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引导群众主动建设美好家园,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农村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结合创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助力乡村振兴和扶贫攻坚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开展“文明家庭户”创建,行政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家家参评,户户挂牌。
三、创建内容及评选标准
“文明家庭户”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和谐友善、文明风尚、干净整洁、美丽宜居。
“文明家庭户”评选标准: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二)和谐友善。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与乡邻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三)文明风尚。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对老人、对长辈、对他人讲究礼貌,待人接物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四)干净整洁。房前屋后摆放整齐,禽畜家畜集中圈养,粪便及时处理。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村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丢乱扔,不向河流、路边、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积极参加农村“三改一建”(改水、改厕、改厨,建沼气池)活动,厨房、厕所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卫生标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达到“五净一规范”要求,做到“门前三包”,自觉接受卫生管理,履行村规民约。
(五)美丽宜居。房前屋后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美化,无杂草、垃圾、污物;庭院布置协调美、居室整洁靓化美、庭院清洁卫生美、庭院绿化格局美、注重文化内涵美,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家庭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镇村面貌的改造提升,疑心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四、评选范围
全镇所有行政村的家庭户。
五、评选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镇成立“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包括评选组和督导组),并且督导各村成立村级“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
2、通过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部署,做到评选内容、标准家喻户晓。通过发放倡议书,村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先进典型的过程,形成浓厚氛围,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家庭”评选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实施阶段
1、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荐“文明家庭户”,填好申报表交镇“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由镇组织人员以现场查看和走访的形式逐户验收,通过严格审核后确定“文明家庭示范户”。
2、对于评选出的示范户发放“文明家庭”牌并在全镇张榜公布。
(三)长效机制
“文明家庭”评选领导小组督导组,每季度不定期对评选出的“文明家庭”进行抽查,抽查一次不合格的,责令一周内整改到位,若出现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或累计三次抽查不合格的情况则撤销其“文明家庭”称号。
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2
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以创建文明村为主线,以促进乡风文明为重点,不断深化群众性文明创建、和谐创建活动,有力的提高了农民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中刘村"两委"决定,在全村评选表彰 "十星级文明户"。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评内容
这次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要围绕思想进步、道德高尚、重教尚文、勤劳致富、遵纪守法、履行义务、计划生育、移风易俗、环境卫生、热心公益十个方面内容,要严格创评标准条件,严格创评程序,确保创评效果。
二、创评要求
要根据考评标准要求,组织召开村级创评工作会议,对整个创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要按照星级文明户档案的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召开村民会议,评选出十星级文明户,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要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在评选的基础上,确定20个优秀十星级文明户,参加全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创建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提报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检查验收,排出名次。由村"两委"审核后,提报市镇政府审批,并命名表彰。
三、组织领导
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创建文明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对我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次检验。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创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评选要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决不能应付了事,流于形式;要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条件,不搞照顾;要充分体现民意,真正把各方面过硬的先进评选出来,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上水平。
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3
根据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陆河文明办〔20xx〕9号)部署和陆河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培塑基层先进典型,弘扬家庭文明新风,推动全镇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为陆河全面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比对象
在本镇居住的所有居民,以户为单位。
三、评比内容及标准
星级文明户创建是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结合本镇实际,按照便于操作、规范标准、示范引领的原则。“十星”基本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
①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②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③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④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⑤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⑥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⑦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由于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二)遵纪守法星。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
②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
③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④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⑤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三)尊德守礼星。
①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
②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
③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④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
⑤积极参与“陆河好人”“文明家庭”等推荐评议活动,尊崇褒扬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自觉维护他们的荣誉和形象;
⑥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上网等行动,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自觉抵制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
(四)勤俭节约星。
①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居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
②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③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五)孝老爱亲星。
①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
②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
③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
④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六)诚实守信星。
①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
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
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
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⑤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七)崇文尚学星。
①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②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
③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④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
⑤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八)健康生活星。
①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
②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
③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④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
⑤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乱砍滥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⑥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
⑦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
⑧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
⑨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九)兴业致富星。
①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
②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③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十)助人为乐星。
①乐善好施、乐于助人;
②与乡邻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③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弱、病、残、孕、幼和困难人群;
④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评选时间
20xx年4月-5月。
五、评选程序
1.农户自评。各村(社区)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自评申报表》,向村委提出申请。
2.村(社区)评审推荐。由村(社区)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六星以上的星级文明户候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再报镇创文办。
3.镇创文办审批。创文办“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上报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最终名单确定后下发批复至各村(社区)。
4.授牌表彰。各村(社区)通报“评星”结果,对“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推动“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基层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和标准,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各村(社区)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在创建评选活动中严格把关,不搞平均主义、不优亲厚友,同时要做好创建评选活动各种材料、图片、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妇联部署要求,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不断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加强对农村妇女和家庭的教育和引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镇“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目的
活动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通过宣传发动、组织评选,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积极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提高文明家庭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文明程度。
二、评选任务
分别以村(社区)、镇两级组织“文明家庭”先进典型的评选。
(一)村级“文明家庭”。比例应占全村户数的20%以上,可以通过自荐或他荐,经村(居)支两委审核评选。每月月底前在村公示栏、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公布,每月开展动态管理和评定。
(二)镇“文明家庭”。在村一级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基础上择优评选,比例应占整个乡镇户数的2%以上,经村(居)两委上报,由镇政府审核后,在11月底之前下文表彰并挂牌。(指标见附件)
三、推荐条件
(一)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二)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团结意识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四)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五)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六)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七)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八)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镇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凡是在上述爱国守法、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家教良好、家风淳朴、绿色节俭、热心公益等某些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有资格申报杨市镇最美家庭和文明家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推荐参评: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5)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6)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参与方式
可以通过村居推荐、邻里推荐、自荐等方式进行。各村居择优从好婆婆、好媳妇、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党员示范户、优秀医务工作者、体育运动员、优秀企业家、德艺双馨艺术家、优秀志愿者、优秀技术工人、军烈属、荣誉军人、军人家庭、好军嫂、卫生户等优秀家庭中产生。各村居自行开展评选活动,并择优填写《杨市镇文明家庭或最美家庭申报推荐表》另附一张全家福照片和500字家庭主要事迹,推荐到镇里参与镇文明家庭的评选。
社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 篇5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努力建设区域中心城市高品质核心区,根据区文明办号文件要求,在全乡继续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着力提升我乡乡风文明,为建设公路沿线经济产业带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奋进思变、淳朴向善、理性包容”的优良民风。
四、评选标准
遵守法规守法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团结邻里和睦星:邻里和谐,友爱互助,崇尚“远亲不如近邻”,每年拜访邻居不少2次。
讲究公德文明星:爱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言行文明,待人和气,以做文明、有礼人为荣。
实干兴家勤劳星:不好逸恶劳,不畏惧艰辛,勇于奋斗,自立自强,凭勤劳实干立足社会。
践行传统美德星:热爱祖国、热爱,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夫妻恩爱、晚辈孝顺,家庭成员对家庭、社会、他人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按照家庭认星、小组评星、村(社区)委员会定性、乡党委审核程序进行,评选时间及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11月5日-11月15日,10天)。由乡党委组织村(社区)召开动员会,印发评选标准,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引导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评选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家庭认星(11月15日-11月20日,5天)。以家庭为基础,以每个家庭对照“五星级文明家庭”标准自我评定,申报星级数并提出理由。
(三)小组评星(11月20日-12月1日,10天)。各村(社区)组织村(居)民小组群众、村(社区)书记、主任根据申报家庭的实际情况,结合评选标准采取投票或评议等方式开展评星活动。
(四)村(社区)委员会定星(12月1日-12月5日,5天)。村(社区)委员会根据小组及单位评选的星级数,结合申报家庭情况确定星级数,并张榜公布定星结果。
(五)乡党委审核(12月5日-12月15日,10天)。乡党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评星情况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星级数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