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大棚建设详细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蔬菜大棚建设详细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蔬菜大棚建设详细方案 篇1
一、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思路,突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开展蔬菜基地“30万亩回头看”,全面实施蔬菜产业提升战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巩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着力构建现代高效的蔬菜产业体系,推动蔬菜产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力争20xx年,全面推动老旧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和破旧棚膜更新,新建规模大棚设施蔬菜基地5万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2万亩,新培育职业菜农5000户;新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23家,认证富硒蔬菜产品20个。通过引导农户务工就业、土地流转等方式,累计联结带动15万户农户增收。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巩固现有基地
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摸排存量蔬菜基地运营情况,坚持动态跟踪,建立管理台账。对生产经营不善的基地,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杜绝空棚撂荒现象。
2.推动基地标准改造。区分类型、因棚施策,全面推动存量大棚设施基地标准化改造,完善排灌设施和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膜连栋大棚加装二膜,提升保温和设施功能。
3.实施大棚焕新行动。全面清理修复老旧破损大棚,严格把控棚膜质量,推动三年以上老旧基地棚膜更新换代,做好废旧棚膜回收利用工作。
4.科学指导生产管理。指导蔬菜基地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全面建立和落实年度生产种植计划,推进精耕细作,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有效益。
(二)持续扩大设施规模
1.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接续培育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集中精力打造1—2个主导品种,加快形成单一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其他县(市、区)重点发展茄果类、瓜果类等外向型设施基地,兼顾发展应季露地菜,逐步形成错位协同、特色突出的优势产业带。
2.严把基地建设标准。严格规范基地建设程序,按照《赣州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推动科学选址、标准建园,全面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标准。
3.积极创新投资渠道。以财政奖补资金激励,撬动社会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发展蔬菜产业,引导职业菜农抱团、合作社、国有企业等投资建设大棚。
4.推广高效组织模式。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职业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通过细化产业分工,切实提高蔬菜产业生产效率。
(三)大力培育职业菜农
1.选树种菜致富典型。每个县(市、区)遴选一批职业菜农致富典型,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创业经历,邀请职业菜农深入镇村一线巡回宣讲、现身说法,动员更多农民参与发展蔬菜产业。
2.提前落实本土菜农。根据年度蔬菜基地建设布局,压实所在乡镇、村组责任,通过召开户主会、上门入户宣传、组织外出观摩等,动员、比选和落实一批本土菜农。组建专业合作社,引导新菜农入社抱团发展。
3.帮带发展职业菜农。强化政策激励,动员常年在蔬菜基地就业的农民自主创业、承包大棚,逐步培育发展成职业菜农。落实引进培育职业菜农的若干政策措施,招引一批家庭型职业菜农。构建老带新、熟带生传帮带机制,鼓励职业菜农对周边农户开展产业引导、技术帮带。
4.大力开展技术培训。线上线下结合,根据不同农时和季节,分品种、分茬口开展专项精准培训,普及推广土壤改良、吊蔓栽培、逆境管理等实用技术,推进技术转化落地。力争全年培训蔬菜技术员、职业菜农5万人次以上。
5.支持菜农评定职称。鼓励和支持生产一线的职业菜农申报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职称,建立专门档案,纳入乡土专家库管理,享受相关培养、扶持和服务政策。
(四)提升产业发展体系
1.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与蔬菜专业院士专家对接合作,强化关键性技术攻关和测试,提升本土种业和技术研发创新力。依托蔬菜标准分中心、蔬菜研究所、“两中心一基地”平台,突出辣椒、丝瓜、芦笋等品种,制定地方生产技术规范,推动技术本土化和标准化。
2.完善技术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技术员常驻基地蹲点指导,以300亩左右为单元充实田间地头服务力量。用好乡镇蔬菜定向培养生,专职从事蔬菜技术推广工作。
3.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大棚设施管护,探索开展农机租赁、劳务派遣等专业服务,拓展大棚维修、农资销售、技术承包等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4.做长做强产业链条。延伸发展种苗繁育、农资生产、大棚钢材和配件生产等配套产业,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拓展科普和农事体验等功能。
5.推广发展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五)创响绿色有机富硒品牌
1.积极开展品质认证。坚持品牌兴菜、品质取胜,抓住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的契机,对规模基地实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农药、化肥等投入品源头管控,布局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富硒蔬菜基地,引导基地开展绿色、有机、富硒认证。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强园区环境整治,及时清理残枝败叶、田间杂草,疏通堵塞沟渠,回收包装袋、塑料瓶等农业废弃物。
3.加快培育蔬菜品牌。大力培育“宁都辣椒”“于都富硒番茄”“兴国芦笋”“会昌贝贝南瓜”“全南高山蔬菜”等区域公用品牌,激励和推动经营主体开展商标注册与品牌创建,加快构建以赣南富硒蔬菜为引领,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推进的`品牌发展格局。
4.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品牌推广、直播带货、线上线下互动,组织参加农产品博览会、举办品牌推介会等形式,打响品牌名气、放大品牌效应。
(六)加强市场体系建设
1.完善蔬菜市场框架。依托华东城、中农批等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完善蔬菜信息监测、预警机制,引导生产稳定发展、市场平稳运行。结合产业区域布局,在重点乡镇、专业村发展一批专业性产地批发市场,提升区域调控供应能力。
2.强化采后处理能力。加大田头冷库建设力度,积极鼓励经营主体采购冷链车辆、储藏保鲜机电设备、鲜活农产品清冼、分选、装卸等设备,强化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拓展净菜、预制菜配送服务,提高蔬菜采后增值率。
3.深度融入湾区市场。布局申报一批直供优质蔬菜供应基地,依托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赣州配送分中心,引导绿色、有机和富硒蔬菜产品进入大湾区。
4.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大力引进或培育销售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流通主体,与基地建立合作关系,以销促产,倒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和品种。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建专业销售队伍,重点拓展南昌、广州、深圳、长沙、厦门等500公里内核心目标市场,推动蔬菜产品直接进入大型商超、批发档口。
三、政策扶持
市财政继续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新建大棚设施、创建标准菜园、老旧基地棚膜更新、田头冷库及采后处理场地建设等方面,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关键瓶颈。
(一)支持新建大棚设施。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新(扩)建相对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蔬菜钢架大棚的主体进行奖补。信丰、兴国、宁都、于都、会昌、瑞金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按大棚面积7000元/亩进行奖补;其他县(区),按大棚面积5000元/亩进行奖补。鼓励各地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对权属清晰、四址明确,经土地开发立项并审核同意,集中连片面积达5亩及以上的,在原有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一亩计算。
(二)支持创建标准菜园。鼓励现有大棚设施园区进行现代化改造提升。对集中改造面积200亩以上的大棚设施园区进行综合评审,竞争性评选出20家,一次性给予30万元/个的奖补扶持。
(三)支持老旧基地棚膜更新。对已通过市级复核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换膜补助,按换膜大棚面积500元/亩进行奖补。
(四)支持新建田头冷库。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按20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基地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五)支持新建采后处理场地。对新增采后处理场地,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六)支持产品质量认证。对获得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和出口认证的蔬菜基地,根据认证核定的面积,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奖励。
(七)支持开展技术提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赣州分中心、赣南科学院、市蔬菜产业“两中心一基地”等科研技术团队开展技术研究与培训等科技服务。
扶持项目具体验收方法、标准与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商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下发。奖补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各县(市、区)要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奖补项目设置,着重在良种良法、土壤改良、菜农培育、品牌培育、市场流通等环节进行扶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县长工程”,县(市、区)长直接负责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定期研判工作进展,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对标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年度目标,做好宣传发动,强化工作调度,适时组织现场会推进赶学比超,浓厚产业发展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压实部门职责,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推进,住建部门负责基地质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材料质检、协助做好品牌培育,商务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赣南科学院负责技术攻关等,形成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督促乡镇、村组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地块落实、本土菜农动员、合作社组建、蔬菜基地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指导督促。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限时督办。每季度开展新建大棚设施面积实地抽核,对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将蔬菜产业发展列入乡村全面振兴行动每季度重点工作进行排名,对未完成时序进度且两次排名后三位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三次排名后三位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并取消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评先评优资格。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蔬菜产业列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年度大棚设施指导计划的县(市、区),给予一定的正向激励;对未完成年度大棚设施指导计划的县(市、区)扣减10%市级奖补资金,差额部分由县级财政补齐兑现,并取消创建标准菜园项目申报。
蔬菜大棚建设详细方案 篇2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我省大豆播种面积347.6万亩的目标任务。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大豆种植农民(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包括流转土地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方式
补贴资金全部采取物化补助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集中优先用于大豆种子补贴(含农民自留种),对具备供种能力的'县,可采取“统采统发”方式使用补贴资金,其他肥料、农药等物资补助各地结合实际按要求使用。
四、补贴标准
(一)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安排,我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按2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共计22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0元/亩、资金16500万元,省级配套补助50元/亩、资金5500万元(见附件1)。
(二)大豆净作种植补助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xx年粮食大豆生产目标任务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7号)要求,大豆种植任务347.6万亩中,结合前期已下达国家级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110万亩(折算大豆种植面积为55万亩),剩余292.6万亩大豆种植任务按100元/亩标准进行补助(除净作外、其他间套作方式按折净作后的面积进行补贴),共计29260万元(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对本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全面负责,细化落实各项责任分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形成工作合力,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规范化开展大豆种植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具体要求、发放程序和保障措施等,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各地结合实际资金要严格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一旦发现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制定的大豆种植补贴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种植台账、核实种植面积,确保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将相关资料及时提交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备耕和生产需求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影响生产工作推进。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制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加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通过广播、电视以及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各村、组要采取组织召开村民大会、群众会、院坝会等多种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对象为种植大豆的生产者。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提高政策知晓率。
(四)严格工作要求。各地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制定补贴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要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措施,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应在本村、组及乡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
(五)做好资料报送。各地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6月中旬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各县实施方案于4月10日前报市(州)农业农村局备案。发放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由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汇总后于6月25日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蔬菜大棚建设详细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首批产业扶贫资金,精准实施到村产业项目,加快村级特色产业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根据我镇实际,经多方考察论证,我镇20xx年首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日光温室大棚项目432万元由镇政府统一实施,建设无公害蔬菜大棚基地,结合灵璧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会议及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主攻方向,以实现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发展、生态保护相结合,产业扶持与政府兜底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深入落实精准扶贫重要思想,围绕脱贫目标创新扶贫机制,转变扶贫方式,突出精准发力,推进精准扶贫、脱贫,加快贫困户的脱困步伐。
二、发展现状
我镇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品种繁多,以青菜、白菜、辣椒、萝卜和瓜类为主,近年来随着冬季农业的开发,茄类、豆类等蔬菜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常年种植蔬菜面积在5000多亩,季节性蔬菜种植面积有所增加,据调查,20xx年全镇蔬菜种植面积6000多亩,其中大棚蔬菜种植340亩,现有的大棚蔬菜主要集中在孟邵村黄庄自然庄、韩家村大赵自然庄、赵庄村三个村。但由于大棚的建设标准、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且种植品种比较单一,淡季和旺季供求不平衡。从目前情况看,我镇地处黄准经济区中心,距空港开发区仅几公里,交通十分便利,销售前景广阔,因此,在我镇发展大棚蔬菜市场潜力巨大。
三、项目建设的资金规模和实施方式
我镇根据各村申报,从20xx年项目库中提取到村项目,16个村共建16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总投资432万元,全部由我镇统一实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及内容
根据我镇实际,本着有利于管理,最大地提高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地点在交通便利和有一定技术基础的赵庄村实施,20xx年已在赵庄建设了33个标准温室蔬菜大棚,此批资金继续在赵庄统一实施,每个棚实际占地面积2.3亩左右,每个大棚计划投资27万元,长100米,宽15米,高5米。
五、项目产权及收益分配
根据朝阳镇20xx年扶贫项目库到村产业项目谋划,戚楼、大湖、李寨、崔巷、嶂渠、朝阳、崔楼、裴集、赵庄、周庄、韩家、京渠、旗杆等13个非贫困村、杨桥、孟邵、陆圩等3个贫困村,扩建16个温室蔬菜大棚,共需资金432万元。这16个温室大棚的产权全部归这16个村所有,大棚蔬菜产生的效益,按照利益分成给16个村,非贫困村所得到的收益要全部分给贫困户,贫困村所得的收益一部分用于村内公益事业,一部分用于贫困户。可以通过村内开发公益岗位等形式补贴给贫困户。
六、实施期限及进度
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项目方案审批后,我镇将在1个月内按照法规要求,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项目实施单位,由项目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开始开工建设,并在2个月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和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地管理。项目完成后,所有权归16个村所有,由镇政府统一对外承包给山东寿光市华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对于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大棚蔬菜管理意愿的扶贫对象要优先雇佣。
(二)加强领导。成立朝阳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扶贫分管责任人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和镇直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争取该项目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扶贫资金利用率。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实行“报帐制”,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建设后,在村级初查的基础上,由村级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镇扶贫办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专家组完成项目验收,经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拨付,坚决杜绝虚报、挪用、套取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的现象。
蔬菜大棚建设详细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市“菜篮子”蔬菜产业,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扶持发展建设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持续巩固加强“菜篮子”生产能力建设,调整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坚持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以绿色生产、品质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数字化建设、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布局,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二、建设内容及评审标准
(一)基地建设。具备一定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生产基地(园区)规模露地蔬菜300亩以上(设施蔬菜100亩以上),连续土地流转经营年限不少于3年,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一是选址科学合理,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土地肥沃、集中连片,水、电、路设施配套、排灌便利的地块。二是基地(园区)管理规范,制度完善,档案规范齐全,标识标牌完备,各项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环境整洁卫生。三是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基地(园区)配备至少1名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长期开展田间管理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指导服务,并在重要农时节点组织开展生产技术观摩培训,示范带动周边农户绿色经营。
(二)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实现蔬菜生产绿色发展。未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工作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通过。一是选用植株生长健壮、无病虫害、苗强苗壮的标准化穴盘苗适期定植,合理安排茬口,根据目标上市时间,科学确定育苗、定植时间。二是大力示范推广应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轻简化栽培、集约化育苗、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粪还田生态种养、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机农艺融合等减量增效技术措施,提升蔬菜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三是田间操作管理规范,全过程农事操作和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使用档案记录完整、无误。四是蔬菜商品性佳,根据目标市场要求,明确分级采收标准,产品商品性状优良,唱优唱响“银川蔬菜”口碑。五是采后包装处理规范,有明确的产品品牌标识和统一产品包装。六是.基地生产的农产品纳入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管理,落实“合格证+检测+追溯”模式,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近2年没有发生市县区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情况(以区、市及抽检结果为准)。
(三)畅通市场流通渠道。一是坚持品牌兴菜、绿色发展,建设完善质量追溯体系,扩大可追溯蔬菜产品的覆盖范围,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积极注册商标、培育品牌,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二是以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园区)为依托,推进各类保鲜、冷藏、冷冻、预冷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广应用蔬菜分级分拣及包装、预冷处理。三是瞄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目标市场,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商超、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中间环节,拓宽销售市场,构建集蔬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生产销售网络。
三、项目申报及评审
(一)申报:7月初,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由所在辖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初选,指导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编写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考察,专家论证,综合评定,形成项目档案(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流转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行业资质、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档案材料)。上年度享受过此类项目补贴的经营主体,本年度不得申报此项目。7月2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
(二)初审:7月下旬,企业申报结束后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网站点选“农业项目申报”栏申报,同时报送纸质件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局等部门申报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实地检查。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初审。
(三)评审:9月份,在现场检查验收基础上,随机抽取专家库专家组成项目评审考核组,组织对项目进行竞争性评审,依据评审考核结果,兑现项目以奖代补资金。9月30日前完成项目评审。
四、资金安排
安排项目以奖代补扶持资金150万元,根据项目申报主体实施情况进行专家评审考核打分,评选出综合得分排名前10家的项目生产经营主体,给予每家1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摸底,确定各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地点、规模和具体实施内容等,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项目落实落地。
(二)突出指导服务。项目申报实施单位可自行聘请技术人员,也可由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推荐。技术人员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开展全程技术指导服务,参与各项具体技术措施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项目申报主体要在银川市20xx年绿色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设立示范区标识牌(注明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技术负责人、技术指导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在作物生长关键时期,辖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择有代表性、可复制、可示范推广的建设基地(园区)组织进行现场观摩、开展技术交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种渠道,宣传项目实施的新模式、新方法,扩大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组成项目检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及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责令限期整改,全力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蔬菜大棚建设详细方案 篇5
根据《万宁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万宁市20xx年平价蔬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工作方案的通知》(万菜办〔20xx〕2号)文件精神及市政府研究部署“菜篮子”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为切实完成市委、市政府“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事项,进一步提升我市常年蔬菜基地生产能力,稳定我市蔬菜价格,结合我市当前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基地、保规模、保产能、保供给、保淡季”的总体要求,发挥政府调控职能作用,新建适合海南夏秋季蔬菜生产的设施大棚,提高常年蔬菜基地种植积极性,稳定常年蔬菜种植收益和市场价格。
二、目标任务
项目资金支持方向为“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主要新建夏秋季适用型蔬菜大棚总面积485亩(含)以上,达到我市蔬菜大棚面积800亩的目标任务,每年可再为我市供应3800吨的蔬菜,多措并举实现我市常年蔬菜基地面积稳定在8000亩,全年蔬菜自给率达到65%以上,确保蔬菜品质和质量安全。
三、建设内容
新建经济适用型设施蔬菜大棚(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申请,选择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或简易大棚(设计和预算沿用20xx年我市新建的大棚设计和预算),总面积485亩(含)以上,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至少种植常年蔬菜年限8年,新建简易大棚至少种植常年蔬菜年限5年,完成时间:20xx年12月底。
(一)连栋分体钢管大棚。棚高3.85m,单跨6.0m,开间4.0m,单跨棚之间肩部设置80cm间距,肩隙间用40目绿色防虫网连接,作为顶部通风系统;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四周采用绿色防虫网封闭,采用钢管作固定支架;棚内下弦杆处布置50%的黑色遮阳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病虫害、防雨和降温。
(二)简易大棚。棚高2.17m,单跨4.55m,开间0.9m,单栋棚之间留1m~2m的通风道;屋面采用0.15mmPEP薄膜覆盖;大棚骨架采用C20细石混凝土或钢管作支撑,安装倒喷灌系统。该棚型可防雨、降温。
四、申请条件
(一)合作社或企业申请新建蔬菜大棚面积至少在20亩(含)以上;
(二)申报新建连栋分体钢管大棚的.合作社或企业需有8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申报新建简易大棚的合作社或企业需有5年及以上土地使用权或土地租凭承包合同。
五、资金来源及安排
(一)资金来源
资金从市农业农村局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1100万元支出以及省级下达的20xx年“菜篮子”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50万元中支出,不足之处从20xx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冬种专项扶持资金和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中支出。
(二)资金安排
1.按建设资金(以最后结算审核价格为准)的70%补贴,新建连栋钢管大棚每亩补贴不超过4.2万元,简易大棚每亩补贴不超过2.5万元;
2.第三方服务费(包含技术指导、组织专家验收、绩效考评等工作费用)安排30万元;
3.监理费27万元(按新建大棚实际验收结果支付);
4.资料印刷、基地标志牌制作、差旅费及结算审核等其他费用安排18万元。
六、实施程序
(一)申报。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并在市政府的网站上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由符合申请条件的合作社或企业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关于扶持条件相应的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开户银行及账户、租地合同或用地证明等,以上材料永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
(二)审核。申报结束之日起,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申报的合作社或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进行实地核实,根据扶持条件拟定扶持建设项目。并经审核拟定扶持建设项目的合作社或企业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扶持建设项目。
(三)确定第三方。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项目有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扶持建设的合作社或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验收考评等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后,在市政府的网站上进行公开,从公开之日起,截止7个工作日内受理申请,过后将不再受理,具有相关资质蔬菜研究机构向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简介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结束后,对申请进行审核,择优拟定,并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讨论确定,最终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协议,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对新建大棚提供技术指导、验收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四)组织建设。最终确定扶持建设的合作社或企业根据施工图以及预算书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建设或委托专业施工团队建设,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市农业农村局委派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全程监理,竣工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结算审计,作为资金使用的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督查指导工作,并合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及监管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资金要专账独立核算管理,切实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情况。资金使用要符合支出范围,会计核算资料要规范、齐全、有效,并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项目监管。明确项目的监管人和监管职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相关的合同签订、付款记录、票据收集、实物交接、工作记录、效果评价等,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面积和建设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四)做好验收考评。委托的具有相关资质蔬菜研究的第三方机构做好项目验收、绩效考评和总结工作,重点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成果和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评价。
(五)建立项目档案。承担单位的资金使用凭证、绩效自评和工作总结等文件资料要齐全、完整,并分类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