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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方案

2025/03/14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方案 篇1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处置,是大力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的目标;是全面实施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基础,为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现根据盘锦市教育局关于下发全市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探索学校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行途径,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提高我区各校师生的环保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以实际行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掌握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常识。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垃圾分类标准

依据《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导则》,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它垃圾四类。可回收垃圾是指具有市场价格的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废弃物,包括单独存放的纸类、塑料、橡胶、金属、织物、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

有害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包括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电池和过期药品、化妆品等。易腐圾是指因易腐性物质直接或间接产生恶臭的垃圾,包括厨房等产生的废弃食材、废弃食物、废弃食用油;花草、落叶等废弃物;卫生间的废纸、卫生巾等废弃物;其它被易腐性物质污染了的纸张等。其它垃圾是指除上述类别之外,未能单独收集的、失去利用价值的`各类生活垃圾。包括废弃纸张、塑料、橡胶、宣传、玻璃等失去利用价值废弃物。

(二)落实垃圾分类责任

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宿舍楼、教学楼、实验楼、保安室等分别落实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分类设施设置标准

1、实验楼、宿舍楼区域设置可回收垃圾(蓝色)、有害垃圾(红色)、易腐垃圾(绿色)和其它垃圾(灰色)四类垃圾桶,并将不同种类垃圾图样标识印制在桶上;有害垃圾筒的设置数量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它三类垃圾桶一般为每一个单元楼为一组。

2、教学楼、办公楼、操场、食堂、保安室等学生集中或人员密集通行区域,应在方便位置放置1—2组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其它垃圾三类垃圾桶。各单位自行采购标准的垃圾分类桶和标识,并落实责任部门负责垃圾桶的日常维护工作。

(四)垃圾分类作业流程

1、分类投放。学生或教职工将生活垃圾分类装入不同垃圾袋内,分别投放到统—设置的对应种类垃圾桶内。

2、监督指导。学校按垃圾投放区域成立值周教师和值周学生组成的垃圾分类督导小组,监督指导师生的垃圾投放,严把“垃圾投放关”学校健全保障制度,把垃圾投放工作纳入《量化考核》,同评选“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生”相结合,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严把“习惯养成关”。

3、收集运输。学校积极同街道、社区或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选派垃圾清运员,负责学校垃圾收集和集中贮存,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定期回收。学校为进出校园车辆和人员办理通行标识。

三、工作目标

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设立平安学校、西安学校、三校为试点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探索生活垃圾分类保障政策和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xx17年底前,实现全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设备完备,人员配备齐全,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

第三阶段为巩固阶段。自xx18年起,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实施,并实现垃圾分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四、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序推进。

1、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2、健全队伍,加强垃圾分类管理。

(1)成立各校垃圾分类指导员队伍,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各校指导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组(室)的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日常宣传指导和管理、监督和检查。

(2)规范垃圾回收方式和渠道,加强学校层面的垃圾收集和处置工作。

3、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向各部门、组(室)、班级等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宣传资料、垃圾袋等,指导全体教职工、学生将垃圾分类投放;各校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班级内分设可回收垃圾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食堂提供可重复使用餐具,设置餐厨垃圾桶、其他垃圾桶、剩余汤水桶,会议室设置茶水桶、消毒柜、陶瓷杯(不使用一次性杯子);办公室设置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自备可重复使用茶杯。

(二)加大宣传、体验实践,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有效开展。

1、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教职工大会、校园广播、电子屏幕、橱窗、横幅、黑板报、班会课、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形式,等多种形。式开展垃圾分类普及教育,强化师生垃圾分类减量意识,提升知晓率。

2、多途径开展各种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垃圾分类减量践行率。

(三)实施步骤

(1)前期部署阶段(4月18日前)

(2)试点阶段(4月18日—6月25日)试点单位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设置规划,布置设施设备等工作,6月25日至7月初总结工作经验。

(3)推广阶段(7月5日—10月31日)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学校同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垃圾清运员和分类运输车辆;部署垃圾设施设备,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

(4)提升阶段(11月1—12月31)总结经验,建立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健全垃圾分类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和配套设施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垃圾分类质量。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校要明确职责,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要将其作为建设文明校园、落实节能减排的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实施和推进工作。

2、加强监督,务实求效。校领导小组定期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和评价,各部门、级组和班级要加强对责任区域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工作的监督,确保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各校要加强宣传垃圾分类减量活动,并注重挖掘活动中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使师生自觉践行垃圾分类减量工作,全方位全角度培养学生的文明习惯。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方案 篇2

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18-20xx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 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 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 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方案 篇3

垃圾分类作为我市十大民生工程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打造美丽绍兴的战略布局。为坚定不移地打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攻坚战,根据省、市两级会议精神和《绍兴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行政中心实际,特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控增量、促减量、提质量”的工作要求,以及实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覆盖率100%、准确率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行政中心率先垂范、拉高标杆、做好榜样,以智能化管理为手段,加强监督考核,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分类实效,致力打造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样板示范工程。

二、管理模式

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办公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办公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部门(单位)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单位),市机管局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监督、检查等责任)。辅助引入智能化设施设备,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智慧管理。

具体运作方式体现为以发袋机、巡检机、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等设备设施为载体,以发袋机的平台管理系统为依托。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制作生成一个账号(二维码形式体现)。办公室内工作人员在发袋机上扫描该二维码,可领取印有该二维码的垃圾袋。垃圾分类督查人员通过巡检机扫描垃圾袋上的二维码,可查询到该垃圾归属的办公室,以物联网、互联网融合技术,实现垃圾分类的有效监管。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

各类分类设施由市机管局配置到位。分类垃圾袋以每间办公室为单位2个月领用一次,每次领用垃圾袋两卷,分别为其他垃圾袋和可回收物垃圾袋。

(一)设施配置

1.发袋机1-4号楼安置2台,5号楼、6号楼、7号楼、食堂楼各安置1台,配套用房安置1台,共配置7台。

2.每间办公室配置组合垃圾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一个。

3.每层楼卫生间内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垃圾桶各一个,在洗手盆旁设置厨余垃圾垃圾篓一个。

4.每幢楼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个垃圾桶(主楼1-4号楼配两组)。

5.信访楼旁、洗车场、食堂楼东面小广场、会议中心楼设四个垃圾集中投放点,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四类垃圾桶各一个。

6.在大院地下停车场合适位置设置有害垃圾存储处。

(二)分类流程

1.办公室内产生其他垃圾和可回收物要分类投放到办公室统一配置的分类垃圾桶内,满后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四个集中投放点。

2.办公室内产生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卫生间洗手盆旁厨余垃圾垃圾篓内,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放到大院内四个集中投放点厨余垃圾桶内。

3.办公室内产生的有害垃圾投放到各幢大楼下有害垃圾桶内,由保洁员定期收集放到集中储存处。

4.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工作机制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机管局局长任组长,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府办、市直机关工委分管领导和市机管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入驻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入驻主管部门垃圾分类负责人为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可临时抽调成员组建督查小组,对大院生活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保障、建立配套机制、深化交流协作、强化执行力度,确保行政中心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由市机管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市机管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具体事务的指导、联络、协调、管理及考核。

(二)建立行政中心“督导员、培训员、志愿者”三支队伍。由行政中心内各部门(单位)、市机关服务中心和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发挥“三员”队伍引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特别是督导员每日要对行政中心各楼层进行巡查、巡检、记录。

(三)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行政中心42家部门,除去驻京办、驻沪办,40家部门(单位)实行积分制考核管理。每月分值为每间办公室30分,每月对各部门(单位)进行排名(按得分比例)、对分类不到位的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扣分事项包括:

1.部门(单位)使用垃圾分类桶、袋情况,如未按要求设置、使用,每间办公室扣1分。

2.督导员每日定时不定时在各楼层、各集中投放点巡检垃圾分类情况,检查中发现垃圾分类不到位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3.现场发现各部门(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在各公共区域投放垃圾不分类的,告知相关单位,并扣1分。

4.各部门(单位)装修改造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各单位负责清运,未及时清运的,扣5分。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市机管局沟通与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将行政中心打造成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基地。

(二)要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紧扣行政中心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干部职工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要严肃问责。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施方案建立配套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分类不到位,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责任追究。

六、附则

本方案自20××年9月1日起施行,由市机管局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方案 篇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18〕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19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xx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本市垃圾分类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社区为着力点,按照国家和省、市推进垃圾分类的总体部署,把垃圾治理全面融入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文明创建领域。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20××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xx年,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1.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根据省城市范围内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统一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菜场、集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厨余垃圾(湿垃圾)之外的三分法。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本市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分类收集容器由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按照规定设置。

居住小区:根据居住小区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应当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多层、高层住宅小区可根据小区实际,合理设置其他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住宅小区垃圾箱房或垃圾压缩站应当成组设置四类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细化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配置可回收物打包设备。

办公和经营场所:应当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有食堂或无食堂但集中供餐的单位,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区域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位配置垃圾箱房的,应当成组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产生餐厨垃圾的,还应当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加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

3.稳步拓展强制分类实施范围。按照“先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后全面覆盖企事业单位”的安排,分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市直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琅琊新区、南谯新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率先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xx年,居住区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以区、街镇为单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各区、管委会至少建立1个街道垃圾分类片区。坚持整区域推进,20xx年,琅琊区(规划建成区)全面建成垃圾分类系统。20xx年,市区(规划建成区)建成垃圾分类系统。

4.强化分类执法保障。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轨道。相关管理部门要做好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等告知工作,并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强化部门联动。

(二)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

1.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鼓励居住小区因地制宜设置定时定点投放点,设定投放时间,制定分类投放规范等。沿街商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的要求,结合环卫作业单位“上门收集”工作,实行定时定点分类交投各类垃圾。

2.深化绿色账户正向激励机制。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开通完善“亭城绿色账户”激励机制。拓展绿色账户开通渠道,不断拓展绿色账户覆盖面,力争到20xx年,实现绿色账户与垃圾分类同步覆盖。完善绿色账户积分规则,发挥绿色账户在促进分类、可回收物回收方面的激励作用。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引进第三方参与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监督工作。完善绿色账户监管模式,提升绿色账户第三方服务质量。探索绿色账户市场化运作方式,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渠道募集资源,增强绿色账户影响力吸引力,提升绿色账户实效。

3.加快推进“两网融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商务部门按照“有分有合,分类分段”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居住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两网融合”。推进源头垃圾分类投放点和再生资源交投点的融合。推进标准化菜场、连锁企业、商业楼宇等企事业单位结合垃圾分类开展“两网融合”工作。加快培育各区可回收物收运服务企业。鼓励通过建立二手用品调剂平台、旧货商店、跳蚤市场等,促进闲置物品的直接再利用。

4.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坚持“大分流、小分类”的基本路径,不断完善“大分流”体系。加强装修垃圾管理。规范居住小区装修垃圾堆放点设置,引导居民对装修垃圾开展源头分类及袋装堆放。搞好大件垃圾收运服务。鼓励通过交换、翻新等措施,实现木质家具等大件垃圾再利用;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大件垃圾。结合建筑垃圾中转分拣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大件垃圾破碎拆解体系。促进枯枝落叶的资源化利用,完善枯枝落叶单独收集体系,鼓励绿化养护企业通过就地粉碎、堆肥等方式做好枯枝落叶的就地资源化利用。完善集贸市场垃圾分流体系,强化集贸市场垃圾的源头分类,结合垃圾收运及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促进集贸市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全面实行分类收运。

(1)明确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要求。分类后的各类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

有害垃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可采取预约收运或定期收运方式。采取定期收运的,每月至少清运一次。

可回收物。可采取预约或定期协议方式,由经本市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收运后,进行再生循环利用。采取定期收运的,每半个月至少清运一次。

厨余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密闭专用车辆收运,严格落实作业规范,避免收集点对周边环境影响,避免运输过程遗撒滴漏。厨余垃圾应当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由收运企业采用专用车辆收运。根据垃圾中转站贮存条件合理确定收运频率。

(2)监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责任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义务,严格实行各类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坚决杜绝收运环节的混装混运。对收运环节混装混运的,严肃追究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3)加强环卫收运作业监督管理。环卫收运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规范,对各类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杜绝混装混运,并通过公示收运时间、规范车型标识等举措,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

2.建立完善分类转运系统。以确保全程分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分类后各类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强化其他垃圾转运系统,全市新建8个垃圾中转站。完善餐厨垃圾中转系统,推进市、区两级中转设施建设,新建5个餐厨垃圾中转站,配置餐厨垃圾专用转运设备。建设可回收物转运系统,合理布局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各区要结合实际,建设一批低价值可回收物转运场(站),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分类、储存、中转等功能。规范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点布局强化有害垃圾中转运输过程污染控制,防止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

(四)大力增强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能力。

1.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保障。注重规划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保障。针对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按照“统筹功能、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原则,做好各类垃圾处理设施的总体规划布局。充分挖掘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空间潜力,进一步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做好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处理及利用设施相关规划并抓紧实施。各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相关规划,确保辖区内规划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落地。

2.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建立完善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体系。继续提升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使用、大件垃圾破拆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满足无害化处置需求。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静脉(循环)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市级静脉(循环)产业园,全面提升垃圾综合处理、循环利用效能。论证推进和建立市级可回收物集散中心,布局本市再生资源产业,提升资源利用水平。结合本市危险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将有害垃圾纳入危险废物处理系统。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体制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等工作平台,加强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坚持条块结合,落实属地责任。

(二)加强法治保障。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规章制度。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环保、规划、城市管理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考核督办,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无资质收运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