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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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按照职责分工,紧扣城市公共卫生管理工作重点,深入发动,周密组织,逐项整治,确保达标,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扎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有计划、按时序、分步骤的集中整治行动,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全民参与、重点突出、扎实推进的工作格局,年内实现市区二环路以内的“五小行业”、食品经营单位及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单位达标,其它城市公共卫生管理项目达到或接近全国文明城市指标要求。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
根据《徐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措施》《徐州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从8月份至年底,开展城市公共卫生管理项目达标活动,并将工作内容下达至相关责任单位。
1、经营性公共场所加强疾病预防,普及健康知识,推进健康惠民活动,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
责任单位: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3、食品经营单位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有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食物中毒处理及时,无漏报、瞒报情况;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责任单位: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徐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4、饮用水卫生、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达100%;供水单位和卫生监督机构
对水质的检测结果合格。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5、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整治(8月—10月)。各责任单位根据担负的整治任务,广泛宣传发动,抓紧采取措施,分解目标任务,下力根治顽症,确保工作落实。市卫生局组织相关责任单位采取两周检查制、三周互查制方法进行督导与互查(具体检查方案另行通知),及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上报市创建办。
第二阶段:检查考核(11月)。在各单位自查自纠、检查互查的基础上,迎接市创建办检查验收,使整治达标活动不断完善、全面推进。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以抓反复、防回潮为重点,总结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集中整治达标成果持久长效。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相关责任部门要把集中
整治达标活动摆上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富有成效地开展整治工作。相关责任部门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建立定期联席办公、联络员工作机制,要讲责任、顾大局,相互协调,密切作同,合力完成整治达标任务;各有关地区要主动服从,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努力巩固提高本辖区内整治达标水平。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大对集中整治达标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曝光,同时,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参与、支持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3、加强督导,强化考核。市卫生局根据市创建办整治进度和要求,组织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责任区分进行检查督导,对单项优秀的进行通报表彰并上报市创建办,对工作进展缓慢、造成不良影响的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同时,按照市创建办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做到奖优罚劣。
保险公司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2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市民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树立榆林良好的外部形象,提升榆林品位,优化榆林发展环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了认真贯彻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全力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确保在创建活动中措施得力,落实到位,取得高效,达到让广大家长满意的创建目标,特制定我园创建工作计划如下:
(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的文明创建工作任务目标的组织、落实及实施。完善创建机制及考评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职责,使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证文明县城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大力动员。创建文明城市是一个系统工程,为扎实推进我园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幼儿园将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大力宣传创建目标、任务和要求,召开班子会和全体教职工会,进一步引导教职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在提高教职工参与面方面将做到“三全”,即全员参与、全过程参与、全方位参与。全员参与就是动员全校师生上上下下一齐动手、共同努力,形成教职工参与热潮;全过程参与就是提高教职工的参与程度,从文明城市创建的规划、重大决策到实施、监督、反馈等全过程,都让群众参与,教职工或教代会代表,全方位参与就是积极探索共建机制,让创建工作向家庭、社会延伸。
(三)、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引导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营造“人人终身学习、时时处处学习”的氛围,全面增强个人和单位的创业意识、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
保险公司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三届省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申报表的通知》(文明为[20xx]17号)文件及“6.13”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会议精神,结合我乡迎接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20xx年6月13日下午,乡党委副书记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进行专题研究,针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14项要求和标准做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
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
全乡统一奋斗目标、统一规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
针对文明委[20xx]17号文件对一般乡镇创建工作的要求和标准,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1.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迅速对全乡农家书屋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务必落实将农家书屋正常开放。
2.乡宣传文化中心牵头,要求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周务必宣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3次以上,培养村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深入人心。
3.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针对街道、街道立面,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4.由党政办公室牵头,针对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职能部门,开展一次政风、行风评议,全面清理各窗口部门职能职责,对于未公开的办事流程、注意事项、收费事项进行全面公开。
5.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建立专门群众接待咨询窗口,公示便民服务,安排专人值守便民服务,务必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
6.迅速通知学校,立即对校园内外环境进行整改,如:教室、办公室环境整洁,物品堆放;师生行为举止文明,无说脏话、打架斗殴之类的现象等。
7.迅速通知卫生院,要求做好挂号、收费、发药,医务人员着装、佩卡、到岗到位等日常工作,要求医务人员文明用语,务必确保卫生院投诉处理机制高效。
三、加强督导,确保迎检成功
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把创建迎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存在问题较多和工作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和乡直各部门,要及时督办,跟踪问效,限期改进。乡纪委对影响和制约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必须一查到底,严肃追究。
保险公司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4
为迎接好我市省级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强市名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开展“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主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城市容貌的环境问题和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努力实现涉及城管执法工作的各项测评目标,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组织领导
市城管执法局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开展和迎接省级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教科,负责工作的具体协调。局属各单位也要相应建立专门工作机构,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主要任务
以2011年《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和《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责任分解表》为基本依据,将涉及城管执法工作的各项内容分解为以下目标任务:
(一)主要大街和重点城区面貌规范有序,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无乱设广告牌现象;无盯人散发小广告行为;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两区分局、直属一大队
(二)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和口香糖现象;无攀折、损坏花草树木现象;加大对破坏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市政公用设施等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两区分局
(三)加强对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街道、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农贸市场等场所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两区分局
(四)加大区域环境噪声查处力度,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责任单位:直属一大队
(五)加大建筑工地管理力度,沿街建筑工地周边秩序良好;无乱拉乱倒行为;无道路遗撒,污染路面等行为。
责任单位:直属二大队
(六)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弘扬法治精神;城管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单位:执法督查科、局属各单位
各相关责任单位务必于2011年6月10日前全面完成测评内容实地考察现场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动员,营造氛围(4月中下旬)。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各单位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动员广大执法队员积极投身于“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中来。要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强大声势,形成整体合力。
第二阶段:深化创建,扎实迎检(5月上旬-5月底)。各单位各科室要依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搞好自查梳理,查缺补漏,固强补弱,强化整改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各项创建任务;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接考察测评的预案,把创建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第三阶段:接受测评,巩固成果(6月)。6月份省测评组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正式复查测评,测评方式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网络调查、听取汇报、整体观察六种方法进行。我局主要承担城区容貌的实地考察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实地考察取得好成绩。迎检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各科室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
五、工作机制
全局上下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调动所有资源,加强市、区联动,稳步推进文明城市迎检工作逐项落实。
(一)健全工作目标机制。把迎接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目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根据自身职责、任务和检查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提出工作步骤,完善工作措施,有序地推进创建工作。要加强薄弱环节整治,按步骤、分阶段、有针对性地抓落实。
(二)强化责任保障机制。为确保文明城市迎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局属各单位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形成责任链,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环节的责任人。各单位要狠抓责任落实,对确保的分值一分不丢,对有难度的分值要分分必争,对出现失误影响迎检工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建立督查督导机制。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挂账销号制度,倒排工期重点督办。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先争优的重要依据,与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相挂钩。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影响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教育机制。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借助新闻媒体、各类信息刊物的优势资源,大力宣传我局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要强化社会宣传,大力开展城管执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门店,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投入到“文明城市全民共建行动”中来。
保险公司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5
文明城市争创工作是体现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区域和谐发展成果的重要指标,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建设水平的重要体现。满洲里市地税局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创建理念,以提高干部素质、丰富税收组织文化内涵、树立良好的地税干部形象、提升全局整体的文明程度为目标,全面扎实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为建设和谐满洲里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原则
1、围绕发展大局、着眼科学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宗旨,坚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城市和社会和谐发展的原则,为满洲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纳税人的原则。结合行评工作,努力解决好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纳税人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纳税人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征纳关系和谐发展。
3、坚持有序推进,全面实施的原则。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做到上下同心协力、内外协调有序,紧紧围绕区创建工作要求,紧扣《满洲里市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立足实际,平稳、有序、扎实向前推进。
三、创建标准
依据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意见》要求,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按五大标准全面实施创建工作。
1、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机制健全。市局各部门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市局将文明城市争创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统一部署,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建立由市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各自分工负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工作扎实有效,干部素质提升。深入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系统内部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工作廉洁高效,行政效能提高。借助行风评议平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利用现有资源有效开展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4、高度关注民生,服务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融入社区,践行科学发展观;服务群众,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认真组织以“融入社区、相互学习、共建共赢、永葆先进”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共建活动。
5、发挥税收职能,完成组织收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和税收政策变化等情况,突出对重点税源的跟踪分析,加强对月度、季度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科学预测税收规模,准确评估收入形势;按月通报各所组织收入进度情况,动态监控收入计划的完成进度,把握时间节点,争取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四、阶段安排
1、为宣传发动阶段(1~4月)。立足现有各种有效载体,着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创建常识,不断扩大创建工作宣传面,全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创建意识和参与创建工作的热情。
2、为自查自纠阶段(5~6月)。对照《满洲里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细则》和市政府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标准,强化责任,组织各责任部门逐条对照检查,实施自查自纠,找准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抓住创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全面推进争创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3、整改提高阶段(7~8月)。针对创建工作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间。对一些因制度规定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时间表,逐级向上汇报,争取在全市组织检查前整改到位。
4、迎接检查阶段(9~10月)。全面接受市组织的考评组的'检查,加强创建工作的常态管理,促进创建指标的全面合格,不断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5、总结表彰阶段(xx月份)。全面回顾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所做的工作,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文明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加强对市局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市局专门成立了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工作,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局成立文明创建工作督察组,负责监查各部门创建工作落实。
2、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发展。系统上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在税收工作实践中更加自觉主动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坚持依法治税,大力组织税收收入,为建设和谐满洲里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
3、优化税收服务,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全面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在办税服务厅试行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二类窗口设置,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和服务制度。开展了纳税人需求调查,并根据纳税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