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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的实施方案

2025/02/25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健康管理的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健康管理的实施方案 篇1

根据20xx《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特组织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进行20xx年度体质健康测试确保本学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安全、顺利、有效进行。测试时间定于4月24、25日、5月8、9、15、日。请各系主抓学生工作书记积极配合做好充分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大一、大二全体学生。

二、测试项目

测试项目分为室内和室外测试项目。

室内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室外项目:引体向上(男)、50米、1000米(男)/800米(女)。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

4月24、25日大二全体学生

5月8、9日大一全体学生

5月15、16日进行补测

2、测试地点

室外项目:田径场;室内项目:文体馆主馆;

四、测试要求

1、测试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测试流程及测试要求;

(2)认真阅读体质健康测试安全告知书,测试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与休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

2、测试期间注意事项

(1)学生须持本人体测卡、身份证、学生证;

(2)测试时应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并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3)服从工作人员和现场志愿者的指挥与调配,有序参加测试;

(4)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顶替,对违纪作弊者一律取消测试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测试时如出现身体不适,须及时向测试工作人员报告。因隐瞒不适继续参加测试而出现伤害事故的,学生自行承担责任。

3、免缓测申请

因病或残疾申请免予体质健康测试的学生,经医疗单位证明,填写《免予执行申请表》,因伤、病等其他原因须暂缓测试(以下简称缓测)的'学生,申请部分项目缓测的学生须先将能够测试的项目测完,然后参加补测补全所有测试项目。未参加测试的学生本年度体质测试成绩计零分,且本年度测试成绩不能由其它年度测试成绩替代。

健康管理的实施方案 篇2

一、组织与管理

1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各年级班主任

2、学校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且开展工作,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学校有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统一安排、班主任等协同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学校负责实施的计划和监督工作,班主任负责测试的组织成绩记录、等级评定,负责本班的组织工作。

4、学校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要定期自查,并将此工作列入学校班主任评估工作内容之中。

二、测试分组与测试项目

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育健康状况,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一、二年级为一组、小学三、四年级为一组、小学五、六年级为一组。

测试数据项目为:

小学一、二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50米跑、一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

小学三、四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50米跑、一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一分钟仰卧起坐。

小学五、六年级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50米跑、一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肺活量、50米x8。

三、测试、等级评定与登记

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每学年进行一次,由学校自行组织。

2、测试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工作和制定测试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测试数据和记录要准确无误,并进行严格核查,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要签字。

3、因病或残疾不能参加全部或部分项目测试,无法进行评分和等级评定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申请,经县级以上证明,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学校审批后方可免予执行。但能参加测试的项目仍需测试记录,可不作为评价等级依据。免予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评价等级为及格。

4、因病临时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经校医证明,体育教师核准,可不参加本次测试,但须进行补测。

5、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则学年评定等级为不及格。

6、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和得到家长的支持、帮助。

7、学校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专项档案。学生测试项目的.成绩,由各学校汇总上报学区,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计算得分、评定等级。

8、每学年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要妥善保存。学校有专人保存或统计,并定期归入学生的体育健康档案。

四、数据收集与整理上报

1、各班级要按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要求,准确及时地采集、汇总、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数据。

2、班主任负责对本学校的测试数据、评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认真填写有关报表。

五、具体要求与措施

1、我校做好学生、教师、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懂得体质健康的重要性,让教师重视学生的体质健康,让家长支持学校的体育达标活动。

2、我校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组织和管理,积极组织多种多样的体育锻炼形式,将体育课的组织形式与课间操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

3、我校有计划性地开展体育测验活动,督促、指导和加强学生平时锻炼和了解自身体质健康状况,但要避免将体育课变成测验课。

4、学校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安排好三操操、二活动,确保学生的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作好安排、记录,保证锻炼的质量。

5、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日常体育锻炼、测试中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事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6、学校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一切经费,积极购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所用器械,以保障《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奖励与处罚

1、学校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工作要定期进行总结评比,给予奖惩,以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

2、奖评全面考虑,不仅要奖励达标优秀的学生,而且注重评比经常锻炼表现好,各项指标增长幅度大的学生。还对优秀体育骨干进行奖评,同时也对参与《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有关人员工进行奖评。

3、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标准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

4、健全奖惩制度

(1)属于下列情况者,班级不得评为先进单位,班主任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a、学校达标合格率低于95%;

b、学校学生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致残或死亡)1起以上。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班级和个人奖励

a、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组织开展得力,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开展良好,内容丰富成绩显著;b、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完善,上报数据准确及时;c、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健康管理的实施方案 篇3

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启动诺泰颜料有限公司、县博森采石场等2家企业创建市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启动xxx县川主采石场、县安顺采石场、县富民采石场、县宏大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县阳光采石场等5家企业创建区县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

二、创建标准

按照《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评分标准(试行)》逐项对照,逐条整治,全面创建。创建标准分为:机构队伍建设、制度与台账建设、前期预防、作业场所管理、从业人员防护、事故及应急救援等6个大项目、20个子项目(含5个否决项),总计100分。创建企业在没有被否决项否决的前提下,总评分数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者,方可被评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

20xx年参与创建的企业,要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根据评价结论要求,对作业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确保作业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对作业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进行整治,且作业现场工程防护或个体防护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将不予验收考评。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xx年4月初至4月中旬)

重点在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冶金机械、建材生产与加工(水泥、石材、陶瓷、玻璃、涂料等)、化工、纺织印染、铅蓄电池生产等产生粉尘与有毒有害物质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中开展,切实把职业危害突出的企业纳入规范化创建之中。市安监局将在4月下旬,集中对纳入市级创建验收的企业开展创建培训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4月下旬至9月中旬)

县工业园区质量安全局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企业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具体按七个步骤进行。即: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宣传培训,广泛动员;建立组织,落实责任;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制定措施,整改提高;全面自评,申请验收;坚持长效,接受考核。

20xx年9月5日前,各创建企业对照评分标准完成自评工作,将自评结果填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表》中(见附件4),并将《考核表》报送县安监局。

(三)评估验收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

按照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县安监局组织专家并成立评估验收小组,对创建企业进行初评。对初评分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的,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申请考评验收,此项工作于20xx年9月15日前完成。20xx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

四、奖惩办法

凡是通过评估验收合格的企业,市安监局将发文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之中。对开展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按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并取得良好效果,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将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奖牌。对参与了20xx年度、20xx年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的企业,在提档升级的基础上,按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经再次组织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将补充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对授予奖牌的企业,如果发生了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一)发生了急性中毒事故的;

(二)作业场所在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年度检测中,发现粉尘与高毒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三)没有按照规定配发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四)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的;

(五)严重违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注重实成效。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实施,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凡是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或部门将规定在年终考核中纳入扣分项目。

(三)树立样板,示范引导。各有关单位要注重抓好示范样板企业,通过典型引路,带动和促进整个创建活动的开展。要注重工作指导和协调,切实解决企业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健康管理的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和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城乡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逐步使老年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人群

在全省范围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严格执行国家项目相关规定。

按照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各项工作。

(二)控制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培训。

对从事老年人健康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老年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县(市、区)卫生部门要在3年内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老年健康管理技术人员应轮训一遍。培训内容按卫生部《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进行。

(三)免费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及其流程。

按照卫生部《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确定老年人服务对象,每年免费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毫克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4.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4)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四)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的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信息管理网络,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全省将统一开发使用社区卫生信息管理软件。有条件的地市可先行利用电脑网络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的管理水平。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具体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管理,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和绩效考核,推进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省及市(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和公立医院为技术指导单位,承担项目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项目师资培训与绩效考核。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健康档案,有条件的地市实行电脑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档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五、项目实施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疾病设备和条件。

(二)加强与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三)预约65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健康管理。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可提供预约上门健康检查。

(四)每次健康检查后接受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具体内容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对于已纳入相应慢性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五)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基本预防等健康指导。

六、项目执行时间

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周期年度。

七、项目监督评价

(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考核不达标者限期整改,如限期整改仍不达标者,取消定点服务机构从事项目工作的资质。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公立医院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进行督导考核。县(市、区)级每年不少于2次,省、地市级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三)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人员培训、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四)主要评价指标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查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健康管理的实施方案 篇5

一、背景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淮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细则―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以指导我区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指标

1、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各乡镇有分村65岁以上老人名单,并有相应统计表,按季度动态更新。掌握老年人的'中医体质辨识情况。

2、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3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90%。

三、对策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形成管理服务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各行政村有专(兼)职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各乡镇要按照区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开展。

3、各乡镇要设置和配备开展老年人中医药管理服务的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4、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5、及时完成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档案,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四、进度安排

1、10月份,全面启动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召开村医会议,安排各项工作。

2、11月份,完成辖区35%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五、考核评估

各单位对工作进度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区卫生局实施考核,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考核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结果直接与经费挂钩。

六、经费兑现

参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兑现发放工作经费。

健康管理的实施方案 篇6

为全面落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托幼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全区城乡托儿所、幼儿园在所(园)儿童

二、健康管理内容

1、儿童健康检查:询问儿童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开展血红蛋白、谷丙转氨酶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2、健康问题处理: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对龋齿、视力异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3、健康教育:对在园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指导幼儿园保健工作人员制作健康宣传版面,开展健康讲座,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

、工作要求

(一)从事托幼机构儿童健康管理工作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区妇幼保健院每年对基层保健人员进行培训,时间不少于4个学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辖区托幼机构台账,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实时掌握托幼机构在园儿童数量,提高儿童健康管理覆盖面。

(三)无条件开展血红蛋白和谷丙转氨酶检测的医疗保健机构要将血样标本采集后统一交区妇幼保健院完成相关检测工作,并逐级将检测结果反馈至托幼机构。

(四)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医疗机构记录《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和《儿童保健手册》,托幼机构记录《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体格检查全面结束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向托幼机构出具儿童健康状况评价报告,同时抄送至凉州区妇幼保健院。

(五)对托幼机构儿童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属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之一,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工作职责。托幼机构不得向儿童及其监护人收取任何相关费用。医疗保健机构也不得向托幼机构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六)托幼机构要积极配合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儿童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做好儿童体检的组织工作,提供工作场地和必要的物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