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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

2025/03/23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订如下考核方案:

一、德(5分)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地干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严格遵守“十条禁令”。

按师德考核细则执行,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记5分,合格的计4分。不合格及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败坏学校声誉,本年度取消评优评模资格,一票否决。

二、能(25分)

(一)教学常规工作(20分)

1、备课(6分)分ABCD四个等级,教案能体现课改特色,节节有反思,环节齐全,书写工整,且无滞后备课现象记A;反思不齐全,环节不明显,没有体现教具或板书中的某一环节记B;滞后备课且课改特色不强,书写了草记C;无教案记D。

2、讲课(6分)评分情况与备课类似。按照本校颁发的课堂教学量化评价表,目标意识、主体意识、训练意识、情感意识、技能意识、效率意识、特色意识都能体现的或受上级表扬的课例记A;没有很好的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主体参与意识不强,但其它都符合要求记B;目标重难点不突出,教学方式单一,环节不清楚,教学基本功太差,教学效果不好,教与学比例不恰当,时间控制不合理记C;逃避公开讲课记D。无故推迟三分钟以上时间进教室或不正常上课,每次扣0.1分,扣完为止。

3、批改(6分)具体操作方法与上一项相似。全批全改,按时批改,日期等级激励语俱全,作业量适中,有等级区分,批语准确新颖,作业整洁,书写认真或受到上级表彰记A;全批全改,按时批改,作业量适中,作业较整洁,书写认真,区分等级,有适当的批语记B;有漏批、误批、迟批现象,无批语,作业量偏少,作业不整洁记C;作业量太少,批改不足所讲课进度的一半,其他方面也不达要求的记D。

4、听课与评课(3分)也是四个等级,分别记3、2、1、0分。每学年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4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到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5、教研活动(3分)认真参与教研活动,积极发言,有活动记录,课题论文质量好记A;认真参与教研活动,主动发言,有记录,但不详细,课题论文一般记B;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两次以上,不主动发言,无课题论文记C;教研活动无故缺席四次以上,无记录,不发言,没有论文记D

6、辅导与检查(3分)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记录完整记A;经常对学生进行检查和个别辅导,有记录痕迹记B;偶尔检查和个别辅导,并有记录记C;无检查和个别辅导记D。

7、理论学习(3分)理论学习内容包括校内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分方法与上一项相似。集体学习无缺席并有详细记录记A;集体学习无缺席,记录不完整详细记B;缺席次数达三次以上,记录不完整详细记C;经常缺席并无记录记D。注:1A等6分,B等4分,C等2分,D等0分。

检查办法:学校定期查记录(每学期至少三次,期初、期中、期末),进行等级评价,每项最后取平均分。如个别教师有特殊情况,由校务会成员共同商议评分结果。

(二)教师专业素质考试(5分)

以教师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5%记入本项得分。如无此项内容,该分值计入教学成绩。

三、勤(10分)

1、病事假累计2天不扣分,超过两天后,病假累计一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全年事假累计够5天者,每天扣1分,迟到、早退累计1小时扣0.1分,旷工1天扣3分。说明:开会缺席每次扣0.5分/次。

2、请假需有假条,否则旷工。

3、最低分5分。

四、绩(50分)

1、有统考成绩教师,以两率一分除以中心校同年级学科总的两率一分,所得分数以50%权重记入本项成绩(暑假成绩占70%,寒假成绩占30%;任教两个年级以上教师计算平均分)。

2、没有统考成绩教师(领导、工勤、学前、小科),在全体有成绩教师的平均分基础上上下浮动。(由班子成员打分,按得分划为三档。第一档以{平均分+(最高分-平均分)÷2}记入本项成绩;第二档以{平均分}记入本项成绩;第三档以{平均分-(平均分-最低分)÷2}记入本项成绩。

3、此项成绩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五、廉(5分)

由领导班子成员给全体被考核人员打分(打分精确到0.1),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以平均分记入本项得分。违反工作纪律被中心校、教育局通报的记0分;收到党政纪处分的一票否决。

六、其他工作(5分)

学校及班子成员安排的工作完成情况。以过程记录为准,由学校班子成员进行量化打分。

七、加减分因素

1、毕业班教师加2分,完成中心校目标加4分。

2、上晚自习的教师每学期加1分。

3、论文:国家级的加1.5分;省级的加1分;市级的加0.5分;县级的加0.3分,奖励证书(不含论文和课堂评优)综合奖励国家、省、市、县、局分别加4、3、2、1分,单项奖励国家、省、市、县、局、学区、本校分别加2、1.5、1、0.5、0.3分(注:取最高项,不累计)。课堂教学评优加1—4分。学区级加0.5分,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教研活动中心校以上级教研活动中心发言人,依次加0.3、0.5、1、1.5分。奖励证书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

4、大型活动为校争光记1—3分。校级领导能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工作加1—4分。以班级量化成绩为依据每评选一次优秀班级(30%)给班主任加2分。

5、办公时能按时到位,办公认真,不涉及与教学无关之事,否则每次扣0.5分。

6、大课间、升旗按时到位,安排临时工作(如刷卡),每缺席一次扣0.1分。

7、班队会,班主任定好每次班会主题,认真组织,开足上全,科任教师跟班,并作好记录,否则每次扣0.1分。

8、校园劳动,学校活动,积极参与,缺席每次扣0.5分。

9、例会,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并作好记录,积极传达,违反例会制度每次扣0.2分。

八、结果运用

1、指标分配:全体教师分为两部分,非任课教师占优秀名额总数的.20%,任课教师占名额总数的80%。

2、计算全体被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等五项总成绩,按成绩排队,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其它未尽事宜,按当时要求执行。

3、出现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和有教育局规定的一票否决的情况的一票否决。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增强办学活力,给学生创设一个文明、健康的环境,对学生、家长、社会负责,真正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每位教师能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满分100分)

职业道德(10分)、教学工作(50分)、教科研工作(25分)、立体评价(10分)、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分)。

二、考核细则

1.职业道德(10分)

尽职尽责、爱岗敬业、虚心执教、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能积极主动的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学生,师生关系融洽,上级领导、社会、家长反映良好,能体贴、理解领导困难;遇事能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团结同志。(满分)

出现下列情况则进行扣分:

(1)全体教职工会、其他集体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1分;

(2)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2分;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次扣2分;

(4)赌博打架,做出有损师表形象,影响学校声誉的事,一次扣10分;

(5)无正当理由,故意躲避学校安排的重要工作,如任课、监考、招生等每次扣3分;

2.教学工作(50分)

(1)工作量15分。

①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理论课每节课按1.3节计算,其余科目按1节计算;

②周课时基数:副校级4节,中层正职6节,中层副职8节,科长办事员10节,其他老师12节

③代足课时基数,满工作量者10分,未满工作量,因学校方面原因,按满工作量计算;因教师个人原因(除学校同意外),按工作量比例扣分。超出课时基数1节,附加0.5分。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不超过20分。

(2)备课5分

根据实际教学进度确定应备教案课时数,每少一课时扣0.5分。教师做到课前备课,按要求,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做到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注重导学,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训练5分。不按规定备课,课后补充教案视为无教案。上课无教案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3)上课15分

课堂教学能按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要求,结合课程特点,根据教材和学生实际,严格执行教学进度做到重点突出,注重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注重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学法指导到位,完成教学目标,记15分。不按规定授课,每查到一次扣0.5分,此项扣完为止。

发现教师无故旷课一次扣2分、接打手机、上课迟到、提前下课等违反教学常规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作业批改5分

根据实际上课时间确定应做作业次数,认真据实填写作业批改记录,足量优质完成者得满分;每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附作业次数规定(文化、专业理论课):

语文:作文每月2篇,每学期8篇,作业每周1至2次,每月6次,每学期24次。

数学:每周2至3次,每月10次,每学期40次,中职班减半。

英语:每周2次,每月8次,每学期30次(含作文每月1-2篇,每学期6篇)。

大专业(每周开课4节以上):每周1-2次,每月6次,每学期24次,小专业:每周1次,每月4次,每学期16次。

附:作文批改按班级实际人数与所带班级折算,人数超过45人加0.5分,超过2个班级语文加1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

(5)教学成绩评价15分

参加考试科目的按专业部提供的各科教师历次成绩平均分的15%比例纳入评价总分(如:甲教师一学期语文教学成绩的四次平均分为90分,则该教师的教学成绩评价分为90×15%=13.5分。乙教师四次平均分为80分,则教学成绩评价分为80×15%=12分);实训课按实训处有关考核方案累计教学成绩计分,质量评价等级分数(15、11、7、3、0);考查科目则按10%计算,质量评价等级分数(10、6、6、6)。

(6)考试工作(5分)

能够严格按照《教考分离方案》组织考试,服从制卷、监考、阅卷工作安排,班主任认真布置考场并及时督促学生上交考试总结的得5分。以下情况扣分:

制卷工作拖延的.扣1分,未完成制卷的扣5分;监考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考场出现作弊被巡视人员发现的扣5分,阅卷迟到或早退的扣1分,无故不参加监考或阅卷工作的扣5分,班主任考场布置未到位及未督促学生上交考试总结分别扣1分

3.教科研工作(25分)

(1)听课、评课4分

分四个等级:A(3.5-4分);B(2.5-3.4分);C(1.5-2.6分)D(0-1.4分)

每学期听课次数达到20次以上,且有听课记录,评课实在,有导向作用记A;听课次数达到15次以上,听课记录详细,认真参与评课活动记B;听课次数达10次以上,有记录,评课活动无缺席现象记C;听课次数10次以下,无记录,经常缺席评课活动记D。

(2)学习进修2分

能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组织的各级各类培训进修,能主动提高个人的专业修养,得满分。消极工作,不能主动要求进步者酌情扣分。

(3)教科研论文、课题占5分。

以获奖证书、结题证书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评选或授权评选的教科研论文,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县级一、二等奖分别积3、2分。课题结题,省、市、县、校级主持分别积4、3、2、1分,参与分别积2.5、2、1、0.5分。论文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刊物上的分别积5、4、3分,增刊、专辑、论文集、非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主办的内刊上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试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在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在册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评审的材料。发表的论文应提交刊物合法证明打印件佐证。该项总分超过5分则取5分。

(4)参加各级基本功竞赛,开设各级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5分。

以相关文件、证书、学校职能部门的证明为依据。任现职以来参加基本功竞赛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4、3、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积3、2、1分,校级一、二等奖分别积2、1分。开设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省、市、县分别积5、4、3分,校级分别积1分,公开课、示范课、优质课、讲座不累计次数计分。该项总分超过5分则取5分。

(5)本人或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或教师业务)大赛,占5分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本人参加专业技能获省一、二、三等获奖分别加5、4、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分。辅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获奖降1档加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1分,凡多人辅导的,则根据辅导教师人数,以均分分值形式加给辅导教师。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上不超过10分。

(6)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不含技能大赛)或发表作品占4分。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任现职以来辅导学生参加省、市级竞赛或发表作品,获得一等奖每人次分别加4、3分;二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分;三等奖分别加每人次2、1分。本条目累分后总分上不超过10分。

4.立体评价(10分)

实行学生评教、教师互评、学校行政(领导)评价三方面综合立体评教(权重:6:3:3),评价依据为本校制定的教学管理规定中的三类评教“教学情况调查表”的内容。每学期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二次评价(满分60分,每次满分30分,两次评分均分累加),每位教师由20名学生代表评价。担任一个班级教学任务的教师由该班级学生代表评价。担任二个班级以上教学任务的教师由每个班级派出学生代表评价;每学期教师互评一次(满分30分);每学期学校行政(领导)评教一次(满分30分)。按综合立体评教三类评教累分/10计分。

5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分)

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教学教学管理,担任学校班主任、中层及以上职务、教研组长、学生科长、学生社团辅导老师等,尽职尽责。质量评价等级分数(5、3、1、0)。

三、教师考核的结果和使用

1.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每位教师的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等级: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优秀率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5%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A:有无故旷课现象者;

B:一学期迟到早退20次以上者;

C:出现一般性教学事故者;

D:每学期请假超过教育局规定天数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A: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

B:出现较严重的教学事故;

C:一学期旷课在3节以上;

D:一学期迟到早退在30次以上;

E:当年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评价结果的使用

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岗位聘用、职务晋升、绩效考评等挂钩。

四、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长室。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大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强化平安校园建设,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提档升级,切实把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省市县有关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平安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衡南县教育局20XX年度学校平安建设年终考核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评估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何长虹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范围及分组

1、现场考核范围:县直各学校

2、考核评估分组(共六个小组)

四、考核评估时限和时间

1、考核评估时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2、考核评估时间:20XX年11月21日至22日

五、考核评估内容及分值

20XX年度考核评估实行100分制

(具体内容分值见《衡南县20XX年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六、考核评估等次

考核评估分先进、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考核评估方式及工作要求

1、考核评估工作在教育局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

2、考核采取过程督查和年终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由教育局组织六个考核评估组对县直各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并参考局相关股室的意见完成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3、请各考核小组做好检查记录、掌握第一手情况,汇总好检查结果、并于11月26日送局综治办。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 篇4

为了做好外国语学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评优方案。

一、考核评优机构

(一)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统筹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考核评优工作小组

负责全院年度考核评优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秘书:

二、年度考核评优对象

本方案适用我院当年(上年度考核结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结束前)除处级领导干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之外的所有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待聘人员、落聘人员、全面履行协议的停薪留职人员)。其中下列人员予以区别对待:

1.因病(因公致伤除外)或因事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出国探亲或非公派脱产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人员、6月底以前离退休的人员、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参与年度考核评比。

2.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3.公派学习或培训的人员,如学习或培训时间超过1年,依据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如学习培训时间不足1年,参考其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4.部队转业(退伍)的人员,其转业(退伍)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退伍)时的鉴定,无大问题者,定为“合格”等次。

5.挂职锻炼人员,如挂职锻炼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如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人员,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

6.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注:处级领导干部、院办主任、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行政秘书、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的年度优秀考核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三、考核评优程序

1.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全院教职工学习学校相关文件,组建年度考评工作小组,部署年度考核评优具体工作。

2.被考核对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优秀教师”申请表。

3.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根据本方案评定被考核人员的年度考核等次和“优秀教师”,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评比结果,听取反馈意见。

4.向学校报送年度考核和“优秀教师”评比结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条件如下:

(一)“优秀”等次条件

“优秀”等次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考核对象,按着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优秀”等次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模范遵守教学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2.每学期至少承担1门本(专)科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教学工作量达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学校或本院的原因没有达到教学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现违背国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论、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辱骂或体罚学生、违反教育部规定非法收取学生钱物等行为。

4.未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任何教学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学环节出现违反教师工作规范的行为。

5.未受任何党纪、国法和行政处分。

6.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或活动未达到2次。

7.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市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度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学术论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独著作者),或获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认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等级奖、教学/科研成果等级奖(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条件

未达到上述“优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条件,确定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条件

1.出现本院或学校认定的教学事故;1次II级或2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级、2次II级或3次III级,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记过处分或党内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学院工作安排(如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任务)的,年终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

五、年度评优

年度评优采取教师自愿申报的方式确定参评对象,按学校当年划拨比例确定名额,根据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分高低确定人选。年度评比为“优秀教师”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2.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

3.按规定完成所教课程的课外教学环节如作业批改和课后辅导答疑等。作业批改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10,课后答疑次数不得少于课时数/20(上述数据取整数)。

4.各类教学巡查所任教班级,情况正常。学生无故缺席率不得超过应到学生人数的10%(批准提前就业、因公、因病、因事请假者除外;未及时出示有效请假证明,视为无故缺席)。

5.学校督导团随机听课,评价不得低于70分。

6.评建办抽查试卷、毕业论文等,不得有明显差错。

7.两个学期学生网上评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参评教师的后50%。

8.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量化评分,不得2项得分均为0分。

六、年度考核评优量化标准

年度考核评优量化内容包括:教师风范(分为考勤和师德师风2个部分,占30分)、教学工作(分为教学工作量、任教课程门数、能力提升和教学竞赛4个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为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成果转化5个部分,占25分),合计100分。

(一)教师风范(30分)

1.考勤(10分)

学校、学院和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教研活动和会议,出满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现象,计满分10分。否则,按下列标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0分。

1)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0.2分/次,6-10分钟扣0.4分/次,11-15分钟扣0.6分/次。无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节或缺席处理。

2)请病假扣0.5分/天,请事假扣1分/天,请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无故旷缺扣5分/次。

2.师德师风(20分)

1)遵纪守法,关爱学生,乐教爱教,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计基本分12分。

2)工作业绩突出,获得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表彰奖励,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校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事前在学校宣传部备案)。国家级加8分/项,省(部)级加6分/项,市(厅)级加4分/项,校级加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上年度“优岗”、“优秀教师”荣誉,不参与年度考核量化评分。

(二)教学工作(45分)

1.教学工作量(25分):圆满完成折算后的正常教学工作量,未因主观原因给学院和学校造成损失和影响,计基本分15分。超额完成正常工作量,按每40课时1分的标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总分不超过25分;因主观原因未满正常工作量,按每5课时0.3分扣分,累计扣分不超过25分;经批准外出学习或因客观原因未完成工作量不扣分也不加分。

注:

(1)管理工作量计入正常教学课时计算(管理工作不满10个月,按月计算),计算标准如下:

教研室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

班主任:60-80课时(考核合格计60课时、优秀计80课时,担任2个或3个班的班主任,第2个班加50%,第3个班加25%);

课程组长/二课堂活动中心负责人:30课时;

党/团/工兼职书记/主席:30课时,兼职委员/组长:15课时;

其他兼职:15课时。

(2)学术讲座按10课时/场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主持的讲座,平均分享课时。

(3)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按10课时/项的标准计入正常教学课时;多人共同指导的项目,平均分享课时。

2.任教课程门数(5分):以1学期1门为基数,计1分。每超过1门课程加1分。课程门数确定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编号为依据,代课的课程课时数不少于30/门。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能力提升(5分):公派下企业/行业锻炼,计0.5分/月;获双师型教师证书、晋升教授、获得博士学位,计2分/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教学竞赛(10分):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院级(含)以上党政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比赛、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等级奖励,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同项荣誉多次获得,相同活动多次参加或获奖,取最高项目计分。

(2)多名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团体参赛,每个指导教师按相应等级分值的100%计分;多名教师共同指导或共同完成单个学生参赛,按相应等级分值平均计分。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含)教学竞赛(如英语演讲比赛)获奖,但证书上未署名,计分标准如下:贡献较大,(如演讲稿撰写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贡献次之者(如演讲稿修改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5%。

(4)经学院安排,参加或培训学生参加非党政部门举办教学竞赛参加或获奖,按相应等级分值的25%计分。

(5)指导学生参赛需提交经学院审批的培训方案和课表。

(三)科研工作(25分)

1.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级(含)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论文和教研论文。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在核心期刊扩展版发表的论文,按该核心版的50%计分。

(2)同一篇论文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3)学术性书评视同学术论文。

(4)译文、文学作品按相应类别论文的50%计分。

(5)在A类期刊上合作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按相应类别分值的60%计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生论文,教师为通讯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对待;在外单位做兼职博导或硕导指导博士或硕士论文,并作为通讯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按相应类别分值的100%计分;在读研究生和访学教师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按相应类别分值的50%计分。本条款中被指导人和指导老师都为我院教师的不重复计分。

(7)报纸理论版学术论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论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绍等不予计分。

2.学术著作

学术著作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性书籍,包括专著、编著和译著、教材。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每部著作字数不少于15万,主编、参编规划教材/教参以申报书为依据,参编教材/教参还必须注明所编写的章节,否则不予计分。

(2)合作的专著、编著、译著,第一作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应类别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5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30%,参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20%;如果没有参编,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副主编计相应等级分值的40%;教参按教材相应等级分值的50%计分;如果有多名主编、副主编或参编,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应等级分值的40%。

3.研究项目

研究项目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主持人身份主持的学科研究、教学研究和管理研究立项项目,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1)纵向项目:指上级主管部门或机构批准立项的各类科研和教研项目(不含“挑战杯”项目),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立项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结题当年计相应级别分值的50%。

(2)主持人计相应级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级别分值的15%、10%、8%、7%。

(3)主持人申报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未成功,但在学校对本院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加分,计2分/项。

2)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兄弟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按进校科研经费(以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为准)计分。计分标准为:每1万元计4分(小于1万元计2分)。主持人和参与人的计分方法同纵向项目。

4.成果奖

成果奖指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由校级(含)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成果奖、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按如下标准计分:

注:

(1)以上奖项若有特等奖,则视为一等奖,其余奖励等级依次顺降一级。

(2)以上奖项若未划分等级,视为三等奖予以计分。

(3)社会公认的重要专项奖励由学术委员会决定计分。

(4)获得多项奖励的同一成果,其计分标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

(5)合作成果,主持人计相应等级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四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五依次计相应等级分值的15%、10%、8%、7%。

5.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

专利授权/申请、新品种审定、软件著作授权必须与本人从事的科研工作、教学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为署名单位,以独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或指导教师的身份获得。其计分标准如下:

注:合作专利和新品种、软件著作,主持者计相应类别分值的60%;参与人取前三名计分,排名第二至第四依次计相应类别分值的16%、14%、10%。

七、附则

1.不在当年考核评优时间范围内(元月1日-12月31日)的奖项(以证书签发时间为准)、成果(以成果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和事件(以事件发生的时间为准),不参与当年的年度考核评优。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为客观原因没有收到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获事件可以参加当年度的评比。

2.未提供原始依据的奖项、成果和事件,不参与年度考核评优。

3.量化考核和评优,如最后一名为并列名次,则将各项得分不封顶累计,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党政部门如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党委、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娄底市委、娄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国务院以及国家权力组织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国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科技厅、娄底市教育局、娄底市科技局、娄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属职能部门和指导委员会、组委会、学会、协会、社会团体等。

5.本方案中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准。

6.本方案从20XX年度开始执行。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更科学全面有效地评价教职员工的各项工作,充分肯定教职员工为学校做出的贡献,激发广大教职员工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周南事业发展,学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XX年度考核实施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1、本校全体正式在编教职员工。学年内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含已到龄,还未办理手续的人员以及离岗退养人员)可以不参加考核;

2、校聘人员(编外合同制人员和代课人员)、编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满一年或不满勤的在岗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3、20XX学年度支教人员只参加考核但不评优;

4、处分期内人员不参与评优,并按相关政策确定相应的考核等第;

5、学校行政干部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一组考核,行政职员、工勤人员分处室考核;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校考核,考核等第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根据考核结果和任职情况确定。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注重发展的原则;

2、坚持群众评价与领导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学校统一性与教师个体实际相结合原则。

三、组织领导

1、考评领导小组:

翁光龙潘永明吴光益周树明粟峰张桃

2、考核小组

(1)教学考核小组:校长、主管校长、教务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组长

(2)德育考核小组:书记、主管校长、教育主任和各年级组长

(3)综合考核:校长室、工会

四、考核方法与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师自评、教研组和年级组互评、校考核小组考核的方法。详细考核程序如下: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年级组、教研组述职评议审核、双线提名候选人→校考核小组考核→考评小组会→候选名单公榜→领导小组会→初榜→定榜→上报

五、考核等级与评优指标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和不定等次。

2、评优候选人名额到组,按各组人数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评优名额全校平衡,比例15%,评优指标50人(含周南编制在周南实验中学任教人员9人)。另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评优指标6人。

六、日程安排:

15周:领导小组会、大会动员

16-17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教师自评、分组述职

18周:考核小组核查、整理材料

19周:考核小组会、候选人公榜、初选名单公示、定榜、上报、结束工作

七、分组和候选人名额分配情况:

(注:“+”后为周南实验编制周南在职教师推荐指标)

1、按学科分组(40+7人):

第一组:语文组7+1个;第二组:数学组7+1个;

第三组:外语组6+1个;第四组:物理组4+1个;

第五组:生物组2+1个;第六组:政治组2+0个

第七组:地理组2个;第八组:化学组3+1个;

第九组:历史组2+1个;

第十组:音乐、美术组1+0个;

第十一组:体育组2个;

第十二组:心理、综合技术组2个。

2、按年级处室分组(51+8人):

第一组:高三年级12+3个;第二组:高二年级12+2个;

第三组:高一年级12+2个;第四组:实验室、信息中心、图书馆2个;

第六组:教务、教科、招办4个;

第七组:教育处、团委3+1个;

第八组:总务、办公室、工会、保卫6个;

3、行政与外派领导干部单列组5个。

八、注意事项:

1、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是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职称评审、先进评选、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请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对待;

2、填表按年度(即20XX年元月—20XX年12月),述职和考核按学年度(即20XX年下学期—20XX年上学期);

3、填表统一用碳素笔,不能折叠表格;

4、每人述职时间为三分钟,注重教书育人、突出本年度岗位的实绩;

5、各小组提名不得突破候选指标,如出现得票并列,必须进行多次筛选;

6、各小组提交名单,一定要附推荐票数。

学校五育并举的教师考核方案 篇6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日常工作的实绩;

3、年度考核与学年度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

其中: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

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3、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4、工作实现突出;

5、清正廉洁。

四、相关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新录用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2、严格控制人数

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10人,其中获行政奖励人数7人(记大功2人,记功5人)。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