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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申请报告

2025/03/02申请书

老地方整理的民办学校申请报告(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民办学校申请报告 篇1

xxx文体教育局:

根据北市区文体教育局对民办培训机构的审批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伟大战略,提高我市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国《教育法》关于民办学校有关规定。本着能够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我们经过深入调查、反复论证,也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现特申请开办易达英语培训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举办者:

王颖

二、机构名称:

保定市易达英语培训学校

三、办学思想:

我校本着以孩子为主,为孩子的一切努力做好工作,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以专业英语要求学生打下扎实的语言基础:具备听、说、读、写的基础技能:知识面较宽,适用性较强,在培养学生学习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提高自主学习能力。

四、办学宗旨:

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五、办学类型: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六、办学内容

剑桥国际少儿英语教材培训课程和Ket,Pet考级培训。

七、办学层次:

小学及初中学生

八、办学形式:

专业英语培训及辅导

九、场地设施:

我校占地面积160平方米。设立教室3间,学习环境优雅,课程设置丰富,学习氛围浓厚,硬件设施完善:学校配备教学中所需的各种教学设备,液晶电视、电子白板、电脑等,进一步方便提高教学。就此特针对初中、小学开设英语专业培训,以减轻学生学习压力,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十、内部管理体制:

主要包括师资力量和各项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2名,均具有本科文凭,有5年以上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经验;专业教师共计4名(含管理人员在内),均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及相应专业教师上岗资格;制定有办学章程,涵盖总则、办学内容、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教职工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管理、校园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十一、内部管理体制:

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设置校委会管理机构。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独立行使下列职权:执行理事会的决定;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负责学校日常管理等工作。

十二、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

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个人出资和学费,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开设专用银行帐户。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分别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自筹资金20万。

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买、教职工工资、福利、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聘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

本人是一个对民办教育具有浓厚感情且有十年民办教育经验的待业青年,为了自己创业和解决更多人的就业创业问题,愿意投身于民办教育,秉承“围绕学生办学校,围绕课标开课程,围绕课程抓教学,培养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人才”的办学理念,以创造社会效益为突破口,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社会需要出发,勤勤恳恳,求真务实,诚信办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为国家的民办教育做出贡献。恳请贵局批准为盼。

办学申请人:xx

20xx年10月

民办学校申请报告 篇2

一、申办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0号)、《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关于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2、法定代表人: 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3、学校管理人员:

(1)校长:学校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2)教学管理人员:学校办学规模在500人以下的应配备2-5名教学管理人员,办学规模500人以上,应与办学规模相匹配,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3)职业指导人员:应配备具有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资格的相关人员。

(4)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4、学校教学人员: 要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与学生之比一般为 1:20-25,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教师必须持教师证,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三)办学经费、资产和财务要求

1、办学经费必须是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经费来源要保证稳定、可靠。

2、学校必须拥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且其合法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不得低于总财产的三分之二。学校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租用的校舍、场地、设施等不能算固定资产,申办学校时,将办学资金存入指定银行,计入固定资产。注册资金的最低限额不少于10万元。

3、学校必须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开设银行帐户并实行独立核算。

(四)办学规模、场所、设施、设备条件

1、办学规模: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xx年。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

(2)办公场所:必须有办公用房。

(3)实习操作场所: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4)食宿场所:招收住校学生的学校,其食宿场所应满足人员所需、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设施、设备: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实习设备一般应保证2 - 6人一台套。

(五)各种制度和教学文件

1、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学校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1、学校的名称、地址;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4、董事会的产生办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程序;8、章程修改程序。

2、管理制度: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3、教学文件: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申办报告》一份;

2、资产来源、产权、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一份。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一份;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三份;

3、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机构出具的用于办学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和证明一份;

5、办学场所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属租赁的,应出具出租方所有权证书,并提供租赁合同);

6、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7、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

8、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9、学校董事会成员名册(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 三分之一以上人员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 证明材料;

10、校长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上岗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2年以上 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证明,聘用协议书;

11、 教学管理人员 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 2年以上 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证明,聘用协议书;

12、职业指导人员 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和相关 工作经历 证明,聘用协议书;

13、财务管理人员 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聘用协议书;

14、 教学人员名册、身份证、职称(资格)证、学历证、教师上岗资格证复印件,聘用协议书。

xx有关证照、证书、证件除了提交复印件供备案外,申办者还必须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四、办理程序

1、领取有关资料。申请人应先从行政审批受理窗口领取或从江苏省劳动保障网下载《江苏申办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工作规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并接受相关咨询,做好申办准备工作。

2、办学申请:申请人按申办要求完成有关材料的准备,将材料按顺序排列并附目录,交审批机关查验。

3、申办受理:对申办者提交材料项目齐全的,经工作人员清点核对,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为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并附《接收材料项目清单》;对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并为申请人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

4、审查决定: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现场勘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符合办学条件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文批复并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凭办学许可证副本到同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法人资格后,凭据登记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到同级物价、税务、质监局分别办理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并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对经审查评估达不到申办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原因。

五、办理时限

1、申请筹设: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2、申请正式设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答复。

六、经营性民办学校的申办审批待国务院相关条例颁发后,按条例执行。

民办学校申请报告 篇3

九江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xxx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理由

二、举办者概况

三、拟办学校名称与办学地址

四、培养目标

五、办学规模

六、办学层次与形式(层次: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普通专科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形式:全日

日制、业余等)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范围:本市;对象:适龄、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其他人员←按行业、领域、身份等具体划分)

八、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专业、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和计划配置的办学软、硬件设施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内部管理的.组织构架,权力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经费的来源渠道、数量,学校财务及管理制度以及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民办学校申请报告 篇4

xxxx地区教育局: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切实提高公民素质,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份力量,我们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艺森培训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一、 学校名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艺森培训学校

二、 学校

岫岩县岫光小学南侧。

三、 举办专业:口才、舞蹈、美术、声乐、书法、科学课等

四、 办学性质:

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五、 办学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六、 办学目标:本学校以幼儿、小学生、初中生为对象,提升学生独立能力和文化艺术素养,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保卫者,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做出积极贡献。

七、 学校主办人情况:

xx,男,27岁,吉林艺术学院毕业。

八、 学校办学条件:

校园总面积是一二层楼房和一层楼房共308平,教室6间,桌椅50套,办公桌3套,电脑2台,投影仪1台,DVD一台,监控探头,配有学生展示舞台,图书100本。学校富有现代气息,优雅的课桌,传统的讲台。 学校教师5名,有良好的师德品质。学校前期开办资金8万元,属自筹资金。

申请人:xxx

3月1日

民办学校申请报告 篇5

xxx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筹设或者正式设立)×××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办学理由二、举办者概况

三、拟办学校名称与办学地址四、培养目标五、办学规模

六、办学层次与形式(层次:普通本科高等教育、普通专科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初中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形式:全日制、业余等)

七、招生范围及对象(范围:本市;对象:适龄儿童、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社会其他人员←按行业、领域、身份等具体划分)

八、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专业、办学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备和计划配置的办学软、硬件设施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内部管理的组织构架,权力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经费的来源渠道、数量,学校财务及管理制度以及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等)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xx年xx月xx日

民办学校申请报告 篇6

各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农社局,市直各民办学校: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发规〔20xx〕32号)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切实履行备案的管理主体责任,监督指导所管辖中等及以下民办学校及时履行报备手续,认真组织备案工作,推动民办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法人治理问题,规范决策机构组建程序,严把任职条件,优化成员结构,依法、及时报备。市教体局将把民办学校决策成员备案与年度检查、评估等工作相结合,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指标予以考核。

二、规范程序

各县(市、区)教体局依据《备案管理办法》开展工作,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高中在做出决策机构变更决议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市教体局提交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中等以下民办学校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组织备案。

三、集中备案

根据上级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市开展一次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集中备案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所辖的中等及以下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备案工作。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及民办高中须于4月底前,向市教体局提交决策机构成员备案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

本次集中备案工作结束后,各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如有变更,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备。

联系人:

联系人方式:

20xx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