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星级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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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星级评价方案 篇1
为推动学院内涵建设,打造具有技工教育鲜明特色的校园文化,提高技校生综合素养,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学风,提升学院教育的品牌知名度,现决定开展20XX清远市技师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我院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口号
争做校园之星,开启梦想之旅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0日—5月16日
四、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生,曾被评选为“校园之星”称号不再参加评选。(各专业系至少推荐5名同学报名参选)
五、参评条件
本次“校园之星”参评者须符合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异者优先。
(一)热爱祖国,热爱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风貌和文明素养。
(二)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标准:
1、专业学习成绩突出,技能优异。曾在国家、省、市级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获国家级竞赛和省级竞赛奖项可优先。市级竞赛以获奖级别高、获奖数多者优先。须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2、具有优秀的领导、组织、管理能力,曾担任学校重大学生活动的主要策划、组织和管理者工作。综合素质优秀,在个人才艺方面有突出特长者优先。须提供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活动获奖证明扫描件。
3、在精神文明方面事迹突出,热心公益,助人为乐,自强不息,起到表率作用。须提供相关事迹说明,并有学生管理负责人签字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六、活动进程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0日—4月25日)
1、专业系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2、通过学院宣传栏粘贴校园之星宣传海报。
3、发出评选活动通知在学院广播站广播、“清技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清远市技师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上同步发布。
第二阶段:专业系推荐,名额不限(4月20日—4月27日)
专业系团总支自行组织报名,并对报名同学的条件以及材料进行审核后,于4月27日下午16点30分前上报团委。
第三阶段:院级选拔(5月9日-5月16日)
1、时间:初定5月9日
2、地点:初定机电系101报告厅
3、选拔方式:自荐演讲+风采展示
自荐演讲时间为5分钟以内,个人风采展示8分钟以内。
4、评委现场评出选出10名校园之星
第五阶段:网络投票(5月10日-5月14日)
通过自荐演讲、才艺展示两个阶段最终选出10名“校园之星”,选手将在“团聚清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进行网络人气投票阶段最终按排名作出相应的加分,具体如下:
人气票数第一名:加30分;
人气票数第二名:加25分;
人气票数第三名:加20分;
人气票数第四名:加15分;
人气票数第五名:加10分;
人气票数第六名:加8分;
人气票数第七名:加5分;
人气票数第八名:加3分;
人气票数第九名:加2分;
人气票数第十名:加1分;
第六阶段:荣誉加分(5月10日-5月14日)
获奖证书分为竞赛类(奖项分等级)、评优类(奖项不分等级,如“省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等),所有的证书均是在清远市技师学院期间获得。
(1)国际级奖项:(+10分)
(2)国家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其他奖项(+5分)评优类(+7分)
(3)省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其他奖项(+3分)评优类(+5分)
(4)市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其他奖项(+2分)评优类(+3分)
(5)院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其他奖项(+1分)评优类(+2分)
(6)系级奖项(竞赛类):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评优类(+1分)
第七阶段:根据总评分与选手综合素质在十大“校园之星”中推荐三名同学参加20XX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评选。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校园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充分利用这个平台,树立典型,弘扬正气。与此同时加强与选手的沟通,及时做好跟进等事宜。
(二)加大宣传,营造营造先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
各团总支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动学生,促进广泛参与,通过公开评选,营造人人争做“校园之星”的热烈氛围。
八、本活动解释权归于共青团清远市技师学院委员会
小学生星级评价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使我校教育切实做到面向全体,面向发展,树立学生正确的发展观,为了学生一切得发展,使学生人人成为校园之星,将来成为一位合格公民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校园之星”评比条例。
二、校园之星评选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大多用考试分数来衡量学生的优劣,重智育而轻其它各育,导致一大批学生高分低能,发展不平衡。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目光主要集中在少数尖子生身上,虽然鼓励了少数学生,但由于名额指标的限制,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经受的却往往是失败的打击,从而压抑了学生的个性,使他们产生心理压力,失去自信,影响健康成长。为此我校拟定了《校园之星》的评选方案,在整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各具特色的个性特长。使每位学生都能感到不论自己在哪方面有点优点,只要努力,总有展示和获奖的机会,总会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和鼓励,不断增加孩子们体验成功的机会,有利于帮助学生尤其是一些学习上落后的学生得到发展,认识自我,树立自信。从而达到我校对学生的评价。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礼貌之星、卫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校园孝星、体育明星、艺术(绘画、手工制作、歌唱)之星等十项。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突出的某一方面,方能参加评选。
(一)全面发展之星
1、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能在班级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2、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二)学生干部之星
1、担任班委会、少先队干部,有高度责任感。
2、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处处为班级纪律、卫生等着想,集体荣誉感强。
(三)勤奋学习之星
1、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在年级中均为优秀。
2、在学科竞赛中成绩显著,获学校及以上的奖励。
(四)学习进步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能够刻苦学习。
2、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文明礼貌之星
1、严格遵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小学生守则》的相关要求。
2、认真学习并弘扬雷锋精神,坚持做助人为乐的好事,积极主动为班级、为学校做好事。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卫生劳动之星
1、讲究个人、集体卫生,手脸干净,衣着整洁。认真值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且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在家能帮助父母做简单的家务活。
(七)纪律之星
1、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骂人,不打架,不搬弄是非。
3、诚实勇敢,勇于举报学生之间的不良行为,且能主动劝诫。
(八)校园孝星
1、在家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主动帮父母做事。
2、在校尊敬老师,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打招呼。
3、在校爱护小同学,不欺凌弱小,能主动帮助小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九)艺术之星
1、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2、在学校及镇级以上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关处室组织的书画摄影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3、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方面具有显著的成绩。
4、在网络绘画竞赛中获奖的。
(十)体育之星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认真地上好每一节体育课。
2、能在学校大型文体活动中积极参加各项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3、能带领并号召全班进行体质训练的,如组织班级打篮球、踢足球等锻炼活动的都可入选。
五、评选办法
1、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少先队部、教导处、政教处审核后,确立为校园之星候选人,再报请校务会讨论决定。
2、“校园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班级各星评选2名左右。其中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守纪之星在期中考试结束后评选;其他各星在平时和有关相关活动结束后评选。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将集中表彰。
六、表彰
1、学校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办展板介绍其主要事迹;
2、向上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其他表彰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校园之星”。
七、达到结果与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的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小学生星级评价方案 篇3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践行立德树人理念,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热爱祖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安排
各班每月推荐一名“校园之星”候选人。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师生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学校每月对各班推荐的“校园之星”进行评审,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学习“校园之星”是在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重要载体,各班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实施。
2、推举典型。各班认真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政教室。评选标准: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自强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3、大力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台、宣传栏、校园网等阵地对“校园之星”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班要认真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典型先进事迹、开展班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4、确保实效。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考虑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活动有特色有效果。
小学生星级评价方案 篇4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校育人的根本目标为导向,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不畏困难、勤奋学习、文明守法、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引导更多的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院团委将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衡水学院大学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内容
衡水学院“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面向全校学生,挖掘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目的在于更好的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推动思想引领工作的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评选出“自强之星”、“勤学之星”、“文明之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公益之星”六个方面的“校园之星”。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三、参选条件
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勤俭节约,具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3、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5、上一年度评选上“校园之星”的同学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式
(一)各院系、班级推荐
各班级可采取自评和互评结合的办法,在班级进行投票选举表决,评选出候选人上报院系,经各院系团总支审核筛选后每类报送1-2名候选人,填写“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个人自荐
学生可通过自荐方式,在“奔跑吧衡院”微信平台回复“校园之星”字样,下载填写“衡水学院20XX年度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
(三)校级评选
校团委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各类“校园之星”的最终人选。届时评出的“校园之星”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官网、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传并进行表彰,特别优秀的还将通过社会传媒面向社会宣传。
五、材料上报
各院系或个人须在20XX年6月2日前上交所有候选人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书面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纸质材料按规定提交至校团委206办公室。
电子材料:
1、“校园之星”候选人推荐表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一份;
3、个人电子版生活照一张(分辨率300以上),重命名姓名院系年级专业;电子材料于6月2日之前发送至XXX邮箱,
六、各奖项具体评选条件
1、自强之星
践行中华民族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家庭经济困难,但奋发图强,不畏艰难,对改变自身命运和困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经济上积极寻求独立,在艰苦的环境下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态度;在大学校园里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无补考、重修现象,并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一定的影响力。
2、勤学之星
有超于他人的求知欲望,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求知若渴,勤思好问,知识渊博,成绩优秀,对书籍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
3、文明之星
关心他人,主动为身边的困难同学、弱势群体等提供无私帮助;爱护公共财物,勇于维护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如: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诚信为本,严格自律,履行承诺,享有较高的信誉;孝敬长辈,尊重师长,关爱同学,同窗和睦,事迹感人。
4、创新之星
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持校级科研课题并结项;在校内外各项科技学术竞赛中取得一定学术成果,参与国家、省级竞赛活动并取得成绩;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模块不低于3分。
5、创业之星
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项目已启动,并初具规模者优先;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核心地位;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创业类比赛并获奖。
6、公益之星
衡水市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300小时;积极组织带动周围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活动效果好;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典型性与突出性,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填表注意事项:
1、本表要认真填写,反正面打印一式一份,不能使用铅笔和圆珠笔,审批后入学生档案
2、系别按照(中文系、法政系、外语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经管系、教育系)格式自行选择填写
3、籍贯按照家庭住址写到县市即可,如河北保定、天津等
4、外语水平未过四级为一般,或CET—4、CET—6、专四、专六等;计算机水平为一级、二级等
5、申报何种“星”项,纸质打印后用签字笔勾选即可,电子版选中□标注为□即可
6、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表格内内容请分条分点一一简介,另需附不少于1500字个人详细事迹材料(题目:黑体三号字;姓名、正文内容:仿宋四号、1.5倍行间距)
7、所有需要签字的部分,纸质版必须签字笔手写,电子版空白即可
8、系团总支和系党总支意见部门,盖章必须该本系带系字单位的公章
小学生星级评价方案 篇5
为了更好地挖掘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中的身边榜样,展现学生的青春风采,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决定在本学期开展商贸学校“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号召广大学生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争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引导广大教师挖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增加同学们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同学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学习典型,增强同学们学习的自信心,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
二、评选项目
学习之星、才艺之星、励志之星、劳动之星、服务之星、技能之星等等。
三、评选标准
1、学习之星
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考试成绩优异,上学期学科综合奖学金一等奖的同学。
2、才艺之星
在本学期文化艺术节各类奖项中获得第一名及以上的同学。
3、励志之星
家庭经济困难或身残志坚的同学,身处逆境却有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挫折能迎难而上,努力学习,上学期学科综合奖学金三等奖以上的同学。每部两名以下。
4、劳动之星
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坚持搞好班级、宿舍和包干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在劳动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每部两名以下。
5、服务之星
现任学生会或班委会、团支部以上学生干部,能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能力强,为集体和同学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事迹和影响突出,个人曾获市级或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6、技能之星
在教学部及以上所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的同学;获“文明风采”全国一等奖的同学;文字录入第一名的同学;在专业实习中表现突出,得到实习单位表扬的同学(附单位表扬信)等等。比如:叉车能手、点钞能手、眼镜技能之星、营销之星、文字录入能手等等。要求在自己的专业技能上认真学习,刻苦训练,并在校级以上技能比赛中获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的同学。
四、“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作风正派,没有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没有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考风考纪等)。
2、品学兼优。
3、在某一方面学有所长,曾获得校、市级以上奖励,对学校的声誉有突出贡献。
4、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广大师生的称赞。
5、条件(1)是必备的,同时还须具备(2)、(3)、(4)中任一点和各项评选项目的标准。
6、各项目一位同学不得重复申报。
五、“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方法
1、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先由各班级班主任和班干部结合各项目条件进行评选推荐。
2、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申请表,提供相关事迹材料和证书复印件交班主任。
3、各项目的学生控制在每教学部两名以内(全校每项目不超出12名,学习、技能之星例外),如各部各项目都超出两名的,则按获奖和主办部门的级别顺序排队推荐,经评审小组评定,最后评出我校“星光灿烂校园之星”人选。其余的作为“教学部之星”进行表彰。
六、“星光灿烂校园之星”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宣传阶段
20xx年3月份,通过活动方案、校园网、广播站、升旗仪式、班会课等方式宣传,让全校师生了解“星光灿烂校园之星”活动,关注并参与该项活动。
第二阶段:班级、教学部评选阶段
4月份,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要求上交申报表、照片(被选为校级的才上交)、材料等。讨论评选“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学生。
第三阶段: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5月份,评审小组将根据学生的事迹材料,讨论审核,确定“校园之星”名单。
评审小组:
组长:杨志勇
副组长:黎念生
小组成员:翁奕华、陈助聪、邓海嵘、李树斌、王伟娟、林珍平、刘羽翎、陈仲贤、张志良
第四阶段:颁奖表彰大会
5月底召开首届“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颁奖表彰大会,同时邀请校领导为每一类“校园之星”题一句话,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校级之星每人30元、部级之星每人10元的奖品)等。
第五阶段:扩大活动成果和影响。
6月份,通过广播站对“校园之星”获奖者进行宣传报道;将图书馆西边走廊开辟为“星光大道”,通过海报、墙报等宣传方式将“校园之星”获奖人物的照片和先进事迹张贴出来,树立先进的学习榜样,努力学习、奋发成才,携手共进,为树立学校品牌形象而努力。
七、“星光灿烂校园之星”的奖励办法
“星光灿烂校园之星”每学年评选一次,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有关事迹在学校宣传栏、广播站、校报校刊或推荐到《少男少女》杂志等媒体中公布;同等条件下,可作为评选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推优的参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