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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评选方案

2025/02/27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教师评选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评选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为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爱生如子、为人师表的崇高师德风尚,创设积极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引导师生发现美、赞扬美,用身边的榜样感动自我,感动他人。在全校范围内掀起一股弘扬师德、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十佳教师”评选活动。

二、评选范围

全校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在教学岗位上兢兢业业、用心育人、潜心施教,关爱学生,多年如一日,教学业绩突出,成为全校教师的标杆。

2.立足自身岗位,以校为家,默默奉献、任劳任怨,不倦怠、不懈怠,甚至带病坚持工作,为学生的成长,为学校的.发展恪尽职守。

3.注重公平正义,弘扬民族大义,以实际行动传递社会正能量。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抗灾抢险、孝敬父母等。

4.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助人,用自己的力量为社会、为他人撑起一片天空。如资助贫困学生、帮助孤寡病残、参加志愿者活动、投身环保等。

四、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5.22~20xx.6.8)

在公告栏、校园网上公布“十佳教师”评比活动方案,充分发动教职工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申报推荐(20xx.6.8~20xx.6.15)

各年级组从本组教师中推选1名候选人(如确有特别突出的亦可推荐2人),候选人将推荐表、100字的个人简介和约1200字的典型事迹材料于6月15日前上交校工会办,并把电子稿发至——zz。

第三阶段:事迹展示(20xx.6.15~20xx.6.20)

利用展板在校园展示候选人的先进事迹。

第四阶段:投票评选(教职工会议)

利用教职工会组织教师投票选出12名候选人。

第五阶段:组织考察(时间另定)

由校长室牵头组织评选委员会成员对12名候选人进行考察.

第六阶段:票决评选

召开评选委员会议反馈考察情况,再由评选委员会成员票决选出“十佳教师”名单,其他落选者为入围奖。

第七阶段:公示阶段

对“十佳教师”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第八阶段:总结表彰(20xx年7月)

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对于获得“十佳教师”者,在上级部门评选师德先进个人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九阶段:后期宣传,利用校园网、校园橱窗、校园广播宣传当选人事迹。

五、评选机构

设立“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工会办。

教师评选方案 篇2

做一名阳光教师 “阳光”字面意思是日光,即太阳的光辉。以下小编为你收集了阳光教师评选活动方案,希望给你带来一些借鉴的作用。

一、指导思想

为有效配合学校创建“和谐校园”的行动,体现“明亮、积极、关爱、健康、热情”的阳光理念,现决定在全体教师中开展 “阳光教师”的评选,活动意在表彰那些用自身良好的素质、师德的形象、人格的魅力影响引导学生的老师们,以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和提升一马路小学教师的职业形象。

二、“阳光教师”内涵

“阳光”字面意思是日光,即太阳的光辉。“阳光校园”是一个和谐、幸福、充满生命张力和活力的校园。“阳光教师”的称号则被赋予了更丰富的内涵:“阳光教师”面对孩子,要有阳光般灿烂的笑脸;面对同事,要有阳光般温暖的态度;面对家长,要能阳光般真诚的交流;面对教育,要有阳光般平和的心态;面对教研,要有阳光般积极的热情;面对发展,要有阳光般不息的能量。给自己阳光,就会给学生撒播阳光,给大家带来阳光。

三、“阳光教师”标准

1、“阳光教师”应具有健康的活力。

阳光是生命的动力、健康是生命的基础。要想成为“阳光教师”,首先要拥有健康、拥有蓬勃的生命力。应具有自信乐观、坚强执着的阳光心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模范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强烈的团队意识,青年教师虚心好学,中年教师开拓进取,老年教师人老心不老,人人都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关心学校,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做好事,积极为学校管理与发展献计献策。

2、“阳光教师”应具有爱心的温暖。

阳光是无私的,能洒遍世间的每一个角落。“阳光教师”就是爱的使者,他(她)要把爱无私的奉献给每一位需要爱的孩子。应具有尊重理解、充满爱心的阳光心态。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抓住每个学生的特点和志向,精心培育,给学生如沐春风的感觉,给学生以春天般的温暖。让教师的爱、教师的关注向阳光一样普照每位学生的心灵,让每位学生在教师关爱的阳光下茁壮成长。同时,还要有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生观,“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对学困生教育转化效果明显,所教班学生成绩保持稳定或大幅度提高。

3、“阳光教师”应具有智慧的光芒。

太阳是智慧的象征。“阳光教师”应该是学习型教师。应具有刻苦钻研、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能不断超越自我、积极向上,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争做一名学习型教师、科研型教师。知识是前进的力量,创新是飞翔的翅膀。在奔向明天的征途上,“阳光教师”的身上闪耀着智慧的光芒。确立“学习即生活、学习即工作、学习即责任、学习即生命”的观念,主动发展意识强。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课题组的教学研究,主动上研究课,积极探索教学结构的改革,真正做到重心下移,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是学校教学改革的引领者。在研究中注重反思,经常写教学札记,撰写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教学成果显著。

4、“阳光教师”应具有快乐的多彩。

阳光是多彩的,“阳光教师”的快乐也是多彩的。应具有纯洁公正、真诚交流的阳光心态。言行、底蕴、心灵都像阳光一样纯洁,经得住金钱、名利诱惑,安于三尺讲台。对待学生公平、公正,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在创造性的研究和实践过程中,点燃学生探索的欲望,开发学生创造的潜能,实现自己生命的价值,享受生命力焕发的欢乐,受到学生和家长的赞誉。使课堂成为充满生命活力、充满阳光的地方。

四、成立评选“阳光教师”领导小组

组 长: 孙静丽 李文慧

副组长: 孔庆来 李春杰

组 员: 许玉琴 白国华 杨佳 王丹 周英娇 朴明学

五、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营造评选“阳光教师”的氛围,人人争做 “阳光教师”。各年级组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阳光教师”标准,并以此为奋斗目标。

2、个人对照条件申报,各年级组可择优推荐。

3、“阳光教师”候选人推荐材料:一份申报表和相关能证明实绩的材料(近三年来的荣誉证书、论文、案例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4、认真组织评选------教师自评、互评、家长评、学生评、学校综合评定

5、总结表彰“阳光教师”。

六:备注:

阳光教师十二修炼:修炼自己的“声音、语言、眼睛、表情、行为、学识、脾气、个性、心灵、气质、灵魂、人生”。

教师评选方案 篇3

为了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水平,对每一学年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及时予以表彰,学校决定每学年评选广东江北中学最佳教师,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顾全大局,具有团结协作、不断创新的精神和严谨工作态度,热爱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二)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在学年的教育教学评价分数原则上要在参评教师的前60名以内。

(三)原则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年度高考、学科竞赛成绩突出。

2.本学年度主持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能够带动本学科教师进行课题实验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3.在本学年的教育教学类比赛中获市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4.在本学年的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市一等奖以上的奖励。

5.本学年内在CN、ISBN、ISSN刊物上发表论文。

二、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条件:个人申报或学科教研组长推荐候选人,在学科教研组述职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意超过50%的候选人,由学科教研组上报教学处。

2.经教学处核实的候选人在全校教师大会上述职,并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应在有效票50%以上的候选人,上报学校。

3.经校务会议通过后予以确认,颁发《广东江北中学学年最佳教师》荣誉证书并奖励。

三、其他

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每学年评选不超过5名。

广东江北中学

教师评选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发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工作的积极性,培育一批名优教师,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打造学校特色品牌,学校决定在原有《阳衡市实验中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基本思想:

十佳教师的评选采用定性评定与量化记分相结合的办法,基本评定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四个方面,突出业绩和能力。每年年底评选,原则上评十人。先由教研室协同相关部门进行量化计分,依据本方案相关条例,考虑学科平衡后,再按分数高低公示十名候选人,听取全体师生意见后报请校长室审批。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深入钻研教育思想、理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教师本职工作,服从领导,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关心、爱护学生,不排斥差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无滥发、乱订学习资料等违规现象。

4、教学效果显着,所教学科成绩优秀,学生满意率高。

5、遵纪守法,情操高尚,富有奉献精神,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6、教育教学理念先进,能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富有教研教改意识。

7、任教年限须五年以上(含五年)。

三、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量化赋值、透明操作。

四、评选细则:

(一)课堂教学(两学期分别计算)

1、教学工作量:

①达到本学科教学工作量的记1.5分/期。

②超工作量不足4节的记2分/期,超工作量4节及以上的记3分/期;

③跨学科、跨学段教学并满工作量的记2分/期。

①②③项记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2、满意率测评:以学生评教的优秀率为标准记分

3、公开课(限记2节):学校安排的校内公开课,记1.5分/节,由学校教务或教研部门安排的迎接各类检查、交流的现场课、公开课记2分/节。

(二)教学实绩:

1、中考、高考:(以教务处统计数据为准)

①中考:

合格率加分:初中毕业会考任教科目成绩班平C等(指合格等级)以上人数达校平均值的.计基准分6分以后,每超过校平均值5%,加记1分。另:班平B等以上超过校平均值另加2分。班平C等(合格)以上人数未达校平均值者,在基准分基础上按所教年级各科任教师班平C等人数内部排名依次递减1分计分。

优秀率加分:语数外以班平5个A为基础,综合学科以班平4个A为基础,班平每超过1个A,加计1分。

②高考:

高考任教学科人平成绩进入市城区前六名者,分别加记18、16、14、12、10、8分。一人任教多个班级,以多个班的平均成绩作为教师个人成绩,高考成绩高于校平的按本名次记分,低于校平则按校内教师个人成绩排名在基准分基础上依次递减1分计分。

高、初中兼的,记分就高后,再另加计另一学段相对较低的分数的1/3。

2、学生竞赛(学科竞赛、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等):

辅导学生参加奥林匹克竞赛(数、理、化、生等学科)、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辅导老师加7、6、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者,加1.5分、1分、0.5分。未经正式培训而直接组织学生参赛,给予科任教师加记上述标准的1/4。非奥赛的其他正式竞赛,获奖记分按本条中市级等次加分。

音体美教师训练、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书法比赛、文艺汇演等学生获奖,根据本条规定按奥赛同等级加分。团体赛按奥赛同等级(一等奖:第一名。二等奖:第二名。三等奖:第三名)乘1.5记分。

学生获奖记分以2人次或2项为限,就高不就低。

(三)教研教改:

1、课题研究(限记2项):

①课题获国家、省、市立项,给予主要贡献者记8、6、4分(限1人)。

②课题成果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给予主要研究成员(限三人以内)分别加14、13、12分。省级分别加12、10、8分,市级分别加8、6、4分,校级分别加3、2、1分。执笔或实际主持人另加4(国)、3(省)、2(市)、1(校)分。有实际贡献的一般成员按上述标准的1/3记分。

2、论文(含教学设计、案例,限1篇):

撰写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校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分别记5、4、3、2分(与教辅资料相连的报纸、杂志降一个等级记分)。论文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5、4分,省级加4、3、2.5分。市级加2、1.5、1分,校级加1、0.5、0分。优胜奖按下一级别二等奖计分。(以省市教育科研部门光荣册为准)

3、赛课(含课堂实录、录像课,限1节):

参加教学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各等级奖,分别加8、7、6分。省级加6、5、4分。市级加4、3、2分,校级加2、1.5、1分。示范课降一个等次记分。

未授奖的公开课、调研课按同级别二等奖记分。

4、课件(限1个):

利用课件说课的按赛课记分,未说课按赛课降一个等次计分。

5、着作(限1部):独着8分/部,合着2-3分/部。

6、教辅、练习类(限1本):0.5分/本。

(四)日常管理:

1、年度获得国家、省、市教育行政、人事、教育科研等部门授予的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称号的分别加记7、6、5分。

2、年度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记4分。

3、年度被评为优秀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加记2分。

4、行政干部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因成绩突出,在省市专项工作检查中,学校获得优秀单位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加5、4、3分。

(五)其他:

1、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在省市有重大影响的,由校长给予特殊加分。

2、上述各款加分系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记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3、为保持学科平衡,同一年度语数外三个学科参评人选每科限三人以内,但不少于1人,其他学科不超过1人。

4、初评以后,公布分数,学校相关处室还应组织召开入围教师所教班级部分学生座谈会,深入了解学生对入围教师教育教学各方面意见,做好座谈会相关记录,交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由校长办公会最后确定获评人选后进行公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十佳教师:

1、年内受到党纪、行政处分者:

2、违背计划生育政策或不晚婚晚育者。

3、一线教师全年工作量不足基本量50%者。

4、全年事假在5天以上者。

5、全年病假在30天以上者。

6、无故旷工者。上班迟到、早退累计5次及以上者。

7、教育教学工作严重失职,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8、排斥差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

9、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10、教学常规量化记分名次居组内人数50%以后者。

11、满意率测评居本组50%人数以后者(优良率达90%以上者不受此限制)。

12、乱收费、乱订资料或家教家养造成不良影响者。

13、本人所提供的加分依据有弄虚作假现象者(含听课记录抄袭等)。

五、奖励办法:

1、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十佳教师”彩照和优秀事迹。

2、发给荣誉证书,职称评定根据学校职评方案作相应加分。

3、奖给现金300元。

4、连续三年评为“十佳教师”,授予“实验中学名师”称号,学校内部给予名师津贴50元/月,享受一年(按10个月计,全年500元一次性发放)。

六、说明:

1、本方案由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正式实施,同时,原评选办法即行废止。

2、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阳衡市实验中学

教师评选方案 篇5

一、评选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品牌教师”评选活动,进一步弘扬校园中的先进事迹,树立教师中的典型人物,倡导积极向上、奉献教育的校园风尚。

二、评选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

三、评选奖项:

勤业奉献的楷模、爱生如子的标兵、治学有方的能手

创新进取的榜样、培优辅导的先进、管理有道的'典范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严格遵守教育法规和职业道德。

2、忠诚教育事业,服从分工,顾全大局,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踏实,认真履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职责,成绩突出。

4、团结同志,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教师反响良好。

(二)对应条件:

1、勤业奉献的楷模

立足岗位,踏实勤奋,团结协作,默默无闻。

2、爱生如子的标兵

对待学生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表现突出,广受好评。

3、治学有方的能手

管理班级有招数,班风正、学风浓,各项工作在年级名列前茅;学科教学轻负高效,质量优秀。

4、创新进取的榜样

科研教研潜心投入,专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并很好地辐射、引领同伴成长。

5、培优辅导的先进

学校荣誉至上,辅导学生、培养特长能克难奋进,平时连踏实肯干,任劳任怨,在比赛中争先创优,取得佳绩。

6、管理有道的典范

行政管理有思考、有举措,肯干事,干实事,真心服务,有效指导,条线工作成效显明,公信力强。

五、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与年级组推荐相结合,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获选教师,于9月10日教师节予以表彰。

附:实小首届“品牌教师”申报推荐表

姓名、申报称号

年级、学科

主要事迹(可附页)

教师评选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近5年必须在教育教学或教研、电教工作岗位,工作量饱满(担任学校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1/3);

3、从事所申报专业教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

4、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经历(教研、电教人员不作要求);

5、近5年来完成继续教育360学时,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模范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一定的威望。

4、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

(3)近五年内,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

(4)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搞有偿补课,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乱收费等违反师德规定的.。

三、教育教学工作方面

1、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专业教学标准)精神,能熟练地驾驭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善于创新,熟悉教育教学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教研人员提供原始听课记录,电教、校外教学人员提供1篇电教教案),同时提供3课时的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教案)。

2、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教学整体设计合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运用恰当,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辅助教学,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指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较好地体现课程改革理念,课堂教学效益显着。

参评者须参加由县市教体局统一组织的考评课(教研、电教人员也可作教学法演讲),并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3、近5年以来,教育教学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教师】

(1)在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命题的考试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及格率(合格率)名列同层次、同类型学校前茅(高中前三分之一名,初中前四分之一名,小学前五分之一名)3次以上(须附经验证的原始成绩统计表)。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参与组织的学科竞赛、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大赛、专业技能竞赛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团体前三名或个人1人获一等奖,或2人获得二等奖,须附获奖证书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

(3)获得县市级以上“教坛新星”荣誉称号。(获得时间不作要求)

(4)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获得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的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或优秀团支部)称号。须附表彰文件和证书。

(5)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人社部门;市委、政府的综合表彰。须附表彰文件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