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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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1
为配合做好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动我乡形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农村新风尚,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拟于近期举办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最美家庭”的基本要求
家庭和谐、邻里和睦、文明礼貌、卫生整洁
二、评选步骤
1、评选对象的确定。
采取自主报名+村委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评选对象。山水活动通知后,群众报名自荐的,将基本信息发送至山水。同时,每个村委会推荐2户家庭参加评选,并将基本信息发送至李xx处。
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内容:所在自然村、户主姓名、联系电话、其他家庭成员姓名、1张家庭照片、100-200字家庭简介。
2、评选方式
(1)初步筛选: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对自主报名和推进的名单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参选资格;
(2)网络投票: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山水网络投票,得票最高的前5个家庭入选“乡最美家庭”。
3、颁奖
评选活动结束后,乡党委将适时举办“最美家庭”颁奖活动。
凡入选“乡最美家庭”的,颁发“乡最美家庭”牌匾一块,同时奖励高档行李箱一个;获得提名奖的家庭奖励普通行李箱一个,予以鼓励。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报名或推荐方式参加活动,在全乡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各村推荐的家庭要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群众普遍反映较好的家庭推荐出来,使本次活动真正达到引领全乡文明风尚的效果。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2
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妇联联合下发的高妇发(20xx)1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淳溪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淳溪镇“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创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评选活动作为文明乡村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注重培育良好家风,不断提升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推进幸福淳溪建设夯实基础。
二、评选标准
(一)“最美家庭”参评标准:
传承家风:传承优良家风,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孝老爱亲:弘扬孝道,孝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携手相助。
科学教子: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善邻友好:邻里和睦,团结友爱,守望相助。
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服务社会,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
(二)“最美庭院”参评标准:
环境卫生清洁美(洁化):庭院内外整洁干净,无垃圾、杂物、污水、污渍等。
摆放有序整齐美(序化):庭院内外观整齐有序,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之物。
种树栽花绿化美(绿化):庭院内外、房前屋后有观赏花草树木(或果树)、盆栽盆景等,且错落有致、色彩搭配合理,绿化面积不少于庭院面积的20%
庭院布置协调美(美化):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有一定文化品位、美韵特色的景观。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
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利用一切宣传渠道,宣传资源向各自然村、居民小区发出倡议和活动通知,发动全村、社区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确保活动家喻户晓。
(二)组织推进阶段(10月)
各村、社区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常态化推进,设计活泼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参与。抓好“晒幸福生活、讲和谐故事、展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四个环节,最大限度发动广大家庭共同参与、共同展示、共同颂扬“最美家庭”、“ 最美庭院”。镇妇联对各村、社区创建评选推荐出的“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将进行进村入户走访、点评,推动创建评选工作引向深入。
(三)推荐评选阶段(11月)
各村、社区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家庭互推自荐等多种方式,评选表彰村、社区“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在村务公开栏、社区宣传栏公示后,将符合条件的'镇级“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上报给镇妇联。
(四)表彰宣传阶段(20xx年1月-3月上旬)
将表彰镇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并择优向区妇联推荐区级“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同时开设宣传专栏,以多种形式对获选家庭的优秀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典型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庭院”创建评选活动在推动和谐文明幸福淳溪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社区实际,精心策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选,杜绝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平衡,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通过专题宣传、晒家风故事会、事迹演讲、摄影绘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内涵、创新载体,激发群众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
(三)加强宣传,互动提升。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弘扬社会新风、褒扬先进典型方面的优势,深入挖掘和宣传“最美家庭”和“最美庭院”的重点、亮点和特色,展开集中深度宣传报道,使活动开展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群众的过程,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正面开展网上留言、讨论等互动活动,把开展线上宣传与组织线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持续不断地营造分享家庭幸福生活、讲述家庭和谐故事,畅想家庭未来梦想的和谐氛围。
五、材料报送
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三份(A4纸),事迹材料3份、同时上报“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照片,11月30日前将候选家庭材料报送至镇妇联,推荐的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如有不实现象,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文明办、市妇联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创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对象
凡我院在职教职员工成员无违法乱纪行为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和名额分配
家庭成员在传扬好家风、践行家庭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一个或几个方面事迹突出、特色鲜明,在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标准进行自查、申报。
(一)文明家庭考察范围:
凡家庭在文明礼仪、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就业创业、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笔墨书香、良好家风、党员奉献、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一个或多个方面做得突出,即可报送文明家庭。
(二)名额分配:
按人口数的5%左右评选,事迹特别突出的'可以多报送。暂定为:每工会小组推荐2名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书记、院长担任顾问,工会主席为组长;工会委员及小组长等工作人员为成员。组委会院工会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基层推荐、审核把关、表彰奖励、择优上报4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从8月底开始启动,各工会小组以寻找“文明家庭”等活动为抓手,广泛在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开展文明家庭互评互议活动,采取活动带动、媒体预热的方式,深入挖掘好家风、好家训。
(二)基层推荐。12月31日前,各小组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通过部门代表评议,确定参评家庭名单,经公示后报院工会办。没有经过群众互评互议推荐过程的家庭不予以推评。
(三)审核公示。20xx年1月15日前,工会办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并在学院微信群、QQ群进行公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3.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
4.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5.家庭成员安全意识淡薄,发生大的安全事故;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未成年子女无故失学辍学;
9.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表彰宣传。文明家庭名单经评选组委会批准后,20xx年元月中旬对校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通过视频、照片以及现场展示等方式,将文明之风宣传。
六、职责分工
1.学院宣传部:对活动进行宣传、指导,做好活动策划。
2.工会小组:做好活动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3.院工会办;负责资格审核。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四个”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部门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登记表》、(一式两份,需盖章),同时提交电子版;二是报送电子档生活照两张。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4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邵庄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邵庄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邵庄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
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
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邵庄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邵庄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 篇5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树优良家风、淳朴民风和文明新风,引导人们崇德向善,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拟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爱党爱国、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等为主要内容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引导人们自觉履行家庭责任和承担社会责任,明是非、知荣辱、讲文明,不断提升全镇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推进全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条件
寻找在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家训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十类“最美家庭”,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一)爱党爱国“最美家庭”。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共设施,保护集体财产不受损失,同不遵守社会公德、损害集体利益、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
(二)夫妻和睦“最美家庭”。夫妻平等、互敬互爱、互谅互让、家庭和谐,幸福美满,在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中彼此关爱,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三)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关爱亲人,对体弱病残的家庭成员能够不离不弃,患难与共。
(四)遵纪守法“最美家庭”。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无“非访”记录;无违反社会道德的不良行为,讲科学、破迷信,不参赌、不吸毒,自觉抵制邪教。
(五)勤俭持家“最美家庭”。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勤俭节约、持家有道,不挥霍浪费,不横攀竖比,无好吃懒做、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家庭成员。
(六)勤劳致富“最美家庭”。积极创业、踏实肯干、科学致富,通过勤奋、诚实、创新劳动致富,当好致富带头人,家庭有致富主导项目。
(七)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尊崇知识,注重学习,家庭有浓厚的学习氛围。父母以德育人,言传身教,有良好的家风家教。
(八)助人为乐“最美家庭”。倡导社会公德,践行雷锋精神,讲奉献,促团结,乐于为群众办好事,勤于为群众解难题,致力公益、和睦相处,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九)文明新风“最美家庭”。崇尚科学文明,反对封建迷信,不搞算命占卜、求神拜佛活动。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反对大操大办,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十)环境卫生“最美家庭”。保护环境,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各项环境整治工作,家庭生活区域干净整洁,日常生活方式健康文明。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各村要广泛利用村妇联、村两委会、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进行宣传动员,有效发挥村党员干部的作用,带头参与“最美家庭”申报和推荐活动。要在村宣传栏里张贴好评选方案,利用各种渠道大力宣传此次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向广大群众宣传“最美家庭”的评选内容和标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要通过评选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受到教育、得到启示,使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深入人心。
(二)组织申报、公示、筛选(20xx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一是申报。在宣传发动阶段,各村群众可根据“自报公议,民主评定”的原则,向村妇联和村两委会自荐。12月10日前各村委会要根据自荐家庭在20xx年度的实际表现,进行认真讨论,同时广泛征求意见,组织填写好申报表,并提出初步推荐意见。12月15日前村两委会要对“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进行专题讨论和推荐,确定1户向全镇推荐的最美家庭名单,作为评选候选户。
二是公示。村两委会讨论后,须在12月15日前召开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在村内向群众公示3天。有异议的,调整推荐并讨论确定名单;无异议的,由村委会上报镇政府。向全镇推荐的`候选户,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要亲自把关,使其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和典型作用。
三是评审表彰。全镇评审委员会在全镇推荐出的26户“最美家庭”基础上,在12月20日前最终评出十佳“最美家庭”,并公开进行表彰。
四、表彰奖励
本次评比“最美家庭”,采取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层面进行表彰奖励。
1、村级奖励。全镇26个村,每村向镇政府推荐上报一户“最美家庭”,作为候选户。对积极参与活动,精心组织的村集体给予奖励。凡是推荐上报的候选户,最终被评选为十佳“最美家庭”的,奖励其所在村集体2000元,并颁发优秀组织奖;其它积极推荐上报的村集体给予1000元奖励。
2、家庭奖励。最终被评选为十佳“最美家庭”的,每户奖励一台电饭锅,并颁发荣誉证书;对其它候选户奖励一个保温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党委书记赵海峰担任,副主任由镇长王鹏宇担任,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妇联,由赵焚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严格评选标准。各村要坚持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各参选家庭需填写《20xx年沾尚镇“最美家庭”候选户申报表》(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公示情况说明一份(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家庭生活照片3张(每张照片配文字说明)和主要事迹材料一份(不少于500字,用A4纸打印并报电子版),要求事迹突出、生动感人。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通过喇叭、宣传栏和微信群等方式,加强“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要注重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在评选过程中涌现出来的突出事迹。同时,注重对活动进行总结,充分发挥评选“最美家庭”的社会效能,真正做到优家风民风、正村风乡风、树文明新风,为“魅力沾尚、文明沾尚”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