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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25/03/17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快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林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县有关改革精神,结合林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和市、县有关改革要求,以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办事效率,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有利于增强林产业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增加林农收入,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立适应当前发展需要的,高效的林业行政事业管理,服务机构,促进林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一、事业机构现状

**县林业局下属有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动植物管理中心、林业调查设计队、木材检查站等事业单位。按照20xx年8月29日宁政办发[20xx]65号文件给林业局事业单位定编35人,现实有33人。

二、实施范围

**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在册人员均纳入此次岗位设置。

三、岗位类别设置

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

**县林业局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县事业岗位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县林业局事业单位共设置岗位3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8个,工勤技能岗位7个。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28个,其中:高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11个,初级岗位14个;

2、工勤岗7个,其中:二级1个、三级1个、四级5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各岗位等级设置参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等级设置。

(三)岗位职责设置说明书详见附件6

(四)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县事业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任聘。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2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经上级部门核准的《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四、政策依据

1、《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

2、《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xx〕37号)

3、《浙江省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浙人社发[20xx]165号)

4、20xx年7月2日,温州市向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送审《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5、20xx年7月26日,市委办、市府办正式印发了《温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6、20xx年9月30日,区委办、区府办下发了《瓯海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要求全区各事业单位于20xx年12月底完成相关工作。

7、《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温教政〔20xx〕95号)文件。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前汇校区】:岗位总量94个,其中:管理岗位12个,专业技术岗位8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87、2%。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2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12、8%。

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九级职员2个,是副校长2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

副高级岗位1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9%。其中:五级岗位3个,六级岗位6个,七级岗位6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6、1%。其中:八级岗位16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7个。

3、初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12个,十二级岗位1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南瓯校区】:岗位总量42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38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5%。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4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5%。

单位领导岗位1个。九级职员1个,是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

副高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6、7%。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2、中级岗位2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7、1%。其中:八级岗位7个,九级岗位10个,十级岗位7个。

3、初级岗位1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6、2%。其中: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龙霞校区】:岗位总量76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8%。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2%。

单位领导岗位1个。其中八级职员1个,是校长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

副高级岗位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8%。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3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7%。其中:八级岗位12个,九级岗位15个,十级岗位12个。

3、初级岗位3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3、5%。其中:十一级岗位16个,十二级岗位16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其中:技术工一级0个,技术工二级0个,一级、二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三级0个,一级、二级、三级岗位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比例0%;技术工四级0个;技术工五级0个。普通工岗位0个。

六、拟设岗位明细及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试行)》(浙委办〔20xx〕1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由瓯海区教育局和梧田中心校确定并考核任命。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岗位基本条件,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⑵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⑶专业引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⑷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⑴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和小学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它专业技术岗位需持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⑵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首次进行五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七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首次进行八级岗位聘任时,原则上应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4年以上);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方可聘任。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符合)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后,按有关要求聘任专业技术岗位。

⑶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教师继续教育达到规定要求。

七、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17号)和《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浙人专[20xx]29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首次聘用时,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以下条件进行排序:

(1)根据任职年限长短排序。

(2)任职年限相同,以教龄长者优先。

(3)任职年限、教龄都相同,根据以下条件排序:

第一、任教以来获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坛、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优先,(顺序:省坛—市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市骨干—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区骨干)如荣誉称号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荣誉相同者,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二、在任教期间获街道级以上先进个人的优先,如荣誉相同以荣誉高者优先,单项荣誉等同于降一级全面先进,先进称号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三、担任中层干部满十年或班主任工作满十五年,且坚持在中层或班主任岗位工作(双班语文教学或三班数学教学等同班主任工作)。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第四、男年龄满55周岁或教龄满30年,女年龄满50周岁或教龄满25年,且坚持在教学第一线的优先。如相同以超出年限多者优先,超出年限相同,以年龄大者优先;

(4)如任职年限相同,也不符合优先条件的,以年龄大者优先。

(5)温州市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特级教师,如符合专业技术基本任职年限,则自动升至现任职称最高级别。

(6)请长期病假者,则自动降至现任职称最低级别。

5、研究决定

初步确定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二)岗位聘用基本形式

双向选择,考核评议,择优聘用。

八、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赵成木

副组长:陈建云林长松陈淑孙丹

组员:廖象春何少敏章秀平张晓和徐锋徐晓洁林益莉季迅群丁艳云林娟娣吴晓华

(二)工作职责

1、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

2、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3、组织实施教师岗位设置;

九、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12月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3个步骤实施:

(一)20xx年5月15日——6月20日

召开教师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制定岗位设置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上报审核。

(二)20xx年6月21日——9月15日

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比例结构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及岗位说明书;召开教师会,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集体研究岗位聘用,并公示。

(三)20xx年9月16日——9月29日

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待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从次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十、其他

(一)首次聘用时,所有任职条件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岗位设置管理的首聘期一般为3年,聘任时间统一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如遇教师退休、各等级比例变化,则1年一调整。

(二)首次聘用时,原则上不得突破已经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如果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的,超出部分人员可以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保证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能上岗。

(三)本单位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人员的聘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占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四)本实施方案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五)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3

丹阳市墅导初级中学岗位设置常态化调整实施方案(丹阳市墅导中学全体教师大会通过试行)根据省市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有关文件精神和丹阳市人社局、丹阳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制订本评分细则与晋升办法。

一、实施对象

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实施原则

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动态调整、合同管理、公平公正、简便易行。

三、评分项目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教龄)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3分/年。

(二)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工作年限(职龄)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4分/年。

(三)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担任现岗位级别工作年限:4分/年

(四)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从事管理工作年限班主任1.5分/年;行政、主办会计、司务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1分/年。从事管理工作年限每年所兼各项不累加,取最高分一项计算。

(五)担任现岗位级别以来的专业性荣誉

江苏省特级教师(6分)、镇江市学科带头人(5分)、镇江市骨干教师(4分)、丹阳市学科带头人(2分)、丹阳市骨干教师(1.5分)、镇(校)级学科带头人(1分)、镇级骨干教师(0.5分)。各类专业性荣誉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评审通过的。(六)担任现岗位以来,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1分/年。

四、计算办法先计算评分项目(一)、(二)、(三)、(四)、(五)、(六)各项得分,然后累加,得分高者晋升。

同等分值下,按以下顺序进行晋升:

(1)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时间的'长短;

(2)担任现岗位以来时间的长短;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长短;

(4)专业技术荣誉由高到低。

五、其他

本评分细则和晋升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本次岗位设置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正式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和组织人社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三、设置岗位情况

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镇人社发﹝20xx﹞72号),我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62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62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9%。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6%。其中九级职员1个,名称为小学校长。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个,为副高级岗位。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其中: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4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10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65%。其中:八级岗位32个,九级岗位42个,十级岗位32个。

3.初级岗位4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8%。其中:十一级岗位24个,十二级岗位2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二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丹办发〔20xx〕40号)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与职责:

校长任职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教师职称,有从事相当年限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应接受岗位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校长岗位职责

1.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工,积极推进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2.组织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3.根据学校规模、编制标准、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选任各层次的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4.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建立健全德育管理队伍和德育管理体系,有效开展学生品德教育及法制安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5.组织领导教学工作。以教学为中心,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6.领导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抓好教职工学习,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

7.民主管理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接受教代会的'监督,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进程。

8.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开展勤工俭学活动,逐步改善办学条件。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优秀。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2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2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五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或受聘六级岗位2年以上。

⑶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累计17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3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3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4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优秀。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成绩显著,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六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受聘七级岗位2年以上。

⑶从教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中层及以上干部累计15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2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师德高尚,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2)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合格以上。

(3)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4)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育教学效果好,成为丹阳市同类学科教师中的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积极参加教研组和集体备课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申报和承担课题研究,胜任课题研究负责人工作,并获得较好效果,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培养中青年教师效果明显,积极参加“师徒结对”活动,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积极承担校本培训工作,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6)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七级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受聘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岗位。

⑶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中层及以上累计13年以上。

⑷任现职以来,在丹阳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或讲座不少于1次,并获得好评;或获得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或教学案例在省级以上获奖或发表。

⑸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过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成果显著;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⑹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4.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职责:

⑴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师德,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

⑵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每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考核为合格以上。

⑶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及其它的工作量(如班主任、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行政兼职等)。

⑷模范执行教学五认真,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本学科教研和集体备课活动,每学期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成为课题研究骨干,并获得显著效果;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或经验总结在镇江市级及以上发表、交流或获奖。

⑸承担师徒结对工作,较好履行“师徒结对”协议中的各项职责,效果好;每学期至少开设一次讲座、示范课或研究课。

⑹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条件:

⑴符合《丹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⑵取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已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或受聘十级岗位4年以上。

⑶任现职以来,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且完成教学工作量(行政人员按规定计算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或相当于班主任工作10年及以上。

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在镇江市级及以上发表或获奖。

⑸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⑹教育科研成绩突出。任现职以来,每学年开设校级及以上公开课一节或讲座一次;指导青年教师参加校级及以上公开教学活动一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⑺无旷课、旷工行为,未违反师德师风、未受违法违纪处分。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岗位设置

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78个,包括管理岗位9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6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7%;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六级,岗位设置数为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9个,其中七级(正科级)1个,八级(副科级)3个,九级(科员级)4个,10级(办事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69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

(1)正高级岗位3个,其中四级岗位3个。

(2)副高级岗位18个,其中五级岗位4个,六级岗位7个(非主系列1个),七级岗位7个(非主系列1个)。

2.中级岗位3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10个(非主系列1个),九级岗位14个(非主系列1个),十级岗位10个(非主系列1个)。

3.初级岗位1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0%。

其中十一级岗位7个,十二级岗位7个,十三级(试用期)岗位2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略。

(二)专业技术岗位

见济同中学各等级聘用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

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为确保该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民主党派和教师代表组成:丁连伟、徐亚勤、张加红、俞瑛、殷轶瞾、秦良、章文炬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并根据评定委员会的评定结果确定教职工岗位等级。由丁连伟校长担任组长,徐亚勤副书记、张加红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俞瑛具体负责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任职条件,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负责上报各类材料,负责考核聘用,负责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核定兑现岗位工资。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成员有丁连伟、徐亚勤、张加红、俞瑛、殷轶瞾、秦良、陈钢、章文炬、贾秋萍、张晓霞、周丽、蒋继盛、于仁娟共13人组成;评定委员会负责对符合本单位晋级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不同职级分别打分,并根据教职工得分情况和学校岗位需求情况,评定教职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岗位聘任。

(二)、岗位设置实施步骤

1、岗位设置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4月)

(1)编制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人员队伍现状,编制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包括岗位总量、结构比例以及最高等级限制等事项。岗位设置方案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

(2)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3)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社部门核准岗位设置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4月—7月)

(1)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学校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编制岗位说明书

结合《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常人社发(R)〔20xx〕7号)、《关于同意常州市济同中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常人社复(R)〔20xx〕102号)和《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编制出三类岗位共13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①专题培训(5月31日下午第四节):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教研组长是本部门、组室编写岗位说明书的责任人,学校首先召集内设机构负责人、各教研组长,学习相关文件,传达岗位等级层次设置情况,明确岗位设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编写岗位说明书的操作步骤。

(3)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常教人〔20xx〕10号)的通知精神,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我校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我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4)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参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①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②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参照《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参考标准》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5)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①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②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③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④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⑤.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3、检查验收及认定阶段(8月)

①学校完成岗位聘用后,按规定报教育、人社部门检查验收及认定。

②教育、人社部门验收认定学校岗位聘用合格后,兑现岗位工资。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岗,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做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已过35周岁的教坛新秀和教学能手在首聘中加分,下一轮聘任不再加分。

5、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入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7、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xx年7月31日为界。

8、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9、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篇6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设置岗位

我校设置岗位总量121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110个,工勤技能岗位6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10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的95%;辅系列岗位为校医系列、会计系列、图书馆系列等教学辅助系列,岗位设置数为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5%。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5个,为七级(正科级)1个,八级(副科级)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05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

(1)正高级岗位2个,其中三级岗位1个,四级岗位1个。

(2)副高级岗位28个,其中五级岗位6个,六级岗位11个,七级岗位11个。

2.中级岗位5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其中八级岗位17个(含非主系列2个),九级岗位22个,十级岗位16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3%。

其中十一级岗位13个(含非主系列1个),十二级岗位12个(含非主系列2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

工勤技能岗位为6个,其中技术工三级(高级工)2个,技术工四级(中级工)4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1.管理岗位任职者一般应具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八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县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序。

2.七级、八级岗位任职者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九级岗位任职者须在十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二)专业技术岗位

见各等级具体聘用条件。

(三)工勤技能岗位

按(苏人工考〔1995〕2号)、(苏人工考〔1997〕1号)、(苏人通〔199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两个工作组织。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本次岗位设置工作的难点是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条件的制定,有关职能部门要全面摸底,精心测算,集思广益,多方论证,努力在教工的“资历”(教龄、职龄年限)与“实绩”(专业型和奖励型荣誉)之间寻求平衡点,力求制定的条件更符合首次设岗的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各年龄层次教工的积极性,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江镇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两类岗位共17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参照《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评定基本条件》的评分细则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置,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行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xx年7月31日为界。

6.20xx—20xx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7.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1.8月15日——11月1日: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

2.11月2日——11月6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施方案的意见,对方案再次修改。

3.11月7日——11月9日:教代会讨论通过。

4.11月10日——11月16日:根据个人信息,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5.11月17日——11月20日:完成教职工聘用工作。

6.11月21日——11月27日:公示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

7.11月28日: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设局审核备案。

八、注意事项

(一)学校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自主开展岗位聘用工作。各学校要制定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市属学校岗位聘用时,受聘人员须满足省市文件规定的岗位任职条件。首次聘用时,正高级教师原则上聘用四级岗位。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聘用人选,由各市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人选,按规定, 由学校组织评审,经教育局初审、人社局审核同意后聘用。教师四、七、十、十二级岗位仍按照现行的教师职务评审办法评审,评审通过的由学校聘用。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由学校根据单位岗位实施方案的办法进行聘任,聘任结果报教育局备案。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具体岗位聘用程序按市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的聘用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各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四)学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核准的结构比例。首次岗位设置时,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步到位。

九、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教育事业的稳定与发展,学校领导部门要全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教工大会、座谈会、个别交流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统一思想,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与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工作组织和行政处室要明确职责,积极配合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做好该项工作。全校教职工要人大局出发,树立竞争意识与责任意识,从自身发展、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认真看待并积极参与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