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活动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健康管理活动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健康管理活动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xx〕61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皖卫老龄发〔20xx〕13号)精神,切实做好老年健康服务工作,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基本建立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5%;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5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4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全市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比例达到9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有中医馆;全市医疗机构全部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升老年健康素养
普及老年健康知识。结合“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联合国糖尿病日、全国高血压日、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老年人心理关爱等活动,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知识,提高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落实发展老年大学行动计划,将健康教育作为老年教育重要内容,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构建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委老干部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进健康促进行动。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和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人人有健康行动”,探索建立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实现健康知识自助互传、共建共享。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合理膳食、科学健身、戒烟限酒等专项行动,引导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到20xx年,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创建不少于2个省级健康促进区。(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老年文体活动。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基层计生协会、基层老年协会、老年体育协会和各类涉老文化、体育社会组织等,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健康有益的社会活动,自觉主动维护身心健康。深入开展适合老年人参与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广太极拳、五禽戏、八段锦等中医传统保健运动;落实和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在公共体育场所建设中配备适宜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区域、器材,到20xx年,城镇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基本构建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4.加强老年疾病监测和干预。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重点慢性病和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技能训练,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有效提升老年人抗风险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分类设计签约服务包,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县区每年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中,将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到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5%。(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依托精神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专业社工组织等力量,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爱服务。鼓励城乡社区成立社工服务站,设立专业的为老服务社工岗位,提供心理慰藉服务;建立空巢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引导社会公益组织提供关爱服务。到20xx年,每个县区选择2个社区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试点。(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实施《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加强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和管理。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实施“智慧助老”行动,提高为老服务科技化水平;鼓励县区和机构建立一键呼叫系统、居家服务管理系统,提高紧急救助能力水平。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到20xx年,全市创建不少于10个省级、4个国家级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科技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委老干部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
8.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相关专科医院为主体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疗机构建设,支持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建设老年医疗中心,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和医养结合机构。市本级建设1所集“医、康、养、护”为一体的老年医疗中心。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xx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超过50%。深化医联体改革,夯实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引导老年人一般常见病、多发病首诊在基层。(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探索老年医疗服务新模式。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探索建立适合老年人疾病特点的治疗模式、服务机制,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和指导,落实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完善家庭病床管理办法,选择1-2个县区开展试点,探索将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纳入建床范围,并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和质控标准。(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发挥中医药特色诊疗作用。重视中医药对老年疾病的预防保健作用,大力推广老年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到20xx年,全市90%的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有中医馆。(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所有医疗机构均要立即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并有效解决老年人就医的“数字鸿沟”问题。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到20xx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促进预后功能恢复。
12.加强老年康复和护理机构建设。推动将部分一级、二级医疗机构逐步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护理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市、县区结合实际开展试点,支持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或康复专科医疗机构。推动中医医院和养老院、护理院、康复机构开展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中医特色的康复、护理服务。到20xx年,三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增加老年医疗护理服务供给。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按需分类为老年患者特别是失能患者提供专业、适宜、便捷的老年护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为失能、高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促进机构护理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医疗机构提供的养老护理服务收费可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收取。积极探索“互联网+护理服务”新业态,鼓励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参与,提供养老护理服务。在政府为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中,应将助医服务作为重要内容,满足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提高失能老年人生命质量
14.建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居家、社区、专业机构相衔接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开展失能老年人基线调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进行服务。支持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机构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整合,探索推进综合性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支持各类医疗机构开展长期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强化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建设,到20xx年,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45%,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具备专业照护能力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受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提高老年人照护能力和水平。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升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能力。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能力和服务质量评估机制,并将其作为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规范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到20xx年,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执行体系基本建立。(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探索安宁疗护服务,倡导普及人文关怀
16.建立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开设安宁疗护病区。鼓励医养结合机构按照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专区或专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加强公众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老年教育机构健康课程。(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文旅局、市委老干部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探索安宁疗护扶持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选择1-2个机构开展安宁疗护试点,探索医保统筹基金按平均床日费用结算的方式给予支持。(市发改委、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优化安宁疗护服务。严格执行安宁疗护准入和用药指南。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庭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改善临终患者生存质量,提升临终患者生命尊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康铜陵建设的总体部署。各县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积极申报和开展全国和省级长期护理保险、安宁疗护示范市(区)试点。(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扶持政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资源配置、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政策支持和倾斜。加大对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老年医学研究和学科建设、以及老年医护专业人员培养及培训基地建设。符合条件的项目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支持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完善上门医疗护理服务和家庭病床的内容、规范、费用标准和医保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社会力量承担老年健康服务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队伍建设。加强老年医学基础研究和临床学科建设,推动老年学科发展。增加从事老年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养。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支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持续教育,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完善老年健康相关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职业发展前景。(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建立智慧健康养老企业信息数据库,培育智慧健康养老机构、对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进行智慧化改造,开展智慧健康养老智能产品展示和应用推广试点,推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在老年健康服务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推动线上线下结合,打造老年智慧健康服务网络。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安全保护机制。(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康管理活动方案 篇2
一、活动主题:
“凝聚心感悟,欢乐户外游”
二、活动宗旨:
为丰富员工的文娱生活,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缓解工作压力,实现劳逸结合,增强团队凝聚力,公司工会、综合管理科组织策划此次户外活动方案。
三、活动主体:
全体员工
四、活动地点:
xx景区
五、活动行程安排:
在不影响正常营业的情况下,本次活动分两批次开展。
1、集合时间:第一批年月日上午8:30分第二批年月日上午8:30分2、集合地点:龙运大酒店大堂门口,统一乘坐酒店租赁的客车出发至活动地点。
3、活动项目:观光、烧烤及户外拓展游戏(详见附件四)1)上午9:00到达目的地:拍集体照2)上午9:30-11:30开展户外拓展游戏3)上午11:30-下午14:30烧烤4)下午14:30-15:30自由活动
5)16:00集合准时返程
六、活动经费预算:
1、车费:xx
2、景区门票:xx
3、烤炉费用:xx
4、烧烤食物:xx
5、互动游戏纪念品:xx
6、备用药物:
七、合计本次预算经费:
xxx
八、活动工作人员安排:
策划员:xx
采购员:xx
道具、拍照:xx
物品保管:xx
户外活动游戏组织:xx
活动安全负责人:xx
九、注意事项
1、此次活动为户外运动,参与人员建议穿着轻便宽松衣服和运动鞋。
2、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规定,并准时到达集合点,及时清点人数。一切听从负责人的安排。
3、做好通讯联络和协调工作,期间出现任何突发情况时,要及时上报活动组织者并做好应变工作。
4、自行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特别是手机、钱包及其他贵重物品。
5、注意烧烤时的安全,以免烧伤烫伤。
6、妥善处理垃圾,爱护景区一草一木,做文明人。
健康管理活动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的精神和本学期园务计划,以幼儿发展为本的理念,突出幼儿发展的自主性和能动性,于10月15日——11月15日为体育月,在尊重幼儿个体差异的基础上,培养幼儿对运动的兴趣,体验乐趣,提高幼儿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并在运动中培养幼儿大胆、自信、勇敢合群的个性心理品质,为孩子们提供更广阔的活动空间、更充分的活动机会,切实提高幼儿身体素质。
二、活动主题:
“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三、活动要求:
人人参与,天天运动,教师、幼儿、家长达成共识,积极参与锻炼,确立合作、竞争、快乐、主动、健康发展的教育理念,以达到增强幼儿体质的目的。
四、活动准备
1、增设丰富的'户外体育器械:皮球、高跷、平衡木、呼啦圈、脚踏车、软垫、绳子、沙包等。
2、倡议教师与家长共同为孩子自制丰富的户外体育器械。
五、内容安排.
(一)、技能锻炼
1、项目:
大班组(跳绳,拍球,骑车);中班(拍球,踩高跷,骑车);小班(踩高跷,滚球,走平衡木):小小班(走平衡木,爬行)。
2、规则:
①、大班《跳绳》
a、单人跳:幼儿能连续跳10——15
b、双人跳:一人摇绳,两人同时跳5——8个。
②、大班《拍球》
a、原地拍球:幼儿能连续拍15下。
b、行走拍球:幼儿能边走边拍球5米。
③、中班《拍球》
a、幼儿原地拍球能连续拍5——8下。
b、2---3人互相抛接球。
④、中班《踩高跷》
幼儿能稳定的在操场上来回走。
⑤、小班、《平衡木》《滚球》
a、幼儿能大胆、勇敢走过平衡木,绕过障碍物。
b、幼儿能控制好球在跑道上滚而不出线。
⑥、小小班《走平衡木,爬行》
幼儿在老师的指导下大胆的走平衡木,能在老师指定的区域内协调快速爬行。
3、考核时间:11月14——20日
(二)、亲子运动会
1、各班选3个体育技能游戏和父母一起活动。
2、前期工作准备:通知家长,并组织家长、幼儿进行练习;后勤准备好活动器械、布置好场地。
3、活动时间:大班11月2日下午;中小班:11月3日下午;小小班11月4日下午;(雨天延期)。
4、评委:
大班:陈彩霞、李娜、潘达静、余彬
中小班:吴张荣、蔡传限、曾里慧、余彬
小小班:叶海哨、李敏、李娟、林丽君、余彬
统计:童爱霞、拍照:施海雁
六、考核、奖励
1、亲子运动会取小组第一名为优胜奖。
2、技能锻炼每个项目的前两为基本项,各班通过率应为95%。
健康管理活动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注自我、重视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引领学校心理健康活动丰富、多元、蓬勃开展,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助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按照市教委相关要求,全区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全力开展好我区今年“2”学校心理健康月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温暖你我阳光同行
二、参加对象:
全区各中小学、职校在校师生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22日—月2日
四、活动目标
1、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xx教委【20xx】x号),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各种积极、生动、活泼的形式,鼓励学生进一步树立自信乐观的.人生态度,培养阳光向上的积极品质,促进学生和谐健康成长。
2、组织发动学生、教师及家长积极参与体验,推动学校和社会、家庭共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现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学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覆盖。提升“2”心理健康月的影响力。通过程、活动、服务等多元载体,把心理剧、心理讲座、心运会、亲子趣味活动、心理团体辅导、心理咨询等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内涵及外延。活动结束,及时总结巩固成果。
五、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在“2”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期间,着力搞好知识普及,认真安排活动项目,科学制定活动计划。
2、要充分考虑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拓展和创新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切实把心理健康知识融入到各种活动中,努力吸引广大学生踊跃参加,以达到预期效果。
3、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利用广播、网络及升旗仪式等宣传舆论工具和工作时机,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及活动开展情况,推动活动在学生中间渐进深入,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
4、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并于心理健康教育月活动结束一周内,将亮点活动报道(rd档粘贴照片)发送到德育科公邮。
健康管理活动方案 篇5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卫生院,祝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家兵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项目目标
(一)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全镇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逐步使老年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掌握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并登记管理。争取到20xx年底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发现慢病患者纳入慢性病管理。
三、项目范围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四、项目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筛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高密度脂蛋白)、腹部B超(肝胆胰脾)、心电图检查。
(四)健康指导。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应及时治疗或转载诊。
3.对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4.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认知和情感等健康指导。
5.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五)中医体质辨识及中医药健康保健指导。
五、项目组织与实施
1.卫生院加强与村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2.由卫生院组织,村卫生室负责通知、预约65岁及以上居民到卫生院体检并接受健康管理。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可提供预约上门健康检查。体检表填写、录入、装档,管理率达80%以上。
3.65岁老年人管理电子台账登记,须完善台账登记相关项目,如户号、档案号、电话、身份证号、住址、辅查项目完成情况,体检通知单发放时间及体检反馈单发放时间。
4.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5.做好管理人员培训记录、课件等资料,认真落实上级培训和自身培训工作
六、考核指标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8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完整率≥80%,老年人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样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七、奖惩措施
卫生院对于完成年度工作指标项目较好的村医执予以鼓励,及时拨付项目经费,对于没有完成年度工作指标的,在第二年扣减相应的经费。
健康管理活动方案 篇6
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符合我县县情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xx〕10号)、省卫健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老龄〔20xx〕5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xx〕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引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闽清。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我县促进老年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得到完善,政府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局面基本形成。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老年医学科建设不断加强,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到2025年,我县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与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相适应的公平可及、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
1.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将家庭作为维护老年人健康的第一道关口。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和“两微一端”(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及健康科普平台,向老年人及家庭成员广泛开展生命观教育,宣传推荐健康科普知识,促进老年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各级医疗机构要结合老年患者的疾病特点,加强对老年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教育宣传,推广健康教育处方,指导老年人合理用药,减少不合理用药危害;疾控机构要组织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增强老年人主动预防和慢性病自我管理、自我健康保护意识。以“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节日活动为契机,集中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
2.将健康教育纳入社区活动和老年教育内容。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作用,统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动员各级老年社会组织、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多方面力量,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发展老年健康“云教育”,组织开发、遴选、引进一批养生保健、照护服务、生命尊严等方面的优质课程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到20xx年,县级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90%以上乡镇建有老年学校,6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中心,将健康教育100%纳入老年大学及社区老年教育课程内容。(责任单位:县委老干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3.将老年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设适合老年人就近健身的体育设施,打造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为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普及老年人喜爱的体育健身项目,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发挥老年体育协会作用,到20xx年实现县老体协组织覆盖,90%的乡镇、80%的村(社区)建立老体协组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创编、推广、普及老年人喜爱的体育健身项目达到43项。(责任单位:县文体旅局)
(二)加强预防保健,完善老年人健康管理
4.实施老年健康预防干预措施。树立和巩固“预防为主”理念。依托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集慢性病预防、风险评估、跟踪随访、干预指导于一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的三级预防机制。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开展老年人群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周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探索推动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5.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与医养结合服务作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失能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拓展签约服务内涵,注重签约服务效果,不断提升签约服务满意度。到20xx年,全县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2%。(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加强疾病诊治,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
6.完善老年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建立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进县二级医院转型发展、提升建设,重点整合发展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养老健康服务与管理等,发展医养结合,促进资源整合、功能转型、差异化发展。推动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老年医学科应符合《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xx〕855号)建设标准,采用老年综合评估常规模式、共病处理模式和多学科团队工作模式,对老年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将老年医学科建设纳入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内容。到20xx年,全县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鼓励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升级为社区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增强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总医院)
7.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和队伍建设。推动老年医学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关注疾病、功能、心理、营养、康复的“全人管理”模式转化,建立老年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推进老年医学、康复医学、老年照护等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加强对老年医学类科研的扶持力度。将老年医学科纳入县专科建设计划,对于符合条件获评市级及以上专科建设项目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建设经费补助。优化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完善医疗护理员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鼓励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员参加医疗护理员培训。开展老年健康相关的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职业发展前景。20xx年起老年医学科在编在岗(需连续在岗专职1年以上)医护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1000元紧缺急需人员岗位补助,所需经费专项核增医院工资总额,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但不纳入基数,全额预算单位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差额单位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和医院按1:1比例分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闽清医保局、县总医院)
8.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就医便捷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使老年人享受就诊、转诊、预约专家、保障用药等优先服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45号),保留人工服务窗口及现金收费窗口,确保智能设备有人工值守或志愿服务,利用数字化手段提高诊疗效率,让信息化与智能化“多跑路”,实现老年人就诊“少跑腿”。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函〔20xx〕457号)要求,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优化老年友善就医环境、倡导老年友善文化、健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管理、完善老年友善诊疗服务。到20xx年全县80%以上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闽清医保局、县总医院)
(四)加强康复护理,推广家庭病床服务
9.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鼓励中医院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服务”,扩大护理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等服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闽清医保局、县总医院)
10.加大家庭病床服务供给。根据《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和推进家庭病床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榕卫基层〔20xx〕45号)精神,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从家庭病床医疗业务净收入(医疗业务收入减除药品、耗材、检验试剂等业务成本支出)中提取不超过70%比例用于人员激励,结合责任医护人员工作量、质量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内部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分配。在20xx年梅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的基础上,力争到20xx年,家庭病床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健局、闽清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总医院)
(五)探索长期照护服务,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
11.探索建立长期照护服务机制。探索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做好与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的衔接,保障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按规定开办医务室、护理站等,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长期照护服务。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护服务,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重点支持发展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培育发展能够提供上门服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闽清医保局)
12.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鼓励第三方服务机构等研发和提供丰富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提升个性化、定制化水平,为适宜人群对接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xx〕262号)精神,稳步推进我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20xx年底,启动实施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试点期间先覆盖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自愿向闽清医保局提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提供基础护理、专业护理等服务项目。允许失能评估费用收入全部用于工作人员劳务支出,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医疗机构应将评估时效性、抽查合格率、举报投诉处理情况、服务标准化等纳入考核内容,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给相关人员,以提高参与人员的积极性。力争在2023年基本建立适应闽清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责任单位:闽清医保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六)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倡导临终关怀服务
13.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按照《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xx〕102号)精神,闽清县总医院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财政部门加大对试点单位的支持力度,将安宁疗护部分工作指标单列,并建立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科和安宁疗护病区,在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开设安宁疗护床位。将安宁疗护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经费预算。探索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推动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安宁疗护骨干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技术培训。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高效的机构与机构、居家与机构转诊机制。将安宁疗护服务与长期护理保险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闽清医保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总医院)
(七)深化医养结合,支持多模式发展
14.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进一步整合医养资源,鼓励不同等级、类型的`医疗、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新推出的养老用地优先建设医养结合项目或与医疗机构毗邻建设。支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的较大规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较小规模的养老机构按规范开设医务室、护理站等,或与附近的医疗机构协议合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的一次性补助8万元,设置护理站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增设养老机构。公立医疗机构经当地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床位,享受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
鼓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完成自身医疗卫生工作任务前提下,有余力的,可按“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在基层养老机构巡诊或多点执业时间,按实际天数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可视同晋升高级职称前规定的基层服务时间。申报副主任医师时,须提交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协议、合作双方派出和接受服务详细情况记录表等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报销政策基础上,由养老机构另外支付医务人员有偿的上门服务劳务费,劳务费原则上按照卫技人员职称情况核定,每半天200-400元,具体收费由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内明确。允许上门服务劳务费收入全部用于工作人员劳务支出,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医疗机构应将工作质量、数量等纳入考核内容,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给相关人员,以提高参与人员的积极性。到20xx年,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闽清医保局、县人社局)
15.鼓励创新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鼓励各乡镇在居家、社区和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方面积极创新突破,探索适合我县县情的可借鉴、可复制的医养结合经验。开展县级医养结合综合试点单位培育工作,对评估合格的县级医养结合综合试点单位,由县财政予以每家单位20万元奖补。积极争创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对于获评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的给予一定财政奖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四、组织实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出台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实现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整合养老、卫生等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