力打造北方重要的蔬菜集散地。
二、发展目标
全旗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00亩,其中保护地生产15000亩,裸地蔬菜5000亩。新增日光温室4000亩,新增塑料大棚8000亩,全年蔬菜总产量达到2.4亿斤,实现产值3.6亿元,纯收入达到2.4亿元。同时,启动建设沙日浩来果菜批发市场,组建蔬菜经营公司。
三、产业布局
以国道111线、省道大阜线和县道大库线三条公路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以内为重点,按照区域发展、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保护地蔬菜生产。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旗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蔬菜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旗蔬菜产业发展。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蔬菜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以设施农业为主的蔬菜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成立组织机构专项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各地要按照20xx-20xx年全旗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将公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适宜耕地全部纳入规划范围。按照每个设施农业小区不少于100亩的标准,对小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实现小区品种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基地规模化和设施现代化。
(三)普及科技,强化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提高蔬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着力做好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要大力引进、培育优良种苗,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推广节水、节能等新技术。要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重点保证每个设施农业小区有一名技术人员。要引导农民采用标准化生产模式进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认真抓好农资购进、产品销售等服务,把服务贯穿于设施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
(四)制定政策,加大投入。以设施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小区建设标准、补贴办法和验收方案,通过多种途径予以支持,逐步建立起以农民投入为主体、信贷支持为补充、政府投入和项目扶持为导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是项目扶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向设施农业发展倾斜。
二是政府投入。对未列入项目扶持的设施农业小区,旗政府予以适当补贴。同时解决好贫水地区发展设施农业的集中供水问题。
三是信贷支持。继续协调专项贷款,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周期,简化贷款手续,保证农民资金需求。四是吸引社会资金。要引导民间资本向设施农业建设集中,通过招商引资、租赁经营等途径,引导涉农企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展设施农业。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五个凡是”、“三个全面”、“四个实行”工作要求,保障全县农产品稳产充足供应,为维护市场稳定和打赢全县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现结合农业农村局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化运作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按照保基本、保稳定、促供应原则,着力推动农产品的生产发展、产销对接、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千方百计保障农产品生产基本平稳、源头供给充足。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好“菜篮子”县长负责制,把稳生产、保供应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和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重点是清底数,补短缺,准确掌握全县蔬菜投产温棚数量,生产肉、菜等农产品的生产能力、规模、产量,组织开展应急生产,加大本地蔬菜、肉、蛋、奶等农产品供应,保障全县农产品市场供应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做好在疫情防控关键期,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成立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明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种植与养殖管理室,负责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分析调查。在疫情防控关键期,农产品有效供给既是保民生的必备品,也是稳民心的重要物资。要切实增强保障民生无小事的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把责任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切实结合生产供给实际,认真分析疫情防控下农产品供给特点任务形势,调查摸清全县蔬菜专业合作社、设施温棚蔬菜产量,建有冷脏设施蔬菜储备量、畜禽养殖大户保障农产品数量充足,促进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二)强化生产组织,保障源头供给。当前是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以及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生产供应将出现的情况,谋划好当前农业生产工作。一是及时做好蔬菜的采收。不断增强供给能力,指导蔬菜生产合作社劳动力,将成熟的蔬菜应收尽收,优先保障本地市场供应。二是加强技术指导服务。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与种养大户对接,因时因地加强管理,搞好种子、种苗、种猪等农业生产资料储备调运,组织做好各类蔬菜尤其是绿叶菜的抢种、补种,保障后续蔬菜供应。三是做好品种结构和生产布局调整。因地制宜在节能日光温棚里,采取间复套种方式种植“短、平、快”替代品种,增加生产供应;积极争取政府补贴,采取畜禽补栏等措施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稳定牛、羊肉市场供给,同时进一步提高禽蛋奶和鱼的生产比重。四是突出龙头企业带动。组织龙头企业做好农产品供应准备,引导各种养基地做好分批上市准备,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农业设施,组织当地生产企业扩大生产、增加产量。
(三)强化病害防控,确保质量安全。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野生动物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禽屠宰场的监督管理、消毒灭源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监管,推进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既要数量充足、又要质量安全。
(四)强化沟通协作,畅通供给渠道。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为“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和农产品生产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以确保“菜篮子”产品产得出、运得走、进得了城、入得了店。加强与市场、农贸市场的联系,维护正常市场交易秩序,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鲜活农产品供应不脱销。切实加强与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农超对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积极指导基地及时调配劳动力,采用基地互助,订单共享等方式,不断增强农产品配送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和基地开通线上销售,方便市民采购,既要做到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又要避免出现产地滞销的情况发生。
(五)加强动态监测,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加强肉、菜等农产品的生产规模、产量等信息的动态监测,深入田间地头、农贸市场、超市等一线,精准掌握肉、菜等农产品生产规模、产量及本地需求、外调能力和购入需求,密切关注农产品市场运行走势。搞好鲜活农产品生产、市场动态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直报体系,确保上传下达顺畅,主动研判和应对农产品供需问题,一旦预判农产品供应可能出现断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应对。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发展设施农业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加快我旗蔬菜产业体系建设,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改善城乡居民膳食结构,全力打造北方重要的蔬菜集散地。
二、发展目标
全旗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00亩,其中保护地生产15000亩,裸地蔬菜5000亩。新增日光温室4000亩,新增塑料大棚8000亩,全年蔬菜总产量达到2.4亿斤,实现产值3.6亿元,纯收入达到2.4亿元。同时,启动建设沙日浩来果菜批发市场,组建蔬菜经营公司。
三、产业布局
以国道111线、省道大阜线和县道大库线三条公路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以内为重点,按照区域发展、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保护地蔬菜生产。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旗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蔬菜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旗蔬菜产业发展。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蔬菜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以设施农业为主的蔬菜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成立组织机构专项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各地要按照20xx-20xx年全旗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将公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适宜耕地全部纳入规划范围。按照每个设施农业小区不少于100亩的标准,对小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实现小区品种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基地规模化和设施现代化。
(三)普及科技,强化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提高蔬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着力做好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要大力引进、培育优良种苗,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推广节水、节能等新技术。要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重点保证每个设施农业小区有一名技术人员。要引导农民采用标准化生产模式进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认真抓好农资购进、产品销售等服务,把服务贯穿于设施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
(四)制定政策,加大投入。以设施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小区建设标准、补贴办法和验收方案,通过多种途径予以支持,逐步建立起以农民投入为主体、信贷支持为补充、政府投入和项目扶持为导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是项目扶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向设施农业发展倾斜。
二是政府投入。对未列入项目扶持的设施农业小区,旗政府予以适当补贴。同时解决好贫水地区发展设施农业的集中供水问题。
三是信贷支持。继续协调专项贷款,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周期,简化贷款手续,保证农民资金需求。四是吸引社会资金。要引导民间资本向设施农业建设集中,通过招商引资、租赁经营等途径,引导涉农企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展设施农业。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5
一、做好恶劣天气应对预案,严防风雪寒潮对生产造成灾害性影响
今年立冬节气就出现了高强度初雪和寒潮,对蔬菜生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个别老旧设施坍塌、部分地块露地蔬菜未及收获等,给今冬蔬菜生产敲响了警钟,广大生产者、基层技术人员和相关管理部门务必提高警惕,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提前做好恶劣天气应对预案,严防强降雪、大风、寒潮及寡照对设施蔬菜安全生产造成灾害性影响。
1、降雪应对措施
1.1设施检修与加固
加强设施结构稳固性巡检,检查温室墙体是否有开裂或倾斜情况、温室后坡是否有下沉及板材断裂迹象、设施钢骨架是否有严重锈蚀或变形情况,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采取立柱支撑、局部加固或更换等必要方式予以加固。
1.2加强外保温覆盖物管理
降雪时,为改善棚室内光照条件,并防雪水浸湿外保温覆盖物(草苫或保温被),外保温覆盖物在白天要卷起,并用农膜苫盖,夜间可放下、但要在覆盖物外面加盖一层棚膜防雪,同时做好除雪工作。
1.3及时除雪
为防积雪造成设施结构损坏,可采用长把刮板、大功率吹风机或人工扫雪等方式,及时做好棚体积雪清除,并保障积雪不要堆积在温室前地脚外侧。
2、大风应对措施
2.1棚膜修补与紧固
对于棚膜漏洞要采用热补或胶补等方法及时修补,同时紧固棚膜压膜线和压膜线地锚,以免大风造成棚膜撕裂。
2.2加强风口管理
大风时要关闭棚膜通风口、关闭好设施出入口,以防出现“放风筝”情况;对于棚室空气相对湿度过大的棚室,在人工看护的前提下,可于上午或中午时段短暂通风降湿,切记只能于顶风口处开小缝降湿。
2.3外保温覆盖物的管理
为避免大风影响外保温覆盖物覆盖效果,傍晚外保温覆盖物苫盖后,东西两侧要栓绳固定在山墙上,并在前地脚处用重物压实。
2.4做好消防和人身安全
大风前要切断电源,以免电线刮断造成人身伤害、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等事件,切勿在可燃物附近和设施周边吸烟、烟蒂切勿随手乱丢,确保生产安全。
3、寒潮应对措施
3.1挖设防寒沟
对于没有防寒沟的温室,要在土壤结冻前及时补挖,以提高温室保温效果。
一种是外置式防寒沟:在温室前地脚地基外侧沿温室延长方向,挖设一条宽30-40厘米、深50-60厘米的沟,埋入等深的泡沫板或聚苯板填入锯末、杂草、马粪、秸秆等保温材料,踏实后覆土封沟;
一种是内置式防寒沟:在温室前地脚地基内侧沿温室延长方向,挖设一条深50-60厘米的沟,埋入等深的双层泡沫板或聚苯板(两层板错缝埋设)再回土踏实。
3.2加强墙体保温
对于后墙有通风窗的温室,要做好通风口填充和密封处理;对于墙体厚度60厘米以下的温室,要采用适当方式进行墙体加厚,一是应急性增厚,可以采用墙体外侧码放玉米秸(注意防火)、培土等方式加厚温室墙体,同时在温室外侧由后坡至整个墙体苫盖固定一层棚膜提高温室保温效果;
二是永久性增厚保温,采用适当工艺在墙体外侧贴覆挤塑保温板或浇筑轻体闭孔发泡水泥墙体增加墙体厚度、提高保温效果。
3.3加厚外覆盖
一是要确保外保温覆盖物连接紧密无裂缝(白天覆盖后由棚内向外看不透光),二是可采用双层覆盖方式提高外保温覆盖物厚度以减少夜间前屋面散热。同时要在外保温覆盖物外侧增设一层农膜,既提高了覆盖物致密性、又可降雪浸湿外覆盖物。
3.4增设围挡
温室内侧前地脚处可以加设一道1-1.5米高裙膜、温室入口处用棚膜加设一道围挡以防人员进出时门口作物遭受冷空气影响、温室顶风口下方加设一道农膜以防放风时冷空气直接影响作物生长点;
傍晚外保温覆盖物苫盖后,可于前地脚外侧再覆盖一层草苫或废旧保温被保温;对于高度较高的温室,为了提高保温效果,可用无纺布或无滴膜增设一层二道膜(夜间覆盖、白天收起)。
3.5应急增温加温
为了应对极端低温,保证棚室内最低温度不低于8℃,要提前准备好相应应急增温产品或设备,如暖风机、热风机、浴霸、大功率白炽灯、电暖气、增温块等,生产者要根据温室条件,在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
应用电加热增温方式的,要请专业安装并指导使用,配以防漏电和防过热等装置;对于采用增温块等明火加温的,要切记防火安全。
浴霸/大功率白炽灯安装:在温室近南端1/3位置处沿东西向安装1排,盏间距4-6米(3-4畦),或在温室近南端1/3位置和2/3位置沿东西向错开安装2排,每排盏间距8-10米(6-8畦)。安装时灯具与植株生长点和棚膜距离不宜小于0.5米。
增温块使用:于前半夜10点钟和凌晨3点钟使用两次,每次亩地用量10块,要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要远离易燃物和植株。
4、寡照应对措施
4.1应用透光性好的棚膜
对于棚膜老旧的温室,要抓住近日气温回升时机,择无风晴日中午时段更换棚膜,优先选用PO膜或PE膜。
4.2保持棚膜清洁
生产期间,要经常性应用长把拖布等工具对棚膜进行插拭清洁,保持棚膜良好的透光性。
4.3人工补光
为了应对冬季可能出现的持续寡照天气,有条件的棚室要提前安装好农用钠灯、LED补光灯等灯具以备应急补光之用。
5、恶劣天气前后田间管理注意事项
5.1恶劣天气前管理
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在恶劣天气来临前不要进行进行灌溉施肥、植株调整等农艺操作,但达到上市标准的产品要及时采收上市,并可择晴日结合病虫害防治喷施一次磷酸二氢钾或氨基酸类、海藻酸类叶面肥,预防病害、提高作物抵抗力。
5.2恶劣天气期间管理
期间除了采取相应措施做好设施稳固、增温保温等管例外,不进行其他农事操作。
5.3恶劣天气后管理
天气转好后,要及时进行植株整理(疏除老叶、病叶及遭受冷害的枝杈叶片和果实),结合病虫害防治喷施一次叶面肥为作物补充营养,但不要马上进行灌溉施肥;久阴乍晴要防闪苗。
二、做好在田蔬菜栽培管理提升冬季地产蔬菜高产稳产保供能力
冬季北京蔬菜生产以日光温室为主,目前正处于秋冬茬果菜类蔬菜开花坐果(含草莓)和采收阶段、冬春茬(原越冬茬)果菜类蔬菜营养生长期,以及甘蓝类、葱蒜类、速生叶菜类蔬菜、萝卜等蔬菜作物产品器官形成期,广大生产者在做好恶劣天气应对的同时,更要抓好在田蔬菜的生产管理。
1、温度管理
1.1耐低温园艺作物温度管理
除瓜类、茄果类、豆类蔬菜外,多数园艺作物都属于耐低温作物,除非极端低温天气条件下,通过风口开启和外保温覆盖物的揭盖都可以调控到作物适宜的温度条件,甘蓝类、葱蒜类、速生叶菜类蔬菜、萝卜等园艺作物保持白天15-20℃、夜间5-8℃。
1.2瓜果菜类蔬菜作物温度管理
1.2.1温度管理指标:
北京地区冬季种植瓜果类蔬菜主要黄瓜、西葫芦、番茄、辣椒和茄子等,温度管理要保持白天25-30℃、夜间10-12℃,其中白天不能持续低于10℃、夜间不宜持续低于8℃。
1.2.2温度调控措施:
一是外保温覆盖物管理,正常晴朗天气条件下,按照适当晚揭早盖的原则加强外保温覆盖物的揭盖管理,一般上午在阳光照射到前屋面半小时后揭开覆盖物,当棚内温度18-20℃时或一般3:30-4:00时间段放下保温被或草苫进行覆盖(两个指标灵活掌握);
二是通风降温管理,冬季温室温度管理的总原则是白天实行高温管理、增加温室蓄热量,所以在棚室空气相对湿度不过高的情况尽量减少通风,当植株生长点位置温度超过种植作物温度上限(一般掌握在32-35℃)后,再开顶风口进行通风换气和降温,当温度降至28-30℃时关闭风口。
2、光照管理
2.1增强光照管理措施:
一是按照前述保持棚膜清洁、悬挂反光幕以及人工补光等措施改善光照条件;而是通过整枝打杈、疏除老叶病叶等植株调整措施增强棵间透光;三是在保证温度的前提下对前保温覆盖物适当早揭晚盖延长光照时间。
2.2寡照骤晴的'管理
若天气在持续寡照后骤晴,切不可一次性揭开外保温覆盖物以防闪苗,对于覆盖物为保温被的,可以先卷起1/3或者一半,对于草苫覆盖的,可以间隔卷起,直至全部打开,若出现作物急速脱水萎蔫状况要及时回盖,并可用雾化效果好的洁净药壶在植株表面喷施清水以缓解。
3、水肥管理
根据天气条件和作物生长发育阶段,选择冷尾暖头采用水肥一体方式进行浇水和施肥,瓜果类蔬菜采收期一般10-15天浇水追肥1次,亩灌溉量10-15立方米、滴灌高钾水溶肥5-8公斤/亩;速生叶菜类蔬菜不用追肥,根据天气和作物生长情况灵活灌溉;其它类蔬菜,如甘蓝类、葱蒜类、萝卜等作物,在产品器官形成期随水滴灌水溶肥2-3次,每次5-8公斤/亩。
4、棚室空气相对湿度管理
棚室空气相对湿度过大极易诱发真菌性、细菌性病害发生,可通过以下几项措施将棚室空气相对湿度控制在白天50%-70%、夜间以不结露为宜。
4.1地表覆盖:冬季生产要求栽培畦覆盖地膜,对于畦间操作通道也要采用地膜、稻壳或麦秸等加以覆盖。
4.2采用“三段式放风法”通风换气:第一次放风于外保温覆盖物卷起后进行,时长15-20分钟;第二次于中午高温时段进行,时长0.5-1小时左右,若温度能保证在30℃以上,可适当延长放风时间;第三次于外保温覆盖物覆盖前进行,根据棚室温度把握在10-20分钟。
4.3合理灌溉:灌溉方式要采用膜下滴灌,灌溉时间宜在晴日上午10:30之后进行,灌溉后及次日,适当加长放风时间以排湿。
5、二氧化碳施肥管理
采用吊袋式二氧化碳气体发生剂进行二氧化碳施肥,一般亩用量20袋,均匀悬挂作物上方,对于高秧蔬菜要距离植株生长点30厘米以免产生肥害,每隔30天更换1次。
6、作物的管理
一是做到产品器官达到上市标准后尽快采收上市;
二是应用熊蜂授粉或震荡授粉器震荡授粉等方式做好番茄、茄子的辅助授粉管理;
三是做好黄瓜及茄果类等高秧作物的植株调整,及时疏除老叶、病叶、畸形果和侧枝,番茄保留功能叶片16片左右、已达到白熟期果穗下面的叶片可全部摘除,茄子保持35-40片叶,辣椒保证在40片以上,黄瓜维持功能叶片12-15片、落秧高度不宜低于1.5米。
7、加强病虫害防控
冬季设施蔬菜生产中主要病害有灰霉病、霜霉病、叶霉病、晚疫病、白粉病、角斑病、白粉病等,虫害主要有粉虱、蓟马和害螨等。
在加强田间栽培管理实行农业防治的基础上,优先选用物理方法(如黄板、蓝板、防虫网等)、生物方法(生物农药、天敌等)加以防治,必要时采用安全高效的药剂进行化学防治,禁止使用禁限用农药,各生产单位要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做好农药购买和使用记录,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可追溯。
三、做好生产茬口合理衔接,未雨绸缪提前规划早春设施蔬菜生产
冬季设施蔬菜生产要做好茬口衔接,秋冬茬日光温室蔬菜生产一般在元旦后结束,生产结束后应尽早拉秧,做好棚室消毒和早春茬日光温室生产的准备。
北京地区早春茬日光温室果菜生产一般在2月中旬左右定植,根据适宜日历苗龄反推确定播种时间,辣椒和茄子于12月上中旬播种,番茄于12月中下旬播种,黄瓜于1月上中旬播种。此外,还要做好春大棚果菜生产准备,果类蔬菜2月上中旬行播种,3月底至4月初可进行定植。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6
按照《xx市关于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三精”农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银农发[20xx]1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培育蔬菜产业,提升蔬菜产业发展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蔬菜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1+2+4”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深化蔬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高标准蔬菜基地建设为重点,以标准化生产为突破口,以优化布局和科技创新为手段,以提升效益为核心,以提高蔬菜园区“科技转化与应用能力、专业化标准化生产能力、瓜菜综合生产能力、农民抗风险能力、园区经济增长能力、园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六大能力为抓手。通过提高设施装备水平,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构建全程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建立市场倒逼品牌、品牌倒逼品质、品质倒逼品种的产业推动机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形成利益链、建立服务链,打造名优品牌,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蔬菜产业发展之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通过产业优化升级,实现“稳面积、调结构、增内供、促增收”的目标。
一是稳面积。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60万亩左右,产量保持在165万吨以上。
二是调结构。统筹安排日光温室、拱棚及露地茬口布局,丰富蔬菜种植品种,特别是增加冬季叶类蔬菜种植面积,丰富生产供应品种和数量。
三是增内供。确定主导品种,主攻冬春淡季市场供应,努力提高冬春淡季蔬菜自给率,确保冬春季城镇居民主要蔬菜自给率保持在50%以上、夏秋季节主要蔬菜自给率保持70%以上。并通过增加内供数量和比重平抑菜价。
四是促增收。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蔬菜亩效益提高5%以上,节本提质增效10%以上。产业发展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三、项目建设内容
1、开展“三园”创建升级
科学制定“三园”创建提升规划,鼓励统筹使用各类项目资金,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创建升级蔬菜园区的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生产基地,示范带动蔬菜质量提升和效益提高。培育具备“五有六统一”标准(有生产规模、有生产经营组织、有生产技术规程、有标准装备配置、有蔬菜分拣或冷链设施,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机械化作业、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商品化处理、统一产品营销)的蔬菜、花卉产业园区建设。
2、加快推进“五优”蔬菜基地建设
以蔬菜产业联合体及龙头企业为引领的示范区,通过创建“五优”(品种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蔬菜基地,连接产业链、构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推行订单生产、分期种植、错峰上市,对接销售。在“五优”蔬菜基地全面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集约化育苗、水肥一体化、秸秆生物反应堆、椰糠无土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联网+、设施环境调控、农机农艺融合等提质增效技术,全面提升xx蔬菜产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3、加快推进老旧农业园区(基地)改造
按照土墙修复、道路硬化、园区美化、秸秆回收、棚体加固、钢架维护、新材料新机械应用等内容,对老旧农业产业园进行改造提升。改建温室参照自治区农业推广总站设计印发的NXW-4、NXW-5型第二代高效节能日光温室结构图建设要求,修复温室墙面,墙面背砖。增加钢物架,更换锈坏、塌踏钢物架。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提升温室装备水平,温室安装卷帘机、保温被等。
4、新型温室示范试验
开展新型温室、第三代日光温室、索膜型新型大棚建设示范,实现示范温室高跨比、坚固性等结构更加合理,更利用越冬生产,为新建设施园区及旧棚改造设施园区建立示范标准和标杆。
四、扶持措施
(一)扶持标准
“五优”蔬菜示范区建设、老旧农业园区(基地)改造提升工程扶持政策全部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实行,“三园”创建项目经审核后,奖补资金直接下达给申报主体单位。
1、“三园”创建升级。对当年被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补;对当年被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科技园、创业园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补。
2、“五优”蔬菜示范区建设。达到创建“五优”蔬菜基地标准的示范区,在连接产业链、构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推行订单生产、分期种植、错峰上市,全面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设施环境调控、农机农艺融合等提质增效技术,建立全程产业化链条方面给予以奖代补支持。通过竞争性评审评选出10名,每家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3、老旧农业园区(基地)改造提升。对集中改造面积300亩以上的园区(基地)进行综合评审,通过竞争性评选评选出5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个)、20万元(2个)的奖补扶持。
4、新型温室建设示范。在占地面积200亩以上的设施园区开展新型温室选型示范,对园区(基地)内新建配套设施完善、自动化程度高、土地利用率大幅提升、使用新材料新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新型保温膜可移动日光温棚、全钢架水循环蓄放热日光温棚、第三代日光温室高跨比双层组装式钢架日光温室,每个园区新建2栋以上新型温室的,通过验收,给予每栋5万元的补贴,每个园区以奖代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按照《xx市现代农业竞争性申请项目资金实施细则》要求,由各县市区组织开展项目的宣传和申报工作,8月份各县市区通过实地考察,综合评定并确定项目申报,指导项目实施单位通过xx市农牧局农业竞争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的申报;
2、初审:9月初由各县市区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各县区农牧局通过xx市农牧局农业竞争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的初审;
3、评审:申报完成后,由市农牧局随机抽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按照评审分数,择优进入项目库;9月底前由市财政、市农牧局及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园区给予相应的'奖补资金。
(三)项目实施
达到扶持要求的蔬菜园区(基地)、企业等创建单位向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报告,由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进行评价,并将项目实施报告上报市农牧局。由市农牧局会同财政相关处室和农业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参加项目的申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牧部门要成立项目工作组,深入基层,调查摸底,确定各自的项目实施地点、规模和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数量。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农牧部门在作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已建、再建、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如实上报,具体内容包括: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现有面积和新增面积),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制定好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农牧局。
(三)加强技术指导。深化农业科技推广改革工作,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组建一支技术服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科技服务小组,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实行科技承包,搞好技术培训和关键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科技承包实行目标管理,对技术人员实行责、权、利挂钩,强化其服务意识。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有关处室组成督查小组,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指导。对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并责令限期改进,以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菜篮子”蔬菜产业,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扶持发展建设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持续巩固加强“菜篮子”生产能力建设,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坚持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布局,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二、建设内容及评审标准
(一)基地建设。具备一定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生产基地(园区)规模露地蔬菜300亩以上(设施蔬菜100亩以上),连续土地流转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一是选址科学合理,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土地肥沃、集中连片,水、电、路设施配套、排灌便利的地块。二是基地(园区)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档案规范齐全,标识标牌完备,各项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环境整洁卫生。三是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基地(园区)配备至少1名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长期开展田间管理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并在重要农时节点组织开展生产技术观摩培训,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绿色经营。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实现蔬菜生产绿色发展。未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通过。一是选用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苗强苗壮的标准化穴盘苗适期定植,合理安排茬口,根据目标上市时间,科学确定育苗、定植时间。二是大力示范推广应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轻简化栽培、集约化育苗、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粪还田生态种养、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减量增效技术措施,提升蔬菜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三是田间操作管理规范,全过程农事操作和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完整、无误。四是蔬菜商品性佳,根据目标市场要求,明确分级采收标准,产品商品性状优良,唱优唱响“银川蔬菜”口碑。五是采后包装处理规范,有明确的产品品牌标识和统一产品包装。六是.基地生产的农产品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管理,落实“合格证+检测+追溯”模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近2年没有发生市县区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情况(以区、市及抽检结果为准)。
(三)畅通市场流通渠道。一是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建设完善质量追溯体系,扩大可追溯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培育品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二是以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园区)为依托,推进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三是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目标市场,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商超、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中间环节,拓宽销售市场,构建集蔬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生产销售网络。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7月初,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由所在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初选,指导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编写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综合评定,形成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行业资质、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档案材料)。上年度享受过此类项目补贴的经营主体,本年度不得申报此项目。7月2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二)初审:7月下旬,企业申报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点选“农业项目申报”栏申报,同时报送纸质件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申报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检查。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审。
(三)评审:9月份,在现场检查验收基础上,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组成项目评审考核组,组织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依据评审考核结果,兑现项目以奖代补资金。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评审。
四、资金安排
安排项目以奖代补扶持资金150万元,根据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情况进行专家评审考核打分,评选出综合得分排名前10家的项目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1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摸底,确定各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地点、规模和具体实施内容等,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突出指导服务。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可自行聘请技术人员,也可由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推荐。技术人员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开展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参与各项具体技术措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项目申报主体要在银川市20xx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设立示范区标识牌(注明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技术负责人、技术指导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可复制、可示范推广的建设基地(园区)组织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交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种渠道,宣传项目实施的新模式、新方法,扩大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及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责令限期整改,全力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8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农业“百亿产业、十亿企业”龙头引领工程要求,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的前提下,加快培育全县蔬菜(含食用菌)十亿产业,将我县蔬菜产业打造为省内市场的主要集聚地、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配给地,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抚府字〔20xx〕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5450亩,达到8000亩以上;充分利用冬闲田,种植露地蔬菜1.4万亩;全县蔬菜产量达到11万吨,产值达3.3亿元。食用菌产量达到6.68万吨,综合产值达8.6亿元。蔬菜(含食用菌)总产值达到 11.9亿元。
(二)年度目标
1.20xx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2750亩,力争3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550户;蔬菜总产量9.35万吨,产值达到1.98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3.2万吨,综合产值达到4.79亿元以上。
2.20xx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亩,力争1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650户;蔬菜总产量9.9万吨,产值达到2.42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4.2万吨,综合产值达到5.46亿元以上。
3.20xx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亩,力争1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750户;蔬菜总产量10.45万吨,产值达到2.86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5.4万吨,综合产值达到7.02亿元以上。
4.20xx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亩,力争1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850户;蔬菜总产量11万吨,产值达到3.3亿元。食用菌产量达到6.68万吨,综合产值达到8.6亿元。蔬菜(含食用菌)总产值达到 11.9亿元。
各乡镇蔬菜产业发展指导性计划见附件1。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区域布局。
按照“科学定位、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规模发展”的原则,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合理规划设施蔬菜用地,引导制定重点优势蔬菜产品布局。把县城周边,昌厦公路沿线的旴江、甘竹、头陂列为蔬菜产业发展的重点乡镇,以发展设施蔬菜为主,其他乡镇兼顾发展设施蔬菜、规模化露地蔬菜、优质食用菌、地方特色蔬菜,积极开展稻菜轮作,充分利用冬闲田发展秋冬蔬菜或早春蔬菜。各乡镇要依据蔬菜发展任务,因地制宜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按照“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定位,加快区域蔬菜主导品种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大宗蔬菜中的高价值品种,做到高产、高质、高效,培育壮大一批设施蔬菜专业乡镇和专业村(组)。(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创新建设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原则,创新建设模式,探索“统分结合”(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搭建大棚、统一设施配套、统一政策扶持、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分结合销售,实行分户经营”),提升设施蔬菜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建设模式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利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由农业农村局作为业主委托县城投集团代建,建成后产权归所在乡镇政府;二是以县城投集团作为业主,农业农村局作为主管单位,融资建设,产权归县城投集团。大棚建成后租给经营主体,租期原则上不低于10年,大棚租金每年20xx元/亩(不含土地流转费,由经营主体自行负责)。融资建设的大棚其中租金1600元/亩由县城投集团还本付息,400元/亩归属所在村集体。大棚的管护由租赁的经营主体负责,具体按租赁协议执行。规划设计建设适合本地条件的大棚棚型。建设的大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棚型、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验收标准,按当前市场价每平米80元左右,严把质量,控制成本,搭建具备冬保暖、夏遮阳功能,实现水肥一体化、温湿度控自动化水平较高的经济适用大棚,实现蔬菜产业高起点、高品质发展。同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投入积极性、主动性,投资建设经济适用大棚,但原则上简易大棚不超过30%。建设蔬菜配套产业园,积极引进专业化社会组织,建立完善“蔬菜基地建到哪里,配套设施就跟到哪里”的机制,高质量推进蔬菜产业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引进龙头企业。
把引进和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动蔬菜产业化的突破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资金和技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加速蔬菜产、加、销一体化进程。通过加快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逐步推进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引进客商服务于品牌建设、市场流通及销售环节,保障县域蔬菜供应,对接华润集团超市、畅通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国内高端市场。规范蔬菜加工业,用信息、生物等高新技术提升加工工艺水平,降低蔬菜损耗率,增加产业附加值。突出农资、肥料、农膜、钢材等相关配套产业招商引资,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发展。要引进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种苗供应、农技服务、蔬菜营销等专业化服务企业,建立蔬菜销售配送平台,畅通生资、蔬菜流通渠道,建立互利合作产销关系。(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科技服务。
加强与农科院、江西农业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合作,与全国蔬菜协会签订长期战略协议,确保蔬菜的种苗、种植技术、订单销售等方面保障落实,实现30亩及以上设施蔬菜棚内水肥一体化,温湿度控制等自动化系统全覆盖,促进设施蔬菜高质量发展。整合县内科研资源与人才,推进研究重心向蔬菜产业转移,实现蔬菜产业标准化、品质化、品牌化发展。加强与国家和省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开展大棚设施、田间栽培、贮藏保鲜技术研究,组装和集成创新一批省工节本、绿色发展的实用技术,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快蔬菜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师带徒”“田间课堂”等方式,大规模开展蔬菜实用技术培训,构建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开展乡镇蔬菜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原乡镇农技员提升和种植能手、基地技术员培育。建立技术员联系基地制度,开展常态化蹲点服务,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在生产一线的普及率,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示范的'产业能人大户,引进专业种菜能手,示范种植带动。发挥农技人员的作用,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重点乡镇2名技术指导人员、其它乡镇1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品牌创建。
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制定蔬菜生产技术规程,打造蔬菜特色品牌。强化蔬菜生产过程监督,积极推动蔬菜基地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实现规模种植基地可追溯蔬菜产品的全覆盖。引导基地开展品牌创建和绿色、有机认证,提高产品商品率和附加值,培育一批知名产品品牌。组织种植户参加上级部门举办蔬菜产品展示展销会,唱响“广昌蔬菜”品牌。瞄准上海、厦门、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国内高端市场,重点发展知名度高的地理标志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金融支持。
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合作,争取金融支持,发挥“财政惠农信贷通”、“科贷通”、“产业引导基金”、“企业债”、“政府专项债”等金融产品融资作用,创新蔬菜产业金融产品,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全面开展设施蔬菜特色农业保险,确保30亩及以上规模基地设施大棚自然灾害险全覆盖,开展县域主导品种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做到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广昌支行、县农业农村局、县银保监组、县科技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统一考核奖补。
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力度,财政统筹专项资金对建设蔬菜大棚贷款实行贴息,支持大棚设施建设。对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及时奖励。支持蔬菜生产、加工、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评选一批优秀的经营主体、农业服务组织、种植大户、销售大户予以表彰奖励。规范验收方式,制定下发具体验收细则,并组织联合复验,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高位推动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乡镇党政“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落实部署,抓细抓实,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分管领导与干部专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中的各项具体工作,构建起县乡村三级党政“一把手”抓蔬菜产业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要结合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趁早落实基地选址,切实推动蔬菜产业加快发展。(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压实各级责任,注重部门配合
建立“蔬菜基地建到哪里,配套设施及服务就跟到哪里”机制,县蔬菜办负责全县大棚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监督指导和考核考评等工作;乡镇政府负责落实经营主体、地块落实、宣传发动、完善生产组织管理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设任务分解、菜农培训、支持政策落地、引导培育组织形式、主导品种培育、产品质量安全与农资质量监管等工作;县发改委负责示范基地立项审批;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与项目预算;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调配设施农用地和基地测绘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抓好大棚建设材料检测及质量把关;县供电公司负责基地电力建设和供电杆线搬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基地道路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材料监管;县林业局负责蔬菜基地所涉林用地的审批;县通讯部门做好通讯杆线迁移工作;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银行机构落实产业信贷资金;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蔬菜品牌建设和市场秩序监管,收集提供相关蔬菜供销市场信息;县工信局负责指导建设电商网络蔬菜销售平台;县水利局负责蔬菜基地的水利设施规划设计、指导以及水土流失治理;县防汛指挥部、县气象局要针对蔬菜产业气象灾害,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县金融机构负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县城投集团要积极配合蔬菜办做好资金及基地建设等各项事宜;保险公司负责做好蔬菜大棚和蔬菜价格等保险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督查考核,注重结果运用
把蔬菜产业发展纳入全县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作为检验干部作风、担当作为、工作业绩、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考核依据,重视考核结果运用,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科学制定目标值,重点考核各乡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基地生产运营质量、领导重视程度、经费保障等情况。将入户率列入重点考核内容,未达到入户率要求的乡镇不进行奖补,考核列为不合格;对乡镇工作进展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办法,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措施得力、进展较快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前一、二、三名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10万元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并对后一、二、三名分别处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罚款;对不作为,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确保全县蔬菜产业发展落地落实。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9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由我局牵头起草了《xx区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赣农规计字〔20xx〕1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xx〕23号)文件精神,赣州市下达我区20xx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2500亩和规模露地蔬菜基地2500亩,为推进全区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工作方案》。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根据赣农规计字〔20xx〕1号、赣市府办字〔20xx〕23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通过对部分蔬菜基地企业的调研,征求区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和区蔬菜产业协会意见建议,形成本《工作方案》。
三、文稿主要内容概述
方案明确了全年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需要说明注意的情况如下:
(一)目标要求:全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2500亩、规模露地蔬菜基地2500亩;改造提升现有规模大棚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高运营和种植水平;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发展壮大职业菜农队伍;推进蔬菜保险投保工作,提高基地防灾抗风险能力;加快补齐分级包装、冷藏保鲜、精深加工和销售体系等短板,推动服务体系向产前产后延伸。
(二)重点任务:包括扩大蔬菜基地规模、提升巩固现有基地、大力培育职业菜农、补齐产业发展链条、拓宽市场销售渠道等。
(三)扶持政策:主要是对新(扩)建大棚设施、喷滴灌设施、新建规模露地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大棚修复、引进市外职业菜农、蔬菜基地认证、蔬菜保险等进行奖补。
(四)保障措施:主要有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指导、严格督导考核等措施。
四、需说明事项
文稿与20xx年我区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已用下划线标注,主要为:
(一)总结近几年蔬菜发展实际经验,今年主推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按建设主体分二类进行奖补:一是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相对集中连片20亩及以上的,按验收面积区级奖补45500元/亩,按基础设施建设实际验收情况进行奖补(奖补金额最高10000元/亩,包含土地平整,喷滴灌设施,水沟,水电到棚等);二是企业等其他主体建设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按区级奖补标准的60%给予奖补。
(二)企业等其他主体新建基地采用喷灌设施的,奖补标准由600元/亩调整为400元/亩;新建50亩及以上规模露地蔬菜基地采用滴灌设施的,给予200元/亩的奖补。
(三)对新建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区级奖补标准由600元/亩调整为400元/亩。
(四)因材料上涨,调高了棚膜更换奖补标准,奖补类型分为二类:一是单体大棚按24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较去年增加200元/亩;二是连栋大棚按2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较去年增加400元/亩。
(五)增加了受自然灾害损坏的设施蔬菜基地的修复补助,钢架大棚棚架倒塌的按8600元/亩的标准,棚膜破损的单体大棚按2400元/亩,棚膜破损的连栋大棚按2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因我区蔬菜基地产权属村集体的比重大,乡村较难筹集运营维修资金,今年重点推广村集体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此棚型造价较高),为不影响乡村发展蔬菜产业积极性,奖补比例相比企业等主体更高,奖补标准有升有降,但奖补资金总量可控且不会超出财政预算(详见附件3)。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菜篮子”蔬菜产业,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扶持发展建设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持续巩固加强“菜篮子”生产能力建设,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坚持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布局,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二、建设内容及评审标准
(一)基地建设。具备一定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生产基地(园区)规模露地蔬菜300亩以上(设施蔬菜100亩以上),连续土地流转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一是选址科学合理,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土地肥沃、集中连片,水、电、路设施配套、排灌便利的地块。二是基地(园区)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档案规范齐全,标识标牌完备,各项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环境整洁卫生。三是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基地(园区)配备至少1名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长期开展田间管理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并在重要农时节点组织开展生产技术观摩培训,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绿色经营。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实现蔬菜生产绿色发展。未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通过。一是选用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苗强苗壮的标准化穴盘苗适期定植,合理安排茬口,根据目标上市时间,科学确定育苗、定植时间。二是大力示范推广应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轻简化栽培、集约化育苗、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粪还田生态种养、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减量增效技术措施,提升蔬菜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三是田间操作管理规范,全过程农事操作和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完整、无误。四是蔬菜商品性佳,根据目标市场要求,明确分级采收标准,产品商品性状优良,唱优唱响“银川蔬菜”口碑。五是采后包装处理规范,有明确的产品品牌标识和统一产品包装。六是.基地生产的农产品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管理,落实“合格证+检测+追溯”模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近2年没有发生市县区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情况(以区、市及抽检结果为准)。
(三)畅通市场流通渠道。一是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建设完善质量追溯体系,扩大可追溯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培育品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二是以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园区)为依托,推进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三是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目标市场,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商超、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中间环节,拓宽销售市场,构建集蔬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生产销售网络。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7月初,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由所在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初选,指导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编写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综合评定,形成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行业资质、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档案材料)。上年度享受过此类项目补贴的'经营主体,本年度不得申报此项目。7月2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二)初审:7月下旬,企业申报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点选“农业项目申报”栏申报,同时报送纸质件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申报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检查。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审。
(三)评审:9月份,在现场检查验收基础上,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组成项目评审考核组,组织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依据评审考核结果,兑现项目以奖代补资金。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评审。
四、资金安排
安排项目以奖代补扶持资金150万元,根据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情况进行专家评审考核打分,评选出综合得分排名前10家的项目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1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摸底,确定各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地点、规模和具体实施内容等,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突出指导服务。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可自行聘请技术人员,也可由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推荐。技术人员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开展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参与各项具体技术措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项目申报主体要在银川市20xx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设立示范区标识牌(注明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技术负责人、技术指导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可复制、可示范推广的建设基地(园区)组织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交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种渠道,宣传项目实施的新模式、新方法,扩大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及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责令限期整改,全力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11
为确保全省蔬菜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充足,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蔬菜生产确保秋冬蔬菜稳产保供的`通知》(农明字〔20xx〕77号)要求,结合我省蔬菜生产实际,现就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稳产保供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9月下旬以来,我省各地不同程度出现阴霾、淋雨、大风、降温等灾害性天气,给蔬菜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导致部分区域、部分蔬菜品类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发生阶段性极端强降温可能性大。加之严格的疫情防控政策、增长的生产运输成本,给蔬菜生产保供带来较大压力。蔬菜是城乡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农产品,同时也是保障市场平稳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生活资料,今冬明春是蔬菜消费的旺盛期,抓好冬春蔬菜生产保供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保大局、保稳定,聚焦农民增收,强化责任担当,把蔬菜稳产保供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秋冬蔬菜生产,确保冬春季特别是元旦、春节的'蔬菜供应。
二、强化负责制落实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大中城市蔬菜保供,积极推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统筹调节生产、流通、消费,确保充足的应急蔬菜储备,切实稳定市场和价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与使用、常年菜地保有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调节稳定蔬菜价格的政策措施、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加强蔬菜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体系等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各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积极协调财政资金、加强信息服务、强化市场监管,促进生产发展、流通顺畅、市场价格稳定。
三、抓好蔬菜生产供应
蔬菜生产具有季节性、区域性,各地要在提高自给能力的同时,做好均衡保障供应,合理确定蔬菜品种结构、生产规模,安排好冬春市场紧缺品种和上市档期。西安、咸阳、宝鸡等大中城市近郊要重点发展短生长周期叶菜和地方特色蔬菜品种,稳定提高自给能力。关中、陕北设施蔬菜产区,重点抓好温室大棚及可越冬拱棚的生产利用率,合理安排茬口;陕南蔬菜产区要因地制宜抓好可越冬拱棚及露地蔬菜生产;受灾地区要及时修缮损毁菜田及设施,改种补种,增加生产供应。承担千亿级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地区,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投入生产,确保早日形成生产供应能力。
四、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专家根据天气和生产实际,及时制定发布秋冬蔬菜生产技术意见,指导农民落实田管措施。深入重点产区和受灾地区,开展技术指导,帮助生产主体解决实际困难。设施蔬菜以防寒保温、高效安全为重点,加强温度、光照、水肥管理,及时加固棚体、棚膜,做好除雪和防风;露地生产要谨防冻害,做好大蒜、洋葱、菠菜等耐寒性蔬菜田间管理。充分发挥全省农技体系及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的作用,针对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开展技术攻关和咨询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强化技术培训,为蔬菜稳产保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做好信息监测与预警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不断完善信息采集、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密切关注产销动态,进一步做好冬春蔬菜生产信息监测,规范信息采集,坚持蔬菜周报制度,建立健全蔬菜产销大数据平台,强化产地信息监测预警。各地要及时根据蔬菜生产形势进行科学分析,发布产销信息,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做好茬口安排和品种调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蔬菜均衡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蔬菜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六、抓好防灾减灾
针对可能的灾害性气候条件,各地要及早制定完善蔬菜生产防灾应急预案,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提早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灾害防控与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及演练,不断提高蔬菜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推行绿色防控,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减轻病虫害危害损失。各地要加强秋冬季防灾减灾生产自救及技术措施的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将防范措施传递到生产主体,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七、促进产销衔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蔬菜产销推介力度,组织农超、农社、农校、电商做好产销衔接,促进蔬菜产品销售顺畅。积极引导大中城市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发展订单生产,建立稳定的蔬菜供应保障基地。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延伸经营链条,与生产基地和零售客户建立直接购销关系。要全力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蔬菜快速、有序流动。推动大中城市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增加零售网点,方便市民购买。
八、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蔬菜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确保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各地要大力实施蔬菜“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开展高质高效生产,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推广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化学农药和化肥用量,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高产品品质。加强蔬菜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制度,构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长效机制。在抓好标准化生产的同时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检验检测、风险预警处置,进一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保障蔬菜消费安全。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12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发展设施农业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加快我旗蔬菜产业体系建设,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改善城乡居民膳食结构,全力打造北方重要的蔬菜集散地。
二、发展目标
全旗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00亩,其中保护地生产15000亩,裸地蔬菜5000亩。新增日光温室4000亩,新增塑料大棚8000亩,全年蔬菜总产量达到2.4亿斤,实现产值3.6亿元,纯收入达到2.4亿元。同时,启动建设沙日浩来果菜批发市场,组建蔬菜经营公司。
三、产业布局
以国道111线、省道大阜线和县道大库线三条公路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以内为重点,按照区域发展、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保护地蔬菜生产。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旗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蔬菜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旗蔬菜产业发展。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蔬菜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以设施农业为主的蔬菜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成立组织机构专项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各地要按照20xx-20xx年全旗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将公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适宜耕地全部纳入规划范围。按照每个设施农业小区不少于100亩的标准,对小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实现小区品种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基地规模化和设施现代化。
(三)普及科技,强化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提高蔬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着力做好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要大力引进、培育优良种苗,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推广节水、节能等新技术。要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重点保证每个设施农业小区有一名技术人员。要引导农民采用标准化生产模式进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认真抓好农资购进、产品销售等服务,把服务贯穿于设施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
(四)制定政策,加大投入。以设施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小区建设标准、补贴办法和验收方案,通过多种途径予以支持,逐步建立起以农民投入为主体、信贷支持为补充、政府投入和项目扶持为导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是项目扶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向设施农业发展倾斜。
二是政府投入。对未列入项目扶持的设施农业小区,旗政府予以适当补贴。同时解决好贫水地区发展设施农业的集中供水问题。
三是信贷支持。继续协调专项贷款,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周期,简化贷款手续,保证农民资金需求。四是吸引社会资金。要引导民间资本向设施农业建设集中,通过招商引资、租赁经营等途径,引导涉农企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展设施农业。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13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我省大豆播种面积347.6万亩的目标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大豆种植农民(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包括流转土地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全部采取物化补助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集中优先用于大豆种子补贴(含农民自留种),对具备供种能力的县,可采取“统采统发”方式使用补贴资金,其他肥料、农药等物资补助各地结合实际按要求使用。
四、补贴标准
(一)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安排,我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按2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共计22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0元/亩、资金16500万元,省级配套补助50元/亩、资金5500万元(见附件1)。
(二)大豆净作种植补助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粮食大豆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7号)要求,大豆种植任务347.6万亩中,结合前期已下达国家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折算大豆种植面积为55万亩),剩余292.6万亩大豆种植任务按1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除净作外、其他间套作方式按折净作后的面积进行补贴),共计29260万元(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全面负责,细化落实各项责任分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规范化开展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具体要求、发放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各地结合实际资金要严格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一旦发现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制定的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种植台账、核实种植面积,确保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制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各村、组要采取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对象为种植大豆的生产者。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提高政策知晓率。
(四)严格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制定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要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措施,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应在本村、组及乡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五)做好资料报送。各地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6月中旬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各县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州)农业农村局备案。发放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于6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14
为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内群众基本生活物资需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物资保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封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保障需求”的原则,在集中封闭期间,有序、有效集中开展配送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保障封控地区必要生活物资需求,全力维护封控地区安全稳定。
二、配送方式及范围
生活物资以“外调”为主,配送单位为略阳县新圣嘉购物中心,配送范围为全镇范围,优先保障管控区内群众和隔离点群众生活必需物资。
三、配送物资种类
蔬菜、鸡蛋、水果、猪肉、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用盐等。
四、工作任务
(一)畅通保供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镇物资供应主渠道的.畅通,按照县级有关部门要求,确定新圣嘉购物中心为我镇物资供应点。每周二、周六由马蹄湾镇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统一进购所需物资。
(二)落实专人负责。针对全镇所有村组已封闭的实际情况,要求各村(社区)落实专人负责,每周一、周五将超市提供的可售物品清单上传至村(居)民微信群中,要求村(居)民将所需物资情况定时上报,各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上报至市场监管所王军同志处,王军同志对接兴旺食杂店负责人张兵前往县城进购。
(三)明确配送流程。各村(社区)负责联络人按照村、镇(街)规模合理确定物资存放配送点,设置醒目的物资存放点标识标牌。所有物资配送应通过兴旺食杂店配送站点收货和分发,个人不得直接取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班负责同志要对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同配合,针对疫情发展情况,加强对保供商店的商品保供监测和疫情防控巡查,确保责任到位、保供到位、防控到位。
(二)夯实工作责任。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配送物品的质量、价格、检测,安排专人全批次监管和联络(负责人王军:);镇党政办负责抓好物资调运协调、联络等工作(负责人罗奔:);保供单位负责保质保量、准时准点完成全部配送流程,在打包、分装、配送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操作(负责人张兵:)。
(三)加强人员保障。各村(社区)要充实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力量,特别要加强社区工作力量,组织下沉干部,发动党员,招募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保供工作,切实解决“最后一百米”问题。要高度关注孤寡老人、重症残疾、流浪人员、外地滞留人员等特殊群体,采取“一对一”的精准服务方式提供保障。配送人员要保护自身安全,每天进行核酸检测。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关注舆情,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物资市场供应良好氛围。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15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农业“百亿产业、十亿企业”龙头引领工程要求,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的前提下,加快培育全县蔬菜(含食用菌)十亿产业,将我县蔬菜产业打造为省内市场的主要集聚地、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配给地,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xx〕11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抚府字〔20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5450亩,达到8000亩以上;充分利用冬闲田,种植露地蔬菜1.4万亩;全县蔬菜产量达到11万吨,产值达3.3亿元。食用菌产量达到6.68万吨,综合产值达8.6亿元。蔬菜(含食用菌)总产值达到 11.9亿元。
(二)年度目标
1.2022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2750亩,力争3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550户;蔬菜总产量9.35万吨,产值达到1.98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3.2万吨,综合产值达到4.79亿元以上。
2.2023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亩,力争1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650户;蔬菜总产量9.9万吨,产值达到2.42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4.2万吨,综合产值达到5.46亿元以上。
3.2024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亩,力争1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750户;蔬菜总产量10.45万吨,产值达到2.86亿元以上。食用菌产量达到5.4万吨,综合产值达到7.02亿元以上。
4.2025年全县新增设施蔬菜面积900亩,力争1000亩,新型设施蔬菜农户达850户;蔬菜总产量11万吨,产值达到3.3亿元。食用菌产量达到6.68万吨,综合产值达到8.6亿元。蔬菜(含食用菌)总产值达到 11.9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区域布局。
按照“科学定位、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规模发展”的原则,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合理规划设施蔬菜用地,引导制定重点优势蔬菜产品布局。把县城周边,昌厦公路沿线的旴江、甘竹、头陂列为蔬菜产业发展的重点乡镇,以发展设施蔬菜为主,其他乡镇兼顾发展设施蔬菜、规模化露地蔬菜、优质食用菌、地方特色蔬菜,积极开展稻菜轮作,充分利用冬闲田发展秋冬蔬菜或早春蔬菜。各乡镇要依据蔬菜发展任务,因地制宜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按照“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定位,加快区域蔬菜主导品种产业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大宗蔬菜中的高价值品种,做到高产、高质、高效,培育壮大一批设施蔬菜专业乡镇和专业村(组)。(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创新建设模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原则,创新建设模式,探索“统分结合”(即“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搭建大棚、统一设施配套、统一政策扶持、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分结合销售,实行分户经营”),提升设施蔬菜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水平。建设模式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利用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设,由农业农村局作为业主委托县城投集团代建,建成后产权归所在乡镇政府;二是以县城投集团作为业主,农业农村局作为主管单位,融资建设,产权归县城投集团。大棚建成后租给经营主体,租期原则上不低于10年,大棚租金每年2000元/亩(不含土地流转费,由经营主体自行负责)。融资建设的大棚其中租金1600元/亩由县城投集团还本付息,400元/亩归属所在村集体。大棚的管护由租赁的经营主体负责,具体按租赁协议执行。规划设计建设适合本地条件的大棚棚型。建设的大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棚型、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验收标准,按当前市场价每平米80元左右,严把质量,控制成本,搭建具备冬保暖、夏遮阳功能,实现水肥一体化、温湿度控自动化水平较高的经济适用大棚,实现蔬菜产业高起点、高品质发展。同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投入积极性、主动性,投资建设经济适用大棚,但原则上简易大棚不超过30%。建设蔬菜配套产业园,积极引进专业化社会组织,建立完善“蔬菜基地建到哪里,配套设施就跟到哪里”的机制,高质量推进蔬菜产业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引进龙头企业。
把引进和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作为推动蔬菜产业化的突破口,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资金和技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配套服务企业,加速蔬菜产、加、销一体化进程。通过加快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逐步推进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引进客商服务于品牌建设、市场流通及销售环节,保障县域蔬菜供应,对接华润集团超市、畅通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国内高端市场。规范蔬菜加工业,用信息、生物等高新技术提升加工工艺水平,降低蔬菜损耗率,增加产业附加值。突出农资、肥料、农膜、钢材等相关配套产业招商引资,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发展。要引进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种苗供应、农技服务、蔬菜营销等专业化服务企业,建立蔬菜销售配送平台,畅通生资、蔬菜流通渠道,建立互利合作产销关系。(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科技服务。
加强与农科院、江西农业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合作,与全国蔬菜协会签订长期战略协议,确保蔬菜的种苗、种植技术、订单销售等方面保障落实,实现30亩及以上设施蔬菜棚内水肥一体化,温湿度控制等自动化系统全覆盖,促进设施蔬菜高质量发展。整合县内科研资源与人才,推进研究重心向蔬菜产业转移,实现蔬菜产业标准化、品质化、品牌化发展。加强与国家和省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开展大棚设施、田间栽培、贮藏保鲜技术研究,组装和集成创新一批省工节本、绿色发展的实用技术,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加快蔬菜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以师带徒”“田间课堂”等方式,大规模开展蔬菜实用技术培训,构建县、乡、村三级技术服务网络。开展乡镇蔬菜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原乡镇农技员提升和种植能手、基地技术员培育。建立技术员联系基地制度,开展常态化蹲点服务,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在生产一线的普及率,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示范的产业能人大户,引进专业种菜能手,示范种植带动。发挥农技人员的作用,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重点乡镇2名技术指导人员、其它乡镇1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品牌创建。
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鼓励企业制定蔬菜生产技术规程,打造蔬菜特色品牌。强化蔬菜生产过程监督,积极推动蔬菜基地建立质量追溯体系,实现规模种植基地可追溯蔬菜产品的全覆盖。引导基地开展品牌创建和绿色、有机认证,提高产品商品率和附加值,培育一批知名产品品牌。组织种植户参加上级部门举办蔬菜产品展示展销会,唱响“广昌蔬菜”品牌。瞄准上海、厦门、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国内高端市场,重点发展知名度高的`地理标志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强化金融支持。
加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合作,争取金融支持,发挥“财政惠农信贷通”、“科贷通”、“产业引导基金”、“企业债”、“政府专项债”等金融产品融资作用,创新蔬菜产业金融产品,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全面开展设施蔬菜特色农业保险,确保30亩及以上规模基地设施大棚自然灾害险全覆盖,开展县域主导品种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做到设施蔬菜种植保险全覆盖。(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广昌支行、县农业农村局、县银保监组、县科技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统一考核奖补。
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力度,财政统筹专项资金对建设蔬菜大棚贷款实行贴息,支持大棚设施建设。对设施蔬菜产业发展成效突出的乡镇进行及时奖励。支持蔬菜生产、加工、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评选一批优秀的经营主体、农业服务组织、种植大户、销售大户予以表彰奖励。规范验收方式,制定下发具体验收细则,并组织联合复验,公开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城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高位推动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全县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乡镇党政“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落实部署,抓细抓实,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分管领导与干部专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中的各项具体工作,构建起县乡村三级党政“一把手”抓蔬菜产业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要结合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趁早落实基地选址,切实推动蔬菜产业加快发展。(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压实各级责任,注重部门配合
建立“蔬菜基地建到哪里,配套设施及服务就跟到哪里”机制,县蔬菜办负责全县大棚设施蔬菜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定、监督指导和考核考评等工作;乡镇政府负责落实经营主体、地块落实、宣传发动、完善生产组织管理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设任务分解、菜农培训、支持政策落地、引导培育组织形式、主导品种培育、产品质量安全与农资质量监管等工作;县发改委负责示范基地立项审批;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与项目预算;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调配设施农用地和基地测绘工作;县住建局负责抓好大棚建设材料检测及质量把关;县供电公司负责基地电力建设和供电杆线搬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基地道路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材料监管;县林业局负责蔬菜基地所涉林用地的审批;县通讯部门做好通讯杆线迁移工作;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银行机构落实产业信贷资金;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蔬菜品牌建设和市场秩序监管,收集提供相关蔬菜供销市场信息;县工信局负责指导建设电商网络蔬菜销售平台;县水利局负责蔬菜基地的水利设施规划设计、指导以及水土流失治理;县防汛指挥部、县气象局要针对蔬菜产业气象灾害,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县金融机构负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县城投集团要积极配合蔬菜办做好资金及基地建设等各项事宜;保险公司负责做好蔬菜大棚和蔬菜价格等保险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督查考核,注重结果运用
把蔬菜产业发展纳入全县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作为检验干部作风、担当作为、工作业绩、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考核依据,重视考核结果运用,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紧密结合起来,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实行差异化考核,科学制定目标值,重点考核各乡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基地生产运营质量、领导重视程度、经费保障等情况。将入户率列入重点考核内容,未达到入户率要求的乡镇不进行奖补,考核列为不合格;对乡镇工作进展采取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办法,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措施得力、进展较快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前一、二、三名分别给予15万元、12万元、10万元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乡镇进行通报约谈,并对后一、二、三名分别处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的罚款;对不作为,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确保全县蔬菜产业发展落地落实。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16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xx]157号)、《北京市设施农业发展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农函[20xx]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稳定我区蔬菜生产面积,切实推动通州区设施蔬菜增产能、优结构、促质量。结合本区实际,以绿色发展、优质安全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开展宜机化、智能化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促进设施蔬菜产业布局更加合理,设施结构更加优化,技术装备更加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完善,应急保障更加有力,涌现一批经营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大程度实现设施提档换代、结构优化,全面提升设施的机械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稳步提升蔬菜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提振从业者的发展信心,让设施农业成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支撑、“菜篮子”保供稳价的重要保障。
二、建补原则
(一)主体自建、先建后补的原则。项目申报主体具有自愿投入建设的积极性,设施建设必须符合本方案所规定的建设标准,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二)同步推进、分类定补的原则。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同步纳入补贴范围,按不同设施类型实行差异化补贴。
(三)定型设标、先批后建的原则。按照相关棚室类型的建设标准,结合申报主体实际条件,建设经济、实用的设施类型,先申报确认,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建设。
(四)主体申报、镇级审核、区级验收的原则。按照主体申请、乡镇初审、区级联审统一验收的程序进行。
三、建设内容及要求
根据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设施建设标准,结合各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坚持科学实用、结构合理、材料设备质量可靠的原则。全面优化温室结构和环境调控性能,适应机械化、智能化、水肥一体化、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等作业需求。开展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建设工作,确保蔬菜实现周年化生产。主要建设要求如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建设指标要求:一是温室长度不低于70米,后墙高不低于4.3米,脊高不低于6.1米,温室跨度不低于12米;二是温室缓冲间面积控制在15平方米以内;三是后墙及山墙建议采用内外两层编织膜抗老化面料,中间填充两层喷胶棉保温层;四是棚膜建议采用0.15mm无滴、消雾PO膜,透光率90%以上;五是温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连栋塑料大棚建设指标要求:一是跨度8米,建议不低于9跨;开间5米,建议不大于10开间,具体跨数及开间数根据地块实情可适当调整,肩高建议不低于4.6米,顶高6.6米,门高应大于2.5米,全钢架结构,单栋建设面积不低于5亩;二是大棚顶部及四周均采用厚度0.15mm以上农业专用薄膜覆盖,薄膜应具有质轻、韧性好、透光率不小于90%(新膜单层)的要求;三是棚室建设使用材料为国标以上,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单栋塑料大棚建设要求:一是长度不低于70米,脊高不低于4米,肩高1.8米,跨度不低于10米,全钢架结构;二是大棚两侧留有自然通风口,采用电动卷膜方式;三是采用0.13mm厚以上无滴薄膜,透光率90%。具体建设内容、设计要求、建材标准等详见《通州区蔬菜生产设施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附件4)。
四、工作程序
(一)建设申请
1.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具有承担自筹资金的能力,有建设积极性,可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个人种植户(优先支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并承诺项目建成后用于蔬菜生产。
申请主体要求:申请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经营达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范围明确标注蔬菜生产,农作物种植等相关内容);设施建设政策出台后,申报主体为新注册农业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在通州区工商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且企业法人为通州区户籍;个人种植户需为通州区户籍。
2.申请条件
(1)项目须符合副中心建设的国土空间规划,且须符合通州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方向;
(2)新建设施项目地块需为耕地;
(3)农业设施因损毁等原因已不具备生产条件需进行翻建的项目,地块按原地类管理;
(4)申报主体为个人种植户,土地承包面积需集中连片达3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村集体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需集中连片达50亩以上,设施建设面积达10亩以上的可进行项目申请;(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5)土地承包合同需经乡镇经管站登记备案(村集体可提供相关土地经营权证明),且剩余年限在4年以上(从申报补贴年份起计算),现阶段正常生产,未曾闲置撂荒,设施建设地块需具备水、电基础条件;
(6)三年内未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3.申请程序
(1)填写申报书(附件1)并附园区平面图、设施建设布局图、法人证明材料、土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或摁手印),一式三份上报至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2)乡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内容、建设地点、是否符合乡镇农业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主管镇长签字并加盖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核查、审定、备案。
(3)区级聘请第三方测绘服务公司对乡镇上报的项目地块进行测绘,包括项目用地平面图(含生产设施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测绘钉桩结果(含矢量坐标,生产设施用地范围)和土地性质。区农业主管部门将测绘结果提交至区级联审会进行数据审核。
4.区级联审。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及各相关部门对上报项目进行联合审核。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技术的可行性、布局的合理性,审核是否符合农业发展规划,是否符合用地规定;区规自分局负责核查用地范围及土地性质、占用耕地情况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情况,核实项目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情况,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图);区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联审合格的项目,需在乡镇完成备案后,方可启动建设。
5.材料存档
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申报书、建设方案、测绘结果及区级审核意见等材料的存档工作,并报备区农业农村局与区规自分局。
(二)验收与监管
1.申请验收
项目申报主体建设工程按期完工并已开展蔬菜生产后,向乡镇农业主管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附件2),经乡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2.组织验收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项目申报主体所在乡镇农业主管部门、监理公司等进行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
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文件要求及建设指南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凡建设材料、技术参数未达标的,视为验收不合格;超过验收时间未完成全部建设工作的,不予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建设方案要求、擅自变更建设范围的,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申请竣工验收。拒不整改的项目取消相关区级政策支持,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4.验收审核
项目验收合格后,申报主体、乡镇主管部门、监理公司填写验收表(附件3),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5.建设监管
(1)区级聘请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并提供建设前后影像资料、监理日志、监理竣工报告等相关材料。经营者须严格按照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建设,并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管,监理公司现场核查是否符合建设方案确定的内容。
(2)未经乡镇政府备案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擅自动工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工停建,限期拆除整改,并追究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3)发现违法违规的项目,区规自分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将通报项目主体及责任人,纳入违法建设和违法经营黑名单,同时纳入全市失信人员名单和负面清单,并由乡镇政府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设要求
1.质量标准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申报类型棚室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建设,确保棚室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工作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专业监理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保证棚室建设的质量安全。
2.安全保证
在棚室建设过程中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棚室牢固及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资金补贴
(一)补贴程序
建设补贴以项目形式进行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区7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至项目申报主体所属乡镇,由乡镇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补贴资金分两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60%,第二年项目实施主体建设的设施必须正常生产蔬菜且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总额的40%。
(二)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种植户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0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15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33元/平米;申报主体为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的补贴标准为:高效柔性日光温室260元/平米,连栋塑料大棚200元/平米,单栋塑料大棚46元/平米。
(三)相关补贴政策
项目建设主体,可享受农业领域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持政策,给予贷款利息补贴及担保费补贴的政策。项目中生产设施的配套装备可享受水肥一体化、农机补贴及相关政策。
(四)补贴资金要求
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后,严格按照补贴标准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工作;农户补贴资金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企业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镇级土地联营社(公司)、镇级农场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发放,禁止发放现金;乡镇政府不得挤占、截留补贴资金,禁止用于抵扣其他费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xx年7月,乡镇将审核通过的本辖区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
(二)核查时间
20xx年8月,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报送的申报主体材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等情况,将取消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
(三)验收时间
20xx年11月,按项目工程进度随完工随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积极推进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署,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组织村级干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等召开培训会,确保设施补贴政策宣传到位,补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乡镇主管部门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完成申报、验收工作。
(二)全程督导,严控质量
加强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公司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棚室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棚室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建好的设施牢固、经济、实用。同时棚室建设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安全防护,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各乡镇抓好项目建设进度安排,严格按方案中建设时间进行组织验收。
(三)加强监管,科学利用
享受补贴政策的新建宜机型高效柔性日光温室、连栋塑料大棚和单栋塑料大棚,要做到常年生产,种满种严,提高生产效率,不得出现撂荒、闲置现象。各乡镇对验收合格的新建、翻建设施,纳入设施农业管理台账进行监管,并做好“一棚一码”关联工作。各乡镇要加强属地日常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查验,确保“棚棚”有人管、“地地”有人种。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17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畜产品充足供应,维护市场稳定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张掖市交通运输局张掖市公安局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张牧医〔20xx〕160号)和《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时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流动人员、车辆管控的通知》(第10号)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千方百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畜产品市场供应正常、质量安全、价格平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全县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农畜产品有效供给既是保民生的必备品,也是稳民心的重要物资。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增强保障农畜产品有效供给的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把责任担起来,把任务扛起来,结合农业生产实际,认真分析疫情防控下农畜产品供给形势,确保农畜产品数量充足,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和农畜产品稳产保供保驾护航。
(二)强化农业生产,全力保障稳产供给。一要全面摸排调度。及时掌握全县蔬菜、肉、蛋、奶等主要农畜产品产销情况,并根据实际统筹谋划和落实好农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确保农畜产品产得出来,销得出去。二要抓好农牧业生产管理。重点解决受当前疫情影响出现的农事活动不便的问题,由乡镇科学合理安排,组织工作专班,对设施蔬菜、甜菜、洋葱等农作物进行集中管理、采收、拉运。积极协调县农投公司等蔬菜经销企业优先收购县内蔬菜进行销售。收获后的洋葱就近装袋储存,并及时联系协调储藏库、收购商,待疫情解除后迅速进行拉运或销售。对部分饲草因积雪覆盖无法打包的问题,要实时动态掌握信息,打捆机械机械办理通行证明后,尽快开展饲草收储。三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短信、电话等通讯手段,以不见面方式指导农户规范管理生产,保障农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四要加强应急处置。及时指导督促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序开展农业生产,加强日常调度,保障市场供应。市场发生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实施应急处理。
(三)强化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确保质量安全。一要抓好疫情防控。立足当前疫情形势,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强化防疫物资储备,坚决防范“两疫”叠加。强化养殖场区日常监管,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二要做好动物调运检疫监管。持续加强调运、屠宰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私屠滥宰、屠宰贩卖病死畜禽等行为。三要做好场所消毒工作。对摸排的养殖场区、屠宰场、运输车辆、销售点及各种野生动物驯养、繁育等场所要建立日消毒制度,督促经营主体落实安全防护、消毒通风、测温验码等措施。四要加强涉冷链人员管理。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全面梳理汇总进口冷链畜产品相关人员信息,明确集中采样点,做好人员信息登记、组织等工作。
(四)强化沟通协作,畅通供给渠道。按照《山丹县农业农村局山丹县交通运输局山丹县公安局关于转发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张掖市交通运输局张掖市公安局关于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山农〔20xx〕316号)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为农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创造必要的便利条件,按照《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山农〔20xx〕319号),由必须开展农事活动的农户或相关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提出通行备案申请,由乡镇审核后办理农业生产通行证明,迅速、有序开展农事活动,确保农畜产品产得出、运得走。同时,要认真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运输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千方百计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要主动加强与本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的联系,维护正常交易秩序。切实加强与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农超对接,降低农畜产品流通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采取订单方式,既要做到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又要避免出现农畜产品滞销的情况发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扛牢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和农畜产品稳产保供主体责任,立即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安排,加强日常调度,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有序生产和流通。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配合协调,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纪律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严格审核把关发证,确保农业生产活动正常开展。坚决杜绝借口农事活动领证串门、走亲访友、聚集聚会,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
(三)细化工作流程。农事活动通行证发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利用网络线上办理。农产品稳产保供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向所在乡镇提出通行备案申请,并提交本人、使用车辆司机及随乘人员、共同从业人员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绿码出行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经乡镇与村委会审核通过后,由乡镇印发“山丹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畜产品稳产保供通行证”。对参与农事活动的从业人员、使用车辆必须在符合疫情通行条件的前提下,由乡镇工作专班、村委会进行指导监督,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审批路线点对点进行拉运。
(四)加强工作调度。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畜产品稳产保供日常调度,及时了解农畜产品保供运行情况,动态掌握供给现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全县农畜产品供给秩序正常。各乡镇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作为信息审核和报送工作责任人,于每天15:00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当日相关情况。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篇18
按照《xx市关于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三精”农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银农发[20xx]1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培育蔬菜产业,提升蔬菜产业发展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蔬菜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1+2+4”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深化蔬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高标准蔬菜基地建设为重点,以标准化生产为突破口,以优化布局和科技创新为手段,以提升效益为核心,以提高蔬菜园区“科技转化与应用能力、专业化标准化生产能力、瓜菜综合生产能力、农民抗风险能力、园区经济增长能力、园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六大能力为抓手。通过提高设施装备水平,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构建全程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建立市场倒逼品牌、品牌倒逼品质、品质倒逼品种的产业推动机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形成利益链、建立服务链,打造名优品牌,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蔬菜产业发展之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通过产业优化升级,实现“稳面积、调结构、增内供、促增收”的目标。
一是稳面积。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60万亩左右,产量保持在165万吨以上。
二是调结构。统筹安排日光温室、拱棚及露地茬口布局,丰富蔬菜种植品种,特别是增加冬季叶类蔬菜种植面积,丰富生产供应品种和数量。
三是增内供。确定主导品种,主攻冬春淡季市场供应,努力提高冬春淡季蔬菜自给率,确保冬春季城镇居民主要蔬菜自给率保持在50%以上、夏秋季节主要蔬菜自给率保持70%以上。并通过增加内供数量和比重平抑菜价。
四是促增收。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蔬菜亩效益提高5%以上,节本提质增效10%以上。产业发展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三、项目建设内容
1、开展“三园”创建升级
科学制定“三园”创建提升规划,鼓励统筹使用各类项目资金,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创建升级蔬菜园区的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生产基地,示范带动蔬菜质量提升和效益提高。培育具备“五有六统一”标准(有生产规模、有生产经营组织、有生产技术规程、有标准装备配置、有蔬菜分拣或冷链设施,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机械化作业、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商品化处理、统一产品营销)的蔬菜、花卉产业园区建设。
2、加快推进“五优”蔬菜基地建设
以蔬菜产业联合体及龙头企业为引领的示范区,通过创建“五优”(品种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蔬菜基地,连接产业链、构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推行订单生产、分期种植、错峰上市,对接销售。在“五优”蔬菜基地全面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集约化育苗、水肥一体化、秸秆生物反应堆、椰糠无土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联网+、设施环境调控、农机农艺融合等提质增效技术,全面提升xx蔬菜产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3、加快推进老旧农业园区(基地)改造
按照土墙修复、道路硬化、园区美化、秸秆回收、棚体加固、钢架维护、新材料新机械应用等内容,对老旧农业产业园进行改造提升。改建温室参照自治区农业推广总站设计印发的NXW-4、NXW-5型第二代高效节能日光温室结构图建设要求,修复温室墙面,墙面背砖。增加钢物架,更换锈坏、塌踏钢物架。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提升温室装备水平,温室安装卷帘机、保温被等。
4、新型温室示范试验
开展新型温室、第三代日光温室、索膜型新型大棚建设示范,实现示范温室高跨比、坚固性等结构更加合理,更利用越冬生产,为新建设施园区及旧棚改造设施园区建立示范标准和标杆。
四、扶持措施
(一)扶持标准
“五优”蔬菜示范区建设、老旧农业园区(基地)改造提升工程扶持政策全部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实行,“三园”创建项目经审核后,奖补资金直接下达给申报主体单位。
1、“三园”创建升级。对当年被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补;对当年被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科技园、创业园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补。
2、“五优”蔬菜示范区建设。达到创建“五优”蔬菜基地标准的'示范区,在连接产业链、构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推行订单生产、分期种植、错峰上市,全面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设施环境调控、农机农艺融合等提质增效技术,建立全程产业化链条方面给予以奖代补支持。通过竞争性评审评选出10名,每家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3、老旧农业园区(基地)改造提升。对集中改造面积300亩以上的园区(基地)进行综合评审,通过竞争性评选评选出5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个)、20万元(2个)的奖补扶持。
4、新型温室建设示范。在占地面积200亩以上的设施园区开展新型温室选型示范,对园区(基地)内新建配套设施完善、自动化程度高、土地利用率大幅提升、使用新材料新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新型保温膜可移动日光温棚、全钢架水循环蓄放热日光温棚、第三代日光温室高跨比双层组装式钢架日光温室,每个园区新建2栋以上新型温室的,通过验收,给予每栋5万元的补贴,每个园区以奖代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程序
1、申报:按照《xx市现代农业竞争性申请项目资金实施细则》要求,由各县市区组织开展项目的宣传和申报工作,8月份各县市区通过实地考察,综合评定并确定项目申报,指导项目实施单位通过xx市农牧局农业竞争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的申报;
2、初审:9月初由各县市区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各县区农牧局通过xx市农牧局农业竞争项目申报系统进行项目的初审;
3、评审:申报完成后,由市农牧局随机抽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按照评审分数,择优进入项目库;9月底前由市财政、市农牧局及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园区给予相应的奖补资金。
(三)项目实施
达到扶持要求的蔬菜园区(基地)、企业等创建单位向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报告,由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进行评价,并将项目实施报告上报市农牧局。由市农牧局会同财政相关处室和农业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参加项目的申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牧部门要成立项目工作组,深入基层,调查摸底,确定各自的项目实施地点、规模和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数量。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农牧部门在作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已建、再建、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如实上报,具体内容包括: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现有面积和新增面积),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制定好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农牧局。
(三)加强技术指导。深化农业科技推广改革工作,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组建一支技术服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科技服务小组,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实行科技承包,搞好技术培训和关键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科技承包实行目标管理,对技术人员实行责、权、利挂钩,强化其服务意识。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有关处室组成督查小组,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指导。对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并责令限期改进,以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