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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申请书

2025/03/09申请书

老地方整理的财产保全申请书(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1

申请人:盖xx,男,汉族,无业,住青岛市

委托代理人:朱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x

住址:xxx

法定代表人:xxxx

请求事项:恳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xx银行的账户资金xx万元,账户为: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对双方的争议事由情况进行描述)。鉴于上述情况,被申请人的转移财产企图明显,情况紧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请求。

申请人以自己名下的人民币定期存款20万元为此项申请提供担保。如申请错误,申请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2

申请人:姜锦利,男,汉族,1960年2月9日出生,现住武昌区小东门凯乐花园。身份证号:xxxxx

申请人:毛志敏,男,汉族,1979年11月19日出生,现住洪山区洪山乡贺家湾52号。身份证号:xxxxx

被申请人:卢洪华,男,汉族,1965年1月17日出生,住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港口镇港口集镇5号。身份证号:xxxx

被申请人:湖北赣华新农村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汉阳区七里庙81号。

法定代表人:卢洪华

被申请人:马龙祥,男,汉族,1963年6月25日出生,住,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镇莲花桥马家湾60号。身份证号:xxxx

保全事项:

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名下2656600元银行存款或查封等值财产。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借款纠纷一案即将向贵院提起诉讼,因发现被申请人有效资产将被拍卖,故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望准予为谢!

此致

洪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申请事项:

1、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元或查封其相同价值的财产。

2、保全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已在贵院立案,为确保今后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单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依法,申请人以自有财产为该保全申请提供担保,若申请有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申人请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致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4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XXXXX纠纷,于X年X月X日向你院提起诉讼(或XXX申请人即将提起诉讼)。由于被申请人有X的可能,特申请给予采取保全强制措施。

请求目的

事实与理由

XXXXX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5

申请人:罗士中,男,1948年2月8日出生,住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宝城灵芝新村79栋101号,联系电话:xxxx身份证号码:xxxxx

被申请人:蒋雪光,男,1952年1月20日出生,住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花园一村29栋401号,联系电话:xxx身份证号码:xxxx

请求事项:请求事项:

1、立即查封被申请人蒋雪光的银行账号,冻结其账户的存款。

2、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的湘生汽车用品商行店内的商品和财物。

3、立即查封被申请人经营店铺的仓库,位于三湘汽配城的泰时三湘金地1栋2楼4号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至今,被申请人批发和零售侵犯申请人专利权的汽车方向盘锁,情节严重,20xx年5月申请人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请求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长沙市知识产权局认为被申请人销售的产品侵犯申请人的专利权,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侵权产品的`销售,并且不得以任何其它形式将其投放市场。但被申请人目中无法,拒不赔偿损失,也不执行处理决定,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而继续大量销售侵权产品。为此,申请人请求长沙市公证处对被申请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和过程进行了保全证据。现申请人拟就这一专利侵权纠纷向贵院起诉,索赔标的40万元。因被申请人藐视国家法律,视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如废纸,在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的庭审调解时,被申请人曾口出狂言:一分钱也不赔其无所畏惧的法盲姿态可见一斑。

现情况紧急,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和隐匿财产,导致判决后无财产可供执行,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向贵院申请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位于长沙市三湘汽配城内三湘汽车生活馆1—015号店铺,湘生汽车用品批发商行的商品和财物;申请人愿以名下的xxxxx的房产作为担保。如因我方申请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由我方负责赔偿。

此致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

20xx年x月x日

财产保全申请书 篇6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财产保全措施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

2、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3、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财产保全裁定的;

4、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裁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申请人:xxx

住所地:xxx

委托代理人:xxx工作单位:xxxx

贵院xxx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扣押申请人xxx(财产);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二百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作出以前,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的保护,申请人不应该承担因财产保全而带来的损失。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综上,申请人愿意提供与保全财产等价值的货币作为担保,请求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敬礼!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签字或盖章)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