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篇1
为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当前安全医疗现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制度在心中,落实在行动”,确保诊疗工作中查对制度落到实处,减少医源性损害,为患者提供科学、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实现患者安全目标。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督促查对制度的学习、评价、考核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考核小组,检查各科室查对制度自查整改情况,并依据方案要求实施考核。
1、医疗组:
组长:
成员:
2、护理组:
组长:
成员:
3、药学组:
组长:
成员:
4、医技组:
组长:
成员:
三、督查活动实施步骤
(一)学习、自查阶段(9月5日—9月12日)
1、组织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查对制度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运用和严格执行。
2、开展自查:在制度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认真查找在日常临床工作中落实查对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逐一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9月12日前写出书面自查整改报告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医、药、技交医务科,护理交护理部)。
(二)整改、督查阶段(9月13日—9月27日)
1、各科室通过自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的整改措施与办法,“边整改、边落实、边总结,边提高”,认真落实查对制度,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2、督查考核小组深入临床工作第一线,在了解和指导工作的同时,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抓住重点,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确保此次活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点评阶段(9月27日—10月4日)
医院对“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有成效的科室、个人给予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科室落实查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质量考核。
四、学习、督查、考核内容
本次活动的学习、督查、考核内容包括:
(一)各科室、部门的查对制度;
(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及流程;
(三)手术部位标示制度;
(四)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五)医嘱执行制度;
(六)医技科室检查报告审核制度;
(七)危急值报告制度。
五、督查活动形式
各考核小组不定期下科室开展督查,其形式不拘一格,可随机采取书面考核、现场提问、现场考察工作流程等形式,督查医护人员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的掌握和执行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广大医护人员要充分认识本次“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科室人员学习《方案》的'精神和制度规范的要求,科室学习有签到,有记录,务必把查对制度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二)落实责任,务求长效
各科室要按照《方案》的组织和时间要求,结合科室实际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整改,责任到人,力求查对制度活动取得实效,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把查对制度贯穿在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之中。
(三)举一反三,以点带面
查对制度是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行的关键在于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诊疗工作过程中的医疗安全意识。本次专项制度督查活动,旨在深入排查我院医疗护理安全隐患,发现制度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和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以点带面,促进各项医疗护理核心制度的全面落实,营造严谨、慎独的诊疗工作氛围,减少差错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篇2
为强化街道全体工作人员的作风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进一步激发工作干劲,提升工作合力,推进街道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推动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争一保三夺十一”目标。经研究,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责任和各项重点工作,构建大督查、强推进、严处罚、重效率的督查机制,以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时实效为原则,以增强责任心、提升落实力为目标,整合街道纪工委和党政办资源,加大对重点工作和作风建设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快速有序推进,为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街道办主任王莉同志为组长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副书记彭涛同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郭爱武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党政办和纪工委全体人员,同时根据各时期工作重点督查方向不同,财政所、信访办、创卫办和征收办等部门负责人参与。
三、督查内容
(一)对居委会重点工作督查和作风建设督查。重点工作主要根据街道对居委会的目标责任状排出月推进任务,主要内容包括:
1、经济建设:协护税;居级集体经济收入;新增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策应扶持资金;净增限额以上各类企业、服务业。
2、招商引资。
3、房屋征收。
4、信访稳定。
5、创卫工作。
6、社会发展各项指标。
7、各类加分指标。
作风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居委会办公环境、三务公开、接待群众来访、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完成网络问政交办单和履行工作纪律等。
(二)机关内部作风建设督查。主要内容为:
1、出勤情况。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缺席。因病请假凭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含1天)的由主要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办事处主任批准;三套班子领导请假由党工委书记批准,报办事处主任备案,公事请假需提供会议通知,所有请假均使用制式请假条书面请假。
2、工作纪律。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串岗,佩戴工作牌,外出办事要将去向告知站所其他人员,并及时更新去向告知,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严禁在办公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AB岗工作等规章制度;实行文明服务、热情服务、高效服务、透明服务,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整齐,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烟灰缸、垃圾筐及时清理,不乱贴乱画,室内无杂物,在各人负责的公共卫生区维护环境整洁,无纸屑、垃圾、痰迹。
4、会风会纪。参加所有会议,一律将手机关闭或调成静音,严禁接打电话,紧急电话确需接打的,必须经会议、学习组织者许可后到室外接打。
5、节俭办公。提倡厉行节约,办公用品一律精简,统一计划,集中采购使用,扎口管理,提倡双面打印;离开时及时关闭各类办公电器;公务接待事前申报主要领导和纪工委,就餐陪客不超标,压缩费用,杜绝铺张浪费。食堂就餐实行光盘行动。
四、督查方式
大督查分为三个督查小组:
1、主要负责傅庄(含)以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
2、主要负责11个行政单元的作风建设督查;
3、主要负责傅庄以北片的重点工作督查和机关作风建设督查。
督查活动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开展,督查结果由三个小组梳理后汇总,每月最后一周周六会议上以视频形式播放并点评。机关作风督查每周不定期开展,每周六点名会进行通报,月末进行集中通报。
五、考核处理
(一)居委会重点工作推进督查考核。
凡被督查到重点工作落后序时进度一次的,进行通报批评;被督查到重点工作推进落后与序时进度两次的,主要领导对居委会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居委会作风建设违反规定被督查到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二)机关作风督查考核。
1、凡迟到、早退的`,无故缺席或外出办事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照《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日常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当月累计三次以上的取消年度目标奖。
2、凡被督查到办公场所环境脏、乱、差的,进行黄牌警告,仍不及时整改的,扣除当事人当月考勤奖。
3、凡被督查到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打牌、购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取消当月考勤奖;被督查到两次的待岗三个月,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被区以上部门督查到的,在区里处罚的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借用或临时人员予以退回或辞退。
4、参加区以上会议发生缺席、迟到、早退、手机响铃被督查通到的,在区里处罚基础上,取消年度目标考核奖。
5、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当事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条线领导责任并给予同等处罚。
希望街居全体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明确目标要求,以扎实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实现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党办、政办《关于印发〈加强自治州督导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党办发〔20xx〕31号)和自治州督导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州20xx年立项(专项)督导督查方案〉的通知》(昌州督组发〔20xx〕1号)精神,州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园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督查时间
随自治州维稳工作督查组一并进行督导督查。
二、督导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州党委、政府、州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精神情况。
(二)健全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对已查出的隐患整改治理情况,尤其是本县市(园区)查出的重大隐患以及自治区、自治州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治理情况。
(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
(六)其它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导督查方法
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企业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督查人员
根据州维稳工作督查组的通知要求,由州安委会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参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园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
(二)督导督查人员要直奔县市(园区)基层、企业生产一线,深入开展督导督查,切实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三)针对督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工作台帐(见附件),督促相关县市(园区)限期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每次督导督查结束后,要将督导督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州政法委。6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开展安全生产督导督查工作情况书面报送州政法委。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篇4
为推进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 市重点产业发展资金。为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资金来源
“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亿元资金,专项用于重点产业发展。
二、关于资助、补助和奖励范围
(一)资金申请单位必须为在 市〔含区、县(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和纳税的工业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市级以上发文认定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高新技术产业园、产业基地、产业集群示范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工业设计园区等,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
(二)申请项目必须是在 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原则上应是上年度或本年度已完成的项目。投资大、建设期长的重大项目确需按进度分期资助的,可分段实施。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同类资助或奖励的,不重复进行资助或奖励。
三、关于产业界定
根据《 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本资金支持的重点产业为电子商务、信息软件、先进装备制造、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
(一)电子商务产业主要领域: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网络化创新服务体系,电子商务支撑体系等。
(二)信息软件产业主要领域:现代通信,集成电路,高端软件及服务外包,云计算,数字电视等。
(三)先进装备制造产业主要领域:重大关键及成套装备,智能制造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海洋工程装备及高附加值船艇,航天航空配套件,现代通信设备,电气机械制造,工程总承包、总集成等。
(四)物联网产业主要领域:先进传感器及无线传感器网络,网络传输,数据存储与分析决策,物联网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与服务等。
(五)生物医药产业主要领域:生物工程药物,新型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含医疗器械和检测设备),生物制造,生物服务等。
(六)节能环保产业主要领域:高效节能技术设备及产品,环保设备及产品,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设备、产品及产业化示范,LED新光源等绿色照明产品,新材料等;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电能平衡测试等节能环保服务。
(七)新能源产业主要领域:太阳能光伏、风电、核电、水能、潮汐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热发电装备、新型储能电池等。
四、关于资金使用
资金用于支持上述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产业化投资、公共平台、开拓市场等项目:
(一)技术创新。
1.技术创新项目。对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自主研究、掌握关键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研发投入)投入]的12%给予资助;对总投资在投入)的14%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对经市政府确定、在 实施的处于市场拓展前期的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上规模企业。对上规模企业,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市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委办发〔20xx〕61号)规定进行奖励。
(三)公共平台。
1.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对服务重点产业发展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按平台建设投入的20%-30%给予资助。其中,对服务产业集群(开发区、园区、基地)的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服务全市产业发展并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对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按对企业的日均担保责任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资金资助。
3.展览会、产业研讨会。对经市政府批准举办的重大展览会、产业对接会、论坛、研讨会,确需市政府资金支持的,按项目投入的50%-100%给予资助。
4.专业培训。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市政府批准、市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的,给予一定的培训费用补助。
(四)开拓市场。
1.产品展销。对企业参加由市政府批准、市工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重要国内外品牌展销会的,按不超过展位费的50%给予资助,有重大影响的展会可按展位费的100%给予资助;对展会中用于宣传 整体形象的投入给予全额资助。对经市政府批准开设的杭产品集中展示展销中心,按项目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
2.为世界500强企业配套。对首次为世界500强企业提供关键配套产品,且具备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合同能源管理。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市级节能改造项目,根据项目节能量,市级按2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奖励,所在区、县(市)按10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对符合国家、省级奖励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国家和省奖励的基础上,市级按60元/吨标准煤的标准给予配套奖励。
(五)为国家、省级相关资助项目配套资金。
对要求配套的国家、省级项目,按要求给予足额配套资金。
(六)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
五、关于资金分配
发展资金按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每年根据项目需要,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在有关产业中予以分配。如确实需要,根据市政府要求,切块安排资金充实产业基金。
六、关于资金的申报、审批及拨付
(一)资金申报。根据项目的类别,分别采取每季度申报1次,上、下半年各申报1次或全年申报1次的形式。
(二)资金审批。经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报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按有关程序下达资金。其中,资助、奖励总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需报相应的产业领导小组决定。
(三)资金拨付。项目资助、奖励资金的拨付,应根据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直接拨付给企业或最终用款单位。
七、关于资金的配套
重点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的资助项目,市本级企业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各区、县(市)企业由市财政与区、县(市)财政各承担50%;资金支持的奖励项目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八、关于资金的监管
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有关要求,按时向相关部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对特别重大的项目,如资金使用中涉及提高资助(奖励)比例或金额等内容的,经市政府批准,可实行“一事一议”。
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要追回已拨付的资金;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并取消该单位3年内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资格。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18]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18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要严格奖惩。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要按时督查。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四要认真撰写督查报告。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重点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篇6
一、检查目的:
了解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四费”公开文件精神的情况。
二、检查范围:
县财政管理的120个单位。
三、检查内容:
1、各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要求情况;
2、各单位“四费”支出情况;
3、各单位“四费”公开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听汇报;
2、查报表;
3、核凭证;
4、看公开。
五、检查安排:
1、检查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
2、检查人员:由县纪委常委李先进、县财政局纪检组长、监督局长,县纪委、县财政局各抽调骨干名,分个组进行。
3、检查对象:
六、检查要求:
1、工作上自行兼顾,检查活动与日常工作两不误;
2、检查组要找准问题,交换情况,但不作任何表态;
3、被检查单位分管领导和会计要在交换意见上签字并盖公章;
4、各组搞好本组的'情况综合,由干教室统一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