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 篇1
朝阳路小学打造特色文化和特色学校,拟定七彩奋斗目标及结合区局推进3+X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建设和谐朝阳、平安朝阳、活力朝阳。为在我校广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学习典型人物、先进事迹的教育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及时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在校学生中树立以服务、学习、技能、才艺为荣的思想,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勤练技能、展示才艺,不断创新,健康成长成材。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七彩绽放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类型
经研究共设立七类之星:“品德出彩、体格出彩、习惯出彩、学习出彩、创意出彩、科技出彩、才艺出彩”。
二、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评选办法
1、每个班级分别推选七类“七彩绽放之星”候选人各7名(各班分类别推荐),学校根据候选人综合表现,组织有关部门审核,并向全校师生征集意见,最终择优评选出100名的“七彩绽放之星”进行统一表彰,制作“之星荣誉墙”,进行全校公布,同时在校园内广泛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活动。
2、要充分发扬民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班级认真评议的基础上向德育处推荐,并附上推荐表:事迹简介、图片(包括开展有关活动的图片、个人生活照片、活动照片等)及有关证明材料。20xx年12月2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王季初处。
3、通过“七彩绽放之星”评选活动的`开展,在我校营造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乐于奉献、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倡导精神文明之风,提高学生开展自我养成教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为校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四、评选条件
“七彩绽放之星”评选基本条件:热爱学校,热爱集体,具有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健康活泼,富有活力朝气,在广大学生中德、智、体、美、劳等综合表现或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作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品德出彩之星
1、遵守学生礼仪规范,注重仪容仪表、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具有良好的个人素养,尊敬师长,礼貌待人,不与人争吵、争执,为人谦和。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做,没有违纪违规现象,并能积极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遵纪守法。
3、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上课注意听讲,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4、团结、关心、爱护同学,与人交往能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敬语。能协助班主任和老师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体格出彩之星
1、有良好的体魄,热爱体育运动。
2、按时上好学校的体育课,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懂得一些基本的竞赛规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体育活动。
3、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在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
4、了解相关奥运动会知识,能主动参与一些体育宣传活动。
(三)习惯出彩之星
1、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自理能力强。
2、爱护公共环境,带头开展校园卫生保洁,并能带领周围同学开展美化校园,自觉维护校园环境。
3、不随地吐痰、丢弃纸屑、果皮等垃圾,积极开展“弯弯腰,拾起身边的垃圾”环保行动。
4、经常参加教室、宿舍、卫生责任区等卫生清理工作。
5、积极参加学校“一日一常规”行动志愿者。
(四)学习出彩之星
1、对学习有兴趣,上课能认真听讲,积极开动脑筋,大胆发言。
2、主动完成各科作业,无拖欠现象。
3、在班级综合评比中,名列前茅。
4、在原有基础上学习成绩有显著进步。
5、学习态度端正,在学生中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无违纪现象。
(五)创意出彩之星
1、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
2、注重实践学习,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
3、在实践技能上有一定的特长或专长。
4、积极参加各级技能比赛,在学校及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表彰。
(六)科技出彩之星
1、聪明好学,对科技方面知识特别感兴趣,经常看一些科技方面实书籍,而且有较强的动手能力。
2、爱搞小制作,自己动脑制作一些小发明,
3、会利用电脑绘图、打字、查找学习资料,
4、小制作和小发明在校或以上级别获奖
(七)才艺出彩之星
1、“德艺兼备”,有一定的艺术修养,有较强的艺术观念。
2、认真上好学校开设的艺术类课程,积极参加各类兴趣小组活动,具有一定的唱歌、舞蹈、表演、书法、绘画、手工制作等艺术特长。
3、积极参加艺术比赛、文娱等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在才艺方面获得校级或以上级别奖项。
4、热心文娱活动并能带领周围同学积极参加校园活动。
五、评选程序
1、先由班主任按要求和评选条件,在班上组织推荐候选人,后报德育室。
2、学德育室组织教师教,对候选人进行审核和审查。
3、将参选候选学生将在网上投票。
4、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上报学校,形成文件进行表彰,并颂发奖状或证书。
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 篇2
为加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激发学生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在全校学生中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学校将在本月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校园之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全面发展的合格职校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学生发现自己的长处,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同学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学生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活动口号:
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大家共建和谐校园。
四、评选的对象:
XX省民政学校全体学生。
五、评选基本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乐于助人、实事求是、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六、评选办法:
由学校制定校园之星的评选项目及标准,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每名学生限申报1个星,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获得通过的由班主任上报后在全校师生中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进行颁星奖励,“文明之星”、“学习之星”、“劳动之星”、“文体之星”、“礼仪之星”各评出3名,申报表连同电子档于4月15日(星期五)前上报。
七、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2、文明之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与同学友好相处,互帮互助,相互合作,举止文明。
3、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班级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清洁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
4、文体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在各项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并能带动全班同学参加文体活动,丰富课余生活。
5、礼仪之星:举止大方,热情友好,宽容谦让,礼貌待人,有较高的文明素质和礼仪修养,助人为乐:关心他人,在他人急需的时候,能主动热情地给予关心帮助和照顾。
八、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学校颁奖,并通过学校网站、广播站、橱窗“校园之星榜”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 篇3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为树立典型,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培养队员全面发展,激发队员勇于争先的进取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校园活力,提高队员的积极性。学校将在本学期开展“星级学生”的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转变教育观念,从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出发,避免“高、大、空、远”的说教,真正从“近、小、实、亲”做起。为此,学校决定在同学中开展评选“星级学生”活动。即: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少先队员,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二、活动目的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队员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孩子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发展。
三、活动口号
人人争当校园之星,大家共建和谐校园。
四、理念
“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赏识、激励、关注每一位孩子。”赏识使人自信,激励使人进步。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五、评选的对象
全体学生。
六、评选基本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须模范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爱护环境、热爱劳动、讲文明、懂礼貌、乐于助人、实事求是、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七、评选内容及标准
1、好学之星:上课认真,积极质疑和发表见解,主动与同学合作学习,完成学习任务好;独立按时按质完成作业好;有良好的读书习惯,高年级有读书笔记;积极参加各学科课外活动,有成果获校级(包括校级)以上奖励;各学科学习成绩达优秀等级。
2、文明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进步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进步大的学生。
4、孝顺之星:孝敬父母,关爱长辈,理解、体谅父母,尽力为家庭分忧解难。
5、才艺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6、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不乱涂乱画,不随地吐痰。
7、安全之星:关注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遵守学校安全制度;能够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向老师汇报。
8、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9、自强之星:不怕挫折,知难而进,自立自强,人格高尚。
10、诚实之星: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不说大话,知错就改,讲信誉,答应别人的事一定要做到,做不到要向对方说明情况,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
11、守纪之星: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一日常规》和《中小学生课堂常规》,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是班级遵守纪律的模范,团结同学,发现同学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帮助纠正。
12、干部之星:在担任班级班干部或大队部班干部过程中,尽职尽责,表现突出,为学校文明礼仪执勤岗和班级班风班级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八、评选办法
1、班级评选:
要求各班利用班会,结合《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小学生日常行为综合评价》、平时表现等组织评选,表现出色的可多得星,稍差的少得星。评选结果在班级“学习园地”或向学生公布。
2、年级组评选:
各班在班级初评的基础上,向年级组推荐班级出色的夺星多的学生,年级组长组织各班班主任一起参与年级组的评选,每个年级组每星推选一名同学上报学管处,参加校级评选,各年级组将评选结果及星级学生评选推荐表材料于放假前上报学管处王玲。
3、校级评选:
学管处组织评委,评出校级“星级学生”若干名。
4、检查时间安排:
学校将在放假前对《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小学生手册》进行检查,望各班主任、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 篇4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精神风貌,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努力把青年学生培养成为具有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校团委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xx年4月14日—20xx年4月27日
二、评选范围
唐山学院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评选项目
1、学习之星
2、道德之星
3、文艺之星
4、体育之星
5、公益之星
6、自强之星
7、书画之星
8、科技之星
9、创业之星
10、实践之星
11、抗“疫”之星
四、评选机构
团委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选活动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
五、评选名额
评选各类校园之星共12名(其中抗“疫”之星2名)。
六、评选条件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坚定,思想觉悟高;
2、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3、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勤俭节约、作风正派、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无违法乱纪现象;
4、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5、严于律己,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评选类型及标准:
1、学习之星
(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85分以上,且单科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至少获得国家奖学金、高庠玉奖学金、茅以升铁道教育希望之星等以上奖学金一次;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国家计算机考试三级(含三级)以上者优先。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受到广大同学的认可和一致好评。
2、道德之星
(1)乐于帮助他人,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先进事迹,获得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
(2)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报道或收到表扬信。
3、文艺之星
(1)有文艺特长,擅长表演。
(2)在音乐、舞蹈、器乐、戏剧、摄影等方面有突出特长。
(3)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团体或者在校级以上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奖。
4、体育之星
(1)热爱体育,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2)参加校级或更高级别体育竞赛,并获得优异成绩者优先。
(3)具备一定的体育知识与体育常识,能够带动影响其他人群参与体育健身。
5、公益之星
(1)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支持、参与并推动公益活动的开展。
(2)长期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3)对我院公益事业做出一定贡献,其先进事迹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6、自强之星
(1)家庭条件艰苦,但能乐观坚强的面对,坚韧不拔。
(2)品格坚强,自立自强,勤俭节约,品学兼优,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有过勤工俭学的感人经历,能为同学们树立先进模范作用。
7、书画之星
在书法、美术方面有着出众的特长,参加过各级比赛或者个展。
8、科技之星
(1)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
(2)在校级及以上创新类大赛中获奖者;在其他国内外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者。
9、创业之星
(1)具有强烈的创业意识,在校期间积极从事创业活动。
(2)在各项创业大赛和职业生涯设计大赛中取得名次者。
10、实践之星
(1)在参与校内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具有重要实践指导价值的调研报告并获得荣誉。
(2)有良好社会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得到广大师生认可的学生,并具有较强示范性,起到良好模范作用者优先。
11、抗“疫”之星
(1)抗疫期间,为一线医务工作者的子女提供课业辅导,并取得良好效果。
(2)抗疫期间在社区(乡、镇)担任志愿者工作,受到相关媒体报道。
七、评选办法
第一轮选拔:4月14日——4月17日
报名可以是各院(系)推荐和自行报名两种,各院(系)对校园之星的推荐必须是每种校园之星1—2人,其中候选人需准备个人风采展示的图片或视频及相关文字介绍。一轮选拔结束后,晋级学生名单将在唐山学院团委官方新浪微博、青春唐院微信平台公布。
第二轮选拔:4月18日——4月27日
评选委员会通过投票从候选人中选出最终的校园之星。
八、表彰先进
举办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先进事迹记入个人档案,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九、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是加强广大青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各团总支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善于主动挖掘典型,以这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为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学生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要将评选活动做成具有我校共青团特色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各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好本组织内部的推荐工作,要保证质量,保证时间。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增强透明度,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把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上来,真正选出同学们信服,经得起公众舆论评价,具有典型意义的学生。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推荐人选需要填写《唐山学院20xx年“校园之星”推荐报名表》,并附证书复印件、媒体报道复印件或者影音资料、表扬信等,1000字事迹材料一份,同时提供证件照,生活照电子照片一份。《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17日。
学校文明之星评选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优化个性,培养特长,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先进的学生典型,展现优秀学生的良好形象,在学生中进一步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围绕“争当校园之星,共创和谐校园”的.主题,有效激励全体学生“志存高远、奋勇争先、勇于拼搏、敢于创新”的学习热情,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充分展示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友爱、文明有礼、勤奋求知、催人奋进的校园文化氛围。经学校支部、行政研究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第三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方案制度如下:
二、活动口号:
今日校园之星明日社会栋梁
三、活动理念:
赏识关注激励——以赏识的情感关注与激励每位学生
四、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勤俭节约之星、好学上进之星、卫生环保之星、艺体特长之星、文明礼仪之星、服务管理之星、尊师敬长之星、励志进取之星、互助友爱之星、自律自强之星,共10个类别,每个类别将在全校范围内评选2名学生,共计20名学生。
五、评选条件
(一)必要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年内无违反校纪班规的行为。
2、思想品德好,身体素质好,行为习惯好,同学关系好。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或进步大。
4、注重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锻炼的同学可以适当降低标准)。
(二)相应条件:指在具备上述必要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有该项评星所需的优秀事迹或特殊才能,并在相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能起榜样引领作用,方能参加评选。
六、评选程序
1、评选推荐。
(1)每班按评选条件和要求,每项分别推荐2名“校园之星”到年级进行评选;
(2)各年级组长负责以年级根据评选类别,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每项分别评选出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的“校园之星”评比,共计10名,5月16日中午放学前将推荐名单、学生照片及简介或事迹材料(电子文档)报政教处。
2、政教处根据各年级上报的推荐材料,将60名学生名单制成表于5月20日(周一)在学生中开展第一次海选,评选出40名入围“校园之星”。
3、张榜海报公示。政教处设置“校园之星”宣传栏,对入围“校园之星”同学的风采进行宣传展示。
4、第二次评选是由家长和教师投票,分别按照40%和60%的比例计入总票数,全校共评出30名“校园之星”。
5、支部、行政会召开专门会议,审定评选出的20名“校园之星”。
6、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认。
7、表彰奖励。在今年六一校园艺术节上,学校对获得文昌一小“校园之星”称号学生进行将红榜表扬,并表彰奖励,颁发奖状、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