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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请书

2025/02/11申请书

老地方整理的仲裁申请书(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仲裁申请书 篇1

广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张____,女,汉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电话:______。

被申请人:广州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邮编: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__。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6个月经济补偿金10467.4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诉人补缴______年1月至______8年10月社会保险费.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11月,申请人经录用进入广州白云运动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公司)上班,工作内容主要为操作平车、特种车等。______年6月,白云公司提出劳动合同由其关联公司广州运动用品有限公司(即被申请人)继续履行,除用人单位名称变更外,其余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岗位、劳动报酬、劳动地点等一切照旧不变。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请人曾数次侵犯申请人劳动权益,其中______年9月,因被申请人扣克申请人底薪工资数千元,申请人等人提出强烈反对,被申请人因此补发申请人人民币1000元草草解决此事。______年12月31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期限为1年劳动合同。入厂至今,申请人勤勤恳恳、加班加点,奉献青春,被申请人却从未理会申请人今后的社会保障,逃避法律法规不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金,严重损害申请人劳动权益。______8年9月份以来,被申诉人单方面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将主要生产设备从广州市搬到往河源市,至今已基本搬迁完毕并要求申诉人跟随前往,申诉人则多次要求被申诉人补交社会保险金但遭拒绝。为维持自身权益,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相应经济的补偿金及补缴社会保险金,以上请求,请仲裁委支持。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仲裁申请书 篇2

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销售部负责人:

手机号:

申诉事由:

本人在 年 月 日进入 公司 工作,职务为 ,月工资 元,用人单位在 年 月 日无理由辞退我,在该公司工作的 月期间,该公司未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未给本人买社会保险(当时公司录用我工作约定是没有试用期也答应给买社保的),现本人要求按照国家新劳动法合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1.要求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单月工资*0.5)元。

2.要求该单位补交 个月的社会保险。

3.要求在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 (单月工资*2)元。

提供证据:

本人提供XX银行(公司代办的银行工资卡)卡折对账单

(提供工资条等,不涉及保密协议的证明文件,如打卡,签到等)工作介绍人:

由于公司发工资是通过银行发放,向公司索要工资条,公司不给。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有考勤记录 此用人单位掌握管理,需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已不能自行收集,现申请仲裁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帮助我收集公司发放本人的工资记录和本人的考勤记录,以证明本人与该公司存在实事劳动关系而要求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申诉人:

时间:

仲裁申请书 篇3

申请人___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区__路2号。

法定代表人:张三,该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区__路17号。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李四,该公司总经理。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仲裁请求:

一、裁令被申请人支付钢结构屋面工程款893760元(不含税金及其他费用);

二、裁令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

___年,经建设工程招投标,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于___年6月29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申请人承揽建设被申请人__训练馆工程项目,合同就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等作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于___年8月完成施工。___年3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进行结算时,被申请人提出工程中钢结构屋面按照含钢量进行结算,双方发生争议。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招投标过程中、签订合同时、以及施工过程中,均约定钢结构屋面按800元/㎡(成活价)计算,并未进行变更。申请人完成1117.2㎡钢结构屋面工程,被申请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钢结构屋面工程款893760元,被申请人按照钢结构屋面含钢量进行结算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综上,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仲裁条款的约定,特申请予以仲裁。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

20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仲裁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姓名性别女年龄民族汉

住址上海市

电话邮编

被申请人1:单位名称上海市电话

法定住所上海市邮编

法定代表人性别女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待通知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4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工作期间公积金(XX年9月至XX年6月)

4、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XX年6月各类养老保险

5、裁决被申请人赔偿从XX年9月至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资19天×2×(4000/21.75)=6988.50

6、裁决被申请人退回申请人过失单扣款9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年9月8日正式进入被申请人上海市xx公司上班,担任会计主任一职。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xx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薄弱,前任财务人员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财务报表,也未完善保存财务历史资料,给申请人的后续财务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并在此期间因公司快速发展,连锁门店由XX年9月的9家店铺增长为XX年6月的23家店铺,全部店铺及货物供应链的财务工作都由申请人所在的团队负责,而在整个发展期间团队工作人员未增加一人,申请人在此工作期间兢兢业业,每天都于晚上10点后离开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强大的工作量给申请人的身体及精神带来极大的疲惫及压力,身心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因此出现上班迟到现象,迟到时间为1分钟,2分钟等。

XX年6月1号被申请人因申请人迟到累计四张过失单,被申请人在员工手册中规定累计三张过失单可将员工开除为理由,将申请人开除,双方在XX年6月1日晚8点至12点协商及谈判,被申请人同意支付赔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并诱骗申请人在自愿离职书上签字,于XX年6月10日将款打入申请人工资卡内,申请人查询后金额不符,于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间与被申请人交涉,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相应的金额,拒绝再交涉。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上海市xx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仲裁申请书 篇5

申请人: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__ 职务:董事长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__路___号,邮政编码:20____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嘉华律师事务所李居鹏律师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中国__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__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__路_号,邮政编码:553000

联系电话:______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RMB 176,960。00元。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308。8元。

3、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20__年开始20__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240,960元的ADSL终端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20__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176,96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12。2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3%计算,共计5,308。8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申请书 篇6

申请人:***,男,汉族,xxx年5月18日出生

住址:***

身份证号:***

代理人:郭XX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被申请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仲裁请求:

1、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xxx年8月25日作出的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补发从xxx年8月25日起至裁决生效之日止的工资(按3.5万元/月计算)和经济补偿金(按照工资的25%计算);

3、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从xxx年1月至xxx年2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计38.5万元(按3.5万元/月计算,共11个月工资)。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于xxx年与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但在建立劳动关系后直至xxx年2月6日,被申请人未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平均工资为3.5万元,故被申请人应当为此另行支付38.5万元的二倍工资。

xxx 年8月25日,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违反被申请人劳动人事手册第12.2.4.3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非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并从xxx年8月25日起,被申请人停止支付申请人的工资,根据相关法规,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并承担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责任。

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劳动仲裁,依法支持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申请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