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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申请书

2025/02/22申请书

老地方整理的行政复议的申请书(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 篇1

申请人:性别: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址:

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麻城市人民政府 地址:黄冈市麻城市金桥大道特1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市长

行政复议请求:

麻城市人民政府不作为,对我的信息公开申请置若罔闻;请求黄冈市人民政府责令麻城市人民政府对我的申请作出明确的书面回复并向我道歉。

事实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我的信息公开申请完全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款,麻城市此种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然侵犯到我的合法权益,我向贵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又是完全合法的`,希望贵政府能尽快给予我回复!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更多的公民监督政府,请查明有关事实,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黄冈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市____镇____村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市社会保障局地址:______市____大道168号

行政复议请求:

1.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__社保工伤认字第GSRD2________87148号认定书”。

2.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张____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事实与理由:

20____年10月29日,申请人对在工作期间实施斗殴行为的职工张____给予辞退除名,不予任何经济补偿的决定。张____因不服此决定,向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了劳动仲裁,仲裁院于20____年12月4日作出了仲裁裁决书,依法支持了公司对张____辞退除名的决定。嗣后,张____又因斗殴受伤向____社会保障局谢岗分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____社保分局在20____年1月8日,向公司送达了《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____斗殴之伤为工伤。这有悖于常理的工伤认定,不符合《____省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原则,同时会令到企业陷于管理混乱的境地,是不利于企业投资环境和社会的健康发展的。

首先,张____的受伤是其不服从其上级主管的合理工作安排而发生相互斗殴受伤。不服从主管的合理安排,已经是错误的行为;继而发生口角,证明了张____当时的态度恶劣;最后升级为斗殴,也说明了张____等无视厂纪及法规。这都证明了张____在此事件中的主观性。

其次,在此《认定工伤决定书》中,“申请人”是____有限公司,而非张____个人。事实是:在20____年11月1日张____以个人名义向被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被申请人的.相关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处了解事情经过与真相。试想,申请人已经将严重违反厂纪厂规及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的张____除名了,又如何会为其受伤申请工伤认定呢?

申请人认为:张____的受伤是在车间斗欧所引起,其行为藐视了公司的厂纪厂规,更严重的是与国家治安管理条例作对,与法律作对,这样的行为是不能被任何方式支持的!____社保分局将违法斗殴受伤认定为工伤,不符合正常社会价值观和公平正义原则,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这应该也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者所不想看到的!为此,公司特向你部请求:依法查明事实,对“__社保工伤认字第GSRD2203087148号认定书”重新定义,撤消对张____的工伤认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让《条例》也能健康发展。

此致

____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__有限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 篇3

申请人:______,女,土家族,____岁,身份证号: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________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年负责人:____,职务:____

劳社___月___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___号),向____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认定为工伤。复议请求:

《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田明会的受伤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事实与理由:______是在上班途中受的伤。申请人在________工作,因工作需要(______年__月__日有晚自),须____年__月____日回______,乘车至__________,在横过公路的'途中,被秦__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倒,造成______受伤。______的受伤是在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________的受伤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综上所述,______的受伤符合认定为工的条件,被申请人的决定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撤销,请求复议机关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重新作出认定,支持申请人的全部复议请求。

此致

______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安________,女,1967年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镇_____号。

申请人因不服______省_______县工商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一案,于____年3月23日向_______市工商局申请复议,现请求撤回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的申请书 篇5

申请人:____ 性别: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诸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住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局长

行政复议请求:责令办理房产权转移

事实和理由:近日,到诸城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房管部门以自书遗嘱需公证为由拒绝受理。

一、自书遗嘱,遗嘱人死亡后,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就生效,因此这份自书遗嘱是一份有效文书。

二、《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四)继承、受遗赠;该条规定了遗嘱继承生效后或者遗嘱继承这个事实发生后就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无需自书遗嘱公证。

三、被申请人的《答复》中提到“其真实性与合法性尚需提供其生效的有效的证明”,也就是说被申请人对自书遗嘱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也就是说,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申请人负责,房管部门及登记人员不担责。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不能保证的情况,《房产登记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九十条也做了规定,具体如下:“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申请人提交错误、虚假的材料申请房屋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继承法》第七条也做了相应的规定:“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登记部门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产生怀疑的,《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也作出了规定。登记人员就“自书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申请人询问,询问结果应当经申请人签字确认,并归档保留。

四、《答复》中提到要申请人提交“有效继承证明”,难道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的吗?你房管部门怎么能断定我们提交的“继承证明”不是有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继承证明”,这个继承证明就自书遗嘱,这个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效,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房屋登记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无需你登记部门和登记人员负责。

五、《答复》中强调《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尚有效,这个《通知》的法律效力连“部门规章”都称不上的文件,我们并不否认无效。

(一)、该《通知》与《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矛盾。《房屋登记管理办法》20____年7月1日生效,本办法并未提出要求“继承证明”(自书遗嘱)公证。

(二)、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前置许可由法律、行政法规设置,部门规章无权设置,何况连部门规章都不是这个《通知》更无权设置前置许可。

(三)、20____年7月1日生效《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 91这个《通知》既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如何依照这个《通知》办理房产权转移?

此致

诸城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