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年终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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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年终绩效自评报告 篇1
质量兴则经济兴,质量强则经济强。20xx年,省委、省政府提出了“科学发展,以质取胜,坚定不移地走质量强省之路”的总体要求,把质量强省上升为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磐安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县,社会经济发展受能源、土地、环境、交通等要素制约更多。磐安中小企业多,规模小,基础差,底子薄,且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存在着产业价值链低端、产品附加值低下、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十二五”期间,磐安经济要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走质量强县之路。如何扎实推进质量强县工作?本文从分析我县质量现状入手,对开展质量强县工作提一点粗浅建议。
一、我县“十一五”期间质量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全县产品质量稳步提高,质量安全状况总体较好,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质量强县工作形成了共识。近些年来,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质量强县的政策措施,成立了磐安县质量强
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质量强镇、强企、强业实施方案并在尖山镇和2家企业开展了试点工作,设立了县政府质量奖。二是品牌战略稳步推进。目前全县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省名牌产品5个、省著名商标12件,金华名牌产品14个、金华著名商标32件,企业主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名牌产品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三是我县产品总体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全县工业产品国家、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都在93%以上。建筑业不断做大做强,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年年达100%。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出界断面水质常年稳定在二类以上,空气环境质量全年稳定在二级以上,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16个乡镇创建成全国优美乡镇。
四是产品质量整治成效明显。五年来,围绕与经济建设和民生息息相关的产品,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十小”行业整顿规范等行动,持续深入地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改善了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质量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的质量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质量强县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许多企业主质量意识不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高,产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多数乡镇、部门和企业主对质量强县工作还比较陌生,没有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没有实质性地开展质量强镇、强企工作,对质量强县工作的重要意义还没有认识到位。二是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全县规上企业中,多数企业没有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缺少质量管理人才,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品牌意识不强,工业名牌不多,区域名牌、服务业名牌没有,农优特产也缺少叫得响的品牌;产品无标准生产普遍,参与制订国家、行业标准的更少;产品很少开展检验检测,计量器具平时很少主动要求检定等。三是质量强县工作还没有形成合力。质量强县工作主要由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四部分组成,涉及发改、环保、建设等30多个部门和各个乡镇、各个企业,关系到全县的每一个人。但是目前各个部门、乡镇都不明确自己要做哪些工作,都还没有明确的工作目标,部门与部门、部门与乡镇都还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对质量强县工作的宣传还不够到位。除了少数几个牵头部门的具体经办人员,多数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对质量强县工作知之甚少,新闻媒体对质量强县工作宣传不多。
二、对推进质量强县工作的几点建议。
质量强县建设是一项全面性、长期性、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创新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此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要把质量强县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把质量强县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使质量强县工作真正成为各乡镇党委政府和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建议适时召开全县质量工作会议,对全县质量强县工作作出统一部署。加强政策激励,设立县政府质量奖,制订和完善有关标准化、质量、品牌建设的扶持政策,鼓励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将质量强县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考核目标进行考核,签订责任书,制定评价办法,确定评价指标,每年对各乡镇、部门完成目标任务及质量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质量强县工作涉及众多部门和各乡镇、各企业,需要调动方方面面力量,必须形成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及时与上级部门做好沟通,把上级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到位,明确工作目标,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深入开展调研,尽快制定质量强县的工作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人,细化任务分工。要突出重点,着重提高事关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质量,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提升。
(三)落实责任,推动创新。
建设质量强县主体是企业。质量不可能靠管出来,而是靠建出来的。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从源头抓起,落实企业对质量的第一责任。企业要进一步加强质量基础工作,积极推进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安全管理等体系认证,加强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建设一批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提高自身检验检测水平。建立完善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等基础工作,要求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积极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要进一步重视质量创新工作,突出技术创新,推进标准创新,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创新引领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企业要强化品牌意识,围绕我县主导产业,通过品牌培育、地理标志保护、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积极争创中国名牌(驰名商标)、浙江省名牌(著名商标),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竞争力,努力在我县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集群。同时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质量问题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理制度,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质量问题,保障经济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宣传,广泛参与。
推进质量强县工作,必须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切实紧扣质量强县建设这个主题,运用简报、媒体、网络、会议等载体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使质量强县工作家喻户晓,激发各行各业、各职位各工种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全民质量意识,为质量强县建设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和舆论环境。
单位年终绩效自评报告 篇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本部门无下属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和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风险识别、预警和防控机制,拟订应对预案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措施,完善动态调整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
5.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开展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提高医疗保障统筹层次,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促进健康惠州建设。
1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年度总体工作和重点工作任务。
1.年度总体工作:
(1)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2)继续攻坚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3)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化建设。
(4)强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
(5)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2.年度重点工作:
(1)建立防止返贫监测中心,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精准对接、精准帮扶。稳定现有帮扶政策,保持相对薄弱村的驻村工作队,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工作。
(2)推进药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落实省《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国家组织的第一批(延续25个品种)、第二批(32个品种)、第三批(55个品种)、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挂网工作和第一批医用耗材(冠脉支架)集中采购挂网工作。
(3)探索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两院一体”服务模式,推进1-2个试点。
(4)推动基本医保、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落实《关于推进基本医保—商业健康保险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指导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实施“惠医保”项目。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保持医保基金平稳高效运行,积极发挥医保职能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努力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以决算数为统计口径)。
2021年本年收入2854.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1.75万元,占99.89%;其他收入3万元,占0.11%。
2021年本年支出2850.02万元,其中: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支出2849.72万元,占99.99%,其他支出0.3万元,占0.01%;按支出性质,基本支出 1155.19万元,占40.53%,项目支出1694.82万元,占59.47%;按支出经费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24.6万元,占32.45%,商品和服务支出1767.14万元,占6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88万元,占5.5%,资本性支出1.39万元,占0.05%
二、绩效自评
(一)自评结论
2021年,我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局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9.79 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预算编制情况得分23分。
2、预算执行情况得分40.79分。
3、预算使用效益得分36分。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已按规定完成相关项目的绩效目标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成效如下:
——截止2021年底,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7.38万人,参保率长期保持在95%以上,医保基金总体运行平稳。
——截止2021年底,221种国谈药中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在用数186个,占总品规数84%,在用数比2021年增长151%,全年订单金额比2021年总额翻了一番以上。
——深入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药品采购费用大幅降低,群众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同时减轻了医保基金支付压力,为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体现医护人员的劳务价值腾出了空间。
——2021年全市医保系统行政处罚案件34宗,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5宗,行政约谈93家,解除医保协议1家,暂停医保协议1家,曝光29宗我市查处的典型案例,追回医保基金8180万元,守护了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安全。
——打好医保信息化建设基础。简化经办流程、优化服务方式。推动全市通办、异地互办,减少群众跑腿。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数字化。实现“码”上看病,“码”上拿药。
——树立医保特色宣传品牌。全年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刊登报道34篇,在网络媒体首发报道58篇并得到广泛转发传播。在惠州新闻发布厅举办医疗保障专场发布会,通过20多家中央、省、市级新闻单位的报道,主动发布我市医疗保障改革发展成效和医保惠民政策,开展了县区巡回宣传等线下活动,服务性强,接地气、得民心,线上线下齐齐发力,营造医保宣传声浪。
(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2021年重点工作均已完成。完成情况如下:
——发挥已建立的医保扶贫长效机制作用,继续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帮扶对象”(原“建档立卡对象”)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做好资助参保,筑牢门诊、住院、特定门诊、医疗救助四重医疗保障,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今年以来共资助9.2万名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支出共2620.86万元;全市共救助33.21万人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8773.38万元。
——我市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基本建立,按照“良性竞争、价优者得”的原则,努力促成三个省级采购平台相互补充、有序良性竞争的格局,着力破解药价虚高难题。药品集采方面:年内开始实施第一批和第二批续约国家集采以及、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国家药品集采,执行进度均远超计划进度。1-12月累计节省医药采购费用8.98亿元,药价综合降幅40.32%。医用耗材方面:1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高值耗材冠脉支架集采,与2019年相比,相同企业的相同产品平均降价93%;已完成第二批骨科类品种报量;2021年2月1日省级组织冠状扩张球囊、人工晶体,以及新冠核酸快速检测产品和人工晶状体植入器械3682089个(套)也已落地实施。预计今年可节约医用耗材采购费用1.10亿元。
——将符合规定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惠医保”项目已完成2021年投保工作,全市共64.7万参保人投保,占基本医保参保人数的14.8%。2021年4月起,已顺利开展项目理赔业务,截至11月底“惠医保”已累计为1.5万人次报销医疗费用,报销总金额达5000多万元。
(3)对部门本级支出的经济活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6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58万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遵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三公开支。
会议费支出情况:2021年会议费总额1.0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52万元。会议费减少主要原因:本年度会议开展较少,会议费支出减少。
培训费支出情况:2021年度培训费总额33.2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14.42万元。培训费增加主要是因为:由于工作需要,开展医疗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
我局2021年度整体支出情况良好,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制度齐全,预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发挥了保障有效履行职能职责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支撑作用,全面实现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1.要强化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和监督,预算管理制度加以完善,借助岗位培训学习等途径,强化预算人员的素质能力,以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水平。
2.基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重要性,行政事业单位要给予充足的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编制人员能够对本单位的财务运行状况加以总体把握,并做好预算编制参考数据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论证单位预算项目,在确保项目可行的基础上再制定出具体的编制计划,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3.对本单位预算资金的实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确保资金的流向及使用符合预算目标,对出现的偏差及时加以纠正。
三、其他自评情况(无)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项目自评99分。
市财政对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补助-本级项目自评99分。
单位年终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为加强卫生院管理,调动我院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根据黄岩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标准,我院组织对各科室1到6月份的绩效进行了考核,现将绩效考核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基本情况
(一)、基本医疗服务。
1、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2、服务数量。门(急)诊人次,1-6月份为15678人次、辅助检查总7895人次。
3、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我院于2010年10月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开展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4、医疗费用情况。每门诊收费46.2元,去年平均为48.3元,与上年相比,次均门诊费用实现负增长。
(二)、公共卫生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情况、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8%。
3、免疫规划项目。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建证(卡)率100%;免疫规划接种率≥99.6%;及时接种率96.9%。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项目。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共报告传染病16例,及时报告16例,及时报告率为100%。认真配合疾控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5、儿童保健项目。建立0-3岁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工作;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6%。
6、孕产妇保健项目。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年度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
7、老年人保健。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2254人,管理1360人,管理率60%。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共筛查2578人,共有高血压病人570人,20xx年度315人,管理191人;共筛查糖尿病2184人,共有糖尿病人230人,其中管理138人。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报告及管理7个,认真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乙肝补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新农合政策宣传;设置新农合宣传栏1个,认真做好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2)新农合监督。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投诉。
(3)新农合服务。认真做好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并按要求开展即时结报工作。
(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按照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基本完成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建成10个村卫生室的建设工作。
(2)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情况。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建立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建立统一制度;村卫生室能统一收费标准。目前村卫生室按基本用药目录用药。
(五)、人事财务管理。
(1)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人员人,占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3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2)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和会计制度,业务收入存入专户,基本能按照当日发生,当日入帐,并定期结算,收费使用统一票据,票款相符;医院年终有结余。
(六)、院内环境与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并落实。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得。
(七)、群众评议与监督。
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能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达90%。
二、存在问题
自查发现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1、健康教育方面:工作不到位,质量不高,开展讲座次数不够。咨询工作开展不到位等。
2、资料收集完善,人员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业务尚不够熟悉。
3、某些项目工作开展难度大。如慢性病的管理方面。
4、科室设置房屋不足。
(二)、医疗质量情况。
1、未能完善质量管理机构,特别是质控和院感方面工作开展较差,未能落实完善。
2、病历书写规范尚未完善。
3、“三基”工作开展不够。
4、职工对医院核心制度不熟悉,未能很好的`执行医疗核心3制度的情况。
5、护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培训与管理,努力提高卫生院整体水平。
(二)对公共卫生项目,加大在资金、物力、人力的投入,要全院人员的动员和参与。
(三)加强慢病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筛查的力度,加强管理力度,主动发现病人,主动管理病人。
(四)加强进修与培训,加强“三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五)加强医病质量的管理。
单位年终绩效自评报告 篇4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权限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权限内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计量器具许可管理。负责权限内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的行政许可。负责权限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特种设备、计量器具的行政许可及备案。
4、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协助反垄断执法调查。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根据授权依法承担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关于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调查,配合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有关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管理和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依职责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14、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的监测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按权限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6、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地方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企业法人数据库建设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8、负责按照授权依法对认证认可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21、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在职人员情况
1.机构:根据编委核定,本单位设个17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股(审批服务股)、信用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管理股、综合执法大队(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标准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同时还下设了10个监管所:昭山镇(筹备)+荷塘市场监管所、宝塔+五里堆市场监管所、岳塘+霞城市场监管所、下摄司+书院路市场监管所、建设路+东坪市场监管所。
2.在职人员情况:本部门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为9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本年度年初预算总计2020.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0.5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300万元。按支出分类:基本支出1405.54万元,业务性项目支出615.05万元。包含有:机关运行经费(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00万元,电动车租赁15.4万元,协管员信息员专项116.05万元,监管所租赁10万元,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经费35万元,12315工作经费20万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费20万元,科普宣教专项费用4万元,“双打”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四品一械”监管工作经费5万元,“四品一械”(含疫苗)10万元,质量、物价、盐业监管工作经费28万元,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含投诉举报)11.6万元,执法办案工作经费30万元。
2.年中追加和调减预算情况:全年共追加预算173.07万元。主要有:
1、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风险监测30万元;
2、遗属生活困难补助1.81万元;
3、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2021年7-12月记实资金24.87万元;
4、抚恤金28.42万元;
5、省级专项资金66.5万元;
6、十三个月工资追加预算3.45万元;
7、工伤费用3.02万;
8、新冠疫情防控资金5万元;
9、真抓实干奖励10万元。
3.全年总预算情况:本年度预算指标下达总计2193.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6.66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97万元。全年支出2121.11万元,结余预算指标97.06万元。按支出分类:基本支出1525.40万元,业务性项目支出595.71万元。相比于年初预算,调增173.07万元。预算增加为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风险监测经费共35万元;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遗属困难补助、工伤费用、抚恤金、人员增加等人员经费61.57万元;省级及区财政拨付真抓实干奖励共76.5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执行情况: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5.54万元,执行数为1525.40万元。年中调整的人员经费预算为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遗属困难补助、工伤费用、抚恤金、新录取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系正常调整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因全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得到较好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年终决算数大大低于年初财政预算控制数和上年度的决算数。
2.业务性专项执行情况:业务性专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5.05万元,执行数为595.71万元。我局业务性专项除上级部门临时交办任务增加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风险监测经费预算共35万元外,其他的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及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工作,勤俭节约,大力压缩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
3.项目性专项执行情况
无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我局继续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了部门预算,全年支出基本做到了按预算执行,既保障了干部职工工资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等刚性支出,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2021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数为93分。
2.2021年部门具体支出预算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①绩效目标: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主体增长率不低于5%;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2.70%;目标完成率:254%。
②绩效目标: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消费申诉举报办结率10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00%;目标完成率:100%。
③绩效目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每年12月30日止企业年报率不低于7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93.08%;目标完成率:132.97%。
④绩效目标:促进信用体系建设,企业信用信息抽查率不低于3%;完成情况:目标完成4%;目标完成率:133.33%。
⑤绩效目标:大力维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投诉处理答复率100%;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00%;目标完成率:100%。
⑥绩效目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5.5件。完成情况:目标完成16件;目标完成率:103.23%。
⑦绩效目标:依法对区域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检验单位实施执法监督检查120次;目标完成126次;目标完成率:105%。
⑧绩效目标:开展全区价格收费并查办案件2件;目标完成3件;目标完成率:150%。
⑨绩效目标: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40批次;目标完成43批次;目标完成率:107.5%。
3.我局全年紧扣商事制度改革、规范市场秩序、严守食品安全底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等工作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1)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培育发展市场主体。一是通过多部门的协调联动,基本实现企业设立、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用工信息登记、银行预约开户全流程在线申报,让数据多跑路,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二是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一网通办”,提升开办企业全流程“一件事”和设立登记全程网上办件比例,今年企业设立网上办件比例达91.79%,基本实现企业开办时间0.5个工作日。三是着力提质增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今年市场主体增长率达到12.7%。
(2)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建设。我区在湖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录入19个部门检查执法人员402名,制定或接收的抽查任务数51次,已启动任务数51次,已完成任务数51次,已抽取的检查人员数125人次,企业信用信息抽查率达到4%,已抽取的检查对象数491户次,已录入检查结果的对象数1021次,已公示检查结果的对象数1021次,企业年报率为93.08%。
(3)积极保障消费者权益。已受理咨询投诉举报3441件,其中12315平台投诉1534件,举报782件,市长热线11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做到了咨询当场解答100%,在规定期限内办结100%,举报处理后向举报人反馈100%,做到了消费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规范市场监管秩序。重点开展全区价格收费检查并查办案件3件。积极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各项工作,共计受理传销举报9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9个,遣散涉嫌传销人员36人次,通知传销人员家属接走10人,送往救助站1人,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张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发布严禁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的通告》700余份,摸排出租屋1000余户。
(5)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以及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等重点品类质量安全抽检,其中共抽检食品846批次,不合格23批次,合格率97.05%。对辖区内33家在产企业进行风险分级评定,严格把控食品准入关,全年验收许可11家食品经营单位。本年度我局联合河东快检中心已完成食品安全快速检测18073批次,其中不合格85批次,合格率99.6%。
(6)强化药械安全监管。结合“年关守护(2021)行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整治”“献礼建党百年守护药品安全专项行动”等多专项整治开展工作,对药品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已达到100%,疫苗接种单位检查覆盖面100%,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95%,办理药品案件2起,医疗器械案件3起,化妆品3起,医美广告案件1起,结案9起。全力开展疫苗专项检查,确保疫苗接种顺利进行,对岳塘区12家接种点疫苗贮存状态、运输环节、储存设备等进行了全面盘查,建立了疫苗监管工作的常态化机制。
(7)积极开展特种设备检查。依法共组织实施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体充装、涉氨制冷、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专项整治检查特种设备相关企业126家次,排查隐患105条,组织特种设备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湘潭同丰化工有限公司、梅塞尔金阳充装站开展了联合检查。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检查43 台起重机械,责令停用设备 19 台,查处违法使用企业7家。强化宣传培训,发放资料2000余份,组织企业培训50余家,培训人员80余人。
(8)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助力知识产权发展,2021年有效发明专利369件,同比增长率为17.14%。2021年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16件,今年引导全区申报商标546件,注册301件,截至目前商标总量3960件。通过“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一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各类知识产权宣传,共计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3000余份,促进全区人民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无