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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2025/03/26优秀方案

老地方整理的医院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精选6篇),希望这些优秀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卫生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提高我院防御火灾能力,预防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单位的安全和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政府和卫计局关于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紧紧围绕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提高防控能力,建立健全火灾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确保集体和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单位的火灾隐患,采用管理模式有效整治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提高防控意识,不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成立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配合相关部门指导、组织卫生院消防安全工作。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蕾兼任,陈蕾,侯杰,李洁,陈建强任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火灾防控工作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任务

1.提高认识,增强火灾防控意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火灾防控工作是事关自身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大事,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规范使用家电和碳炉子,对在办公室或家中所使用的取暖设备和大功率的.电器,使用完毕要随手关闭,自己和家人不人为制造火灾隐患。

2.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室内装修材料、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彻底整改。

3.全面清理易燃物。由办公室组织专人,对办公楼、家属楼花园枯草,地下室堆放的易燃物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消除火灾隐患。

4.由办公室负责,加大对库房、机房、食堂、配电室、锅炉房等易燃易暴危险区域的经常性拉网式检查,要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在充分动员部署、宣传教育的基础上,重点做好节日期间值班、烟花燃放、火灾防控安全检查及巡逻,确保“两节”消防安全。

6.加强全国两会期间单位内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五、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4日)

单位召开全体职工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卫生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4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闭幕) 单位对突出重点时段,突出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3.总结汇报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2日内)

对单位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健全单位火灾防控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充分认识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2.全面排查,严格整治。组织人员对办公楼、住宅楼、库房、配电室、锅炉房,病房和门诊和食堂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有效整治。

3.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协调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联合督查行动,组织督查互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医院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消防安全工作,增强医院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自护的基本技能,保持广大医护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医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保卫科,刘戡负责具体办公,保卫科员工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加强对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检查,每年度召开医院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会,指导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活动的开展,制定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开展对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规检查和年终评估。

小组成员职责: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避免群死、群伤及各类火灾损失的发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加强对本科室成员消防知识的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消防无小事”的思想,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保卫科职责:负责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并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知识培训、消防演练及安全大检查,从苗头上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从根本上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安全工作组织健全、措施有力、责任明确、责任到人,从而使医院诊疗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狠抓常规管理,提高避险自救能力。

把消防安全教育渗透到日常工作当中。一是重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综合演练,结合开展“防灾减突日”、“全国消防日”等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医务工作者消防安全主题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丰富消防安全相关知识。根据消防安全应急预案,进行一次疏散演练。突出临危不慌、报警方式、自救方法、疏散路线等四个环节,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他们面对突发事件处置应变能力和紧急避险和自救技能。二是认真落实医院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三是加强消防专职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工作综合能力。

(1)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3)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能力

三、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杜绝安全隐患。

深入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做到超前介入,防患未然。一是自查到位,督查有力。保卫科要加强常规性检查工作,要有记录,整改要有方案,做到预防工作走在险情前,加大督查力度,达到以查促改的目的。二是突出重点部位,强化整改力度。加强对事故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的排查工作,积极预防事故发生,特别是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楼梯、楼道的照明灯、应急灯、疏散标志等配置齐全并能正常使用;上下楼道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各科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进行整改,整改需彻底并定期进行复查。

四、强化督导考核,严格奖惩制度。

拟定《消防安全考核奖惩制度》,重点突出消防安全工作,推动医院消防步入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提升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四个能力”。年终考核,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的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而造成损失的,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医院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无重大火灾事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

二、具体计划

(一)机构管理全院均列入我院消防安全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为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镇卫生院20xx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镇卫生院20xx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考核体系,签订责任书,落实层级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将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加强对消防队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机制,加强管理,排查安全隐患按照县政府关于“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及重大安全隐患督办机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和监控。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对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强化各单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通道的整治。

(四)落实经费,严格施工,杜绝隐患。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包括对消防设备设施的经费投入、安全生产信息建设等。对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报县卫生局备案,以杜绝安全隐患。

(五)加强宣传,落实培训,严格考核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各种形式及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医疗医务人员及住院人员的消防意识。对本单位有关消防责任人要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定期培训及考核。

(六)认真部署,加强监督,保障落实院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并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中各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予纠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全县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推动全县消防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医院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篇4

为切实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职责,我委就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8月至10月。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危险性大、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纳入整治范围。特别要对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集门诊、住院、医技、实验室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进行整治。

四、整治重点

执行《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806—2014)标准,对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设施、防火隔离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条件做好相关工作。

(一)建筑使用功能。

1.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建筑实际使用功能是否与设计功能一致。

2.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是否按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

3.内部装修改造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导致建筑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置等不符合要求。

(二)建筑消防设施。

1.是否按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置消防设施。

2.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验维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3.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报警、控制、模拟灭火测试等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三)防火分隔设施。

1.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经批准的特殊设计文件要求。

2.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3.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是否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四)消防安全管理。

1.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是否分别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设立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从事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的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违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3.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4.是否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

5.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是否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物品。

7.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五)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外墙是否违规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是否根据需要设置灭火救援窗,有无明显标识。

3.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4.微型消防站建设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落实管理、训练、值守、联动等工作制度,是否具备及时处置初起火灾能力。

五、整治措施

(一)严密防火分隔。防火分区不合理的应重新划定、设置。防火分隔不到位的,应按规范要求采取分隔、封堵措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

(二)加强设施维护。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并定期维护保养,定期组织对电气系统进行保养和检测,每月对自动排烟窗联动开启功能进行全数测试,及时拆除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外墙障碍物,在灭火救援外窗设置明显标识。

(三)畅通消防通道。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建筑周边违章搭建建(构)筑物、停放车辆、占道经营,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和作业场地的,应立即拆除或清理。建筑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应立即清理疏通。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立即予以改造。

(四)实施智能管控。9月底前,中心城区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要全部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在主要进出口、人员密集部位安装客流监控设备,使用燃气的部位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消防设施运行状况。

(五)压实主体责任。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应成立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7月底前,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负责消防安全。

(六)建强消防队伍。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应按照“有站点、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要建立值班备勤制度,制定和规范训练内容、时间和标准,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定期组织业务训练和疏散逃生、初起火灾扑救演练,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七)加强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持续开展“一警六员”消防技能实操实训,8月底前完成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所有员工实操实训工作。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八)强化监督执法。对经过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应逐条梳理其特殊消防设计及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九)实施综合治理。市卫计委要集中约谈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督促向社会公开承诺消防安全。对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对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及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的机构,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通报有关部门。

(十)加强实地演练。各地要组织开展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调查摸底,梳理单位基础数据,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并联合相关应急联动单位开展三随三实(随时、随地、随机、实兵、实装、实操)拉动演练,组织实地演练时,应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力量体系,提升联合处置能力。同时开展自动消防设施测试和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确保能快速高效处置火灾事故。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符合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9月15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约谈公示。对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全系统集中公布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大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隐患单位。三是实施重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江西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要求,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排查整治期间,

医院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无重大火灾隐患发生,力争将消防安全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

为加强对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医院20xx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医院20xx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考核体系,签订责任书,落实层级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将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普及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医院职工在进行日常医疗工作之时,容易忽视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注重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而预防火灾是消防安全工作的`关键性问题,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对维护医院的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利用各种形式对全院职工及患者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如板报、展板、电子大屏幕等。二是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学习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是对于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工作的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四是年终对全院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进行考核,使我院广大职工树立居安思危,消防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

四、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完善组织机构,按照三级防火制度,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保证人员到位,组织健全,细化医院消防安全责任领导小组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在全院牢固树立消防安全人人有责的大局意识。

五、坚持群防群治的原则

继续和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签订治安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各项治安消防责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加强对科室所辖的各种灭火器械的管理,做到管好、会用。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六、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为做到实际工作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将每项消防工作都具体落到实处,使医院消防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加细化。医院建立并逐步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如:完善消防工作职责制度、建立消防"四个能力"的文档、充实消防安全管理内容等,切实将医院消防安全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

七、坚持消防安全每日巡查制度,作好巡查记录

医院实行保卫科每日防火巡查和各部门内部巡查制度。保卫科防火巡查有保卫科保卫干事负责组织,消防员具体实施,对医院公共区域、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巡视。医院每月实行防火检查制度,防火检查应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进行抽查,做到记录准确、真实。对于发现的消防隐患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和处理。

八、医院灭火器材的更新与配置

医院不仅需要在重点科室和部门配?Z灭火器材,在全院各科室都配备了不同数量的灭火器材。每个科室均有各自的义务消防员,每月由科室领导负责监督义务消防员对本科室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与保卫科取得联系,由保卫科负责对问题器材进行更新与处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医院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篇6

为全面排查整治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决定,自20xx年6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市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为推动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治理,按照“除隐患、治违法、规范管理”的思路,对全市城乡所有设有固定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消防管理九项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发〔20xx〕86号)和《河南省医院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91—2011)要求,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自防自救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成立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明、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张景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委、市消防支队抽调专人合署办公。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三、排查治理范围

排查治理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单位:

1.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等;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个体诊所;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

四、治理内容

(一)遗留问题整改。针对20xx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兵团化”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各地要进行“回头看”,核实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出现反弹。

(二)现场检查重点。各地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八项内容:

1.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是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并如实登记巡查检查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初期火灾扑救和医疗救助群体的应急疏散方法,能否正确使用室内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2.场所合法性。检查场所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

3.建筑防火。检查所在建筑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防火分区情况,是否违规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彩钢板搭建建筑或作为区域内分隔。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病房、手术部(室)、重症医学科、厨房餐厅、危险品仓库、理化试验室、中心供氧站、高压氧舱、病案室、锅炉房、被服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落实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标明“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防火责任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5.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公共区域是否违规设立病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规定。防火门是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楼道、门厅、楼梯间是否存在违规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6.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识是否设置并醒目;消防安全标志及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保持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维护保养机构签订合同;维保机构是否依法履责,定期开展维护保养;小单位、小场所是否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水灭火设施。

7.安全用火用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是否老化,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超负荷电器、私拉乱接临时线路。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明火及点蚊香等问题。

8.微型消防站建设。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不少于6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的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人员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是否制定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24小时轮流值班。其他单位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伍。

9.建成应用人数控制系统。督促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机构(包括各类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护理院)安装人数控制系统。

10.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督促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医疗卫生机构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报警装置。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兵团化检查。全市抽调卫生计生不少于10人、抽调消防警力不少于20人组成“兵团化”检查组,进行集中培训,逐县区开展兵团化排查。每到一个县区,要联合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公安派出所,逐个乡镇、逐个单位开展排查检查。

(二)开展集中约谈。要提请市、县两级政府统一组织,集中约谈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督促单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的`县(区),要提请市政府领导面对面约谈其主要负责人,通报问题,分析形势,讲清利害,督促履行消防安全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务求治理实效。

(三)依法处罚整改。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要根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四书”管理制度的意见》,严格整治违法经营单位。同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被处罚的单位,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采取有效措施,跟踪督办整改。

(四)集中宣传曝光。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组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广泛告知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在黄金时段多渠道、多形式播发专项治理情况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集中反复曝光隐患突出、整改缓慢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医疗机构,切实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声势,震慑违法单位,教育警示社会。

(五)严格落实“四个一批”和“三签名一确保制度”。专项治理期间,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突出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处罚措施,依法关停一批、依法拘留一批、依法重罚一批,依法曝光一批。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要依法拘留其法人和责任人;专项治理期间,各地要开展集中曝光不少于两次。对于检查情况,检查组人员和被检查单位人员要分别签名确认,确保检查的真实性。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行动不便,且设备集中,压力容器、化学试剂、被褥纸张等易燃易爆物品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立即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门安排、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带队督导检查,消防支队防火处长随兵团化检查队伍开展检查。

(二)规范检查程序。兵团化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当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提请政府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本部门人员、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共同参与隐患排查。各地每天要对兵团化检查情况进行梳理,及时做好移交。检查结束后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完善排查和移交台账。当地卫生计部门和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监督管理权限,对兵团化检查组移交的问题,及时下达法律文书,依法督促整改,该依法处罚的要及时立案查处。

(三)依法从严整治。要始终保持隐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突出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排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实行综合治理。

(四)严明治理责任。各级卫生计生、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治理的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专项治理的直接责任人。参加兵团化检查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认真移交。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将联合组织暗访督导,凡工作推进缓慢、措施落实不力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卫生计生、公安部门要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联合治理、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排查发现的突出和共性问题,要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专项治理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兵团化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于每天下午5时前报市消防支队,7月23日前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