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老地方 > 百科 > 申请书 > 正文

登记备案申请书

2025/03/02申请书

老地方整理的登记备案申请书(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登记备案申请书 篇1

事项名称:

公司备案登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

办理条件:

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

受理—核准—发放通知书(注册官一人办结)

申报材料:

1、《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申请章程备案的,提交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4、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提交《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和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文件。

5、申请清算组备案的,提交成立清算组的决议或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6、申请设立分公司备案的,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办理机构:

工商管理局

登记备案申请书 篇2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了XXXX,依据XXX,我单位拟建XXX项目。现已完成XXX等准备工作,现申请项目备案登记。特将项目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全称XXXX,单位性质XXXXX,地址XXXX,法定代表人XXX: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号码XXX,法人代码(有关凭证)XXXX,注册资本及行业资质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性质:

3、拟建地点: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XX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XX平方米,其中XXX平方米,XXX平方米

5、建设工期及计划开工时间:建设工期x个月,x年x月开工。

三、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自筹xx万元,申请银行贷款xx万元。

本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敬请审核准予备案登记。

(公章单位)

20xx年xx月xx日

登记备案申请书 篇3

天镇县发改委局:

本园拟于xx年9月开园,本园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指导纲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园已取得县教育局的《办园许可证》,现申请核定幼儿园收费许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单位的名称:

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本单位的地址:天镇县第三小学院内。

二、办园宗旨:

我们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一切为了孩子的和谐发展”为办园宗旨,以“让每一个孩子快乐成长,让每一个教师享受成功,让每一个家长满意放心。”为办园理念,以创办优质幼儿教育为重点,把提高保教质量为突破口,将师德教育贯穿始终,努力形成活泼、求实、互助、奉献的园风和平等、支持、执着、善思的教风。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实施素质教育,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为学龄前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三、办园条件:

本园开设3个教学班,中班,大班。有活动室、厕所,人人有课桌凳、有活动场地等等。园内拥有多种儿童喜爱的玩具,每班配备电子琴、电视机、DVD等现代化教育设备。园内学习场所温馨、舒适,活动场地宽敞、透亮,是一所集绿化、美化、童趣化、教育化于一体的儿童乐园。

四、服务半径:

1公里

五、申请收费项目:

书本费:每生每学期85元;保育费:每生每月100元。以上申请如无不妥,请批复。

此致

敬礼!

(公章单位)

xx年xx月xx

登记备案申请书 篇4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备案)申请书

□基本信息(必填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地址

(营业场所)

□开业(仅限开业登记填写)

企业类型

主管部门

审批机关

批准日期

负责人

在中国境内

经营范围

资金数额

万元

币种

经营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包工程或

经营管理项目

外国(地区)

企业名称

外国(地区)

企业境外住所

外国(地区)企业经营范围

财务负责人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注:1、本申请书适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开业、变更、注销、备案。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

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变更/备案(仅限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

变更/备案事项

原登记内容

变更/备案后登记内容

□注销(仅限注销登记填写)

注销原因

清税情况

□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海关手续

清缴情况

□已办理完毕□未涉及海关事务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批准日期

清理债权债务单位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委托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承诺(必填项)

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必填项)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本人提供,用于(企业名称)注册登记。签字: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设立填写)

(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影印件粘贴处)

本人提供,用于(企业名称)注册登记。签字:

附表1

负责人信息

本表适用于开业和变更负责人填写。

姓名

国别(地区)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2

联络员信息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3

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月日

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登记备案申请书 篇5

一、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怎么填

申请人应当使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工整填写有关内容和签名,除签名须由本人签署外,其他内容可以打印。申请注销登记原因可以填写“转让”、“停业”等。备注一栏可以不填。依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注销应提供下列资料:1、申请书(表)(原件1份);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3、税务完税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缴销公章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5、债务清偿说明(原件1份);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一般-3个工作日办妥。你要重新办理设立登记手续:提供的资料:1、名称核准2、身份证复印件3、经营场地使用权和所有权证明4、现场填一份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审批后就可以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了。一般也是1-3个工作日搞定,快得当天可取。

二、登记机关及时限

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到所在地的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条件的,,工商部门于7日内办理完营业执照(法定期限为30日)。

三、登记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的规定:

1、个体工行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20元;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

2、个体工商户办理变更手续登记,每户每次收费10元;

3、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须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10元;

4、个体工商户如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每个收取成本费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