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篇1
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近期,泉州、福州、龙岩地区相继发生多起涉及学生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其中,泉港“10·22”、永春“11·13”两起较大事故及连城“11·15”多人伤亡事故,均涉及在校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超员、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暴露出部分学校日常安全教育不到位、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学生交通事故频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公安、教育等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强联动,采取强有力措施,有效遏制中小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切实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结合今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教育局决定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
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高发,直接影响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各地要充分认清当前我市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的紧迫性,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融入到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中。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指定一名校领导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师资队伍,定期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学生遵守交规的自觉性。公安交警部门要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学生抓起,注重“小手拉大手”,达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效果。各级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协调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策划系列主题宣传和公益活动,将学生安全行走、安全乘车、交通避险等知识纳入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内容,努力推动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社会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形成社会、学校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二、警钟长鸣,抓好宣传教育
近期省公安厅将整理下发泉港“10·22”、福清“11·11”较大事故及永春“11·13”、连城“1115”亡人事故相关汇编资料。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组织安全管理员、校车驾驶人、教职员工、学生开展一次警示宣传教育。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通过发放《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组织学生及家长签定《文明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附件1)、利用“校讯通”平台发送短信等形式,强调学生安全出行注意事项,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严防在校学生违法驾乘摩托车、超标电动车、“死飞”自行车等。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宣教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活动,会同学校安全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共青团志愿者等组成授课团队,采取专题授课、主题演讲、辩论会、主题班会等形式,上好“交通安全体验”课,充分用好《小学生交通安全体验课》示范课件、海报(网盘链接xx)、“交通安全体验课”公益示范活动北京站活动资料(网盘链接:xx)等资源,不断拓展交通安全体验课的覆盖面。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在12月2日前,选择农村地区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等交通安全隐患较大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并联合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我市首批使用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交通安全魔法箱”开展宣讲活动的邵武市城郊八一希望小学要同步录制交通安全体验课活动视频(使用高清设备录制,时长不超过 1 小时,届时将上报公安部交管局参加评选展示)。
三、规范行为,加强安全监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生交通安全形势定期分析、教师校门口纠察交通违法、学生交通违法告诫等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梳理分析校车管理存在的问题,对本校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和学校周边的道路通行状况进行分析,对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隐患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每天要派出教师轮流在校门口协助开展交通违法纠察,12月底前要组织校车驾驶人及管理人员参加不少于 2课时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重点加强交通法规、安全常识和事故防范、事故现场救护等培训教育。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合理调整勤务,加强上、放学时段学校周边路段、接送学生车辆通行路段的管控,进一步加大对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驾乘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超员、驾驶超标电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现、劝阻、教育和惩诫力度。要结合本地实际创新举措,推广“小黄帽”路队制,开展“少年警校”“小手拉大手”“护卫天使”等活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安全、文明出行的习惯。
四、强化督导,严肃追责问效
各地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与所辖中小学校分管安全的负责 人、班主任组建工作微信群,及时做好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 工作,推动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市公安局、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做到定措施、定时限、定人员、定责任。遇学生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应严格依法处理,并抄告同级教育部门;对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要及时采取约谈、问责、通报等惩戒措施,限期整改;对涉及学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将开展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分别上报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 联系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李基华 ,联系电话:xx
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篇2
一年一度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已经临近,今年的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明出行。”“协同”讲究的是协作起共同治理,共同为建设安全明的出行环境而努力着!
按照公安部、中央明办、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联合开展20x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和省总队和市支队要求,江区决定在全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今年12月2日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明出行”。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进一步拓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在我区的宣传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到道路交通安全活动中,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努力在全社会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格局,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意识、法制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共建明交通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活动时间
11月16日至12月1日,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预热宣传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6日,为活动进行宣传造势;
(二)集中宣传阶段:11月27日至12月2日,在区内形成交通安全宣传热点,掀起高潮;
(三)后续宣传阶段:12月日至12月1日,夯实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成果,为即将到的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蓄势。
四、工作措施
(一)协同共治,联合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交通安全面对面”活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广大中小学生,客货车、校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企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普遍接受一次触动大、体会深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2、开展“明交通我参与”活动,以“维护交法权威、保护自身安全”、“了解交法我有责、安全交通为大家”为主题,组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大赛等活动。
、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活动,结合明城市、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交通违法有奖举报、交通陋习“随手拍”等活动,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的倡导,加强私家车争道抢行、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陋习的查处,强化明交通人人有责、安全交通人人有为的良好氛围。
4、开展“严重违法大曝光”活动,结合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等工作,曝光、公布一批涉及公路客货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典型案例,增强震慑力。同时,结合我区当前开展的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广泛宣传当前工作措施和政策,通过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果、及时曝光查处的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等措施,争取广大社会公众的支持和配合。
各地要结合实际创作一批带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的主题宣传品,在各项活动中大量印制、发放、传播。
(二)多方联动,联手打造全媒体时代全方位宣传模式
5、推出主题宣传特别节目。12月2日当天,省交警总队将以“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明出行”为主题举办一场大型宣传活动,大队结合本地实际与总队同步推出主题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呼应,大造122交通安全宣传声势,形成122“交通安全日”宣传品牌效应。
6、做好交通安全阵地宣传。一是在客运场站、窗口单位(车管所、驾驶人考场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处理窗口)、交通管理执法站等地,摆放、张贴、悬挂包含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LG、活动主题及内容的交通安全展板、主题海报和宣传条幅等。二是依托行政村出入口、村委会、国省县乡道沿线及重点路段醒目位置宣传牌、农村交通安全服务站(劝导站)集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三是利用交通诱导LED显示屏、客运场站显示屏、村镇广播、社区宣传栏、手机短信平台等信息发布平台,适时发布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交通安全预警提示、交通突发事处置等。
7、继续发挥传统媒体作用。积极与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合作,开辟122主题专版、专栏,充分运用江电视台、江人民广播电台和《江半月刊》推出宣传专栏,内容以剖析交通违法和重大事故典型案例,推介本地交通管理措施和成效,播放交通安全音视频公益广告和安全明出行提示等为主。与我省参与122“百城百台”联播中的媒体协调,联合策划线上线下活动,做好开展“守护平安、走进百城”122主题微直播活动,助力全国性或区域性广播电视大联动顺利进行。
8、突出新媒体优势传播。依托交警系统政务双微一端以及主流媒体的`新媒体平台,设置“全国交通安全日”“我的122”“明交通我践行”“交通明我参与”等主题词,鼓励网民参与122主题视频、、图片征集和展示活动,强化新媒体平台交通安全知识普及服务的个性化、交互性,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的强大覆盖作用,形成新媒体网络集群效应。
9、加强122公益提示,以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形式在江电视台持续播出“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片和主题提示,形成媒体公益宣传月。
10、组织先进典型展播活动,集中宣传、广泛展示“崔光日式好交警”“吉林好司机”的故事,弘扬正能量,展示新风尚。
(三)公众参与,大力推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11、积极推广“交通安全体验”示范程,发挥社会力量,用好“交通安全体验”视频、示范资料包等,结合“交通安全进校园”“交通安全基地互动体验”“警营开放日”等,重点选择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和农村地区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体验”活动。
12、开展“被看见才安全”公益宣传活动,针对秋冬季农村、城乡结合部地区学生交通安全问题多发状况,集中开展针对性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组织开展送反光贴、反光背心等公益活动,积极劝导家长、学生安全出行,最大限度防范未成年人交通伤害,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护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群众出行安全感和满意度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内容。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此项工作,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旋宣传月活动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行业组织的优势,动员社会各方资,积极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宣传明交通新风尚。
(二)推动工作创新。
要在总结近年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经验的基础上,围绕年度主题,与本辖区工作有机结合,推出符合辖区实际的独具特色的主题活动。并积极开发内容简明、形式新颖、接地气的宣传产品,力争打造一批交通安全化宣传精品,广泛持续使用。同时要强化122品牌意识,主题宣传月期间所有宣传活动中,一律要使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lg)作为活动的主要标志之一。
(三)强化信息收集上报。
要秉承全省乃至全国“一盘棋”的思想,及时将优秀宣传素材逐级上报至省级部门,广泛宣传我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月活动以及其他工作推进情况。同时指派专人对122宣传工作进行调度、情况汇总,广泛收集上报当地开展各类活动情况的字、图片和视频等各类高质量的素材(包括大范围集中统一行动、查处典型违法案例和事故案例、有特色活动、人物先进事迹和创新工作做法等)。
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篇3
一、活动主题
结合20xx年为民服务日活动,以“心系群众,为民履职”为主题,开展一次“珍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图片等媒介,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为珍爱生命,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参加人员
市县人大代表、交警中队全体干警、镇一中全体师生
三、活动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组织,此次活动由镇人大牵头组织。
四、活动形式
采取大会形式,集中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与中小学生有切身联系的交通法规
五、活动内容
一、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主动维护交通秩序,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
二、不驾乘无牌、无证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超员、超载。
三、骑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靠边行驶,不得突然猛拐、相互追逐。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四、不在道路上强行拦车、扒车、追车和抛物击车,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和长途客车。
五、不驾驶报废车、拼装车上路行驶。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使用拖拉机、农用三轮车、老年车载人营运。
六、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翻越公路护栏、交通隔离墩、隔离栏,
七、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八、行人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九、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
十、学前班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家长或教师带领,未满12岁的学生不得在道路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不得在公路、街道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十一、驾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二、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十三、不得在街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
十四、爱护公路两侧的花草树木,不损坏交通设施。 十五、骑自行车要靠边行驶,不侵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抢行猛拐;不骑车搭人和追逐打闹;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闯红灯。
十六、驾驶车辆时,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十七、驾驶车辆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十八、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十九、驾乘车辆时,不得向车外吐啖、乱扔垃圾、乱丢烟头。
二十、发生交通事故时,不得肇事逃逸。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
二十一、遇有交通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时应及时报警,积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二、其他方面交通法规讲解。
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涉及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分工明确
组 长:董丽佳(负责学校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组 员:
丛立华(包保大王杖子村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王新宇(包保小王杖子村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靳金成(包保草篓沟村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赵振军(包保孙杖子村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宋艳玲(包保冯杖子村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学校保安、值班教师(负责本校校门、上下学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各校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上下学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活动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在我校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即: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到位,不发生涉及学校或学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对校车的管理规范到位,不发生校车在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违法行为;对接送学生车辆摸排到位,教育学生不搭载不合格车辆上下学;对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到位,不发生校园及周边涉及师生道路交通事故。
三、主要任务
1、开展对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行动。我校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和强化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通过主题班会、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充分利用道路交通安全视频警示教育片,大力营造交通安全教育氛围。组织师生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四次。教育学生严禁上下学骑乘摩托车,严禁趣事骑乘电瓶车等助力车辆。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学生教育家长遵守维护交通秩序,同时做好家校联系工作,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
2、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学习行动。我校继续认真组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贯彻活动。学校按照条例和《凌源市教育系统校车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对辖区内校车的排查备案管理工作,完善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明确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强化校车安全管理。
3、开展对社会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排查行动。在学期初,组织学生乘坐违法车辆的排查行动,对辖区内是否存在使用非法车辆集中接送学生和是否存在学生集中租乘不合格车辆上下学情况,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掌握的违法车辆情况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4、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环境治理行动。开展一次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和登记制度,特别是做好上下学等重点时段的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安排保安和值周老师在校门口维护交通秩序,对违规进入校园的社会车辆和在校园内部未按要求减速慢行、不按指定停放和在高峰埋伏出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管制,确保师生安全。对校内交通线路和教师私家车停放区域进行重新规划布局,保证教师私家车不对学生安全造成危害,严禁教师开私家车接送学生上下学,不能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四、活动时间
1、部署发动阶段(3月1日-3月7日)我校充分利用各种形式,按照中心校的统一部署,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细化分工认真部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2、教育宣传阶段(3月8日-3月15日)在巩固前期校车及其它接送学生车辆排查成果的基础上,密切与公安交警部门配合,重点在上下学及周时段,加大对各类集中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和对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的集中排查,同时采取班校会、专题讲座、教育视频、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日常及各重点时段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确保实现“四个到位”和“四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3、总结提升阶段(3月16日-3月25日)。
我校及时做好经验总结,固化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形成有效的工作措施和制度,构建我校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校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校长要亲自部署,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把集中宣传教育与日常排查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按照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2、强化督导检查。在集中教育、宣传、排查阶段,中心校将适时进行抽查。对突出和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整改验收。对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彻底,走过场的责令重新整治。
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公交管〔20xx〕332号)、《关于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闽教安〔20xx〕17号)、《关于印发全省学校安全大家查和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安〔20xx〕19号),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结合我校实际,就我校开展主题为“美好梦想,安全起步”的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养成教育为主线,集中开展多种形式和内容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注学生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和落实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二、宣传月活动的目标
1、全校学生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2、全校学生交通安全法制常识知晓率达到98%以上;
3、全校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率达到95%以上;
4、校园内车辆停放有序;
5、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步骤
1、9月16日早会,召开“宣传月活动”动员会。
2、在学校门口LED屏上滚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
3、组织学生举办交通安全宣传手抄报创作活动。
4、9月20日开展以“全国中小学交通安全宣传”为主题的少先队活动课上。
5、学校宣传窗、班级板报刊出一期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板报,于9月20日检查。
6、9月30日召开总结表彰会,对“宣传月活动”认真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随着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车辆和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度增长,人车路等矛盾日趋突出,涉及中小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20xx年以来,全省中小学生死亡事故和死伤人数呈上升趋势。20xx年,全省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315人,受伤2346人。经分析,发生涉及学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校内外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不够落实。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事关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为此,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保障学生交通安全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动,切实抓好“宣传月活动”。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制定
“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并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教务、总务、少先队等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建立机制,巩固成果。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应当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及各项社会实践活动有效结合,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以“宣传月活动”的成果,促进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