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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调研报告

2025/03/21经典报告

老地方整理的道路交通调研报告(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路交通调研报告 篇1

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力以赴开展交通排堵保畅工作,但是,本市道路交通拥堵情况仍得不到有效改善。为了进一步提高道路资源的利用率,有关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相当一部分措施在潜力上已挖掘殆尽,但在交通事故现场处置这一块,潜力还有待挖掘。但如进一步提高快撤水平并形成长效机制,应在两个方面进行突破,一是强化民警意识,提高一线民警的处置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宣传,促成有关部门理顺保险理赔机制,提高当事人不自撤现场的违法成本。通过两种手段的综合运用,可有效提高交通事故现场的撤除速度。笔者想从交通管理部门可行使的权利方面出发,阐述如何把握,进一步提高实践运用水平。

一、本区交通事故快速处置工作现状

前两年,本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撤率一直维持在70%左右,其中,事故双方自撤率仅为42%,截止到推进"快处"工作法之前,快撤率一直维持在这个水平,处于波澜不惊的状态。20xx年8月,实施交通事故现场处置"五步法"以来,本区事故快处率由之前的72.4%提高到目前的90%以上,处置时间也由原来的平均10~20分钟提高到目前的平均3~5分钟。事故当事人现场自撤率的大幅攀升无疑对本区的排堵保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制约交通事故现场快速撤除率提高的主要因素

交通事故现场自撤率虽有明显的提高,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少制约因素,亟待重视与改进。

(一)法律法规的因素。

即执勤民警是否有权勘察人伤和较大物损以及责任不清的事故现场,关于这点相关法律法规并不明确,对人员轻伤以上或较大物损以及责任不清的事故,依照现行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9条的规定,其适用一般程序。《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条第2款这样描述:"具有2年以上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经培训考试合格获得资格登记证书后,可以处理适用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也就是说,只有事故专职处理民警具备相应的资质,事故处理进入一般程序必须进行调查取证,其中就涉及到事故现场处置的核心问题--现场勘查,在历来的工作规范中,一般由事故科专职民警来勘察,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这样表述,"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现行法律法规对事故现场的勘查主体资格并不十分明确。

(二)执勤民警的主观因素。

即执勤民警“快处”意识的强弱和技能的高低,统计数据显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到场时间一般为3分钟,事故专职民警二次出警到达现场时间少则需要5、6分钟,多则近10分钟。据有关资料统计,在两车道的道路中只要有1条机动车道因抛锚或事故受阻,该道路的运能将降至原来的40%,且疏导恢复时间将随着处置时间的增长呈几何级数增长,而执勤民警目前实际情况是:到达现场3分钟,处理一般在15~20分钟左右。执勤民警对事故快处的理解为"快到",个别执勤民警还存在调剂利用进行体能恢复的现象。

另一方面,民警在快处上也存在技能不到位的问题。这里有两个案例,

【案例一】20xx年10月14日上午8:45分,瑞金二路近复兴中路发生一起3车事故。执勤民警勘查完毕撤除现场时,才发现一事故车严重损坏无法移动,再通知施救车辆到场牵引。整个过程前后历时30分钟,造成瑞金二路全线严重拥堵。该起事故中,执勤民警如能事先了解事故车辆的状况并通知清障车辆,将大大缩短事故处置的延误时间。

【案例二】20xx年11月3日上午7:15分,建国中路20号发生一起事故,助动车驾驶人左腿明显骨折。执勤民警到场后无法处理,回过头来呼叫警长,警长到场后再通知事故科勘查现场。伤员在事故现场滞留15分钟左右,事故前后历时45分钟,造成建国中路交通瘫痪。该起事故中,执勤民警如能对伤者迅速定位,直接送医救治,对道路交通畅通的影响程度将大为减少。

上述案例虽然发生在个别民警身上,但总体上还是暴露出存在的问题:一是快处技能不高,处置措施不当。部分执勤民警由于事故处理技能较差,对一些事实清楚的现场举手无措、无所适从,尤其是人伤事故,“两脚闲着逛,心里直发慌,电台喊帮忙”的现象屡见不鲜;二是快处意识不强,处置流程不明。部分执勤民警对事故“快处”认识不到位,认为慢功出细活,导致一些现场处置措施滞后、延长了处置时间。从座谈会摸底情况来看,一部分民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规则不懂,生怕定责错误而不敢“动”现场,另一部分民警对事故现场处置程序不清,担心处置不当而不敢“动”现场,还有一部分民警有一定消极态度,唯恐多做多错而不愿“碰”现场。

(三)事故当事人的因素。

即有权处置事故现场的事故当事人,其是否确立了事故现场的自撤观念,由于目前保险理赔制度和法律法规的配套未能及时跟上,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3款已经明确了事故当事人在未造成人身伤亡或物损轻微且事实清楚的情况应当先行撤离现场,但事实上相当多情况下,当事人不敢自撤。本区80%以上事故都符合自撤条件,但由于法规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当事人没有明确的相应的惩罚性条款,造成事故当事人自撤意识相当低。

三、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一)在法理上对执勤民警事故现场的处置权限进行梳理。

首先,要解决“谁能做”的问题。依照目前法律相关条款描述,本区只有事故专职处理民警具备相应的资质。为此,支队提出将现场“快处”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快速勘察阶段,第二阶段是快速处理结案阶段。并由此引申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处置权限和事故处理权限两个概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现场处置(包括现场勘查)可由执勤民警承担,而事故办案处理则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条第2款规定,应移交给专职民警。"快处"事故现场要求执勤民警接警后,立刻从路面执勤状态迅速转换为处警状态,以最快的速度处置完道路现场并迅速恢复交通,对超出现场处置权限的立即通知事故处理部门到场,并做好事故现场勘验的先期处置和滞留车辆的疏导工作。

对人伤事故,支队又进一步探索和论证,提出了“除人员已当场死亡或有明显生命危险以及涉外事故外,一律由执勤民警自行或由机动警力辅助,依照支队制定的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置“五步法”流程,在3~5分钟内快速处置完毕,而事故专职处理民警勘查的现场,执勤民警应先期做好判断车辆、抢

救伤员、寻找证人以及现场警戒和车辆疏导分流等工作。"再一次大胆前进一步,解除了束缚民警手脚的限制,实行该措施后,事故违章审理科二次处警由原来平均每天2~3次减到每周3~5次,辖区平均每起事故现场的处置时间也由原来15~20分钟减少到3~5分钟。

(二)提高执勤民警事故“快处”技能。

解决了事故“快处”“谁来做”的问题,那制约事故“快处”的另一个瓶颈问题,也即“怎样做”又如何让民警找到捷径。首先,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法规和规章,支队结合实际精简了处置流程,力求实用易记,推出交通事故现场处置“五步法”流程。(收取核对证照、组织抢救伤员、判断车辆状况、固定现场证据、人车撤离现场。)“五步法”流程将事故现场处置程序简化,让民警对现场的处置做到心中有底、运用有谱,尤其强调了对人伤和车辆损坏情况,要先期了解情况,避免由此延误现场处置时间,同时还要求借助执勤装备(数码相机和录音笔)及时取证、为后续处理打下基础;其次、“五步法”的运用直接与勤务考核相挂钩,勤务科和事故科联手,对执勤民警“五步法”运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跟踪录像并播放点评;同时,为了提高民警的快处技能,支队还编纂了《事故快处实用手册》,将事故快处“五步法”流程以及常用的事故定责规则图表化后编录其中,同时,依照“五步法”流程模拟场景拍摄,转录成VCD分发各中队,便于中队组织民警开展事故"快处"培训。

(三)提高违法成本,增强事故当事人自撤意识。

在实践中,事故当事人是否有较强的自撤意识将直接影响到事故现场附近道路畅通的程度。对此,支队的主攻方向放在加大事故快撤宣传力度上,并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事故,严格按一般程序处理的措施,按最高期限扣留车辆并予以检测,同时对其违法行为按上限处罚,提高当事人的违法成本,形成震撼效应以拓展社会影响面。为确保措施得到落实,支队制定了未自撤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自撤的事故按一般程序简化处理,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案件审核和扣车放行审批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对违规办案的民警行依照《卢湾交警支队执法管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一年下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仅对违法当事人达到了教育和处罚目的,还扩大了社会宣传面。据统计,本区实行该项措施后,事故自撤率呈上升态势,去年下半年来事故自撤率一直维持90%以上。

此外,要提高事故当事人的自撤意识,最有效的办法还是要变革保险赔偿机制,实行类似英美国家的“互碰免责”的方式。但我国目前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机制起步较晚,赔偿还主要建立在民警对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6条和87条,明确了事故当事人可以撤离现场并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但目前保险公司普遍不认可当事人自行协商的协议,造成当事人无法实施该项法定措施。另外,部分事故当事人担心自行撤离现场后,办案民警在事故责任认定上是否会设置障碍,影响其保险理赔工作,因而不肯轻易撤离。而事实上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可能存在骗保情况、互碰免责也可能使保险公司利益受到一定损害,但从社会效益来说,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为此,支队通过多种渠道也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以改进和完善当前的保险理赔机制,从客观上创造条件,提高当事人的自撤意识。

交通事故现场“快处”既需要民警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社会环境因素影响的共同作用,也是“排堵保畅”中永恒的主题。对此,支队仍将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增强民警事故“快处”工作意识、提高“快处”工作技能、加大“快处”工作宣传力度、从严执行“快处”工作制度、完善“快处”考核工作,不断探索能适应当前道路交通形势的工作模式。

道路交通调研报告 篇2

为解决城市道路交通堵塞,让道路畅通,城市美丽起来,提升城市品位,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我特地对城市道路交通堵塞进行调研,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道路交通现状与原因

目前城市道路交通十分堵塞,基本每条道路塞满了汽车,象蜗牛一样慢慢地爬着,有时甚至是一动不动,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给造成负面影响,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规划设计先天不足

道路建设规划不够合理,超前意识不强,历史欠账太多,缺乏统筹和科学论证,造成城区路网结构不尽合理,交通循环不够流畅。停车场规划建设未得到重视,停车场建设不够,满足不了日益增加车辆的需要,特别是人口密集场所,缺少充足的公共停车泊位,加剧了占道停车和乱停乱放的现象。

(二)人为因素加剧交通堵塞

市民遵守交通秩序意识还不够强,由而产生的人为因素更加剧交通堵塞。比如:行人闯红灯、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等违法违章行为时有发生,出租车急刹急停,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超速行驶、随意调头、乱闯红灯等现象屡禁不止。商家占用车道营业,地下停车场为改为商场,单位和个人的车辆在公共道路上乱停乱放。

(三)管理落后跟不上形势要求

交通管理虽有很大进步,但比起日益增加的众多车辆和日益严重的交通堵塞,交通管理手段仍然落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一是执法不严,管控难以到位。受办案指标考核的影响,少数执法人员执法理念存在偏差,对交通违法行为往往重罚款、轻教育,重机动车辆查处、轻非机动车和行人管理。交通运管部门对外地车辆和非法营运的车辆还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

二、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解决城市道路交通堵塞,让道路畅通,城市美丽起来,事关每一个市民的切身利益,事关的城市形象,是构建平安、和谐的重要内容。加强城市道路管理,是一个涉及人、车、路、环境的动态系统工程,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交通规划,改善交通环境

要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区路网结构,形成城区道路环状循环,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交通顺畅。要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将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切实改变城区车辆停放混乱的状况;针对主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现状,公安、建设等部门要按照主干道每500米有一个小型停车场的要求,逐步规划建设一些小型停车点。对已建成的停车场,要发挥其功能,尽早解决地下停车场挪作他用的问题。

(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交通行能力

要充分认识公共交通这项公益性事业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加快城市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在规划、投资、建设、运营和服务等各个环节,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优先条件。要增加公交线路和公交车辆,统一规范管理,提高公交通行能力,充分发挥公共交通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堵塞的作用。

(三)重视交通宣传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安全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市政府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普法重要内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履行好自身职责,配合公安交巡警部门共同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形成社会化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宣传文化部门要加大交通宣传教育力度,选择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谴责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提高全体市民遵守法规、安全出行的意识。教育部门要着眼于未来,从小抓起,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增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做遵守交通秩序的模范。

(四)加大交通投入,完善交通设施

政府要加大交通投入,每年在财政预算中要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城市交通设施固定投入,尽早完善交通设施。要发展立体交通,象香港、新加坡等先进城市一样,充分发挥立体交通的作用,减少平面交通的压力。要立法,规定新建、改建商场有多少面积,就要建设同等面积的停车场,确保商场前面的交通秩序良好。

道路交通调研报告 篇3

(一)主要成效

近年来,__交通大队在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做了大量工作:

一、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在主干道、主要路口通过设立宣传点、展板、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宣传。二是成立交通法规宣讲团,采取“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户”五进的方式,开展讲法、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三是聘请法学专家,举办培训班,及时对全大队260余名民警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知识的轮训考试,并实行考核上岗等。通过以上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执法制度建设。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准确贯彻落实,__交通大队依据新颁布的法律以及上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地修改、制定和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的规定》、《关于强制措施管理和使用的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意见》以及《绩效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有效地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正确执行。

三、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执法责任,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在制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成立了大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委员会;实行了警务公开,建立了执法档案、案件审批层级把关等制度,促进了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的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__交通大队执法案件行政诉讼败诉率为零,执法的准确率达99%。

四、加大投入,科技强警针对交通管理面积大、点多、线长,警力不足的问题,__交通大队。先后配置了数码相机、摄相机、雷达测速仪、酒精检测仪、笔记本电脑、录音笔等技术设备,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建立了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既解决了执法中取证难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警力不足的矛盾。通过网络比对的技术手段,在近年来专项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活动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五、严格执法,力保交通畅通。__大队本着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严肃查处了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做出了积极地努力。仅20__年__大队就依法拘留严重交通违法人员近500余名,有效地遏止了因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重大交通事故的产生。针对当前城市建设快速发展而由此引起的复杂交通环境,科学安排警力,合理增设交通标志和护栏,优化施工路段上的公交车及长途客车的发车频率和间隔等,较好地改善了道路交通环境。

(二)道路交通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还不够。《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__大队虽然在法律宣传和教育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仍有不少市民对该部法律及相关法规的了解和认识还不够。以至于在日常生活中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还时有发生。

二是部分路段的交通信号灯、标识及护栏的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及护栏的设置不够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如__街沿街的文华、__中学门前红绿灯的设置,虽然保障了学生出行的安全,但在学生上课期间,不时亮出的红灯不利于车辆的通行;有的路面较宽,绿灯时

间设置只有15秒,经常在斑马线上出现行人与机动车抢道的现象;有的路口信号灯不亮或被车辆撞损、有的车辆通行标识不够清晰或设置位置不合理,不同程度的影响了交通的畅通;再者,泊车矛盾较为突出;隔离护拦高度太低,容易发生因行人翻越护拦而出现的交通事故。

三是少数公交巴士闯红灯、争道抢行、越线超车等违规行为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群众时有反映,意见比较大。

四是“套牌车、麻木、黑的”的非法营运现象依然存在。在市区的小街小巷不时有运营的麻木从身边穿行而过;在行人较多的车站、码头和路口,经常有黑的招揽生意;套牌车辆违法上路现象依然存在。

五是在少数交警中仍然存在着执法用语不够规范、执法态度不够文明等现象。

(三)几点建议和意见

1、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单位以及社会团体要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法制课的教育内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和青少年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合理地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及交通设施,妥善解决好泊车难的问题,在以人为本的同时,进一步确保道路交通的畅通。

3、加大对套牌车、麻木、黑的等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道路交通有序和畅通。

4、建议区政府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尽早设立我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利于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救治,促进社会的和谐。

5、按照公安部“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落实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干警的素质和管理道路交通的水平,使交通执法工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得到进一步的认可。

道路交通调研报告 篇4

为有效预防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调研报告。

一、农村交通依法治理情况

我镇交管办与东禅交警开展30余次联合执法活动,有效的打击了本镇非法载客现象,加强了交通宣传。我镇x年以来共发生20余次交通事故,通过镇交管办不懈努力,成功降低了镇交通事故次数,改善了我镇交通安全环境。

二、农村交通综合治理情况

通过对辖区交通道路基础设施以及交通安全设施的改造,投入400余万元资金完成农村道路硬化22余公里,大力开展道路整治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完善,增加错车道26处,增加形护栏1900余米,增加警示桩37根,其他各类防护栏1200余米,增加道路交通标示标牌100余处,安装了减速带11条;大幅提高了辖区内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开展辖区路面车辆管控,逐步规范驾驶人员安全驾驶行为,联合执法6次,打击非法营运车辆7余辆,处理超速、超载15次,处理摩托车违法驾驶41起,教育群众140余次,同时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和宣传培训,聘请协管员28人,建立农村道路劝导站15处,同时发展村上积极分子成立道路交通志愿者队伍26只,成员78人,开展志愿者活动开展道路交通劝导352余次,利用镇担担文化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演出5次,组织各类车辆驾驶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培训12余次,发放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传单4300余份,提高社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两站两员”存在主要问题及发展对策

我镇应市、区要求,积极建设“两站两员”,配备了反光背心、交通指示牌等,其在农村交通安全起到至关重要作用。但是我镇长期人员、经费不足,无法对全镇辖区交通进行有效掌控,请区上有关部门支持帮助。

四、农村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农交安”APP注册、应用情况

我镇已注册下载83人次,部分工作人员已经通过农交安处理交通安全事务。但是该APP存在闪退、无法签到等问题,并请区有关部门进行培训,这样更有效的使用该APP。

五、“路长制”工作成效评估

我镇路长制还处草创阶段,经费、人员、装备、制度还未到位。

六、农村交通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镇交通管理制度制定、机构完备,但限于人员不足、经费紧张,无法形成有效战斗力。虽然现阶段交通安全得到有效控制,但是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更需建立道安办、交警队、镇交管办的联合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多方共同努力处理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调研报告 篇5

近年来,随着我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道路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感和幸福感,构建和谐社会。目前,全乡农村道路建设快但安全设施少、农村车辆多但群众安全意识差,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根据县“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治”文件要求,我乡组织相关安全责任部门开展大调研、大排查。现将有关调研、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我乡境内交通发达,目前通车公路总里程达367.5公里,其中县道25.5公里,村道140.5公里,组道201.5公里;全乡共有机动车驾驶员112名,机动车75辆。近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围绕“保畅通、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本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工作成效逐步显现。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二、主要问题

1、发生事故情况及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我乡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0起,无人员死亡,虽然没有发生死亡事故,但目前我乡道路交通形势管理难度非常大,主要是摩托车无牌无照,非法营运十分严重,经统计,摩托车2750辆,其中无牌无照22047辆,非法营运16辆。严重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

2、安全设施普遍缺少

“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乡村道路建设迅猛,但安全设施普遍缺少。全乡白聚油路18公里,甘宝油路7.5公里,通村公路18条、140.5公里,通组公路120余条、201.5公里,普遍存在着坡陡、弯急、路面差等现象,并且缺乏护栏、档墙、防撞墙、警示标牌139处,另外还有许多村民、企业集资修建、改建的道路,基本没有安全设施。同时,农村马路边乱搭乱建情况较多,严重阻碍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由此带来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3、管理力量比较薄弱

由于一直以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管理力量历来不足。当前在农村硬化道路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农村群众安全意识欠缺的情况下,农村道路迫切需要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乡现仅有派出所4名干警,安监站3名工作人员,既要保证城镇的交通畅通、安全,又要做好农村大范围、长里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时还要抓好我乡其它工作,管理力量与管理需要之间显然很不协调。

三、主要原因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制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农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而且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面比较狭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较差,特别是老年人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固有的思维和行为习惯,随意穿越马路、在路边堆放杂物情况较多;幼儿更是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外来人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都不强;许多青壮年村民法制意识淡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超载、加载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这些都会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2、交通压力不断增大。

近年来,我乡农村驾驶人员和机动车量迅速增加,基础建设也吸引了大量外地车辆和务工人员,加重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农村中从事非法运营的面包车较多,而且驾驶报废车、无牌无证摩托车等行为一直以来都是管理的盲点和难点,尤其是在农村主要道口、农贸集镇上,各种车辆混杂,交通拥挤,交通安全问题非常突出,我乡的通村、通组公路路面窄、坡陡、弯急,在很多地方无安全标示牌,防护栏和档墙等安全设施。这些都加剧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也成为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

四、对策建议

为加强和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建议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重视交通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是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深刻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大力解决影响农村人民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

2、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要象城市道路和国省道一样,明确有人建、更有人管。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特别是要明确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职责,防止出现“有人建、无人管”和“人人管,人人又不管”的情况。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和协作,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同时对今后新建的道路,要严格把关,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设计、建设、验收。

3、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素质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等部门要经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道路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二要强化对农村青壮年的教育。农村中的青壮年往往是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和主动参与者,他们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交通是否安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纳入农民素质教育工程,通过强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村民素质。三要增强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我乡农村中的老年人、幼儿和外来人员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要采取他们易懂、易记、易接受的教育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加他们的交通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经费投入,最大限度地解决安全隐患的存在,尽可能控制安全隐患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