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老地方 > 百科 > 优秀方案 > 正文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2025/03/23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企业复工复产方案(精选5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和全市节后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近日,宝鸡市安委办下发通知,就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十项举措,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良好安全环境。

一是高度重视复产复工安全。要针对复产复工事故易发多发期的特点,加之受疫情影响,假期延长,企业普遍开工不足,极易出现准备不充分、员工精神状态不佳、设备故障运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高度重视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管控责任。要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基本面,“零缺位”做好职责范围内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落实全流程、可追溯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身体健康。

三是科学编制复工方案。要督促拟复产复工企业制定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复工生产实施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复产复工过程安全管理。

四是严密做好疫情防控。要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建立企业员工健康信息台账,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实行一人一档、全员登记,引导工人有序返岗、安全上岗,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做足防护措施。

五是切实加强员工培训。要采用远程教育、微信会议、网络课程等适当形式,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教育和安全知识再培训,严格落实班组、车间、厂级“三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要保证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确保“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同时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知识。

六是扎实开展隐患排查。要在复工复产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重点突出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化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对以往交办和企业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隐患不整改不复产、验收不合格不复产。

七是严格现场安全管理。要对所有设施设备,特别是电气线路,要进行检修和试运行,绝不允许“带病运行”;严格控制高危装置设备开车期间现场作业人数,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等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控措施落实,强化对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监控,严格落实专项作业方案,确保安全生产。

八是全面做好应急准备。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调度,健全日常联系沟通机制,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复产复工情况;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

九是严把复产复工验收标准。要统筹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等要求,规范验收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

十是强化安全监管和指导服务。综合运用暗查暗访、一对一帮扶、上门指导、远程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手段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服务,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坚持监管和服务相结合,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围绕企业复产复工,采取精准务实政策措施,积极协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明确了全市5户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安全指导服务组和人员,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群等远程服务和现场指导服务相结合方式,加大对相关企业复产复工服务指导。同时,明确了49户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拟复产复工企业及验收(监管)部门,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2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镇级领导包保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九仓镇有序推进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建设项目复工开工工作组、疫情防控工作组、医药物资保障组、督查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张敏

成员:陈波祝光林

职责:主要负责复工复产日常综合协调、台账管理、资料收集、情况汇总。

(二)建设项目复工开工工作组

组长:张敏

副组长:陈波祝光林喻欣罗明辉

职责:负责督促指导全镇建设项目有序复工建设,做好日常工作综合调度、台账管理、资料收集、情况汇总,并按时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三)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长:扶倾

副组长:罗洪正蔡宇各村(居)支部书记

职责:负责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施工单位落实防疫措施,并按时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四)医药物资保障组

组长:周鹏远

副组长:黄垚罗洪正

职责: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做好医药物资采购、储备、调控工作,必要时为复工复产施工单位提供平价有偿保障。

(五)督查工作组

组长:李隆洪

成员: 王文德 刘运金 李 燕

职责:负责全镇建设项目复工复产推进情况的督查问责相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镇级领导包保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充分发挥以上率下和以上促下的作用,压紧压实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疫情防控责任,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形成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上下齐心协力推进建设项目有序复工复产的服务体系,着力破解制约建个项目有序复工复产的瓶颈问题,确保在2月28日前,全镇建设项目全部复工复产,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包保责任分解

按照“镇级包保、部门负责、企业主责、专班服务”的原则,镇党镇主要领导领导负责对全镇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统筹调度督查,镇纪委镇监委作为督查部门不参与包保,其他班子领导对全镇复工复产的建设项目实行“一对一”包保负责(见附件1)。

四、包保工作任务

(一)组建包保服务专班。按照“一项目一策一方案一专班”要求,由包保班子领导牵头,从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行业管理部门、各村(社区)、施工单位中明确专人组成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专班,“一对一”包保负责建设项目复工复产服务工作,确保建设项目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规范有序复工复产。

(二)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指导督促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具体要求,做实做细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申请验收。

(三)扎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属地管理、项目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等原则,指导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贵州省住建厅关于贵州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指导手册(试行)》(黔建建通〔20xx〕12号)、《仁怀市企业复工复产防疫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第56期)、《仁怀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落实“六必须”,做好“五到位”和“四坚持”,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仁怀市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十条规定》(附件2)抓好疫情防控,实行封闭式专人管理,落实防控物资,强化员工日常管控,强化施工区域、办公及生活场所等的清洁消毒,强化用餐管理,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复工复产后的项目企业不发生疫情、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强化复工复产服务保障。组织和带领服务专班深入包保施工单位进行调研指导、现场办公服务,及时解决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帮助施工单位协调采购口罩、消毒剂、体温枪(计)等防护物资,及时协调解决用工、原料、资金不足和运输保障等问题,协调做好煤、电、油、气供应等要素保障,及时有效解决建设项目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等群工问题。

(五)尽快兑现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明电〔20xx〕14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挥政府储备作用支持应对疫情紧缺物资增产增供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184号)、《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黔府办函〔20xx〕7号)、《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支持疫情防控物资企业加快生产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黔工信办〔20xx〕2号),以及中央和省、遵义市即将出台的相关政策。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项目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20xx-22)精神,对照《遵义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及时向上对接,按照实施细则和操作办法,尽快落实相应扶持措施,确保上级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及时落地落实落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序推进建设项目复工复产,既是上级的部署要求,也是九仓镇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民生保障和经济发展的现实所需。镇级包保领导、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务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正确处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建设项目有序复工复产。

(二)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镇级包保、部门负责、企业主责、专班服务”的分级负责责任制,镇级包保领导、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强化担当尽责,严格落实包保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切实提升工作实效,加强对建设项目复工复产中的重要问题、关键事项的研究、督办和落实;强化服务,抓实工作,全力营造有序推进建设项目复工复产良好环境。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积极宣传镇党委、镇政府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宣传防疫抗疫和复工复产一线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现全镇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引导群众增强信心、坚定信心。加大对《国家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媒体舆情监控,对编制、散布谣言和虚假信息的不法行为,要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传递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正能量。

(四)强化督查督导。对疫情防控工作严重滞后,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简单粗暴方式阻碍施工单位复工复产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责问责。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严格制定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严、实、细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外防疫情输入,内防疫情传播,确保企业复工期间疫情防控有力有序,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商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袁冬担任组长,副局长黎子江、党组成员黄爱娟任副组长,成员为执法大队干部丁伟昌、商贸流通股干部黎慧萍、陈佳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陈国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丁伟昌、黎慧萍为具体联系人。同时,建立全县商贸企业复工防控组织网络体系,在每个商贸企业设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为主抓领导,确定一名中层领导为具体联系人。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更新上报当日情况,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做好复工准备

积极指导商贸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做到准备不充分不复工,防控措施不到位不复工。

(一)落实复工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之外,其他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二)制定复工预案。督促各类商贸企业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与我局具体联系人的对接,及时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三)加强风险评估。商贸企业恢复营业前,组织力量对企业可能发生疫情的区域、部位和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评估,摸清抓准薄弱环节、问题漏洞和关键要害,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不安全不复工。

(四)做好人员排查。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复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大超市和商贸服务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做好节后复工疫情防控预案和用工来源排查,动员湖北籍员工和疫情敏感地区用工延后返岗。要求企业加强复工人员健康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对重点人员要一人一档,企业要和员工所在街道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向员工所在社区推送员工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并全力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工作,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

四、强化疫情防控

(一)加强应急管理。配足配强值班力量,加强内部舆情管控,所有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预案到位,演练到位,有的放矢。

(二)加强人员管控。要求所有在岗人员必须戴口罩、测体温,建立在岗人员每日体温登记台账,确保不漏一人。密切关注在岗职工身体健康状况,防止劳累成疾现象。增强人员自我防护意识,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对于存在发热或呼吸道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员工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

(三)做好日常防控。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加强通风;减少集中开会,提倡视频会议,控制会议时间;做好食堂就餐防控工作,建议采用分餐进食;做好公共区域消毒工作,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做好上下班及出行防控工作,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等交通工具要全程戴口罩;建议商超、办公室等公共场所暂不使用中央空调。

(四)加强市场监测。将华润、多美荟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纳入保供调度范围,每日监测掌握其销售、库存、进货、运输、复工等情况,突出保供重点,切实增加粮油、肉类、蛋、蔬菜、方便食品等市场供应,保障市场不断货不缺货。

(五)做好物流配送。及时帮助大型商超解决物流配送问题,协助供应商办理车辆通行证,保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按时按量供应。

(六)加强物资储备。协助企业拓展采购渠道,做好防护口罩、体温计(红外测温枪)、手套、消毒药水、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提升企业员工尤其是商超员工的科学防护能力。

(七)加强加油车辆管理。加强对外地车辆的关注,做好车辆和司乘人员的信息登记,要求所有上岗员工100%佩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同时,督促油站每天对加油现场、便利店、卫生间进行全面消毒,开门通风30分钟、喷洒消毒液擦拭加油设备,推荐使用线上方式付款,确保疫情期间安全运行。

(八)加强信息报送。要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人员留观、外地返回人员筛查登记等工作,动态了解和掌握员工健康状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指挥部和疾控部门。

(九)加强科普宣传。要通过微博、微信等媒体及时公布防控、应急信息,加大对疫情防治知识的宣传指导力度,提升企业员工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将节后复工防疫责任传递到商贸服务业领域重点行业企业中去,从而传达到每位员工,层层传导,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全力维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我镇招商引资企业将在近期复工复产,企业职工从各地陆续返厂,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和紧迫的形势,结合我镇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对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自1月24日四川省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我们始终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己成立由党政主要责任人任组长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与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办公,结合各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并督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

二、企业复工复产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进行复工复产审批备案。一是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班组、个人,明确各个工作点的责任人,并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备案;三是企业要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级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二)必须全面核查员工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未接到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得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重点对湖北籍务工人员或在湖北方向有过居旅史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对湖北籍务工人员电话劝阻,阻止返岗上班;四是对特殊需要或未接到通知提前返岗上班人员,特别是来自疫区的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确诊未生病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所有务工人员返岗前必须在当地进行体温测试,无异常后,由村(居)和卫生部门出据的健康证明方可返回企业。

(三)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四)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向镇防控指挥部报告企业复工复产前的排查检查情况。

三、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疫情防控

一是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是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车间、办公场所、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是坚持登记制度,企业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四是一旦企业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并停止生产,逐人进行核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生产;五是要将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向镇防控指挥部进行报告,以便统筹进行安排部署,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六是要对所有上岗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四、严格监管,确保落到实处

镇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的情况进行严格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前的一切筹备工作,特别是应急物资的筹备;

二是对于未制定防疫工作方案、未开展复工复产前人员排查、未组织消杀安全检查的企业,严禁复工复产;

三是严格复工复产程序审批;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己复工复产的企业进行督查监督。对于不履行复工复产报批手续,擅自复工复产的要立即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本《工作方案》从发文之日起生效,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篇5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的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工业企业所属区域和规模,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结合我市实际,首先组织防范区企业复工和员工返岗,待管控区、封控区解封后,根据市指挥部相关规定,再行组织管控区、封控区企业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工作流程

(一)规上工业

1、在防范区的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6),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限防范区人员,附件3),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以上资料报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备案。

2、镇(街道)、开发区核实汇总情况,提出审核验收意见。接到企业申请后,根据实际核查相关情况,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后,于每天中午12:00前,汇总复工复产企业名单,提出审核验收意见,签字盖章后报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

3、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意见建议并备案,第一时间反馈给镇(街道)、开发区。原则上,当天提出申请当天审批。

(二)规下工业

可参照规上工业审批流程,由镇(街道)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前报送当日复工企业名单。

(三)员工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居住于防范区的员工点对点接至厂区后,实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流动,镇(街)、开发区要严格做好监督,确保管控到位。

三、复工复产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切实保障职工健康安全和经济稳定运行。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和分级分类管控要求,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市指挥部各项规定,按照防范区及区外人员分类造册,认真核实复工人员信息,镇(街)、开发区要对照分区,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要实行“一企一策”“一厂一案”差异化防控措施。

3、复工复产企业应当对照《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复工前准备、落实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到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登记,并向xx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组报告检测情况。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安全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