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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工作方案

2025/03/08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防火工作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防火工作方案 篇1

为了大力宣传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和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识,把防治森林火灾变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从根本上减少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会议宣传

(一)2月中旬,召开会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春季森林防火。

(二)3月上旬,举办由各乡镇林业站长、防火专干、县乡两级扑火队长参加的扑火安全知识培训班,对扑火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

(三)3月下旬,召开由各乡镇林业站站长参加的森林防火会商会议,对清明期间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总动员。

(四)3月下旬,由各林派所牵头,组织辖区乡镇林业站和大山护林员,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开展大山检查,宣传森林防火。

(五)4月中旬,召开由各乡镇防火专干参加的春防汇报会,对春耕生产农事用火期间的森防工作进行再动员。

(六)3月下旬,各乡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动员大会。

(七)4月上旬─中旬,由县防火办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深入鹰咀界自然保护区等十个特级森林防火单位,召开森林防火现场办公会议,进一步宣传森林防火。

(八)月最后一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

二、广播电视宣传

(一)每天播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由气象局通过县有线电视台、县教育电视台,在每天的天气预报节目中,定时发布全县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并播放1-2条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二)3月中旬至4月中旬。县森防办出动宣传车,深入全县25个乡镇集镇、重点部位和防火单位宣传森林防火。

(三)4月上旬,组织各乡镇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深入各自然村巡回宣传森林防火。

(四)各重点防火单位,在森林防火戒严期,组织人员手持电喇叭,深入周边村组宣传森林防火。

(五)每天在县教育电视台滚动播放10条以上森林防火宣传字幕。

(六)在森林防火戒严期,每天由县有线电视网、县教育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及时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并在县有线电视网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

三、文字宣传

(一)印发《会同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20xx份张贴全县。

(二)印发《森林警察防火提示》5万份,分发在全县各家各户。

(三)新置森林防火固定性宣传碑25块。

(四)悬挂森林防火横幅200条。

(五)各村委会刷写森林防火石灰标语5条以上。

(六)书写张贴森林防火标语3万条。

(七)印发100×50公分森林防火搪瓷标语牌250块,悬挂在全县各乡镇的主要交通要道口。

四、中小学校“四个一”宣传

(一)3月下旬至4月上旬,发动全县各中小学校的师生将5万份“清明扫墓、小心山火”的小旗插至林区的每座坟墓上。

(二)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块森林防火宣传牌。

(三)3月下旬由每个学生写一封致家长的森林防火信。

(四)3月份由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防火专栏。

(五)3月份每个班召开一次森林防火班会。

(五)4月份每个中学和学区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作文竞赛、书法比赛、歌咏比赛。

(七)4月上旬每个乡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森林防火游行宣传活动。

防火工作方案 篇2

各居(村)委会、辖区各单位:

根据新区《关于加强冬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__辖区冬季安全防火工作,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__辖区实际,制定 20xx年冬季防火工作方案如下:

社区、村消防安全通道;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加油站、储存场、木器加工厂、网吧、超市等。

1、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居(村)委会、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街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分析研判、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消防措施,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等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2、大力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组织群众开展一次灭火和逃生疏散演练。同时结合11.9全国消防安全日,利用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自救互救能力。

3、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各居(村)委会、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狠抓工作责任制,确保火灾形势高度平稳。凡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重、特大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严格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冬季消防安全活动情况,并将总结于xx年12月31日前报__街道办事处综治办。

防火工作方案 篇3

xx镇林地面积69627亩,占土地面积131949亩的41.7,有林地面积54989亩,占林地面积的80。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包站领导、站长、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站、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站、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镇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及包站、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站、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包站领导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火场距国有林场、重点镇办林场二公里以内,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边防武警战士由公安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

防火工作方案 篇4

根据省、市、区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学校决定自20xx年11月6日至20xx年3月31日期间集中开展冬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冬季防火工作要求,以强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为主线,做到防火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到位,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全面提升安全防火长效机制建设水平,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扎实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11月6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冬季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班会等进行广泛宣传防火常识,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常识,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达到“三懂三会”的基本要求,增强安全防火人人有责的自觉性,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做好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工作(11月16日至20xx年3月20日)。各单位在冬季防火期间,要适时组织师生疏散逃生演练。学生公寓协调院系组织学生进行疏散逃生演练,各教学楼管理员协调院系组织师生进行疏散逃生演练,演练要注重实效,制订预案并严密组织实施,防止发生事故。要充分利用冬季防火有利时机,学生公寓协调院系对学生寝室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确保寝室安全。各单位要结合落实省教育厅20xx年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落实“网格化”排查措施并建立台帐,对所管辖的区域、部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自查活动,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防火安全。

(三)做好总结验收工作(3月21日至3月31日)。在自检自查和专项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学校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冬季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存在火险隐患未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三、重点工作任务

在冬季防火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和自查以下情况:

(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所属人员防火常识安全教育情况;

(3)火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逃生演练情况;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6)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情况;

(7)消防水源、灭火设施(消火栓、灭火器)设备完好有效情况;

(8)燃气设备、管道、灶具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

(9)师生员工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防火常识情况;

(10)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器具的使用管理情况;

(11)校内建筑设置的.室外牌匾是否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情况;

(12)学生在公寓寝室违章使用电器、明火器具、吸烟查处情况;

(13)消防安全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14)新上岗教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15)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熟悉情况;

(16)火灾隐患风险评估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清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冬季引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火灾高发期。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意识,从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清冬季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落实方案,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形成科学、规范的安全防火长效机制。

(二)要严格落实防火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强化落实安全防火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多措并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严格整治、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防火工作责任到位、日常检查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部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整改的隐患未查清、整改不放过,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检查一处,安全一处,放心一处。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火灾事故的,实行问责制。

(三)要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冬季防火工作的有利时机,强化宣传教育,形成“消除火灾隐患光荣、产生火灾隐患可耻”的舆论氛围。各单位在冬季防火期间要适时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注重实效性,防止走过场。

(四)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和大型活动的值班工作。冬季防火期间重要节点多,各单位在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期间,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值班检查,值班人员要勤检查,多巡视,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上报和处置,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和安全稳定。

(五)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于20xx年12月15日前书面报保卫处备案。

防火工作方案 篇5

第一章总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从指导思想上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凉山州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决守住不能出现重大人员伤亡的底线,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重点目标、重要设施和林区村寨的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州级相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州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制订、印发本预案,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组织实施,同时指导县(市)人民政府制定、修订本辖区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工作。

(二)坚持科学处置、安全第一的原则。

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原则,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

(三)坚持以专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

处置森林草原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时效性和较强的专业性,坚持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来做的原则,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应急民兵等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等为补充力量。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牧区职工、机关干部和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五、主要任务

(一)转移安置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二)组织灭火行动。

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三)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四)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五)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加强舆情监管和引导。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六、组织指挥体系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

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各乡镇(街道)依据需要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二)扑救指挥。

坚持“属地指挥、分级指挥、统一指挥、专业指挥”原则。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州内跨县(市)的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相应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行政区内的指挥工作。跨州界的森林草原火灾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协调指挥下开展工作。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负责火场全面指挥工作;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由其最高指挥员担任副指挥长,主要负责制定扑火方案、部署扑火力量和现场组织灭火,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前指统一指挥。前指应划定火场警戒区,划入警戒区的火场及周边行政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前指同意不得前往火场、不得干扰前线扑火及指挥。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就近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需要调用应急航空救援飞机时,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办理。县级行政区域内各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伍由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直接调动,跨县级行政区域调动增援力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协调,由拟调出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拟调入县(市)负责对接及相关保障。

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县(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

部队和民兵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根据前指制定的扑救方案负责指挥具体行动。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过程中,均应制定应急避险预案,明确进场路线、撤离路线和示警信号,一旦遭遇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避险预案,迅速、高效、安全实施紧急避险和营救行动。当现场扑火人员生命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严重威胁时,前指和各扑火队伍指挥员应坚决果断停止行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三)专家组。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第二章预警监测

一、预警分级

凉山州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预警制作和信息发布

(一)预警制定职责。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牵头,会同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制作。每年防火期间,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适时召集州气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会商,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作预警信息。

(二)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和预计持续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以及事态发展、工作措施及公众响应建议和咨询电话等内容。

(三)预警发布流程。预警信息制作完毕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依程序进行发布。

重点时期、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凡是在高火险期内遇有极端天气情况时,经口头报请领导同意,可先下达预警信息发布指令,事后履行补签程序。

三、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接收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立即启动响应措施。

(一)蓝色预警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常态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加强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工作。

(二)黄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领导带班、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昼夜有人值班,随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备勤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加大护林护草巡护和瞭望监测频次。

(三)橙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及时了解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单位应对措施,密切关注森林草原火情动态;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隐患问题登记在册,限时整改到位销号,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增派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严管死守,加强用火审批管理。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各自职责,落实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准备工作。

(四)红色预警响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下列响应措施:

1.属地县(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原则上至少有1人在家值班,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属地。

2.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带班领导、指挥长和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定期调度了解相关成员单位值守情况,部门主要领导也要随时掌握各种突发情况;全州所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执行靠前驻防。

3.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组建暗访组开展常态化暗访;加大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宣传和播报频次;加大巡查力度和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频次,所有巡山护林护草员全部投入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分管森林草原防灭火同志带头巡山,对于重点地区、重点林区牧区临时增派力量,严管死守。

4.执行最严的火源管理措施,外来车辆或人员需要进入或通过重要林区牧区的,县(市)交通部门依据实际确定放行时间进行集中放行。本地村民进山入林入草的必须向所在村组干部进行报备,未按规定报备进山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停止各级防火区内除丧葬用火外的一切生产生活用火审批,需要进行丧葬用火的,由属地乡(镇)调度有关扑火力量到场监管、确保安全。

6.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7.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协调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西昌站、西昌青山机场、盐源航空护林直升机场适时开展防火航空巡护工作。

8.气象部门发布大风蓝色预警后,重点林区管理人员根据林区实际情况通知区域内高压输变电线路单位执行紧急断电,大风预警解除后恢复供电。

四、预警落实报告

(一)期中报告。红色预警期间,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每3个工作日1次,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二)完整报告。橙色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应当在预警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县(市)内预警响应落实情况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备案。

五、预警调整和解除

因气象等条件出现变化,州气象局需要调整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等级建议的,经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的报批及发布程序。

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到期自动解除。

第三章火灾信息报告

一、报告原则

必须坚持接警必报、主动了解、多方沟通的原则;必须坚持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原则;必须坚持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为报告主要负责单位,报告内容准确详实的原则。

二、报告程序

遵循首报、续报和总报三个程序,主动、及时、准确报告情况。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应作为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火情报告执行机构,做好各方面情况沟通及其火情信息报告工作。

(一)县(市)报告要求。

进入防火期,各县(市)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要各自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负责信息工作,确保归口一致、口径统一、准确详实。前指成立后,由指挥长确定4名联络员具体分工,其中2名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2名作为前指的信息员参与前指会议、撰写火情报告。

首报:接到辖区各渠道报告或报警后,应当立即核实大概的起火位置、可能影响的范围等基本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30分钟内将所了解的情况以电话形式及时报告州级对口部门,通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续报:应将了解到的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情态势、植被状况、组织扑救等具体情况,联络员之间同步相互通气,在首报后120分钟内完成第一次续报。续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随时报告。

总报:火灾扑灭后,在24小时内将详细情况以文字形式报告。对于比较复杂的火灾现场情况,可形成简单书面材料进行初报,详细调查后总报。

(二)州级有关部门接报要求。

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接到火情报警应迅速核实,按规定向有关领导报告;接到领导指示后,应迅速予以传达;根据预案规定和领导要求调集增援扑火力量;通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同步开展工作。

发生以下森林草原火灾的,要立即向州委、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一是红色预警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二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进场后,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三是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安全的森林草原火灾;四是发生人员伤亡的森林草原火灾;五是经研判需要报告的其他森林草原火灾。

(三)向省级部门的报告要求。

一是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卫星热点监测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反馈核查信息,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二是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草原火灾,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三是对火灾扑救中出现的重要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国家、省委省政府领导有明确指示、批示的,上级派出工作组现场指挥等),州委办、州政府办、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州应急管理局应立即电话报告,随后补报文字材料。

三、报告内容

(一)起火地点:地名、经纬度、林地权属、地类属性。

(二)起火时间:火灾发生时间、发现时间或接到火情报告的时间。

(三)起火原因:何种用火引起,肇事者情况。

(四)当地天气:风力、风向、气温、湿度、有无降水等;

(五)火势情况:火场燃烧情况、发展蔓延趋势(按照火场周边描述,火区内或附近有居民点和重要设施要特别说明)。

(六)扑救情况:出动扑火人员、车辆、通信、扑火机具数量,到达火场人员和指挥员姓名、职务。

(七)损失情况:火场面积(林地面积)、受害森林面积、主要树种、林龄、火灾种类、人员伤亡和其他损失情况。

(八)发生在边界的火情,要说明距边界的距离,发展趋势,有无烧入烧出危险或烧入烧出时间、地点、经过和损失情况。

(九)地方各级指挥部采取的扑救措施和扑救方案。

(十)扑救过程中的困难,以及需要上级支援和帮助解决的问题。

(十一)火案调查处置情况。

四、报告格式

(一)标题:要求醒目、简洁,要涵盖主要内容,如有必要可加副标题。

(二)文件日期、报告时间:要写明具体日期和使用24小时制。

(三)文件编号: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文件序号,编号要有连续性,如有缺失应说明。

(四)报告正文:如有多起火灾或多个火场,应先综述再分述。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火场最新动态(扑救进展、有无明火、火线长度、火势强弱、控制程度、扑救方法等)、扑火人员数量(总数及其中专业扑火队、驻军、武警、森林消防等人数)、火场气象、火场指挥等情况。相关计量单位统一使用法定表述。

(五)火情报告编发人员:包括编辑、签批人员姓名。

五、发布信息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新闻报道工作,统一由州县宣传部门负责按照新闻发布相关规定,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信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草原火灾灾情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等。加强舆论引导和自媒体管理,防止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及时辟谣澄清。

第四章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展态势和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响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本级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情发生后,按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早期处置。预判可能发生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为主组织处置;预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请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必要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

二、响应措施

火灾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一)扑救火灾。

火灾发生地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地就近组织和协调调动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消防救援队伍等专业队伍,申请调配航空灭火飞机、消防水车等大型装备参与现场处置,依托防火道、隔离带阻断火灾蔓延,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指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科学组织扑救,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情况下,迅速有序开展扑救工作,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宿营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加强火场管理,保持通信畅通,设置火情观察哨,提前预设紧急避险措施,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及时预警,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未经专业训练以及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二)转移安置人员。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按照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住处、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医疗救治条件。当居民点、农牧点等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地方,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三)救治伤员。

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在扑救现场待命,如有伤病员迅速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四)保护重要目标。

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电力、通信设施、学校、村庄、居民区等重要目标物或重大危险源要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当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按照预案疏散受威胁的群众并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并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以水灭火、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确保目标安全。

(五)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火场周边交通秩序管控,保障救援力量和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六)火场清理看守。

森林草原火灾明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防止复燃和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由火灾发生地组织足够的专业扑火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人员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七)应急结束。

在森林草原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八)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褒扬。

三、州级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州级层面应对工作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县(市)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

(一)IV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5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1500公顷的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12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发展态势持续蔓延扩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与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共同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IV级响应。

1.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火情监测,及时连线调度火情信息,通知县(市)妥善做好受火灾影响群众的疏散安置等工作。

2.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或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视情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3.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预告相邻县(市)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消防救援队伍做好增援准备。

4.根据需要,由州应急管理局协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应急航空救援飞机参与火灾扑救工作。

5.根据火场周边环境,提出保护重要目标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的建议。

6.视情发布高森林草原火险预警信息。

7.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二)Ⅲ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报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共同组织研究决定后,以指挥部名义启动Ⅲ级响应。

1.在州委、州政府领导和指挥下,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依托应急管理局指挥中心全要素运行,指挥长或其委托的常务副指挥长、副指挥长立即带领工作组赶赴火场成立州级火场前指,下设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火灾监测、通信保障、交通保障、社会治安等工作组,具体组成及任务分工按相关规定执行。

2.根据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近协调扑火力量、物资及装备等参加火灾扑救。

3.气象部门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指导做好重要目标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5.视情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

(三)Ⅱ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4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敏感时段(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假期,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期间)或敏感地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公园,原始林区、城镇和重要设施周边,省际边界),且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草原火灾;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决定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协调调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4.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视情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州外扑火力量主动增援的,统一接受州前指相关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行动。所有外来扑火力量发布火场有关新闻信息需经州前指批准。

7.未经过州前指调度或对接的增援队伍,一律拒绝其进入火场。

(四)Ⅰ级响应及应急处置。

启动条件:过火面积超过10000公顷的森林火灾或者过火面积超过60000公顷的草原火灾;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森林草原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影响,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要求启动响应的森林草原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并报请指挥长同意,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报州委、州政府同意后启动Ⅰ级响应。

启动Ⅰ级响应后,在Ⅱ级响应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

1.组织火灾发生县(市)党委和政府开展抢险救援救灾工作。

2.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跨区域增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应急航空救援飞机等扑火力量、装备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县(市)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受威胁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进一步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抓紧天气条件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建立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服务管理机制,及时、定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协调指导相关媒体做好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四、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地区、时间敏感程度,受害森林草原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五、应急结束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按启动响应的相应权限终止响应,并通知相关县(市)。

六、综合保障

(一)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公路、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协调直升机实施空运。必要时,地方专业扑火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输送由州人民政府安排州交通运输局落实运输车辆。

(二)物资保障。

州应急管理局、州林业和草原局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研究建立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州、县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装备和物资。

(三)资金保障。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支出。州、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四川省自然灾害应急救灾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保障。

第五章后期处置

一、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二、火因火案查处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三、约谈整改

针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县(市),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及时约谈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四、工作总结

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重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火灾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扑火工作中因公受伤、致残、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牺牲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

第六章附则

一、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形成上下衔接、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三、预案演练

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会同成员单位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火工作方案 篇6

为全面加强公司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上海地区消防委《关于切实做好上海地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1航站楼流程改造工程和公司、项目部安全形势运行平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和上海消防委《上海地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为依据,按照“公司依法管理、项目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要求,推动我部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切实改善公司及项目消防安全环境,确保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领导,公司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突发事件的管理,统一指挥、调度、协调、指导各单位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实施。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把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安全。

三、防火工作重点内容

1、全面排查火灾隐患,大力消除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项目部将认真排查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建筑装修、工地木工棚、易燃易爆物品仓库、防火设施器材的配备、现场临电的管理、员工集体宿舍设置、消防行政审批手续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力度,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进行火灾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措施,项目部将在12月28日前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2、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消防执法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全面排查消防产品质量情况,坚决不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全面开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进一步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项目部将不断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消防档案的管理,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4、强化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冬季防火工作特点和各工种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员工学习防火、灭火及自救逃生等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规范项目部重点部位灭火及疏散预案,加强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操作技能,检验消防设施运行及维护保养状况,使每一名员工都能了解岗位火灾危险性,熟练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的知识,提高查改身边火灾隐患的能力。

5、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各单位要制定宣传方案,采取黑板报、壁板报、宣传栏、安全简报、张贴画、专题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形成人人参与消防的局面,营造浓厚的消防氛围,切实提高各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防火工作自即日起,到明年3月底结束。

(一)项目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消防氛围,认真安排部署防火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落实消防领导小组及消防保卫人员。

(二)以实现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为载体,以消除火灾隐患为重点,统筹安排各项防火工作。按照“消防组织制度规范化、设施器材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培训演练经常化、检查巡查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按照“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责任自负”的原则,积极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御火灾的`能力,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20xx年12月28日前项目部对宿舍用电、消防设施、现场临电及动火进行检查验收,查找不足,按要求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冬季天气寒冷,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引发火灾的不安全因素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们将提高对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的认识,将防火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侥幸心理,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项目部将落实各区域、各部位、各班组责任,加大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力度,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