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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自查报告

2025/03/22经典报告

老地方整理的补助自查报告(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补助自查报告 篇1

一年来,学校认真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发放工作。根据区教体局的要求,我校认真对自20xx年的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为规范学校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的行为,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

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生生活补助评审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教职工大会,宣传文件精神,特别是实施“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提高全体教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到民生。

二、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解决贫困学生的实际问题

一年来,我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慧民政策,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实到家庭贫困的学生身上,我们在每学期开学初都要召开学生家长会和教师会议,广泛宣传这一慧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20xx年春、秋两学期,在确定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时,我们的做法,一是通过班主任教师根据本班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认真进行排查、摸底、分析每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找出贫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原因,筛选出困难家庭学生。二是由认真填写申请审批表,学校审批同意。三是将享受补助的贫困家庭寄宿生名单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在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材料。

三、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员情况

一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都进行了大力宣讲,每位教师都明确其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动作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

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学期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人员公示在醒目位置,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学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监督。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了补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

四、规范资金的发放与管理,从行动上很抓落实

为了加强学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执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规制度、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要求,对用于资助贫困寄宿生的资金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在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资金,并立即按要求规范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决不截留、挪用,切实做了到专款专用。

通过自查,20xx年春季中学部有234名享受贫困寄宿学生住校生生活补助费117000.00元,小学部有190名享受贫困的寄宿制学生住校生生活补助费71250.00元;20xx秋季中学部有234名享受贫困的寄宿制学生住校生生活补助费117000.00元,小学有190名享受贫困寄宿制学生住校生生活补助费71250.00元。20xx年春、秋两学期,我校共计有848人次的贫困寄宿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费376500.00元。此项经费,学校在上级财政下拨该项资金后,立即按公示无异议的名单造册,学校召开家长会,再次宣讲政策,享受标准,统一由班主任教师和科任教师一起如数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没有截留和挪用。

正是由于我校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对政策的明晰宣讲和解决,公开透明的操作程序,使得这项工作圆满完成。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努力,关注贫困学生,切实将这一惠民政策惠及民生。

补助自查报告 篇2

为了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抓好民生工程,贯彻落实好惠民政策,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工作。我县财政局、教育局于20xx年5月11日召开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于20xx年5月14日至6月21日对全县所有寄宿制学校,从20xx年春季至20xx年春季的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高度重视

1、制定了文件。乐至县财政局、乐至县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乐财教[20xx]3号)。

2、成立了检查小组。由县财政局、教育局共抽调十人组成检查组,分为两个小组,对全县寄宿制贫困生生活补助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明确了检查的时间范围。检查的时间范围是20xx年春季至20xx年春季。

4、统一了检查的要求。

⑴查看资料。

一是学生申请的个人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情况、贫困原因;

二是村(居)委会签字、盖章的证明情况;

三是学校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拟定受助学生名单;

四是对拟定受助学生的公示情况;

五是学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单的情况;

六是补助资金的发放兑现情况。

⑵座谈学生。了解办理的程序和办法;了解发放的标准、方式和金额等情况。

二、具体实施情况

1、学校严格按程序确定受助学生

⑴广泛宣传。学校对上级下达的人员指标,补助标准,办理程,享受对象的条件(优先资助孤儿,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以及相关要求,通过教职工会、全校学生大会、班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⑵学生申请。经住校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填写本人信息、家庭成员情况,贫困原因;

⑶证村。(居委会)签字、盖章,对贫困学生的证明情况。

⑷确定受助名单及公示:学校根据学生家庭贫困程度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⑸上报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享受学生及相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审核。

2、严格按标准及时发放补助资金

㈠20xx年补助情况

20xx年共发放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金额987.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365万元,省级182万元,县级440.5万元。

20xx年春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5864人,其中:小学1384人,初中14480人;实际补助贫困寄宿学生10100人,其中:小学900人,初中9200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375元,初中每生500元;实际发放金额4937500元,其中:小学337500元,初中4600000元。

20xx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5800人,其中:小学1299人,初中14501人;实际补助贫困寄宿学生10100人,其中:小学900人,初中9200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375元,初中每生500元;实际发放金额4937500元,其中:小学337500元,初中4600000元。

㈡20xx年补助情况

20xx年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金额1083.12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490万元,省级330万元,县级263.125万元。

20xx年春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5286人,其中:小学1194人,初中14092人,实际补助贫困寄宿学生10000人,其中:小学700人,初中9300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375元,初中每生500元,实际发放金额4912500元,其中:小学262500元,初中4650000元。

20xx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3980人,其中:小学908人,初中13072人,实际贫困寄宿学生9600人,其中:

小学650人,初中8950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500元,初中每生625元,实际补发放额5918750元,其中:小学325000元,初中5593750元。

㈢20xx年补助情况

20xx年春季寄宿生贫困生生活补助金额513612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251万元,省级128万元,县级134.6125万元。

20xx年春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14619人,其中:小学1231人,初中13388人,实际补助贫困寄宿学生8338人,其中:小学601人,初中7737人,补助标准:小学每生500元,初中每生625元,实际发放金额5136125元,其中:小学300500元,初中4835625元。

三、存在的问题

1、少数学生申请表的相关内容填写不够完善;贫困原因比较简单。

2、个别学校资料整理和归档不规范。

补助自查报告 篇3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我局征缴股,具体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达到预期目的。

二、召开专题会议,扎实贯彻执行

3月18日下午3时,全局干部职工召开了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自查专题会议。会上,分管副局长组织学习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函〔20xx〕62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20xx年社保基金现场监督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主要领导就此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开展自查,认真核对数据,梳理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做好迎接省人社厅的抽查。

三、制定措施,扎实开展专项自查工作

按照市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局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自查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征缴股、支付股、财务组及办公室,就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20xx年、20xx年中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数额、构成及到账情况,资金分配去向及划拨时间,未及时划拨到位的资金数额及原因,支付待遇结算中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其他相关相关工作逐项分配到股室,逐项进行自查,对各项数据和补助资金与县财政部门进行严格核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使用。

四、自查情况

我县各级财政医疗保险基金补助资金主要涉及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是每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和补助。具体补助情况为:

1、20xx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xx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1484人。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为156元/人,省为58.7元/人,县为25.3元/人。中央应补助资金335.15万元,已到位425.95万元,超拨90.8万元(其中含20xx年超拨60.05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26.11万元,已到位资金126.11万元(含20xx年超拨56.23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54.36万元,20xx年实际补助41.56万元,20xx年超拨12.8万元,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54.36万元已全部到位。

2、20xx年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到位情况:

截止20xx年6月底,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29297人,个人参保缴费收入为256.9万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中央为188元/人,省为63.3元/人,县为28.7元/人。中央应补助资金550.7836万元,已到位373.24万元,20xx年超拨90.8万元,实际应补助86.7436万元;省级应补助资金185.45万元,已到位资金185.45万元;县级应补助资金84.0824万元,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84.0824万元已全部到位。

3、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和分配机制情况:

每年6月底(因居民医保基金是上年9-12月份征收次年医保基金),我局根据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参保情况,上报当年度参保人数和各级财政应承担的补助资金,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上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统一上报各级财政部门,对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补助资金进行申报;各级财政部门经过审核后将补助资金划拨到地方财政,由我局通过县政府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划拨到县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进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付和门诊费分配使用。

4、检查发现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及处理情况:我局在日常检查中采取抽查、走访参保病人等诸多方式进行检查,未发现虚报冒领的现象;我局和各乡镇社区未发现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现象。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加强力度对虚报冒领、经办机构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督导,做到早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整改,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五、20xx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基金决算中异常问题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20xx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本年收入合计26391300.99元。其中:统筹金收入12064071.4元,个人帐户金收入14327229.59元,利息收入610593.31元。基本医疗保险收入同比20xx年25974125.68元增加了1.6%,基本医疗保险年末参保人数19597人,比20xx年的19585人增加了12人。

2、基本医疗保险20xx年支出26661211.83元,其中:统筹金支出13117176.69元,个人帐户金支出13080035.14元,上解调剂金支出464000.00元。比20xx年的支出28692871.6减少了2031659.77元,减少比例为7.6%。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xx年收支结余-269910.84元,年末滚存结余18115205.84元。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xx年收入10097106.77元,利息收入256287.77,同比20xx年10,293,316.21元减少了196209.44元。20xx年累计支出10528944.38,其中:住院支出8822192.38元,门诊统筹支出677660.00元,上解支出919,000.00;同比20xx年支出12432242.92元减少了1903298.54元。20xx年收支结余-431837.61元,年末滚存结余6755701.29元。

(三)特殊人员医疗费

现有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60人,离休干部13人,本年特殊人员医疗收入745721.18元,累计支出391,300.44元,本年收支结余354,420.74元,年终滚存结余-344,779.07元。县财政将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纳入年初预算,划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进行管理,妥善解决二等乙级伤残军人的医疗费问题。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在县内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挂帐,由医保局按月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离休干部住院医疗费由我局向县政府提出请示,财政局向县政府提出建议,县政府同意后财政划拨。

(四)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不平问题分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收入增加原因:20xx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按月征收,做到了应保尽保,扩大了参保面。支出减少原因:一是20xx年部分定点医院尚未到我单位划拨住院挂帐费用,约500万元;二是20xx年个人帐户金尚未发放(以20xx年12月31日止),造成20xx年医疗费用支出减少。

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收入减少原因:由于中央财政结算居民医保补助资金截止于20xx年2月底为25008人,20xx年度我县居民参保人数实际为29297人,所以补助未足额到位,造成收入减少。支出减少原因:20xx年尚有部分定点医院未到我单位划拨住院费用约300万元和门诊统筹支出费用45万,造成本年度支出减少。

我局作为经办机构会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积极横向联系有关单位,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请示,变被动为主动,确保各级财政补助金的足额、按时到位。

补助自查报告 篇4

根据x综改办[20xx]9号文件《关于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乡对20xx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进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

xx乡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乡长王旭文同志为组长,财政所全体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专人对20xx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过程进行认真自查。

二、自查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乡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31。91万元,全乡项目总数7个,已完工项目7个,项目投资总额35。845万元。通过自查,我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在项目申报中,不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不存在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项目申报、审批、验收充分尊重民意。

补助自查报告 篇5

xxx市动物疫控中心:

根据x市牧函(20xx)49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对20xx年以来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于后:

一、经费发放情况

从20xx年以来,县财政局拨付到我局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439万元,其中:20xx年105万元、20xx年122万元、20xx年106万元、20xx年106万元,按照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的使用范围,我局做到了及时全额发放。为确保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我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实行报账制,以乡镇为单位考核兑现,由县基层管理站负责审核入账,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凭证完善、台账清楚,无虚假报账现象。

二、经费使用情况

我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基层防疫人员开展畜禽强制免疫、消毒、疫情监测、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工作劳务补助。20xx年至20xx年县财政局拨付到我局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439万元,用于村防疫员开展防疫工作的劳务补助308.277万元,免疫反应药物抢救及死亡补偿46.5811万元,购买防疫物资等工作费用84.1419万元。

三、经费监督管理情况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先后出台了x牧发(20xx)95号、(20xx)71号、(20xx)5号文件,明确了防疫经费管理使用专款专用、据实入账、公开透明原则,细化了村防疫员补助、防疫物资、免疫反应药物抢救、免疫反应死亡补偿等费用支出的报账要求,落实了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对本乡镇防疫专项经费报账的真实性负主要责任,报账员和经办员负次要责任的工作责任制。

二是报账审批严格。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所有防疫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财经制度凭据报销,报销单据必须是国家正规发票,并完整、真实、准确填写开支项目内容。所有支出必须先由经办人签字说明用途,再由乡镇站长审核签字,后送县基层管理站审核入账。500元以上的支出及防疫员工资、免疫反应死亡补偿、购防疫物资等票据,由局领导审签后入账。

三是绩效考核斗硬。以每年春季、秋季集中考核和日常考核得分为依据(春防、秋防检查得分各占35%,日常考核得分占30%),按照工作成效兑现防疫补助经费。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按100%兑现,80—90分(含80分,不含90分)的按90%兑现,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按85%兑现。四年来,共惩扣6.229万元,惩扣资金作为全县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统筹安排使用。

四是监督检查到位。县基层管理站每年随机抽查10—30个乡镇站,对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使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核实,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虚假报账以及截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除全额追回资金外并严肃追究乡镇站站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情况

为完善基层动物防疫经费保障机制,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地方配套到位。一是县财政每年投入60万元用于全县动物防疫工作;二是县财政20xx年按大乡镇1万元、小乡镇5000元投入防疫工作经费38。5万元;三是县财政每年按每个行政村960元投入防疫工作经费47。92万元;四是县上出台了x府发(20xx)29号“关于印发《xxx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激死亡及可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补偿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了从20xx年12月10日起,我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激死亡及可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补偿由县财政解决;五是县畜牧食品局20xx年至20xx年解决乡镇畜牧兽医站防疫经费50万元以上。

总之,我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发放及时,使用规范安全,监督管理到位,保障机制健全,有力推动了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全县清净无疫。

xxx县畜牧食品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