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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2025/03/22经典报告

老地方整理的计划生育调研报告(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篇1

被称之为“天下第一难事,天下第一要事”的计划生育工作在我国已开展了近半个世纪,随着广大群众文化素质的提高,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不断转变,取得的成效非常显著,这为今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但是我国农业人口和少数民族占多数,而农村育龄人群的文化素质总体水平偏低,受封建思想影响还很严重。因此,如何抓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如何控制农村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成为了当前我国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下面我就通过深入镇村实地了解、查阅和收集相关资料,经过归纳分析之后,形成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现状调研报告如下:

一、新形势下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1、低生育水平呈反弹趋势。多年以来,基层党委、政府一直将“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并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但近几年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依然是基层出现违法生育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一部分人养儿防老的思想依然存在,生育二胎意愿依然非常强烈;二是由于部分“富人”和条件比较好的群众,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无视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超生,在社会上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三是由于流动人口数量逐渐增加,现行的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条例与之相配套的政策不完善,间接导致了流动人口超生问题日益严重;四是其它诸多因素造成的违法生育行为。如:社会压力等其它原因造成不孕不育现象增多,不孕不育夫妇捡养、领养子女因办理程序繁琐而不办理手续,其后又怀孕的,造成违法生育。由于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小孩抚养和监护成本的降低及长效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政策的实施,导致原本只要一个小孩的,现在又想生育第二个,出现二孩生育积压,二孩出生人数多,这是导致低生育水平反弹的重要因素;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现在正处于又一轮生育高峰期,上世纪70-80年代出生的人,现在正是生育的高峰期。

2、计划生育工作模式和观念的转变。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现在的计划生育工作已由过去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转为依法行政、村民自治、优质服务三者有机统一的管理模式,工作的主体仍旧是计生干部,工作对象依然是广大人民群众。不管是干部还是群众,他们接受新的工作模式需要一个过程和一定的时间,这就造成部分干部误认为现在中国放宽了计划生育政策,部分群众又误认为现在不搞计划生育政策了。

3、计生队伍建设不稳定。计划生育工作面广,内容杂,且重点在农村,没有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不行的。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责任重、风险大,什么事都要计生干部参与;同时,计生干部待遇低,与从事其他工作的同志相比做的工作多,工作成本又高,待遇却比其它工作组的少,明显不合理;再者就是计生工作缺少激励机制,作为“一票否决”工作,奖励和提拔的不多,处罚和降级的却不少,片面的处罚只能导致计生工作无人愿做,就是迫于组织压力做了,也是完成任务的态度,没有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外还有就是大部分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都是从农业服务中心和乡镇企业服务中心及其它镇直各部门抽调来的年轻同志,工作编制依然没有改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个人工资的增加和前途的发展,从而挫伤了个别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上四个方面的原因导致计生队伍人员缺编或经常变动,严重影响了乡镇计生工作开展的质量和连续性。

4、计生工作方式转变,干部畏难心理严重。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强制手段转变为主要是为工作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给予处罚坚决按照法定程序,走依法行政的道路,计生干部面临政治、生命、经济三个方面上的风险。另外,乡镇的执法主体资格被取消,对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一律采用政策解释,做思想工作。面对部分逃避、抵制计划生育工作的对象,就束手无策,这些人以一带十,以组带村,以村带片,从而造成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

5、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流动人口既是难点,又是重点,其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流入 乡镇人口户籍地发放《婚育证明》不到位,导致流入乡人口得不到未办理《婚育证明》的婚姻、生育、节育等信息,影响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另外就是辖区内外的一些用工单位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证、照时没有依法履行查验《婚育证明》的责任,导致流入人口无证也能务工从业。同时,伪造、贩卖《婚育证明》的非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也干扰了计划生育工作秩序;二是未婚青年管理难。近年来,受打工潮的影响,许多青年初中毕业后便外出务工,由于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的生育调节知识的不了解,等他们回来时,已有一个或者几个小孩。另外就是这些流出人员流动性太强,居无定所,其户籍地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三是流动人口工作经费的严重不足,造成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处理难。由于流动人口活动区域广,调查取证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本地找不到人,取不到证;到外地,又不知道其地址,且成本太高,取证难,往往是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得到微乎其微的效果。

6、现行政策的执行难度大。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乡镇均得到了全面的贯彻和落实,但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部分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太大。比如:“一方有两个小孩离婚,另一方为初婚,不能再生育”的政策,在当前,特别是在农村,无论是从情理上讲,还是从农村风俗上讲,从夫妻双方老年生活上讲均存在明显不合适宜,其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再比如:“双方是汉族第一胎是男孩的农民夫妇,不能再生育第二胎”的政策,在农村大部分汉族农民群众从思想上是想不通的。这一规定看似是计生政策对少数民族落实优先、优惠的体现,但却与各民族生育一律平等的原则发生了冲突和抵制。

7、计划生育工作室内材料多而杂。自1978年以来,“天下第一难事,天下第一要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经乡镇计生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而现在,繁杂的室内材料占去了计生工作者一半甚至更多的精力。出生一个小孩,光表、卡、薄、册加起来就几十种,这对本来素质就不是很高的村干部来说要求就更高,这不仅打击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加了他们的工作负担。从一定程度上来讲,这种行为间接影响了村级计生组织网络向更为广泛的范围伸展。

8、部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格局还没有形成。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他是每一个部门和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他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要想贯彻落实好,必须经过镇直、镇属各部门的配合协作,相互沟通来完成。比如说:派出所只凭出生证明就给小孩上户,不管是否是违法生育,这就助长了违法生育的气焰。因为违法生育者最担心的就是小孩户口问题,这一问题落实了,他就万事大吉。再比如:在卫生院也要凭证生育,凭生育证开具出生证明。但许多医疗机构没有执行这些政策,只要你生了就开出生证明,更有甚者没有在医疗机构出生,我们的卫生工作人员只要有关系就不按上级要求操作,甚至出具假证明。这些问题的出现,也间接支持了计划外生育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及分析

1、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自从土地承包到户以后,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乡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是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家庭养老仍是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养老方式。因此,在农村重男轻女、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不生儿子不罢休等旧的传统生育观念仍然普遍存在,使农村计划生育工作难度加大。

2、生育观念落后。中国几千年旧的生育观念一直影响着人们的生育行为,尤其在农村,显得更加尤为突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家族势力”、“传宗接代”等旧的封建思想在乡镇农业人口的头脑中根深蒂固,难以根除。

3、人口流动性增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基层广大群众经商、外出务工意识增强,致使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尤其是流向城市、流向异地的人口越来越多,部分育龄群众为了躲生、逃生,在异地间不断流动,有的可以说流地见首不见尾,流出地既不见首也不见尾,音信全无,更谈不上计划生育管理。

4、管理手段单一。前几年,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靠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这些强制性的行政手段,虽有效地控制住了人口增长的突出势头,但也一度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干群关系。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连续出台了“七不准”、“五禁令”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和行政行为,一改过去的行政强迫命令的.做法为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工作,从而使计划生育工作走上良性发展之路,然而,基层的计划生育干部却对此普遍感到不适应,在计划生育工作面前束手无策,出现了“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的局面。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1、牢固树立国策意识,创新宣传手段,在基层营造计划生育工作良好氛围和高压态势。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容有丝毫放松和动摇的。如何坚持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不放松,应始终把宣传工作放在整个人口计生工作中的首要地位。基层党委、政府要及时拿出了一套科学而周密的宣传,开展了立体式、全方位、全民参与的宣传攻势。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逐村逐户发放明白纸、派出宣传车逐村进行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为今后的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每季度要集中违法生育户中的钉子户进行了集中处理,并组织各村两委成员和部分违法生育户现场观摩,形成了强大的震撼作用。通过正反两方面大力宣传计生工作的政策经验,批评曝光违法计生行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同时要及时兑现奖励扶助政策并将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2、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奖惩,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人心齐,泰山移”,建设一支能吃苦耐劳、团结向上的计生队伍是战胜困难、完成工作任务的关键。实行工作重心下移战略,切实调动村级领导干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在工作中,要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完善了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制度,将各包村干部的计划生育工作完成情况与岗位责任考核挂钩,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片包村干部齐上阵,全力开展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良好局面。另外就是着力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成立了计划生育协会,制定协会章程,发动群众踊跃参与,党员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深入重点户讲解政策,面对面的做工作,促使各重点户尽早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不配合工作的钉子户,要想尽办法,整活资源,反复上门做工作,不达目的绝不收兵。

3、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干部要站在落实以人为本的、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战略高度上重新认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树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理念,切实以人为本、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一是建立计生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思想政治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计生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充实基层计生执法力量。在村(居)公开招聘计划生育协管员,从计划生育户或返乡农民工中挑选有文化、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作为基层计划生育协管员,协助计生干部搞好宣传、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每月支付定额报酬。既起到了正面引导和宣传的作用,也解决了一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更重要的是充实了基层计划生育队伍的力量,使我们的工作有更多的人来参与。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基层计生部门和计生干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滥用职权、违规操作。

4、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和落实,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做好惠民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衔接和落实,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一是要切实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的群众同时享受其他惠民政策待遇。二是各有关单位在制定各项惠民政策时要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优先优惠。困难家庭应当得到重点扶助。如扶贫部门要切实落实对计生户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将其列入年初中,尤其是对独女户、双女户在原有基础上加大优惠力度;教育部门要对独女户、双女户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升学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民政部门在确立低保户、实施农村社会救济时优先于计生女孩户;农业部门解决好出嫁妇女土地承包权问题,保证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不受侵害;妇联在维护妇女权益、扶助女强人项目贷款上优惠于计生女儿户等,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创新养老模式,逐步解除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从根源上减少政策外生育。

5、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协调部门齐抓共管,将外来流动人口底数摸清,分类梳理,实行动态管理。一是对外来育龄妇女与本户籍人口一样,实行三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坚持查验婚育证明,以便掌握动态变化,对外来孕妇要及时查验生育服务卡,对没有证件的对象要分清情况,采取措施实施补救。二是完善对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机制。以此纳入责任管理目标,强化考核,以提高计生工作者及各部门的责任意识,促进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和支持,严格杜绝外来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现象的发生。三是企业法人必须严格执行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用工时,必须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对无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用工单位不得录用,与此同时,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营业执照时必须与计生委搞好协调,紧密配合,以便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更趋规范化。四是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基层计生工作有人做、有人管。将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经费列入计生事业经费之中,以更好地推动外来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促进计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6、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稳定人口计生机构队伍和提高计划生育干部的待遇,一是要保证机构的稳定;二是解决编制问题。计生委、劳动人事、编办、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紧密协调配合解决好公务员编制和无编可占的问题,至少应保证有2名公务员编制。对长期在人口计生岗位工作且能力较强的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给予特殊政策,过渡到公务员身份。技术服务机构按配备的标准要求设“编外编”或“特岗编”,实行“人走编不走”的管理办法;三是要将机构编制情况作为人口计生工作党政职责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人员机构编制的落实;四是要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政治待遇。对连续从事计生工作20xx年以上的行政管理人员享受非领导职务待遇,以真正体现对执行国策人员的重视;五是要落实体现对人口和计生干部“厚爱”的岗位津贴,保证各级计生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参照卫生、教育行业达到本人工资10%的标准,以肯定计生干部付出的辛苦;六是对连续从事计生工作20xx年以上的计生干部给予一次性奖励;七是减轻基层工作压力;八是规范完善管理和选人、用人制度。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篇2

xxx州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了解各县人口计生委与卫生局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切实加强全州人口计生工作,xx年5月—6月,州人口计生委组织行政和技术服务人员,分为三个工作组,分赴全州18个县就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贯彻落实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了调研和督查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进行安全大检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再评估。工作组分别到各县卫生人口计生局、县计划生育服务站、36个乡(镇)、部分村和农牧民群众家中,通过实地查看、走访群众、查看档案资料、对干部职工和农牧民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了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

各县人口计生委与卫生局于xx年3月—4月进行了机构合并,成立了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机构合并后,各县调整人员,整合资源,基本保证了人口计生工作的运行。一是机构合并任务基本完成。各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班子基本配齐,绝大多数县确定了一位副局长分管人口计生工作,原人口计生委多数干部原班并入,继续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目前各县正在拟定“三定”方案,大部分县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股室设置方案中设置了2—3个人口计生业务股室。目前除雅江县以外其余各县都保留了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二是完成了资产移交。机构合并后,各县按照相关规定移交了固定资产,离任审计后全面进行财物交接,县服务站资产基本稳定。三是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县把人口计生事业经费纳入了县财政预算,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分账管理并独立核算。四是整合优势资源。机改后各县整合了县级人口计生和卫生局办公室、财务室等功能相似的股室,组织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力量共同到基层开展服务。乡城县在乡(镇)卫生院增挂了计划生育服务室牌子,并开展了计划生育“三查”、发放避孕药具、宣传咨询等业务。

二、20xx年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情况

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以后,一是及时汇报传达。各县参会人员向县委、政府领导汇报了会议精神,在干部职工中传达了许春秀副州长在全州人口计生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分解了xx年人口计生目标任务和主要工作,并对贯彻本次会议提出了具体意见。除巴塘、炉霍、新龙县外,其余各县召开了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对今年和“xx”期人口计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进行了业务培训,部分县乡(镇)长参加了会议。二是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大部分县分别开展了巡回流动服务,得荣、乡城2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全县覆盖。省、州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党政、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创优工作,研究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各部门目标考核内容。各县按照服务机构“四优一满意”的要求加强了对服务站的规范化建设,通过创优这个载体使农牧民基本得到了免费的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三是加强人口计生“三项制度”工作。半年来,共确定奖励扶助对象8756人,少生快富家庭20xx户,特别扶助家庭283人,州人口计生牵头召开由州财政局、州监察局、州审计局、州农行、州邮政储蓄银行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三项制度”联席会议,会议达成了确保政策全面落实,严格实行全过程监督和加大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三项共识。通过对农牧民群众的问卷调查,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达80%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

(一)县、乡党政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视力度明显弱化。机构合并后,随着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的调整,部分县还未能适应新的工作形势、工作环境,协调和解决具体问题较少;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开展人口计生工作措施不到位,进入角色慢,工作力不从心,个别县存在“一个部门,两种态度,重卫生轻计生”的情况,人口计生机构职能、工作人员、工作质量严重缩水,对基层人口计生的管理弱化,乡(镇)基础工作出现滑坡情况。

(二)人员编制减少。机改后,各县都存在缩编问题,从过去卫生和计生15—20个行政编制到目前的只设定8一13个行编,由于编制减少,内设股室减少。康定、炉霍2县机构改革中对人口计生工作只设置了1个股室,人员存在身兼数职的现象,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

(三)部分县服务站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九龙县服务站于xx年纳入了国债项目进行建设,前后投入资金220余万元,但因种种原因还差施工单位77万元,至今施工单位还未交付房屋;得荣县服务站纳入国债项目建设后,因山体滑坡暂停施工;泸定、康定县服务站纳入国债项目后,因政府协调地基问题至今还未开工建设;新龙县服务站拖欠施工方建设资金达150多万元。

(四)乡(镇)计生专干变动大,不稳定。由于计生专干的提拔、调任,调整频繁,计生专干存在不专和不稳定现象,部分乡(镇)存在挤占计生专干编制情况,由村官兼计生专干,部分县计生专干缺额较大、兼职较多,导致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难以提高,致使部分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处于无序状态,甚至有的乡(镇)人口计生工作处于瘫痪状况。

四、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真正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国策的位置上。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发展放在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努力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完善党政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考核评估,坚决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切实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保障力度,确保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力度。机构改革以后,大部分县调整了分管领导,卫生和人口计生局班子成员为新配备,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职能职责、法律法规和行政业务工作了解甚少,要进一步强化对各县分管县长、卫生人口计生局领导班子、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使人口计生工作不脱节、不滑坡。

(三)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我们建议州委、州政府召集州编委、州人社局、州人口计生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计生转干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解决计生专干不稳和不专的情况。各县要协调编委、人社等部门研究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三定”方案,确保有人办事,防止因机改而导致工作滑坡。

(四)加强对人口计生目标管理。恢复对各县党政的人口计生单线目标管理制,在对各县的综合目标中加大人口计生工作所占分值,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督查,加大责任追究办法。

(五)整合优势资源。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整合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的优势资源,积极探索提高卫生和人口计生服务功能的新路子,增强服务能力,把服务重心下移,依托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的计划生育手术、“三查”、药具发放、宣传咨询等工作,使广大农牧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好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篇3

虽然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农村经济水平的制约和农民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受经费制约的问题突出。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由于县乡财政拮据,在落实经费上困难很大。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比较好的地方,需要兑现政策的人数越多,落实经费困难更大,负担更重。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税费改革之后,村级计生干部普遍减少,基本情况是每村有一个计生专职主任,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干部兼任,只保留了人口较多的村名小组的宣传员,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由于报酬低,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生活在一起,怕得罪人,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以上这些问题,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靠实村组基层计生干部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制度,建立报酬增长机制,调动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强化素质,提高其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水平。通过完善网络,靠实责任,提高水平,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各项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要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投入机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是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计划生育投入机制。主动抓好各项节育措施特别是二女户结扎的.落实。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真正得到关怀,得到实惠,带动广大群众转变婚育观念,逐步走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道路。

三是要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责任,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认真执行协议管理、协查通报、数据共享、信息公告等制度,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流出人口,流出地要全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管理合同。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要主动和流入地联系,实行委托管理,并加强联系,形成流出地、流入地互动的管理机制。流入地要加大管理力度,定期验证,及时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及时向流出地反馈婚育信息,提高协查通报率和信函回复率,保证回函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流入人口,流入地要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齐抓共管,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底数,分类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跟踪到人,随访到人。

四是要强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改善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服务站技术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环情、孕情服务及节育手术、术后随访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普查普治、婚育咨询等生殖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篇4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配齐配强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办干部;加大基础设施和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促使群众转变多子多福的婚育观念,基本杜绝了多胎现象,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然而,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我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为找准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我委组织了=个调研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全市xx个乡镇进行调研,通过召开县、乡、村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座谈会,与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执行生育政策不到位,计划外生育反弹

据调查,全市计划生育率仅为xx.xx,低于xx的目标值xx.xx个百分点。分析原因:一是计划生育“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给各级党政部门和计生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那种强制措施不能用,面对计划生育对象、不参加环孕检的对象不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和不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既不能动手搬东西,也不能收押金、罚款,只能反复做思想工作,而大多数群众对只动嘴不动手而无动于衷,计生工作人员对此兴叹束手无策。座谈中,许多计生干部坦言“不是我们无能干,而是不能干(因为没有强制措施);不是我们干不好,而是无法干好(因为要依法行政);不是我们不想干,而是怕干(因为怕承担责任)”。由于法律法规要求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而群众又不依法实行计划生育,致使干部群众普遍认为计划生育松了,抢生现象严重,许多生育一男孩的对象,小孩都xx多岁,带要超生,不少二女结扎户想方设法采取复通,再生一胎。二是流动人口管理失控。由于经济的发展,许多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而外省很多地方对流动人口不查验《婚育证明》,致使外出人口办证率低,许多外出人口流向不明;再则,我市流出人口约xx万,xx以上是生育旺盛的青壮年,对庞大的流出人口,从人员、精力、经费等方面都无法管理,给外出人口管理造成很大困难。流出人口钻管理上的空子,躲在外地超生。据调查,流动人口超生占计划外出生总数的xx以上。三是环孕检率低,全市环孕检率在xx左右,低于xx的目标值xx个百分点,由于对育龄妇女不参加环孕检没有任何约束措施,只能靠计生干部上门做工作,凭群众的自觉性参加环孕检,所以环孕检率难以提高;对外出打工人员,不得强求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做环孕检,她们在外地寄回的环孕检证明有xx是假的。晕颐堑牡鞑橐桓鱿缥???ツ旮孟?=例计划外出生,其中=例是外出流动人口,且都寄回了环孕检证明“有环未孕”,但事实上都超生了。四是地下婚姻造成计划外生育,据调查,不少地方出现先生小孩后结婚的现象,有一个村,=个计划外对象,都是到了法定婚龄未领证生育的非婚生育对象,占当年计划外生育总数的xx。

二、出生婴儿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

据调查,全市出生婴儿性别比为xx:xx,超出正常值(xx:xx)xx个点。分析原因:一是群众生育男孩的意愿仍然强烈;二是受到利益驱动,不少卫生技术人员仍然隐蔽地进行性别鉴定和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三是缺乏有效的打击力度,一方面非法性别鉴定人员行动诡秘,给侦破工作带来困难;四是性别比整治责任不清,从部门配合的角度上看,市级比县级好,县级比乡级好,乡镇一级公安、卫生部门不予配合,单凭计生部门一家抓性别整治,实质上就是一句空语。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低

据调查,上半年全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仅为=.xx,与xx的目标值相差xx.xx个百分点。究其原因:一是计划外生育对象外逃现象严重。以调查的一个乡为例,去年xx个计划外生育,就有xx个外逃,当地启用了法院的“非诉执行”,但由于外逃难以找到人,法院对此束手无策;二是调查取证难,由于第五次人口普查规定已作象征性处理的不作追究,原来交了xx-xx元的就可上户口,许多计划外对象,暂时不给小孩上户口,等到第六次人口普查再上户口,计生部门很难取到计划外生育的证据。三是非诉执行成本高,时间长,收效慢,许多乡镇反映,虽然法院非诉执行起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成本高,按照法律程序时间长,加上法院人力有限,见效慢。四是由于征收标准高,很多对象与计生办谈条件,交二三千元就了结,超过这个标准,分文不交,就是搞非诉执行,让他们坐牢也分文不交,法院也无可奈何。我们调查了解一例非诉执行的对象,拘留“三进三出”,就是分文不交,出来后拍拍胸脯狂言“老子的口袋里有钱,就是不交,你们想怎么样。”象这样的人为数不少。五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后,基层干部求稳怕乱,害怕自己犯错误,缺乏应有的工作力度。

四、县、乡财政投入严重不足

关于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调查报告

据调查,除龙虎山和市工业园区外,其它县(市、区)财政几乎没有安排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虽然财政作了预算,但那种预算将人头经费、社会抚养费、财政转移支付列入其中,实质上是空对空,没有按照中央、省关于计划生育人均经费投入的要求去做,故而县(市、区)计生经费严重短缺。乡镇一级不但没有经费投入,还挤占、挪用财政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由于经费投入不到位,致使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独生子女奖励费、二女户养老保险以及其他奖励优惠措施以落实到位,不少地方为了维持日常工作,不得不靠征收社会抚养费度日,以致“放水养鱼”现象重新抬头。调查中,就有不少的基层领导跟我们算帐,说少引产少结扎一个不仅可减少很大的工作量,也没有工作的风险,还可节省xx多元的行政成本,同时,多生一个还可收几千元的社会抚养费,故而都不愿去搞节育手术的落实。如此思想作崇,怎能搞好工作。

五、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

据调查,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工作环境差、待遇低,人心思走。由于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并未改变,从上到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省下达的考核指标大多脱离工作实际,面对过多过滥的考核指标,乡镇计生干部疲于应付。出于“七不准”和依法行政的要求,上级业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搞好工作要挨批评,稳定出了问题又要追究责任,在双重标准的要求下,他们基于处于“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己有苦自己吞”的境地,上级机关和社会缺乏对他们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因而分管领导不愿分管,计生干部人心思走,这样的比例有xx以上。村级计生专干由于是海选干部,考虑自己的选票,只迎合村民个人利益,根本不配合政府做工作,造成“村梗阻”,许多地方只能是乡镇计生干部越俎代疱,难以做好工作。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力度: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将计划生育工作真正纳入党政领导政绩考核内容之一,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考核、责任跟踪追究,切实发挥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黄牌警告”的作用,促使各级党政领导紧绷计生这根“弦”,具体抓落实。

二、加大计划生育人均事业经费投入。要求各县(市、区)按规定的标准追加xx年财政预算,明确计划生育人均经费不含人头经费、社会抚养费和财政转移支付计划生育经费。建议市人大、财政、计生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县(市、区)经费投入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形成督查通报,监督县(市、区)落实人均计划生育经费投入。各县(市、区)要将财政转移支付计生经费统一划拨到县(市、区)计生局帐户,由县(市、区)计生局统一管理,防止乡镇克扣挪作他用。由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联合制定人口计划生育经费依法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乡镇挤占、挪用计生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的,要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投入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三、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提高计生干部待遇,稳定计生队伍。针对计生干部岗位特殊,要落实每月xx元的计生岗位津贴;对一类乡镇的计生干部要增发每月xx元的计生奖励津贴;对连续两年获得一类乡镇的计生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要予以提拔重用。同时,对连续两年排名后三位的乡镇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实行末位淘汰,真正体现有奖有罚,奖罚分明,调动基层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是针对计生技术人员缺乏的现状,建议全市统一招聘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充实到乡镇服务所,编制统一放在县(市、区)计生服务站,工资上浮一级,工作满=年后,视其工作业绩,择优选调县(市、区)计生服务站,上浮的工资固定下来,用丰厚的待遇吸引人,解决目前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村级计生专干不参与海选,由乡镇计生办定期考核聘用,享受村级副主任待遇,工资由乡镇计生办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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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推行村民自治,以村为单位制定村规民约,对不履行计划生育义务,不按期上环、结扎、环孕检、外出流动人员不办理婚育证明的人员议定处罚条款,由乡人民政府、乡计生办督促、指导依村规民约章程处罚。从而制约不遵守、不服务从乡村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行为。

五、开展一次集体性“清查清理”活动。通过清查清理,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生育政策、技术政策和处罚措施,消灭计划生育死角,堵住管理漏洞,全面掌握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底细,健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资料和管理制度,使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坚决防止滑坡和反弹,为确保完成人口控制计划夯实基础。活动中,要把整治性别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决落实已出台的相关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同时,尽快召开全市半年人口形势分析会,客观分析形势,明确下步工作重点。

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篇5

**县地处**边陲,辖18个乡镇(场、区),295个村、50。3万人,是集老、少、边、贫、库于一身的国家级贫困县、省级特困县。

进入新世纪,该县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同等位置,积极寻找新形势下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路子,在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实践过程中,归纳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符合贫困山区实际的村(居)民自治新机制,即:“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计生诚信自治机制。

一、建立计生诚信自治机制的背景

该县地处鄂西北边陲,计划生育工作总体水平在全省后进位次徘徊不前。面对这个严峻的现实,该县县委、县政府痛定思痛,决心寻找一条符合贫困山区实际的计划生育新路子。他们紧紧围绕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思路,积极研究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低生育水平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在规律,特别是当前广大育龄群众的价值观、生存观的心理变化,稳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

随着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他们清醒地认识到,在贫困山区要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与实际工作有机统一起来,达到既能使法律、法规顺利贯彻执行,又能让群众自觉自愿地执行,消除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异的目的,找准这个结合点的最佳途径就是开展村(居)民自治。为了找到这个结合点,他们经历了三个曲折的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强制式”村(居)民自治。开展的方法主要是村委会按照政府的指令,采取单方面行为,在权利与义务,管理与服务上有严重的错位行为,群众只能服从绝对的管理,没有享有任何权利和服务,结果是群众对抗情绪越来越大,村(居)民自治的路子越走越窄;第二阶段为“泡沫式”村(居)民自治。开展村(居)民自治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把群众发动起来,而发动群众的最佳途径是发挥协会联系群众的作用。但由于村级协会组织不健全,作用发挥不好,村(居)自治仍然是墙上自治、纸上自治;第三阶段为和谐式村(居)民自治。,该县计划生育总体水平进入全省优质服务先进县行列,要巩固和发展已经取得的成绩,就必须把综合改革继续引向深入。他们以村(居)民自治为突破口,遵循“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20字方针,结合贫困山区实际,逐步建立起“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计生诚信自治机制,确保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二、计生诚信自治机制的主要内容

该县计生诚信自治机制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建立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以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为主线,以计划生育协会为载体,以优化管理和服务机制为动力,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的,促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沿着健康稳定的轨道向前发展。在探索、归纳、总结计生诚信自治机制的过程中坚持五项原则,即: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系列法律法规的.原则;“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原则;村“两委会”为核心,以协会为载体的原则;优质服务,提高群众满意率的原则。

计生诚信自治机制的主要内容是:政府诚信:政府首先表明诚信态度,出台诚信政策,落实诚信措施,营造诚信环境。计划生育协会是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由村级协会组织公开向群众承诺并付诸实施,群众通过协会组织,反映自己的意愿和需求,政府再不断完善政策,改变服务方式;群众守信:通过民主制定《计划生育公约》,形成村级计划生育管理的“小宪法”,村委会依据《公约》,分别对怀孕对象、节育对象和流动人口签订管理和服务合同。群众根据村委会签订的合同,在群众大会上公开承诺自己如何履行合同,每年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群众对各类对象履行合同情况进行评议,并纳入十星级农户评比内容;村民互信:政府首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和计划生育协会网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和保障机制,承诺兑现各项优惠政策,充分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自主权,把党和政府的意愿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为了检查群众是否守信,他们每半年对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遵守村规民约情况进行一次自我述职和互评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予以公开表彰,评出的不守法、不守约的群众予以限期改正并依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理,从而营造一个遵约守法光荣,违法违约可耻的社会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