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日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扶贫日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扶贫日方案 篇1
20xx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5个扶贫日,也是第26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司法工作实际,现就20xx年扶贫日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开展法治扶贫集中宣传月活动。把10月份定为“法治扶贫集中宣传月”,注重抓好与扶贫开发工作、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扶贫先进典型宣传,总结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其功能及寻求公共法律服务的途径、方式等。突出做好法律援助宣传,将其与法治扶贫有机结合起来,使广大群众知晓法律援助是法治扶贫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系统总结、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及工作成效。
二、广泛开展扶贫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公益服务活动,为贫困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和法律服务。各级司法机关要通过多种途径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贫困群众身边,送到扶贫干部身边,主动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难题、提高法治素养。特别是对省委确定的“4个2”脱贫任务较重地区,司法机关要主动加强与本地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增强专项活动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大力实施“孝善敬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扶贫日”活动期间,开展为期2个月的`“孝善敬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陷入贫困的老年人为重点,组织指导村居人民调解组织深入排查,主动靠上做工作,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预防和避免更多老年人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而陷入贫困。
各级司法机关要根据本地实际,细化措施,创新载体,组织开展有地方特色的扶贫日活动。要将扶贫日活动与省扶贫办部署的影像档案征集活动、征文活动等结合起来,积极创作和征集法治扶贫影像作品、理论研讨文章等。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有关规定精神,加强管理监督,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各市司法局、厅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10月18日前,各地各单位要向厅扶贫办提供扶贫日活动总结。
扶贫日方案 篇2
根据《20xx年教育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动员学校广大干部、教师和学生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有效开展“扶贫济困日”和“奉献爱心扶贫助学”系列活动,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的主题、口号、原则
主题:扶贫济困,共建和谐
口号:1017邀您一起
原则: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
三、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加强我校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经讨论,成立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教育。向全区师生发出“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倡议书,提高广大师生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各项活动。10月13日上午举行升旗仪式、校园广播站、校内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扶贫济困活动的动员工作,营造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在校园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班会,通过向学生介绍有关我校贫困生的生活情况以及社会上“献爱心”的具体事例,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到关心、帮助别人的.重要性及其重大意义,鼓励人人争当“奉献爱心小明星”。开展积极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学会感恩、传递爱心”,并自觉发扬关爱互助的精神,主动去关心和帮助别人。
(二)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积极围绕“扶贫济困”这一主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到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探访贫困家庭,体验困难群众疾苦。探望关心贫困学生,广泛开展扶困助学的结对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感恩和奉献,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在实践活动后引导学生谈体会、写日记。
(三)扎实开展一次“教师大帮扶”活动。组织全校教师,特别是党员教师,采“一帮一”或“多帮一”等方式,对校内或校外困难学生和困难教师家庭开展帮扶活动,及时送去党和人民的关怀和温暖,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信心。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扶贫济困日”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扶贫济困日”活动责任制,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好“扶贫济困日”活动。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部门要结合本校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着力帮助困难学生和困难群众解难题、度难关。
(三)及时报道,树立典型。要随时掌握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情况。及时宣传报道本地本单位在活动中产生的实效、先进事迹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在10月18日前,将活动情况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汇总上报。
扶贫日方案 篇3
为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联村包户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我局联村包户工作任务,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强化全市扶贫工作日工作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每月第二周、第四周周四为“扶贫活动日”的规定,现就我局开展20xx年“扶贫工作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全体干部职工遵照执行。
一、活动内容:
宣传、解读脱贫攻坚的相关知识和政策,走访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教育、健康、文化活动等情况,掌握致贫的原因,拿出帮扶措施和解决途径等,并形成真实、全面的第一手资料,帮助贫困户早日脱贫。
二、活动时间:
每月的第二、第四周的周四为“扶贫工作日”。
三、活动地点:
富平县薛镇湾里村。
四、参加人员:
全局干部职工。
五、活动要求:
20xx年“扶贫工作日”活动每次由局1名县处级领导带队,在活动前一周确定好活动主题和帮扶计划,做好准备,相关科室和人员深入到帮扶村开展具体工作,并要如实填写“xx市统计局20xx年扶贫工作日活动记实表”和“xx市统计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台账”。
扶贫日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 “扶贫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我校第三个“扶贫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组织动员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共同参与“扶贫日”活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促和谐、凝人心、积蓄正能量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全体师生员工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传统美德,在全校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全面构建和谐校园,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安排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月17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一)逐层推进,召开“扶贫日”活动工作部署会议暨启动仪式于10月16日,组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扶贫日”活动工作部署会议暨启动仪式,学习传达《中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 “扶贫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启动部署学校“扶贫日”活动工作,并层层推进,逐层召开召开“扶贫日”活动工作部署会议暨启动仪式,务必将相关精神和学校 “扶贫日”活动部署传达到每一位师生。
(二)在全校开展“扶贫济困,人心向善”专题教育活动
1、开展“扶贫济困,人心向善”首个国家扶贫日爱心捐赠活动。10月21日下午2:30,在学校图书馆前集中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募捐活动,并要求校领导带头,各单位部门积极参与。在捐赠形式上,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进行集中捐赠,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捐赠,同时,接受个人和学生社团组织的捐赠。所得捐款,将全部作为学校扶贫基金,由校财务处设立专帐管理,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及学校扶贫点对象等,并及时公布账目清单,接受师生监督。
2、开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主题教育活动。由校工会、团委向全校师生发出“扶贫济困,人心向善”的倡议书,并充分利用校报、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等载体做好扶贫济困活动的动员工作,营造浓郁的舆论宣传氛围,提高广大师生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各二级学院要开展一次“扶贫济困,人心向善”主题班会,通过向学生介绍有关我省贫困山区的生活情况以及社会上“献爱心”的.具体事例,使学生进一步认识到关心、帮助别人的重要性及其重大意义, 鼓励人人争当“奉献爱心促和谐的使者”, 引导学生“学会感恩、传递爱心”,并自觉发扬关爱互助的精神,主动去关心和帮助别人。
3、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部门要积极围绕“扶贫济困,人心向善”这一主题,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代表到学校帮扶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探访学校帮扶点对象,探望关心贫困学生,广泛开展扶困助学的结对活动及“送技术进社区”、“送法下乡”、“义务支教”等志愿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感恩和奉献,培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在实践活动后引导学生谈体会、写日记。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学校成立以黄俭副校长为组长,校党政办、纪委办公室、工会、宣传部、财务处、团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日活动小组,加强对“扶贫日”活动的领导。同时,各部门要把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紧扣活动主题,及时抓好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具体明确活动的目标、内容、责任分工和实施措施,着力推进活动扎实展开。
(二)结合实际,确保实效。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扎扎实实地为师生做好事,办实事,着力帮助困难师生和困难群众解难题、度难关。
(三)及时报道,树立典型。各部门要随时掌握开展“扶贫日”活动情况。及时宣传报道本单位在活动中产生的实效、先进事迹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并于在10月26日前将“扶贫日”活动实施情况报学校办公室秘书科。
扶贫日方案 篇5
一、活动主题
坚持精准帮扶,合力脱贫攻坚
二、活动时间
10月14日-17日
三、活动内容
除完成市扶贫办通知要求外,结合我局实际,增加一些特色活动内容,主要是“四个一”活动:
(一)开展一次专项宣传活动。深入村户,以“扶贫济困、共筑和谐”为题,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对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扶贫工作的精神要求,宣传xx市关于扶贫攻坚行动的具体举措。并将有关政策宣传知识点制作成“扶贫政策卡片书”,分发到贫困村户。
(二)开展一次扶贫项目认领工作。按市扶贫办筛选的扶贫项目(包括在读贫困大学生),结合我局实际,积极认领所包贫困村2万元以上扶贫项目。
(三)开展一次调研推进工作。组织局属人员深入贫困村户实地调研,认真了解扶贫工作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对于业已开展的'扶贫项目(如种养殖业等),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推进,保证年底有好的效果。
(四)开展一次爱心捐助活动。以“全国扶贫日”为机,适时动员组织多方力量开展爱心捐助,大兴友善互助的良好风尚。
四、有关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局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扶贫日活动开展,合理安排好工作,包村到户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以活动为契机,推进扶贫攻坚工作,早日完成任务。
二是要认真准备。根据扶贫工作分工,开展各项活动要认真谋划、过细准备,切实把活动开展到位。对于认领项目,要认真组织力量、精心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利用多类载体各种途径,加强我局关于扶贫工作宣传,切实扩大影响树立形象。
扶贫日方案 篇6
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格外关心,对于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x年是全国第三个“扶贫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营造人人关心扶贫、人人支持扶贫、人人参与扶贫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的部署安排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目标
(一)活动主题:“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
(二)主要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 活动,大力宣传新形势下扶贫开发政策,营造“人人皆愿为”的社会氛围,弘扬“人人皆可为”的公众理念,完善“人人皆能为”的参与机制,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精准扶贫,推动各方资源向贫困人口汇聚,促进各方力量向贫困地区整合,帮助我省农村贫困人口解决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脱贫难等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全省人民一道过上好日子。
二、活动内容
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职责任务。拟于x年9月,召开省直部门x年“扶贫日”工作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邀请省委、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出席并部署安排工作,省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各市(州)、县(市、区)根据各自活动安排,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
(二)突出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一是举办“扶贫日”论坛。动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省直相关部门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方式方法,创新社会扶贫体制机制。二是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由省扶贫办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于x年9月举办“扶贫日”新闻发布会,系统地介绍x年“扶贫日”活动主题、活动安排等,为“扶贫日”活动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发布“扶贫日”公募倡议书。以湖北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于x年9月向全社会发布主题为“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的“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日”活动,支持扶贫开发事业。四是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中国移动湖北分公司、中国联通湖北分公司、中国电信湖北分公司等三家电信运营商,开通公益短信端口,免费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扶贫日”宣传短信,介绍“扶贫日”活动进展情况,号召全社会参与“扶贫日” 活动。依托短信捐赠平台,开展公益募捐活动,接收社会各界通过回复短信的方式进行的捐赠。五是大力宣传“最美扶贫人”先进典型事迹。开展“最美扶贫人”评选活动,并在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上,大力宣传其先进典型事迹,营造社会扶贫良好氛围,凝聚社会扶贫正能量。六是播放扶贫公益广告。征集制作扶贫公益广告,并
由省内主流电视媒体免费滚动播放,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七是开展网络宣传。以湖北省扶贫网、荆楚扶贫网、湖北微扶贫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为载体,实时发布“扶贫日”活动相关信息。八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校、志愿者组织、各类公益慈善机构的作用,举行各类主题宣传,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制作墙报、树广告牌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宣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务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发挥带头表率作用,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活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机构团体等,积极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职工参与“扶贫日”活动,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开展“扶贫日”捐赠活动,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贫困户项目建设;以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为依托,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到贫困村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体验贫困群众生活,把脉致贫原因,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发动市场主体募捐。充分挖掘市场在扶贫开发资源动员、筹集、配置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作用,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捐赠扶贫资金,捐赠资金主要用于实施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项目。一是开展国有企业募捐。由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及中央在鄂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引导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二是开展民营企业募捐。由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联合负责组织民营企业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千企帮千村”工程中的对口帮扶工作。三是开展金融机构募捐。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开展“扶贫日”募捐活动,募集资金按照定向原则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五)依托社会团体,开展公益劝募活动。由湖北省红十字会、湖北省慈善总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湖北省扶贫基金会、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等5家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为x年省级“扶贫日”活动捐赠受赠人。由具备发起公募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各发起一个公益性扶贫项目,制定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主题、受益对象、运行方式、资助标准、监督管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募集扶贫资源,凝聚社会力量,推动扶贫事业发展。
湖北省红十字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圆梦助学行动。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x年被大专院校录取、愿意继续完成求学梦想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5000元。
资助模式:一次性定向救助和“一对一”长期帮扶相结合。
运行程序:下发文件通知、发布活动公告、媒体宣传、接受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公示资助对象、确定资助对象、拨款、回访等。
湖北省慈善总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慈善“阳光班”。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考上重点高中的“特困、特优”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省级重点高中指令性计划录取分数线以上)。
资助标准:慈善“阳光班”每班50人,每人每年资助20xx-4000元(可根据捐赠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金额确定资助额度),连续资助三年,并协调学校减免学费等费用。
资助模式:慈善“阳光班”采用由省、市(县)慈善组织各承担50%资助资金联合资助,以及企业、个人冠名全额资助两种方式。
运行程序:项目由省慈善总会统一组织,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学生入学等程序具体组织实施。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十六助”贫困大学生。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当年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前三批录取、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每人资助3000元。
资助人数:20xx人次。
资助模式:立足于解决贫困山区高中生“上学难”的问题,该项目长期开展,通过企业和个人爱心捐赠、爱心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
运行程序:通过发布公告、自愿申请、媒体公示、审核批准等程序,组织项目的具体实施。
湖北省扶贫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思源回报”工程。
资助对象:全省重点老区乡镇。
资助标准:x年拟计划募集资金400万元,按照每处20万元的标准,兴办20处“思源回报”工程,帮助老区贫困地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发展特色产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
运行程序:由各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申报,同级扶贫办审核,报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批准。经公示和研究确定后,资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工程实施单位。县(市、区)老促会(办事处)负责管理,同级扶贫办负责监督,省老促会、省扶贫基金会进行抽查验收。“思源回报”工程可以捐赠单位或捐赠个人名义冠名。
湖北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公益性扶贫项目
项目名称:“关爱女性、防治两癌”暨贫困母亲救助。
资助对象:全省新一轮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经有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贫困患病母亲。
资助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每人一次性救助人民币1万元。
运行程序:由个人向当地妇联组织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当地妇联组织审核后报省妇联组织审批。
各级妇联、文联、社科联、作协、科协、侨联、工商联、老促会、扶贫开发协会、光彩事业促进会,充分发挥自身动员社会资源的优势,引导各自会员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捐资出力。
(六)立足青年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利用武汉高校众多、大学生资源丰富的优势,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牵头负责,立足各高校团委及社团组织,组织广大青年大学生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以志愿者精神呼吁和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扶贫。扶贫志愿者活动,可采用舆论宣传、走访调查、实地体验、公开劝募等方式开展。
(七)构建网络平台,搭建爱心直通车。依托湖北省扶贫网和荆楚扶贫网,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设立“扶贫帮困网络直通车”,面向社会发布贫困村、贫困户困难现状和需求信息,让有爱心的社会各界能够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定向资助或定向投资兴业,实现贫困村、贫困户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扶贫资源有效对接。同时,在荆楚扶贫网上开设“10·17,一起过上好日子”公益募捐端口,接受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
(八)上下协调推进,全面联动实施。x年“扶贫日”活动,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各市(州)、县(市、区)可参照全省活动方案的总体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扶贫日”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形成上下联动、省市县全面推进的活动格局。各地要注重舆论宣传,广泛发动,全民动员,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可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安排有关活动,协调调动各方积极性;可结合“扶贫日” 主题,以市(州)、县(市、区)主要领导的名义发表署名文章或电视讲话,开展扶贫济困国情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可组织开展扶贫公募活动,以公募活动为平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拓展扶贫开发事业空间;可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各地“扶贫日”活动方案于x年9月20日前报省扶贫办备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开展“扶贫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省“扶贫日”活动在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省扶贫办具体承担全省活动方案拟订、沟通协调联络、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有关省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好相关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应加强本地“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加强督促协调。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扶贫日”活动的沟通协调,确保活动实效。一是建立联席机制。各地扶贫部门要建立活动联席机制,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相关活动。二是加强情况通报。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扶贫日”活动推进信息;印发通报材料,通报相关情况。
(三)加强资金监管。通过“扶贫日”活动募集的资金,要按照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扶贫日” 活动募捐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鄂政扶发〔20xx〕26号)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扶贫捐赠受赠人在接受扶贫捐款中,对受赠的每一笔捐赠款项的来源、去向、成效均要通过网站等方式全程向社会公开,社会公众能够通过公共方式查询到相关信息,做到一目了然。各级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督。x年9月底前对省直20xx年“扶贫日”募捐资金进行审计,向社会发布接收款物及使用情况;x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x年接收款物及使用相关情况。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x年“扶贫日”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办出特色,办出成效。各地、各部门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初步情况总结,于x年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报送省扶贫办,由省扶贫办综合后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委、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