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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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援助方案 篇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x社部函[20xx]x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决定于元旦、春节期间,在全省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5日至2月5日
三、援助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
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登记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等人员。
四、工作目标
实名登记建册。对辖区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上门走访,精准认定、登记建册,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等集中帮扶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建立就业援助工作机制。通过摸清底数,及时掌握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进行动态跟踪帮扶,建立长效就业援助工作机制,为全年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打好基础。
五、活动内容
(一)逐户调查,摸清底数。省、市就业服务与残联机构统筹指导,县(市、区)就业服务和残联机构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分片包干,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逐户走访登记,准确掌握其家庭情况、个人现状、就业意愿、困难问题,建立实名制台账,做到走访到户、登记到人、信息到库。(责任单位:县级人社部门社区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15日前)
(二)准确认定,因人施策。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准确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信息化管理。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需求,紧扣活动主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人一策”帮扶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援助内容、效果要求、时间节点,帮助就业困难群众尽快实现就业,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20日前)
(三)多措并举,精准帮扶。活动期间,各地要广泛开展去产能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专题招聘活动,同时依托当地企业开展爱心帮扶,广泛征集适合就业困难人员的工作岗位,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网络招聘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发岗位对接。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援助对象就业意愿,进行个性化职业指导,为其提供至少三次职业介绍,尤其对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要组织开展职业及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要着力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公益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职业介绍、就业训练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1月31日前)
(四)聚焦重点,强化指导。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去产能企业集中地区等,要派出专门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基层一线,强化工作指导,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对因去产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处(科)、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
(五)加强回访,务求实效。各级人社、残联部门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各级领导要带头开展回访援助对象,听取反馈意见,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援助效果不理想的,要及时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加强政策倾斜与资金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区域性失业风险。(责任单位:各级人社、残联部门。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报道就业援助月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就业援助社会氛围。根据就业援助对象需求,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帮助辖区居民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知晓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机构和申报程序,让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与具体办理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就业困难人员都能依法依规享受政策。(责任单位:各级人社部门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就业服务机构。
完成时限:2月5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本地本部门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两节”期间,各地要把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作为全省人社、残联系统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作为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和解决困难群众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扎实推动各项活动的开展。省本级成立河北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就业服务局社区就业处,负责全省就业援助工作的组织和工作指导。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到信息一体化管理、数据集中化运用,随时监控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效果,及时跟进就业援助措施,并做好对接全省就业援助工作信息化管理软件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要细化实化就业援助工作方案,任务上墙,销号推进,确保方案落地见效。
(三)认真总结上报。要注重总结重点区域、特殊困难人群中开展就业援助工作的亮点方法,实施“以点带面”,突出活动实效。对活动中取得的新经验、新亮点、新举措要及时总结上报,省就业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通报推广。
就业援助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xx〕92号)要求,组织开展好我省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xx年8-10月,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围绕“援助暖民心就业解民忧”主题,以三类群体(即失业1年以上、大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身有残疾的登记失业人员,脱贫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身有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经认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援助对象,从建立台帐、优化服务、提升培训、落实政策、宣传引导等方面综合施策,更加精准掌握援助对象底数和实际需求,通过送岗位、送服务、送政策、送温暖,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二、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情况,健全信息台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开展登记失业人员、重点群体与低保家庭、持证残疾人数据比对,梳理年龄、失业时长等基本信息,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认定为援助对象,并在数据库中作出专门标识。推动失业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管理与援助对象认定协同办理。组织开展入户调查、联系对接、情况摸底等工作,动态掌握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实名信息台帐,做到人员底数清、就业状态清、就业意愿清、服务需求清。
(二)实施分类帮扶,提供精准服务。持续深入开展“职业指导下基层”活动,组织职业指导师、创业培训师等专业力量,到街道、社区定期开展坐诊服务,为援助对象开展个性化职业指导,制定“一人一策”援助计划,确定差异化帮扶举措。对有就业需求的,明确求职路径,开展针对性岗位推荐;对有创业需求的,明确创业方向,提供创业服务;对有培训需求的,明确培训目标,结合“南粤家政”“农村电商”等重大工程相关培训项目,提供适合的培训信息;对就业意愿不强的,开展心理疏导,组织职业体验,帮助提振信心,引导积极就业。
(三)多方组织发动,收集适合岗位。积极发挥基层服务机构(平台)作用,多渠道收集援助岗位信息。依托街道、社区等基层平台,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收集一批疫情防控、生活保供、交通物流等重点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急需紧缺岗位。发动本地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提供一批知识型、技术型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开发一批安排残疾人的按比例就业岗位。
(四)灵活形式送岗,促进供求对接。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便民利民为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系列送岗活动,促进供求精准匹配对接。筛选适合援助对象的岗位信息,通过短信、微信、APP等方式“点对点”定向推送。采取“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组织开展直播带岗、云招聘等线上活动,或举办小规模、专业化、高频次线下专场招聘会,组织援助对象积极参加。搭建“就业驿站”“就业大篷车”“流动招聘车”等便民招聘平台,把岗位送进社区、送到家门口。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设立援助对象服务专区,集中发布适合的岗位信息。
(五)落实援助政策,强化兜底帮扶。开展援助对象与参保人员、低保家庭数据共享比对,为参加失业保险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兑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鼓励低保家庭援助对象积极就业,对可能因就业导致收入超出低保标准的,实施低保待遇渐退。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实施托底安置,并根据需要及时开发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筛选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和用人单位,精准推送援助政策,对能够通过信息比对核实的,直接兑现各项补贴,推动涉企政策和涉援助对象政策打包办理。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以人为本,细化具体举措,优先保障就业援助工作政策和资金需要,确保活动务实高效。要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工作合力。
(二)同步启动实施。就业援助“暖心活动”定于8月1日在全省上下同步启动。各地要提前谋划,在8月1日以适当方式(包括现场招聘、云招聘、直播带岗、主题宣传、走访慰问、送岗上门等方式)启动活动,并拍摄相关图片和视频影像。各地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提前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三)做好安全防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安全有序举办线下援助服务活动,制定活动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对要发布、推送的岗位信息加强核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且无就业歧视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有关援助政策、援助事项、服务渠道、活动安排,大力宣传困难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特色做法和鲜活经验,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援助工作。
(五)及时报送情况。活动期间,各地要及时报送活动进展及成效,相关工作信息、图文影像、新闻线索即时发至指定邮箱。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数据、典型案例、意见建议,有关情况总结报告请于11月8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残联。活动统计表请分别于8月30日、9月29日、10月30日报送当月数据。
就业援助方案 篇3
为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精神,为国庆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日常开展就业援助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迎国庆就业援助进家入户专项活动。我社区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0日——20xx年9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援助进家,政策到人,帮您就业。
三、工作目标
帮助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成员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帮助已经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稳定就业。
四、活动内容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家访活动,了解辖区内所有援助对象的情况和困难。
对全部未就业的援助对象,上门提供岗位信息和相关就业服务。凡是能落实就业岗位的,在活动期间全力帮助实现就业。
对已就业的援助对象,凡应享有扶持政策而未享受的',要以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为重点,在活动期间切实将扶持政策落实到人。
四组织相关宣传工作,和本次活动提供援助服务的具体措施,营造全社会帮助就业工作,互帮互助、共度难关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社区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明确此次活动在保稳定、保就业方面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社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指导,保证活动时效。要重点做好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监督指导工作,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做好走访摸查和各项具体援助工作
社区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居民的优势,在日常开展援助工作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此次活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帮一、面对面的服务,确保援助工作落到实处。
就业援助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要精神和保就业保民生工作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77号)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县相关部门主办20xx年克山县“就业援助月”线上招聘会,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活动方案明确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17日-1月31日
三、服务对象
(一)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淘汰落后产能转岗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脱贫人口及易返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帮扶对象。
四、活动目标
通过走访摸底、精准服务、集中帮扶等系列活动,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创业援助政策措施,使服务对象掌握政策服务的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援助服务,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创业,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
五、活动分工
(一)主办方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负责:1.企业招聘岗位统计。做好企业招工信息搜集、整理信息版本供活动做汇总统计和新媒平台发布使用。2、信息发布更新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快手、网站等同步开专栏“就业援助月专项信息发布”。
(二)承办方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联系各乡镇、各村做好统计就业帮扶需求清单、就业服务活动政策宣传;县乡村振兴局做好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就业意愿统计调研;县残联负责残疾人群体帮扶,落实就业帮扶保障措施和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创业项目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线上直播活动整体协调运作,负责线上招聘活动策划、文案、节目嘉宾对接沟通等,负责常态宣传和特别节目的策划、完成。
六、活动内容
一是确定帮扶对象,实施针对性帮扶。
(一)开展走访摸底。各部门通过走访乡镇、社区面向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残疾人等就业困难群体开展走访摸底慰问,了解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就业情况,对有就业需求的需要帮扶对象,现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帮助解决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建立帮扶清单。各相关部门指派专人依托“金保工程”业务系统就业困难人员模块、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残疾人实名制信息登记系统,通过实名制台账数据比对、联系核实、入户走访等形式,确定需要帮扶的就业援助对象,进行登记统计汇总,将尚未就业以及灵活就业但收入较低、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作为本次活动的重点服务对象,重点登记身体健康状况、求职就业意愿、就业需求岗位、省内外就业去向等信息,要做到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就业需求清、技能水平清、就业意向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是支持就近就地就业,鼓励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一)积极收集岗位。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各类用人单位,摸清县内外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广泛收集符合困难群众就业需求的岗位,建立岗位信息库,为就业援助做好准备工作。依托社区开发收集一批便民商业、物业管理等社区服务岗位,方便困难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动员企业提供一批年龄限制低、技能要求低、学历门槛低的岗位,拓展困难群众就业渠道;通过手工编织、假发勾织等低门槛项目开发更多灵活就业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准备一批市政保洁、卫生防疫、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群众予以托底安置,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多元的就业创业机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二)实施精准服务。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就业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于返乡后不想外出务工的就业困难劳动力,鼓励自主创业和新业态产业实现就业;对就业意愿不足的,通过就业政策宣讲、职业指导,合理规划就业方向,强化就业意愿;对求职技能不足的,为其提供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工种,有针对性的提升求职技能,满足其就业技能需求;对有就业意愿的,提供多种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帮助尽早实现上岗就业;想自主创业的,根据创业者意愿,开展创业培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奖补政策,为其提供创业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三)组织特色招聘。各部门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面向困难群众开展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提前制定招聘活动计划安排,举办覆盖城乡、深入社区的现场招聘会,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发布适合困难群众的招聘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岗位数据库,定向推送就业岗位,促进人岗精准匹配。要加强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发挥功能作用,帮助服务对象尽早实现上岗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四)支持灵活就业。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的重点挖掘,通过多渠道支持和鼓励零工市场规模化发展。加大灵活就业岗位归集,为困难群众提供岗位供需对接,促进实现就业。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维护等针对性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相关部门)
三是培树劳务品牌
(一)发挥品牌效应。各相关部门要广泛摸底调查,掌握本地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征、技能特点等带动就业能力强,从业规模较大,分布较为零散的劳务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劳务输出质量。(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二)做好劳务输出。开展劳务品牌从业人员推荐活动,加强劳务协作区域间定向输出、企业吸纳,健全劳务品牌长期稳定输出渠道,将就业困难人员、低收入人群作为重点输出对象,做好用工信息有效对接,促进精准供需匹配,拓宽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
四是支持产业、企业发展促进就业
(一)惠企政策落实。政府主动靠前服务、助推企业发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企业生产吸纳就业;对符合享受就业补贴政策的用人单位和困难群众,及时兑现补贴待遇,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调动企业参与活动的热情,吸纳更多困难人员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等相关部门)
(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发展一批当地优势特色产业项目,提高就业承载力。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落实奖补政策。发挥就业帮扶车间、企业等就业载体吸纳就业效应,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困难群体稳定就业,符合政策的.载体,落实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
五是推进劳务输出和劳务协作
各相关部门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强化省内外劳务协作,推动有组织劳务输出。摸清底数。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底数,积极与务工人员集中地区联系,掌握企业用工需求,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了解收集用工需求和岗位信息,建立省内外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为务工人员提供岗位信息;摸清群众外出务工需求和意愿,各乡镇对所管辖的困难群体的务工需求和就业意愿去向摸底调查,统计汇总外出务工就业需求清单,汇总报送就业相关部门。对外出务工较集中地区,由当地人社部门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劳务经纪人建立合作,以就业地为单位,根据就业地疫情情况和复产复工时间表,统筹安排返岗时间、错峰出行,为务工人员稳岗就业提供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是权益保障
各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权益保障工作;企业应当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用工,保障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兑现各种福利待遇等权益;对损害劳动者权益行为,严格按照政策法规给予相应的惩戒制裁,从而进一步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xx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坚持面向基层,带着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期间,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安全生产等要求,消除隐患,防范风险。
(三)突出重点。各部门要将重点帮扶脱贫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困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因疫情原因滞留就业地的困难群众,要兜牢就业底线,防止失业返贫。
(四)主动宣传。各部门要在20xx年1月上旬组织宣传本次招聘活动,提高活动知晓度,扩大活动影响力。要及时汇总活动有关情况,报送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线索等活动有关情况。同步启动、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
就业援助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集中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行动时间
20xx年6月-9月
三、服务对象
登记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
(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脱贫人口、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退捕渔民、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等。
四、行动目标
集中利用4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行动,对困难人员开展走访摸排、精准对接、重点帮扶,让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有就业需求的都能获得岗位信息,有培训需求的都能参加技能培训,有创业意愿的都能得到创业扶持,确保困难人员就业需求有响应,就业服务跟得上,就业帮扶有成效。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排联系。结合全市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以社区、村为单位组织基层就业工作人员、劳务经纪人,全面摸排困难群体未就业人员信息,掌握其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创业意愿、技术技能水平、培训服务需求等情况,做到“一人一策”“一人一档”。6月底前,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建立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台账。
(二)多方筹集岗位。深入辖区各类用人单位,广泛收集符合困难人员就业需求的岗位。依托社区、乡村开发收集一批便民服务岗位,方便困难人员就近就业。动员经营业绩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提供一批低门槛就业岗位,定向招用困难人员。储备一批保洁保绿、基层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进行托底安置。
(三)开展面对面服务。对每名登记失业的困难人员要做到主动对接、人人见面、分类帮扶、逐一销号。有求职需求的,向其推荐至少3个有针对性的岗位。有技能提升需求的,及时组织参加培训项目。对长期失业的,加强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明确求职方向。
(四)推行政策免申即享。用好大数据比对分析手段,对促进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补贴政策,推行政策找人、免申即享。对个别暂时不具备免申即享的政策,均实行网上申报,并提供代办帮办服务。进一步优化政策经办流程,加快资金的发放进度,确保补贴及时到账、应享尽享。
(五)组织专场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分类筛选用人单位和就业岗位,多形式开展困难人员专场招聘活动。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就业岗位精准推送,促进人岗匹配。在广场、车站等人员聚集区域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方便困难人员获取就业岗位信息。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拓展就业招聘服务供给渠道。
(六)强化创业扶持。结合本地区产业特色和资源禀赋优势,对有创业意愿的困难人员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助等政策。组建创业导师专家服务团,对困难人员的创业项目开展后续跟踪服务,把创业者“扶上马、送一程”。
(七)支持灵活就业。加强灵活就业岗位信息归集,支持困难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形态就业,持续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加快零工市场建设,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零工市场延伸,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即时性、针对性的就业岗位。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按规定落实好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将其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抓手和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带着对困难人员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人员的关心落到实处。要精心组织实施,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工作要求。
(二)强化督促指导。市局将成立十个指导组,对各区县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划片包干开展指导。通过查阅台账、电话抽查、实地走访等形式,重点检查各区县的登记失业困难人员数量是否下降、是否与未就业困难人员见过面、是否向每人推荐3个岗位、有培训意愿的是否参加培训、有创业意愿的是否得到创业扶持。相关情况将按月进行通报。
(三)做好安全保障。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线下招聘活动组织工作。严格设定困难人员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强化各级各类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提供就业服务的社会机构要按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严防困难人员个人信息泄露。
(四)广泛宣传引导。要紧扣专项行动主题,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要做好专项行动跟踪宣传,及时报道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上报专项行动进展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