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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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篇1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市城区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经区防指研究决定,现将永定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物资保供实施方案通告如下。
一、物资配送“三化”
(一)产品标准化。主要以配送生活必需品为主(蔬菜、肉类和粮油),根据居民需求,保供企业将蔬菜肉类配搭为二至三种套餐按3日量进行配送。
(二)配送网格化
1.定点: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设置若干个物资配送站点(小区、社区、村居和网格站点),14个乡镇按村(居)设置网格,指定各生活物资采购企业,保障渠道畅通。
2.定向:相对固定保供企业,按照区防指物资保供领导小组的.要求,定向为城区10个街道办事处配送站点提供生活物资配送,14个乡镇按指定渠道采购。
3.定人:城区10个街道牵头,社区、村(居)具体负责,在各物资配送点组建物资接收工作小组,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3-5名、志愿者若干(酌情而定),负责收集报送住户需求、接收配送物资以及收付款等相关工作;保供企业安排相对固定团队与各物资接收工作小组进行对接,负责生活物资配送;14个乡镇要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3-5名,确定2-3辆物资采购车及专职司机,确保辖区内各村(居)生活必需品的采购。
(三)供货信息化
1.城区住户通过微信或电话向配送站点上报需求→配送站点统计居民需求→上报对应保供企业→保供企业配送生活物资到配送站点→物资接收工作小组人员和志愿者将物资分发到各住户(家门口)。每个配送站点应独立建立“物资配送群”,进行信息沟通协调同时解决相关事宜。
2.城区住户通过微信、网上平台或电话向保供企业下订单→保供企业接单后配送生活物资到配送站点→物资接收工作小组人员和志愿者将物资分发到各住户(家门口)。
3.乡镇站点收集辖区采购需求→上报对应保供企业→保供企业配送生活物资到乡镇指定地点→乡镇分发至各村(居)配送站点→配送站点工作人员分发物资。
二、物资配送“四严格”
(一)严格标准。特殊时期,因人力、运力紧张,保供企业原则上只能接收生活物资套餐、药品、母婴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的订购与配送,其他物资需求暂不接受。
(二)严格程序。所有物资配送应通过配送站点收货和分发,个人不得直接取货。
(三)严格时间。无特殊情况,保供企业应做到当天下单,配送到位。
(四)严格诚信。保供企业须严守诚信,保证生活物资数量和质量,不得以次充好、短斤少两;如无质量问题,住户原则上不得拒单退单。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31号)及7月23日全国全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做好当前促进生猪生产保障菜篮子市场肉品供应等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各县(区、开发区)要落实属地政府责任,按照高质量、高水平、规模化、生态化发展方向,推进畜牧业提质增量发展,加大要素资源投入,加快释放潜在产能,提高生猪生产、市场流通、质量安全监管和调控保障能力,做好产销对接和冻猪肉储备及投放,做到疫情防控和肉品供应两手抓、疫情防控和产业健康发展两促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
二、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标准化生产体系
按照“品种优良化、设施现代化、防疫规范化、粪污资源化、产品安全化”的要求,加快推进规模猪场转型升级,继续创建一批高质量的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大型养猪场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应用,不断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中型养猪场逐步普及智能化环境控制、自动化饲喂、机械化清粪等设施设备,实现提档升级;小型养殖场、家庭农场强化防疫、粪污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或引入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推进种养有机结合。支持畜牧大县规模养猪场(户)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养猪场生产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支持生猪养殖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
三、科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切实落实生产猪产业发展用地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环保部、农业部印发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科学规划生猪产业布局,杜绝盲目禁养限养,不搞“一刀切”,不随意扩大禁养区划定范围。对超范围划定禁养区、随意扩大禁养限养范围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坚决整改,重新调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辖区新建生猪大型养殖基地或种猪繁育基地,特别是涉及重大项目的,所在地政府提早介入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用地及水电路等问题,优先审批生产设施用地;对新建、扩建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优先从各类项目中安排资金支持。服务好大型生猪龙头企业,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加快释放潜在产能。(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资促进局)
四、抓好其他肉类替代品生产,确保市场供应
加快家禽、肉牛羊等产业发展,重点抓好种源供应,指导做好肉鸡肉鸭等“短平快”替代肉品生产,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增加市场“菜篮子”供应,平抑物价。对生猪养殖场转型其他种类畜禽养殖的,加强防疫管理和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指导工作,防范动物疫病及养殖污染,密切关注市场动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市场保供干预准备
加强生猪生产动态监测及市场价格信息预警,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多渠道宣传解读各级政府扶持政策,增强生猪养殖业主信心,引导养殖场(户)增养补栏,主动恢复生产。完善生猪活体(冻猪肉)储备补偿机制,加强生猪(冻猪肉)收储、轮换、动用的监督管理,完善生猪及其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强化市场形势研判,根据需要启动猪肉收储和动用市场储备保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六、加快完善产业链条,强化产销对接和冷链体系建设
落实生猪调运政策,加强生猪及其产品产销对接,保障符合条件的'种猪和商品仔猪正常流通,支持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厂“点对点”调运生猪,提高自身供应保障水平。鼓励生猪养殖、屠宰加工企业实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模式,大力推动猪肉供应由“调猪”向“调肉”转变,由热鲜肉向冰鲜肉转变,由初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引导、鼓励养殖、屠宰龙头企业通过自建、联建、订单、协议等方式,建立稳定的生产、加工、销售利益联结机制,推进繁养育、产加销一体化。推进生猪主销地屠宰加工企业与养殖企业强强联合,通过参股、重组等方式组建产销一体化公司,以需定产、以销定产,努力实现产销平衡。引导鼓励屠宰加工企业引进国际先进的生产线,提高精深加工产品比重,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猪肉产品品牌。加强冷链物流基础建设,完善城乡冷链物流网络,鼓励屠宰加工企业、肉品流通企业、农贸市场共同建设或完善自有冷链仓储配送体系,不断提升全市冷链物流配送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
七、加大对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渠道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多渠道广泛宣传落实自治区关于提高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金额比例的新政策,引导养殖场(户)积极参保,扩大保险覆盖面,积极协调解决养殖场(户)在投保和赔付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增强养殖场(户)应对非洲猪瘟的风险抵抗能力。积极引导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加大对生猪产业担保融资力度,不断创新增信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分散风险,提振复产信心。对养猪场保种、引种、增养补栏及贷款利息给予一定财政补贴,支持能繁母猪繁育,确保生猪产能和市场供应,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制定。
各级财政加大现有渠道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积极支持规模养殖场挖掘生猪产能潜力、保护种猪生产能力、提升生物安全水平。市级财政重点支持生猪国家核心育种场、自治区级原种场、市级父母代扩繁场和大型生猪规模场;各县区要统筹整合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充分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资金等,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县区也要尽快出台生猪生产扶持政策,有效补充产能,保障供给。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篇3
一、目的及原则
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处置方案,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处理能力,减轻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适用及启动
适用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及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应急处置机构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店长/当班经理
组员:食品部经理、客服经理、行政部经理
2、应急处理小组职责:
研究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情况,制定应急管理措施;现场指挥本单位及时、稳妥地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保障应急物资、设备供应;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件的.预防
1、加强重点品种,尤其是高风险食品品种的日常监管;
2、加强对不合格食品相关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对同类不合格批次食品采取暂停销售、召回、封存、退货、销毁等处理;
3、对顾客反应的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查验产品检验报告、联系供应商及厂家查明原因;对多位顾客反应的同一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查明原因;
4、一旦确认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前兆信息时,食品安全应急小组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总公司、工商、卫生等部门征询处理意见。
五、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果断控制、切断事故危害链。
1、立即停止可能产生危害食品的销售;
2、立即将发病人员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迅速报告总公司、当地卫生、工商部门;
4、确定食品包装开启,顾客的食用时间、保存方式、发病时间、症状等情况;
5、保留、封存顾客食用的食品及工用具,留待卫生机构检验,查明原因;
6、查明引发事故的食品品种、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批次、检验报告、销售者等基本信息;
7、积极配合卫生、工商部门的调查,客观公正地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情况。
应急处置纪律要求:
1、各应急人员要听从指挥,行动迅速;
2、应在5分钟内向总公司品质技术、政府事务、媒体事务、保安、营运等部门作食品安全事故简要报告;
3、应在2小时间内向工商、卫生等行政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波及范围、造成伤害及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面临的问题等。
4、尽大限度地提供物资保障,抢救病人。
五、后期工作
1、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原因分析、责任追究;
2、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涉案食品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3、总结分析应急处置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篇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规范应急处理,保证在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老年人、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镇党委、政府领导,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沈塘镇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镇社会事务办、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村委会)分级负责,以科学防控、依法规范,预防为主、群策群防的处置原则负责对本辖区内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疫情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镇社会事务办:负责综合协调本镇辖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内部日常事务工作;做好与雷州市民政局等部门和镇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的联络协调工作。
各村(设有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统筹组织辖区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应急处理准备
(一)物资储备
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要安排好所需防控经费,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准备好适当数量的消杀物品、防护设备等,配备交通、通讯工具。
(二)协助机制
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要保证信息畅通,一旦获得疫情信息,要立即行动,做到同时到达现场,同时开展调查,同时进行疫情处理。
五、应急处理
预警与响应
(一)疫情预警
镇敬老院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商研判应对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疫情防控策略;商定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科学、及时地做好疫情预警通报和应急反应工作。
(二)预警分级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按照疫情发生和流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围,原则上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其分级标准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为准。宣布相关分级标准时,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程序。
疫情的.发布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经省卫健委授权后,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发布疫情信息,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信息。
六、疫情的控制
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各村养老机构(含敬老院)负责人要立即按职责要求采取措施,控制处理疫情。
(一)疑似者与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人员: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者有其他密切接触的人员;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3)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4)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5)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对疑似者,由沈塘镇卫生院叮嘱其出现发热及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
(二)疫情防控主要措施
养老机构(含敬老院)出现疫情的,镇社会事务办要即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调上级联防联控机制迅速收治确诊或疑似病例,立即将密切接触者转入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并协调疾控机构开展病毒消杀等工作;情形严重的,要将该养老机构按照集中隔离点标准进行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三)疫情的解除
经专家组检测符合国家和省卫健委规定的疫情解除标准,并经市人民政府报请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解除疫情,进入常规防控状态。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篇5
疫情防控实行常态化管理,为规范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流程,提高应急保供能力,特制定街道应急保供预案。
一、成立街道物资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街道成立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带领相关社区工作人员成立街道层面的指挥联络组、社区管控组和生活保障组等工作小组,迅速对小区实施有效的封控管理,暂时封闭疑似病例所在居民楼,所在小区实施7日封控管理,并对小区周边道路增设卡口,实施交通管控。
二、预案实施步骤
朐阳街道生活保障组组织召开保供工作会议,立即启动“局部封控区域保供应急预案”,明确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明确任务分工
1.指挥联络组。迅速摸清封控小区人口和住户底数,指导社区建立隔离小区居民保供微信群,在居民保供微信群开展安抚和供应宣传;安排专人对接具体保供应超市,做好超市提供配送套餐选择和线上下单流程的宣传,依托微信群搭建隔离小区的“微市场”;提前做好保供应生活必需品对接,落实好保供物资防疫安全。
2.生活保障组。进一步做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储备量,做好监测数据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研判,提前预警。要与重点保供应超市做好对接,明确任务和具体联络员。掌握超市员工居家管控具体情况,协助非必要居家管控人员到岗到班。通知辖区其他重点保供应单位,要求进一步做好生活必需品储备和调运工作,确保市场物资供应充足,协助宣传部门向社会发布充足、稳定的保供应信息,消除市民恐慌心理。
3.社区管控组,要指导各小区社控卡点,落实好对保供应单位非必需隔离人员予以通行保障,保证保供单位正常运转。要为重点保供应单位运输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指导各交通卡点,尤其是高速公路卡点,要保障运输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
各组按具体保供应工作任务迅速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向指挥联络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与保供单位对接
通知保供超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保供超市对封控小区实施生活物资保供工作。重点保供应超市与需要保供应的社区直接对接,超市因需备货。
保供超市收到保供应任务指令后,立即启动超市保供应预案,组织所属连锁超市有针对性的.向保供超市门店调运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物资;主动对接封控小区生活保障小组,提供保供应标准套餐和微信线上下单流程。
封控小区生活保障小组将超市提供的保供套餐和微信线上下单流程上传小区微信群,并做成展板,在小区宣传展示。
保供超市按照封控小区定单和线上下单情况组织备货和装车,根据预定时间做好保供物资运送准备工作。
(三)保供单位运输物资
交通卡口值班员对保供超市运输车辆检查后(车辆绿色通行证、驾乘人员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予以通行。保供超市车辆抵达小区门口,小区门口防控值守人员查验人员车辆信息后,引导车辆至物资存放区后,超市工作人员卸货。
朐阳街道生活保供小组组织志愿者清点查验数量种类。由志愿者将物资搬运至物资发放区,装卸和搬运物资全程,双方工作人员“零接触”。超市工作人员在社区值守人员引导下,将车辆移至消杀区,由社区消杀人员对车辆消毒后,撤离现场。
(四)社区配送物资
1.非封闭管控居民,志愿者在物资发放区设置“一米线”,发放物资前,通过电话和微信群等方式,通知小区非封闭管控居民按楼号和单位号按户依次前往物资发放区。志愿者组织小区居民有序领取生活必需品物资,资金结算全部采取线上支付。
2.封闭管控居民,志愿者穿戴隔离防护服,按封闭管控居民实际定购套餐情况运送物资,逐户发放。社区志愿者提前给居民打电话,物资放置居民门口,运送物资志愿者后退至安全距离,利用通讯工具通知住户开门自取,实现配送零接触。
三、其他事项
在物资供应过程中,发现需要协调沟通的问题,及时报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确保物资供应顺利完成。
保障肉品供应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全街道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生活物资保障风险隐患,确保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商品稳定生产供应,粮食和物资储备满足市场应急需求,重点生活物资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切实满足街道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街道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贿、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街道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衔接争取县级粮油和物资储备支持工作。
三、预警状态
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四、应急状态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负责组织本村(社区)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办事处负责协调县级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辖区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胸;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II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I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特急状态(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并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五、应急响应
(一)一般状态(N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由办事处启动IV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组织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对粮食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紧张状态(皿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由办事处同意后启动II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办事处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对粮食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紧急状态(I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办事处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II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I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对全街道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力口工企业对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市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街道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特急状态(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全街道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对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市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省、市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六、应急保障
按照生活物资保障的相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分领域分环节落实保障责任措施。
(一)综合协调。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生产保障。由街道农村服务部、市监站、办公室等部门,负责组织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商品生产力口工,确保市场供应需要。
(三)储备保障。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财政分局、市监站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粮油、食盐等生活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对接争取县级粮油和物资储备支持等相关工作。
(四)流通供应保障。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市监站、交管站、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配送及时通畅、正常营业。扎实做好定点医院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推动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加大配送力度,确保网购通畅。
(五)检验检疫保障。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对辖区内入境入街道食品和重点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区域重点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排查,防止被污染生活物资物品流入市场。
(六)水煤电油气保障。由市监站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七)经费保障。由街道财政分局牵头,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八)市场监管。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街道农村服务部负责全街道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九)奖惩措施。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预案明确的职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预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给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